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81 双箭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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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38 │双箭股份(002381):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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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5:46 │双箭股份(002381):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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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6:53 │双箭股份(002381):双箭股份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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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7:36 │双箭股份(002381):关于不向下修正双箭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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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7:01 │双箭股份(00238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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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 │双箭股份(002381):关于双箭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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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8:12 │双箭股份(00238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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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8:11 │双箭股份(002381):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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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47 │双箭股份(00238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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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46 │双箭股份(00238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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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38│双箭股份(002381):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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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 50%以上情形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盈利:1,400 万元—1,900 万元 盈利:4,391.88 万元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 68.12%—56.7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盈利:470 万元—700 万元 盈利:3,852.13 万元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 87.80%—81.8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盈利:0.03 元/股—0.05 元/股 盈利:0.11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6 年半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原因:公司主营业务橡胶输送带市场需求整体放缓,同
行业竞争加剧,同时,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产品销售毛利率有所下降。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
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e1876734-a3db-4a77-aa51-04bd3bff6d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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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5:46│双箭股份(002381):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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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箭股份(002381):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2377b706-0182-4f9f-b86f-fdb3efbe1f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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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6:53│双箭股份(002381):双箭股份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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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箭股份(002381):双箭股份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3467114b-966f-41b2-b640-b253c0f951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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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7:36│双箭股份(002381):关于不向下修正双箭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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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2026年6月16日,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已触发“双箭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2.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双箭转债”转股价格,同时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的次一交易日起的六个月内(即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12月16日期间),如再次触发“双箭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
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的时间从2026年12月17日起首个交易日重新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双箭转债”转股
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双箭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双箭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现将相
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3594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向社会公开发行513.64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364.00万元,期限6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2〕226号”文同意,公司513.64万张可转债于2022年3月1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
券简称“双箭转债”,债券代码“127054”。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规定和《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双箭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2022年2月17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8月17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
2月10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双箭转债”自2022年8月1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7.91元/股。
2022年5月27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双
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7.91元/股调整为7.7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2023年5月23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双
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7.71元/股调整为7.5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2024年4月29日,公司完成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双
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7.51元/股调整为7.2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2025年5月16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双
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7.26元/股调整为7.0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2026年6月4日,公司完成了2025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双箭
转债”的转股价格由7.06元/股调整为6.9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双箭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三十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时,公
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
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
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双箭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2026年6月16日,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已触发“双箭转债”
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公司董事会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
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
“双箭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双箭转债”转股价格,同时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次一交易日起的六个
月内(即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12月16日期间),如再次触发“双箭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
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的时间从2026年12月17日起首个交易日重新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双箭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双箭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沈耿亮先生持有“双箭转债”,其与公司董事长沈凯菲女士为父女关系,为公司董事褚焱先生
配偶之姑父。关联董事沈耿亮先生、沈凯菲女士、褚焱先生对该事项回避表决。本议案由6名非关联董事表决,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
0票弃权,0票反对。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5533f472-eb94-49df-aa30-50f0171f7d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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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7:01│双箭股份(00238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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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1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的通知于 2026 年 6月 16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鉴于本次审议事项较为紧急,根据《公司
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并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内容。会
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人。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沈凯菲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不
向下修正“双箭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公司本次不向下修正“双箭转债”转股价格,同时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次一交易日起的六个月内(即2026年6月17日至202
6年12月16日期间),如再次触发“双箭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的时
间从2026年12月17日起首个交易日重新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双箭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
议决定是否行使“双箭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沈耿亮先生持有“双箭转债”,其与公司董事长沈凯菲女士为父女关系,为公司董事褚焱先生
配偶之姑父。关联董事沈耿亮先生、沈凯菲女士、褚焱先生对该事项回避表决。本议案由 6名非关联董事表决,表决结果为 6票同意
,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不向下
修正双箭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a284aada-d1cc-40b0-b35e-8f16c90d7b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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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双箭股份(002381):关于双箭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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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股票代码:002381 股票简称:双箭股份
2.转债代码:127054 转债简称:双箭转债
3.当前转股价格:人民币6.96元/股(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双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7.06元/股调整为6.96元
/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6月4日起生效。)
4.转股期限:2022年8月17日至2028年2月10日
5.根据《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
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存续期内,当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任意三十个连续
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
6.2026年5月26日起至2026年6月9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双箭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85%,将可能触发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未来触发“双箭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
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94号
)核准,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向社会公开发行513.64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3
64.00万元,期限6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2〕226号”文同意,公司513.64万张可转债于2022年3月1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
券简称“双箭转债”,债券代码“127054”。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双箭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2022年2月17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2022年8月17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2月10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双箭转债”自2022年8月1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7.91元/股。
2022年5月27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
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双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7.91元/股调整为7.7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
5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39)。
2023年5月23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
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双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7.71元/股调整为7.5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5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3)。
2024年4月29日,公司完成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
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双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7.51元/股调整为7.2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4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1)。
2025年5月16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
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双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7.26元/股调整为7.0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5月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2)。
2026年6月4日,公司完成了2025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国
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双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7.06元/股调整为6.9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
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2)。
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三十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时,公
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
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
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2026年5月26日起至2026年6月9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双箭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85%,若后续公司股票收
盘价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将可能触发“双箭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拟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
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同时按照《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未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
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更多“双箭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2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投资者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0573-88539880进行咨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99df50ba-e899-4f6d-83bd-01f860eea5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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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8:12│双箭股份(00238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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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已于2026年4月25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1.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分配比
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实际分配总金额。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会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6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双箭转债”转股价格将由7.06元/股调整为6.96元/股,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6月4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七、咨询事项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振兴东路 43 号商会大厦 B座 15 楼
咨询联系人:沈惠强
咨询电话:0573-88539880
传真:0573-8853988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3373fdfa-1155-4304-8043-21f62a40bf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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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8:11│双箭股份(002381):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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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调整前“双箭转债”转股价格为:7.06元/股
2.本次调整后“双箭转债”转股价格为:6.96元/股
3.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6年6月4日
一、关于“双箭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3594号)核准,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公开发行了513.64万张可
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7054,债券简称“双箭转债”),根据《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以及派
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公司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三项同时进行时: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
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
规定来制订。
二、前期“双箭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双箭转债自2022年8月1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7.91元/股。
2022年5月27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
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双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7.91元/股调整为7.7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
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39)。
2023年5月23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
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双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7.71元/股调整为7.5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
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33)。
2024年4月29日,公司完成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
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双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7.51元/股调整为7.2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
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21)。
2025年5月16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
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双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7.26元/股调整为7.0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9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22)。
三、本次“双箭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6年4月24日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未来
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送
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实际分配总金额。
公司拟于2026年6月4日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3日),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根据《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双
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7.06 元/股调整为 6.96 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P1=P0-D=7.06-0.10=6.96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6月 4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本次“双箭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无需暂停转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c2323500-e4b8-4449-be43-2977544cd8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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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47│双箭股份(00238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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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以下简称“解释 19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2025 年 12 月 5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明确了“关于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
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并自 2026 年 1 月 1日起施行。
(二)变更的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3e5c95d-9e28-4cfa-8be1-5c8d0a8124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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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46│双箭股份(002381):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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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箭股份(00238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2342c74-6399-4e35-88c9-8510c15c48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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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24│双箭股份(00238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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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4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洲泉镇永安北路1538号公司科研中心306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会议召集人:本次会议由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凯菲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01人,代表股份172,950,0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21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5人,代表股份164,249,3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9072%;通过网
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86人,代表股份8,700,6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4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表91人,代表股份8,706,0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5,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6人,
代表股份8,700,6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40%。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
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71,869,6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53%;反对8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15%;弃权23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25,6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903%;反对850,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33%;弃权23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64%。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171,869,6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53%;反对8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18%;弃权22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25,6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903%;反对850,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0%;弃权22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07%。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1,896,9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11%;反对1,0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49%;弃权4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52,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038%;反对1,011,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183%;弃权4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78%。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097,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671%;反对1,04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982%;弃权4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47%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12,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364%;反对1,049,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548%;弃权4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88%。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公司股东沈耿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6,110,293股)、沈会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605,000股)、沈凯菲女
士(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沈洪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590,000股)担任公司董事。股东虞炳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2,611,20
0股)之配偶、女儿、侄女婿担任公司董事,浙江双井投资有限公司(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份7,750,000股)之股东沈耿亮先生、沈凯
菲女士担任公司董事,股东张梁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2,500股)为董事沈凯菲女士之配偶、董事沈耿亮先生之女婿、董事褚焱之表
妹夫,董事占响林先生为公司股东桐乡市润桐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1,000,000股)提名。相关董事涉及2026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
事项,故上述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总数为162,758,993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2,453,4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29%;反对25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8%;弃权23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
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209,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959%;反对257,3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54%;弃权23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87%。
6.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1,949,1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13%;反对76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04%;弃权23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
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705,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034%;反对761,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79%;弃权23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87%。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2,490,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45%;反对21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1%;弃权 23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38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246,9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267%;反对 21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47%;弃权 23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4,4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87%。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2,499,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97%;反对21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7%;弃权2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
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255,8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289%;反对210,4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67%;弃权2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44%。
除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外,作为本次年度股东会的议程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在会上做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刘煜律师、项延海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1ad9d4f-3025-48ca-b377-1422ba880e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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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24│双箭股份(00238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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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箭股份(00238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f1ea4b1-d54c-4692-a55a-1d15c036c8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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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56│双箭股份(002381):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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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箭股份(00238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e4d16458-4418-4391-8f62-8a0376da6b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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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56│双箭股份(00238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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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箭股份(00238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625e4417-52ab-4753-bf0c-6920094651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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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52│双箭股份(002381):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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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了《2025 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4 月 9日(星期四)15:00-17
:00 在“双箭股份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 2025 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
登录“双箭股份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
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双箭股份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双箭股份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公司董事长沈凯菲女
士、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沈会民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张梁铨先生、董事会秘书沈惠强先生、独立董事凌忠良先生。(如有特殊情
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d7f1e510-4d52-41e8-99a1-6ce57a7255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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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52│双箭股份(00238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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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2025 年末执业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2024 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29.69 亿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5.63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4.65 亿元
2024 年上市公 客户家数 756 家
司(含 A、B股)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
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
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
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
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 3月31日召开,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
控审计机构。
2025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天
健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天健协商
确定 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上述议案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获得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 2
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营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1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认为天健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为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在天健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天健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
召开审计计划阶段的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工作安排、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点问题等相关
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天健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
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三)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四)在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就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
程中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五)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执业能力及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并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
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
守,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51fe08f5-c352-4300-aa15-ce60034abb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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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52│双箭股份(00238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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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6年 4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实施。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 年度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5,302,291.42 元,母
公司报表净利润为 120,730,359.02 元,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 957,955,645.86 元。母公司 2025 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
943,409,644.89 元,加上 2025 年度净利润 120,730,359.02 元,减去 2025 年按照母公司本期实现净利润的 10%并以股本的 50%
为限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211.50 元,减去 2025 年已派发的 2024 年度现金红利 82,315,471.20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981,824,321.21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公司 2025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上限为957,955,645.86 元。
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
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对公司股东的回报等因素,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
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目前处于可转债转股期,总股本可能发生变动,目前总股本为 411,577,920 股,假设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股本未发
生变动时,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 41,157,792.00元,占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63.03%,在本次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双箭转债”全部转股,公司总股本预计不会超过 484,325,427 股,预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不超过 48,432,542.7
0 元,占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74.17%。
2025 年度公司无股份回购情况。
(二)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分
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实际分配总金额。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1,157,792.00 82,315,471.20 102,894,205.25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5,302,291.42 153,579,164.08 241,828,399.77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957,955,645.86
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981,824,321.21
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226,367,468.45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153,569,951.7567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226,367,468.45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是 ?否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2025 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226,367,468.45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年均归母净利
润的 30%且高于 5,000 万元,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的情形。(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不少于 41,157,792.00 元,高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50%。公司 2025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对公
司股东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
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
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12,520.11 万元、人民币 10,857.20 万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3.30%、2.81%
,均低于 50%。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e6971486-7c52-4be4-ab70-e404b32037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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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52│双箭股份(00238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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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箭股份(00238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f1b57364-5b48-4deb-a399-6de23014f9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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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52│双箭股份(002381):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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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丁乃秀女士、窦军生先生
、凌忠良先生及报告期内离任独立董事李鸿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丁乃秀女士、窦军生先生、凌忠良先生、李鸿女士的任职经历、兼职情况、主要社会关系等有关信息,以及其签
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会相关职务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上述 4名
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7c8c53c8-b3c9-4ae7-8187-e0eb0814c3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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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52│双箭股份(002381):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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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口业务不断增加,基本为自营出口,外币结算业务频繁
,日常外汇收支不匹配。鉴于国际经济、金融环境波动频繁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全球货币汇率、利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增强,为防范和
降低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澳元等与自身生
产经营所使用结算货币相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金
融机构。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开展交割期与预测收付款期一致,且金额与
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金额: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未来十二个月内,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8,000万美元(其他
外币全部折算为美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
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其他外币全部折算为人民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
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2、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澳元等与自身生产经营所使用结算货币相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3、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4、交易场所: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5、资金来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需要缴纳
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公司可以使用自有货币资金,或以金融机构对公司的授信额度来抵减保证金。
6、交易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
时止。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鉴于国际经济、金融环境波动频繁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全球货币汇率、利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增强,为防范和降低汇率波动给公司
经营带来的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澳元等与自身生产经营所使用结算货
币相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
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付款(回款)期限和付款(回款)金额进行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
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主营业务前提下,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
,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
公司已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对相应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公司已配备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负责公司的汇率风险管理、市场分析、产品研究和公司整体管理政策建议等具体工作。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完全依据公司与客户报价所采用的汇率的情况,严格与回款时间配比进行交易。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可以熨平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一个稳定
的利润水平,但同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汇率波动具有双向性,在汇率走势波动中,可能出现外汇衍生品交易汇率锁定价格低于交割当日公司记账汇率,
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如操作人员在开展交易时未按规定程序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汇率
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3、信用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订单调整、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造成合约违约或者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
4、流动性风险:因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为通过金融机构操作,存在因流动性不足,产生合约交易而需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支付费用的风险。
5、其他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
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二)风险管控措施
1、公司明确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交易原则,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经营活动为基础,以防范和控制外汇汇率风险为目的
,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及衍生品交易。
2、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决策,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
围内决策该业务的具体实施。
3、为了控制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风险,公司将加强外币资金管理,并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确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
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与外币资金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
4、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公司会审慎挑选具有合法资格且实力较强、资信良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合作,保证公司外汇
衍生品交易管理工作开展的合法性。
5、公司已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对相应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
定。公司已配备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负责公司的汇率风险管理、市场分析、产品研究和公司整体管理政策建议等具体工
作。
6、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
进行评价。
7、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紧密相关,是基于外币资产、收支业务为基础,防范和降低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
险,以增强财务稳健性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公司制定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可行。
因此,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af04aeaa-56a3-481c-a68f-2cdf0dfbf7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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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52│双箭股份(002381):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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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
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时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对《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
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中列入高
级管理人员范围的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
(一)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1、内部董事
公司董事根据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根据其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按照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领取薪
酬。董事薪酬总额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不另行领取董事薪
酬。公司内部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标准依照《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
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为津贴制,津贴标准为 7.2 万元/年,按月平均发放。
3、外部董事
外部董事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根据其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按照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
度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特别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的补充调整。
四、其他说明
1、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经考核后按规定发放,以上薪酬均为含税薪酬,公司将按
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扣除(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履行职务产生的差旅费用按公司规定报销。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5b642bb0-2ed0-4eca-a668-ff75562fac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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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52│双箭股份(002381):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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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 202
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健在 2025 年
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2025 年末执业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2024 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29.69 亿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5.63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4.65 亿元
2024 年上市公 客户家数 756 家
司(含 A、B股)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
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
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
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
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二)项目组成员基本情况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严燕鸿,2008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天健执业,
2021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鹏,2021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 年起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吴翔,2003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2 年起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天健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
情形。
二、执业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3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次、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63 人次、自律
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天健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天健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天健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
,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天健明确规定,在意见分歧得到解决之前,不得出具相关业务报告。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就
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为不直接参与项目且不在项目中承担签字责
任的合伙人或其他类似职位的人员,且具备适当的胜任能力、充足的时间和权威性,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并在实施项目质量复核
时保持独立、客观、公正。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复核的范围和程序具体取决于项目的复杂程度和风险程度,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计划阶段
、项目实施阶段、项目完成阶段。
(四)项目质量检查
天健内部执业质量检查包括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是指对已完成的业务进行周期性的抽选检查。不定期检查是指根据
事务所质量管理的需要,有针对性地选取某些项目或人员进行专项检查。
天健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
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例如,对正在执行中的项目实施函证、盘点程序检查,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
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天健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天健完整、全
面的质量管理体系。
综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天健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
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另外,天健制定了详细的与公司参审及境外审计师的沟通
合作方案和计划,并能够有效执行。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天健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天健的后台支
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风险管理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六、信息安全管理
天健已经建立较完善的信息安全制度并予以执行,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并部署信息安全设备,确保信息安全的有效管理。天健制
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
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
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
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三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f090ceda-1454-4a51-a9fc-31b55d970f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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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52│双箭股份(002381):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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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
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2025 年末执业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2024 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29.69 亿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5.63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4.65 亿元
2024 年上市公 客户家数 756 家
司(含 A、B股)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
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
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
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
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
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
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投资者 华仪电气、东 2024 年 3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年 已完结(天健需
海证券、天健 月 6日 度、2019 年度年报审计机 在 5%的范围内与
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 华仪电气承担连
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 带责任,天健已
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 按期履行判决)
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3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次、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63 人次、自律
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沈飞英,2009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天健执业,
2026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鹏,2021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 年起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吴翔,2003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2 年起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费用共计 100 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 85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 15 万元(含税)
,本期审计费用与上年审计费用持平。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天健协商确定2026 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审计机构,且已为公司连续二十二
年提供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坚持客观、独立
、公正的立场,诚信开展工作,注重投资者权益保护,较好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继续
聘任其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6 年 3月 31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
、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
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
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6403bbfc-633d-491c-ac0b-b9748d8eb5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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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52│双箭股份(002381):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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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箭股份(002381):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e81741ff-5498-4ba7-b19f-0ade70b53c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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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52│双箭股份(002381):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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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更好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使广大投资
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 2026 年 4月 24 日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投资者接待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2026 年 4月 24 日(星期五)15:30-17:00。
二、接待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洲泉镇永安北路 1538 号公司科研中心 306 会议室。
三、接待方式:现场接待。
四、参与接待人员:公司董事长沈凯菲女士、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沈会民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张梁铨先生、董事会秘书沈惠
强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可能作适当调整)。
五、预约方式:参加本次活动的投资者请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下午 16∶30前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同时提供问题提纲,
以便做好活动接待安排。
联系人:沈惠强
电话:0573-88539880
传真:0573-88539880
六、注意事项
1、参加活动的个人投资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上述证明
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做好活动接待的登记及《承诺函》的签署。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670e8d18-ac56-4704-8818-707c643de6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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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52│双箭股份(00238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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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箭股份(00238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98aca55b-46e5-4226-9671-3ce79182b3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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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52│双箭股份(002381):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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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箭股份(002381):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a8d0af88-8be6-46b5-818f-2a50ec093a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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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51│双箭股份(00238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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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箭股份(00238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9e91e9b9-c906-48a9-9d70-d8d692d692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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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50│双箭股份(00238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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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箭股份(00238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f1946389-36e2-431a-9743-41221b82f3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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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50│双箭股份(002381):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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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4303 号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箭
股份公司)2025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双箭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双箭股份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f379b616-337f-43ff-bed7-5061207891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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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50│双箭股份(002381):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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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向非关联方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外汇衍生产品等授信
业务。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
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相关事
宜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将在非关联方银行申请相关授信额度。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召开2026年年度股东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以上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5b367a21-71bc-45e3-b408-f3e3f5d502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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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50│双箭股份(002381):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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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防范和降低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澳元等与自身生产经营所使用结算货币相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3、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4、交易场所: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5、交易金额:未来十二个月内,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8,000万美元(其他外币全部折算为美元),预计动
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
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其他外币全部折算为人民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
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6、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年4月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可能存在
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出口业务不断增加,基本为自营出口,外币结算业务频繁,日常外汇收支不匹配
。鉴于国际经济、金融环境波动频繁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全球货币汇率、利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增强,为防范和降低汇率波动给公司经
营带来的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澳元等与自身生产经营所使用结算货币
相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
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付款(回款)期限和付款(回款)金额进行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
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该业务的开展符合套期保值相关规定。
2、交易金额:未来十二个月内,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8,000万美元(其他外币全部折算为美元),预计动
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
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其他外币全部折算为人民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
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3、交易方式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场所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
机构。
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开展交割期与预测收付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
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4、交易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
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
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其他外币全部折算为人
民币)。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
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完全依据公司与客户报价所采用的汇率的情况,严格与回款时间配比进行交易。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可以熨平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一个稳定
的利润水平,但同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汇率波动具有双向性,在汇率走势波动中,可能出现外汇衍生品交易汇率锁定价格低于交割当日公司记账汇率,
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如操作人员在开展交易时未按规定程序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汇率
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3、信用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订单调整、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造成合约违约或者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
4、流动性风险:因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为通过金融机构操作,存在因流动性不足,产生合约交易而需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支付费用的风险。
5、其他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
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二)风险管控措施
1、公司明确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交易原则,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经营活动为基础,以防范和控制外汇汇率风险为目的
,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及衍生品交易。
2、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决策,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
围内决策该业务的具体实施。
3、为了控制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风险,公司将加强外币资金管理,并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确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
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与外币资金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
4、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公司会审慎挑选具有合法资格且实力较强、资信良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合作,保证公司外汇
衍生品交易管理工作开展的合法性。
5、公司已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对相应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
定。公司已配备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负责公司的汇率风险管理、市场分析、产品研究和公司整体管理政策建议等具体工
作。
6、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
进行评价。
7、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
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0e0494f5-1269-4b65-b4ca-1deedd7b5c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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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50│双箭股份(00238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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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箭股份(00238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25e0855d-55ba-4d71-a235-1bd457d8e9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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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50│双箭股份(00238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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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箭股份(00238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fb8fbc7b-c788-498f-bc84-6599e815e4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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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49│双箭股份(002381):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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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 年 4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
机制,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中列入高级管理人员范围的人员。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确定薪酬的执行机构,负责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
核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薪酬构成、发放标准、发放方式、考核指标、考核标准及调整方案;负责监督检查公司高管人员履职情况
,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
第五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公司业绩如果发生亏损,公司应当在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不符
合业绩联动要求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内容、职责与权限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确定。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协助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标准及发放
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
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
展相协调。
(一)基本薪酬:公司根据岗位职责和能力情况,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确定;
(二)绩效薪酬:以其签订的年度个人工作目标计划为基础,与公司经营业绩相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高级管理人员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
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公司的激励机制应当有利于增强公
司创新发展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得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由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激励方案。
第九条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性质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年度薪酬标准及构成如下:
(一)基本薪酬:基本薪酬是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中的固定部分,根据任职岗位、年限并结合公司上年度经营业绩情况及市场
薪酬行情综合确定,按实际工作月份发放。
(二)绩效薪酬:绩效年薪是高级管理人员年薪中的浮动部分,与个人管理目标直接挂钩,与公司的经营目标间接挂钩,根据公
司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经济责任合同》所列示的 KPI 指标完成情况确定考核结果,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
第十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高级管理人员
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为税
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内容:
(一)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 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 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四章 薪酬追索扣回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的追索扣回程序。第十三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
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
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
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四条 《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
,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五条 薪酬标准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及个人业绩表现;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十七条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特别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的补充调整。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27758034-0aa0-4051-8ca3-83916eb218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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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49│双箭股份(00238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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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4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4月1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洲泉镇永安北路1538号公司科研中心3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修订〈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3、上述提案除《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外,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3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本次股东会会议上说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4、相关关联股东需对提案 4.00 回避表决,且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5、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4月23日上午8:30—11:30,13: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振兴东路43号商会大厦B座15楼。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于2026年4月23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
函邮寄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振兴东路43号商会大厦B座15楼,邮编:314500(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6
年4月23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惠强 联系电话:0573-88539880
传真:0573-88539880 邮政编码:314500
电子邮箱:shenhui0316@163.com
6、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2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有关身份证明
文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2a60d3f0-90d6-4d5a-9747-0505d52d33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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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49│双箭股份(002381):子公司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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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箭股份(002381):子公司管理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c2286257-b947-4e52-bcc4-cd1fb4ba59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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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49│双箭股份(00238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窦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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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箭股份(00238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窦军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1620f130-397c-4626-8efd-0d364777ed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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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49│双箭股份(002381):董事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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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2026 年 4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使
公司董事更好地履行勤勉尽职义务,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
稳定发展及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根据董事身份、产生方式和工作性质的不同,划分为:
(一)内部董事:指通过公司股东会选举、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的,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董事;
(二)独立董事: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聘请的,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三)外部董事:指通过公司股东会选举、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实际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
(四)薪酬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
(五)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第四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
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公司如果发生亏损,公司应当在董事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不符合业绩联动要求的,应
当披露原因。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内容、职责与权限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确定。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协助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标准及发放
第七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
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公司董事的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一)基本薪酬:公司根据岗位职责和能力情况,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确定;
(二)绩效薪酬:以其签订的年度个人工作目标计划为基础,与公司经营业绩相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董事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
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公司的激励机制应当有利于增强公司创新发
展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得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由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激励方案。
第八条 根据董事的身份和工作性质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不同的年度薪酬标准如下:
(一)内部董事
在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按照其所任工作岗位及工作职责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公
司内部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标准依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
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
(二)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为津贴制,每年领取固定津贴,按月平均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股东会进行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股东会等)所需的合理费用由
公司承担。
(三)外部董事
外部董事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第九条 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
第十条 公司董事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一定比例的绩效薪
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 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 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四章 薪酬追索扣回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追索扣
回程序。
第十三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
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
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
追回。
第十四条 《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不得进
行利益输送。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五条 薪酬标准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标准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及个人业绩表现;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十七条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特别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的薪
酬补充。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319f0853-0b61-4158-afde-19d825113d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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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49│双箭股份(00238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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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6 年 4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外汇汇率波
动风险,加强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业务需要,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的用于防范和控制外汇
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各项业务。品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
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视同上市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适用本制度。第四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除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行为文件外,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
有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
第五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需遵循审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日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且与
公司基础业务在种类、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防范和控制外汇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
及衍生品交易,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业务。第六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
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公司进行的外
汇套期保值额度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额度。
第七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对公司外汇收支的谨慎预测,外汇套期保值的合约外币金额不得超过
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汇收支款项时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资金可用期限相匹
配。
第八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必须以其自身名义设立外汇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应根
据实际需要对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确保本制度能够适应实际运作和风险控制需要。
第九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须具有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外汇套期保
值,且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进行交易,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业务
。
第三章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批权限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是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和审批机构。各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严格限定在经审批的外汇
套期保值方案内进行,不得超范围操作。具体决策和审批权限如下: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应当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
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人民币;
(二)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三)公司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外汇套期保
值交易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并审议。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
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
第四章 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负责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思路的研究、
具体操作方案的审定等。
第十二条 公司相关责任部门:
(一)公司财务部门: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经办部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计划方案制订、提请审批、资金筹集、业务操
作及记录跟踪等工作。
(二)公司销售、采购部门: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础业务协作部门,负责提供与未来外汇收付相关的基础业务信息和交易背景
资料。
(三)公司内部审计部: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监督部门,应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
况、盈亏情况及账务处理等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四)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根据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负责审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决策程序
的合法合规性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五)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保荐机构(如有)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第十三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流程如下:
(一)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通过外汇市场调查、对外汇汇率的走势进行研究和分析,对拟进行外汇
交易的汇率水平、外汇金额、交割期限等进行分析,提出外汇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并选择具体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按审批权限
报送批准后,向金融机构提交相关业务申请书。
(二)金融机构根据公司申请,确定外汇套期保值价格,经公司确认后,签订合同并进行资金划拨。
(三)公司财务部门应对每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登记,检查交易记录,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妥善安排交割资金,严格控
制交割违约风险。若出现异常情况,由财务部门核查原因,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公司管理层。
(四)公司内部审计部应对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公司管
理层报告。
第五章 信息隔离措施
第十四条 参与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所有人员及合作的金融机构相关人员必须履行信息保密义务,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
外汇套期保值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关的信息。第十五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
作环节相互独立,相关人员相互独立,不得由单人负责业务操作的全部流程,并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监督。
第六章 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
第十六条 公司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充分关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点,制订切合实际的
业务计划;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保证金及清算资金的收支;建立持仓预警报告和交易止损机制,防止交易过程中由于资金收支核算和
套期保值盈亏计算错误而导致财务报告信息的不真实;防止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确保交易指令的准确、及时、有序
记录和传递。
第十七条 公司必须认真选择合作的金融机构,在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财务部门应根据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协
议中约定的外汇金额、价格与公司实际外汇收支情况,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第十八条 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
,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第十九条 当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存在重大异常情况或汇率发生剧烈波动时,财务部门应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并进行分析
,提出应对方案,管理层应立即商讨应对措施,提出解决方案,必要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二十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对前述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未按规定执行的,应及时
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七章 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信息。
第二十二条 当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公司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
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及时披露。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
,可以将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加总后适用前述规定。
如套期保值业务出现前款规定的亏损情形时,还应当重新评估套期关系的有效性,披露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
流量变动未按预期抵销的原因,并分别披露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情况等
第二十三条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计划、交易资料、交割资料等业务档案及业务交易协议、授权文件等原始档案由财务部门负责存
档保管。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
如与此后颁布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规定不一致的,以最新的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cf6a9fb6-19c7-42fe-9a0d-28503ba8cb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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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49│双箭股份(002381):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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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人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
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
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
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
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
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 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 法律意识,保证所披
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七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
披露该部分信息。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
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第三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内部审核程序
第八条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办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具体事务。
第九条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申请与审批流程:
(一)公司相关部门、子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向公司董事长
、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或其他应披露的信息时,认为该等信息属于需要暂缓、豁免披露的,应当填写《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
办理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并由部门、子公司负责人、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后,与《信息披露暂缓与豁
免事项知情人登记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向董事会秘书提交书面申请,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对申请拟暂缓、豁免披露的事项是否符合暂缓、豁免披露的条件进行审核,并在《审批表》中签署意
见报公司董事长确认。
(三)公司董事长对拟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处理做出最后决定,并在《审批表》中签署意见。
(四)暂缓、豁免披露申请未获得董事会秘书审核通过或董事长审批通过的,公司应当按照证券监管规定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及时对外披露信息。公司应当妥善保存有关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
第十条 公司决定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登记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登记材
料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妥善归档保管。登记的内容包括: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书面保密承诺函;
(六)暂缓或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批流程;
(七)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一条 在已作出暂缓或豁免披露处理的情况下,公司相关部门、子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要切实做好该信息的保密工作,配
合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工作,且应当持续跟踪相关事项进展并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事项进展。董事会秘书应当密
切关注市场传闻、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波动情况。第十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
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并说明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未披露期间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等: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十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
相关登记材料报送浙江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四章 责任追究与处理措施
第十四条 公司确立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责任追究机制,对于不符合上述条款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作暂缓、豁免处理,或
者不按照本制度规定办理暂缓、豁免披露业务等行为,给公司、投资者带来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公司将视情况依 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和分管责任人等采取相应惩戒措施。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相关事宜,须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其他业务规则的规定。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此后颁布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规定不一致的,以
最新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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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49│双箭股份(002381):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备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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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箭股份(002381):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备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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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49│双箭股份(002381):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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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6年4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
,预防年报信息披露时产生重大差错,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
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
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
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
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2.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
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使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3.违反《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使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未按照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
1.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确系个人主观因素所致的;
2.打击、报复、陷害调查人或干扰、阻挠责任追究调查的;
3.不执行董事会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的;
4.董事会认为其它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的情形的。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
1.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
2.主动纠正和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损失的;
3.确因意外和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的;
4.董事会认为其他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的情形的。第九条 在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前,应当听取责任人的意见,保障其陈
述和申辩的权利。
第三章 追究责任的形式及种类
第十条 追究责任的形式:
1.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2.通报批评;
3.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4.赔偿损失;
5.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出现责任追究的范围事件时,公司在进行上述处罚的同时可附带经济处
罚,处罚金额由董事会视事件情节进行具体确定。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则与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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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49│双箭股份(00238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凌忠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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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箭股份(00238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凌忠良)。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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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49│双箭股份(00238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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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箭股份(00238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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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49│双箭股份(00238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丁乃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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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箭股份(00238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丁乃秀)。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aa47af8c-22d6-4517-9c20-6e274c8809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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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49│双箭股份(002381):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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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箭股份(002381):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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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5:46│双箭股份(002381):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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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2381 股票简称:双箭股份
债券代码:127054 债券简称:双箭转债
当前转股价格:人民币7.06元/股
转股期限:2022年8月17日至2028年2月10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浙江
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箭股份”)现将2026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双箭转
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及上市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94号
)核准,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向社会公开发行513.64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3
64.00万元,期限6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2〕226号”文同意,公司513.64万张可转债于2022年3月1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
券简称“双箭转债”,债券代码“127054”。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规定和《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双箭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2022年2月17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8月17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
2月10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根据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双箭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7.91元/股。
2022年5月27日,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双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7
.91元/股调整为7.7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1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2023年5月23日,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双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7
.71元/股调整为7.5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1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编号:2023-033)。
2024年4月29日,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双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7
.51元/股调整为7.2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编号:2024-021)。
2025年5月16日,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双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7
.26元/股调整为7.0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二、可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6年第一季度,“双箭转债”因转股减少10张(票面金额为1,000元),转股数量为141股。截至2026年3月31日,“双箭转债
”剩余5,135,974张,剩余可转债金额为513,597,400元。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增减数量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91,181,195 22.15% 0 91,181,195 22.15%
其中:高管锁定股 91,181,195 22.15% 0 91,181,195 22.15%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20,396,584 77.85% 141 320,396,725 77.85%
三、总股本 411,577,779 100% 141 411,577,920 100%
三、其他相关信息
投资者如需了解更多“双箭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2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投资者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0573-88539880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截至2026年3月31日“双箭股份”股本结构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截至2026年3月31日“双箭转债”股本结构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fb50d3bb-78c3-4775-a7da-04c0ffcf07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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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7:51│双箭股份(002381):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付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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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箭股份(002381):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付息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4/483ce3bf-f046-4cc8-8772-27a0cf9ff8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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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8:03│双箭股份(002381):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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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 50%以上情形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6,100 ~ 7,300 15,357.92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 60.28% ~ 52.4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5,340 ~ 6,540 14,419.89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 62.97% ~ 54.6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 ~ 0.18 0.37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5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原因:在输送带市场需求整体放缓,同行业竞争加剧的情况
下,公司营业收入基本保持平稳,产品销售毛利率有所下降。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f49a1392-7880-4f9a-b50c-c2fe65afa225.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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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双箭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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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1983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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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双箭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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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03/12250758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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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双箭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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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396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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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双箭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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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26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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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双箭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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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568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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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双箭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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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03/12229908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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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双箭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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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46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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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双箭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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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466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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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双箭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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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532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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