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86 天原股份 更新日期:2026-01-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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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5:47 │天原股份(002386):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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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5:47 │天原股份(002386):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资产抵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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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5:46 │天原股份(002386):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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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5:45 │天原股份(00238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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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5:45 │天原股份(002386):关于确认2025年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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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5:45 │天原股份(002386):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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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5:44 │天原股份(00238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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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20:21 │天原股份(002386):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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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20:21 │天原股份(002386):天原股份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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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20:21 │天原股份(002386):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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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5:47│天原股份(002386):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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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月 1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为将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降低公司对各类票据的使用成本,减少资金占用,增加融资渠道
,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拟由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协议银行办理共计不超过 30 亿元的票据池额度。业务期限为自股东
会审议通过,相关协议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上述额度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
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管理模式较为先进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与
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协议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 30 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不超
过人民币 30 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
多种担保方式。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银行承兑汇票。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
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结算。
1、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鉴证、提供保管、
托收等业务,银行的专业服务可以核实票据的真实性,减少无法兑付的风险,可以减少公司对银行承兑汇票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银行承兑汇票作质押开据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工程
款等经营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4、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银行承兑汇票办理贴现或作质押办理随贷随还的短期融资,增加融资渠道,填补短期刚
性支付缺口,合理均衡调剂资金使用。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
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
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决这一问题,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工程款等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
,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
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批准和办理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 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4 人,实际出席 4 人,本议案经出席
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同意。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7/fb6a4330-ce60-41de-a716-f2ace33395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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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5:47│天原股份(002386):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资产抵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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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原股份(002386):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资产抵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7/a95df7fe-301b-4f8d-a1e2-665eb27c03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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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5:46│天原股份(002386):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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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原股份(002386):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7/c3381e6c-e137-42c8-afc2-0507ce68f6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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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5:45│天原股份(00238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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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月 1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不超过 5000 万美元,期限 12 个月,
外汇衍生品交易类型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买卖、外汇期权、货币掉期、外汇利率掉期等,及以上产品特征的组合产品。
一、衍生品交易情况概述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衍生品交易进行套期保值
,以加强外汇风险管理,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实现稳健经营。
1、投资目的:因公司全球化业务布局的不断延展,海外业务规模处于较快速上升阶段,原料出口及产品销售过程受汇率波动影
响逐步增大。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主要目的是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的影响,合理降低财务
费用,实现稳健经营。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
2、投资方式及种类: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主要对应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等,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类型包括
:远期结售汇、外汇买卖、外汇期权、货币掉期、外汇利率掉期等,及以上产品特征的组合产品,以进出口交易和外汇存储为依据,
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不得从事复杂的衍生品交易。
3、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不超过 5000 万美元,以上额度可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在以
上额度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累计头寸敞口余额为不超过 5000 万美元
4、交易对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其他管理机构批准的,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5、期限及授权:自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授权董事长或由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和审批有效期内行使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的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子公司办理需在额度范围内,由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文件),资产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6、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二、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
仍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价格波动风险
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
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信用风险和实际损失
4、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控措施
1、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2、公司已制订《外汇管理办法》,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管理办法就
基本原则、权限、流程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3、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公司从事进出口多年,有一批熟悉进出口业务的业务人员,有较完善的内控制度。
三、开展衍生品交易对公司的必要性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日常经营紧密相关,围绕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按照真实的交易背景
配套一定比例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应对外汇波动给公司带来的外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要求。
四、会计核算政策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
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有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 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4 人,实际出席 4 人,本议案经出席
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同意。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7/3ee315ef-531e-4380-bdfd-fd69b6c0cd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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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5:45│天原股份(002386):关于确认2025年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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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原股份(002386):关于确认2025年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7/495c4830-4565-45d9-8e06-27eb10c09a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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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5:45│天原股份(002386):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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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原股份(002386):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7/ffa68b1b-1c04-4049-8e02-0ab2eb31f4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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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5:44│天原股份(00238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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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原股份(00238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7/5514ed08-c1c7-4b4e-99eb-8c1fa12e01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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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20:21│天原股份(002386):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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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发展”)
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将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且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
条规定的可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批准同意宜宾发展免于发出要约。
2、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发行尚需履行国有资产监管审批程序,并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
发行能否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及取得上述批准的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发行股票数量可能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审核及/或
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亦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
议案》等涉及本次发行事项的相关议案。
根据发行方案,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宜宾发展发行股票不超过140,562,200 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若公司在本次发
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发行的
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宜宾发展将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301,647,073 股,宜宾发展持有公司股份 261,375,9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8%,宜宾发展
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47,335,8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68%。因此,宜宾发展为公司控股股东,宜宾市政府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完成后,宜宾发展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提升至 33.83%,宜宾发展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宜宾市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认购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成珂
注册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航天路中段 4 号莱茵河畔小区阳光半岛独幢商业六 1-3 层独幢商业 6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5007118234259
注册资本:557,729.276684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08-04
经营范围:在宜宾市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进行资本经营和资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shiming.gsxt.gov.cn/index
.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宜宾发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2026 年 1 月 15 日,公司与宜宾发展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包括协议主体、签订时间、认购标
的、认购方式、认购价格、认购金额、认购数量、认购价款的支付、认购股份的交割、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限售期、违约责任和协
议的成立及生效等,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三)经上市
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
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本次发行前,宜宾发展持有公司股份 261,375,9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8%,宜宾发展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4
7,335,8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68%。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 140,562,200 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宜宾发展及其一致行动
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提升至 33.83%。鉴于宜宾发展已承诺若本次发行完成后,宜宾发展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
超过公司已发行股票的 30%,则宜宾发展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符合上述规定的可
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批准同意宜宾发展免于发出要约。
(二)本次发行尚需履行国有资产监管审批程序,并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本
次发行能否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及取得上述批准的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三)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公司将按照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6/67257211-4470-416b-bf34-3790f11cb0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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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20:21│天原股份(002386):天原股份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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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二〇二六年一月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原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主板上市的公司,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提升盈利能力,实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
本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的释义相同的
含义。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
我国“双碳”目标的推进为化工行业绿色转型提供了明确方向。2021 年以来,《“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等政策文件
相继发布,支持氯碱等基础化工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鼓励延伸产业链至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电池材料等高附加值领
域。同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明确提出扩大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间接带动锂电材料市场需求持续增长
。
公司是西南最大的优势氯碱企业,持续推进“一体两翼”发展战略,以氯碱化工为基础,在现有氯碱产业循环的基础上进行产业
链的拓展和价值延伸,进入钛化工和锂电材料产业。目前公司已经拥有完整的“资源能源-氯碱化工-化工新材料及新能源电池材料”
的一体化制造业循环产业链,形成了更大范围的上、下游良好产业协同效应。
公司在进行产业链绿色升级及推进新能源材料业务布局过程中产生了较大的资金需求。2022 年末、2023 年末、2024 年末及 20
25 年 9 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9.47%、55.22%、61.18%及 60.37%,整体处于较高水平,因此公司存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优化资本结构的需求。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目的
1、降低资产负债率, 优化资本结构, 增强抗风险能力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并补充流动资金,一方面可进一步提升公司
流动性水平,满足公司业务的发展需求,有助于控制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另一方面,本次发行可以改善公司资
产结构,降低公司资金流动性风险,增强公司抵御风险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因此,大股东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有效解决
公司资金缺口,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2、巩固实际控制人的控制地位,提振市场信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控股股东宜宾发展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26.68%的股份,宜宾市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
人。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是其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的重要举措,不仅有利于巩固其对公司的控制地位,而
且能够促进公司提高发展质量和经济效益,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进而提振市场信心。
二、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一)本次发行证券选择的品种
公司本次发行证券选择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本次发行证券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1、偿还银行贷款并补充流动资金,支持公司稳健发展
公司在坚定“一体两翼”总体战略定位的基础上,加快打造“氯-钛-磷-铁-锂”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链。一是公司将加快具有优
势的钛化工扩产建设步伐,包括氯化法钛白粉扩能和同步匹配原料项目,实现氯化法钛白粉产业规模效应发挥;二是在宜宾作为制造
业重要基地对基础化工原料有着巨大市场需求的优势背景下,夯实氯碱产业基础地位,适时启动氯碱产业链项目建设;三是加快在建
锂电项目建设和产品导入工作,为抢抓机遇,占据先机,也将会加快磷酸铁锂项目产能扩能;四是加快磷矿扩能进度,实现项目更多
见效。
公司所处行业整体属于技术密集型以及资金密集型,行业特殊的经营模式需要充足的流动资金满足日常研发创新、业务拓展及生
产经营需求。因此,公司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来偿还银行贷款并补充流动资金,一方面可以支持研发创新及业务拓展,有利于推动公
司的业绩增长以及改善公司经营业绩,另一方面可以进一步优化供应链体系,提高公司的经营质量和稳健性,是必要且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
2、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至 2025年 9月 30日的财务报表,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9.47%、55.22%、61.18%和 60.37%,整体呈上
升趋势。适时降低资产负债率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改善公司资本结构。
截至 2025 年 9月末,公司短期借款为 24.74 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 20.03亿元,公司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较大,存在一定偿债压力。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
提升,能够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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