公司公告☆ ◇002362 汉王科技 更新日期:2025-04-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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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3:05 │汉王科技(002362):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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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3:05 │汉王科技(00236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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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3:05 │汉王科技(002362):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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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3:05 │汉王科技(00236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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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3:05 │汉王科技(002362):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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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3:05 │汉王科技(002362):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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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3:04 │汉王科技(002362):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苏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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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3:04 │汉王科技(002362):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焱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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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3:04 │汉王科技(002362):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莉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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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3:04 │汉王科技(002362):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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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3:05│汉王科技(002362):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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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349c335b-ac0b-4a7f-8d42-742ab10eb7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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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3:05│汉王科技(00236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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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 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efa952ac-2a6e-4ce0-8e57-843389a5e9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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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3:05│汉王科技(002362):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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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王科技(002362):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87a027ac-4338-45b0-8a21-1cf6ac6bf3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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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3:05│汉王科技(00236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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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汉王科技公司于 2024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克东
中国注册会计师:高志英
中国 北京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b6154eb7-29e3-4ee8-85b6-da408c9465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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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3:05│汉王科技(002362):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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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王科技(002362):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fc5fb093-adef-4943-ad36-a366ad530a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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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3:05│汉王科技(002362):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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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王科技(002362):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4d082b42-05bd-43f0-8d25-ceab6b14e4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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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3:04│汉王科技(002362):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苏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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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王科技(002362):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苏丹)。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a39e581a-801a-48b8-9168-e3ecd67332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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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3:04│汉王科技(002362):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焱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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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作为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
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本人 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高焱莎:女,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心血管专业研究生学历。1986-1989 年,于吉林大学第三临床医院心
血管内科任住院医师;1992至今,在中日友好医院心脏科先后任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同时还在北京大学医学部和北京
中医药大学任兼职教授;是心血管疾病、高血压、冠心病、血脂异常等专业领域的专家,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深厚的造诣。现任公
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4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第七届董事会共召开 4 次会议,3 次是现场+通讯会议,1 次是通讯会议;本年度公
司召开了 1 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在第六届董事会任职期间。
本人作为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参会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加董事会会
议
高焱莎 4 2 2 0 0 否 0
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 2024年度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
提出异议的事项。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参加 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业绩考核目标达成情况相关事项;参加 2 次提
名委员会会议,审议聘任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相关事项,对拟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议;报告期内,
未涉及需要召开战略委员会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对控股孙公司北京中科阅深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一致认
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关联交易发生的理由合理、充分,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由各方友
好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
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了解和检查的情况
自 2024 年 5 月 14 日本人任职之日起,报告期内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9 个工作日,除了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外,还利用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
情况,并通过电话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详细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及时掌握公司运营状态,积极关注行业
内与公司有关的报道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经营提供合理化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4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
业知识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为更好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加深认识和理解,不断提
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秘书、相关部门及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提交的会议文件全面、详
实,为我们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对本人的疑问进行了详细的解答,能够切实保障本人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本人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
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或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
往来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
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担保事项,且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孙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的审议程序
合法合规,披露真实、完整、准确,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业绩考核目标达成情况相关事项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审计报告和公司财务部对公司子公司汉王影研的2023年的净利润(扣
非扣资本化影响后)、收入回款率、营业收入、净利润率四个业绩指标的测算结果,经核查,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业绩
指标符合《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约定的业绩指标考核达成条件,确认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业绩考核指标
达成。
(五)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
2024年5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4年8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
议案》,本人对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资格、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查,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四、总结
作为独立董事,在 2024年的履职过程中,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本人任期内,本人将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
规范运作,为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建言献策,努力使公司经营和管理向好发展,以回报广大投资者。
独立董事:
高焱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cec94de1-cf85-4149-a217-b16553db22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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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3:04│汉王科技(002362):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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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王科技(002362):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莉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613f7c47-3480-409e-8355-af8c9c89ae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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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3:04│汉王科技(002362):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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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王科技(002362):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1c942f3c-b426-460a-acc5-7f233e0172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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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3:02│汉王科技(002362):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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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05,548,668.8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110,159,483.37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本基数为 244,454,646 股,公司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582,969,848
.63 元,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124,873,471.01元。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二)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
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因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未达到《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
需要,公司 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4年 12月 31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元,送红股 0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10,159,483.37 -134,761,560.46 -135,644,035.35
东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 -582,969,848.63
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 -124,873,471.01
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0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0
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126,855,026.39
平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0
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 否
规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因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未达到《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因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分红条件,未进行现金分红,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
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4d86b7a9-97ad-4387-9de1-51416823c4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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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3:02│汉王科技(002362):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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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聘用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 3月 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4年 12月 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超过 700人。
信永中和 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2023 年度,信永
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4 家,收费总额 4.56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
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4年 12月 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7次、自
律监管措施 8次和纪律处分 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 17次、自律监管
措施 10次和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克东先生,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
业,2022年轮入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6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姜斌先生,199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
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志英女士,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 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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