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76 新北洋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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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5:47 │新北洋(002376):关于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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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16:40 │新北洋(002376):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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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16:39 │新北洋(002376):《市值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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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16:38 │新北洋(002376):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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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16:38 │新北洋(002376):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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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16:37 │新北洋(002376):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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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16:37 │新北洋(002376):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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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16:36 │新北洋(002376):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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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1:44 │新北洋(002376):关于收到建设银行2025-2028年全行出纳机具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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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00:00 │新北洋(002376):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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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5:47│新北洋(002376):关于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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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21日披露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全
面深入了解公司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8月28日(星期四)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一、业绩说明会安排
1、召开时间:2025年8月28日(星期四)15:00-17:00
2、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3、参会方式:投资者可登陆网址https://eseb.cn/1qEdEjTRZWo参与业绩说明会
4、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宋森先生,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荣波先生,董事会秘书康志伟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倪赛君先生。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投资者可于2025年8月28日(星期四)15:00前访问https://eseb.cn/1qEdEjTRZWo,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进入问题征集专题
页面。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7a18bfdb-b972-4ca1-8c8e-e455500b74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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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16:40│新北洋(002376):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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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月 8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
及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5年 8月 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7名,实际参加表
决的监事 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
效。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1/b7e148fe-6c8d-4b27-a513-dd290acd51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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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16:39│新北洋(002376):《市值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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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切实推
动公司投资价值稳步提升,持续增强投资者回报,更好的维护公司、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进
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建立市值管理制度的号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新北
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其中价值创造是市值管理的基础,价值经营是市值管理的关键,价值实现是市值管理的目的。
第三条 公司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诚信经营、规范运作,稳健发展,采取多种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积极
推进公司发展质量与股东回报双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
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合理反映公司内在价值。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市值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制定正确的战略规划、完善的公司治理、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度,以新
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可持续地创造价值,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同时,择机合理
利用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式和手段,促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反映,以此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
期的市场支持,从而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目标。
第五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开展市
值管理工作。
(二)系统性原则:公司应当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各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并逐步优化完善市值
管理工作。
(三)科学性原则:应当依照市值管理规律进行科学管理,科学研判影响公司投资价值的关键性因素,并根据外部市场环境、公
司发展状况以及投资者需求等的动态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市值管理策略,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条件。
(四)常态性原则: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的和动态的过程,公司应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动态,常态化主动跟进开
展市值管理工作。
(五)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市值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资本市场生态。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经营管理层参与、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董事长是市值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董事
会秘书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公司的市值监测、评估,提供
市值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及所属子公司根据职能分工和定位应当积极支持
与配合,负责对相关生产经营、财务、市场等信息的归集工作提供支持。公司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对市值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或
改进措施。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
、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第八条
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
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第九条 董事会可以结合公司的股权结构和业务经营需要,在《公司章程》或者其他内部文件中明确股份
回购的机制安排。公司根据回购计划安排,做好前期资金规划和储备。第十条 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经营情况,制定并披
露中长期分红规划,优化分红频次、分红节奏和分红率,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第十一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
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
活动,持续增进和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第十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
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第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
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坚定不移聚焦主营主业,持续稳步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以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促
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一)现金分红;
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增强利润分配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预见性。根据公
司发展阶段和经营情况,合理制定分红方案,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为共同推进公司有质量的发展,公司可适时择机开展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合理拟定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范围、股票数量和
业绩考核条件,实现公司股东利益和公司激励对象利益的捆绑,强化公司长期利益与管理层、员工长期利益的一致性。
(三)并购重组;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公司可适时择机开展兼并收购,延伸主业产业链,扩大产业协同效应,拓展业务覆盖范围,加强自主创新能
力,做优做强主业,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
(四)股份回购;
根据资本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市值变化等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条件下,公司可适时择机开展股份回购,增强
投资者信心,维护市值稳定。
(五)信息披露;
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合规披露对投资者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可以通过多样化合法合规渠道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积极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实现双向互动,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价值认同。
(七)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除以上方式外,公司还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允许的其他方式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五章 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措施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对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指标及公司所处行业平均水平进行监测,并设定合理的预警阈值。
第十七条 面对股价短期连续或大幅下跌情形,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及时分析股价波动原因,摸排、核实涉及的相关事项,必要时发布公告进行澄清或说明;
(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及时通过投资者说明会、路演等多种方式传递公司价值;(三)在符合回购法定条件及不影响公司
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回购计划;
(四)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第六章 市值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行为。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是指:
1、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20%;
2、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 50%;
3、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1/7473f752-7845-4c2b-ba55-ea7036df28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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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16:38│新北洋(002376):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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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洋(002376):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1/01410c05-d976-403f-945e-9b2898283e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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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16:38│新北洋(002376):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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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洋(002376):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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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16:37│新北洋(002376):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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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洋(002376):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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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16:37│新北洋(002376):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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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洋(002376):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1/c20d56c5-8b88-43d0-af6e-c014ccbc89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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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16:36│新北洋(002376):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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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8月 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
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会议于2025年 8月 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名,实际参
加表决的董事 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
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一、审议并通过《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市值管理制度》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1/0285d947-2a9f-4ae5-a1a1-d08715554d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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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1:44│新北洋(002376):关于收到建设银行2025-2028年全行出纳机具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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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威海新北洋荣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鑫科技”
)于近日收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签发的《中标通知书》,确定荣鑫科技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2028 年全行出纳机
具采购项目(标段 3:两口半清分机)中标人(项目编号:ZH250114/01)”,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中标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2028 年全行出纳机具采购项目(标段 3:两口半清分机)
2、招标编号:0733-25161554/3
3、招标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5、中标人:威海新北洋荣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荣鑫科技连续中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行纸币清分机(两口半清分机)采购项目”,标志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对公司产品的高度认可,进一步深化了公司与国有大型银行的良好合作,有助于持续扩大荣鑫科技在金融机具领域的影响力,后续
项目的顺利签约和实施将对公司金融市场开拓和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同时,纸币清分机作为公司金融机具场景化产品解决方案板块的代表产品之一,此次项目中标能够更好的强化公司该板块的综合
竞争力,助力公司“数一数二”战略目标的顺利推进。
三、风险提示
荣鑫科技已收到《中标通知书》,将尽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合同签订等有关事项,项目具体实施内容以正式合同
为准,具体采购数量和项目实施进度等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5/f0375998-0dde-4354-8aa7-03c543b78d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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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00:00│新北洋(002376):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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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 1月 1日—2025年 6月 30日
2、预计的业绩: 同向上升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盈利:3,470 万元-3,820 万元 盈利:1,736.11 万元
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00%-1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 盈利:3,093 万元-3,380 万元 盈利:412.33 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650%-720%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437 元/股-0.0481 元/股 盈利:0.0273 元/股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5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保持持续增长态势,一是各类物流自动化分拣相关的智能物流装备,销售规模快速提升;二是智能
自助终端产品中的智能快递柜、智能售货类产品,继续保持规模化增长;三是新零售综合运营业务,随着点位数量的规模增长和运营
效率的提升,收入规模继续保持增长。
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和全体员工继续坚持“一体两翼、八大业务”战略不动摇,聚焦“无人化、少人化”主航道方向,持续打造支
撑未来发展的“三个战略成长曲线”,努力实现有质量的增长。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公司 2025年半年度经营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 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9/8624c0b9-55ba-46ec-9dc5-5b76f87394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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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7:23│新北洋(002376):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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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北洋”)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2 个交易日(2025 年 6 月 11 日、2
025 年 6 月 12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
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上市公司董事会履行关注、核实程序后,作出以下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具体业绩情况及财务数据请以公司定期报告及相关公告为准。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b88056ad-89a1-4f1a-99bc-7e6c151f23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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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7:47│新北洋(002376):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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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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