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88 ST新亚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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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6:57 │ST新亚(002388):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变更诉讼请求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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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9:36 │ST新亚(002388):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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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9:35 │ST新亚(002388):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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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9:35 │ST新亚(002388):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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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9:34 │ST新亚(002388):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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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9:34 │ST新亚(002388):公司章程 (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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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9:32 │ST新亚(002388):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部分解除限售条│
│ │件成就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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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9:32 │ST新亚(002388):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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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9:32 │ST新亚(002388):公司章程修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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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9:32 │ST新亚(002388):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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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6:57│ST新亚(002388):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变更诉讼请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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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子公司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杉杉”)为原告。
3、涉案金额:95,767,025.59元。
4、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本此披露的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因此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子公司新亚杉杉于近期向衢州智造新城人民法院提交了《关于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前期公告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公司子公司新亚杉杉
作为原告,对五名时任董事或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五被告”)未按《项目设计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应尽的责任导致公司造成损失
,向其发起诉讼,原诉讼请求为:
1、请求五被告连带承担因失责造成原告所失款项 31,906,825.48 元;
2、诉讼费用、保全费用请求依法裁定由五被告承担。
二、本次变更诉讼请求情况
(一)本次变更后的诉讼请求:
1、判令五被告连带赔偿原告损失 95,767,025.59元。
2、判令诉讼费、保全费由五被告承担。
(二)事实与理由
五被告是负责案涉六氟磷酸锂二期项目的新亚杉杉的前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员,在案涉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严重过错和严
重失职,造成原告巨大经济损失,五被告应当对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诉讼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落款日,衢州智造新城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新亚杉杉《关于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落款日,本此披露的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相关法律文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9f7e0357-952d-4b39-996d-b68be7c208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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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9:36│ST新亚(002388):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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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以书
面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并于2024 年 12 月 13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伟华女士主持,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29 名激
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05.997万股。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罗新梅女士、陈洋先生、宋佳航先生、闻明先生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1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C”,当期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8
0%。前述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导致当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2,630 股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在公司股份总数不发生其他变动的前提下,公司回购注销上述 2023 年限制性股票后,注册资本将由 509,931,800 元变更至 50
9,909,170 元,股份总数从509,931,800股变更至 509,909,170股。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的需要,公司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拟聘请尤尼泰振青担任公司 202
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4/844f4a34-9e82-4efa-bd41-85d8ce2ba9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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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9:35│ST新亚(002388):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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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担保是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进行的担保
,本次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高于 70%。本担保事项主要用于上述公司向银行授信或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风险可控,敬请投资者充
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近期,为满足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衢州市云燕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云燕”)、衢州瑞亚新材料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衢州瑞亚”)分别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申请了流动资金借款,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衢州云燕、衢州瑞亚上
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9日、2024年 5月 28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
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融资需求,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
前提下,结合 2023 年担保实施情况,公司及下属公司预计 2024 年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本数),其中对资产负债率
未超过 70%的主体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含本数),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主体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
含本数)。上述事项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同议案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3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次担保事项在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及授权范围内,本次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已由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衢州市云燕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2MA2DHERPXK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芦豪
住所:浙江省衢州市春城路 13-2幢 506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
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金银制品销售;珠宝
首饰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电子
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新材料技术
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
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数据: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资产总额为 530,581,583.33 元,净资产为 115,162,119.41元。2024年 1月至 2024年 11
月营业收入为 37,477,728.12元,利润总额为 13,070,503.56 元,净利润为 9,394,998.23元。
(二)公司名称:衢州瑞亚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MACRA1XM0A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闻明
住所:浙江省衢州市春城路 15号 206-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成材料销售;高
品质合成橡胶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工器材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数据: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资产总额为 230,645,038.71 元,净资产为 43,917,880.65元。2024年 1月至 2024年 1
1月营业收入为 101,276,534.44元,利润总额为 259,845.04 元,净利润为 189,371.97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担保事项具体合同一内容如下:
1、 担保方: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2、 被担保方:衢州市云燕贸易有限公司
3、 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
4、 保证最高金额:主债权本金 1000万元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
5、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6、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本次担保事项具体合同二内容如下:
1、 担保方: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2、 被担保方:衢州瑞亚新材料有限公司
3、 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
4、 保证最高金额:主债权本金 1000万元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
5、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6、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经审议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为 21 亿元,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55,798.40万元,占公司 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的 46.68%;除此之外,公司(含下属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
损失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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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9:35│ST新亚(002388):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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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
)已于 2024 年 12月 6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 11: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
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文顺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所涉 29 名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均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已满足解除限售的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为前述 29 名激励对象办理共计 305.997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已授予但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程序、依据、回购注销数量及价格等事项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而,同意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充分、恰当,已履行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拟聘请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4/1cb568b8-70db-441f-9213-9b1d4fce5a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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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9:34│ST新亚(002388):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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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亚(002388):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4/c736f94f-c2d9-4df6-87c3-1a83435424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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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9:34│ST新亚(002388):公司章程 (202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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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亚(002388):公司章程 (2024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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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9:32│ST新亚(002388):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部分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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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亚(002388):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部分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法律
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4/81b4ad34-267d-4a6c-9673-4ad03f3aa0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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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9:32│ST新亚(002388):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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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集团”)。
3、变更原因:亚太集团因被行政处罚,经营业务受限。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的需要,新亚制程(浙
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制程”或“公司”)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拟聘请尤尼泰振青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
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并表示
无异议。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号)的规定。
5、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请尤尼泰振青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0 年 7月 9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 5059 号前海鸿荣源中心 A座 801
首席合伙人:顾旭芬
尤尼泰振青 IAPA 执业会计师国际联盟成员所,前身为青岛市税务局于1994年组建的振青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底脱钩改制为振
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7年整合尤尼泰税务集团会计资源,更名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20年经财政部和国家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核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04年以来进入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全国百强事
务所之列,多次荣获“先进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行业先进党组织”等荣誉称号,2020 年进入证监会首批 46 家从事证券
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
2、人员信息
合伙人数量:截至 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 40人。
注册会计师数量:截至 2023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 19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37人。
3、业务规模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11,551.5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6,779.1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923.10 万元。2023 年度共
有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客户 5 家,审计收费 674万元;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7家,审计收费 285.44 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尤尼泰振青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 2,967.5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6,000万元,职
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尤尼泰振青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没有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尤尼泰振青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1
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次、监督管理措施 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2次及纪律处分 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琦,现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执业,首次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1 家。
从业期间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祖荣,现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8家。从业期间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建,现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家。
2、诚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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