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66 融发核电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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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6:05 │融发核电(00236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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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20:14 │融发核电(00236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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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20:12 │融发核电(002366):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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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20:12 │融发核电(002366):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证券事│
│ │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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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20:11 │融发核电(002366):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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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20:09 │融发核电(00236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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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5:45 │融发核电(00236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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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6:00 │融发核电(00236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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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6:04 │融发核电(002366):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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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6:04 │融发核电(002366):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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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6:05│融发核电(00236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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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发核电”)与青岛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担集团”)签署《
保证反担保合同》,为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台海核电”)向融担集团申请开展分离式保函
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2亿元。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4月 24日、6月 4日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009/016/032)。根据会议决议,公司为烟台台海核
电提供担保,预计全年金额不超过 15 亿元,此次担保金额在额度范围内,本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
单位:亿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股比 被担保方最近一 截至目前担 本次新增 担保额度占上市 是否关
例 期资产负债率 保余额 担保额度 公司最近一期净 联担保
资产比例
融发核电 烟台台海核电 100% 59.52% 5.6 2 12.08% 是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台海核电”)
注册资本:66,1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伟
成立日期:2006年 12月25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经济开发区恒源路 6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测;特种设备制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
研发;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究;机械设备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
海洋工程装备研发;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增材制造装备制造;高品质特种钢材材料销售;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
;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特种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烟台台海核电资产总额为 566,668.33 万元,负债总额为 337,295.07 万元,净资产为 229,373.26
万元,营业收入为 26,143.55万元,净利润为-3,355.94 万元,上述数据为未经审计报表数据。烟台台海核电为公司一级全资子公
司,公司持股 100%。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担集团承担担保函项下担保责任之日后三年。分批承担担保责任的,自融担集团最后一次承担担保责任
之日后三年。
3、担保范围
融担集团为履行担保函项下义务向受益人/开立保函的商业银行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
师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手续费、差旅费等),具体内容以融担集团出具的担保函为准。
4、担保金额
公司为烟台台海核电向融担集团申请开立分离式保函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反担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亿
元。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 17.26 亿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7.23%。其中公司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6.75 亿元;按持股比例对控股股东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山东融发戍海智能装备有限公
司融资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10.51 亿元,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4 日、6月 4日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
5-008/009/017/032)。
2、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融发核电与融担集团签署的《保证反担保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48479765-2222-41aa-9b41-a1ce3528b7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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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20:14│融发核电(00236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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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发核电(00236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8f9d5f58-824b-4c1c-bc5c-a366e38ebf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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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20:12│融发核电(002366):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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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0 月24 日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年 11 月 13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
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包括 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马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三年,与第七届董事会
任期一致。
马骏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备查文件
1、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0526c7c9-dba5-427b-a499-ddfb3b7188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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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20:12│融发核电(002366):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证券事务代
│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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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发核电(002366):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cd5a4120-a00e-4c64-9fd0-4111320477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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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20:11│融发核电(002366):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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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发核电(002366):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41b48fb8-eebc-4db7-8a9e-f0a4b55834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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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20:09│融发核电(00236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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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发核电(00236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a9485a97-51f2-4a00-b3f1-d64214e253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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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5:45│融发核电(00236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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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发核电(00236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5/fd4c6ad9-974f-41d6-a9a0-17090a3e03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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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6:00│融发核电(00236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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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发核电(00236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bf0b5c96-5aac-44a9-817a-5f06516187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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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6:04│融发核电(002366):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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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
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11 月 13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3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3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
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投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6日。
7. 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秀林路 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应选人数(3)人
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陈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郝燕存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于相金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3)人
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孙燕芳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董和平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方玉诚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非累积投票议案
3.00 关于修订《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取消监 √
事会的议案
4.00 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8)
4.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3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4.04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4.05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4.06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4.07 关于修订《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4.08 关于修订《重大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上述第 1、2、3、4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2 为累积投票议案,并逐项进行表决,应选出非独立董事 3名、独立董事 3名。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
董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
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议案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通过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修订)》的要求,公
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登记方式:
A. 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需出具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B.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需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及法人深圳证券账户
卡办理登记手续。
C.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股东深圳证券账户卡、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股东营业执照
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D. 异地股东可用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登记时间:2025 年 11 月 12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6:00)。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秀林路 2号
联 系 人:刘宝江
联系电话:0535-3725577
传 真:0535-3725577
出席会议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09f9ffb2-9757-418d-a112-9482045bd2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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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6:04│融发核电(002366):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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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发核电(002366):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be23831d-cf97-4997-84f9-c92aca3e9b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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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6:04│融发核电(002366):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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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
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
之乘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集中投向 1 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
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
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下列情形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一)选举 2 名以上独立董事;
(二)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的公司选举 2 名及以上董事。
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第五条 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四条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条件时,董事会应当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
第六条 实施累积投票制时:
(一)会议主持人应当于表决前向到会股东和股东代表宣布对董事的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并告知累积投票时表决票数的计算方法
和选举规则。
(二)董事会应当根据股东会议程,事先准备专门的累积投票的选票。该选票应当标明:会议名称、董事候选人姓名、股东姓名
、代理人姓名、所持股份数、累积投票时的表决票数、投票时间。
第七条 出席会议股东投票时,如股东所投出的投票权总数等于或小于合法拥有的有效选票数,则选票有效;如股东所投出的投
票权数超过其实际拥有的投票权数,按照以下情形区别处理:
(一)该股东的投票数只投向 1 位候选人的,按该股东所实际拥有的投票权数计算;
(二)该股东分散投向数名候选人的,计票人员应向该股东指出,并要求其重新确认分配到每位候选人的投票权数,直至其所投
出的投票权数不超过其所拥有的投票权数为止。如经计票人员指出后,该股东拒不重新确认的,则该 股东所投的全部选票均作废,
视为弃权。
股东会主持人应在会上向出席会议股东明确说明以上注意事项,计票人员应认真核对选票,以保证投票的公正、有效。
第八条 董事的当选原则:
(一)董事候选人以得票多少的顺序来确认是否能被选举成为董事,但每位当选董事的得票必须超过出席股东会所持投票总数的
1/2。
(二)如 2 名或 2 名以上董事候选人得票总数相等,且得票总数在董事候选人中为最少,如其全部当选将导致董事人数超过该
次股东会应选出董事人数的,股东会应就上述得票总数相等的董事候选人按本细则规定的程序进行再次选举,直至选出该次股东会应
当选人数的董事为止。
(三)如董事候选人的得票数低于出席股东会所持股份总数的 1/2(含 1/2)的,且由于本条规定导致董事人数少于应当选人数时
,则应对未当选董事候选人按本细则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轮选举,若经第二轮选举仍未选出当选者时,公司应按照《公司章程》及本
细则的规定,在以后股东会上对缺额董事进行重新选举。
(四) 出席股东表决完毕后,由股东会计票人员清点票数,并公布每位董事候选人得票总数情况,按上述方式确定当选董事,
并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当选的董事名单。
第九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本实施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规定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
时,按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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