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87 维信诺 更新日期:2026-03-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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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4 15:46 │维信诺(00238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结构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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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6:00 │维信诺(002387):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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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 15:57 │维信诺(002387):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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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 15:55 │维信诺(002387):关于增加2025年度上市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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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 15:55 │维信诺(002387):关于增加2025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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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 15:53 │维信诺(002387):维信诺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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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8:15 │维信诺(002387):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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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8:15 │维信诺(00238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业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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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8:14 │维信诺(00238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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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8:14 │维信诺(00238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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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4 15:46│维信诺(00238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结构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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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属于间接股东变更,不会导致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及
其持股数量、比例发生变化;
2、本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公司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合肥建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合肥建曙”)的通知,获悉合肥建曙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动,并办理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司股东股权结构变更的基本情况
为加快推进合肥市蜀山区新型显示产业发展,优化区属国有企业资本布局与结构,合肥市蜀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合肥蜀山建设”)与合肥蜀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蜀山投资”)签署了《合肥蜀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合肥
市蜀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合肥建曙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或“协议”),协议
约定合肥蜀山建设将持有的合肥建曙 100%股权以非公开协议方式零对价转让给合肥蜀山投资。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合肥蜀山投资将直接持有合肥建曙 100%的股权,合肥建曙的控股股东由合肥蜀山建设变更为合肥蜀山投
资,合肥建曙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二、本次转让前后合肥建曙股权结构情况与公司股权关系
1、本次转让前合肥建曙的股权结构与公司股权关系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政府
100%
合肥蜀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00%
合肥市蜀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0%
合肥建曙投资有限公司
11.45%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转让后合肥建曙的股权结构与公司股权关系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政府
100%
合肥蜀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00%
合肥建曙投资有限公司
11.45%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股权受让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肥蜀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 1100号蜀山区检察院北三楼
3、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时间:2003年 04月 01日
5、法定代表人:刘东海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园区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
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工程管理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游览景
区管理;休闲观光活动;城市公园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体育表演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
的项目)
8、股权结构: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政府持有合肥蜀山投资 100%的股权。
四、公司股东股权结构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肥建曙的股权结构变化属于公司间接股东变更,合肥建曙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化,仍为 160,000,000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 11.45%)。本次股东股权结构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5/6a152911-6a89-4559-b594-828fdd97d6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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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6:00│维信诺(002387):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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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截至目前,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已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3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5年 3月 20日和 2025年 4月 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
25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昆山
国显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显光电”)、全资孙公司昆山工研院新型平板显示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江苏汇显显示技
术有限公司和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6.2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个月
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3月 21 日和 2025年 4月 1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和其他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孙公司国显光电因生产经营的需要,于 2026年 2月 11日与江西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金租”)签署
了《融资租赁合同》,以其自有的机器设备与江西金租开展售后回租赁业务,融资总金额为人民币 2亿元,租赁期限为 24 个月,公
司对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于同日与江西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和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国显光电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国显光电的担保余额为
37.13亿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国显光电的担保余额为 39.13 亿元(其中占用 2025年担保额度预计的余额为 36.21亿元),本次担
保后国显光电 2025年度可用担保额度剩余 20.79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056677344A
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 注册地址:昆山开发区龙腾路 1号 4幢
5. 法定代表人:高孝裕
6. 注册资本:718,623.4782万元人民币
7. 成立日期:2012年 11月 19日
8. 经营范围:新型平板显示产品及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度 2025 年 9 月 30 日/2025 年前三季度
总资产 1,161,847.36 1,231,975.83
总负债 619,315.69 637,086.56
净资产 542,531.67 594,889.27
营业收入 350,916.97 264,110.10
利润总额 7,631.93 2,792.03
净利润 8,440.01 2,357.60
注: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国显光电未进行信用评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租人:江西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人: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
一、租赁物
1.1租赁物为国显光电持有的账面净值约为 2.04亿元的机器设备。
1.2租赁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成就,承租人支付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租金以及其他应付款项,且不存在任何承租人
对出租人的违约情形,各方约定承租人以留购价款 1,000元(简称“留购价款”)留购租赁物。
二、租赁物期限
租赁期限为 24个月,自起租日起算。
三、租金
3.1租赁物转让价款:本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的租赁物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贰亿元整。
3.2承租人承诺所获得的租赁物转让价款仅用于归还金融机构借款,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
3.3租赁成本:本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的租赁成本为人民币贰亿元整。
五、《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江西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债权人作为出租人与被保证人作为承租人(简称“债务人,即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已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为保
障《融资租赁合同》(简称“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的履行,保证人同意就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对债权人所负的全部债务
的履行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简称“本保证”)。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
1.1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简称“主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依据
主合同约定有权要求债务人:(1)支付租前息(如有)、租金、留购价款、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的权利;(2)返还债权人为其垫
付款项的权利;(3)支付任何法律性质的其他款项的权利;(4)履行主合同项下任何其他义务和承担任何责任的权利。
1.2主债权的范围、法律性质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等根据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后的主合同)的约定确定和变更。
第二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
2.1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简称“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担保权的费
用及其他任何法律性质的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1)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违约金、补偿金、损害赔偿金
、保险费、租前息、全部租金、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2)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
费、公证费、差旅费、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以债权人与律师签署的服务合同确认的律师费为准,包
括但不限于已到期支付和未到期应付费用)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拍卖、评估、运输、保管、维修等费用的全部合计款项;(3
)主债权中包括要求债务人履行金钱给付以外其他义务(简称“其他义务”)的,保证人应对该等其他义务承担全部担保责任;(4
)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发生变化,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的款项;(5)主合同被解除等被提前终止时,保证人担保范围还
应当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被提前终止情况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款项、承担的返还财产及赔偿损失等债务和责任;(6)若主合同被认
定为其他性质的法律关系的,则包括但不限于新法律关系项下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款项和应当履行的义务。
2.2保证人在担保范围内就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全部债务(简称“被担保债务”)的履行向债权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三条 保证方式
3.1本合同项下保证为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
3.2本合同所设立的担保独立于债权人为担保主债权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担保。无论主合同项下是否存在其他类型的担保(包括但
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以及其他物的担保、人的保证、具有担保性质的其他措施,以下同),保证人仍然对
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对债权人承担的保证责任不受债务人或其他任何担保人所提供的担保的影
响,也不因之而免除或减少。在其他担保方式下无论出现何种可能影响债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之情形,保证人均不主张在债权人丧失优
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第五条 保证的效力
本保证是以债权人及债权人的承继人、受让人或其他权利义务承受人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证。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且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国显光电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孙公司,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担保,有利于拓宽下属公司融资渠道,能够保
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属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虽然其他股东及国显光电未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但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
、财务、投资、融资等重大方面均能有效控制,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721,960.64万元,占公司 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10.30%,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199,300.00万元,占公司 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5.91%,对子公司
担保为 1,522,660.64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八、备查文件
1.《融资租赁合同》;
2.《保证合同》;
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61b59f8c-8de0-4915-bf02-2debb1eba2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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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 15:57│维信诺(002387):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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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002387):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5/d5cc633c-9ea3-4c06-a695-9dd6fa568b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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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 15:55│维信诺(002387):关于增加2025年度上市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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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2月 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5 年度上市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不含子公司,下同)拟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的敞口授信额度
由 63亿元增加至 83亿元,非敞口(低风险)授信额度由 35亿元增加至 4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年 3月 20日和 2025年 4月 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
25年度上市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不含子公司,下同)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63亿元人民币
的敞口授信额度和 35亿元人民币的非敞口(低风险)授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3月 21日和 2025年 4月 11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上市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和其他相关公告。
为满足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含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不含子公司)拟将上述敞口授信额度由 63
亿元增加至 83亿元,非敞口(低风险)授信额度由 35亿元增加至 45亿元,该授信额度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
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开立信用证、以票质票、票据质押贷款等业务。具体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
融资金额为准。
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同类事项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
循环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
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不含子公司)预计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增加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融资需求,有利于
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5/a15c1c87-059a-40cb-87b9-e76fb6f96f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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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 15:55│维信诺(002387):关于增加2025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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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002387):关于增加2025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5/57347084-d258-49e1-a390-0b8c72055b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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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 15:53│维信诺(002387):维信诺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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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002387):维信诺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5/f2eb8aba-d8b6-4284-a3a4-4e453911e6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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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8:15│维信诺(002387):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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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002387):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4/a6ed7868-96b1-4695-b587-525d9d6478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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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8:15│维信诺(00238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业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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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00238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业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4/22e90088-4066-4f69-91db-14d5db9c0f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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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8:14│维信诺(00238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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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00238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4/468a3d45-2efa-4831-914e-63128a130a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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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8:14│维信诺(00238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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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00238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4/26e200cc-51ea-4b0d-8fb8-171cda9886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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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8:11│维信诺(002387):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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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
币普通股(A 股),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含)且不超过
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8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公告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之日的实际回购
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5-048)。
一、股份回购实施进展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
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660,700股,约占公
司总股本的0.12%,最高成交价为9.1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75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4,999,46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
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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