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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89(航天彩虹)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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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389 航天彩虹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4-12-17 20:06 │航天彩虹(002389):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完毕的公告 │ ├─────────┼──────────────────────────────────────────────┤ │2024-12-12 21:31 │航天彩虹(002389):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 │2024-12-05 18:15 │航天彩虹(002389):关于对南洋大厦部分产权公开挂牌出售的进展公告 │ ├─────────┼──────────────────────────────────────────────┤ │2024-11-25 15:45 │航天彩虹(00238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 ├─────────┼──────────────────────────────────────────────┤ │2024-11-22 20:27 │航天彩虹(002389):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 ├─────────┼──────────────────────────────────────────────┤ │2024-11-12 20:19 │航天彩虹(002389):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4-11-12 20:17 │航天彩虹(002389):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的公告 │ ├─────────┼──────────────────────────────────────────────┤ │2024-11-12 20:15 │航天彩虹(002389):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航天彩虹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4-11-12 20:15 │航天彩虹(002389):关于对南洋大厦部分产权公开挂牌出售的进展公告 │ ├─────────┼──────────────────────────────────────────────┤ │2024-11-08 20:27 │航天彩虹(002389):关于彩虹无人机及机载武器等系列产品拟参展第十五届中国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的│ │ │公告 │ └─────────┴──────────────────────────────────────────────┘ ─────────┬──────────────────────────────────────────────── 2024-12-17 20:06│航天彩虹(002389):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完毕的公告 ─────────┴──────────────────────────────────────────────── 公司副总经理李平坤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 年 11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原持有本公司股份 110,000股(占当时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6, 013,081股后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111%)的副总经理李平坤先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不超过 27,500股(占当时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0.0028%)。 截至 2024 年 12 月 17 日,李平坤先生已累计减持 27,5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028%(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6 ,013,081股后公司总股本的0.0028%),李平坤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 定,现将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名称 (元/股) (股) (%) 李平 集中竞价交易 2024年 12月 16 19.010 27,500 0.0028 坤 日 合 计 27,500 0.0028 李平坤先生的股份来源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并已上市流通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万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 占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例(%) 李平坤 合计持有股份 110000 0.0110 46200 0.0046 其中: 27500 0.0028 0 0 无限售条件股 份 有限售条件股 82500 0.0083 46200 0.0046 份 *注:李平坤先生股份减持比例总体变动 0.0064%,原因如下:1、公司已于 2024年 12月 13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号:2024-081)公司总股本由 996,463,000 股变更为 993,609,682 股;2、因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李平坤先生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已回购注销完毕,导致李平坤先生减持 后持有股份减少 36,300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李平坤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其相关承诺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李平坤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7/3813661c-deed-4dea-9845-f43439b70187.PDF ─────────┬──────────────────────────────────────────────── 2024-12-12 21:31│航天彩虹(002389):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航天彩虹(002389):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2/71da46da-5cae-41d2-837a-749df118b10f.PDF ─────────┬──────────────────────────────────────────────── 2024-12-05 18:15│航天彩虹(002389):关于对南洋大厦部分产权公开挂牌出售的进展公告 ─────────┴──────────────────────────────────────────────── 一、交易概述 为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集中资源发展无人机主责主业,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方 式出售持有的南洋大厦部分产权,转让总面积 14,128.37平方米,转让底价为资产评估值 27,105.36万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公开挂牌期间,共征集到 1名合格意向受让方为台州市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成交价格为 27,105.36 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 月 14 日、11 月 13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的《关于对南洋大厦部分产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关于对南洋大厦部分产权进行公开挂牌出售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二、公开挂牌进展情况 2024 年 11 月 22 日,公司与台州市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2024年 12月 4日,上海联合产权交 易所出具《资产交易凭证》,经审核,各方交易主体行使本次资产交易的行为符合交易的程序性规定,交易合法有效。2024年 12月 5日,公司收到上述交易资产转让价款共计 27,105.36万元。 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规则,积极履行产权过户、房屋交接等手续,并及时披露交易后续进展情况。 三、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标的资产,有利于公司高效盘活资产,提升经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回笼资金聚焦主业发展,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 抗风险能力。本次出售标的资产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预计将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处置完成后会 计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 2.《资产交易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6/e3be5595-b156-44ab-a4ec-8cf80a375a00.PDF ─────────┬──────────────────────────────────────────────── 2024-11-25 15:45│航天彩虹(00238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 航天彩虹(00238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5/3d198994-f167-4005-abfb-c52719cd7249.PDF ─────────┬──────────────────────────────────────────────── 2024-11-22 20:27│航天彩虹(002389):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公司董事赵伯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6,013,081股后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101%) ,赵伯培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25,000 股(占剔除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0.0025%)。 2、公司副总经理李平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0,000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6,013,081股后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11 1%),李平坤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27,500 股(占 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0.0028%)。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赵伯培先生、副总经理李平坤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赵伯培、李平坤 2、股东持有股份的数量、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序 股东 职 务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 计划减持股 计划减持股份不超 号 名称 股本比例 份数量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过股数(股) 1 赵伯培 董 事 100,000 0.0100% 25,000 0.0025% 2 李平坤 副总经理 110,000 0.0110% 27,500 0.0028% 合计 210,000 0.0211% 52,500 0.0053% 注:上述持股比例按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处理,可能导致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并已上市流通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5、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承诺及履行情况: 赵伯培先生、李平坤先生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其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原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赵伯培先生、李平坤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赵伯培先生、李平坤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为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 3、赵伯培先生、李平坤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 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4、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赵伯培先生、李平坤先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赵伯培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李平坤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2/efd9b2eb-5673-4783-8754-e7779039e0e3.PDF ─────────┬──────────────────────────────────────────────── 2024-11-12 20:19│航天彩虹(002389):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上 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上午9: 15至下午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云岗西路17号北京浦金凯航国际大酒店一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梅晓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参加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公司董事王献雨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1379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97,699,0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的40.1534%。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7日,公司总股本为996,463,0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6,013, 081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数为990,449,919股。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55,910,7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9343% 。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375人,代表股份数量为41,788,3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91%。 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376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7,983,5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5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到现场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7,148,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15%;反对32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8%;弃权22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17,432,5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6.9361%;反对票为 321,30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7866%;弃权票为22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2773%。 (二)以累积投票制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聘任独立董事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选举徐学宗、熊建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 下: 2.1、《推选徐学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93,569,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1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13,853,9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77.0369%。 2.2、《推选熊建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93,538,7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53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 13,823,2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76.8661%。 徐学宗先生、熊建辉先生皆已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bf523ab4-128e-4e61-a5f9-069ffa9f7ab0.PDF ─────────┬──────────────────────────────────────────────── 2024-11-12 20:17│航天彩虹(002389):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的公告 ─────────┴────────────────────────────────────────────────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张权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权先生 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张权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权先生持有本 公司股份 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0003%,张权先生作出承诺仍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张权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 之日起生效,公司将尽快完成职工监事补选工作。 公司监事会对张权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及监事会工作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ea54b9a8-ec31-40a2-b038-09346ef12c5d.PDF ─────────┬──────────────────────────────────────────────── 2024-11-12 20:15│航天彩虹(002389):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航天彩虹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 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致: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 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4)-04-820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查阅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进行了必要 的审查和验证。在前述审查和验证的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公司的如下承诺和保证:就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审查的事项 而言,公司已经提供了全部相关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该等资料均属真实、准确、完整及有效,有关复印件与原件 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 所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基于前述,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本次股东会的相 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1、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2024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公告了《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以下统称“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的事项、会议出席对象及会议登记方法、联系方 式等。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下午 14:00 在北京市 丰台区云岗西路 17 号北京浦金凯航国际大酒店一层会议室举行,现场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王献雨先生主持。本次股 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股东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2 日 9:15-9:25、9:30 -11:30、13:00-15:00;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2 日 9:15-15:00。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1、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登记资料、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现场 出席会议的股东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379 名,代表股份 397,699,0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40.1534%(截至股 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996,463,000 股,其中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6,013,081 股,该等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 股东会享有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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