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002379(宏创控股)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2379 宏创控股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3 00:00│宏创控股(002379):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12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 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上午9:15至2024年4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经济开发区新博路以东、三号干渠桥以北。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丛森先生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宏创铝业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61,623,50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0227%。 (1)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1,340,9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97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82,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9%。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26,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464%。 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261,354,9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73%;反对26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27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58,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0226%;反对 26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9774%;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261,354,9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73%;反对26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27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58,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0226%;反对 26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9774%;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261,354,9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73%;反对26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27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58,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0226%;反对 26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9774%;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 261,354,9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73%;反对26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27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5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0226%;反对26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50.97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261,354,9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73%;反对26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5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0226%;反对26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50.97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261,354,9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73%;反对26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5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0226%;反对26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50.97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非独立董事、高管薪酬方案和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同意261,354,9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73%;反对26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5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0226%;反对26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50.97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监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同意 261,354,9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73%;反对26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27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5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0226%;反对26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50.97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 261,354,9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73%;反对26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27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58,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0226%;反对 26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9774%;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 261,354,9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73%;反对26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27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5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0226%;反对26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50.97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261,354,9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73%;反对26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258,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0226%;反对 268,6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977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吴丽香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李怡星、郑钰莹律师现场方式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2/60ff23f2-9719-490d-a9a4-12d42ee11dfc.PDF ─────────┬──────────────────────────────────────────────── 2024-04-13 00:00│宏创控股(002379):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宏创控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20240412 ─────────┴──────────────────────────────────────────────── 宏创控股(002379):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宏创控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2024041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3/2a783306-12cb-4dc5-8a02-f319e7910a0d.PDF ─────────┬──────────────────────────────────────────────── 2024-03-22 00:00│宏创控股(002379):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 宏创控股(002379):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2/0a9d6f57-9fa8-4e61-bd60-5e927dac8ea6.PDF ─────────┬──────────────────────────────────────────────── 2024-03-22 00:00│宏创控股(002379):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山东宏创 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孙楠先生、胡毅先生、刘剑文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 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孙楠先生、胡毅先生、刘剑文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 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 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2/3b5a06e5-b9ad-47fc-9e38-4dd74a2564e0.PDF ─────────┬──────────────────────────────────────────────── 2024-03-22 00:00│宏创控股(002379):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保护 全体股东及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 ,公司还应安排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上述事项应形成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四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公司至少应安排一次全体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 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形成书面记录,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第五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年报具体事项有异议的,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可以独立聘请中 介机构,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密切关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的信息保密情况,严防内幕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发生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七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 议的,应当说明具体原因并公告,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应当对所涉及事项及其对公司的影响作出说明并公告。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为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九条 独立董事对其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知悉的内幕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严防内幕信息泄露、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上述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1/af136da3-3f55-4521-9041-3f3a4081a28c.PDF ─────────┬──────────────────────────────────────────────── 2024-03-22 00:00│宏创控股(002379):公司章程 ─────────┴──────────────────────────────────────────────── 宏创控股(002379):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1/1f77c263-472e-4315-a3fa-68dc7d50ff61.PDF ─────────┬──────────────────────────────────────────────── 2024-03-22 00:00│宏创控股(002379):独立董事2023年述职报告胡毅 ─────────┴──────────────────────────────────────────────── 宏创控股(002379):独立董事2023年述职报告胡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2/d67182ec-1ebe-4841-b15c-aa4589184dfa.PDF ─────────┬──────────────────────────────────────────────── 2024-03-22 00:00│宏创控股(002379):独立董事2023年述职报告刘剑文 ─────────┴──────────────────────────────────────────────── 宏创控股(002379):独立董事2023年述职报告刘剑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2/ccc5b6cb-b7b5-46cc-bd42-f63bb31147ce.PDF ─────────┬──────────────────────────────────────────────── 2024-03-22 00:00│宏创控股(002379):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 大信专审字[2024]第 3-00004 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专项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 3-00004号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出具大 信审字[2024]第 3-00023号审计报告。在对上述财务报表审计基础上,我们审核了贵公司编制的《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 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2号——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3年 8月修订)》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编制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 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 对贵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核对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 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 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1/d33d15d8-4a48-41fa-b384-24fd6b26f66f.PDF ─────────┬──────────────────────────────────────────────── 2024-03-22 00:00│宏创控股(00237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宏创控股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核查意见 ─────────┴──────────────────────────────────────────────── 宏创控股(00237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宏创控股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2/62c3709b-29f9-4ca0-a026-152337c0a825.PDF ─────────┬──────────────────────────────────────────────── 2024-03-22 00:00│宏创控股(002379):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1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 方式发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3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 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士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2,687,275,652.83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23.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5,222,260.21 元;公司总资产 2,982,041,923.56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资产 2,028,881,038 .41 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为 -145,222,260.21 元 , 加 上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153,937,699.69 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9,159,959.90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3 ,296,594.56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71,639,416.29元。因 2023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公司 2023年度 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 2023年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了《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 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公司出具的《2023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6、审议并通过了《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超越权限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 均合法、合规。董事会编制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