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86 天原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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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7:10 │天原股份(002386):天原股份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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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6:56 │天原股份(002386):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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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6:35 │天原股份(002386):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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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6:34 │天原股份(002386):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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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6:34 │天原股份(002386):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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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6:34 │天原股份(002386):董事会议事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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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6:34 │天原股份(002386):股东会议事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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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6:34 │天原股份(002386):天原股份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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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6:34 │天原股份(002386):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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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6:32 │天原股份(002386):关于续聘2025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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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7:10│天原股份(002386):天原股份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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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维持“25 天原 K1”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5/ef7847ba-b031-461e-ab36-b63ed64ee9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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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6:56│天原股份(002386):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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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原股份(002386):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d3a13a49-1670-4563-89e2-edb05f278a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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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6:35│天原股份(002386):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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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原股份(002386):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4/685cafa6-42cb-437d-a689-d33f223e6d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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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6:34│天原股份(002386):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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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月 1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5年
6月30日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6月 30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络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6月 30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投票平台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
表决。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 6月 2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6 月 25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股东本人),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 61 号,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管理制 √
度的议案》
2.00 《关于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
3.00 《关于续聘 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
4.00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议案 3、4进行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 6月 27日,上午 8:30-12:0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宜宾市临港经济开发区)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
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
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
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1-5980789 传真号码:0831-5980860
联 系 人:张梦、谢明洋 邮政编码:6440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
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4a6bbcb6-12a9-48fa-b7b1-b7f0897740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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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6:34│天原股份(002386):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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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原股份(002386):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83a48200-86ef-4bf5-b477-f3dcc5a2eb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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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6:34│天原股份(002386):董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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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原股份(002386):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4/609bc990-fcf5-483f-ae31-4eb30d6c30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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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6:34│天原股份(002386):股东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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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原股份(002386):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25123d47-69bf-4831-b624-c138517ef3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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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6:34│天原股份(002386):天原股份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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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原股份(002386):天原股份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4/02bf689f-2bd7-4d19-94ee-48befac8cd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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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6:34│天原股份(002386):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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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离职程序,维护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有序,维护公司和股东
的合法权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 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括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及其他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的情形。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辞职,辞职时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详细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
职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如涉及独立董事辞职,需说明是否对公司治理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如因董事的辞
任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
董事职务。
第五条 董事提出辞职后,公司应在 60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六条 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若出现 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公司应依法解除其职务。
第七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第八条 若公司无正当理由在董事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董事可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九条 公司董事离职后两个交易日内,应委托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其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户、离职时间等
个人信息。
第三章 离职董事的义务
第十条 董事离职的,应同时辞去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职务 如有)。董事应在正式离职五日内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完
成工作交接,交接过程由董事会秘书监交,交接记录存档备查。
第十一条 如董事离职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公司有权要求其制定书面履行方案及承诺;如其未按前述承诺及方案履行
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离职后对股东承担的忠实、勤勉、保密的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 公司章程》规定的合理期限
内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 离职董事应全力配合公司对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后续核查,不得拒绝提供必要文件及说明。
第十四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若擅自离职导致公司遭受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前述赔偿责任不因其
离职而免除。
第四章 离职董事的持股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熟知 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
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第十七条 离职董事的持股变动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公司董事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二)公司董事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
让等方式减持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份的转
让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 离职董事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严格履行承诺。
第十九条 离职董事的持股变动情况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监督,如有需要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4/92fba421-ab59-42a7-b095-cea5545b7f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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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6:32│天原股份(002386):关于续聘2025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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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月 13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2025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川华信具有从事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
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
独立审计意见,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的业务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与较好的诚信记录。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
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5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四川华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8 年 6 月(转制换证 2013 年 11 月 27 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 28号楼 3单元 2号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先生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 51 人,注册会计师 13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
数 102人。
四川华信共承担 38家上市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 4,478.80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四
川华信审计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为 10家。
(二)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有注册会计师资质,一直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申报审计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
拟项目负责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均先生,1997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 年
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包括: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罗圆圆女士,2014 年开始在四川华信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7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近三
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包括: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叶娟女士,2013 年开始在四川华信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4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近三年
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包括: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何均先生,1997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1999 年开始在四川华信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近三
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包括: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业务信息
四川华信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16,242.59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6,242.59万元,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收入 13,302.69万
元。
(四)执业信息
四川华信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具有多年从事证券业务的经历,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1、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
2、四川华信 2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
3、四川华信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除注册会计师刘均、罗圆圆因执业行为各受
到监督管理措施 1次外,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
业协会等纪律处分的情况。
(六)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 2,558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七)审计收费
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费用合计为 161 万元,其中包含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33 万元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8 万元。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5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四川华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表审
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进行了认真审查,认
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满足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充
分的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af7b72dd-bf13-4d15-9df3-0415df6204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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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6:31│天原股份(002386):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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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原股份(002386):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47a7557b-868e-4289-ac35-2a106b4a05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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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6:31│天原股份(002386):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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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年 6月 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
出席董事 11人,实际出席董事 11人。
公司董事对提交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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