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78 章源钨业 更新日期:2025-07-3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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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7:27 │章源钨业(002378):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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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6:04 │章源钨业(002378):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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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6:04 │章源钨业(00237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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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6:04 │章源钨业(002378):董事会议事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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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6:04 │章源钨业(002378):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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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6:04 │章源钨业(002378):股东会议事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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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6:04 │章源钨业(002378):投资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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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6:04 │章源钨业(00237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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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6:04 │章源钨业(00237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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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6:04 │章源钨业(002378):对外担保及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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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7:27│章源钨业(002378):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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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于 2025 年 6 月2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了《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4,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1. 持有公司 1,520,30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3%)的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范迪曜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披露之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
3%)。
2. 持有公司 1,221,31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0%)的董事、副总经理陈邦明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05,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3%)。
3. 持有公司 1,405,84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2%)的副总经理石雨生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51,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3%)。
4. 持有公司 1,230,77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0%)的副总经理赖昌洪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07,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3%)。
2025 年 7 月 18 日,公司接到上述股东《告知函》,获悉其减持计划已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间(元/股) (元/股) (股)
范迪曜 大宗交易 2025 年 7 8.26 8.26 380,000 0.0316%
陈邦明 月 17 日 305,300 0.0254%
石雨生 351,400 0.0293%
赖昌洪 307,600 0.0256%
合计 1,344,300 0.1119%
【注】上述股东减持的股份来源为:(1)2015 年增持股份;(2)2020 年股权激励授予股份;(3)2023 年公司实施权益分派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取得的股份。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 (%) (股) (%)
范迪曜 合计持有股份 1,520,304 0.1265% 1,140,304 0.094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80,076 0.0316% 76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40,228 0.0949% 1,140,228 0.0949%
陈邦明 合计持有股份 1,221,311 0.1017% 916,011 0.076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05,328 0.0254% 28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915,983 0.0762% 915,983 0.0762%
石雨生 合计持有股份 1,405,846 0.1170% 1,054,446 0.087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51,462 0.0293% 62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54,384 0.0878% 1,054,384 0.0878%
赖昌洪 合计持有股份 1,230,775 0.1024% 923,175 0.076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07,694 0.0256% 94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923,081 0.0768% 923,081 0.0768%
二、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
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本次减持计划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则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
计划或违规的情形。
3. 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 相关股东出具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8/9868ec24-30e8-4e56-9b98-fce5ce2545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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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6:04│章源钨业(002378):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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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7 月 12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或者以上董事会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
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
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
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
、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
披露。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原则上应当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
会议前应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搜集初选人员/被提名人员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
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征求初选人员/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列入候聘人选;根据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的任职条件,对初选人员/被提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
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决议后并提交董事会。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
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公司应当保
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
第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十五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
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按新的规定执行,并及时对本细则进行修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f6223d43-f0c8-4aa6-8c0d-42e3b76e4c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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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6:04│章源钨业(00237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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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源钨业(00237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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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6:04│章源钨业(002378):董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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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源钨业(002378):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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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6:04│章源钨业(002378):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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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源钨业(002378):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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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6:04│章源钨业(002378):股东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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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源钨业(002378):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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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6:04│章源钨业(002378):投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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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源钨业(002378):投资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e091dd30-4d62-4731-a3b7-3e22a4d5ef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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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6:04│章源钨业(00237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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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源钨业(00237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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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6:04│章源钨业(00237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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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源钨业(00237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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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6:04│章源钨业(002378):对外担保及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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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源钨业(002378):对外担保及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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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6:04│章源钨业(002378):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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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源钨业(002378):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bbdb81ff-fa1a-4885-a0c9-7f660b520c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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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6:04│章源钨业(002378):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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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源钨业(002378):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c6f020ec-a627-44c7-b75b-0e7df187fa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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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6:04│章源钨业(002378):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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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源钨业(002378):内部控制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7dd4d655-e61b-4f07-811e-ef30fb836b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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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6:04│章源钨业(002378):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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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源钨业(002378):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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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6:04│章源钨业(002378):总经理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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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7 月 12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第三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
要接受审计委员会在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
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
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五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总经理可以在任职期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三章 总经理的工作职责
第七条 总经理的工作职责是: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 拟订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劳动合同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听取职工代
表大会的意见。
第八条 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副总经理代行职务。
第九条 下列事项由总经理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
(一) 授权范围以外的资产配置和运营方案;
(二) 副总经理的提名人选,及对副总经理奖惩意见;
(三) 认为必须提交董事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总经理应当重视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等工作,努力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搞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在提高经济效
益的基础上,逐步改善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第十一条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
(一)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二) 财务负责人:组织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
第十二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执行职务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
第十三条 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执行公司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的,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执行公司职务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董事会应当
采取措施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章 总经理的权限
第十四条 总经理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董事会的授权,决定公司的经营开支及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总经理享有经董事会审定的年度经营计划开支以内的审批权。第十六条 总经理在实施公司资金、资产运用时,必须
根据董事会决议和公司资金和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进行。未取得董事会的同意和超越董事会授权范围的情况下,进行投资、资金给付、
处置资产等行为,造成公司损失的,应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依法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第五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十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是指总经理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为解决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召集副总经理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共同研究,从而确保总经理决策科学、合理,最大限度降低决策风险的经营管理会议。
第十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分为例会和总经理特别办公会议,例会原则上每月下旬召开,特别办公会议在处理应急情况下召开。
第十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题的征集:总经办提前向有关人员和部门征集办公会议题,并列出议题、议程。
第二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主持会议时,委托一名副总经理主持会议。参加总经理办公会人员: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总监、总经理助理以上级别的公司管理人员。根据会议内容也可通知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立即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
(一) 董事长提出时;
(二) 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三) 有重要经营事项必须立即决定时;
(四) 有突发性事件发生时。
第二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办指派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对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的重大问题,应做出会议纪要,由总经理签
发后执行。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一般保存 10 年。
第二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由总经理提出主导决策意见。
第二十四条 收集议题、通知会议、承办会务及会议记录、纪要等工作由总经办负责。
第六章 总经理报告制度
第二十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自觉接受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检查。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总经理应及时按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要求报告工作。
第二十六条 总经理应经常就公司生产经营和资产运作日常工作向董事长报告工作。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的要求,每月至少一
次向董事长报告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 公司年度计划实施情况和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二) 公司重大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
(三) 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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