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73 千方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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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13 │千方科技(002373):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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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7:26 │千方科技(00237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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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 │千方科技(002373):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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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22 │千方科技(002373):关于指定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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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21 │千方科技(002373):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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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21 │千方科技(002373):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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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2 │千方科技(002373):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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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1 │千方科技(002373):关于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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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1 │千方科技(00237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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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26 │千方科技(002373):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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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13│千方科技(002373):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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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500 ~ -1,500 16,971.44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 -114.73% ~ -108.8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450 ~ 675 2,815.52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 -84.02% ~ -76.0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 -0.01 0.11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6 年上半年,公司智能物联板块营收规模及毛利率同比增长,盈利水平稳定提升;智慧交通板块受去集成化、项目验收进度
等影响,营收规模同比减少,订单较同期增长明显;同时受公司创新业务研发投入、汇兑损失等影响,费用同比增长。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受持有的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对本期净利润的影响约 2.31亿元。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6e49ba97-68c9-4fa2-bc2f-677ee8ba28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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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7:26│千方科技(00237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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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6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票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股票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维护公司价
值及股东权益而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出售),如未能在股票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票,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
票将予以注销。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2.42元/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股票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票方案之日起不超
过3个月。
具体内容请参见于2026年06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8)。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
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0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5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1,580
,188,215股比例为0.17%,最高成交价为7.50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989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284,225.00元(不含交易费用)
。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等相关规定。具
体内容如下:
(一)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63aef4ed-2939-47c3-9a2f-7aac6db0b8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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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千方科技(002373):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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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
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部分股份办理了延期质押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质押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 否 是 否 质 押 质 押 质权人 质押用途
股股东或 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为 限 为 补 起 始 到 期
第一大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 质 日 日
东及其一 押
致行动人
北京千方 是 850,000 0.95% 0.05% 否 是 2026- 2027- 中信建投 自身生产
集团有限 06-29 06-29 证券股份 经营
公司 700,000 0.78% 0.04% 否 是 2026- 2027- 有限公司
06-29 06-29
合计 1,550,000 1.74% 0.10% -- -- -- -- -- --
上述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千方集团本次延期质押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是否为 本次延期购 占 其 所 占公司 是 质 押 原 质 延 期 质权人 质押
控 回数量(股) 持 股 份 总股本 否 起 始 押 到 后 到 用
股股东 比例 比例 为 日 期日 期日 途
或 限
第一大 售股
股
东及其
一
致行动
人
北京千方 是 9,350,0005,10 10.47%5. 0.59%0. 否否 2025- 2026- 2027- 中信建 自身
集团有限 0,000 71% 32% 06-3020 06-2920 06-2920 投证券股 生
公司 25- 26- 27- 份有 产经
07-02 07-02 06-29 限公司 营
合计 14,450,000 16.19% 0.91% -- -- -- -- -- --
千方集团上述延期质押系其自身资金安排需要,不涉及新增融资。
上述延期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 持股数 持 股 本次质 本次质 占 其 所 占 公 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量 比例 押前质 押后质 持 股 份 总 股 本 已质押股份 占 已 质 未质押股 占 未 质
押股份 押股份 比例 比例 限 售 和 押 股 份 份 押 股 份
数量 数量 冻 比例 限售和冻 比例
结、标记数 结
量 数量
夏曙东 239,69 15.17 107,25 107,25 44.74% 6.79% 84,960,000 79.22% 94,809,60 71.59%
2,806 % 0,000 0,000 4
北京千 89,275, 5.65% 55,300, 56,850, 63.68% 3.60% 0 0.00% 0 0.00%
方集团 576 454 454
有限公
司
夏曙锋 16,333, 1.03% 15,000, 15,000, 91.83% 0.95% 10,916,541 72.78% 1,333,836 100.00%
836 000 000
合计 345,30 21.85 177,55 179,10 51.87% 11.33% 95,876,541 53.53% 96,143,44 57.85%
2,218 % 0,454 0,454 0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公司控股股东夏曙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夏曙锋质押融资情况、还款资金来源及资金偿付能力说明如下
:
单位:元、股
股东名称 持 股 数 持 股 比 未来半年内到期 未来一年内到期
量 例 质押股 占 其 所 占公司 对应融 质押股 占 其 所 占 公 司 对应融
份累计 持 股 份 总股本 资余额 份累计 持 股 份 总 股 本 资余额
数量 比例 比例 数量 比例 比例
夏曙东 239,692, 15.17% 37,100, 15.48% 2.35% 128,52 107,25 44.74% 6.79% 478,32
806 000 0,000 0,000 0,000
北京千方 89,275,5 5.65% 11,700, 13.11% 0.74% 49,900, 56,850, 63.68% 3.60% 199,90
集团有限 76 000 000 454 0,000
公司
夏曙锋 16,333,8 1.03% 0 0.00% 0.00% 0 15,000, 91.83% 0.95% 0
36 000
合计 345,302, 21.85% 48,800, 14.13% 3.09% 178,42 179,10 51.87% 11.33% 678,22
218 000 0,000 0,454 0,000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还款资金来源为
其自有或自筹资金。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目前所质押的股份未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
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
上述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股份等措施来应对上述风险,并按相关规定及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质权人出具的质押单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b2f0dbed-ee71-41ea-b62e-7dd38cab79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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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22│千方科技(002373):关于指定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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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千方科技”)于 2026年 4月 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
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额度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
个月有效,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上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
以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进行投资决策;授权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在规定的期限、额度范围内办理开立现金管理的产品专用
结算账户、实施购买产品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根
据投资决策签署相关协议等。以上事项经公司于 2026年 5月 8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指定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为便于实施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于 2026年 6月 22日将下述一般存款账户指定为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理财产品专
用结算账户,截至 2026年6月 22日,下述银行账户活期余额均为零元,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 2000******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北京西城科技营业部 7701******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 6569******
台科技园支行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银行账户自 2026年 6月 22日起仅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的结算,不会用
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
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并将与相关业务单位
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1)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选择合适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
长审批。
(2)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建立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台账,根据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及时调整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期
限,跟踪分析收益,及时发现评估可能存在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委员会、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
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将能够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
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263397a3-bf86-47ee-9a52-09a9504496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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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21│千方科技(002373):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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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披露的《关于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方案的
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现将董事会
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6月17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公
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夏曙东 239,692,806 15.17%
2 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99,343,200 12.62%
3 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 89,275,576 5.65%
4 北京电信投资有限公司 25,620,304 1.62%
5 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 25,378,700 1.61%
任公司-芜湖建信鼎信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
6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9,305,603 1.22%
7 夏曙锋 16,333,836 1.03%
8 北京慧通联合科技有限公司 13,885,302 0.88%
9 张鹏国 13,884,511 0.88%
10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645,700 0.80%
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无限售流通
股比例
1 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99,343,200 14.47%
2 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 89,275,576 6.48%
3 夏曙东 59,923,202 4.35%
4 北京电信投资有限公司 25,620,304 1.86%
5 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 25,378,700 1.84%
任公司-芜湖建信鼎信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
6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9,305,603 1.40%
7 北京慧通联合科技有限公司 13,885,302 1.01%
8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12,645,700 0.92%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
9 青岛城投城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544,330 0.77%
10 北京建信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8,044,322 0.5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06677b47-dac7-4734-9439-8491cd6eb2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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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21│千方科技(002373):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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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6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票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股票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维护公司价
值及股东权益而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出售),如未能在股票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票,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
票将予以注销。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2.42元/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股票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票方案之日起不超
过3个月。
具体内容请参见于2026年06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8)。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
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6月22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580,188,21
5股比例为0.01%,最高成交价为7.5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4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768,895.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等相关规定。具
体内容如下:
(一)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29e04b19-b438-4b39-bc49-fac796b321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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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2│千方科技(002373):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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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曙东先生的通知,获悉其
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 其 所 占 公 司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称 股东或第一 押股份数量 持 股 份 总 股 本
大股东及其 (股)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夏曙东 是 8,040,000 3.35% 0.51% 2025-01-21 2026-06-16 国泰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
4,500,000 1.88% 0.28% 2025-01-17 2026-06-16 公司
合计 12,540,000 5.23% 0.79%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 持股数 持 股 本次质 本次质 占 其 占 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量 比例 押前质 押后质 所 司 已质押股份 占 已 质 未质押股份 占 未 质
押股份 押股份 持 股 总 股 限 售 和 押 股 份 限售和冻结 押 股 份
数量 数量 份 本 冻 比例 数量 比例
比例 比例 结、标记数
量
夏曙东 239,69 15.17 119,79 107,25 44.74% 6.79% 84,960,000 79.22% 94,809,604 71.59%
2,806 % 0 0,000
,000
北京千 89,275 5.65% 55,300 55,300 61.94% 3.50% 0 0.00% 0 0.00%
方集团 , , ,
有限公 576 454 454
司
夏曙锋 16,333 1.03% 15,000 15,000 91.83% 0.95% 10,916,541 72.78% 1,333,836 100.00%
, , ,
836 000 000
合计 345,30 21.85 190,09 177,55 51.42% 11.24% 95,876,541 54.00% 96,143,440 57.31%
2,218 % 0,454 0,454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公司控股股东夏曙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夏曙锋质押融资情况、还款资金来源及资金偿付能力说明如下
:
单位:元、股
股东名称 持 股 数 持 股 比 未来半年内到期 未来一年内到期
量 例 质押股 占 其 所 占公司 对应融 质押股 占 其 所 占 公 司 对应融
份累计 持 股 份 总股本 资余额 份累计 持 股 份 总 股 本 资余额
数量 比例 比例 数量 比例 比例
夏曙东 239,692, 15.17% 37,100, 15.48% 2.35% 128,52 107,25 44.74% 6.79% 478,32
806 000 0,000 0,000 0,000
北京千方 89,275,5 5.65% 26,150, 29.29% 1.65% 99,900, 55,300, 61.94% 3.50% 199,90
集团有限 76 000 000 454 0,000
公司
夏曙锋 16,333,8 1.03% 0 0.00% 0.00% 0 15,000, 91.83% 0.95% 0
36 000
合计 345,302, 21.85% 63,250, 18.32% 4.00% 228,42 177,55 51.42% 11.24% 678,22
218 000 0,000 0,454 0,000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还款资金来源为
其自有或自筹资金。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目前所质押的股份未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
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
上述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股份等措施来应对上述风险,并按相关规定及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质权人出具的解除质押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6e8272f7-53b6-4b5d-9661-8ca309fbec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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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1│千方科技(002373):关于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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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方科技(002373):关于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3ac92d6e-7f9f-4c06-9a69-b49e8d2db3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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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1│千方科技(00237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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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方科技(00237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958cd1f3-7214-4ad0-8b55-0dfb8c5f64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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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26│千方科技(002373):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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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方科技”
、“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6 年 02 月 13 日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持股 5%以上股东杭州
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灏月”)计划在 2026年 3月 16日至 2026年 6月 15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
份不超过15,767,131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7
,883,566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5%),合计拟减持的股份不超过 23,650,697股(占剔除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50%)。
2026年 4月 9日,公司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杭州灏月于 2026 年 4 月 8 日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千方科技3,950,000 股股份,减持后杭州灏月持有的千方科技股份比例由 14.11%减少至13.86%(按千方科技总股本 1,
580,188,215股计算)。截至 2026年 4月 8日,杭州灏月持有千方科技 219,043,866股股份,约占千方科技总股本 1,580,188,215股
的 13.86%,约占剔除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上市公司总股本1,576,713,160股的 13.89%。
2026年 6月 6日,公司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杭州灏月于 2026年 5月 13日至 2026 年
6月 4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千方科技 15,634,700股股份,减持后杭州灏月持有的千方科技股份比例由 13.86%
减少至 12.87%(按千方科技总股本 1,580,188,215股计算)。截至 2026年 6月 4日,杭州灏月持有千方科技 203,409,166股股份,
约占千方科技总股本 1,580,188,215股的 12.87%,约占剔除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上市公司总股本 1,576,713,160
股的 12.90%。
近日,公司收到杭州灏月出具的《关于所持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的通知》,于 2026年 4月 8日至 2026年 6月 8
日,杭州灏月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所持千方科技股份 7,883,566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所持千方科技股份 15,76
7,100股,合计减持所持千方科技 23,650,666股股份(占千方科技总股本、剔除千方科技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千方科技总股
本的比例均为 1.50%,以下简称“本次减持”)。截至 2026年 6月 15日,杭州灏月持有公司股份 199,34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 1
,580,188,215股比例为 12.6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 1,576,713,160股比例为 12.64%。杭州灏月此
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履行完毕。
现将本次减持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上市公 减持比例(上市
名称 价(元/ (万股) 司总股本剔除上 公司总股本包括
股) 市公司回购专用 上市公司回购专
账户中的股份数 用账户中的股份
量)(%) 数量)(%)
杭州 大宗交易 2026年 4月 8日至 8.24 788.3566 0.50 0.50
灏月 2026年 6月 5日
集中竞价 2026年 5月 13日至 8.11 1,576.7100 1.00 1.00
交易 2026年 6月 8日
合计 / 2,365.0666 1.50 1.50
注:1、上表中,杭州灏月所减持股份来源于协议转让。2、减持价格区间为
7.07元/股-9.06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例(上市公 例(上市公 例(上市公 例(上市公
司总股本剔 司总股本包 司总股本剔 司总股本包
除上市公司 括上市公司 除上市公司 括上市公司
回购专用账 回购专用账 回购专用账 回购专用账
户中的股份 户中的股份 户中的股份 户中的股份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杭州 合计持 22,299.3866 14.14 14.11 19,934.3200 12.64 12.62
灏月 有股份
其中: 22,299.3866 14.14 14.11 19,934.3200 12.64 12.62
无限售
条件股
份
有限售 - - - - - -
条件股
份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杭州灏月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杭州灏月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一致,未违反相关减持承诺,也不存在违规的情况。截至 2026年 6月 15日
,上述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履行完毕,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杭州灏月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2ae10a4f-aae6-4e32-a56f-9665cdcb40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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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6:05│千方科技(002373):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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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方科技(002373):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99a30fcf-276c-4b03-b5c3-f2f93c13cf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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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6:05│千方科技(002373):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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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泰海通”)作为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方科技”
、“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千方科
技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38号)核准,公
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0,562,440股,每股发行价格 20.9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9
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为 187,632.07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0年 7月 31日全部到账,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年 8月 3日出具的致同验
字(2020)第 110ZC00273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披露的《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90,000万元(含发
行费用),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下一代智慧交通系统产品与解决方案研发升级及产业化项 143,606.21 133,000.00
目
补充流动资金 57,000.00 57,000.00
合计 200,606.21 190,000.00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募集资金
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实施 2020 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下一代智慧交通系统产品与解决方案研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该项目
剩余募集资金 95,570.47万元(含该次募集资金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4,160.48万元),用途变更为实施新募投项目“物流无人化
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原计划使用募集资 变更后投资金 变更
号 金金额 额 情况
1 下一代智慧交通系统产品与解决方案研 130,632.07 39,222.08 终 止
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实施
2 物流无人化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95,570.47 新增
合计 130,632.07 134,792.55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 2026年 01月 12日召开的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3、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截至 2026年 03月 31日,公司累计支付项目投资款共计 39,222.08万元,以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7,000.00万元,本次
募集资金累计取得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4,462.95万元,期末募集资金未使用余额为 95,872.94 万元。扣除以募
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万元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理财户余额合计为 65,872.94 万元(其中购买理财余额为 60,0
00.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使用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 截至 2026年 03 月 项目募集资金
投资总额 31日累计投入总额 未投入金额
下一代智慧交通系统产 143,606.21 39,222.08 39,222.08 --
品与解决方案研发升级
及产业化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57,000.00 57,000.00 57,000.00 --
物流无人化关键技术研 95,570.47 0.00 95,570.47
发及产业化项目
合计 200,606.21 191,792.55 96,222.08 95,570.47
注:上表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后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公司计划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
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原因如下: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项目人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奖金、餐费补贴等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
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人员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根据
税务机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各项税费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的汇缴均通过银行托收的
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造成公司操作不便且影响支付效率。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先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
的相关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
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相关业务部门按照公司规
定的支付流程,将拟以自有资金垫付的募投项目相关款项提交付款申请。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以自有资金进行款项支
付。
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建立募投项目核算台账,按季度汇总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定期统计未置
换的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将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
户中等额转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账户。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
管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的核查与问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正
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按相关监管要求,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具体如下:2026年 6月 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
操作流程,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2bc1afde-661a-40c6-a7d5-2025b8f6db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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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6:05│千方科技(002373):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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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方科技(002373):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a112c80a-0266-4c9a-bdfa-f1a07b361f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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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6:02│千方科技(002373):关于开立募投项目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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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方科技(002373):关于开立募投项目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4fc4890c-04f6-4130-976a-c23006e019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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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6:02│千方科技(00237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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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方科技(00237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a73b1cf2-270e-4576-b142-5a0de135f5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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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6:02│千方科技(00237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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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千方科技”)于 2026年 6月 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一般账户,该部分等
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38号)核准,公
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0,562,440股,每股发行价格 20.9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9
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为 187,632.07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0年 7月 31日全部到账,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年 8月 3日出具的致同验
字(2020)第 110ZC00273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披露的《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90,000万元(含发
行费用),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下一代智慧交通系统产品与解决方案研发升级及产业 143,606.21 133,000.00
化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57,000.00 57,000.00
合计 200,606.21 190,000.00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募集资金
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实施 2020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下一代智慧交通系统产品与解决方案研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该项目
剩余募集资金 95,570.47万元(含该次募集资金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4,160.48万元),用途变更为实施新募投项目“物流无人化
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原计划使用募 变更后投资金 变更情况
集资金金额 额
1 下一代智慧交通系统产品 130,632.07 39,222.08 终止实施
与解决方案研发升级及产
业化项目
2 物流无人化关键技术研发 -- 95,570.47 新增
及产业化项目
合计 130,632.07 134,792.55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 2026年 01月 12日召开的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3、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截至 2026年 03月 31日,公司累计支付项目投资款共计 39,222.08万元,以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7,000.00 万元,本次
募集资金累计取得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4,462.95万元,期末募集资金未使用余额为 95,872.94万元。扣除以募
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万元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理财户余额合计为 65,872.94万元(其中购买理财余额为 60,00
0.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使用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 截至 2026年 03月 31 项目募集资金
投资总额 日累计投入总额 未投入金额
下一代智慧交通系统产 143,606.21 39,222.08 39,222.08 --
品与解决方案研发升级
及产业化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57,000.00 57,000.00 57,000.00 --
物流无人化关键技术研 95,570.47 0.00 95,570.47
发及产业化项目
合计 200,606.21 191,792.55 96,222.08 95,570.47
注:上表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后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公司计划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
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原因如下: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项目人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奖金、餐费补贴等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
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人员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根据
税务机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各项税费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的汇缴均通过银行托收的
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造成公司操作不便且影响支付效率。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先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
的相关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
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相关业务部门按照公司规定的支付流程,将拟以自有资金垫付的募投项目相关款项提交付款申请
。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以自有资金进行款项支付。
2、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建立募投项目核算台账,按季度汇总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定期统计
未置换的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将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
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账户。
3、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
使监管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的核查与问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正
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核查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按相关监管要求,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具体如下:2026 年 6 月 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
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
操作流程,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千方科技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
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37fd9ca8-0c6b-4485-9390-bc866078cc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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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6:01│千方科技(00237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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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5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 月 9 日上
午 10:3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会议由董事长夏曙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管人
员列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投项目专项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终止实施 2020 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下一代智慧交通系统产品与解决方案研发升级及产业化
项目”,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95,570.47万元(含该次募集资金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4,160.48万元),用途变更为实施新募投项目
“物流无人化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千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本事项经公司于
2026 年 01 月12日召开的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北京千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北京顺义千曙智运科技有限公
司拟开立募投项目专项账户,用于募投项目“物流无人化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该账户不得用作其他
用途。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办理该账户的开立及后续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北京千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曙科技”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
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物流无人化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借款额度不超过 6,000 万元,借款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参照 LP
R作为定价基准利率,以 2026年 5月 20日发布的 1年期 LPR(加)10个基点(一个基点为 0.01%),即借款年利率为 3.1%向千曙科
技收取利息,借款期间利率不变。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
划转等额资金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关联董事夏曙东、夏曙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证控股子公司千曙科技业务运营的资金需求,同时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向千曙科技提供财务资助,用于补充千曙科
技短期流动资金,本次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3年,每笔财
务资助使用期限不超过 3年,资助方式为提供借款,公司参照 LPR作为定价基准利率,以 2026年 5月 20日发布的 1年期 LPR(加)
10个基点(一个基点为 0.01%),即借款年利率为 3.1%收取资金使用费,借款期间利率不变。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a2abb53a-0249-4656-b10b-e67c074122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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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6:52│千方科技(00237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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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方科技(00237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c82e9f7e-0602-4950-be2e-1caab73c64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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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7:52│千方科技(002373):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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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
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质押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 次 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是 否 是 否 质押起 质 押 质权人 质押用途
股股东或 押 数 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 限 为 补 始日 到 期
第一大股 (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 质 日
东及其一 押
致行动人
北京千方 是 2,000,00 2.24% 0.13% 否 是 2026-0 2027- 建信信托 自身生产
集团有限 0 6-02 06-03 有限责任 经营
公司 公司
合计 2,000,00 2.24% 0.13% -- -- -- -- -- --
0
上述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 持股数 持 股 本次质 本次质 占 其 所 占 公 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量 比例 押前质 押后质 持 股 份 总 股 本 已质押股份 占 已 质 未质押股 占 未 质
押股份 押股份 比例 比例 限 售 和 押 股 份 份 押 股 份
数量 数量 冻 比例 限售和冻 比例
结、标记数 结
量 数量
夏曙东 239,69 15.17 119,790 119,79 49.98% 7.58% 97,500,000 81.39% 82,269,60 68.61%
2,806 % ,000 0,000 4
北京千 89,275, 5.65% 53,300, 55,300, 61.94% 3.50% 0 0.00% 0 0.00%
方集团 576 454 454
有限公
司
夏曙锋 16,333, 1.03% 15,000, 15,000, 91.83% 0.95% 10,916,541 72.78% 1,333,836 100.00%
836 000 000
合计 345,30 21.85 188,09 190,09 55.05% 12.03% 108,416,54 57.03% 83,603,44 53.86%
2,218 % 0,454 0,454 1 0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公司控股股东夏曙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夏曙锋质押融资情况、还款资金来源及资金偿付能力说明如下
:
单位:元、股
股东名称 持 股 数 持 股 比 未来半年内到期 未来一年内到期
量 例 质押股 占 其 所 占公司 对应融 质押股 占 其 所 占 公 司 对应融
份累计 持 股 份 总股本 资余额 份累计 持 股 份 总 股 本 资余额
数量 比例 比例 数量 比例 比例
夏曙东 239,692, 15.17% 49,640, 20.71% 3.14% 178,52 119,79 49.98% 7.58% 528,32
806 000 0,000 0,000 0,000
北京千方 89,275,5 5.65% 26,150, 29.29% 1.65% 99,900, 55,300, 61.94% 3.50% 199,90
集团有限 76 000 000 454 0,000
公司
夏曙锋 16,333,8 1.03% 0 0.00% 0.00% 0 15,000, 91.83% 0.95% 0
36 000
合计 345,302, 21.85% 75,790, 21.95% 4.80% 278,42 190,09 55.05% 12.03% 728,22
218 000 0,000 0,454 0,000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还款资金来源为
其自有或自筹资金。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目前所质押的股份未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
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
上述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股份等措施来应对上述风险,并按相关规定及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cbc9a895-768f-4f02-a28c-095bf4941ef3.PDF
─────────┬────────────────────────────────────────────────
2026-05-22 16:42│千方科技(002373):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曙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及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 次 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是 否 是 否 质押起 质 押 质权人 质押用途
股股东或 押 数 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 限 为 补 始日 到 期
第一大股 (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 质 日
东及其一 押
致行动人
夏曙东 是 17,000,0 7.09% 1.08% 否 否 2026-0 2027- 兴业国际 实际控制
00 5-21 05-24 信托有限 的企业生
公司 产经营
小计 17,000,0 7.09% 1.08% -- -- -- -- -- --
00
北京千方 是 12,000,0 13.44 0.76% 否 否 2026-0 2027- 兴业国际 自身生产
集团有限 00 % 5-21 05-24 信托有限 经营
公司 1,000,00 1.12% 0.06% 否 否 2026-0 2027- 公司
0 5-21 05-24
小计 13,000,0 14.56 0.82% -- -- -- -- -- --
00 %
合计 30,000,0 9.12% 1.90% -- -- -- -- -- --
00
股东夏曙东及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质押基本情况如下:
上述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次解除 占 其 所 占 公 司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股股东或 质押股份 持 股 份 总 股 本
第一大股 数量 比例 比例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夏曙东 是 17,000,000 7.09% 1.08% 2025-05-27 2026-05-20 兴业国际信
托有限公司
北京千方 是 10,000,000 11.20% 0.63% 2025-05-27 2026-05-20 兴业国际信
集团有限 托有限公司
公司
合计 -- 27,000,000 8.21% 1.71% -- -- --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 持股数 持股 本次质 本次质 占 其 所 占 公 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量 比例 押前质 押后质 持 股 份 总 股 本 已质押股份 占 已 质 未质押股 占 未 质
押股份 押股份 比例 比例 限 售 和 押 股 份 份 押 股 份
数量 数量 冻 比例 限售和冻 比例
结、标记数 结
量 数量
夏曙东 239,69 15.17 119,790 119,79 49.98% 7.58% 97,500,000 81.39% 82,269,60 68.61%
2,806 % ,000 0,000 4
北京千 89,275, 5.65% 50,300, 53,300, 59.70% 3.37% 0 0.00% 0 0.00%
方集团 576 454 454
有限公
司
夏曙锋 16,333, 1.03% 15,000, 15,000, 91.83% 0.95% 10,916,541 72.78% 1,333,836 100.00%
836 000 000
合计 345,30 21.85 185,09 188,09 54.47% 11.90% 108,416,54 57.64% 83,603,44 53.18%
2,218 % 0,454 0,454 1 0
四、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公司控股股东夏曙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夏曙锋质押融资情况、还款资金来源及资金偿付能力说明如下
:
单位:元、股
股东名称 持 股 数 持 股 比 未来半年内到期 未来一年内到期
量 例 质押股 占 其 所 占公司 对应融 质押股 占 其 所 占公司 对应融
份累计 持 股 份 总股本 资余额 份累计 持 股 份 总股本 资余额
数量 比例 比例 数量 比例 比例
夏曙东 239,692, 15.17% 49,640, 20.71% 3.14% 178,52 119,79 49.98% 7.58% 528,320
806 000 0,000 0,000 ,000
北京千方 89,275,5 5.65% 31,600, 35.40% 2.00% 99,900, 53,300, 59.70% 3.37% 199,900
集团有限 76 454 000 454 ,000
公司
夏曙锋 16,333,8 1.03% 0 0.00% 0.00% 0 15,000, 91.83% 0.95% 0
36 000
合计 345,302, 21.85% 81,240, 23.53% 5.14% 278,42 188,09 54.47% 11.90 728,220
218 454 0,000 0,454 % ,000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还款资金来源为
其自有或自筹资金。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目前所质押的股份未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
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
上述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股份等措施来应对上述风险,并按相关规定及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1c9b2a11-0896-4f25-8270-d05366638b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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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2│千方科技(002373):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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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曙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 次 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是 否 是 否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用
股股东或 押 数 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 限 为 补 始日 期日 途
第一大股 (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 质
东及其一 押
致行动人
夏曙东 是 19,800,0 8.26% 1.25% 否 否 2026-0 2027-0 兴业国际 实际控
00 5-13 5-14 信托有限 制的企
公司 业生产
经营
北京千方 是 8,700,00 9.75% 0.55% 否 否 2026-0 2027-0 兴业国际 自身生
集团有限 0 5-13 5-14 信托有限 产经营
公司 公司
合计 28,500,0 8.66% 1.80% -- -- -- -- -- --
00
股东夏曙东及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质押基本情况如下:
上述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 持股数 持股 本次质 本次质 占 其 所 占 公 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量 比例 押前质 押后质 持 股 份 总 股 本 已质押股份 占 已 质 未质押股 占 未 质
押股份 押股份 比例 比例 限 售 和 押 股 份 份 押 股 份
数量 数量 冻 比例 限售和冻 比例
结、标记数 结
量 数量
夏曙东 239,69 15.17 99,990, 119,79 49.98% 7.58% 97,500,000 81.39% 82,269,60 68.61%
2,806 % 000 0,000 4
北京千 89,275, 5.65% 41,600, 50,300, 56.34% 3.18% 0 0.00% 0 0.00%
方集团 576 454 454
有限公
司
夏曙锋 16,333, 1.03% 15,000, 15,000, 91.83% 0.95% 10,916,541 72.78% 1,333,836 100.00%
836 000 000
合计 345,30 21.85 156,59 185,09 53.60% 11.71% 108,416,54 58.57% 83,603,44 52.18%
2,218 % 0,454 0,454 1 0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公司控股股东夏曙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夏曙锋质押融资情况、还款资金来源及资金偿付能力说明如下
:
单位:元、股
股东名称 持 股 数 持 股 比 未来半年内到期 未来一年内到期
量 例 质押股 占 其 所 占公司 对应融 质押股 占 其 所 占公司 对应融
份累计 持 股 份 总股本 资余额 份累计 持 股 份 总股本 资余额
数量 比例 比例 数量 比例 比例
夏曙东 239,692, 15.17% 66,640, 27.80% 4.22% 277,52 119,79 49.98% 7.58% 525,320
806 000 0,000 0,000 ,000
北京千方 89,275,5 5.65% 29,900, 33.49% 1.89% 50,000, 50,300, 56.34% 3.18% 199,900
集团有限 76 454 000 454 ,000
公司
夏曙锋 16,333,8 1.03% 0 0.00% 0.00% 0 15,000, 91.83% 0.95% 0
36 000
合计 345,302, 21.85% 96,540, 27.96% 6.11% 327,52 185,09 53.60% 11.71 725,220
218 454 0,000 0,454 % ,000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还款资金来源为
其自有或自筹资金。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目前所质押的股份未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
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
上述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股份等措施来应对上述风险,并按相关规定及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107ded83-df0b-471e-8743-d7e613a08bd8.PDF
─────────┬────────────────────────────────────────────────
2026-05-12 19:22│千方科技(00237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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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8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580,188,215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3,475,055股,根据相关规定,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票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1,580,188,215股扣除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持有股份3,475,055股后以1,576,713,1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2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总额=1,576,713,160股*0.32元/10股= 50,454,821.12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
股本*10股=50,454,821.12元/1,580,188,215股*10股= 0.319296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
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319296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6年5月8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
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2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80,188,215股,扣除不参与
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3,475,055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1,576,713,16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
利50,454,821.1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
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权益分派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权益分派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持有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上持有股份3,475,055股,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在申请办理分红派息业务至股权登记日期间不
会进行回购。
4、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5、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475,055.00股后的 1,576,713,160.00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32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0.288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
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064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32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
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1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922 夏曙东
2 08*****387 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
3 01*****595 夏曙锋
4 08*****795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
5 08*****416 北京慧通联合科技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11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1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
本*10 股=50,454,821.12 元/1,580,188,215股*10 股= 0.319296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
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319296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号中关村软件园 27号院千方大厦 B座 4层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孔祥熙、康提
咨询电话:010-50821818
传真电话:010-5082200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8ac21fb4-485d-4693-a2bd-58bea9366e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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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09│千方科技(00237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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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方科技(00237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9ef03ef6-74ea-49d5-8927-feee2bb1ce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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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09│千方科技(002373):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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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方科技(002373):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c7d84638-f423-4c5b-99d1-b4d4688e52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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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36│千方科技(002373):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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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方科技(00237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026b74e-12c8-435e-a0d1-01ec995869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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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31│千方科技(00237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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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27日
上午 10: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会议由董事长夏曙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5c148a2-8d06-4be9-a93f-5434832035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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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 00:32│千方科技(002373):千方科技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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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方科技(002373):千方科技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a8649d8d-f446-4c49-b697-afd523a5a3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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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21│千方科技(002373):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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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方科技(002373):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49e5a9ee-72a7-4eaf-be48-806ead0ccf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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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17│千方科技(00237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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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方科技(00237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de27f0ac-8451-4186-b914-2805305469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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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15│千方科技(00237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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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方科技(00237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ae81f3c8-8f90-482e-9e30-1373ea2dcd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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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26│千方科技(002373):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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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方科技(002373):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94e6d697-ab0c-4e68-96b5-8b58e61276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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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26│千方科技(00237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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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方科技(00237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0916d833-b391-4008-9b29-a05bf9ef77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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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25│千方科技(002373):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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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方科技(002373):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23582726-a5c7-4fd5-a3a6-10564460a7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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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24│千方科技(002373):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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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08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月 08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0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
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
股东会的表决权总数。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4月 3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04 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号中关村软件园 27号院千方大厦 B座 1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
议案》 对象的子议
案数(2)
7.01 《与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的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常关联交易》
7.02 《与阿里巴巴集团的日常关联交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易》
8.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9.00 《关于 2026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0.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00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财的议案》
12.00 《关于修订<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特别提示: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18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上述议案均为普通
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议案 7需逐项表决。议案 7 为关联交易事项,包含 2 个子议案需逐项表决,各子议案相对应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具体说明如
下:
(1)子议案 7.01《与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夏曙东、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夏曙锋回避表决。
(2)子议案 7.02《与阿里巴巴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 2026年 4月 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
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代
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传真或信函需在 2026年 5月 7日 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2、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7日(星期四)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号中关村软件园 27号院 B座 4层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康提
电话号码:010-50821818
传真号码:010-50822000
电子邮箱:securities@ctfo.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号中关村软件园 27号院 B座 4层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83473b57-6221-4b51-b6c0-61039bb379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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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24│千方科技(002373):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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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规范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充分
调动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稳健、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所适用范围为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由董事会聘任的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已在其它公司领取报酬的公司董事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章 分配原则
第三条 业绩考核与薪酬分配原则
(1)权责利统一,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2)收入水平与公司业绩及分管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3)考虑公司长远利益,立足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4)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结果与过程相统一的原则。
第四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业机构,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
集人,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
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五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应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审议批准,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应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获得董事会的批准后,
应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五章 薪酬结构与标准
第七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1)工资总额是指公司在一定时期内,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全体员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
励收入及各类津贴、补贴等。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与市场发展相适应,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以及公司未来发展
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3)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
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4)公司出现业绩由盈利转为亏损或亏损扩大的情况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需要相应下降,未相应下降的,应
当披露原因。
第八条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年薪制,其年度综合收入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超额业绩奖励、长期激励四部分组成
。
第九条 基本年薪
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所处行业、企业类型、利润规模以及上一年度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和未来一年
承担的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目标,结合公司年薪等级标准提出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水平的提议,随年度考核指标建议报
告一并提交进行审议批准。
第十条 绩效年薪
绩效年薪=绩效年薪基数×绩效考核系数M
绩效年薪基数根据不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能和经营目标参照基本年薪的一定比例确定。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
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根据与公司董事签署的《XXXX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进行考核,确定绩效考核系数M,报董事会审
议后,报股东会确定。
根据与高级管理团队签署的《XXXX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进行考核,确定绩效考核系数M,报董事
会确定。
第十一条 超额业绩奖励
超额业绩奖励是针对承担经营任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所辖的管理团队设立,须超过董事会当年设定的业绩目标方可从超额完成
的净利润中核算发放,具体奖励方案由董事会另行规定。
第十二条 长期激励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可以针对高级管理团队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
律、法规等另行确定。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六章 绩效考核内容与流程
第十四条 考核指标和确定办法
(1)业绩定量指标:包括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利润、经营性现金流、销售收入、新签合同额
、净资产收益率、用户数、交易额和市值目标等一项或多项。具体指标项目以上一年实际完成情况作为参考,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并综
合考虑企业成长性因素。
(2)管理定性指标:主要结合市场、技术、管理、运营等年度工作重点,就整体工作效果进行综合评价。
(3)业绩定量指标和管理定性指标各自权重原则上为80%和20%。
(4)公司董事的具体绩效指标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报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报股东会审批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
绩效指标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报董事会审批确定。
第十五条 绩效考核程序
(1)公司董事和总经理结合公司年度预算和经营管理重点提出考核指标建议,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
批,董事会在审批过程中,可以根据董事会讨论意见对指标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指标执行。
(2)年度绩效考核的有关指标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由董事会与公司董事、总经理签订《XXXX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总经
理可以根据董事会确定的公司年度经营管理目标,分别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订《XXXX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
(3)在年度结束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相关考核人员对定性指标进行评估打分,会同业绩量化指标的核算结果形成初步考
核报告,公司董事的考核结果需由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结果报董事会审批。
(4)考核结果确定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算绩效奖金,公司董事的绩效奖金需由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审议批准,高级管
理人员的绩效奖金报董事会审批。
(5)在考核期间公司发生清产核资、并购重组、经营责任人变动、经营环境重大变化、不可抗力等情况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
由董事会决议变更《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等相关内容。
第七章 薪酬发放与其他注意事项
第十六条 基本年薪发放
采取按月固定发放的方式,由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审议批准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水平,按12个月平均以月工
资形式发放。
第十七条 绩效年薪的发放
每一年度结束后第二季度末之前,董事会根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绩效年薪实际应发金额并审批发
放。公司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年薪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任期内离职导致不满一个考核周期时,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并结合变动原因,由总经理办公会提出绩效年薪
发放建议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
公司董事因换届、任期内离职导致不满一个考核周期时,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并结合变动原因,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绩效年薪
发放建议报董事会批准。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事故、重大泄
密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或其他事项对公司商誉和竞争力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或损害的,或对公司市值造成重大影响的,可由董事会视
情节严重程度对责任人在考核系数中进行扣减,降低绩效年薪和超额奖励,直至取消全部绩效年薪和超额奖励。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除按本制度规定领取薪酬和享受公司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外,不得再以其他名义在公司或下属
公司参与其他奖励分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金或者其他报酬等方式影响公司人员独立。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需按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并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八章 薪酬止付与追索
第二十一条 公司因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
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 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不时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规
则不一致的,以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规则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批准,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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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24│千方科技(00237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慕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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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方科技(00237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慕丽娜)。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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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24│千方科技(00237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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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方科技(00237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新英)。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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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24│千方科技(00237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史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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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方科技(00237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史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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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24│千方科技(002373):千方科技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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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方科技公司”)2025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
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
千方科技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及说明》(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
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的有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千方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千方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
除情况表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核查
工作,以合理确信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不存在重大错报。在核查工作中,我们结合千方科技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
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核查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核查,我们认为,千方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规则和“自律监管指南”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f8a3a752-054d-49fb-a43e-a34701afe8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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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24│千方科技(002373):千方科技二〇二五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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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方科技(002373):千方科技二〇二五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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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24│千方科技(00237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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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方科技(00237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928959d3-0cb1-45c7-a26c-e47f43348d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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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24│千方科技(002373):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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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方科技(002373):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ec9918a2-3492-4bc2-a496-52218477f2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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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22│千方科技(00237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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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分配比例:每10股派现金红利0.32元(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
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审议程序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同意 9票、反对 0票
、弃权 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68,437,221.39元,母
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222,601,485.56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671,233,333.52元,加本年度母公司净利润222,601,485.5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金22,260,148.56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871,574,670.52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2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80,188,215股,扣除不参与利润
分配的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3,475,055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1,576,713,16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
,454,821.1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
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关于2025年度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公司实施了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
(含税)。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1,580,188,215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3,475,055股,
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1,576,713,160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1,534,263.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1月26日。
本次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合并计算已发放的中期现金分红和预计派发的年度现金分红,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
红总额81,989,084.32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54%。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2025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81,989,084.32 0.00 78,835,658.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68,437,221.39 -1,192,543,351.64 542,401,012.75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3,801,260,174.74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871,574,670.52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60,824,742.32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27,235,039.1667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60,824,742.32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否
则》第 9.8.1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及具体原因
根据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分红指标,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
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 5000万元;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
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
额81,989,084.32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54%。
因此,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 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和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在
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满足了股东对稳定现金回报的合理预期,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 2024年度及 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
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
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2,048,586,633.70元、3,001,526,563.98元、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11.07%、16.54%。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O二五年度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81600dfb-a66f-41e0-95ea-4eeda4197e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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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22│千方科技(002373):千方科技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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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方科技(002373):千方科技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c1525087-dda7-4853-93bf-008fe1015f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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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22│千方科技(002373):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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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6年 4月 23日(星期四)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 2025年度业绩
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
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夏曙东先生、财务负责人张丽娟女士、独立董事慕丽娜女士、董事会秘书孔
祥熙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
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9af7a69d-a0fb-4387-995b-5ea632c2ad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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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22│千方科技(002373):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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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
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的各
项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
提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金额及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对 2025年度末存在减值迹象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2025 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12,349.75 万
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年度计提减值损失金额
1、信用减值损失 2,925.55
其中: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3.23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2,272.44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863.49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213.61
2、资产减值损失 9,424.20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1,328.29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808.56
商誉减值损失 4,013.75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2,502.33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771.27
合计 12,349.75
注1:若上述表格中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引起。
注2:表中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 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
收款划分组合,并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25年度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合计2,925.55万元。
(二) 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
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
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
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
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
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要求,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结合
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商誉的减
值损失。
2025年度公司对合同资产、无形资产、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及商誉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合计9,424.20万元,其中商誉减值损失本期
新增计提4,013.75万元,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处置 其他
北京远航通信息技术有 5,238.35 1,581.04 6,819.39
限公司
北京冠华天视数码科技 1,658.80 - 1,658.80
有限公司
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 57,459.24 - 57,459.24
盘天(厦门)智能交通有 7,028.10 2,432.71 9,460.81
限公司
合计 71,384.49 4,013.75 75,398.24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5年度共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2,3
49.75万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12,163.47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准确地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
有合理性。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a5c79209-f4bb-40b8-95ff-ddfee466fc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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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22│千方科技(002373):千方科技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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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对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合并范围的全部企业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
、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合同管理、投资管理、筹资管理、成本管理、关联交易、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等方面。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金活动、成本管理及财务报告等业务和事项。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
价指引》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设
计与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完善,以达到内部经营及外部监管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包括定性标
准和定量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了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具体列示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是指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错报的内部控制缺陷。
(1)定量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资产潜在错报 1)错报金额≥资 1 ) 资 产 总 额 的 1)错报金额<资
产总额的 1% 0.5%≤错报金额<资 产总额的 0.5%
产总额的 1%
营业收入潜在错 2)错报金额≥营 2)营业收入总额的 2)错报金额<营
报 业收入总额的 1% 0.5%≤错报金额<营 业收入总额的
业收入总额的 1% 0.5%
所有者权益潜在 3)错报金额≥所 3)所有者权益总额 3)错报金额<所
错报 有者权益总额的 的 1.5%≤错报金额< 有者权益总额的
3%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5%
3%
利润总额潜在错 4)错报金额≥利 4)利润总额的 3%≤ 4)错报金额<利
报 润总额的 5% 错报金额<利润总额 润总额的 3%
的 5%
说明:以上各项参考指标中,只要有一项指标的潜在错报达到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则该项缺陷应被认定为重大缺陷。
(2)定性标准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性标准主要从对财务报告的潜在影响出发考虑。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可考虑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
①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③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④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可考虑认定为财务报告重要缺陷: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针对除财务报告目标之外的其他目标的内部控制,一般包括战略目标、资产安全、经营目标、合规目标
等。
(1)定量标准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主要根据控制缺陷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金额,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
执行。
(2)定性标准
公司非财务报告缺陷的定性标准主要依据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来确定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可考虑认定为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
①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
②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③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
④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⑤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波及面广;
⑥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⑦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可考虑认定为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
①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
②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③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④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⑤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⑥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⑦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报告期内,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并公
告,但公司对 2025 年 5 月发布的募集资金使用新规存在理解上的偏差,在实际操作中,存在根据银行的要求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资金先转入一般户再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转入资金与转出资金能够一一对应,到期后向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
用结算账户转回资金及利息。上述情况不会导致财务报告产生错报或潜在错报,不构成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公司相关人员
已进一步加强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学习,后续新增现金管理将通过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规范运行。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及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b7bd7d47-8410-40f1-97d7-c50a0e608a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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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22│千方科技(002373):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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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独
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关于独立意见的发表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
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基于此,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法规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
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董事会核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具备胜任独立董事岗位的资格。
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
重大的持股关系,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或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
综上,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15533ba6-131b-4968-af0b-e223171695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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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22│千方科技(002373):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
│责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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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
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致同所”)前身是成立于 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2 月 22 日经北
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先生。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超过 400人。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 4月 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经公司于 2025年 5月 19日召开的 2025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致同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
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提议议案》,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于 2026 年 1月 23 日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未
审财务报表,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经营情况的汇报,与致同所进行了沟通,听取了致同所对未申报表的初步分析、财务报表审计中拟
采取的审计策略以及具体审计计划。审计委员会就致同所的审计工作范围、时间及人员安排、重要性水平的初步确定及识别的重大错
报风险领域等审计策略和计划进行了讨论沟通,并提出了相关建议和要求,为完成审计工作和减少审计风险做了充分的准备。
审计委员会于 2026年 4月 13日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对经审计的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
告对进行审阅,对致同所出具的 2025 年度的年度审计报告意见稿进行了审阅,听取致同所对公司年度审计报告的汇报与总结,针对
致同事务所对公司的审计调整进行充分沟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
构等议案,并同意将需要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
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
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
状况和 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962fe325-5121-4fc8-bc43-a8c0fefdd4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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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22│千方科技(002373):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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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38号)核准,公
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0,562,440 股,每股发行价格 20.98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9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为 187,632.07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0年 7月 31日全部到账,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年 8月 3日出具的致同验
字(2020)第 110ZC00273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
2、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支付项目投资款共计39,165.82万元,以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7,000.00万元,本次募集资
金累计取得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3,516.22万元,扣除以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70,000.00万元后,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及理财户余额合计24,982.47万元(其中购买理财余额为20,000.00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年度内,公司支付项目投资款共计56.26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取得的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651.65万元。截
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支付项目投资款共计39,222.08万元,以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7,00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累计
取得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4,167.86万元,期末募集资金未使用余额为95,577.85万元。扣除以募集资金暂时性补
充流动资金0.00万元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理财户余额合计为95,577.85万元(其中购买理财余额为60,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根据管理制度,公
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专户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
券交易所发布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相关内容均得到切实履行。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
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中信银行 8110**** 募资专用账户 346,837,264.46
平安银行 1500**** 产品专户 4,049,093.53
华夏银行 1028**** 募资专用账户 4,719,837.42
建设银行 1105**** 募资专用账户 172,341.41
北京银行 2000**** 理财户 200,000,000.00
宁波银行 8604**** 理财户 300,000,000.00
中信银行 8110**** 理财户 100,000,000.00
合计 955,778,536.82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理财利息4,169.82万元(其中以前年度利息收入3,518.00万元),已扣除手续
费1.96万元(其中以前年度手续费1.78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
附表1: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详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84680f37-41f1-4d4d-a5aa-79acae02334a.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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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千方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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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1992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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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千方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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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8/12251214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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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千方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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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3/12247257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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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千方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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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2/12245311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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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千方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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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2997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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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千方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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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9/12231503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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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千方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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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42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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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千方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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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7/12209808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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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千方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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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87961.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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