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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84(东山精密)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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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384 东山精密 更新日期:2025-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5-20 00:00 │东山精密(002384):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5-16 17:49 │东山精密(002384):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5-16 17:49 │东山精密(002384):2024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05-13 20:35 │东山精密(002384):关于收购法国GMD集团100%股权暨债务重组的公告 │ ├─────────┼──────────────────────────────────────────────┤ │2025-05-13 20:31 │东山精密(002384):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5-05 15:36 │东山精密(002384):东山精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 ├─────────┼──────────────────────────────────────────────┤ │2025-05-05 15:36 │东山精密(002384):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 │2025-04-30 00:00 │东山精密(002384):2025年一季度报告 │ ├─────────┼──────────────────────────────────────────────┤ │2025-04-28 23:46 │东山精密(002384):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 ├─────────┼──────────────────────────────────────────────┤ │2025-04-24 21:32 │东山精密(002384):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 2025-05-20 00:00│东山精密(002384):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 份》等规定,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回购股份,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05,913,71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8,839,701股后的1,697,074,0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18,795,180.63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因为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 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即118,795,180.63元/1,705,913,710股=0.0696372元/股(保留7位 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05,913,710剔除已回购股份8,839,701股后的1,697,074 ,0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18,795,180.63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 股本。如在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拟维持每股分红金额 不变,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2、自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但因公司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后、2024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 前回购股份3,800股,回购专户股份数量由8,835,901股增加至8,839,701股,参与权益分派股份数量由1,697,077,809股减少至1,697, 074,009股,公司保持分配比例不变对总额进行调整,即按照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1,697,074,0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 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8,839,701股后的1,697,074,0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63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4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5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984 袁永峰 2 01*****293 袁永刚 3 01*****767 袁富根 4 01*****979 王旭 5 02*****062 单建斌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19日至登记日:2025年5月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因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权利,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118,795,180.63元=实际参与分配股数1,6 97,074,009股*0.07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696372元计算(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118,795,180.63元÷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705,913,710股)。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0.0696372元/股。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512-80190019 传真:0512-80190029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太湖东路99号运河小镇12A栋 八、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006ee0f0-08bc-41d5-a755-9f0e18f2be80.PDF ─────────┬──────────────────────────────────────────────── 2025-05-16 17:49│东山精密(002384):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召集情况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发出通知。 2、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下午14:00开始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袁永刚主持。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65人,代表股份 666,334,2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9.263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 7人,代表股份 484,918,7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8.573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58 人,代表股份 181,415,557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0.689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58人,代表股份 181,415,5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0.689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58人,代表股份 181,415,557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0.6899%。 2、公司董监高均出席本次股东会。 3、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委派司慧律师、张亘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情况 1.00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1,514,0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2766%;反对 291,1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 0.0437%;弃权4,529,03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67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6,595,3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7.3430%;反对 291,19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 0.1605%;弃权4,529,03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2.4 965%。 2.00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5,868,4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301%;反对 296,6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 0.0445%;弃权16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949,7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432%;反对296,6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0.1635%;弃权16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932%。 3.00 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5,865,6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297%;反对 284,2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 0.0427%;弃权18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946,9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417%;反对284,2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0.1567%;弃权18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016%。 4.00 2024年度财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5,810,3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214%;反对 337,6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 0.0507%;弃权18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891,6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112%;反对337,6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0.1861%;弃权18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026%。 5.00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5,878,3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316%;反对 238,8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 0.0358%;弃权21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3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959,68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487%;反对 238,8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 0.1317%;弃权21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1 196%。 6.00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3,940,3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8.1400%;反对 12,210,6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 1.8325%;弃权18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7 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021,6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3.1682%;反对 12,210,62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6.7307%;弃权 18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 0.1010%。 7.00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0,123,6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82.7499%;反对 30,781,6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16.9672%;弃权51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2829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0,120,6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82.7496%;反对 30,781,6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16.9675%;弃权 51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2829%。 8.00 关于监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5,815,6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226%;反对 405,6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 0.0609%;弃权10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899,98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158%;反对405,6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0.2236%;弃权10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606%。 9.00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5,833,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248%;反对 317,2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 0.0476%;弃权18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914,3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237%;反对 317,29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 0.1749%;弃权18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1 014%。 10.00 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4,963,8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943%;反对 1,287,7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0.1933%;弃权8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045,1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2446%;反对1,287,7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0.7098%;弃权8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56%。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中,议案7-8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司慧、张亘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afd1b32b-e8f0-44f8-acde-cc2e314fd96a.PDF ─────────┬──────────────────────────────────────────────── 2025-05-16 17:49│东山精密(002384):2024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承义法字第 00105号致: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安徽 承义律师事务所接受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山精密”)的委托,指派司慧、张亘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 )就东山精密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是由东山精密第六届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已提前二十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指定的网站上。本次股东会已按公告的要求如期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参加人员的资格 经核查,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东山精密股东和授权代表共 86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666,334,258 股,均为截至 2025 年 5 月 12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东山精密股东。东山精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本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提案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分别由东山精密第六届董事会和第六届监事会提出,并提前二十日进行了公告。本次股东会的提 案人资格及提案提出的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 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会的计票人、监票人对现场会议的表决票进行了清点和统计,并当场宣布了表决结 果,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没有提出异议。网络投票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为: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661,514,0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766%;反对 291,1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437%;弃权 4,529,03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797%。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665,868,4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01%;反对 296,6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445%;弃权 16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4%。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665,865,6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97%;反对 284,2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427%;弃权 18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7%。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665,810,3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14%;反对 337,6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507%;弃权 18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9%。 (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665,878,3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16%;反对 238,8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358%;弃权 2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6%。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53,940,3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400%;反对 12,210,6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1.8325%;弃权 18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5%。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 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50,123,6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2.7499%;反对 30,781,6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16.9672%;弃权 51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29%。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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