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75 亚厦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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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8:02 │亚厦股份(002375):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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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6:17 │亚厦股份(002375):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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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9:17 │亚厦股份(002375):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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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24 │亚厦股份(002375):公司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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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22 │亚厦股份(002375):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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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05 │亚厦股份(00237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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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04 │亚厦股份(00237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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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7:32 │亚厦股份(002375):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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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1:20 │亚厦股份(00237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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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1:20 │亚厦股份(002375):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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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8:02│亚厦股份(002375):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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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亚厦股份”)于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张杏娟女士的通知,获悉张杏娟女士
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将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以柜台质押的方式办理了股份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 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质押的主要原因是其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所做出的安排。张杏娟女士质押的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详
见下表:
股 是否为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用
东 控股股 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起始日 到期日 途
名 东及其 (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称 一致行 押
动人
张 是 32,000,000 18.93% 2.39% 否 否 2025-6-25 申请解除 杭州联合农 自身的
杏 质押之日 村商业银行 资金需
娟 止 股份有限公 求
司之江支行
合 计 32,000,000 18.93% 2.39%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比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量(股) 量(股) 比例 比例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质
份限售和 质押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冻结数量 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股) 比例 (股)
亚厦 439,090,032 32.77% 313,350,000 313,350,000 71.36% 23.38% 0.00 0.00% 0.00 0.00%
控股
张杏 169,016,596 12.61% 52,440,000 84,440,000 49.96% 6.30% 0.00 0.00% 0.00 0.00%
娟
丁欣 90,250,107 6.74% 19,440,000 19,440,000 21.54% 1.45% 0.00 0.00% 0.00 0.00%
欣
丁泽 12,000,050 0.9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9,000,037 75.00%
成
合计 710,356,785 53.02% 385,230,000 417,230,000 58.74% 31.14% 0.00 0.00% 9,000,037 3.07%
1、股份质押融资未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16,50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2.32%、占公司总股本的
1.23%、对应融资余额2,500 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 71,88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0.12%、占公司总股本
的 5.36%、对应融资余额 11,100 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为自有资
金、自筹资金等;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风险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d66b4dd5-7e24-4a8a-9307-eddf566cc4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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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6:17│亚厦股份(002375):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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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亚厦股份”)于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张杏娟女士的通知,获悉张杏娟女士
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将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 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11 月 6 日,张杏娟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2,000,000 股以柜台质押的方式质押给了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
支行。张杏娟女士于 2025 年 6月 23 日将上述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操作。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期 解除日期 质权人
股东及其一 押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致行动人
张杏娟 是 32,000,000 18.93% 2.39% 2024-11-6 2025-6-23 绍兴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上虞
支行
合 计 32,000,000 18.93% 2.39%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股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比例 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股) 比例 比例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质
份限售和 质押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冻结数量 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股) 比例 (股)
亚厦 439,090,032 32.77% 313,350,000 71.36% 23.38% 0.00 0.00% 0.00 0.00%
控股
张杏 169,016,596 12.61% 52,440,000 31.03% 3.91% 0.00 0.00% 0.00 0.00%
娟
丁欣 90,250,107 6.74% 19,440,000 21.54% 1.45% 0.00 0.00% 0.00 0.00%
欣
丁泽 12,000,050 0.90% 0.00 0.00% 0.00% 0.00 0.00% 9,000,037 75.00%
成
合计 710,356,785 53.02% 385,230,000 54.23% 28.75% 0.00 0.00% 9,000,037 2.77%
1、股份质押融资未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16,50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2.32%、占公司总股本的
1.23%、对应融资余额2,500 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 71,88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0.12%、占公司总股本
的 5.36%、对应融资余额 11,100 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为自有资
金、自筹资金等;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风险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4/c4322f34-3940-48d5-a76a-1017499ac8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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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9:17│亚厦股份(002375):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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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浙江亚厦装
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股份”或“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39,996,498股剔除已回购股份数 41,246,404股后的 1,298,750,094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7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根据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90,912,506.58 元=
1,298,750,094 股×0.07 元/股。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不参与现金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
,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
时,每10 股现金红利应以 0.678453 元计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即 0.678453 元=90,912,506.58 元÷
1,339,996,498 股×10 股,结果直接截取小数点后六位,不四舍五入)。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67845
3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25 年 5 月 21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次权益
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公司本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数后的最新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0 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将保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分配,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分配方案和分配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41,246,404 股后的 1,298,750,094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 0.7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63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4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339,996,498 股,由于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分红后总股本为 1,339,996,49
8 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1 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12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6 月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73 亚厦控股有限公司
2 06*****987 亚厦控股有限公司
3 00*****646 张杏娟
4 01*****579 丁欣欣
5 01*****921 丁泽成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30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 6 月 1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
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3、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调整相关参数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 =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
×分配比例,即90,912,506.58 元=1,298,750,094 股×0.07 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
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 10 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
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 10 股现金红利应以 0.678453 元计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10 股,即 0.678453
元=90,912,506.58 元÷1,339,996,498 股×10 股,结果直接截取小数点后六位,不四舍五入)。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
变的前提下,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
权登记日收盘价-0.0678453 元/股。
七、有关咨询方法
1、咨询机构:本公司证券部
2、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沙秀路 99 号亚厦中心 A 座
3、咨询联系人:梁晓岚
4、咨询电话:0571-28208786
5、传真电话:0571-28208785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8147e7dc-d474-4569-808a-9a5eed54f1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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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24│亚厦股份(002375):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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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厦股份(002375):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2/2eb46f50-9823-4fee-90af-f3e43430ca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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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22│亚厦股份(002375):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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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实际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最终表述以工商登记
管理部门实际核定为准。上述议案已经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内容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于近日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根据工商部门的规范要求调整了相应表述,变更后的经营范
围及《公司章程》符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所作决议内容。
一、具体调整情况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经营范围 工商登记核准后的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 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
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筑智 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筑智
能化系统设计;文物保护工程设计;特种设 能化系统设计;文物保护工程设计;特种设
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第三类医 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第三类医
疗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经营范围 工商登记核准后的经营范围
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结 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结
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 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
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五金产品制造; 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五金产品制造;
建筑用石加工;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 建筑用石加工;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
险化学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 险化学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
对外承包工程;集装箱租赁服务;非居住房 对外承包工程;集装箱租赁服务;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销售代理;采购代理 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销售代理;采购代理
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 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
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 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
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会议及展 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第一类医
览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 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防技
器械销售;消防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 术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活动) 动)。
二、公司实际变更情况
变更前:
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文物保护工程设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门窗工程施
工;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五金产品制造;建筑用石加工;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
;对外承包工程;集装箱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销售代理;采购代理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
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变更后:
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文物保护工程设计;特种
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门窗工程施
工;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五金产品制造;建筑用石加工;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
;对外承包工程;集装箱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销售代理;采购代理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
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防技术
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除经营范围变更外,公司《营业执照》的其他登记事项均保持不变。公司根据核准的经营范围,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经营范围
的条款内容进行了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公司章程》已同步完成备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的《公司章程》。
三、备查文件
1、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52044f14-0605-48c2-a055-c9fa5b8e0c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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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05│亚厦股份(00237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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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厦股份(00237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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