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82 蓝帆医疗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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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6:38 │蓝帆医疗(002382):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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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蓝帆医疗(002382):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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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蓝帆医疗(002382):关于拟转让武汉必凯尔救助用品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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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7:15 │蓝帆医疗(002382):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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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7:25 │蓝帆医疗(00238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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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6:02 │蓝帆医疗(00238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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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6:30 │蓝帆医疗(002382):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蓝帆医疗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评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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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7:46 │蓝帆医疗(002382):关于蓝帆转债到期兑付结果及股本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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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45 │蓝帆医疗(002382):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体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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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02 │蓝帆医疗(002382):关于参与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第二轮接续采购拟中选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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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6:38│蓝帆医疗(002382):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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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上年同期
(追溯调整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9,000万元-11,000万元 亏损:13,477.93 亏损:12,002万
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盈利:17,000万元-23,000万元 亏损:20,491.41 亏损:17,372万
后的净利润 万元 元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9元/股–0.11元/股 亏损:0.13元/股 亏损:0.12元/股
注:2025 年 12 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蓝帆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现金收购淄
博宏达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热电”)80%股权,2025年末宏达热电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该交易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对上年同期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
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6年上半年公司扭亏为盈,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1.7-2.3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0.9-1.1亿
元,主要受下述原因综合作用:
1、公司各事业部在2026年上半年全部实现盈利,其中:
(1)公司健康防护事业部在发生汇兑损失的情况下仍切实扭亏并实现净利润2.5-3.0亿元,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约36%,毛
利率大幅提升;该业绩表现系受到热电联产能源配套补齐、产线技改增效等多项举措带来的手套业务成本竞争力显著修复,以及手套
订单价格上涨、前期战略采购原材料阶段性价格优势的共同作用;
(2)公司心脑血管事业部经营业绩持续向好,自2025年度一举扭亏后,2026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约0.9亿元,营业收入较去年同
期进一步增长约12%,毛利率进一步上升;由于事业部存在少数股东,各事业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计约2.5亿元。
2、2026年上半年公司总部还承担事业部之外的费用,其中继续计提心脑血管事业部A轮融资回购利息约5,000万元、当期核算已
到期兑付的蓝帆转债利息约2,400万元,公司总部相关资产发生额外的汇兑损失,此外还有总部层面的其他利息费用、管理费用等,
合计负向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5亿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b659eb3a-b184-42f9-b5e7-74885a923f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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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蓝帆医疗(002382):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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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6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
6年6月29日在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刘文静女
士、赵敏女士、乔贵涛先生、刘海波先生以现场的方式出席会议,李振平先生、钟舒乔先生、于苏华先生、赵永清先生以通讯的方式
出席会议。公司董事长刘文静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蓝帆医疗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转让武汉必凯尔救助用品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为进一步聚焦核心主业、增厚现金储备、盘活存量资
产、缩短管理半径,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武汉必凯尔救助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必凯尔”或“标的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武
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02932.SZ,以下简称“明德生物”或“收购方”),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9,000万元,本
次交易作价系参考中联沪评字(2026)第 58号《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
有武汉必凯尔股权,武汉必凯尔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近三年,武汉必凯尔营业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约为 5
.7%、4.1%及 4.1%,占比较低,交易完成后不会改变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2020年收购武汉必凯尔100%股权初始投入2.86亿元,持有至今武汉必凯尔为公司贡献利润并已向公司合计分红2亿元。综合
考虑公司持有期间武汉必凯尔的利润情况、公司从武汉必凯尔已取得的分红款项以及本次转让武汉必凯尔股权的作价情况,预计公司
本次转让武汉必凯尔100%股权不会导致投资亏损。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进行会计处理,最终对公司业
绩的影响数据以公司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
同意公司就本次交易向明德生物提供业绩承诺补偿和资产减值测试补偿。业绩承诺的承诺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公司承诺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承诺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6,500万元(净利润指经收购方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在承诺期内标的公司累计实现净利润数
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公司应在承诺期期满后以现金方式对明德生物进行补偿,应补偿金额=(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累计实现净
利润数)÷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如标的资产在业绩承诺期末的期末减值额>已补偿金额,则公司应对明德生
物另行补偿,应补偿的减值金额=期末减值额-已补偿金额。
表决结果:同意票 8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转让武汉必凯尔救助用品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67ab2e10-00ad-488a-9cd5-a57ad1b253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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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蓝帆医疗(002382):关于拟转让武汉必凯尔救助用品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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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002382):关于拟转让武汉必凯尔救助用品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10c2b3d6-ef40-43c8-9872-cf02b53c04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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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7:15│蓝帆医疗(002382):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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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帆医疗”)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5年12
月29日召开了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
、国内保理、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运营对资金
的需求来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金融机构的授信要求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连带责任担保、股权质押、资产抵押、信用担保、保证担保等方式。其中,预计为公司及资产负债率70%以下(不含70%)的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预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上述担
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审议该议案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3日、2025年12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6年度申请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4)、《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115)。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2023年,为满足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授信,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3年,公司及子公司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新材料”)与农业银行分别
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保证合同》,子公司山东新材料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同时公司以抵押土地及厂房的方式为该借
款提供担保。后续公司根据经营规划,以子公司淄博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变更了上述担保项下的抵押物。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1日、2023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
0)、《关于变更担保抵押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近日,为满足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公司重新向农业银行申请授信4,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山东新材料就本次授信与农业银
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公司本次申请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担保金额为4,000万元;鉴于原《最高额抵押合同》仍
在有效存续期内,本次授信无需另行签订新合同,抵押物仍为子公司淄博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本次担保金额全部发生后未超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
申请授信及担保额度的金额范围,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在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批准范围内担保额度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 担 被担保方 本次担保前 本次新增 本次担保后 本次担保 新增担保 是
保方 保 最近一期 被担保方的 担保金额 被担保方的 后被担保 额度占上 否
方 资产负债 担保余额 担保余额 方剩余可 市公司最 关
持 率 用担保额 近一期净 联
股 度 资产比例 担
比 保
例
山东蓝 蓝帆 / 23.24% 52,318.29 4,000.00 56,318.29 242,095.99 0.56% 否
帆新材 医疗
料有限
公司
淄博蓝 /
帆新材
料有限
公司
注:本次担保后被担保方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公司及资产负债率70%以下(不含70%)的子公司可使用的担保总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44521618L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4、法定代表人:刘文静
5、注册资本:100,712.9138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2年 12月 2日
7、住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一诺路 48号
8、营业期限:2002年 12月 2日至无固定期限
9、经营范围:生产加工 PVC手套、丁腈手套、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其他塑料制品、粒料,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丁
腈手套、乳胶手套、纸浆模塑制品、一类、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批发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
10、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项 目 2025年 12月 31日 2026年 3月 31日
1 资产总额 9,221,112,202.36 9,151,761,199.26
2 负债总额 2,159,992,240.72 2,126,734,916.91
3 所有者权益 7,061,119,961.64 7,025,026,282.35
4 或有事项 / /
序号 项 目 2025年度 2026年 1-3月
5 营业收入 149,202,235.36 35,558,061.23
6 利润总额 -151,600,639.25 -36,175,366.78
7 净利润 -238,971,065.33 -36,175,366.78
注:上述数据为蓝帆医疗单体数据,2026年 3月 31日数据未经审计。
11、信用情况: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
2、保证人: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
3、担保额度:人民币4,000万元
4、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
、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全部发生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最高额为286,600.09万元人民币(外币担保余额均按照 2026年 6月 23日央行公
布的汇率折算),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0.00%,未超过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
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0元。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1e99851c-012a-48e0-899d-b694df3333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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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7:25│蓝帆医疗(00238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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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5年12月29日召开了20
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
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国内保理、融
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运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金融机构的授信要求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
保、股权质押、资产抵押、信用担保、保证担保等方式。其中,预计为公司及资产负债率70%以下(不含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预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上述担保额度包括新增
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审议该议案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3日、2025年12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6年度申请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4)、《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115)。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满足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公司的子公司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
新材料”)开展了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2年。公司及子公司山东新材料与海通恒信
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保证合同》和《不动产抵押合同》,山东新材料以抵押不动产的方式为本次开展的融资租赁
业务提供担保,同时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金额全部发生后未超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
申请授信及担保额度的金额范围,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在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批准范围内担保额度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 担保 被担保 本次担保前 本次新增 本次担保后 本次担保 新增 是
保方 方持 方最近 被担保方的 担保金额 被担保方的 后被担保 担保 否
股比 一期资 担保余额 担保余额 方剩余可 额度 关
例 产负债 用担保额 占上 联
率 度 市公 担
司最 保
近一
期净
资产
比例
蓝帆医 山东蓝 100% 68.75% 45,022.08 10,504.01 55,526.09 246,095.99 1.48% 否
疗股份 帆新材
有限公 料有限
司 公司
山东蓝 /
帆新材
料有限
公司
注:本次担保后被担保方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公司及资产负债率70%以下(不含70%)的子公司可使用的担保总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246944467868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侯森林
5、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9年 9月 17日
7、住所:山东省临朐县东城街办六期项目区兴安路东侧
8、营业期限:2009年 9月 17日至无固定日期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橡胶制品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橡胶制品销售;
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0、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1、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项 目 2025年 12月 31日 2026年 3月 31日
1 资产总额 1,457,368,893.27 1,344,672,523.86
2 负债总额 1,040,728,302.57 924,499,023.40
3 所有者权益 416,640,590.70 420,173,500.46
4 或有事项 / /
序号 项 目 2025年度 2026年 1-3月
5 营业收入 1,094,876,568.46 316,593,241.60
6 利润总额 -127,511,272.62 4,156,364.43
7 净利润 -155,088,373.00 3,532,909.76
注:2026年 3月 31日数据未经审计。
12、信用情况: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及《不动产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形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金额:10,000万元
5、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对债权人负有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包括提前终止情况下
加速到期的前述款项)、留购款等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全部应付款项(上述债务,对于债务人而言即为待清偿的“主债务”,对债权人
而言即为待实现的“主债权”),及由于债务未履行产生的一切迟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因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律师费
、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公证费、拍卖费及其它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以及根据主合同规定因贷款利率变
化及法律、法规、政策变动而必须增加的款项。
6、保证期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对债权人所负的所有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不动产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抵押权人: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抵押人: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
3、担保形式:不动产抵押
4、抵押担保金额:10,504.01万元
5、抵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担保的范围除前款所述主债务外,还及于由于主债务未履行产生的一切迟延利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及抵押权人为实现主债权及抵押权而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公证费、拍卖
费及其它合理费用。
6、抵押登记期限:自2026年06月05日起至2029年06月05日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全部发生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最高额为295,186.01万元人民币(外币担保余额均按照 2026年 6月 10日央行公
布的汇率折算),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1.20%,未超过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
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0元。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不动产抵押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3dec7990-aed0-49ec-81e5-ed1986d4fb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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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6:02│蓝帆医疗(00238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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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投资”
)的通知,获悉蓝帆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 质权人
名称 股股东或 股份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日期
第一大股 比例 比例
东及其一 (%) (%)
致行动人
蓝帆 是 48,000,000 20.44 4.76 2025年 6 2026年 6 齐商银
投资 月 5日 月 4日 行股份
有限公
司临淄
支行
合计 48,000,000 20.44 4.76 - - -
上述股份的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年 6月 7日披露在指定信息媒体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7)。
二、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股 占其 占公 是否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用
名称 股股东或 份数量(股) 所持 司总 为限 为补 始日 期日 途
第一大股 股份 股本 售股 充质
东及其一 比例 比例 押
致行动人 (%) (%)
蓝帆 是 48,000,000 20.44 4.76 否 否 2026年 2027年 齐商银行 为山东
投资 6月 4 5月 31 股份有限 朗晖石
日 日 公司临淄 油化学
支行 股份有
限公司
授信提
供担保
合计 48,000,000 20.44 4.76 - - - - -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蓝帆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振平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股 持股 持股 本次质 本次质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东 数量 比例 押前质 押后质 所持 司总 情况 情况
名 (股) (%) 押股份 押股份 股份 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称 数量 数量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股) (股) (%) (%)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股) (%) (股) (%)
蓝 234,781, 23.30 183,30 183,30 78.07 18.19 - - - -
帆 123 0,000 0,000
投
资
李 8,024,91 0.80 - - - - - - 6,018,687 75.00
振 7
平
合 242,806, 24.10 183,30 183,30 75.49 18.19 - - 6,018,687 10.11
计 040 0,000 0,000
三、其他说明
1、蓝帆投资上述股份质押用途是为山东朗晖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与公司生产经营无关。
2、截至公告披露日,未来半年内,蓝帆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到期的质押股份;未来一年内,蓝帆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到期
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80,500,000 股,占其合计持公司股份比例的 33.15%,占公司总股本的 7.99%,对应融资余额为人民币54,80
0 万元。蓝帆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3、蓝帆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上述股份质押事项不存在对公司生产
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影响的情形。
4、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
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8b4aee99-070a-492e-bfd0-037bdea725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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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6:30│蓝帆医疗(002382):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蓝帆医疗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评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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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002382):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蓝帆医疗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评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fa7b4872-9384-4899-96b7-9a4530e2ed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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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7:46│蓝帆医疗(002382):关于蓝帆转债到期兑付结果及股本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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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蓝帆转债”到期兑付数量:15,167,717张
2、“蓝帆转债”到期兑付总金额:1,638,113,436.00元(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3、“蓝帆转债”到期兑付资金发放日:2026年 5月 28日
4、“蓝帆转债”摘牌日:2026年 5月 28日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现将“蓝帆转债”到期兑付结果及股本变动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10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年5月 28日公开发行了 3,144.04万张可转换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 314,404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523号”文同意,公司314,404万元可转债于 2020年 6月 19日起在
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蓝帆转债”,债券代码“128108”。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 6月 3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2020年 12月 3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年 5月 27日)止。
“蓝帆转债”已于 2026年 5月 25日开始停止交易,2026年 5月 27日为最后转股日。自 2026年 5月 28日起,“蓝帆转债”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二、“蓝帆转债”到期兑付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 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 108%(含最后一
期利息)向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蓝帆转债”到期合计兑付 108元人民币/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蓝帆转债”到期兑付情况具体如下:
1、“蓝帆转债”到期兑付数量:15,167,717张
2、“蓝帆转债”到期兑付金额:1,638,113,436.00元(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3、“蓝帆转债”到期兑付资金发放日:2026年 5月 28日
4、“蓝帆转债”摘牌日:2026年 5月 28日
“蓝帆转债”自 2020年 12 月 3日起进入转股期,截至 2026 年 5月 27 日(最后转股日),累计共有 16,272,683张可转债已
转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 91,707,976股。本次到期未转股的剩余“蓝帆转债”张数为 15,167,717 张,到期兑付总金额为1,6
38,113,436.00元(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已于 2026年 5月 28日兑付完毕。三、“蓝帆转债”摘牌情况
“蓝帆转债”摘牌日为 2026年 5月 28日。自 2026年 5月 28日起,“蓝帆转债”已停止转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股本变动情况
自前次披露转股公告至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2026 年 3 月 31 日) (+,-) (2026 年 5 月 27 日)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 7,936,775 0.79 1,861,724 9,798,499 0.97
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7,936,775 0.79 1,861,724 9,798,499 0.97
首发后限售股 - - - - -
(二)无限售流通股 999,209,727 99.21 -1,417,500 997,792,227 99.03
(三)总股本 1,007,146,502 100.00 444,224 1,007,590,726 100.00
注:2026 年第二季度,根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锁定规定,高管锁定股增加 1,861,724股;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债
转股 444,224 股,转股后的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综上,无限售流通股减少 1,417,500股,总股本增加 444,224股。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截至 2026年 5月 27日“蓝帆医疗”股本结构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截至 2026年 5月 27日“蓝帆转债”股本结构表;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债券兑付派息结果反馈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04302f8a-0754-414a-8ccc-89a05d7c39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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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45│蓝帆医疗(002382):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体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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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6年3月16日,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实际控
制人控制的主体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支持公司优化资金及负债结构,实际控制人李振平先生控制的主体拟向公司
提供借款总额3.5亿元人民币,初始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利率等于放款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本次借款无需公司提
供任何抵押、质押、保证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亦未附加任何其他义务、特殊条件及额外协议安排。
李振平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体向公司提供
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二、借款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上海朗晖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借款合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全额收到该 3.5亿元借
款。
三、备查文件
《借款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96882328-fd52-49fb-ad93-50625e7dc3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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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02│蓝帆医疗(002382):关于参与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第二轮接续采购拟中选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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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002382):关于参与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第二轮接续采购拟中选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a92b0104-a601-4c49-9918-6addc64e62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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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00│蓝帆医疗(002382):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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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5年12月29日召开了20
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
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国内保理、融
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运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金融机构的授信要求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
保、股权质押、资产抵押、信用担保、保证担保等方式。其中,预计为公司及资产负债率70%以下(不含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预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上述担保额度包括新增
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审议该议案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3日、2025年12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6年度申请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4)、《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115)。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满足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公司的子公司淄博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
新材料”)开展了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2年。公司与国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了
《保证合同》,为淄博新材料本次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金额全部发生后未超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担保额度的金额范围,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
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在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批准范围内担保额度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 担保 被担保 本次担保前 本次新增 本次担保后 本次担保 新增 是
保方 方持 方最近 被担保方的 担保金额 被担保方的 后被担保 担保 否
股比 一期资 担保余额 担保余额 方剩余可 额度 关
例 产负债 用担保额 占上 联
率 度 市公 担
司最 保
近一
期净
资产
比例
蓝帆医 淄博蓝 100% 48.92% 3,958.85 10,000.00 13,958.85 253,600.00 1.41% 否
疗股份 帆新材
有限公 料有限
司 公司
注:本次担保后被担保方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公司及资产负债率70%以下(不含70%)的子公司可使用的担保总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淄博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5MA94L8J8XE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王振
5、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1年 8月 3日
7、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齐鲁化学工业区清田路 21号
8、营业期限:2021年 8月 3日至无固定期限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护人员防护
用品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橡胶制品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货物
进出口;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
医疗用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消毒器械销售;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0、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1、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项 目 2025年 12月 31日 2026年 3月 31日
1 资产总额 513,120,870.96 545,588,795.60
2 负债总额 235,067,561.21 266,916,435.59
3 所有者权益 278,053,309.75 278,672,360.01
4 或有事项 / /
序号 项 目 2025年度 2026年 1-3月
5 营业收入 467,157,571.20 136,276,041.19
6 利润总额 -125,978,463.03 4,187,474.45
7 净利润 -105,437,869.25 619,050.26
注:2026年 3月 31日数据未经审计。
12、信用情况: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淄博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国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保证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形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金额:合计10,000万元
5、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租前息(如有)、租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留购价款、手续费(如有)、咨询服务费(如有)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仲裁费、公证费
、出具执行证书费用、保全费、保全保险费、保全担保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拍卖、评估等费用)
和其他应付款项,以及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当履行的除前述支付或赔偿义务之外的其他义务。如遇主合同项下租赁利率变化或租赁成
本调整,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的款项。
6、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全部发生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最高额为 311,398.07万元人民币(外币担保余额均按照 2026年 5月 22日央行
公布的汇率折算),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3.46%,未超过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
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0元。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bbdff123-1c86-442c-b6e4-c04e6e6aa2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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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00│蓝帆医疗(00238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借款并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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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款及担保情况概述
2026年 4月 22日,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借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优化债务结构、保障主营业务发展,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北京蓝帆柏盛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蓝帆柏盛”)分别向上海融华海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华海创”)、国创启程(上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创启程”)借款人民币 5亿元和人民币 1亿元,合计借款金额人民币 6亿元,借款期限均为 1 年
。公司及子公司淄博蓝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山东蓝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北京蓝帆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廊坊加点蓝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合计 37.5%蓝帆柏盛股份为公司向融华海创借款提供股份质押担保及承担共同且连带的担保
责任;公司为蓝帆柏盛向国创启程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其持有的 7.5%蓝帆柏盛股份提供股份质押担保。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借款并提供担保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二、借款及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及子公司淄博蓝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山东蓝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北京蓝帆医疗设备有
限公司、廊坊加点蓝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已将其合计持有的 37.5%蓝帆柏盛股份出质给质权人融华海创,公司向融华海创的借款已部分
到账,剩余借款资金及向国创启程股权质押事项正按计划有序推进中。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次担保全部发生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最高额为 301,398.07 万元人民币(外币担保余额均按照 2026 年 5月 22 日央
行公布的汇率折算),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2.07%,未超过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
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0元。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9ac1fc45-a45a-410e-91e3-2d37028f9b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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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06│蓝帆医疗(002382):关于蓝帆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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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蓝帆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2026年 5月 27日
2、“蓝帆转债”到期兑付价格:108元人民币/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3、“蓝帆转债”到期兑付资金发放日:2026年 5月 28日
4、“蓝帆转债”最后交易日:2026年 5月 22日
5、“蓝帆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年 5月 25日
6、“蓝帆转债”最后转股日:2026年 5月 27日
7、“蓝帆转债”摘牌日:2026年 5月 28日
8、截至 2026年 5月 27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蓝帆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蓝帆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摘牌。特此提醒“蓝帆转债”持有人注意在转股期内转股。
9、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 2026 年 5 月 25 日至 2026 年 5 月 27 日),“蓝帆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
条件,将“蓝帆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格为 7.95元/股。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现将“蓝帆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10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年5月 28日公开发行了 3,144.04万张可转换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 314,404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523号”文同意,公司314,404万元可转债于 2020年 6月 19日起在
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蓝帆转债”,债券代码“128108”。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 6月 3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2020年 12月 3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年 5月 27日)止。
二、“蓝帆转债”到期赎回及兑付方案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 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 108%(含最后一期利息)向可转
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蓝帆转债”到期合计兑付 108元人民币/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三、“蓝帆转债”停止交易相关事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上市公司在可转债转股期结束的 20个交易日
前应当至少发布 3次提示性公告,提醒投资者可转债将在转股期结束前的 3个交易日停止交易或者转让的事项。
“蓝帆转债”到期日为 2026年 5月 27日,根据规定,最后一个交易日为 2026年5月 22日,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为“Z帆
转债”。“蓝帆转债”将于 2026年 5月25日开始停止交易。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 2026年 5月 25日至 2026年 5月 27
日),“蓝帆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蓝帆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格为 7.95元/股。
四、“蓝帆转债”到期日及兑付登记日
“蓝帆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为 2026年 5月 27日,到期兑付对象为截至 2026年 5月 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蓝帆转债”持有人。
五、“蓝帆转债”到期兑付金额及资金发放日
“蓝帆转债”到期合计兑付 108元人民币/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到期兑付资金发放日为 2026年 5月 28日。
六、“蓝帆转债”兑付方法
“蓝帆转债”到期兑付资金将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通过托管券商划入“蓝帆转债”相关持有人资金账户。
七、“蓝帆转债”摘牌日
“蓝帆转债”摘牌日为 2026年 5月 28日。自 2026年 5月 28日起,“蓝帆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八、“蓝帆转债”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蓝帆转债”个人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应履行纳税义务,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债券面值的 108%(含最后一期利息 2%
)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蓝帆转债”。即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蓝帆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08 元(税前),实际派发
金额为人民币 107.60元(税后),最终代扣代缴金额以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税务部门意见为准,有关情况请咨询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税
务部门。上述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税务部门缴付,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如各兑
付机构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将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如纳税人所在地存在相关减免上述所得税的税收政策,
纳税人可以按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或退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持有“蓝帆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
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的“蓝帆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 108元(含税)。
3、对于持有“蓝帆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分别简称“QFII”和“RQFII”)等非居民企业(其
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
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5号)的规定,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
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即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元的“蓝帆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 108元(含税)。上
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4、对于持有“蓝帆转债”的其他投资者,根据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纳税义务。
九、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蓝帆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管理部
咨询电话:0533-787100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38fa9e47-b0e0-4b0d-82c7-2fe120d485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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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28│蓝帆医疗(00238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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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会议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
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一诺路48号蓝帆医疗办公中心第一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文静女士。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56名,代表股份319,207,1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670%。
其中:现场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8名,代表股份298,444,5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943%;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338名,代表股份20,762,6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28%;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347人,代表股份71,370,8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51%。
(三)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参加了会议
)。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同意 315,616,25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751%;反对3,107,23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9734%;弃权 483,6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7,779,9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687%;反对 3,107,23
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536%;弃权 483,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
77%。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 315,619,25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760%;反对3,104,23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9725%;弃权 483,6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7,782,9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729%;反对 3,104,23
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494%;弃权 483,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
77%。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 313,328,6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584%;反对5,570,77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7452%;弃权 307,7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5,492,3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634%;反对 5,570,77
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054%;弃权 307,7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
12%。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同意 315,376,3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8.7999%;反对3,322,77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09%;弃权 508,0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7,540,0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325%;反对 3,322,77
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556%;弃权 508,0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
19%。
5、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5.0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鉴于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刘文静女士、李振平先生、钟舒乔先生、于苏华先生、赵敏女士为关联股东,因此回避表决。上述
股东合计持有有效表决权247,654,040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67,087,2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587%;反对4,337,07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0613%;弃权 128,75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9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6,905,0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428%;反对 4,337,07
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768%;弃权 128,7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
04%。
5.0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同意 314,740,9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008%;反对4,336,27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3585%;弃权 129,95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6,904,6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422%;反对 4,336,27
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757%;弃权 129,9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
21%。
5.0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鉴于钟舒乔先生、崔运涛先生、张永臣先生和王梓漪女士为关联股东,因此回避表决,该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742,150股。表决
结果如下:
同意 313,916,47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717%;反对4,402,97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3826%;弃权 145,55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6,822,3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269%;反对 4,402,97
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691%;弃权 145,5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
39%。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 315,078,9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7067%;反对3,898,07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12%;弃权 230,156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7,242,6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158%;反对 3,898,07
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617%;弃权 230,1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
25%。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同意 315,266,2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54%;反对3,790,47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1875%;弃权 150,45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7,429,9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782%;反对 3,790,47
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110%;弃权 150,4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
0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靳如悦律师和冉令帅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在参与网络
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具备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e16e3ebf-e4b5-431f-8508-38e1d81081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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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25│蓝帆医疗(00238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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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00238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8a6701a2-e185-4e1e-bd9a-14954ea9e8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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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30│蓝帆医疗(00238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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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5年12月29日召开了20
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
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国内保理、融
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运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金融机构的授信要求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
保、股权质押、资产抵押、信用担保、保证担保等方式。其中,预计为公司及资产负债率70%以下(不含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预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上述担保额度包括新增
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审议该议案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3日、2025年12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6年度申请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4)、《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115)。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为满足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公司的子公司淄博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新材料”)向山东临淄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淄农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1,4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公司及子公司淄博蓝帆防护用品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防护”)与临淄农商行分别签订了《保证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子公司蓝帆防护以抵押不动产的方
式为该笔授信提供担保,同时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全部发生后未超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
申请授信及担保额度的金额范围,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在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批准范围内担保额度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 担保 被担保 本次担 本次新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 新增担 是
保方 方持 方最近 保前被 增担保 后被担保 后被担保 保额度 否
股比 一期资 担保方 金额 方的担保 方剩余可 占上市 关
例 产负债 的担保 余额 用担保额 公司最 联
率 余额 度 近一期 担
净资产 保
比例
蓝帆医疗 淄博蓝帆 100% 48.92% 2,558.85 1,400.00 3,958.85 263,600.00 0.20% 否
股份有限 新材料有
公司 限公司
淄博蓝帆 不适
防护用品 用
有限公司
注:本次担保后被担保方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公司及资产负债率70%以下(不含70%)的子公司可使用的担保总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淄博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5MA94L8J8XE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王振
5、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1年 8月 3日
7、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齐鲁化学工业区清田路 21号
8、营业期限:2021年 8月 3日至无固定期限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护人员防护
用品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橡胶制品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货物
进出口;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
医疗用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消毒器械销售;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0、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1、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项 目 2025年 12月 31日 2026年 3月 31日
1 资产总额 513,120,870.96 545,588,795.60
2 负债总额 235,067,561.21 266,916,435.59
3 所有者权益 278,053,309.75 278,672,360.01
4 或有事项 / /
序号 项 目 2025年度 2026年 1-3月
5 营业收入 467,157,571.20 136,276,041.19
6 利润总额 -125,978,463.03 4,187,474.45
7 净利润 -105,437,869.25 619,050.26
注:2026年 3月 31日数据未经审计。
12、信用情况: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淄博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及《最高额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山东临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形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金额:1,400万元
5、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评
估费等)。
6、保证额度有效期: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最高额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权人:山东临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抵押人:淄博蓝帆防护用品有限公司
3、担保形式:不动产抵押
4、担保金额:1,400万元
5、最高额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及实现债权和抵
押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评估费、鉴定费、过户费、差旅费等)。
6、抵押期间:抵押权设立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诉讼时效届满的期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全部发生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最高额为301,449.58万元人民币(外币担保余额均按照 2026年 5月 18央行公布
的汇率折算),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2.07%,未超过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
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0元。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最高额抵押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759b8fe8-fc7d-48cf-861a-8ba7ce3e73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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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6:25│蓝帆医疗(002382):关于与东方盛虹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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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002382):关于与东方盛虹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b9b1d7b5-e88d-4d3d-b640-2e418c6420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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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6:02│蓝帆医疗(002382):关于参加2026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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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山东证监局、山东上市公司协会与深
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6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
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日(周五)下午 15:00-16:30。
届时公司董事长刘文静女士,副总裁、首席财务官崔运涛先生,董事会秘书王梓漪女士将在线就公司 2025年度业绩、公司治理
、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15dbc6b9-3619-48e1-a71c-355c515c78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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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6│蓝帆医疗(002382):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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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不超过5,53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减持期间为自减
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6个月内。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3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
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8.60元/股(含本数),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截至2024
年6月10日,公司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在回购期内,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532,200股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5%,最高成交价为5.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8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002,501.76元(不含交易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二、本次拟减持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减持内容具
体如下:
1、减持原因及目的:根据回购报告书之用途,完成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置。
2、减持方式: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3、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4、拟减持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拟减持回购股份不超过5,53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
5、减持实施期限:自减持计划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6年5月26日-2026年11月25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
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6、减持所得资金的用途及使用安排: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择机适当填补兑付公司即将到期的可转债公司债券余额后流动资
金的下降。
三、预计减持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预计公司减持回购股份前后的股权结构变动
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出售前 本次出售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9,798,499 0.97% 9,798,499 0.9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97,378,319 99.03% 997,378,319 99.03%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5,532,200 0.55% 0 0
1、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5,532,200 0.55% 0 0
东权益所必需,拟用于出
售
三、股份总数 1,007,176,818 100.00% 1,007,176,818 100.00%
注:本次出售后股权结构变动情况暂以2026年4月27日测算,本次出售后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四、管理层关于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等情况的分析
公司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的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广
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股份价格与回购股份价格的差额部分将计入或者冲减公司资本公积,不影
响公司当期利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减持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
情况
经自查,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3日期间,公司董事长刘文静女士,董事、总裁钟舒乔先生,董事于苏华先生,职工董事赵
敏女士,副总裁、首席财务官崔运涛先生,董事会秘书王梓漪女士合计增持67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68%。2026年4月2日,公
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李振平先生增持2,472,2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2026年4月8日,公司副总裁张永臣先生增持10,0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0.0010%。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董事会作出减持股份决议前六个月
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六、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实施对应股份减持计划,对
应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在减持期间内,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七、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6316da8-5da0-4540-9b56-757d29b688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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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6│蓝帆医疗(00238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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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00238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e7f3666-eb10-4835-9215-a0280c63e3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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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6│蓝帆医疗(002382):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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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002382):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4221f73-ca42-483f-b424-882b52d7e5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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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4│蓝帆医疗(002382):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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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6年 5月
20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蓝帆医疗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0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上午 9:15至 9:25,9:3
0至 11:30和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上午 9:15至下午 1
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
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
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一诺路48号蓝帆医疗办公中心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3.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4.00 《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报告>的议案》
5.00 《关于 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子议案数(3)
5.01 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2 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3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7.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独立董事赵永清先生、乔贵涛先生、刘海波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拟在 2025年年度股东
会上进行述职。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
规则》的要求,第 7项提案为特别表决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20日13:00-13:50
2、登记地点:蓝帆医疗办公中心一楼大厅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
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股票账户卡、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
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
单位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
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股票账户卡。
4、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梓漪、赵敏
联系电话:0533-7871008
传真:0533-7871073
电子邮箱:stock@bluesail.cn
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一诺路 48号
邮政编码:255400
5、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6、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8decc35-3fc6-4f4f-a89d-8feeda71b9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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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2│蓝帆医疗(002382):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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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相关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
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公司 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 70038396_X01号),2
025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3,897.11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313.84万元,减当年计提盈余公积 0元,减 2024年度利润
分配 0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0,210.94万元。2025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89
4.08万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84,919.70万元。
综上,公司 2025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进行利润分配的条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58,940,830.72 -445,608,865.62 -568,360,486.77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849,196,967.25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402,109,426.59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590,970,061.0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0
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 □是?否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
形
其他说明:
截至 2025年度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进行现金分红条件,不属于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关于 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说明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
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鉴于公司 2
025年度业绩亏损,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未达到现金分红条件。公司结合当前宏观经济环境、现阶段的经营状
况、未来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制定了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具备合理性,且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2、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说明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
0,210.94万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84,919.70万元。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到期兑付,实现
母公司和子公司共同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年度子公司未向母公司实施分红。
未来,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持续优化业务结构,推进精细化管理,并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努力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改
善母公司的财务状况,尽快实现未分配利润转正,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 70038396_X01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7b0c331-1119-49e0-8502-36c48b672d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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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2│蓝帆医疗(002382):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固定资产报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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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对无法满足生产经营需求的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项
目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总金额、计入的报告期间
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测试后,公司 2025 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9,825.18万元。本次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占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
金额(万元) 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比
例
一、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787.37 1.04%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317.69 1.74%
小计 2,105.06 2.77%
二、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准备 9,098.97 11.99%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8,619.77 11.36%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1.39 0.00%
小计 17,720.13 23.35%
合计 19,825.19 26.12%
二、部分固定资产报废情况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益
,公司对部分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和评估,并对无法满足生产经营需求的部分资产进行报废处置,2025年发生资产报废损失
7,169.65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比例为9.45%。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报废部分固定资产损失金额合计26,994.84万元,相应减少2025年度公司利润总额26,994.84万
元。本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固定资产报废损失金额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固定资产报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出现发
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部分陈旧、毁损不具备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计提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固定资产
报废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安排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地反映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固定资产报废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748357c-ff1e-4d5a-bb7b-65b385f6a0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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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2│蓝帆医疗(002382):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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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002382):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93a86fe-cde8-4b96-bf50-feb9d426f3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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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2│蓝帆医疗(002382):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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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002382):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d531b46-be40-4b3c-8c89-bc3959a119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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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2│蓝帆医疗(002382):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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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于 2026年 5月 19日(星期二)下午 15:00-17:00
举行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时间
2026年 5月 19日(星期二)下午 15:00-17:00。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方式
本次业绩说明会通过“价值在线”平台以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网址链接(https://eseb.cn/1xtkJK999cI)或使
用微信扫一扫以下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
三、业绩说明会出席人员
公司董事长刘文静女士,董事、总裁钟舒乔先生,董事、心脑血管事业部总经理于苏华先生,独立董事乔贵涛先生,副总裁、首
席财务官崔运涛先生,董事会秘书王梓漪女士。
四、业绩说明会问题征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公司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意见和建议。投
资者可于 2026 年 5月 19日前通过上述网址链接或微信小程序码进入网上业绩说明会路演页面,点击“互动交流”进行会前提问留
言,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9c59b7a-20b2-4e2d-87df-f36115ffe8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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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2│蓝帆医疗(002382):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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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作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安永华明 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1、机构信息
安永华明于 1992年 9月成立,2012年 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 01-12室。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 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
计师逾 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逾 550人。
3、业务信息
安永华明 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4.57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
.69亿元)。2024年度 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
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86家。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李辉华女士,于 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 2006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李辉华女
士从 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签字注册会计师高洁女士,于 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自 2021年
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鹏先生,于 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
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1、制度建设与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 5101号——业务质量管理》以及由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
会发布的《国际质量管理准则第 1号》对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安永华明建立了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涵盖准则要求的八
要素,即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
控和整改程序。各组成要素有效衔接、互相支撑、协同运行,保障积极有效地实施质量管理。
2、监控和整改
安永华明设立监控整改委员会,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安永华明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组织实
施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守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
其他监控活动,例如,对正在执行中的项目实施函证、盘点程序检查,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
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基于已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近一年监控过程中,安永华明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3、总分所一体化管理情况
安永华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
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总分所一体化管理办法,在业务管理、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方面
实行完全统一的政策制度,并严格在总分所执行。为了提高和加强监督与管理,总分所全部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和控制。
4、项目咨询
为了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安永华明规定了必须咨询事项清单,确保就重大问题和疑难事项进行咨询。正式咨询事
项均以咨询备忘录的形式记录。安永华明对咨询备忘录的内容和格式有具体要求,旨在明确咨询的性质和范围,并通过项目组与被咨
询人之间的双向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确保咨询结论得到记录和执行。
5、意见分歧解决
安永华明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业务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
歧时,需要咨询专业业务总监。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咨询备忘录。此外,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汇总表中需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
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
6、项目质量复核
对于一些风险评级较高的项目,在项目组详细复核及第二层次复核的基础上还会执行质量复核。质量复核包括根据质量管理准则
制定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复核制度和额外质量复核。
项目质量复核人须满足独立性、客观性和必要的资质要求。安永华明要求项目质量复核在适当阶段及时进行,以确保在报告出具
前能解决所有重大问题。任何情况下都必须由项目质量复核人签署“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汇总表”后才能出具报告。
对于一些风险评级较高的项目,例如上市公司审计项目或首次公开募股项目,在满足相关准则的要求以外,还会执行额外质量复
核。额外质量复核可与项目质量复核人复核合并或单独进行。
综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以有效执行。
(四)审计服务水平和质量
1、审计投入
安永华明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制造业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
。
安永华明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专业业务部、税务、信息系统、精算、估值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
服务的支持。
2、审计服务质量和水平
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
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安永华
明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另外,安永华明制定了详细的与非安永组成部分审
计师的沟通合作方案和计划,并能够有效执行。
3、增值服务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公司治理层、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及时沟通、解决,并对公司业务发展和
管理提升等方面提供有价值的管理建议。
(五)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安永华明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安永华明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
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
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六)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
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
的民事诉讼而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安永华明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
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结合公司 2025年度业绩情况,出具了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说明;结合
2025年度公司会计数据追溯重述情况,出具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及变动、舞
弊考虑和管理层越权风险、重点审计领域、审计意见、审计结果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安永华明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安永华明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在 2025年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
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c07aa17-73f2-4eba-a4d8-46b05e35eb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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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2│蓝帆医疗(00238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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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
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安永华明于 1992年 9月成立,2012年 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 01-12室。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
会计师逾 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逾 55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进行了审查,认为安永华明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稳
定性与连续性,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后经公司于 2025 年 5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安永华明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同时对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和说明。
经审计,安永华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安永华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就会计师事务
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及变动、舞弊考虑和管理层越权风险、重点审计领域、审计意见、
审计结果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了严格审
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4月 25日,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在开展 2025 年年审工作之前,安永华明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了预审沟通,对 2025 年年报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
重要时间节点、审计事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2026年 4月 27日,安永华明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了审计工作汇报会,会议就服务范围、服务团队、公司财务报表审计
范围界定的总体情况、公司内控审计范围界定的总体情况、服务时间安排、审计结果、重点审计领域、舞弊考虑和管理层越权风险、
与审计委员会必要的沟通事项以及其他事项等进行了汇报,委员们就投资者重点关注内容、关键审计事项等方面与安永华明进行了沟
通。
(四)2026年 4月 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5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议案》、《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补充确认 2025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
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
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在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
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在执行公司 2025年度的各项审计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
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5d2a2f8-1968-48c8-a1d4-41f91f85fd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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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2│蓝帆医疗(002382):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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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002382):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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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2│蓝帆医疗(002382):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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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6年5月21日届满。鉴于相关换届工作尚在筹备中,为保
障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将适当延期换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
延。
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全体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
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选举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积极推进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bcaa0e9-2ad2-4ff5-9a40-b6b71d98e3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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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2│蓝帆医疗(00238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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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00238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d05122e-9410-401e-82a5-233996536a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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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1│蓝帆医疗(002382):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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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00238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a2c0793-91d8-416a-b083-f16199e1bd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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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1│蓝帆医疗(002382):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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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及《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
净资产的 20%,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
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
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
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
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
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
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
日前 20 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
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资本公积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定价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
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
,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
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
6、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
二条规定,即: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
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
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9、决议的有效期
有效期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
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
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
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
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
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
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
,可酌情决定对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撤销发行申请,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发行的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12、办理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须经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将根据公司
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后续进展公司将及时
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297e0fc-ee50-4015-b981-222d6ef3fe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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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1│蓝帆医疗(002382):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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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002382):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56836b1-8bda-4ee9-89be-e0ded186ae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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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0│蓝帆医疗(00238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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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
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年 4月 27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 2026)审字第70038
396_X0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后附的202
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
审计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
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而执行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
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一
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为2025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关于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38396_X01号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91c35e8-a3b3-43c4-95ff-6cd0b435f4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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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0│蓝帆医疗(002382):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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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38396_X03号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327e5dd-9abf-4fe7-9add-32740bbd7c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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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0│蓝帆医疗(002382)::蓝帆医疗拟对合并CB Cardio Holdings II Limited 及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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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002382)::蓝帆医疗拟对合并CB Cardio Holdings II Limited 及 C...。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7b9152f-f787-4273-a37f-c3598dcc8c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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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0│蓝帆医疗(00238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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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00238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b5fe754-7ed1-4b47-81ab-2fe0920ab9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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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0│蓝帆医疗(002382):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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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说明
关于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说明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38396_X02号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合并及公
司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6年4月27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038
396_X0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后附的2025年度营业
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情况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管
理层的责任。
基于我们为对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而实施的审计工作,我们未发现后附情况表所载相关信息与我们
审计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2025年度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存在重大不一致。
本专项说明仅供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为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关于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说明(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38396_X02号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ffb73e9-e7b5-4ec2-b5b1-7c8d4abb7e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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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0│蓝帆医疗(002382):关于补充确认2025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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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充确认2025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5年12月,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山东蓝帆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4亿元收购了李
振平先生、上海朗晖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淄博宏达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热电”)80%股权,宏达热电自2025年底纳入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038396_X01号”审计报告,2025年度宏达热电
与公司关联方上海蓝帆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实业”)、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化工”)发生的日常关联
交易为人民币11,803.70万元。尽管宏达热电2025年底方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但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对宏达热电2025年度与上
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补充确认。
(二)审议程序
2026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 2025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其中,关联董事李振平先生已回避表决。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11,803.70万元,未超过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三)2025年度该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实际发生金额(万元)
向关联人采购燃料 蓝帆实业 煤炭 5,767.50
蓝帆化工 煤炭 917.32
小计 6,684.82
向关联人销售动力 蓝帆化工 电力能源 5,118.88
小计 5,118.88
合计 11,803.7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上海蓝帆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MA1GN5854U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孙树群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8年12月5日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曙光路23号C室
营业期限:2018年12月5日至2028年12月4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石
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
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企业管理咨询;煤炭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基本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9月30日,蓝帆实业资产总额为43,032.44万元,净资产为5,537.71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为2
83,063.16万元,净利润为730.6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0749864994C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庞军航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3年4月29日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齐鲁化学工业区内
营业期限:2003年4月29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
产品);货物进出口;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基本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9月30日,蓝帆化工资产总额为117,076.69万元,净资产为104,244.98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
为230,404.92万元,净利润为3,117.67万元。(以上数据为蓝帆化工单体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李振平先生
100%
上海朗晖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41.25% 25%
山东朗晖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47.15% 36.94% 100% 100%
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蓝帆实业 淄博龙沣化工有限公司
0.2382% 47.0013% 52.0395% 100%
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 蓝帆化工
0.80% 23.31%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蓝帆实业、蓝帆化工与公司同为实际控制人李振平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蓝帆实业和蓝帆化工均
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上述关联交易系关联方的正常经营所需,具备日常经营性交易的履约能力。
经查询,上述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宏达热电与关联方开展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按实际交易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成
交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宏达热电根据实际业务需求,与上述关联方签订了相关合同或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
式等。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宏达热电2025年度与关联方蓝帆实业和蓝帆化工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交易方式
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业务也不因此类交
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25年度部分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对2025年度宏达热电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补充确认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上述日常关联交易
系基于宏达热电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开展的正常商业行为,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
不良影响。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补充确认2025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ec66c2e-34b0-446c-b3e6-385b5fb36b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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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0│蓝帆医疗(002382):蓝帆医疗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武汉必凯尔救助用品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
│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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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律沪评报字(2026)第 177号
共一册第一册
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GeLv(Shanghai)AssetsAppraisalCo.,Ltd
2026年 4月 27日
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
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
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
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六、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
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七、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
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八、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
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九、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
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
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武汉必凯尔救助用
品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格律沪评报字(2026)第 177号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律”或“我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
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
值测试涉及的武汉必凯尔救助用品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在2025年 12月 31日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评估目的: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为此需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武汉必凯尔救助用品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
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对象: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武汉必凯尔救助用品有限公司形成的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评估范围: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认定并申报的武汉必凯尔救助用品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涉及的评估范围包括:固定资产
、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其他非流动资产及商誉。资产评估申报列示的金额为 9,751.10 万元。上述包含商誉资产
组经由委托人确定并与经审计机构确认的资产组范围一致。
评估基准日:2025年 12月 31日。
价值类型:可收回金额
评估方法: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法
评估结论:本资产评估报告选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5年 12月 31日,包含商
誉资产组纳入评估范围内的账面价值为 9,751.10 万元,在资产组所涉及公司持续经营及本报告所列示假设和限定条件下,经过分析
测算,包含商誉资产组在 2025年 12月 31日的可收回金额为 12,400.00万元。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为资产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本评估结论仅对评估基准日 2025年 12月 31日进行商
誉减值测试有效。
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并提请评估
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武汉必凯尔救助用
品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格律沪评报字(2026)第 177号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律”或“我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
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
值测试涉及的武汉必凯尔救助用品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在2025年 12月 31日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
下。
一、委托人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次评估的委托人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组所在单位为武汉必凯尔救助用品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
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一)委托人概况
证券代码:002382
公司名称: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医疗”或“委托人”)
法定住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一诺路 48号
法定代表人:刘文静
注册资本:100,712.9138万人民币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 PVC手套、丁腈手套、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其他塑料制品、粒料,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丁腈手
套、乳胶手套、纸浆模塑制品、一类、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批发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
(二)资产组所在单位概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355843596XL
公司名称:武汉必凯尔救助用品有限公司
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4
法定住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丰硕路 10号古田 1967项目第 8号楼 201-1
法定代表人:刘文静
注册资本:壹仟捌佰肆拾伍万零肆佰零玖圆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1398bed-e3ef-42b4-a7f4-7ae34a6915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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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0│蓝帆医疗(002382):蓝帆医疗拟对合并NVT介入主动脉瓣膜业务后形成的商誉进行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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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
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
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
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六、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
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七、我们与本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
事人不存在偏见。
八、评估对象资产组组合涉及的资产范围清单以及盈利预测由委托人、资产组组合所在企业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
许的其他方式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委托人应当对其提供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
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九、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的资产组组合进行现场调查;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
并对评估业务中使用的资料进行了核查验证,对已经发现的可能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在本资产评估报告中进行了如实披露。
十、本资产评估报告中对评估对象所涉及的资产组组合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本资产评估报告中评估假设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
用人应当充分关注本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假设、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东洲评报字【2026】第 1191 号 -1-资产评估报告
东洲评报字【2026】第 1191 号
目录
资产评估报告
(目录)
东洲评报字【2026】第 1191 号 -2-资产评估报告
东洲评报字【2026】第 1191 号
摘要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 NVT介入主动脉瓣膜业务后形成
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资产组组合可回收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6】第 1191 号
摘要
特别提示:本评估报告仅为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以下内容摘自评估
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
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合适的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
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涉及的NVT介入主动脉瓣膜业务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的可回收价值进
行了评估。资产评估情况摘要如下:
委托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评估目的: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NVT介入主动脉瓣膜业务形成的商誉进
行减值测试。
评估对象:NVT介入主动脉瓣膜业务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可回收价值。
评估范围:归属于资产组组合的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开发支出、
长期待摊费用等长期资产,资产组组合账面金额合计为20,905.16万元。蓝帆医疗股份
有限公司合并报表账面价值合计为130,862.97万元,其中:合并报表确认的商誉金额
为108,347.22万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表账
项目 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表账
面价值
固定资产 6,641.04 6,641.04
使用权资产 67.93 67.93
无形资产 4,718.09 6,328.69
开发支出 9,467.29 9,467.29
长期待摊费用 10.80 10.80
合并报表计入的商誉净值 0.00 108,347.22
资产组组合合计 20,905.16 130,862.97
项目 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表账
面价值
固定资产 6,641.04 6,641.04
使用权资产 67.93 67.93
无形资产 4,718.09 6,328.69
开发支出 9,467.29 9,467.29
长期待摊费用 10.80 10.80
合并报表计入的商誉净值 0.00 108,347.22
资产组组合合计 20,905.16 130,862.97
东洲评报字【2026】第 1191 号 -3-资产评估报告
东洲评报字【2026】第 1191 号
上述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经由委托人确定并与经审计机构确认的资产组组合范围一致。
价值类型:可回收价值
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
评估方法: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评估结论:经过评估,在委托人及评估对象单位管理层批准的包含商誉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经营规划能落实和本报告所列评估假设
成立的前提下,委估的资产组组合的可回收价值不低于人民币134,200.00万元(取整至百万),大写:人民币壹拾叁亿肆仟贰佰万元
整。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于2025年12月31日发布的欧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欧元对人民币8.2355元,折算后可回收价值为16,300.00
万欧元。
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上述评估结论自评估基准日起壹年内使用有效。
我们提示委托人关注:评估对象未来实际经营情况若与委托人及评估对象管理层批准的未来经营规划发生偏差,且委托人及评估
对象管理层未能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或是采取补救措施后仍未达预期要求,导致未来经营规划最终无法落实,本次评估结论成
立的前提将会失效。
本评估报告结论仅供委托人分析相关商誉于评估基准日是否存在减值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委托人在使用评估报告结
论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履行相关工作程序,在编制相关财务报告过程中正确理解评估报告、恰当使用评估结论。
特别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以上特别事项可能对本评估结论产生影响;此外,评估报告使用人还应关注评估报告正文中所载明的评估假设以及期后重大事项
对本评估结论的影响。
东洲评报字【2026】第 1191 号 -4-资产评估报告
东洲评报字【2026】第 1191 号
正文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NVT介入主动脉瓣膜业务后形成
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资产组组合可回收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6】第 1191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6f89834-00e7-4215-8307-9e4c5943ea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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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09│蓝帆医疗(002382):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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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独立董
事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赵永清先生、乔贵涛先生和刘海波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赵永清先生、乔贵涛先生和刘海波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
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9e53643-8d4d-48e1-8cf1-18669ea3ff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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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09│蓝帆医疗(002382):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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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适应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或“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负责公司 ESG 相关事宜的战略发展及管理,指导并监督公司 ESG 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
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连续任期不得超过六年。在该任期
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四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第六条 公司证
券管理部是战略与 ESG 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战略与 ESG 委员会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临时指定公司相关的部门或人员为其提供工
作支持。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 ESG 目标、战略规划及相关管理制度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五)识别和监督对公司业务具有重大影响的 ESG 相关风险和机遇,指导管理层对 ESG 风险和机遇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
(六)审阅并向董事会提交公司 ESG 工作方案、报告等;
(七)审议与 ESG 相关的其他重大事项;
(八)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九)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评估和检查;
(十)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战略与 ESG 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九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下设 ESG 工作小组,ESG 工作小组是战略与 ESG 委员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公司 ESG 发展战略与目标,组织和安排各执行单位实施 ESG 工作;(二)负责拟定 ESG 制度文件、相关议题
、阶段性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等;
(三)负责对公司 ESG 信息收集、汇编,编制 ESG 报告及相关文件;
(四)负责与各利益相关方沟通,组织开展 ESG 业务培训,跟踪 ESG 政策要求及趋势;
(五)总结 ESG 工作中的问题和成果,及时向战略与 ESG 委员会反馈 ESG 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条 公司证券管理部为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召开董事会审议委员会委员;
(二)负责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形成相关会议记录或决议;
(三)协调安排委员列席或旁听公司有关会议或进行调研工作,协助委员收集掌握相关信息;
(四)委员会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 证券管理部负责做好战略与 ESG 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
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公司分管领导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见,并报战略与 ESG 委员会备案;
(三)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洽谈;
(四)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参)股企业的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与 ESG 委员会提交正式提
案。
第十二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根据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需要不定期召开,战略与ESG 委员会委员、公司其他董事可提议召开战略
与 ESG 委员会会议。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 3 日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下可随时通知。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召开会议的,公司原则上应当不迟于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召开前 3 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公司向战略
与 ESG 委员会提供的资料保存期至少 10年。
第十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不迟于会
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第十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
相关会议。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权,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可以建议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十六条 会议由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主任委员既
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主
任委员职责。
第十七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
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第十八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
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第十九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第二十条 如有必要,战略与 ESG 委员会可以
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一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
规则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书面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委员有权要求在记录
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说明性记载。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为 10 年。
第二十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四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和列席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第二十六条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议事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议事规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4d94fdc-cc71-4e41-a4ff-50d4d36a78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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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09│蓝帆医疗(00238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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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
束机制,有效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
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外部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责任义务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及公司激励机制挂钩。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的职能机构,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分配机制、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方案,明确薪酬的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二)负责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绩效考核;
(三)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负责评价公司薪酬制度体系存在的问题和提出完善建议;
(五)其他董事会规定或授权的薪酬管理事项。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
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如公司发生亏损,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
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财务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资总额是指公司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基本薪酬、
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及各类津贴、补贴等)
第八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参考,并结合公司当年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
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原则上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第十条 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性质,及其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如下薪酬
标准:
(一)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董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职务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
事薪酬由股东会审议。
(三)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
入三部分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达成情况挂钩,结
合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年度绩效评价等综合确定;中长期激励收入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挂钩,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作为对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开展。
第十一条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激励的主要原则基于相应岗位职责的履
行程度,年度经营目标及个人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其他相关指标。相关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制度执
行。
第十二条 公司将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
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十三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应相应下降,未下降的,
应当披露原因。
第四章 薪酬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相关制度执行,独立董事的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剩余部分发
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七条 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
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考虑决定是否扣减特定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当年薪酬或不予发放,或追回已发放薪酬的部分或全部: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宣布为不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严重违反政府或者公司有关规定的、以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
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
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
发展相协调。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
(二)通胀水平;
(三)公司经营效益情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修订。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60e8c95-ef38-4d0c-b187-00fe1f020b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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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09│蓝帆医疗(00238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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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00238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永清)。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fd00553-6fa8-48a5-a1f5-ddf2775d0f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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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09│蓝帆医疗(00238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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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00238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海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c13e2fd-8bd2-4ebf-97b1-54c93ee28c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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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09│蓝帆医疗(00238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乔贵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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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00238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乔贵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05ca336-7dd0-4763-8374-64296a17d8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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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36│蓝帆医疗(002382):关于蓝帆转债即将到期及停止交易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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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蓝帆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2026年5月27日
2、“蓝帆转债”到期兑付价格:108元人民币/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3、“蓝帆转债”最后交易日:2026年5月22日
4、“蓝帆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年5月25日
5、“蓝帆转债”最后转股日:2026年5月27日
6、截至2026年5月27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蓝帆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蓝帆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特此提醒“蓝帆转债”持有人注意在转股期内转股。
7、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5月27日),“蓝帆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蓝
帆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格为7.95元/股。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
细则》及《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现将“蓝帆转债”到期
兑付摘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10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年 5月28日公开发行了3,144.0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
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14,404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523号”文同意,公司 314,404万元可转债于 2020年 6月 19日起
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蓝帆转债”,债券代码“128108”。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
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6月 3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年 12月 3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年 5月
27日)止。
二、“蓝帆转债”到期赎回及兑付方案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08%(含最后一年利息)向可转债
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蓝帆转债”到期合计兑付108元人民币/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三、“蓝帆转债”停止交易相关事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上市公司在可转债转股期结束的20个交易日前
应当至少发布3次提示性公告,提醒投资者可转债将在转股期结束前的3个交易日停止交易或者转让的事项。
“蓝帆转债”到期日为2026年5月27日,根据规定,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26年5月22日,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为“Z帆转债
”。“蓝帆转债”将于2026年5月25日开始停止交易。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5月27日),“蓝帆
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蓝帆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格为7.95元/股。
四、“蓝帆转债”兑付及摘牌
“蓝帆转债”将于2026年5月27日到期,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可转债到
期兑付及摘牌相关公告,完成“蓝帆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工作。
五、其他事项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0533-7871008 进行咨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951d3ac-8c27-49cc-a3b3-120ed18ae213.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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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蓝帆医疗: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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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29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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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蓝帆医疗: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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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30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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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蓝帆医疗: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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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695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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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蓝帆医疗: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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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30/12246177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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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蓝帆医疗: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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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90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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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蓝帆医疗: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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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蓝帆医疗: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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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蓝帆医疗: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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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蓝帆医疗: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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