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85 大北农 更新日期:2025-11-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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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8:11 │大北农(00238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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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00:00 │大北农(002385):签订框架协议暨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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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00:00 │大北农(002385):关于签订框架协议暨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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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00:00 │大北农(002385):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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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8:30 │大北农(00238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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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8:27 │大北农(002385):2025年前三季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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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8:19 │大北农(002385):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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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8:19 │大北农(002385):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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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8:17 │大北农(002385):2025年10月份生猪销售情况简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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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8:17 │大北农(002385):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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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8:11│大北农(00238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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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北农(00238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6/ceff2054-f8be-421e-990e-5c254c8b14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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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00:00│大北农(002385):签订框架协议暨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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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北农(002385):签订框架协议暨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0/ead9ffb8-ad9d-4233-a593-9b280650eb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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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00:00│大北农(002385):关于签订框架协议暨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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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北农(002385):关于签订框架协议暨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0/88252864-8270-4212-84f7-efee53f977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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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00:00│大北农(002385):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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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北农(002385):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0/cafbfec1-24e0-4fa9-a994-ab9debb765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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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8:30│大北农(00238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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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北农(00238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1/352efb34-2503-41ac-9a1f-77975994e9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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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8:27│大北农(002385):2025年前三季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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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5 年 11月 7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300,078,565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9
,706,600 股后计算的股本 4,280,371,965 股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28,411,158.95元(含税)。
2、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计算时,按公司总股
本 4,300,078,565 股(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 =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 ÷总股本×10=128,411,158.95元÷4,300,078
,565股×10,即每 10股现金红利为 0.298625元。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股利=股
权登记日收盘价-0.0298625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300,078,565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9,706,600股后计算的股本 4,280,371,9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
(含税),合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28,411,158.95 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化,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 2025年前三季度分红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及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股份数均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300,078,565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9,706,600股后计算的股本 4,280,371,9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3元(含税
),合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28,411,158.95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
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2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06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3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11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11月 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年 11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办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11月 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证券账户 股东名称
1 00*****254 邵根伙
2 01*****379 安军
3 02*****782 徐茂林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 11月 10日至登记日:2025年11月 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除权除息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计算时,按公司总股本
4,300,078,565 股(含回购股 份 ) 折 算 的每 10 股 现 金 红 利 =实 际 现 金 分 红总 金 额 ÷总 股 本 ×10=128,411,158
.95元÷4,300,078,565股×10,即每 10股现金红利为 0.298625元。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每股现金股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298625元/股。
七、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后,本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行权(或授予)价格、回购价格将进行调整,本公司将根据
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鲁永婷
联系电话:(010)82478108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1/1bcc8008-6230-4ec5-9869-49349afeb8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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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8:19│大北农(002385):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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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11月 7日(星期五)下午 14:30开始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1月 7日 9:15—9:25,9:30—11
:30和 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1月 7日上午 0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澄湾街 19 号院大北农凤凰国际创新园行政楼 104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邵根伙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710 人,代表股份1,057,868,8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144
%。
(1)现场出席股东大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名,代表股份 977,253,5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831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 1,706人,代表股份 80,615,3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883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07人,代表股份80,615,5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34
%。
3.部分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1,050,063,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22%;反对 6,880,6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04%;弃权924,4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874%。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810,4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181%;反对 6,880,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52%;弃权 924,4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67%。
2. 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且涉及关联交易,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与本议案相关联的股东张立忠先生已回避表决。
同意 1,040,530,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610%;反对 15,823,4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58%;弃权1,515,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432%。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277,0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923%;反对 15,823,4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283%;弃权 1,515,0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94%。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王力、刘皑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指派王力、刘皑律师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
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8/6c784605-2cce-4df2-918c-c9779dc342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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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8:19│大北农(002385):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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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
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7日 14:30在北京市海淀区澄湾街 19 号院大北农凤凰国际创新园行政楼
104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
会规则》”)以及《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北
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
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杭州·西安·海口·苏州·广州·合肥·昆明·南京·武汉·郑州·香港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 2025年 10月 21日召开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作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并于 2025年 10月 23日通过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召开股东大会通知》,该通知文件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
会议对象等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7日 14:30 在北京市海淀
区澄湾街 19 号院大北农凤凰国际创新园行政楼 104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邵根伙先生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大会网
络投票通过深交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7日 9:15-9:25,9:30-11:30和 1
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7日上午 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1,710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057,868,87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144%,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4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977,253,526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2.8310%。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706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 80,615,3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3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1,70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80,615,5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34%。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本所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前提下,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所表决的事项已在《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监事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情况,
以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50,063,7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22%;反对6,880,684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04%;弃权924,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4%。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72,810,4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0.3181%;反对6,880,684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8.5352%;弃权924,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1467%。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且涉及关联交易,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张立忠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040,530,359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10%;反对15,823,463股,占出席会议
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58%;弃权1,515,05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2%。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3,277,0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78.4923%;反对15,823,463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9.6283%;弃权1,515,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8794%。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8/23fb4115-3492-4209-9e68-7195009a4e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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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8:17│大北农(002385):2025年10月份生猪销售情况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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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10月份生猪销售情况
2025年 10月控股公司生猪销售数量为 46.00万头,销售收入 5.79亿元。其中销售数量环比增长 23.09%,同比增长 45.20%;销
售收入环比增长 7.02%,同比增长 1.58%;销售均价 11.43元/公斤。
2025年 1-10月,控股公司累计销售生猪 362.08万头,同比增长 28.09%。累计销售收入 54.77亿元,同比增长 12.51%。
上述数据包括公司及下属控股的养殖平台的全部生猪出栏数据,不包括其他业务。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
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因此,上述数据仅作为初步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项目 生猪销售数量(万头) 生猪销售收入 (亿元) 育肥猪价格
(元/公斤)
期间 当月 累计 当月 累计 当月
2024年10月 31.68 282.68 5.70 48.68 17.48
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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