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65 永安药业 更新日期:2025-08-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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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 17:42 │永安药业(002365):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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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 │永安药业(002365):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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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18:21 │永安药业(00236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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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7:38 │永安药业(002365):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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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5:45 │永安药业(002365):关于年产4万吨牛磺酸食品添加剂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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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20:32 │永安药业(002365):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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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8:24 │永安药业(002365):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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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8:24 │永安药业(002365):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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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5 15:32 │永安药业(002365):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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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7:18 │永安药业(00236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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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 17:42│永安药业(002365):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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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安康健药业(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康健”)于近日收到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永安康健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证书编号
为 GR202442005101,发证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24 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认定系永安康健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永安
康健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2024年、2025年和 2026年)可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 15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永安康健已按照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不影响公司已披露的相关财务数
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6/6a6a73fc-311f-45d3-98cc-e6dac64bc6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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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永安药业(002365):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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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药业(002365):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1/31525bef-3070-4603-8169-a3ce3cbe48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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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18:21│永安药业(00236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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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黄冈永安”)持有公司股份 10,529,232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3.64%)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632,3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
总股本比例 0.91%),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黄冈永安出具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减持主体名称: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
(二)减持主体持股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黄冈永安持有公司股份10,529,232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
本比例 3.6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基本情况
1、减持原因:经营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股份,以及因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黄冈永安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632,300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0.91%)
。
4、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 3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股东黄冈永安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做的承诺及其履行情
况如下: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持有的该
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黄冈永安严格遵守了所作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的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
不确定性。
(四)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本次拟减持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黄冈永安出具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4/9784b4cb-9d75-45b9-a92f-3be2582259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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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7:38│永安药业(002365):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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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药业(002365):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8a73acda-7f23-4ecc-b376-2e60223dd9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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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5:45│永安药业(002365):关于年产4万吨牛磺酸食品添加剂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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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12月 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扩建年
产 4万吨牛磺酸食品添加剂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2.5 亿元人民币扩建年产 4 万吨牛磺酸食品添加剂项目(以下简
称“该项目”),具体内容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扩建年产
4万吨牛磺酸食品添加剂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2)。2023 年 2月 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取得年产 4万吨牛磺酸食品添
加剂扩建项目安评环评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该项目已取得安评环评批复。
公司建设该项目旨在通过提升产能的同时,解决原生产线的瓶颈问题,并进行技术升级,从而达到节能降耗、降低成本、提高质
量、增强竞争力的目的。但鉴于近年来牛磺酸价格持续下滑,公司根据该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以及当前经营环境,经审慎研究,决定将
原整体扩建项目调整为两期进行分期建设、分期验收。
经过两年多的项目建设,公司年产 4万吨牛磺酸食品添加剂项目一期(年产2万吨牛磺酸食品添加剂项目)建设完成,经过设备
安装调试及试生产方案审查,于 2025 年 4月通过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2025年 5月,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进行公示,2025
年 6月公示结束。近日,公司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系统进行了备案。至此,该一期项目已基本完成相关资质的审核评定工作
,履行完必要的审批手续,达到了生产条件,可正式投入生产和运营。
目前,一期项目部分装置已具备年产 4 万吨牛磺酸的生产能力,二期项目主要完成精烘包车间建设及部分设备改造。公司将根
据市场情况,择机推进二期项目的后续建设及验收工作。
公司年产 4万吨牛磺酸食品添加剂一期项目的完工对巩固公司在牛磺酸行业市场领先地位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增强公司成本优
势、规模优势,强化产业链协同,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但产能释放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需求变化、市场竞争加剧、原料供应
及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因此产品销售及业绩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3/bb59434f-f796-4f62-b863-7634ecd20f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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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20:32│永安药业(002365):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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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根据《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
参与利润分配等权利。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按照固定比例方式分配的原则,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 294,682,5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 5,537,350股后的 289,145,1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实际派发现金总额 28,914,515.00 元(含税)。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不参与现金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
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98
1209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0981209元/股=28,914,515.00元÷294,682,500股,计算结果不四舍五入
,保留小数点后七位)。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
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81209 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为: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294,682,5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
股份后(截至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537,350 股)的股本 289,145,1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 28,914,515.00 元(含税),其余可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不送股不转增。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
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如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
额进行调整,实际分红总额按照后续权益分派实施为准。
2、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5,537,350.00股后的 289,145,150.00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7月 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7月 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7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7月 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601 陈 勇
2 08*****210 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 6 月 26日至登记日:2025年 7月 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不参与现金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
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98
1209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0981209元/股=28,914,515.00元÷294,682,500股,计算结果不四舍五入
,保留小数点后七位)。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
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81209 元/股。具体以实际结果为准。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北省潜江经济开发区广泽大道 2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熊盛捷、赵秀丽
咨询电话:0728-6204039
传真电话:0728-6202797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公司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2/adf912a3-c37d-4c40-a741-7be6db642c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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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8:24│永安药业(002365):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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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24日(星期二)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24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
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潜江经济开发区广泽大道2号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8日(星期三)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陈子笛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61人,代表股份78,237,1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581%。(“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数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数量,下同)。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76,031,5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95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48人,代表股份2,205,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28
%。
2、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情
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54人,代表股份12,740,5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06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10,535,0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3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48人,代表股份2,205,5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28%。
3、出席和列席股东会其他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其中,公司部分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方式参
加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104,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00%;反对5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731%;弃权7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07,5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61%;反对5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90%;弃权7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5949%。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106,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28%;反对5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735%;弃权7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09,7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34%;反对5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13%;弃权7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5753%。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147,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5%;反对5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734%;弃权3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50,9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67%;反对5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05%;弃权3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527%。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145,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28%;反对6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787%;弃权3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48,8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03%;反对6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35%;弃权3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363%。
(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097,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2%;反对10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322%;弃权3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00,6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19%;反对10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16%;弃权3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865%。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127,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8%;反对6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784%;弃权4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30,8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90%;反对6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11%;弃权4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3799%。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100,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50%;反对7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942%;弃权6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03,6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55%;反对7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85%;弃权6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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