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82 蓝帆医疗 更新日期:2025-07-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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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8:03 │蓝帆医疗(002382):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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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20:14 │蓝帆医疗(00238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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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20:11 │蓝帆医疗(00238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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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20:11 │蓝帆医疗(002382):关于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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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20:10 │蓝帆医疗(00238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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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5:46 │蓝帆医疗(002382):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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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6:27 │蓝帆医疗(002382):关于子公司新一代可回收经导管主动脉瓣置换术输送系统获得CE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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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6:26 │蓝帆医疗(002382):蓝帆医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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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 │蓝帆医疗(002382):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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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 │蓝帆医疗(00238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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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8:03│蓝帆医疗(002382):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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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15,000 万元–10,000 万元 亏损:16,021.68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6.38% - 37.58%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亏损:23,000 万元–17,000 万元 亏损:19,640.18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7.11% -13.44%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15 元/股–0.10 元/股 亏损:0.16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
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在2025年第二季度由于下述主要原因综合作用,导致公司半年度业绩出现波动:1、公司参股投资的苏州同心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同心”)于2025年6月底完成上市前融资,其一级市场估值变动造成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确认公允价值变
动损失约1.2亿元(不涉及现金流出,公司持股苏州同心的账面价值仍明显大于投资成本),该事项计入公司心脑血管事业部分部业
绩。截至目前,心脑血管事业部子公司山东吉威医疗制品有限公司仍持有苏州同心4.88%股权。
2、不考虑苏州同心事项,公司心脑血管事业部经营业绩持续向好,2025年第二季度继续贡献盈利。得益于公司新产品持续放量
,心脑血管事业部2025年半年度实现销售收入超过6.9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超过20%,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进一步下降,经营层
面不仅实现扭亏,而且贡献了显著利润。
3、因2024年子公司北京蓝帆柏盛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引入合计10亿元战略投资,潜在回购义务在合并层面会计确认为金融负
债,导致公司总部在2025年第二季度继续计提财务费用2,500万元(不涉及现金流出)。此外,公司总部还承担相关的管理费用、利
息费用、汇兑损益等,以上均对公司利润有一定影响。
4、公司健康防护事业部2025年第二季度海外订单出现波动,同时叠加销售价格承压,呈现亏损。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37c8c358-ee60-46ff-b3f3-2e0a2edb87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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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20:14│蓝帆医疗(00238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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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会议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7 月 7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7 月 7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7 日上午 9:15 至 9:25,9
:30 至 11:30 和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一诺路48号蓝帆医疗办公中心第一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文静女士。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85名,代表股份281,037,3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9048%。
其中:现场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1名,代表股份259,959,6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8119%;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574名,代表股份21,077,7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929%;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578人,代表股份36,347,04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090%。
(三)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参加了会议
)。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 265,958,82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347%;反对13,803,29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116%;弃权 1,275,212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3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1,268,5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8.5152%;反对 13,803,2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7.9764%;弃权 1,275,2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508
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冉令帅律师和孙一杰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在参与网络
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具备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7/84e61254-da97-4554-963b-546b9917ee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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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20:11│蓝帆医疗(00238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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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7月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
年7月7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刘文静女士
、赵敏女士、乔贵涛先生、刘海波先生以现场的方式出席会议,李振平先生、钟舒乔先生、于苏华先生、赵永清先生以通讯的方式出
席会议。公司董事长刘文静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蓝帆医疗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根据《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鉴于公
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 5.63 元/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日前一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 5.94 元/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 8.13 元/股,股票面值为 1.00 元/股,本次修
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 8.13元/股。
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股票价格走势等因素,董事会决定“蓝帆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12.00 元/股,修正后的转
股价格自 2025 年 7 月 8 日起生效。自 2025年 7 月 8 日之后,若“蓝帆转债”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
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蓝帆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7/7d7fa1d1-4537-4c15-b442-83de4e7ee1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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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20:11│蓝帆医疗(002382):关于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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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8108,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2、修正前转股价格:12.50 元/股;
3、修正后转股价格:12.00 元/股;
4、修正后转股价格生效日期:2025 年 7 月 8 日。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
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10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5 月28 日公开发行了 3,144.04 万张可转换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314,404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523 号”文同意,公司314,404 万元可转债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蓝帆转债”,债券代码“128108”。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
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6 月 3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 年 12 月 3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
6 年 5 月 27 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8日召开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补偿后续事
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以 1 元总价回购注销业绩承诺方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 23,361,227 股股份、业绩承诺方北
京信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 24,787,109 股股份。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合计 48,148,336 股业绩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为此,公司相应将“蓝帆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7.79 元/股
调整为 18.6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6 月 25 日起生效。
2、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为此,公司相应将“蓝帆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8.64
元/股调整为 18.2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7 月 7 日起生效。
3、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 4.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为此,公司相应将“蓝帆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8.2
4 元/股调整为 17.8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5 月 31 日起生效。
4、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
案》,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董
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
股价格的相关事宜。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综合
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股票价格走势等因素,董事会决定“蓝帆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12.50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5 月 21 日起生效。
二、本次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修正依据
1、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
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同时
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以及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截至 2025 年 6 月 19 日,公司股价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5%的情形
,已触发“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
三、本次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审议程序
1、为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支持公司长期发展,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并
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7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蓝帆转
债”转股价格的相关事宜。
3、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四、本次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 5.63 元/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召开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 5.94 元/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 8.13 元/股,股票面值为 1.00 元/
股,本次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 8.13 元/股。
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股票价格走势等因素,董事会决定“蓝帆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12.00 元/股,修正后的转
股价格自 2025 年 7 月 8 日起生效。自2025 年 7 月 8 日之后,若“蓝帆转债”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
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蓝帆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8/b364f21a-dec0-497b-851b-72a2d7d8bb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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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20:10│蓝帆医疗(00238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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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帆医疗”)的委托
,指派冉令帅、孙一杰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7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表决程
序与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的文
件、资料,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会的决议一并进行公告,并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及对法律的理解,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5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
2025 年 6 月 20 日,公司董事会通过巨潮资讯网发出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前述会议通知载明了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日期和时间(包括现场会议日期、时间和网络投票日期、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
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现场会议登记方式、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及“截至 2025 年 6 月 30日
(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会,也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的文字说明。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依照前述公告于 2025 年 7 月 7 日下午 14:00 在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一诺路 48 号蓝帆医疗
办公中心第一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董事长刘文静主持。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
025 年 7 月 7 日 9:15 至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本次股东会,并在规定
的期限在《公司章程》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对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会议召集人、出席对象、审议议案、会议登记办法等事
项进行了充分披露,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所披露的一
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的相关材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共 11 名,均为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该等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259,959,60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8119%。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计 574 名,代表股份数 21,077,73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929%。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认证。
据此,本次股东会出席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85 名,代表股份数 281,037,334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27.9048%。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578 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36,347,043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3.6090%。
(三)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会议
系统参加了会议)。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
三、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一)《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与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一致,本次股东会不存在修改股东会通知中已列明议案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其中出
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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