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90 信邦制药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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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信邦制药(002390):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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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信邦制药(002390):关于参加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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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16:47 │信邦制药(002390):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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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16:47 │信邦制药(00239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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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16:47 │信邦制药(002390):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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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16:47 │信邦制药(002390):公司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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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16:47 │信邦制药(002390):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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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16:47 │信邦制药(002390):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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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16:47 │信邦制药(002390):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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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16:46 │信邦制药(002390):2024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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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信邦制药(002390):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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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制药(002390):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30/c134b676-aae2-48a1-a993-2c457c1f46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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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信邦制药(002390):关于参加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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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制药(002390):关于参加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30547397-5c35-45a1-96c4-5d58ef2b2b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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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16:47│信邦制药(002390):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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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4年,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
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成员忠于职守,全面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出
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
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024年,公司共召开6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的召集、召开、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所有议案均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时间 监事会届次 审议事项
1 2024年 第八届监事会第 《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
2月 4日 十六次会议 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 2024年度
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 2024年 第九届监事会第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
2月 20日 一次会议 案》
3 2024年 第九届监事会第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
4月 12日 二次会议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
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聘
任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的议案》
4 2024年 第九届监事会第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4月 26日 三次会议
5 2024年 第九届监事会第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
8月 29日 四次会议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2024年 第九届监事会第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10月 29日 五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
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
在此基础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决策程序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正在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
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损害公司利益的
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
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
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
会〔2022〕3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作出的调整,未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定期报告情况
对公司2024年度的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情况
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以及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制度执行有力,能有效防范和控制各项经营风险。公司2024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实施情况。
(五)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对公司2024年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进行了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管理制度,能
够按要求严格落实并执行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窗口期禁止买卖提示告知,并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
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关联交易情况
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
实际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均能严格按照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情况执行,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允性原则,
各项关联交易均做到价格公允、往来资金结算及时,对全体股东(包括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对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
额88,000万元,该担保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内,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
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
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况。
三、2025 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上市公司有关规范性文件等法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信息,进一
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监事会作用,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更好地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4/4fb0ea08-90a2-494d-934c-172d0241a6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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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16:47│信邦制药(00239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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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
,认真履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 66 人,注册会计师 3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
数 140 人。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43,056.21 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 29,244.8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22,5
72.37万元。审计 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 125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8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北京德皓国际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
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3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北京德皓国际近三
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次、行政监管措施 1 次、自律监
管措施 0次、纪律处分 0次;期间有 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22 次(其中 21 次不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
期间)、自律监管措施 6次(均不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以及行政处罚,不影响
北京德皓国际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了邀标程序,根据评选结果并经综合考虑,公司认为北
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更名为北京德皓国际)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
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
计准则。故公司拟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更名为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北
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更名为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
事对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查程序。
(三)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北京德皓国际承接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员的基本信息如下:
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晓明,2002 年 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 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
际所执业,2021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 8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余永春,2019 年 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 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 7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
际所执业,2023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黄海洋,2014年 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 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 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
际所执业,2025年 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 6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北京德皓国际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工作要求、繁简程度、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
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服务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及子公司法定审计服务、内控审计服务及其他
各专项报告鉴证服务,合计收费人民币 140万元。较上一年度审计费用不存在下降 20%以上(含 20%)或发生较大变动等情形。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北京德皓国际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其他执业规范和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
排,制定了详细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成果。北京德皓国际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
024 年 12 月31 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
经审计,北京德皓国际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与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北
京德皓国际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
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北京德皓国际
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意见分歧未解决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的独立性、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
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且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质量被
行政处罚或者审计项目正被立案调查等情形。
(二)2024年 4 月 12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大华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更名为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2024年 5 月 8 日,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次聘任,不存在于资产
负债表日后至年度报告出具前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连续两年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同一年度多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情形。
(三)2025年 1 月 13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兼项目经理召
开年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5 年 2月 17 日,公司收到北京德皓国际《关于变更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签字会计师的函》,因北京
德皓国际内部项目安排进行调整,指派余永春接替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瑞星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
成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本次变更不存在未按要求实质性轮换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之
情形,未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 2024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五)2025 年 4 月 9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北京德皓国际项目合伙人和签字会计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关键审计
事项、其他重要审计事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内容汇报,并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及审计结论与北京德皓国际
进行了沟通。
同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
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
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4/c33ef5b9-641b-4aab-9a96-d81ec5d239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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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16:47│信邦制药(002390):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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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制药(002390):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5/fbe09740-aa2b-4a4a-9ad1-2de7d664db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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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16:47│信邦制药(002390):公司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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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作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
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北京德皓国际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
司认为近一年北京德皓国际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北京德皓国际于 2008 年 12 月 8 日成立。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截止 20
24年 12 月 31 日 ,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 66 人,注册会计师 3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40人。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 43,506.21 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 29,244.8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22,57
2.37万元。审计 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 125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
二、执业记录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行政监管措施 1 次、自律
监管措施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间有 3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22 次(其中 21 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
)、自律监管措施6 次(均不在本所执业期间)。
北京德皓国际承接本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
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质量控制制度
北京德皓国际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业务质量(风险)控制体系和技术支持体系,为保障业务项目的质量提供了可靠的基础。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
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出具了专业报告。
(二)意见分歧解决
北京德皓国际存在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
见分歧时,需共同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出具审计报告。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就公司
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意见分歧未解决的情况。
(三)项目质量复核及检查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以
及签发报告复核。上述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与复核内容确保了审计证据的充分与适当性,并客观公正的出具审计报告。北京德皓国际设
有质量管理团队,主要聚焦于审计质量风险应对、审计质量目标优化,以及承担事务所和项目层面的质量管理事项。
(四)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 5101 号——业务质量管理》《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 5102号——项目质量复核》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21 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管理》以及北京德皓国际相关规定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相应
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立信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勤勉尽责,质
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在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依据公司审计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切实可行的审计工作方案
,并就审计人员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构成情况、审计计划、审计范围、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
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北京德皓国际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总体审计策略、具体审计计划,明确具体审计时间安排与目
标任务,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成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置
北京德皓国际配备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稳定,对项目团队人力安排充分、结构合理。承接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制造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
等专业资质,且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六、信息安全管理
北京德皓国际已建立一系列有效的内部机制来确保全体员工对客户信息保密,这些机制包括遵守操守原则、开展培训,并要求所
有专业服务人员进行年度确认等。
北京德皓国际在业务开始前,与客户就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业务约定书,以避免双方对业务的理解产生分歧。北京
德皓国际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
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能力承担水平
北京德皓国际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3 亿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5/a7d064a4-ffab-462f-91c4-724e844a79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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