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86 天原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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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00:00│天原股份(002386):关于2024年7-10月收到财政补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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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原股份(002386):关于2024年7-10月收到财政补助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1/66fd81b9-60d7-4494-9631-5df9257137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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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天原股份(002386):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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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原股份(002386):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76f499fa-6929-4279-92a3-d992c96bec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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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天原股份(002386):东方证券关于天原股份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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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原股份(002386):东方证券关于天原股份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6ba6d4c6-f7cd-4bd8-8bb1-0b75838b29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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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天原股份(002386):东方证券关于天原股份子公司天畅物流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新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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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原股份(002386):东方证券关于天原股份子公司天畅物流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新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fb85b2cd-fdd1-4a58-8107-96ba80800d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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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天原股份(002386):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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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
达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事 5 人。
公司监事对提交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仅调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
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涉及募投项目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 1-9 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的反映
公司实际资产、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 1-9 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天畅物流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新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天畅物流公司自有资金,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影响公司正常的
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现有业务开展造成资金压力,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天畅物流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新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21ea2820-f0a8-46bb-8c16-460a597970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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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天原股份(002386):关于子公司天畅物流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新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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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原股份(002386):关于子公司天畅物流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新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9d9b72fe-bc82-4dde-bcda-62919b7c42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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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天原股份(002386):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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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
公司董事对提交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 1-9 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4 年 1-9 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 1-9 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在关联董事邓敏先生、韩成珂先生、廖周荣先生、魏红英女士、张宗才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天畅
物流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新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宜宾天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投资 150 万元参与设立合资公司,开展宜宾进港铁路多式联运相关工作。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天畅物流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新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fbe16379-3b0b-445b-9e0b-e9b37195aa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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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天原股份(002386):关于2024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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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月 3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 1-9 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资产财务部对合并报表截止 2024 年 9
月 30 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分析,对各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损失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2024 年 1-9
月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1170.11 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 计提(或冲回)减值准备金额
1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667.16
2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232.63
3 存货跌价准备 -729.68
合计 1,170.11
注:无特别说明,本议案中货币单位均为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一)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
(1)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如有证据表明某单项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
理由 较大,则对该应收款项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照其未来现金流量现
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按预期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外,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应收款项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务人按照
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各组合确定依据及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如
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预期信用风险特征
划分组合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交易组 以应收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关联方
合 划分组合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分析法
的计提方法:
按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交易 先按(1)进行个别认定,个别认定后不
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 存在回收风险的,不计提坏账准备
方法:
(二)存货跌价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
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三)固定资产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
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和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中较高者。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
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一)应收账款
公司本年非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以及转回冲销的款项各分子公司合计计提
坏账准备 1,667.16 万元。
(二)其他应收款
公司本年按账龄组合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以及转回冲销的款项各分子公司合计计提坏账准备 232.63 万元。
(三)存货
经测算,合计计提存货减值准备-729.68 万元,系根据期末存货库存情况冲销了前期计提的存货减值准备 729.68 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将减少公司利润总额 1,170.11 万元。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作出的,依
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的反映
公司实际资产、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0880ca72-d9bc-41f3-afaa-94c2cb3b5e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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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天原股份(002386):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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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原股份(002386):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5c8ebe8d-4e0b-4511-9bb4-c0cca2e310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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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00:00│天原股份(002386):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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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 10月 9日(星期三)14:00(2)网络投票:2024年 10月 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
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0月 9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 61 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24年 9月 27日
6、主持人:董事长邓敏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82 人,代表股份 378,957,5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1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人,代表股份 339,092,1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51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73 人,代表股份 39,865,4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2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73 人,代表股份 39,865,4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73 人,代表股份 39,865,4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2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现场会议。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陈昌慧、郑玮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370,281,1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105%;反对 8,440,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2274%;弃权 235,5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2%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189,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2357%;反对 8,440,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734%;弃权 235,5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0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如下见证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0/8603f2b9-dabb-4c7b-9165-c658c86109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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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00:00│天原股份(002386):天原股份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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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4 年 10 月 9 日在四川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 61 号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宜宾天原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
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
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九次会议做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并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通过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发出了《召开股东大会通知》。该《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
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星期三)下午 14:0
0 在四川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 61 号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邓敏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
程。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9 日上午
9:15-9:25,9:30-11 :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9 日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382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78,957,529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29.1137%,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9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39,092,113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26.0510%。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373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 39,865,41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062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37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39,865,41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0627%。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本所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所表决的事项已在《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监事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情况,
以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70,281,1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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