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76 新北洋 更新日期:2024-04-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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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00:00│新北洋(002376):关于股份回购比例达2%暨回购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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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北洋”或“公司”)于 2024 年 2月 6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6)。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不低于人民币7,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
含)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70 元/股。本次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一、回购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
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3,144,300 股,占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的 2.03%,最高成交价为 6.7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66 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 71,831,698.4
8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
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7/830dd885-f7f7-4bf8-b5ee-f9bed73c2f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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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 00:00│新北洋(002376):关于公司总工程师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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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工程师王春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春
涛先生因公司内部职责分工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辞职后仍继续在公司任职,继续参与和指导公司技术和产品研发的
相关工作。截至本公告日,王春涛先生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228,000 股,其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事项,王春
涛先生辞职后公司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对其所持股份进行管理。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王春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春涛先生辞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不
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王春涛先生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王春涛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3/2df64dbb-ba83-4b3c-9efb-4cdae9d1d7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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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2 00:00│新北洋(002376):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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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洋(002376):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1/821b2df2-241a-4eee-a23d-a39212b1b6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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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1 00:00│新北洋(002376):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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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北洋”或“公司”)于 2024 年 2月 6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6)。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不低于人民币7,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
含)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70 元/股。本次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一、回购基本情况
截至 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0,720,000 股,占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的 1.65%,最高成交价为 6.7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66 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 58,043,136.4
7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
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9/9aff92e6-730f-4303-93c1-0320719fb6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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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1 00:00│新北洋(002376):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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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北洋”或“公司”)于 2024 年 2月 6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6)。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不低于人民币7,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
含)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70 元/股。本次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一、回购基本情况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8,240,000 股,占公司截至 2
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的 1.27%,最高成交价为 6.2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66 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 41,866,702.8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
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9/fb895393-53e5-4d51-bad3-cc02fd23ac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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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8 00:00│新北洋(002376):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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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北洋”或“公司”)于 2024 年 2月 6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6)。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不低于人民币7,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
含)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70 元/股。本次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
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6,650,000 股,占公
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的 1.03%,最高成交价为 4.9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66 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32,366
,102.19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历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年度 回购股份起 回购股份届 实际回购股 实际支付金额 占公司当 回购股份
始日 满日 份数量 (元) 时总股本 用途
(股) 比例
(%)
2021- 2021.10.29 2022.4.28 10,530,000 80,588,787.21 1.5817 用于注销
2022 减少公司
注册资本
2023 2023.1.11 2023.7.10 6,738,000 52,523,556.00 1.0284 用于注销
减少公司
注册资本
合计 -- -- 17,268,000 133,112,343.21 2.6101 --
注:上述回购的股份均已按规定注销完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7/16e6c4fb-c0cf-45f9-b21d-e654888762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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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8 00:00│新北洋(002376):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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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北洋”或“公司”)于 2024 年 2 月6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即 2024 年 2 月 6 日)登记在册
的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1 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2,738,540 14.30
2 石河子联众利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0,849,922 12.47
3 威海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41,481,473 6.40
4 丛强滋 24,619,407 3.80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4,171,065 2.19
6 门洪强 12,492,317 1.93
7 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8,453,569 1.30
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优享 5,648,621 0.87
臻选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 郭俊桃 5,400,000 0.83
1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领先 4,318,354 0.67
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股) 占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
的比例(%)
1 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2,738,540 14.83
2 石河子联众利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0,849,922 12.93
3 威海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41,481,473 6.63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4,171,065 2.27
5 门洪强 12,492,317 2.00
6 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8,453,569 1.35
7 丛强滋 6,154,852 0.98
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优享 5,648,621 0.90
臻选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 郭俊桃 5,400,000 0.86
1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领先 4,318,354 0.69
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7/faae5826-ec37-41c6-9647-9246d900d3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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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8 00:00│新北洋(002376):关于股份回购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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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北洋”或“公司”)于 2024 年 2月 6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6)。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不低于人民币7,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
含)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70 元/股。本次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一、回购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
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6,650,000 股,占公司截至 20
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的 1.03%,最高成交价为 4.9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66 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 32,366,102.19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
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7/3bef6ba2-51a1-4fba-ac2a-e512b60376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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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7 00:00│新北洋(002376):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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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洋(002376):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6/fc6f13c2-0682-4548-87d6-dbf7544674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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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7 00:00│新北洋(002376):回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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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洋(002376):回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6/76b2387f-2b5a-41b1-b6cd-c68b3c3ef1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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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7 00:00│新北洋(002376):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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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2 月 2 日以书面、电子邮
件及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会议于2024 年 2 月 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
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
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6/ad587814-b1f0-43ed-8126-246cd16d30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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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3 00:00│新北洋(002376):关于收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智能柜员机(ITM)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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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威海新北洋荣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鑫科技”
)于近日收到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签发的《中标通知书》,确定荣鑫科技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智能柜员机(ITM
)采购项目”中标人,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中标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智能柜员机(ITM)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CECOM-2023-BD02-0934
3、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4、招标代理机构: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5、中标人:威海新北洋荣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中标,进一步深化了公司与国有大型银行的合作,标志着荣鑫科技在银行网点转型的拓展取得了积极成效,表明公司的
产品和服务不断赢得市场与客户的信赖,市场竞争力持续提升。同时进一步巩固并提升了荣鑫科技在金融机具领域的影响力,后续项
目的顺利签约和实施预计将对公司金融市场开拓和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三、风险提示
荣鑫科技已收到《中标通知书》,将尽快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办理合同签订等有关事项,项目具体实施内容以正式合同为准
,具体采购数量和项目实施进度等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2/3e75b557-5f3b-4470-9703-c4c62bc924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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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0 00:00│新北洋(002376):2023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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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预计扭亏为盈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400.00 万元-2,100.00 万元 亏损: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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