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83 合众思壮 更新日期:2026-06-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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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40 │合众思壮(00238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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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39 │合众思壮(002383):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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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39 │合众思壮(00238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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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39 │合众思壮(002383):《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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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37 │合众思壮(002383):关于2025年度工资总额情况及2026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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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36 │合众思壮(00238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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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 │合众思壮(002383):关于股东诉讼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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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24 │合众思壮(002383):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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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24 │合众思壮(00238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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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50 │合众思壮(002383):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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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40│合众思壮(00238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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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度担保额度情况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9
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5.21亿元。担保期限为该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该额度在有效
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6年度为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二、担保进展的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众智造(河南)科技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融资,融资金额为 1,000万元,主要用于
日常经营周转。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为上述事项提供担保,并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项
下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为 1,000万元。
上述担保发生前,公司使用 2026年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33,605万元(其中使用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担保额度 21,
905万元,使用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担保额度 11,700 万元),剩余可使用担保额度为 18,495万元;上述担保发生后(担保
金额合计 1,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17,495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众智造(河南)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 7月 15日
法定代表人:何召强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9FELH41X
注册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东海路 13号 31、33号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五金产品研
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研发;金属制品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导航
、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
围设备制造;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移动终端设备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农林牧渔机械配
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7,219.87 56,616.92
负债总额 34,592.91 43,851.44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 - -
保、抵押、诉讼与仲裁)
净资产 12,626.96 12,765.48
项目 2025 年 1-12 月 2026 年 1-3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5,894.13 5,813.39
利润总额 286.15 140.23
净利润 133.89 138.53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3、被担保人/借款人:合众智造(河南)科技有限公司
4、主债权本金最高额:1,000万人民币
5、担保范围: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
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
付费用。
6、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
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据法律或主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下属公司实际担保余额 25,005 万元(包含上述披露的尚未提款
的担保事项,不包含关联方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且我方提供资产质押等一揽子反担保措施的情形),占 2025年经审计
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16.49%。以上担保均为公司及下属公司为彼此之间的担保,除此外无其他对外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借款合同》;
2、《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0bac8d2a-76e0-4ffa-8934-333fba9c43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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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39│合众思壮(002383):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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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6月 30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6月 30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3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6月 2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2)
(2)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兴港大厦 A塔 1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制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 2025年度工资总额情况及 2026年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的议案
3.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相关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3、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
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
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6年 06月 29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7:00)
3、现场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兴港大厦 A塔 12楼
邮政编码:451162。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传真电话:010-52595900
4、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c8629f56-85f2-4ea5-9330-89421110a9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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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39│合众思壮(00238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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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构建战略引领、业
绩导向、激励约束并存的薪酬分配体系,促进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办法所称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
公司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战略导向原则:薪酬体系服务公司发展战略,统筹短期激励与长期价值创造,引导管理层聚焦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业绩挂钩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绩效深度绑定,确保薪酬能增能减、奖惩分明。
(三)市场对标原则: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区域薪酬行情、公司经营状况,合理确定薪酬标准。
(四)权利对等原则:薪酬与岗位职责、贡献程度、承担风险相符。
第五条 董事薪酬
(一)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所担任职务及劳动合同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可领取津贴,其履职相关合理费用按公司规定据实报销。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实行年度履职津贴制,每年度为 10 万元人民币(税前),按季度发放。独立董事参加公司相关会议所产生的差旅费及其
他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职工董事
职工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岗位和职务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进行取薪,不适用本办法。
第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薪
酬均为税前金额。
(一)基本年薪
基本年薪为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基础性报酬,根据岗位价值、职责权限、行业对标、公司经营规模及业绩水平综合确定
,按月平均发放。
(二)绩效年薪
绩效年薪是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履职绩效挂钩的浮动报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及个人年度履职考核结果综合确定
发放金额,不低于 50%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后兑付。
(三)中长期激励
中长期激励包括任期激励、股权激励等,旨在引导高级管理人员关注公司长期发展,促进公司可持续运营。同时在公司经营业绩
有较大提升或高级管理人员个人有突出贡献时,给予适当激励。具体方案一事一议,报董事会及其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第七条 福利保障
公司依法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其他福利按照公司统一
的员工福利制度执行。
第四章 绩效考核
第八条 绩效考核
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多方位全面考核,以年度、任期为考核周期,主要包含经营业绩考核、综合考核。
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
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包含基本财务指标、重点工作等。基本财务指标涵盖营业收入、净利润(利润总额)等财务指标,相关财务指
标应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确定。重点工作考核聚焦公司发展全局、管理提质增效、科技管理等。
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作为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其中主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直接应用公
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由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和个人业绩考核结果组成,其中个人业绩考
核结果应用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比例不低于 50%。
2.年度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是运用综合测评、定量考核、定性评价等办法,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价。重点对政治素质、履职
能力、经营业绩、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3.任期考核
任期考核是对高级管理人员 3 年一个任期内的经营业绩考核以及综合履职能力的考核,根据任期内的年度考核得分加权计算得
出。
第九条 考核结果应用
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考核等级分为优秀(A)、良好(B)、称职(C)、基本称职(D)、不称职(E)五个等级。综合考核
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
4 个等级。经营业绩考核和综合考核结果作为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和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辞职、解聘、退休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履职期限核算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按当期经营业
绩与考核结果结算。年度考核周期内主动离职的,原则上不再参与当年绩效奖励分配。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五章 薪酬调整及追索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服务于公司整体经营战略,公司可根据公司经营状况、行业发展变化、市场薪酬
水平等因素,适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考核指标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 薪酬调整的主要依据包括:
(一)行业及区域薪酬对标数据变化;
(二)公司经营业绩、盈利状况;
(三)岗位职责调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四)宏观经济、监管政策及公司战略变化。
第十四条 薪酬追索
公司建立全覆盖、终身追责的薪酬追索扣回制度,不因相关人员离职、退休免除责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损害公司声誉的,应追索扣
回公司部分或全部已发放薪酬。具体追索扣回金额、比例及方式,根据公司遭受的损失程度、人员过错责任大小、采取弥补措施的有
效性等综合因素评估确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与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上位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7ac4bb93-31a5-47a7-840f-355b5eead2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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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39│合众思壮(002383):《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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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深化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机制,进一
步规范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推进公司市场化改革转型、高质量发展,根据
《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国发〔2018〕16 号)、《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豫港投字〔2024〕242 号)以及国家工资收入分配有关政策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并表企业。公司负责按照当年组织管理模式,对纳入范围内的各企业进行工资总额统一管理,管
理维度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法人体、业务线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工资总额,是指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
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职工是指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由企业直接支付劳动报酬(
含生活费)的人员。
第四条 工资总额实行预算管理。企业每年度围绕发展战略,按照国家工资收入分配宏观政策要求,依据生产经营目标、经济效
益情况和人力资源管理要求,对工资总额的确定、发放和职工工资水平的调整作出预算安排,并进行有效控制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工资总额管理整体原则
(一)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资分配制度,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逐步实现
企业职工工资水平与劳动力市场价位相适应。
(二)坚持效益导向原则。按照“效益增工资增、效益降工资降”的工效挂钩原则,建立健全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同向联动
、能增能减的机制,充分调动职工创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坚持分级分类管理。根据企业功能定位、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等,分类实行工资总额管理。同时按照管理权限,公司负责
按照当年组织管理模式对各企业进行工资总额管理,维度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法人体、业务线等。
第二章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第六条 按照“一适应、两挂钩”的总体要求,以上年度的工资总额清算额为基数,综合考虑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人工
成本投入产出率、职工工资水平等情况,结合企业功能定位及业务类型,合理确定企业年度工资总额。
第七条 各业务单位经济效益增长的,按照工效联动指标计算,其工资总额增幅原则上不超过同期经济效益增幅;公司因经营性
因素导致经济效益下降的,在完全恢复前,其工资总额原则上不高于经济效益下降前的水平。
第八条 各业务单位经济效益增长,但劳动生产率未提高或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效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工资总额增长幅度应低
于同期经济效益增长幅度;公司经济效益下降,但劳动生产率未下降或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效率明显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工资总额可
适当少降。
第九条 原则上,企业增人不增工资总额、减人不减工资总额,但发生兼并重组、新设企业或者机构等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特殊
事项所需工资性支出,经公司审核批准后,可以合理增加或者减少工资总额。
第三章 工资总额管理程序
第十条 各业务单位应依据公司相关规定,组织编制、申报各业务单位整体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审核所属企业的工资总额预算方
案,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提报至公司。
第十一条 各业务单位应当执行经批准后的工资总额预算,各业务单位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导致预算编制发生重
大变化情形的,可申请对工资总额预算进行调整,并履行审批流程后执行。
第十二条 公司于次年按照不超过公司整体工资总额清算额对各业务单位开展年度工资总额清算,主要以各业务单位实际经济效
益指标完成情况、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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