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67 康力电梯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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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8:24 │康力电梯(002367):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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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8:24 │康力电梯(002367):康力电梯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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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9:53 │康力电梯(002367):康力电梯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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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9:52 │康力电梯(002367):关于拟清算、注销子公司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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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9:52 │康力电梯(002367):关于产业基金拟变更普通合伙人及管理人暨调整合伙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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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9:51 │康力电梯(002367):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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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9:51 │康力电梯(00236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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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9:49 │康力电梯(002367):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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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9:49 │康力电梯(002367):理财产品管理制度(202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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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9:49 │康力电梯(002367):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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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8:24│康力电梯(002367):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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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18层
电话:86-21-3886 2288 传真:86-21-3886 2288*1018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金沪法意[2025]第 378号
致: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力电梯”或“公司”)的聘
请,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会议”或“本次会议”),并对会议的相关事项
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
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进行核验,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
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文件一同披露;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正 文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董事会于2025 年 10 月 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网及公司
指定媒体上公告了《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61)(以下简称“《会议
通知》”)。《会议通知》已列明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地点、网络投票事宜、会议审议事项、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
法等相关事项。
(一)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 14:30 在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康力大道 88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三)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月 1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
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18日 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
根据《会议通知》,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 11月 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140人,代表股份数为 408,428,4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1978%。其中,现
场出席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6人,代表股份数为 377,762,1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3537%;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表决的股东共计 134人,代表股份数为 30,666,3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441%。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 134 人,代表股份数为30,666,3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441%。
经审查,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具有相应资格,股东持有相关持股证明,授权代表持有授权委托书。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除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见证律师出席或
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提案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议案 1:《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议案 1.01:《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议案 1.02:《关于修订<理财产品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 1.03:《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与《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没有股东提出超出上述事项以外的新提案,未出现对议案内
容进行变更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进行了监票、验票和计票。
2.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公司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结果进行了合并统计,本次股
东会的最终表决结果如下:议案 1:《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议案 1.01:《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同意 396,113,4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6.9848%;反对 12,229,423股,弃权 85,60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351,3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59.8419%;反对 12,229,
423股,弃权 85,600股。议案 1.02:《关于修订<理财产品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396,121,1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6.9867%;反对 12,221,023股,弃权 86,30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359,0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59.8670%;反对 12,221,
023股,弃权 86,300股。议案 1.03:《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396,125,20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6.9877%;反对 12,220,973股,弃权 82,30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363,1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59.8802%;反对 12,220,
973股,弃权 82,300股。
经审查,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全部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ce0fc3f2-5373-4962-a4c9-41d33881e4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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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8:24│康力电梯(002367):康力电梯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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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力电梯(002367):康力电梯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ecf77f6d-774b-4036-b6a4-34b0304ce4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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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9:53│康力电梯(002367):康力电梯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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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8日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
5 年 11 月1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
8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11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11 月 1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
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康力大道 888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议案数(3)
1.01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2 关于修订<理财产品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3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25 年 10 月28 日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五),9:30-11:30,14:00-17:00。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电子邮箱或
传真方式登记。
3、现场登记地点: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康力大道 888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
4、注意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
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或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
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5 年 11 月 14日下午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陆玲燕
联系电话:0512-63293967
传 真:0512-63299905
地 址: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康力大道 888 号
邮 编:215213
6、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dc4ea2ed-b61e-4675-8f7e-d930759895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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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9:52│康力电梯(002367):关于拟清算、注销子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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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算事项概述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力电梯”或“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清算、注销子公司的议案》,拟清算注销广东广都电扶梯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都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
法定程序办理相关事宜。
广都公司此前主要业务为电梯零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近年电梯行业新形势下,为持续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公
司积极盘整产能资源,将分散生产资源进行总部集中生产,对业务、人员、资产等重新进行安排,以推进精细化管理及降本增效等一
系列措施。本次拟将广都公司清算、注销,系公司优化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的进一步安排。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根据天衡审字(2025)01115号审计报告,广都公司资产总额为2,458.34万元,负债总额为78.00万元,净
资产为2,380.35万元。截止2025年9月30日,广都公司资产总额为1,919.00万元,负债总额为49.93万元,净资产为1,869.07万元(未
经审计);公司拟对广都公司清算注销,最终将根据展开过程中经由清算小组审定的财务数据进行确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本次注销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清算、注销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广都电扶梯部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4UHRXM8L
住所:中山市南朗镇华南现代中医药城于意路 8号 B幢
成立时间:2015 年 10 月 11日
法定代表人:陈龙海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特种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供应链管理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材料
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广都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新达电扶梯部件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间接拥有广都公司100%权益。
三、拟清算、注销子公司经营情况
广都公司近两年一期经营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9月30日
(经审计)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5,614.57 2,458.34 1,919.00
净资产 3,277.85 2,380.35 1,869.07
项目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1-9月
(经审计)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321.04 1,970.16 0.00
净利润 -89.76 -927.35 -511.28
四、清算、注销子公司原因
见本公告之“一、清算事项概述”。
五、清算、注销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广都公司清算、注销完成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相应变化,但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实
质性影响。
本次清算、注销涉及的人员安置根据法律法规安排。
本次清算、注销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成立清算小组,办理清算及注销登记的相关手续,将根据该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855453d2-aa22-48ef-95ce-309fcf2f81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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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9:52│康力电梯(002367):关于产业基金拟变更普通合伙人及管理人暨调整合伙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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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力电梯(002367):关于产业基金拟变更普通合伙人及管理人暨调整合伙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596313fb-0741-47eb-b91d-176c17da5a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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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9:51│康力电梯(002367):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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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 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独立董事韩坚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人,实到独立董事 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参股公司事项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议案》并同意将之提
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审慎核查,我们
认为:
苏州君卓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放弃的产业基金份额的优先认购权涉及的份额规模较小,不影响二者原有所持产业
基金份额的规模及比例;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同意参股公司事项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议案》并将之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产业基金变更管理人暨调整合伙协议部分条款的议案》并同
意将之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
产业基金《合伙协议》的核心分配条款未变,未对上市公司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管理人变更亦不会对产业基金的经营活动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产业基金变更管理人暨调整合伙协
议部分条款的议案》并将之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韩坚、郭俊、刘向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33b68eaa-35e4-468d-8f6d-30ae2d6370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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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9:51│康力电梯(00236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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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力电梯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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