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72 伟星新材 更新日期:2025-11-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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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24 │伟星新材(002372):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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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6:30 │伟星新材(002372):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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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7:32 │伟星新材(002372):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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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8:04 │伟星新材(002372):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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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8:04 │伟星新材(00237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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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伟星新材(00237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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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伟星新材(002372):《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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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伟星新材(002372):《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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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伟星新材(002372):《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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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伟星新材(002372):《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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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24│伟星新材(002372):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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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新材(002372):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ed572fba-2610-4240-a6e3-fbc95dd9c2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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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6:30│伟星新材(002372):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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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 2025 年 5 月 7 日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投资期限自 2025 年 5 月 7 日-2026 年 5 月 6 日。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16 日、5 月 8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期,公司及子公司临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海新材”)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一)2025 年 9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10,000 万元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浙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EEH25037UT)
2、发行人:浙商银行
3、投资币种:人民币
4、认购金额:10,000 万元
5、产品类型及风险等级:保本浮动收益型,PR1(谨慎型)风险
6、预期年化收益率:1.20%或 2.00%或 2.65%
7、产品期限:2025 年 9月-2026 年 3 月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浙商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2025 年 9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10,000 万元向浙商银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浙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EEH25037DT)
2、发行人:浙商银行
3、投资币种:人民币
4、认购金额:10,000 万元
5、产品类型及风险等级:保本浮动收益型,PR1(谨慎型)风险
6、预期年化收益率:1.20%或 2.00%或 2.65%
7、产品期限:2025 年 9月-2026 年 3 月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浙商银行无关联关系。
(三)2025 年 9月,临海新材使用自有资金 5,000 万元向浙商银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浙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EEH25037UT)
2、发行人:浙商银行
3、投资币种:人民币
4、认购金额:5,000 万元
5、产品类型及风险等级:保本浮动收益型,PR1(谨慎型)风险
6、预期年化收益率:1.20%或 2.00%或 2.65%
7、产品期限:2025 年 9月-2026 年 3 月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临海新材与浙商银行无关联关系。
(四)2025 年 9月,临海新材使用自有资金 5,000 万元向浙商银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浙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EEH25037DT)
2、发行人:浙商银行
3、投资币种:人民币
4、认购金额:5,000 万元
5、产品类型及风险等级:保本浮动收益型,PR1(谨慎型)风险
6、预期年化收益率:1.20%或 2.00%或 2.65%
7、产品期限:2025 年 9月-2026 年 3 月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临海新材与浙商银行无关联关系。
(五)2025 年 10 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7,500 万元向浙商银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浙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EEH25039UT)
2、发行人:浙商银行
3、投资币种:人民币
4、认购金额:7,500 万元
5、产品类型及风险等级:保本浮动收益型,PR1(谨慎型)风险
6、预期年化收益率:1.20%或 2.00%或 2.65%
7、产品期限:2025 年 10 月-2026 年 4月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浙商银行无关联关系。
(六)2025 年 10 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7,500 万元向浙商银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浙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EEH25039DT)
2、发行人:浙商银行
3、投资币种:人民币
4、认购金额:7,500 万元
5、产品类型及风险等级:保本浮动收益型,PR1(谨慎型)风险
6、预期年化收益率:1.20%或 2.00%或 2.65%
7、产品期限:2025 年 10 月-2026 年 4月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浙商银行无关联关系。
(七)2025 年 10 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4,000 万元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购买银行理财产
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工银理财·如意人生天天鑫稳益固收类开放法人产品 6 号
2、发行人:工商银行
3、投资币种:人民币
4、认购金额:4,000 万元
5、产品类型及风险等级:固定收益类,PR1 风险
6、预期年化收益率:1.50%-1.90%
7、产品期限:2025 年 10 月-2026 年 5月(可灵活赎回)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工商银行无关联关系。
(八)2025 年 10 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4,000 万元向工商银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工银理财·天天鑫稳益固收类开放法人理财产品
2、发行人:工商银行
3、投资币种:人民币
4、认购金额:4,000 万元
5、产品类型及风险等级:固定收益类,PR1 风险
6、预期年化收益率:2.21%(浮动)
7、产品期限:2025 年 10 月-2026 年 5月(可灵活赎回)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工商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提示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公司上述投资理财业务均为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也会受宏观经济、
金融政策及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收益不达预期等风险。
2、风控措施。公司明确专人负责投资理财业务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
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业务开展后,公司财务部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
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或赎回措施,避免投资风险;审计部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投
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对业务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证券部根据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披露业务进展及损益情况。
三、前述投资理财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是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较小,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四、累计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截至 202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在过去 12个月内累计购买理财产品总金额为 418,100万元,已经到期收回本金的合计为 2
98,200 万元,实现收益为 1,374.78 万元;尚未到期的金额为 119,9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23.54%;高峰时
点数未超过授权额度。
2、上述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未出现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情况。
五、备查文件
相关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协议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898da3e7-34ea-420e-86dd-d981dbef86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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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7:32│伟星新材(002372):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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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我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20,170,00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本次
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20,170,000 股后的 1,571,867,9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0 元(含税)。
2、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在除息
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987330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0987330 元/股=157,186,798.8
0 元÷1,592,037,988 股,结果直接截取小数点后七位,不四舍五入),则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0987330 元/股。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20,170,000股后的1,571,867,988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2、本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每股分
红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其实施距离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20,170,000股后的1,571,867,9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20,170,000 股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0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10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0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23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
2 08*****860 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
3 00*****381 章卡鹏
4 01*****095 张三云
5 00*****454 谢瑾琨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10月20日至登记日:2025年10月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
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157,186,798.80
元=1,571,867,988 股×0.10 元/股。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不参与现金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
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
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987330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0987330 元/股=157,186,798.80 元
÷1,592,037,988 股,结果直接截取小数点后七位,不四舍五入)。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半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8733
0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江石西路688号 咨询联系人:章佳佳、陈银琼
咨询电话:0576-85225086 传真电话:0576-85305080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实施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95fffca4-c423-44f1-9120-5f83ca6375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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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8:04│伟星新材(002372):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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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及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星期四)14: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 年 10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16 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崇和路 238 号远洲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金红阳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397 名,代表公司股份 1,055,318,2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截至股权
登记日 2025 年 10 月 9 日,公司总股本为1,592,037,988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 20,170,000 股,该等回
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571,867,988 股)的 67.137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 15 名,代表公司股份 1,008,417,0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154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382
名,代表公司股份 46,901,2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838%。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386 名,代表公司股份 60,381,1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841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本次会议按照议程逐项审议,形成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55,063,91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9%;反对 182,25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弃权 72,06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60,126,87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88%;反对 18
2,25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18%;弃权 72,06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3%。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55,070,77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6%;反对 192,45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弃权 55,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2%。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055,030,41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7%;反对 217,75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6%;弃权 70,064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55,022,5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0%;反对 227,00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5%;弃权 68,66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5%。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筹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55,026,1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3%;反对 224,50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3%;弃权 67,56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4%。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55,069,6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4%;反对 176,40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7%;弃权 72,16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
注:若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彦和周晴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7/0bd2d271-23bb-4598-9092-17f4957ca8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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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8:04│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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