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77 国创高新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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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7:42│国创高新(002377):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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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创高新(002377):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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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8:59│国创高新(002377):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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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4年 11月 15日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1月 15日 14: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1月 15日上午 9:15-9:25,9:30-11:
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5日 9:15-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东湖开发区武大园三路八号国创集团办公楼二楼四号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24年 11月 8日;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高攀文女士;
(7)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227 人,共计代表股份198,437,0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557%。
其中: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人,代表股份 192,428,2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4人,代表股份 6,008,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57%。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林迪、余彦霖律师列席本次股
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031,9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96%;反对57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1126%;弃权21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78%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010%;反对57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59%;弃权21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3.6030%。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包含5个子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非独立董事陶春风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194,386,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5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1,958,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866%。
表决结果:陶春风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 非独立董事陶钱伟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193,446,2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849%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1,017,9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408%。
表决结果:陶钱伟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 非独立董事黄振华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193,446,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8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1,017,8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395%。
表决结果:黄振华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 非独立董事严先发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193,316,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194%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887,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757%。
表决结果:严先发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5 非独立董事张超亮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193,332,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276%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904,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496%。
表决结果:张超亮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包含2个子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 独立董事李锐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193,366,3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447%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938,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111%。
表决结果:李锐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 独立董事岳建萍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193,363,7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4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935,4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678%。
表决结果:岳建萍女士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包含2个子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4.01 股东代表监事沈升尧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193,338,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305%。
表决结果:沈升尧先生当选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02 股东代表监事钱静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193,331,7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272%。
表决结果:钱静女士当选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林迪、余彦霖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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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8:59│国创高新(002377):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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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鄂今非字第 1872号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兴国南路 32 号今天律师楼
电话:027-87896528/38/48 传真:027-87896508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本所林迪、余彦霖律师
(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
见证,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章程》;
2、《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4.《关于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5.《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6.《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
7.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授权委托书等。
本所律师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法律问题出具如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2024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并于2024年 10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站、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召开 2
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等相关文件。
上述股东大会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
登记办法等事项。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14:00在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大园三路八号国创集团办公楼二楼四号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方式与会议通知所载内容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根据对出席本次现场会议股东的账户登记证明、股东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的核查,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人,代表股份数为 192,428,29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
3.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24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6
,008,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6557%。
4.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中介机构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认为,召集人和上述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股东代表、监事代
表和本所律师共同对投票进行了计票、监票,统计了表决结果。
2.本次股东大会所列议案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会议所列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2.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陶春风、科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现场和网络投票总计51,825,061股,其中51,031,961股赞成,576,600股反对,216,500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股东和网络投票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96%,1.1126%,0.4178%。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5,215,700股赞成,576,600股反对,216,500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6.8010%,9.5959%,3.6030%。
2.2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陶春风先生、陶钱伟先生、黄振华先生、严先发先生、张超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本次非独立董事选举为等额选
举,采取累积投票制,投票总数为198,437,093股,表决结果如下:
2.2.1关于选举陶春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陶春风先生获得的投票总数为194,386,3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587%。其中,中小
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958,061股。
2.2.2选举陶钱伟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陶钱伟先生获得的投票总数为193,446,2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849%。其中,中小
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17,939股。
2.2.3选举黄振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黄振华先生获得的投票总数为193,446,1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849%。其中,中小
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17,858股。
2.2.4选举严先发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严先发先生获得的投票总数为193,316,1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194%。其中,中小
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87,841股。
2.2.5选举张超亮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张超亮先生获得的投票总数为193,332,5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276%。其中,中小
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904,298股。
2.3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李锐先生、岳建萍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独立董事选举为等额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投票总数为198,437,093
股,表决结果如下:
2.3.1选举李锐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李锐先生获得的投票总数为193,366,3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447%。其中,中小股
东表决情况为:同意938,039股。
2.3.2选举岳建萍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岳建萍女士获得的投票总数为193,363,7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433%。其中,中小
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935,436股。
2.4关于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沈升尧先生、钱静女士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本次监事为等额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投票总数为198,437,093股,表决结
果如下:
2.4.1选举沈升尧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沈升尧先生获得的投票总数为193,338,2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305%。
2.4.2选举钱静女士为股东代表监事
钱静女士获得的投票总数为193,331,7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272%。
上述议案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无副本。
本法律意见书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印章为有效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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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8:57│国创高新(002377):关于高管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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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钱静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钱静女士因工作变动原
因申请辞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钱静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及高管职务。钱静女士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
业务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钱静女士当选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钱静女士持有公司 101,000 股股份,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
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管理其所持公司股份。
钱静女士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管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钱静女
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5/84d544d1-c7c7-47c5-a255-c920d09375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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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8:57│国创高新(002377):关于完成补选董事、监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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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并
提请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62号)、《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64号)。
2024年1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及《
关于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陶春风先生、陶钱伟先生、黄振华先生、严先发先生、张超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李锐先生、邱建萍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沈升
尧先生、钱静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
任职生效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5/fd8b2558-c1e8-40c2-922d-43de7fe1dd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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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2 00:00│国创高新(002377):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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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科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元控股”)及实
际控制人陶春风的通知,获悉其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 占公 质押起始日 质押解除 质权人
股东或第一 押股份数量 所持 司总 期 日期
大股东及其 (股) 股份 股本
一致行动人 比例 比例
科元控股集团 是 100,795,771 100% 11% 2024 年 10 2024年 10 国创高科实业集
有限公司 月 22 日 月 31 日 团有限公司
陶春风 是 45,816,261 100% 5% 2024 年 10 2024年 10 国创高科实业集
月 22 日 月 31 日 团有限公司
合计 是 146,612,032 100% 16% 2024 年 10 2024年 10 国创高科实业集
月 22 日 月 31 日 团有限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冻结、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 比例 质押 所持 司总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数量 股份 股本 股份限 押股份 股份限 押股份
比例 比例 售数量 比例 售数量 比例
科元控股集团 100,795,771 11% 0 0 0 0 0 0 0
有限公司
陶春风 45,816,261 5% 0 0 0 0 0 0 0
合计 146,612,032 16% 0 0 0 0 0 0 0
三、备查文件
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1/ff70e506-5f79-4315-91f9-d668e61573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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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20:07│国创高新(00237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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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李锐作为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7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科元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提名为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7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
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
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7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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