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74 中锐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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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38 │中锐股份(002374):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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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7:10 │中锐股份(00237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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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7:49 │中锐股份(002374):关于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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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7:49 │中锐股份(002374):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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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6:15 │中锐股份(002374):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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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20:55 │中锐股份(002374):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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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20:55 │中锐股份(002374):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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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20:55 │中锐股份(002374):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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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20:54 │中锐股份(002374):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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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20:52 │中锐股份(002374):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资产评估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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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38│中锐股份(002374):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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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亏损:13,000-15,000 亏损:7,770.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亏损:13,400-15,400 亏损:7,711.8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亏损:0.12-0.14 亏损:0.07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国内酒类消费仍持续疲软,特别在白酒领域,公司包装业务收入通过持续努力,同比实现企稳回升,主要是公司对核心
客户劲牌的销售收入实现逆势增长,同时公司出口外销业务经营稳健,对冲了国内白酒市场下行压力对公司的影响,扭转营收下滑趋
势。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亏损主要系园林相关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及财务费用共同影响。一方面园林存量项目应收款项长期被地方政
府平台拖欠,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四川、贵州等项目计提减值损失合计约8,500-9,500万元,系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重庆华宇”)的项目应收款,随着重庆华宇股权转让完成,该减值损失对上市公司净资产的负面影响将予以修复;另一方面,
由于园林相关应收款长期无法回收,公司的有息债务规模仍相对较大,导致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高,持续影响了公司利润。
目前公司正推进重庆华宇园林出表,完成后相关园林资产负债将不再并入报表,能够减轻公司经营和财务负担,降低资产负债率
。上市公司保留安顺华宇、华阴双华两家项目公司,公司将持续积极对接地方政府,积极争取国家化债政策支持,加快存量应收款项
回收,改善未来公司的盈利水平和资产负债结构。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进行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公司将在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具体财务数据,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7e760776-c4f5-4844-99a2-be15d21859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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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7:10│中锐股份(00237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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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其中包含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上述担保
主要用于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授信或业务发展需要,风险相对可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海川制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海川”或“债
务人”)与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蒲江支行(以下简称“民泰银行”或“债权人”)签订了借款合同,公司作为保证人
为成都海川本次借款向民泰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5 月 1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决定基于融资、授信、履约等业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本次担保
事项在上述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2026 年度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及《关于 2
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2026-021、2026-03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海川制盖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31743600453A
3、成立日期:2002 年 9月 24 日
4、注册地址:成都市蒲江县鹤山镇工业北路 277 号
5、法定代表人:罗田
6、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金属包装容器制造、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零件制造、模具制造;五金交电、钢材
、铝材、电子产品、器件和元件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展开经营活动)。
8、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成都海川总资产20,972.74万元,总负债10,337.23万元,净资产 10,635.51 万元;2025 年营业收入 11,
084.87 万元,利润总额-256.33 万元,净利润-215.62 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成都海川总资产 17,682.08 万元,总负债 7,127.15万元,净资产 10,554.93 万元;2026 年 1—3
月营业收入 2,058.06 万元,利润总额-79.98 万元,净利润-80.57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10、成都海川制盖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金额: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6 年 6月至 2031 年 6月期间,在人民币 1,000 万元的最高本金余额内,债权人
依据与债务人签订的各类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
2、保证范围: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
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代理
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鉴定费等)。
3、保证期间:三年,即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的保证
期间单独计算。在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法律法规规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
之日。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事项系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融资需求,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本次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不会构成对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损害。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子公司担保,获得的审批额度为 12.7 亿元,担保余额为 9.43 亿元,占最
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38.0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获得的审批额度为 1.3 亿元,担保余额为 0.43 亿
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6.36%。均属于公司对第三方机构为子公司融资担保而提供的反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
对外担保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95b33034-143b-4962-bb36-cae5a23a94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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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7:49│中锐股份(002374):关于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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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5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9:15~9:25,9:
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9:15至15:00。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767弄2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钱建蓉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32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4,823,87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1.5023%,全部通过
网络投票参加表决。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网络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748,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87%;反对93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7492%;弃权13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1%。苏州
睿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3,748,7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87%;反对 93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92%;弃权 13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杨依见律师、王玥珲律师为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
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
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a913cdba-f686-4fd1-ac90-f69d70b464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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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7:49│中锐股份(002374):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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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审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审查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
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6 年 6月 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公
司于 2026年 6月 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
出了《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前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
日期和时间(包括现场会议日期、时间和网络投票日期、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现
场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其中,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15
日。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25日下午 15:00在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767弄 2号如期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6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5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2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4,823,876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11.5023%,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的相关材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共 0名,持有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0%。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32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24,823,8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5023%。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32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4,823,8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023
%。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其出席
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
相一致;本次股东会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增加临时议案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以网络投票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经对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合并统计,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3,748,7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87%;反对 935,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92%;弃权 13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1%。关联股东苏州睿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3,748,7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1387%;反对 935,2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92%;弃权 13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1%。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419eccf2-a1bb-4243-9658-01ffc10e47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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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6:15│中锐股份(002374):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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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其中包含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上述担保
主要用于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授信或业务发展需要,风险相对可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海川制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海川”)因日
常经营需要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蒲江支行(以下简称“成都银行”)申请一年期借款,并委托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向成都银行提供担保,公司为该笔借款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并向担保公司出具了《承诺函》。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5 月 1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因第三方机构为子公司融资、授信或履约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对第三方机构提供反担保预计额
度不超过 1.3 亿元人民币。本次反担保事项在上述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 2026 年度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及《关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2026-021、2026-033)。
二、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16016219G
3、成立日期:1999 年 8月 17 日
4、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 269 号富力中心 15、16 楼
5、法定代表人:马宏毅
6、注册资本:520,000 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借款担保、发行债券担保等融资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工程履约担保、投标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委托贷款
业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与担保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8、与公司关联关系:无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担保公司总资产 831,643.11 万元,总负债129,589.63 万元,净资产 702,053.47 万元;2025 年
营业收入 64,862.44 万元,利润总额 37,416.44 万元,净利润 27,946.97 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担保公司总资产 848,685.39 万元,总负债140,406.88 万元,净资产 708,278.52 万元;2026 年
1—3月营业收入 14,586.32万元,利润总额 8,229.34 万元,净利润 6,172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10、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债务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海川制盖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31743600453A
3、成立日期:2002 年 9月 24 日
4、注册地址:成都市蒲江县鹤山镇工业北路 277 号
5、法定代表人:罗田
6、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金属包装容器制造、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零件制造、模具制造;五金交电、钢材
、铝材、电子产品、器件和元件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展开经营活动)。
8、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成都海川总资产20,972.74万元,总负债10,337.23万元,净资产 10,635.51 万元;2025 年营业收入 11,
084.87 万元,利润总额-256.33 万元,净利润-215.62 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成都海川总资产 17,682.08 万元,总负债 7,127.15万元,净资产 10,554.93 万元;2026 年 1—3
月营业收入 2,058.06 万元,利润总额-79.98 万元,净利润-80.57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10、成都海川制盖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反担保的主要内容
1、反担保金额:500 万元本金及其衍生债务(以合同约定为准)。
2、保证范围:成都海川与担保公司签订的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担保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人民币 500 万元以及相应利息
、罚息、复息、违约金、赔偿金)、担保公司代偿资金占用费以及担保公司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
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3、保证方式:公司为前述保证范围内的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第三方机构提供反担保系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债务或履约义务提供的反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
围内。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子公司担保,获得的审批额度为 12.7 亿元,担保余额为 9.44 亿元,占最
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38.1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获得的审批额度为 1.3 亿元,担保余额为 0.38 亿
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5.62%。均属于公司对第三方机构为子公司融资担保而提供的反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
对外担保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095002ba-acb0-41d0-b426-0903f764d5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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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20:55│中锐股份(002374):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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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锐股份(002374):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718d51b8-3727-4d6b-b3d4-aa5581802d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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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20:55│中锐股份(002374):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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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锐股份(002374):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b6fd9240-8e79-423d-9301-3b928ac950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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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20:55│中锐股份(002374):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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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锐股份(002374):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c99096ff-c543-4a2f-8fc5-f307cebcdd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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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20:54│中锐股份(002374):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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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月 25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5 日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 月 18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
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 767 弄 2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月 9日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议案 1 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该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登记时间、地点
1、登记时间:2026 年 6月 22 日 9:00~11:30 和 14:00~16: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 767 弄 2 号 1 楼
(二)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
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
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箱、信函等方式进行登记,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请于 20
26 年 6 月 22 日 16:00 之前将登记文件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子邮箱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
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三)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朱拓 王小翠
联系电话:021-62880181
电子邮件:wangxc@chiway.com.cn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 767 弄 2 号
邮编:200335
(四)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aafe2e72-4368-40ae-a5cf-d5037e9d9d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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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20:52│中锐股份(002374):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资产评估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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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锐股份(002374):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资产评估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d0c83cea-831e-408e-895a-27b3931a99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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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20:51│中锐股份(002374):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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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6月 5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建蓉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钱建蓉先生、田洪雷先生、茹雯燕女士、周科轩先生、孙伟厚先生回避表决
。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人民币 1 元向上海全昂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华宇
”)99.5%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重庆华宇的股权,重庆华宇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
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 2026 年 6月 25 日下午 15:00 在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 767 弄 2号,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公告编号:2026-04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3a1812da-e0f8-4694-b732-110ea5ce3c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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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20:51│中锐股份(002374):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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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于2026 年 6 月 8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 3人,实到 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和业
务结构,减少重庆华宇可能给公司发展带来的不确定性。本次关联交易已聘请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标的股权进行审计和评估,股权
转让价格以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为依据,定价方式公平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转让控股子公
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d8b69006-ffe4-415c-a454-a1fa68becb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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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00│中锐股份(002374):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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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审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审查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
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6年 5月 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公
司于 2026年 5月 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
出了《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前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
日期和时间(包括现场会议日期、时间和网络投票日期、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现
场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其中,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15
日。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6月 5日下午 15:00 在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767弄 2号如期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月 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 5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5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39,178,728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22.0399%,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的相关材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共 1名,均为截至2026年 5月 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该等股
东持有公司股份 203,721,17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7725%。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10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5,457,54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3.2673%。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10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5,457,5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673%。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其出席
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
相一致;本次股东会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增加临时议案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经对现
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统计,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汪竹平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35,147,4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145%。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1,42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6308%。
1.02、选举朱宇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34,797,56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682%。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1,076,3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439%。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387e2534-9e56-41d1-9f81-311bef6732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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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7:58│中锐股份(002374):关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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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5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5日9:15~9:25,9:30
~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5日9:15至15:00。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767弄2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钱建蓉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0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39,178,72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2.0399%。其中:出
席现场会议的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3,721,17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8.77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35,457,54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267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汪竹平、朱宇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汪竹平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35,147,4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45%。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426,
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308%。
表决结果:汪竹平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2 选举朱宇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34,797,56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682%。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076,
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439%。
表决结果:朱宇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杨依见律师、王玥珲律师为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
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
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bb90e82d-9886-497e-8b0e-9deee5855b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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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24│中锐股份(002374):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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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 月 05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05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 月 0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29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
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 767 弄 2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2)人
1.01 《选举汪竹平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2 《选举朱宇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次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选举 2 名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
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登记时间、地点
1、登记时间:2026 年 6 月 1 日 9:00~11:30 和 14:00~16: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 767 弄 2 号 1 楼
(二)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
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
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箱、信函等方式进行登记,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请于 20
26 年 6 月 1 日 16:00 之前将登记文件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子邮箱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三)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朱拓 王小翠
联系电话:021-62880181
电子邮件:wangxc@chiway.com.cn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 767 弄 2号
邮编:200335
(四)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009d1b92-c572-41a9-943f-31806d75b3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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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23│中锐股份(00237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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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股票价格异动,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风险,存在股价短期快速回落风险。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以包装科技业务为主,未发生变化。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 5.57 亿元,较 2024 年下滑 12.43%,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5 亿元。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 1.34 亿元,较去年同期下滑2.96%,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1 亿元,较去年同期下滑较大。由于国内酒类消费持续低迷,原材料铝价格波动较大,未来可能存在包装业
务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3、截至 2025 年末,公司园林各类应收款项账面原值约 39.84 亿元,其中应收未收的款项约 30.33 亿元,主要集中在贵州安
顺、遵义等地区,其中部分欠款自 2018 年至今基本无偿付,对公司经营和资金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公司持续积极催收欠款,但 2
026 年以来公司在安顺、遵义地区的欠款基本未得到偿付,如果应收款项持续被拖欠,将可能进一步加重公司的经营、资金周转的负
担。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中锐股份,股票代码:002374)连续 2个交易日(2026
年 5月 15 日、5月 18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情况。
二、股票交易异常的关注及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4、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其他事项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部分董事的辞职报告,刘胜军先生、郭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其专门委员会职务,辞
职后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
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汪竹平先生、朱宇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独立
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商
谈、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股票价格异动,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风险,存在股价短期快速回落风险。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以包装科技业务为主,未发生变化。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 5.57 亿元,较 2024 年下滑 12.43%,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5 亿元。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 1.34 亿元,较去年同期下滑2.96%,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1 亿元,较去年同期下滑较大。由于国内酒类消费持续低迷,原材料铝价格波动较大,未来可能存在包装业
务经营业绩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3、截至 2025 年末,公司园林各类应收款项账面原值约 39.84 亿元,其中应收未收的款项约 30.33 亿元,主要集中在贵州安
顺、遵义等地区,其中部分欠款自 2018 年至今基本无偿付,对公司经营和资金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公司持续积极催收欠款,但 2
026 年以来公司在安顺、遵义地区的欠款基本未得到偿付,如果应收款项持续被拖欠,将可能进一步加重公司的经营、资金周转的负
担。
4、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cec3ca37-2727-48b8-ad36-a73d32e66f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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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22│中锐股份(002374):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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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刘胜军先生、郭斌先生因个人原
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其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刘胜军先生、郭斌先生的原定任期为 2025 年 11 月 12 日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其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
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刘胜军先生、郭斌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
任前,刘胜军先生、郭斌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
在此,公司及董事会对刘胜军先生、郭斌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截至本公告日,刘胜军先生及郭
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核通过,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汪竹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
会委员;同意提名朱宇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均为自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汪竹平先生、朱宇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但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
培训证明。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5f1a8f79-25e7-4235-9908-bcf75bcf75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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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22│中锐股份(00237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汪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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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锐股份(00237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汪竹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d14b0a06-eb0e-420d-be6f-93b0ea77de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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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22│中锐股份(00237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汪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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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锐股份(00237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汪竹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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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22│中锐股份(00237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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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锐股份(00237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朱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d5b9659b-270d-4fb1-8680-828d2f6f61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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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22│中锐股份(00237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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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锐股份(00237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朱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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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21│中锐股份(002374):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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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5月 16 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
董事 9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钱建蓉先生召
集并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提名汪竹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2 提名朱宇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汪竹平先生、朱宇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期限届满为止。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6)。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 2026 年 6月 5日 15:00 在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 767 弄 2 号楼,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公告编号:2026-037)。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e63fd551-8038-4449-9039-f1dce95ead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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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37│中锐股份(002374):关于参加2026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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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山东证监局、山东上市公司
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6 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
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日(周五)15:00-16:30。届时公司将在线就公司 2
025 年度业绩、经营状况、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8e9d79db-00a2-4b91-acdc-27feceec96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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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7:48│中锐股份(002374):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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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锐股份(002374):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0a1cc822-dbcd-4455-bf67-37ae782ca2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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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7:45│中锐股份(00237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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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锐股份(00237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551bfe93-0c3f-4f83-b4d9-d6774eb31d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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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27│中锐股份(002374):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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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已于 2026 年 4月 20 日披露,为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
了解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拟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会议具体安排如
下:
一、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8日(星期五)15:00-16:00
交流网址: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公司出席人员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兼总裁周科轩先生;财务总监周俊先生;董事会秘书朱拓先生;独立董事郑先弘先生。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1、互动交流
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 月 8 日(星期五)15:00-16:00 通过登录网址https://eseb.cn/1xOQ824L7uo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
序码进入参与互动交流。
2、问题征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 年5 月 8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1ece357e-6b83-4a35-97a6-e6cefaa475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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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中锐股份(002374):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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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锐股份(002374):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46797bfa-174a-4c51-8036-daceadf222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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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27│中锐股份(002374):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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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苏州睿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畅投资”
)的通知,其将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登记,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 占其所持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控股股 质押股数 股份比例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起始日 到期日 用途
东或第 (股) (%) 比例(%) 售股 充质
一大股东 押
及其一致
行动人
睿畅 是 5,000,000 2.45 0.46 否 否 2026-4- - 兰祥(上海) 增信
投资 20 国际贸易有
限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睿畅投资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所持 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 量(股) 量(股) 股份 股本 份限售和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比例 比例 冻结、标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 (%) 记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股) (%) (股) (%)
睿畅 203,721,179 18.77 104,083,581 109,083,581 53.55 10.05 0 0 0 0
投资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睿畅投资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500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 2.4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46%,对应融资
余额约为 1000 万元。半年以上至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2,000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 9.8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
84%,对应融资余额约为 5705 万元。
除上述情形外,睿畅投资无其他质押融资。睿畅投资及其母公司中锐控股集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
自筹资金。
3、睿畅投资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352543eb-3e62-46c6-8b7a-5f43e9f2e5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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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26│中锐股份(002374):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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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锐股份(002374):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f8614e25-da81-4e21-a866-aedebea7bf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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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中锐股份(002374):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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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锐股份(002374):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e38ac5a6-4ad9-44a5-9709-e15aecd437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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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中锐股份(002374):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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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锐股份(002374):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d3d1a66b-2e0f-486b-b013-b9de228946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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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中锐股份(002374):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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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锐股份(002374):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3e69c341-3a23-4ff6-8e0d-d8f1ff96f3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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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中锐股份(002374):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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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锐股份(002374):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84e8e452-527d-408e-a007-50c843d494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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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中锐股份(00237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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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
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539.42 万元,
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48,060.75 万元。2025 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净利润为-2,953.42 万元,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97,164.58 万元,
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03,479.68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
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由于母
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6,332,165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55,394,205.37 -256,519,010.77 -160,703,470.2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2,480,607,453.88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2,034,796,768.89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6,332,16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224,205,562.126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6,332,165
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 □是 ?否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
形
注: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 2021 年度回购股份
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公司已注销 2021 年度回购股份 2,744,500 股,并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因公司母公司报表、合并报表截至 2025 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公司 2
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4b4b3878-efdc-426e-8000-0935b77ab6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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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中锐股份(002374):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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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山东中
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
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管控水平,
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限制,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
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山东中锐产
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与披露、采购和销售、战略发展、组织架构、企业
文化、人力资源、投资和筹资、预算、成本费用、对子公司的控制、信息系统一般控制、关联交易、资产、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
、信息、法律、内部监督;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销售的市场竞争风险、采购的原材料价格和质量波
动风险、国际贸易政策环境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
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
架构,合理设置了管理职能部门,制定了比较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了有力的控制措施,建立了一个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基本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
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但小于2%,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2%,则认
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
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0.5%但小于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影响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营业收入 影响金额<营业收 营业收入的 1%≤影响金 影响金额≥营业收
入的 1% 额<营业收入的 2% 入的 2%
资产总额 影响金额<资产总 资产总额的 0.5%≤影响 影响金额≥资产总
额的 0.5% 金额<资产总额的 1% 额的 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
②对已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由于政策变化或其他客观因素变化导致的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外);
③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④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监督无效;
⑤未建立基本的财务核算体系,无法保证财务信息的完整、及时和准确。
(2)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未建立规范约束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内部控制措施;
②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③财务人员配备数量和基本素质不能满足需要;
④重要财务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没有得到严格执行。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定量标准主要根据缺陷可能造成直接
财产损失的绝对金额确定;确定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控缺陷所使用基准以持续经营业务的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作为基数,具体如下:
影响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营业收入 影响金额<营业收 营业收入的 1%≤影响金 影响金额≥营业收入
入的 1% 额<营业收入的 2% 的 2%
资产总额 影响金额<资产总 资产总额的 0.5%≤影响 影响金额≥资产总额
额的 0.5% 金额<资产总额的 1% 的 1%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②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③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流失严重;
④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⑤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2)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轻微处罚;
②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③公司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④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⑤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⑥公司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三、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ddfdcd69-3c97-44c3-8333-e65b67bcc9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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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中锐股份(002374):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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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锐股份(002374):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79c890fb-3f31-4e41-9e29-768c703c89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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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中锐股份(002374):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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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5 年度审计报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
未分配利润为-203,479.68 万元,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48,060.75 万元,实收股本为 108,520.93 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
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二、形成的主要原因
2025年度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的主要原因系公司2025年度计提了减值损失 13,735 万元,造成了公司净利润的亏损,进而增
加了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计提减值损失主要是园林生态业务子公司项目应收款回收不达预期所致。
三、为弥补亏损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一)全力推进园林应收款回收
公司园林业务已基本完结,回收项目应收款成为主要任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园林各类应收款项账面原值约 39.84 亿元,其
中应收未收的款项约 30.33亿元,主要集中在贵州地区。贵州地区应收未收的款项约 27.12 亿元,占比超过89%。上述部分款项已长
期拖欠超过 8年,地方政府及国资平台公司的长期拖欠,对公司经营和资金造成了严重的影响。近年来,公司持续计提减值损失,导
致上市公司出现亏损,净资产规模持续下降,并对制造业生产再投入及技术改造、资金运营及周转、降低债务负担等方面造成了极为
负面的影响,严重制约了制造业实体企业的发展。
公司直面现实,积极尝试多种化债模式,推进资源化债、资产转让等新路径;同时继续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
省长信箱等国家、省级平台向上反馈企业真实情况,推动政府尽快回款支付。
近期国家陆续发布各项政策,着力化解地方债务。2025 年 2 月,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中提出“要着力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
款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在会上联合发声,宣布将“重拳整治拖欠民企账款”。2025 年 3 月国家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
》中再次提及“加力推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和失信惩戒,落实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长效机制”。2025 年 3 月
,国务院发布了最新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期限要求,应当自货物
、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 60 日内支付款项;并加大拖欠违法处罚力度,对机关、事业单位在公务消费、办公用房、经费安排等方面
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对国有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对负有责任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国家化解地方债务及清欠民营企业欠款的积极效应正在逐步展现。
报告期内,公司紧抓政策契机,持续积极推动贵州地区项目应收款纳入国家化债计划,取得一定的阶段性进展,但未实现款项的
实质性回收。未来,在贵州地区,公司将全力与各地方政府磋商,敦促地方政府积极行动,并将积极争取国家化债政策的落地,从根
本上化解公司在贵州区域的应收款难题,实现应收款项的有序化解,回笼资金,维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
(二)稳固包装科技主业,聚力开拓海外市场
近年来,白酒行业步入深度调整阶段,国内酒类消费需求持续低迷。面对严峻市场环境,公司坚持提质增效,积极配合客户推进
产品工艺升级、数字化改造优化等工作,持续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拓展优质成熟客户存量需求。报告期内,公司的第一大客户劲酒出
现良好的增长趋势,公司集中力量配合劲酒,实现产品的保质保量供应,深化了与核心客户关系,实现了共同成长,使得公司在整体
趋势下滑的情况下,展现出较好的发展韧性。
此外,国内制盖企业在海外市场的市场占有率很低,有极大的提升空间,特别是欧洲、美洲及澳洲等地。公司报告期内专门成立
海外市场拓展公司,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将国内成熟的产品体系与服务能力向海外延伸,积极开拓海外蓝海市场。海外市场主要聚
焦烈酒、葡萄酒、橄榄油等领域,公司持续精准地推出明星产品,自主研发的新型瓶盖在南美、南非、东南亚市场获得广泛认可,并
成功进入部分海外头部客户供应链。
(三)积极寻求外延式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将持续致力于包装科技业务向科技化、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开展产业链上下游、新型产品的并购整合,提升产业协同效应
,推动传统制造业的科技转型。此外,公司将不断寻找外延式发展,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迈进。在国家“并购六条”等政策背景下,公
司将积极探索未来有增长潜力的业务与发展方向,适时、稳妥利用各类资本市场工具开展战略合作或投资并购,通过产业发展和资本
运营的双轮驱动,打破目前公司业务的发展瓶颈,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提高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推进上市公司持
续稳健向好发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6637c25c-259f-42bd-8c0e-0eadccb7c7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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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中锐股份(00237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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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1987 年 12 月(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 59 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 45 位,2025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4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9 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5,41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8,14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9,035
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47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审计收费共计 7,171.70 万元。和信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 3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
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行政处罚 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和
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次,行政处罚 1次,涉及人员 10 名,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
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刘学伟先生,199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2 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姜益强先生,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勇先生,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2026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姜益强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勇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刘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姜益强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勇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
间等因素定价。2025 年度公司给予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报酬共计人民币 140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
计收费为 12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 20 万元。
2026 年度,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
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决定其工作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
信状况和独立性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续聘和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
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2f1df22c-b669-49a1-a796-e87be4e00e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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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中锐股份(002374):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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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
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1987 年 12 月(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 2013 年 4月 23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 59 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 45 位,2025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4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39 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5,41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8,14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9,035 万
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47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审计收费共计 7,171.70 万元。和信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 36 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
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次、行政处罚 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和信
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行政处罚 1 次,涉及人员 10 名,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
施。
(四)项目人力资源配备
1、项目合伙人刘学伟先生,199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2 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姜益强先生,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6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勇先生,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2026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份。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4月 23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5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
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2025 年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经审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一)2025 年 4月 22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
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
的要求,为保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同意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计划阶段,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审计工作的签字会计师召开了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计划、时间安排
、年审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三)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核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对重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公司应收款计提减
值情况等重点事项与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
(四)2026 年 4月 15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董
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要求
,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审查、监督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公正、客观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经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秉持了独立、客观、公允的原则,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
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feb2660e-9bfa-40d9-9b74-6021e32995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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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中锐股份(00237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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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9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 年 12 月,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
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
披露”等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第 19号》的内容要求,执行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
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f719925f-704b-439e-931e-9977933e4b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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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中锐股份(002374):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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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锐股份(002374):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428bfede-3b3e-4f07-899f-5f5ffb4e2c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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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中锐股份(002374):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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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
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 2025 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
象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13,735 万元,占2025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3.78%。明细如下表:
项目 2025 年度发生的资产和信 占 2025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
用减值损失(万元) 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应收账款 17,425.42 -68.23
其他应收款 -234.14 0.92
长期应收款 -7,453.44 29.18
应收票据 -50 0.20
存货 591.76 -2.32
合同资产 3,455.41 -13.53
合计 13,735.00 -53.78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1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13,735 万元,将减少公司 2025 年度利润总额13,735 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应收款项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坏账准备,按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确定预
期信用损失率。2025 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为 9,687.84 万元。其中:
(1)本期应收账款按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的坏账准备 17,425.42 万元。
单位:万元
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其他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12,963.78 9,602.08 180.29 875.60 121,509.97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9,610.75 8,003.63 1.06 27,613.32
合计 132,574.54 17,605.71 180.29 876.66 149,123.29
应收账款依据信用风险特征确定组合的依据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如下: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本组合为风险较低应收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
的款项 关联方的应收款项 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应收第三方的款项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
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
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本期其他应收款按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的坏账准备-234.14 万元。其他应收款依据信用风险特征确定组合的依据及计量预
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如下: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款项性质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
应收融资保证金 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
应收出口退税 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其他款项
(3)本期长期应收款按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的坏账准备-7,453.44 万元。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长
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其他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
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4)本期应收票据按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的坏账准备-50 万元。
应收票据依据信用风险特征确定组合的依据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如下: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银行承兑汇票 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商业承兑汇票 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
本公司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如果某些存货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
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可以合并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本公司按照存货类别计量
成本与可变现净值。
在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本公司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
响因素已经消失的,本公司将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本期公司
计提存货跌价损失 591.76 万元。
3、合同资产
本公司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
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本期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3,455.41万元。
四、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的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
充分,且公允地反映了期末公司资产状况、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
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谨
慎性和充分性原则,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 2
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8902549f-da31-418e-96a3-6aea99d884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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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中锐股份(002374):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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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锐股份(002374):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351301ca-dd23-4bdb-9a82-076967a11c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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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中锐股份(002374):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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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锐股份(002374):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2eb6be17-a5fa-418c-b60a-a9673bb3d1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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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中锐股份(00237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志昂-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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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凭借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重点关
注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相关情况,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同时,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切实维
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11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后,本人离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2025年在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及兼职情况
本人钱志昂,1966 年 6 月出生,毕业于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香港中文大学会计硕士。2000 年起就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现任董事、高级合伙人,兼任立信管理集团分支机构管理委员会主任及深圳分所所长。工作期间曾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专家委员会委
员,上海市国资委外派董事。曾任上海巴士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花园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集团
、上海经纬集团独立董事。2014 年 2 月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19 年 11 月至 2025 年 11 月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共出席8次董事会,出席4次股东会,无缺席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事项 次数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8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6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2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0
缺席董事会次数 0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否
出席股东会次数 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共计召集审计委员会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2次,审计委员会主要审议了公司年度、半年度及季度报告、内控评价报告及审计报告、内部审计计划及总结、续聘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审议了董高年度薪酬方案及新聘董事、高管薪酬方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审议公司关联交易情
况及其他重大事项。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充分发挥会计专长优势,勤勉尽责,定期与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和会计师沟通,全面了解
掌握审计工作情况,重点关注财务报告审计质量、审计管理建议等重点内容;本人与签字会计师就年度审计时间计划及人员安排、公
司整体经营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包括应收账款回收、减值计提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收款措施的安排等)等内容重点交流,加强关联交
易合规性审查,督促公司持续关注关联交易管理,积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确保审计程序执行到位、审计意见客观公允。
(四)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情况
本人通过现场出席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媒体、投资者
对公司的评价,帮助在履行职责时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日常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交流会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
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的汇报,重点了解园林业务的化债政策及回款情况、应收款项计提的合理性与充分性、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定价公允性。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我们有效行使职权,向我们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保
障了我们享有知情权。公司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协助我们履行职责
。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公
开的原则,预计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
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董监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
保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3月,公司补选茹雯燕女士、周科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聘任罗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周俊先生为公
司财务总监。2025年11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公司按规定召开董事会、股东会,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钱建蓉先生、田洪
雷先生、茹雯燕女士、周科轩先生、孙伟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刘胜军先生、郑先弘先生、郭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对拟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背景、专业能力进行认真审核,认为其具
备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并发表了相关意见。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所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任职要求。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人对报告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是根据公司内部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制定的,能够提升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性,推动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
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任职期内,本人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
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以上为本人独立董事在任期间履职情况。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
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钱志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dea8de54-2831-438e-b0e6-702e60c46d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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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中锐股份(00237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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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制度,建立系统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山东中锐
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董事: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章程》中所载明的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制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保持公司薪酬水平具有竞争力;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绩效机制挂钩。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
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五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
(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
(三)通货膨胀水平;
(四)公司经营状况;
(五)组织架构调整、职位、职责的调整。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六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制定与考核的指导及管理机构,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七条 董事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会批准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八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应协同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
第九条 董事薪酬
(一)非独立董事
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按本制度第十条执行。董事长在公司领取津贴,具体参照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标准执行。
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按照公司的薪酬制度领取薪酬。
(二)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每年度给予独立董事一定的津贴,具体标准以公司股
东会决议为准。
第十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
总额的 50%。
(一)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管理范围、目标责任、重要性水平及市场薪酬行情等因素综合确定。
(二)绩效薪酬:按照公司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及分管工作目标等完成情况综合考核后
确定。
(三)中长期激励:对于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与公司中长期经营业绩挂钩的激励方式。
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上
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第十一条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审批,公司可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或对公司发展可能产生重大贡献的事项,设置特殊贡献奖励方案,作为对相关任职的董事以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二条 董事的津贴按月发放。
第十三条 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
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
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f6592c55-b48d-4aca-9c2c-431f60270b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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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中锐股份(00237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永新-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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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在2025年度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
依托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因连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于2025年11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后离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2025年在职期间的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及兼职情况
本人朱永新,1969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专职律师,2002 年加入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2013 年至今为江苏新天伦(北
京)律师事务所主任。现兼任第四届朝阳区律师协会行业发展研究与促进工作委员会副主任。2018 年 9 月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
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19 年 11 月至 2025 年 11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共出席8次董事会,出席4次股东会,无缺席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事项 次数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8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6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2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0
缺席董事会次数 0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否
出席股东会次数 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成员,报告期内共参加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主要审议了公司年度、半年度及
季度财务报告,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计划及总
结等;参加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参加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审议公司关联交易情
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认真履行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未发现公司有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需要独立董事依法
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定期与公司审计部门及会计师沟通,全面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财务报告审计情况、会计师
履职情况等,重点关注了园林业务回款及坏账计提情况、公司年度报告等相关内容。
(五)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在会上与中小投资者进行了直接沟通交流,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积极维
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六)日常工作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等,听取公司高管、经办人员对相关事项的介绍,了解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
内部管理、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执行等情况。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关心和关注的事项,通过电话、现场沟通
等形式及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并在决策过程中注重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本人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持了顺畅的沟通,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重大事件,
及时向公司管理层询问情况并进行沟通,得到了公司管理层及时的答复和说明。公司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
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交易
价格系市场公允价格,未损害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均经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关
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向投资者充
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有关要求和公
司实际,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
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3月,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
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选举茹雯燕女士、周科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聘任罗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周俊先
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2025年11月,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同意选举钱建蓉先生、田洪雷先生、茹雯燕女士、周科轩先生、孙伟厚先生为第七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刘胜军先生、郑先弘先生、郭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对拟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背景、专业能力进行认真审核,认为其具
备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并发表了相关意见。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所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任职要求。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职责,以独立客观的立场参
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以上为本人2025年在任期间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
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朱永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ed1be534-982d-4763-be54-1ea6a2b5b8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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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中锐股份(00237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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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谨慎、认真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职权,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依托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决策
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胜军,1974年10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和华东师范大学经济学博士,2001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从事博士后研究
。历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案例研究中心研究员、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案例研究中心助理主任、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院长助理、中
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曾任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斯迈柯特种金属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锡确成
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锦和商业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现任山东黄金集团外部董事、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外部董事、蓝海银行独立董事、上海革知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20
10年1月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22年1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共出席9次董事会、4次股东会,无缺席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事项 次数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9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6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3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0
缺席董事会次数 0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否
出席股东会次数 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报告期内共参加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资格,董事、高管的履职情况及薪酬方案,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不
存在缺席的情况,对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本人未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沟通,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等情况;积极了解审计工作的计划
安排及重点关注事项,督促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年报,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年审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网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了沟通交流,听取中小股东的诉求,回答中小投资者
的问题,提供相关意见,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
(六)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进行交
流、讨论,听取管理层汇报,查阅相关报告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及未来发展规划、园林业务化债进展、公司董事人选的审核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及薪酬情况、日常关联交易及定价公允性等。从宏观经济趋势、公司所面临的市场环境等角度为公司提供
专业建议。2025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积极配合并支持独立董事工作,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职
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全体独立董事审查同意后,提交至董事会审议,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经本人认真审议相关资料,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损害公
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且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3月,公司补选茹雯燕女士、周科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聘任罗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周俊先生为公
司财务总监。2025年11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公司按规定召开董事会、股东会,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钱建蓉先生、田洪
雷先生、茹雯燕女士、周科轩先生、孙伟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本人、郑先弘先生、郭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公司在董事会换届后及时选举董事长,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本人对拟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背景、专业能力进行了审核,认为其具备履行岗位职
责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并发表了相关意见。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所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任职要求。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人对报告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充分考虑了行业经济形势及公司的经营状况,并依据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审议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依据,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履职情
况、诚信责任、勤勉尽职等方面,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本人严格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独立、客观、审
慎地行使表决权,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的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2026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规定,有效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刘胜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4e1f5330-9a8c-49af-81ea-99928643b6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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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中锐股份(00237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先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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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郑先弘,自2025年11月12日起担任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凭借本人的会计专
业知识和经验,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相关情况,积极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同时,秉持独立、
客观、公正的立场,切实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及兼职情况
本人郑先弘,1974 年 10 月出生,中国香港中文大学会计学硕士。中国证券业从业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95 年-2024 年
历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助理、项目经理、部门副经理、部门经理等职务,曾任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现任上海科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 年12 月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25 年 11 月起任公司
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共出席1次董事会,无缺席情况,任职期内未召开股东会,具体情况如下:
事项 次数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1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1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0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0
缺席董事会次数 0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否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计召集审计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审计委员会
主要审议了新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候选人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审议了新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候选人方案。本人对
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任职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充分发挥会计专长优势,勤勉尽责,定期与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会计师沟通,全面了解
掌握审计工作情况,重点关注财务报告审计质量、审计管理建议等重点内容;本人与签字会计师及公司管理层就 2025 年度审计时间
计划及人员安排、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包括应收账款回收、减值计提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收款措施的安排等)等内容重
点交流,积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确保审计程序执行到位、审计意见客观公允。
(四)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履职,积极学习监管政策,通过与董事会办公室积极沟通,了解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并在
参与公司重要事项的讨论和决策中,站在中小股东角度提出合理建议,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日常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他交流会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
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的汇报,重点了解园林业务的化债政策及应收款回收的可能性、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年报审计的有序开展
以及审计过程中的重点关注事项等事项。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我们有效行使职权,主动汇报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同步提供详细
的文本资料,对于本人提出的疑问及建议均能及时解答和改进。本人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于2025年11月正式履职,正值2025年度公司审计报告工作启动,本人对于2025年度审计时间计划及人员安排、公司整体经营
情况、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重点关注,并要求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妥善高效完成2025
年度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2026年,本人将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进一步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深入研究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和市场发展动态,加强与公
司、中介机构的沟通,不断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支持,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科学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郑先弘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cd5cd0ea-0350-4b19-88ee-73fd9d35d8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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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中锐股份(00237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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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郭斌,自2025年11月12日起担任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秉持独立、客
观、公正的立场,依托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
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及兼职情况
本人郭斌,1975 年 9月出生,南京大学法学本科,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 EMBA工商管理硕士,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1997 年-
2004 年任春兰集团监察专员,2005 年-2007 年任永乐电器集团法务部副经理、法务部负责人,2007 年-2008年任久光百货法律高级
经理,2009 年-2010 年任五环律师事务所律师,2010 年至今任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争端解决业务委员会创始主
任,2021 年至今任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月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25 年
11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共出席1次董事会,无缺席情况,任职期内未召开股东会,具体情况如下:
事项 次数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1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1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0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0
缺席董事会次数 0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否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报告期内共参加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主要审议了新一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候选人方案;参加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新一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
票;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未发现公司有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需要独立董事依法
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与公司审计部门及会计师沟通了解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情况等,重点关注了园林业务回款及
坏账计提情况等相关内容。
(五)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履职,积极学习监管政策,通过与董事会办公室积极沟通,了解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并在
参与公司重要事项的讨论和决策中,站在中小股东角度提出合理建议,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日常工作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听取公司高管、经办人员对相关事项的介绍,了解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未来发展规划,重点关注了园林业务化债政策、应收款回收及减值计提情况、年报审计重点事项等情况,并对公司的园林项目回款、
诉讼纠纷处理、法律合规等方面提供了有益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持了顺畅的沟通,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重大事件
,及时向公司管理层询问情况并进行沟通,得到了公司管理层及时的答复和说明。公司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
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25年11月任期届满,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同意选举钱建蓉先生、田洪雷先生、茹雯燕女士、周科轩先生、孙
伟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本人、刘胜军先生、郭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
了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选举吴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选举钱建蓉先生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周科轩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孙伟厚先生、罗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周俊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朱拓
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期限届满之日止。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对拟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背景、专业能力进行认真审核,认为其具
备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并发表了相关意见。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所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任职要求。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职责。2026年,本人将利用
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以独立客观的立场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郭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ff9e9f76-63c4-4d14-a433-6067512c7811.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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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中锐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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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中锐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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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中锐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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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7/12247333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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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中锐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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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100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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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中锐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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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中锐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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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824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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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中锐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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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192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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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中锐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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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512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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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中锐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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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08370.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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