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92 北京利尔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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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6:08 │北京利尔(002392):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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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6:19 │北京利尔(002392):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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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6:19 │北京利尔(002392):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利尔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 │
│ │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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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6:19 │北京利尔(002392):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利尔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 │
│ │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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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6:17 │北京利尔(002392):北京利尔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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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6:16 │北京利尔(002392):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交所受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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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6:16 │北京利尔(002392):北京利尔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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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6:52 │北京利尔(00239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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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7 │北京利尔(00239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 │
│ │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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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6 │北京利尔(002392):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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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6:08│北京利尔(002392):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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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2026 年 6月 30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上升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37,002.08万元–43,531.86万元 盈利:21,765.93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70% -100%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12,889.68万元–16,756.58万元 盈利:12,889.68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0% -30%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31元/股–0.37元/股 盈利:0.18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
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稳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 2025 年投资的浙江曦望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在本报告期公允价值发生变动,报告期末公司确认了金额较大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所致。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
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4e693d5e-c46c-4b00-8386-c837b86342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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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6:19│北京利尔(002392):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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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002392):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34570bac-25a4-4ab7-a2f8-4c32a2c843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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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6:19│北京利尔(002392):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利尔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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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002392):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利尔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fee32149-a8b7-43b3-a787-d81b1dc216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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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6:19│北京利尔(002392):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利尔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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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002392):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利尔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315e0516-cae2-48ea-a215-66ba725f1d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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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6:17│北京利尔(002392):北京利尔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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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002392):北京利尔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46b81e5f-8564-4093-96ca-59c9e64f66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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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6:16│北京利尔(002392):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交所受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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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北
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217 号)。深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
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c2ac969f-3dd6-4675-b974-c7ab3a9567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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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6:16│北京利尔(002392):北京利尔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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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002392):北京利尔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76985db5-195c-49e5-b4f4-4c4cc32750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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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6:52│北京利尔(00239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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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月 11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1,190,490,839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股利0.3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 41,667,179.37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如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出现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公司拟以每股
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90,490,83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50000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15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5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月 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 月 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7月 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446 赵继增
2 08*****135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3、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24 日至登记日:2026年 7月 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工业园
2、咨询联系人:何枫、曹小超
3、咨询电话:010-61712828
4、传真电话:010-6171282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3ca50e87-13f9-4903-9224-f417e5f981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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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7│北京利尔(00239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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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全面审核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
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我们认为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条件。
二、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总额和部分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进行调整,有利于本次发行工作的推进,调整后的发行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方案和预案公平合理、切实可行,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状况、经营实际情况、资金需
求等情况,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鉴于公司对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根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结合调整后
的发行方案编制了《关于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注册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修订后的预案内容切实可行,综合考虑了公司具体情况,符合公司及股东长远发展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方案公平、合理,本次发行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就本次发行编制了《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报告(修订稿)》,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
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入使用,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及整体竞争力,有
利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从而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公司就本次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措施,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
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方案调整后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
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拟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方案可行、决策程序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调
整事项。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61b84357-e167-44ab-8d63-c0da68565f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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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6│北京利尔(002392):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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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北京利尔”)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顺利进行,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对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和部分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进行调整。本
次方案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3,444.56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
金投资金额
1 年产 3万吨复合氧化锆及新能源与 洛阳功能 36,536.00 29,736.00
航空航天用锆基材料项目
2 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北京利尔 26,047.41 24,347.41
3 越南耐火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越南利尔 21,308.70 18,327.78
4 补充流动资金 北京利尔 31,033.37 31,033.37
合计 114,925.48 103,444.56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
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
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前,上述项目若需先期资金投入,则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
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2,543.56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
金投资金额
1 年产 3万吨复合氧化锆及新能源与 洛阳功能 36,536.00 29,736.00
航空航天用锆基材料项目
2 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北京利尔 26,047.41 23,717.41
3 越南耐火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越南利尔 21,308.70 18,327.78
4 补充流动资金 北京利尔 30,762.37 30,762.37
合计 114,654.48 102,543.56
注: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新增对共青城鼎新未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 901.00 万元。该笔投资属于自本次发
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中进行扣减。因此,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 103,444.56 万元调减至不超过 102,543.56万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
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
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前,上述项目若需先期资金投入,则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
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其他事项未发生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调整事项不代表审
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等程序,发行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553072b2-0953-4adf-bf4d-2bd3eb2a06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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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6│北京利尔(002392):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修订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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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002392):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cb365842-b5e6-487b-b23a-948bec7d58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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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6│北京利尔(002392):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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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002392):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194b65f9-83aa-49ba-a621-1b58710aaf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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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6│北京利尔(002392):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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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2
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预案修订稿”)及
相关修订文件于2026年6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预案修订稿的相关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等程
序,发行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b06c77fa-1c5b-4b72-bfa4-4099535630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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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6│北京利尔(002392):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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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002392):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195c348d-710e-49d6-bc63-344d29b850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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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6│北京利尔(002392):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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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北京利尔”)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顺利进行,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的《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其他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结合公司的具体
情况,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内容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预案章节 章节内容 修订情况
封面 封面 更新封面名称、日期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更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
票的审批程序
根据董事会决议相应修订了募集
资金总额及投资用途
释义 释义 更新部分释义内容
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四、发行方案概要 根据董事会决议相应修订了募集
行股票方案概要 资金总额及投资用途
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批 更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
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 票的审批程序
批准的程序
预案章节 章节内容 修订情况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 根据董事会决议相应修订了募集
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用计划 资金投资用途的相关表述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 1、根据董事会决议相应修订了募
本情况 集资金投资用途的相关表述
2、项目涉及的经济效益测算、审
批、备案事项及用地情况
第四节 本次发行相关的风 二、财务风险 更新 2025年数据
险说明 四、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 更新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险
第五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二、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 更新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及执行情况 情况及未分配利润使用
情况
第六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根据董事会决议相应修订了募集
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分析 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 资金总额,更新对公司主要财务指
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标的影响
六、公司应对本次向特定 更新最新法律法规
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
、批准或注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
同意注册决定等程序,发行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5e2e78db-1b4b-48ae-b316-ab953a8ade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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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6│北京利尔(002392):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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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002392):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aa86c5e1-5f76-4807-bc9a-bdcf57eb60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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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6│北京利尔(00239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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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赵伟先生召集和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6月13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决定调减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调减
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2,543.56万元(含本数)。依据前述情况,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中涉及募集资金总额和部
分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等相关内容进行相应的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相关授权,本议案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公司调减了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并对部分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等相关内容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相应更新编制本次发行预案相应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
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相关授权,本议案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公司调减了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并对部分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等相关内容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相应更新编制本次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相应内
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相关授权,本议案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公司调减了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并对部分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等相关内容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相应更新编制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报告相应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
股票方案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相关授权,本议案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股东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拟采取
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鉴于公司调减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并对部分项
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等相关内容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
财务指标的影响等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股东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相关授权,本议案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2fbf5afe-3184-4967-bf6d-86257cd3bc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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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5│北京利尔(002392):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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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况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方圆金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圆金鼎”)及其他有限
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共青城鼎新未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目标募集
规模为人民币 36550 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2000 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
总额的5.47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
和股东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有关部门的批准。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详见 2026 年 3月 11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共同投资的进展情况
近日,共青城鼎新未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本合伙企业各合伙人以认缴出资额为基数同比例减
资,本合伙企业的注册资本由3655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25895万元;同意有限合伙人苏州尼盛金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吴伟江
以及康一心退伙,并将其持有的份额转让给新增有限合伙人倪祖根,转让金额合计11,200万元人民币。同时,新增有限合伙人倪祖根
认缴新增出资3,216万元人民币。倪祖根通过受让份额及认缴新增出资的方式,合计认缴出资额为14,416万元。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由2000万元变更为901万元。公司已根据合伙协议的规定以及普通合伙人北京方
圆金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出的打款说明书,完成全部认缴出资额901万元的缴付。投资基金已募集完毕。
各合伙人具体出资情况变更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 认缴比例 认缴出资额 认缴比例
(万元) (万元)
北京方圆金鼎投资管 10 0.0274% 10 0.0386 %
理有限公司
曾涛 300 0.8208% 100 0.3862%
袁东星 2000 5.4720% 901 3.4794%
马礼斌 1000 2.7360% 451 1.7416%
张曙华 3000 8.2079% 1351 5.2172%
池鸿燕 600 1.6416% 271 1.0465%
刘笑梅 1060 2.9001% 478 1.8459%
张荣彬 2500 6.8399% 1126 4.3483%
许金平 500 1.3680% 226 0.8728%
吴伟江 200 0.5472% 0 0
周梅 500 1.3680% 226 0.8728%
邓咏如 440 1.2038% 440 1.6992%
北京厚积长发企业管 1000 2.7360% 100 0.3862%
理有限公司
孟祥胜 500 1.3680% 226 0.8728%
李长缨 1060 2.9001% 588 2.2707%
康一心 1000 2.7360% 0 0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 2000 5.4720% 901 3.4794%
份有限公司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 3000 8.2079% 1351 5.2172%
份有限公司
共青城青鸾创业投资 2000 5.4720% 901 3.4794%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吴中林 500 1.3680% 300 1.1585%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 3180 8.7004% 1432 5.53%
限公司
苏州尼盛金鼎创业投 10000 27.3598% 0 0
资中心(有限合伙)
黄华 200 0.5472% 100 0.3862%
倪祖根 - - 14416 55.671%
合计 36550 100.00% 25895 100%
新增有限合伙人倪祖根,证件号码320502************,住所:江苏省苏州市*******。经查询,倪祖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倪
祖根与其他参与投资基金的投资人均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亦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仅调整投资基金规模及合伙人结构,不改变投资基金原有的投资方向、管理模式、决策机制及收益分配方式,投资基金
将继续按照原合伙协议约定开展相关业务。
本次减少对投资基金的认缴出资额,不会影响该基金的正常运作,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
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由于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本次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且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投资基
金运营过程中存在运营风险及资金损失风险,不能保证投资基金财产中的认购资金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投
资基金还存在投资标的风险、税收风险及法律与政策风险、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其他风险。
公司将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及时了解投资基金的运作情况,关注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各方面的投
资风险,确保投资资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同时,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
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共青城鼎新未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02b81f75-ff28-477f-97e3-ecca97e80a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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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03│北京利尔(00239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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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月 5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6 年 6月 5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6月5日9:15—15:00。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召开地点: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产业集聚区洛阳利尔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赵伟先生
6、此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投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君致律师
事务所韦炽卿律师、梁家辉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410 人,代表股份561,258,51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7.1451%。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5 人,代表股份382,896,88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2.1629%,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股份总数的68.2211%;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共 395 名,代表股份178,361,63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9822%,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股份总数的31.7789%。
3)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计 408 人,代表股份 266,047,47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3477%。
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议案,形成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洛阳联创锂能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63,130,9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38%;反对2,70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52%;弃权 21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
1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3,130,9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38%;反对 2,700,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52%;弃权 21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1%。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赵继增、赵伟已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总数为 295,211,038 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韦炽卿、梁家辉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为《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e5dab4ea-cf1e-4d28-8d90-afb70539bd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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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03│北京利尔(002392):北京利尔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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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
了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5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保证,其向本所提交的文件和所作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并已提供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所必需的文件材料或口头证言,并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
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进行核查和验证,并据此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会是根据公司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集召开的。
2.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北京利尔高温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下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
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对象及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说明了出席会议的登记办法、股东参与网络
投票的操作流程、会议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姓名等内容。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5 日(星期五)15:00 在河南
省洛阳市伊川县产业集聚区洛阳利尔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
6 年 6月 5 日的 9:15-15:00。
本所律师经核查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 名,代表股份 382,896,88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1629%,出席会议的股东均
持有有效证明文件,均为截至 2026年6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委托
代理人;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统计,并经公司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共同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本
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395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78,361,6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4.9822%。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赵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本所律师经核查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会会议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本次股东
会会议的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逐项进行了表决。
2.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
的投票权总数和统计数。
3.本次股东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洛阳联创锂能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63,130,9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38%;反对2,70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52%;弃权 21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81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3,130,9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38%;反对 2,700,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52%;弃权 21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1%。
出席会议的公司关联股东赵继增、赵伟已回避本议案表决,回避表决股份共295,211,038 股。
4.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就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且在公告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由股东
代表和律师进行计票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与本次股东会通知公告内容相符。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为《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在此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
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e98b9c3c-9668-478e-863a-2ca4a35c98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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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北京利尔(002392):关于收购洛阳联创锂能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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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002392):关于收购洛阳联创锂能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64a5b86e-45d7-4f65-b05b-25592a3227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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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北京利尔(00239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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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赵伟先生召集和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5月8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结合通
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
会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洛阳联创锂能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项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赵伟回避表决。
《关于收购洛阳联创锂能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 年 6 月 5 日下午 15 时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5935e895-c7f2-4a49-b76e-536094c0d1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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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北京利尔(002392):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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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1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
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年 6月 5日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现就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1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5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6月 5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
-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6 月 5 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至 2026年 6月 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产业集聚区洛阳利尔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9、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2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收购洛阳联创锂能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5月2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
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如委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本人
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及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法
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3日上午 8:30-11:30,下午 2:00-5: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
知进行。
3、会议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工业园
联 系 人:曹小超
电 话:010-61712828
传 真:010-61712828
邮 编:10221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17053aca-8a9d-499f-9df6-597cc40deb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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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北京利尔(002392)::北京利尔拟收购洛阳联创锂能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涉及的洛阳联创锂能科技有限公
│司股东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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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002392)::北京利尔拟收购洛阳联创锂能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涉及的洛阳联创锂能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9c191b2e-fed1-49bb-93f9-647965c213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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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北京利尔(002392):洛阳联创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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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002392):洛阳联创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df328334-71c1-4d0c-bf1d-47e52a2e92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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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45│北京利尔(002392):北京利尔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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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
了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保证,其向本所提交的文件和所做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并已提供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所必需的文件材料或口头证言,并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进行核查和验证,并据此发表法律意见如
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会是根据公司 2026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集召开的。
2.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北京利尔高温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下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
点、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对象及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说明了出席会议的登记办法、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
操作流程、会议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姓名等内容。
3.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北京利尔高温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下称“《补充通知》”)。公司持股 1%以上股东
赵继增提议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该议案已经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星期一)15:00 在河
南省洛阳市伊川县产业集聚区洛阳利尔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
6 年 5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1 日的 9:15-15:00。
本所律师经核查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名,代表股份 374,951,7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4956%,出席会议的股东均
持有有效证明文件,均为截至 2026 年 5 月 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
委托代理人;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统计,并经公司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共同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
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305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0,395,7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7132%。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集,由公司副董事长颜浩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本所律师经核查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会会议对《会议通知》《补充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对《会议通知》《补充通知》中列明的事项逐项进行了表决。
2.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
的投票权总数和统计数。
3.本次股东会逐项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94,842,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2%;反对 35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1%;弃权 15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9,631,2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55%;反对 352,3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18%;弃权 15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7%。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8,475,4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51%;反对 40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22%;弃权 19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
2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8,475,4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51%;反对 408,4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22%;弃权 19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27%。
该议案关联股东赵继增、赵伟、何会敏已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总数为296,272,775 股。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94,899,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6%;反对 38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0%;弃权 6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
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9,688,0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22%;反对 383,6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31%;弃权 6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7%。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94,995,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0%;反对 27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9%;弃权 7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
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9,784,5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86%;反对 272,5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21%;弃权 7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3%。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94,748,4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85%;反对 49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5%;弃权 10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6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9,537,3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17%;反对 496,0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53%;弃权 10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0%。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4,310,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43%;反对 35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40%;弃权 11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
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4,310,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43%;反对 352,4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40%;弃权 11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17%。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赵继增、赵伟、赵世杰、牛俊高、汪正峰已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总数为 330,573,450 股。
4.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就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且在公告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由股东
代表和律师进行计票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与本次股东会通知公告内容相符。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为《会议通知》《补充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
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在此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
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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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43│北京利尔(00239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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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1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6 年 5月 11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
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1 日9:15—15:00。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召开地点: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产业集聚区洛阳利尔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颜浩先生
6、此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投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君致律师
事务所韦炽卿律师、孙赓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31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95,347,5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088%
。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74,951,7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4
956%,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411%;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 305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0,395,7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132%,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589%。
3)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计 315 人,代表股份 100,136,4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114%。
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议案,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94,842,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2%;反对 35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1%;弃权 15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9,631,2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55%;反对 352,3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18%;弃权 15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7%。
本次股东会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8,475,4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51%;反对 40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22%;弃权 19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
92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8,475,4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51%;反对 408,4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22%;弃权 19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27%。
该议案关联股东赵继增、赵伟、何会敏已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总数为296,272,775 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94,899,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6%;反对 38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0%;弃权 6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
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9,688,0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22%;反对 383,6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31%;弃权 6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7%。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94,995,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0%;反对 27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9%;弃权 7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
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9,784,5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86%;反对 272,5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21%;弃权 7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94,748,4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85%;反对 49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5%;弃权 10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26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9,537,3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17%;反对 496,0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53%;弃权 10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4,310,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43%;反对 35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40%;弃权 11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
7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4,310,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43%;反对 352,4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40%;弃权 11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17%。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赵继增、赵伟、赵世杰、牛俊高、汪正峰已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总数为 330,573,450 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韦炽卿、孙赓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为《会议通知》《补充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83d66bc5-7be4-48b1-a1b0-52aa6d7258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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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01│北京利尔(002392):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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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00239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8aabb87-9513-4dc4-9c12-6e468c4362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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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6:57│北京利尔(002392):关于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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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002392):关于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e978a260-8023-4a86-b35f-9525ad5ed0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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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4│北京利尔(002392):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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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 年5 月 11 日召开公
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关于 2026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详见 2026 年 4月 10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
ttp://www.cninfo.com.cn)。
2026 年 4月 20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继增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
案的函》,赵继增先生提议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
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发布日,赵继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287,183,872 股
,持股比例为 24.12%。赵继增先生提出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
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除上述增加临时提案
事项外,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
现就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1 日下午 15:00。(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11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
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1 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至 2026 年 5月 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本次股东会须回避
表决的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河南省洛阳市伊川产业集聚区洛阳利尔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9、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6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 √
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 √
法>的议案》
6.00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1)议案2.00、6.00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
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3)本次股东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作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如委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本人
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及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法定
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7日上午 8:30-11:30,下午 2:00-5: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
知进行。
3、会议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工业园
联 系 人:曹小超
电 话:010-61712828
传 真:010-61712828
邮 编:102211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41e2fe7-8017-4e45-9ef9-77c5c4f795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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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2│北京利尔(002392):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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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05月 11日(
星期一)13:00-15: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
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5月 11日(星期一)13: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赵伟,副董事长兼总裁颜浩,独立董事宋飞,董事兼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何枫,董事兼财务总监郭鑫(如遇特殊情况,参
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05 月 11 日(星期一) 13:00-15:00 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osW3VpRy8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
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05 月 11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
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投资者问题征集及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05 月 11 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xosW3VpRy8 或使用微信扫描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
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 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
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9d712d1-455e-4857-9163-8f4534f5da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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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北京利尔(00239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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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委托理财额度用于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
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2、投资金额: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投资过程中面临市场风险、收益不确定性风险、资金流动性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理财概述
1、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
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
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在未来十二个
月内,投资理财产品金额累计达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3、投资范围
委托理财: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
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况。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以及办理其他全部相关事宜。
二、审批程序
本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投资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2、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
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委托理财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c9dd9350-7b16-433a-9bdc-4ed33035e8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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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北京利尔(002392):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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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002392):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65201eb3-9003-42fb-b504-82e6540594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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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北京利尔(00239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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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00239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4bad7001-d4b3-4432-b808-8c934c0923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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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北京利尔(002392):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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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26]第2-00901 号《审计报告》,2025 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00,973,948.96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35,838,972.57 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 10%法定盈余
公积金 23,583,897.26 元后,加期初未分配利润1,723,876,891.61 元,减本期分红 38,454,264.71 元后,母公司期末累计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为 1,897,677,702.21 元。
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发展阶段、现金流水平、应收账款规模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提出公司 2025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25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190,490,839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5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 41,667,179.37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公司拟以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其他说明:
(1)如本议案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公司预计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41,667,179.37 元;
(2)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9,999,388 元(不含交易费用);
(3)本年度预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 51,666,567.37 元,占本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 12.89%。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1,667,179.37 38,454,264.71 75,000,919.59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00,973,948.96 318,590,063.81 391,626,288.96
东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 3,382,269,351.06
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 1,897,677,702.21
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155,122,363.67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0
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370,396,767.24
平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155,122,363.67
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 否
规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和《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
因素,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根据上述预案,如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5 年度公司预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 41,667,179.37 元,占 2025 年度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10.39%,说明如下:
1、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公司所处的耐火材料行业主要为钢铁、有色、建材、石化等高温工业提供生产用耐火材料,鉴于耐材行业及下游行业的发展现状
,行业企业的应收账款水平普遍偏高,现金流压力普遍较大。耐材企业控制经营风险、开拓新市场、提高市场份额的基础便是保持自
身充足的现金储备并且拥有较强的资金周转能力。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开拓新市场的资金需求,确保公司稳健经营并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
于满足日常经营、项目投资与建设、新客户开发、研发投入等方面的资金需求,为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3、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司审议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4、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持续稳健经营,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理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
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
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9d73c258-3cd6-468b-8d68-57a2159d59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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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北京利尔(00239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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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00239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fba6c3a3-6fe9-425a-bdea-30ac7cd8ac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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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北京利尔(00239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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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00239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72b25cdc-448e-4662-bc82-1d65fec68e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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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北京利尔(00239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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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00239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9befe600-eade-4c77-8682-150d5eedc7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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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北京利尔(002392):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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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真
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
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子公司对2025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固
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8,332.95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
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78%。
本次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项 目 2025 年计提金额 占2025年度经审计归
(万元)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的比例
一、信用减值损失
1、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 24.85 0.06%
2、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 -5,207.06 -12.99%
3、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 -353.69 -0.88%
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小计: -5,535.90 -13.81%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损失 -2,423.52 -6.04%
2、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24.85 0.06%
3、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368.47 -0.92%
4、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29.91 -0.07%
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小计: -2,797.05 -6.97%
合计: -8,332.95 -20.78%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计入的报告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损失以“-”号填列)。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方法和原因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的确定依据、方法和原因说明
1.预期信用损失的范围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
会计处理并确认坏账准备。
2.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
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1)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
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
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2)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
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3)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
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
)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方法,即始终按相当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3.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
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或
计入预计负债(贷款承诺或财务担保合同)。
4.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
(1)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
款项,本公司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①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公司对除单项认定的应收款项,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组合类别 确定依据
组合 1:银行承兑汇票 票据类型
组合 2:商业承兑汇票 票据类型
应收账款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组合类别 确定依据
组合 1:账龄 客户性质
组合 2:关联方客户 客户性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与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对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采用按客户应收款项发生日作为计算账龄的起点。对于存在多笔业务的客户
,账龄的计算根据每笔业务对应发生的日期作为账龄发生日期分别计算账龄最终收回的时间。
③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标准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进行单项认定并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客户发生诉讼、客户已破产、财务发生重大困难等的应收款项单项认定,
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基于账
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和单项计提的判断标准同不含融资成分的认定标准一致。
5.其他金融资产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除上述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应收款、除租赁应收款以外的长期应收款等,按照一般方法,
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
(1)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公司根据款项性质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类别 确定依据
组合 1:应收保证金、押金及备用金 款项性质
组合 2:应收关联方款项 款项性质
组合 3:应收代垫款项 款项性质
组合 4:应收其他款项 款项性质
(2)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参考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的说明。
(3)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标准
参考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的说明。
(二)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依据、方法和原因说明
1. 存货跌价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期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
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2. 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参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合同资产按照信用风险特征分为如下组合:
组合类别 确定依据
组合 1:账龄组合 依据客户性质确定
组合 2:关联方客户组合 依据客户性质确定
3.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
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
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累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8,332.95万元,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20.21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6,820.21万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
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
息更具有合理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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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北京利尔(002392):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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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其职务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
效领取报酬,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公司已在2025年年度报告
中详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第四部分之“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
况”。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制度的规定,公司制订了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
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人民币每人每年 9.6万元,按月发放。
2、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
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1)基础薪酬是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职位价值、个人能力、市场薪酬等因素确定的基本工资薪酬标准,并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础薪酬与绩效
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3)公司可以对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
放的专项激励、奖金或奖励,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拟定。
上述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四)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费用。
3、该方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884be94b-82ee-4157-a8e4-645cac39c1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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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北京利尔(002392):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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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就公司在任的独立董事张国栋先生、梁永和先生、袁林先生、宋飞女士的独
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国栋先生、梁永和先生、袁林先生、宋飞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
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41e9fd40-9f7a-45b1-9629-941097274c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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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北京利尔(002392):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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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
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公允
、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
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
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
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14人,其中合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
。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15.75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
05 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21 家(含 H股),平均资产额 195.44 亿元,收费总额 2.82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46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本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农信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 581.54 万元,均已履行完毕
,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0 次、行政监管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8 次。67 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 2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4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乔冠芳女士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2002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 1996 年至今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
事上市审计工作,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晓露先生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
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刘仁勇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
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2026 年度审计费用共计 12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100 万元,内控审计费
用 25 万元,以上两项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未发生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
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
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500fcf80-18b1-48d2-9389-2521626633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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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北京利尔(002392):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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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002392):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c249bd52-3059-4236-b428-f70943a314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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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北京利尔(002392):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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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北京利
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
评估,具体如下:
一、2025 年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和聘任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
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
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
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14人,其中合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
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15.75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
05 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21 家(含 H股),平均资产额 195.44 亿元,收费总额 2.82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46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本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农信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 581.54 万元,均已履行完毕
,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0 次、行政监管措施 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8 次。67 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 人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2025 年 5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信对公司 2
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营业
收入扣除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大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
映了公司2025年 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经审计,大信认为公司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大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
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0a45599e-4ab7-44e9-9d2b-a6c7cf028a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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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北京利尔(00239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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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00239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6cd3992b-1c09-4d46-822b-58883f5095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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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北京利尔(002392):2025年度独董述职报告(袁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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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袁林作为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公
司经营发展提供合理建议,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
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袁林,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2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硕博士生导师。
自1983年毕业后一直致力于耐火材料的研究及技术开发工作,曾就任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任中国硅酸盐学会耐火
材料分会理事长、洛阳理工大学特聘教授、武汉科技大学兼职教授、辽宁科技大学兼职教授、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的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
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7次,实际出席7次;公司召开3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
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认为,
公司2025年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二)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 仔细审阅相关资料,积极了解公司财务情
况,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对公司的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对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
交易等重要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并积极参与讨论,就相关工作推进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密切关注并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审计计划、季
度报告、专项检查等内容,推动内部审计人员提升专业能力,强化风险管理,深化内控建设。同时,我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高效沟通
,跟进财务报告编制与年度审计进度,确保审计结果公正客观。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除正常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外,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
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实地考察等形式,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
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多次就公司所处行业的竞争格局与发展趋势进行探讨分析,
并在研发课题、校企合作、企业发展等多方面给出合理化建议,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多次到各子公司实地考察调研现场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场工作时间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独立董事每年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日”的规定。
(六)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及时了解
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按时参加董事会,对议案进行事前审查,客
观的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工作,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3、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注重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
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本人高度重视履职能力提升,不断加强对资本市场法律
法规、上市地监管要求、独立董事规范履职等法规制度的学习。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主动了解和及时掌握上市公司的运作体系和监管
机构的合规要求,以便更好地履职尽责。
(七)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公司认真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传递,充分保证
了本人的知情权,为本人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大力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度,公司的关联交易有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
易定价符合市场定价规则,交易事项公允、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所有关联交易事先均
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程序。在董事会上,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有关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发展需求,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的
各项内控制度在营运的各环节均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内部控制体系健全有效,能够保证公司合法经营、经营效率、资产安全及财务报
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
。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
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及担任委员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
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就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时刻关
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议。
2026 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认真、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推进
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9cae36ae-c8ba-4b97-ac8a-b60694b38c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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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北京利尔(002392):2025年度独董述职报告(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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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宋飞作为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公
司经营发展提供合理建议,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
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宋飞,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1982年9月入职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历任一分厂任会计、八分厂任财务科长、审计部部长助理、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助理财务总监兼财务部长、洛阳玻璃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执行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曾兼任洛玻集团加工玻璃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财务部长;2013年8月
至2014年11月在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裁;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在武汉启瑞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
018年1月至今在洛阳市瑞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河南栾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科技大学会计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老师、北京瑞金万通企
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的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7次,实际出席7次;公司召开3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
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认为,
公司2025年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二)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积极
了解公司财务情况,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对公司的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与方案提出建议、进行审核,不断推动完善公司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对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
交易等重要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并积极参与讨论,就相关工作推进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密切关注并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审计计划、季
度报告、专项检查等内容,推动内部审计人员提升专业能力,强化风险管理,深化内控建设。同时,我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高效沟通
,跟进财务报告编制与年度审计进度,确保审计结果公正客观。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除正常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外,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
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实地考察等形式,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
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多次就公司所处行业的竞争格局与发展趋势进行探讨分析,
并在研发课题、校企合作、企业发展等多方面给出合理化建议,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多次到各子公司实地考察调研现场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场工作时间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独立董事每年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日”的规定。
(六)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及时了解
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按时参加董事会,对议案进行事前审查,客
观的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工作,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3、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注重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
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本人高度重视履职能力提升,不断加强对资本市场法律
法规、上市地监管要求、独立董事规范履职等法规制度的学习。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主动了解和及时掌握上市公司的运作体系和监管
机构的合规要求,以便更好地履职尽责。
(七)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公司认真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传递,充分保证
了本人的知情权,为本人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大力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度,公司的关联交易有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
易定价符合市场定价规则,交易事项公允、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所有关联交易事先均
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程序。在董事会上,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有关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发展需求,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的
各项内控制度在营运的各环节均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内部控制体系健全有效,能够保证公司合法经营、经营效率、资产安全及财务报
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
。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
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严格执行了股东会、董事会做出的各项决议,薪酬方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所取得的薪酬是恰当的,有利于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及担任委员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
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就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时刻关
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议。
2026 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认真、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推进
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0be18a4e-b9fa-4eaf-9405-cd9741f0a1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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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北京利尔(002392):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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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
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
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利尔
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人员范围(以下简称“适用人员”):
(一)公司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
(三)中级管理人员(包括子公司总经理以及公司管理层确认的其他管理人员)。
第三条 适用人员的薪酬以公司规模与经营业绩为基础,根据公司、各子公司经营业绩和分管工作完成情况,结合绩效考核指标
进行综合考核确定。
第四条 适用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总体薪酬水平兼顾内外部公平,并与公司规模、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
相协调;
(三)激励约束并重,薪酬水平与公司激励机制挂钩;
(四)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范围、在公司生产经营中
的作用、工作年限、同类企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研究并拟定。
第六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
第七条 公司中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总裁办公会根据中级管理人员的职权范围、在公司生产经营中的作用、工作年限、同类企
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研究并拟定,由董事长决定。
第八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总裁办公会进行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构成与标准
第九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按月发放。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
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
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础薪酬是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职位价值、个人能力、市场薪酬等因素确定的基本工资薪酬标准,并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础薪酬与绩效
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三)公司可以对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
放的专项激励、奖金或奖励,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拟定。
上述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第十一条 公司中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
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础薪酬是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职位价值、个人能力、市场薪酬等因素确定的基本工资薪酬标准,并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以所在子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础薪酬
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绩效薪酬基于其所在子公司功能定位与当年所在子公司经审计的经营业绩核心指标进行针对性指标考核:
(1)以研发、销售功能为主的子公司,重点考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回款率、安全、环保、基建项
目、创新等经营指标;
(2)以生产功能为主的子公司,重点考核产量、质量、制造费用、成本、成品率、人均产量、产能利用率、安全、环保等指标
;
(3)特殊情况(如新建或筹建子公司等)的子公司总经理薪酬由总裁办公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针对性绩效考核方案,由董事长
确定。
(三)公司可以对中级管理人员采取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
、奖金或奖励,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拟定。
上述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四章 绩效薪酬考评
第十二条 每年初,董事会根据上年度经营情况和当年实际情况设定当年的总体经营目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总裁办公会应根
据经营目标与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制订考核细则。
第十三条 在公司当年经审计年度报告披露后,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评定与薪酬核算,
由公司总裁办公会对公司中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评定与薪酬核算。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程序:
考核指标中的各项数据由总裁办公会汇总提供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考核细则核算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十五条 公司中级管理人员考评程序:
公司总裁办公会按绩效考核细则核算公司中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提交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后,报董事长批准。
第五章 薪酬支付
第十六条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决议之日起开始发放。独立董事津贴应按时发放,不得拖欠。
第十七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一般应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
务数据开展。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津贴或薪酬按其实际任期及实际绩效结果计算
并予以发放。
第二十条 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中代扣代缴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有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六章 止付追索
第二十一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
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总裁办公会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
定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止付追索;董事会决定是否扣减或不予发放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度
津贴或薪酬,决定是否追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津贴或薪酬:
(一)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被公司董事会认定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五)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六)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被公司董事会认定违反《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公司其他有关规定
的情形。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后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18435f4a-3b80-40d6-a797-155d77eaee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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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北京利尔(002392):2025年度独董述职报告(张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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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张国栋作为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
公司经营发展提供合理建议,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
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张国栋,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7年出生,工学硕士。1982年9月至2017年10月任辽宁科技大学教授,2017年10
月至2023年5月任辽宁省非金属矿工业协会秘书长,2023年5月至今任辽宁省非金属矿工业协会顾问,2025年10月至今任辽宁东和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的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7次,实际出席7次;公司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本人认真审阅会议
材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认为
,公司2025年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二)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 对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
联交易等重要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并积极参与讨论,就相关工作推进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密切关注并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审计计划、季
度报告、专项检查等内容,推动内部审计人员提升专业能力,强化风险管理,深化内控建设。同时,我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高效沟通
,跟进财务报告编制与年度审计进度,确保审计结果公正客观。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除正常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外,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
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实地考察等形式,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
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多次就公司所处行业的竞争格局与发展趋势进行探讨分析,
并在研发课题、校企合作、企业发展等多方面给出合理化建议,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多次到各子公司实地考察调研现场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场工作时间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独立董事每年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日”的规定。
(六)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及时了解
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按时参加董事会,对议案进行事前审查,客
观的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工作,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3、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注重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
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本人高度重视履职能力提升,不断加强对资本市场法律
法规、上市地监管要求、独立董事规范履职等法规制度的学习。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主动了解和及时掌握上市公司的运作体系和监管
机构的合规要求,以便更好地履职尽责。
(七)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公司认真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传递,充分保证
了本人的知情权,为本人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大力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度,公司的关联交易有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
易定价符合市场定价规则,交易事项公允、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所有关联交易事先均
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程序。在董事会上,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有关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
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
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发展需求,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的
各项内控制度在营运的各环节均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内部控制体系健全有效,能够保证公司合法经营、经营效率、资产安全及财务报
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及担任委员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
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就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时刻关
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议。
2026 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认真、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推进
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e3bd6bd5-9ad1-4794-a1e7-953a98ccae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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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北京利尔(002392):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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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002392):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818ae64e-5a48-4d20-b513-1609c5232c12.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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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北京利尔: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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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751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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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北京利尔: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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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0/12250894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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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北京利尔: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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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16/12247139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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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北京利尔: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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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780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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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北京利尔: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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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060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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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北京利尔: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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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35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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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北京利尔: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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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691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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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北京利尔: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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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41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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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北京利尔: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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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04131.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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