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92 北京利尔 更新日期:2025-10-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0-15 20:17 │北京利尔(00239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
├─────────┼──────────────────────────────────────────────┤
│2025-10-15 20:16 │北京利尔(00239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15 20:14 │北京利尔(002392):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10-15 20:14 │北京利尔(002392):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15 20:14 │北京利尔(002392):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
├─────────┼──────────────────────────────────────────────┤
│2025-10-15 20:14 │北京利尔(002392):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
├─────────┼──────────────────────────────────────────────┤
│2025-10-15 20:14 │北京利尔(00239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
├─────────┼──────────────────────────────────────────────┤
│2025-10-15 20:14 │北京利尔(00239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
├─────────┼──────────────────────────────────────────────┤
│2025-10-15 20:14 │北京利尔(002392):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
│2025-10-15 20:14 │北京利尔(002392):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
└─────────┴──────────────────────────────────────────────┘
─────────┬────────────────────────────────────────────────
2025-10-15 20:17│北京利尔(00239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
北京利尔(00239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6/ae8f4e70-aca6-42d2-a5eb-73aa2edf3562.PDF
─────────┬────────────────────────────────────────────────
2025-10-15 20:16│北京利尔(00239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赵伟先生召集和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10月10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公司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提高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原
由监事会行使的规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基于上述取消监事会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并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章程(草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及公司实际,公司拟将原《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同时对规则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关于修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将原《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更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制度》,同时对规则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关于修订<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5)《关于修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6)《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7)《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8)《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9)《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关于修订<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1)《关于修订<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将原《董事、监事、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更名为《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同时对办法中的部分
条款进行修订。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3)《关于制订<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4)《关于制订<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5)《关于制订<印章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四、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5年 11月 5日下午 15时召开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6/405d7c7d-f6bc-44d4-83aa-fda931c56d28.PDF
─────────┬────────────────────────────────────────────────
2025-10-15 20:14│北京利尔(002392):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5 年 11 月 5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5日下午 15:00。(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1 月 5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
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5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至 2025 年 10 月 3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河南省洛阳市伊川产业集聚区洛阳利尔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9、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0 月 30 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 √
法>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1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议案1.00、2.00、3.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
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
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如委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本人
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及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法定
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 年 10 月 31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2:00-5: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
知进行。
3、会议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工业园
联 系 人:曹小超
电 话:010-61712828
传 真:010-61712828
邮 编:102211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6/b5cde63f-d241-423a-9fac-ed7ebea882d8.PDF
─────────┬────────────────────────────────────────────────
2025-10-15 20:14│北京利尔(002392):2025年三季度报告
─────────┴────────────────────────────────────────────────
北京利尔(002392):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6/7a14d35e-44c8-45f5-a7c8-705d57177556.PDF
─────────┬────────────────────────────────────────────────
2025-10-15 20:14│北京利尔(002392):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完善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
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 集中使用。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本实施细则中所称“董事”特指由股东代表出任的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
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第四条 公司在股东会换届选举和更换选举董事的过程中,应充分反映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意见,积极
推行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实施累积投票制的公司董事任期不应实施交错任期制,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其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不得跨届任
职。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六条 公司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确定董事候选人, 确保选举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七条 公司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提醒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注意,除董事会已公告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之外,持有或
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在距股东会召开 10 日之前提交新的董事候选人提案;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有表
决权的股东可在距股东会召开 10 日之前提交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提案。
第八条 当全部提案所提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时,应当进行差额选举。第三章 累积投票制的投票原则
第九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
第十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时,股东可以集中行使表决权,将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集中投给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
;也可将其拥有的表决权分别投给全部应选董事候选人。
第十一条 每位投票人所投选的候选人数不能超过应选人数。
第十二条 股东对某一个或某几个董事候选人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多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时,该股东投票无效;股东对某一个或
某几个董事候选人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少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时,该股东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第十三条 为确保独立董事当选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以保证独立董事的比例。
具体操作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出的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
事候选人;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出的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四章 董事的当选原则
第十四条 董事候选人以其得票总数由高往低排列,位次在本次应选董事人数之前(含本数)的董事候选人当选,但当选董事的
得票总数应超过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第十五条 两名或两名以上候选人得
票总数相同,且该得票总数在拟当选人中最少,如其全部当选将导致当选人数超过应选人数的,该次股东会应就上述得票总数相同的
董事候选人按规定程序进行再次选举。再次选举应以实际缺额为基数实行累积投票制。
再次选举仍不能决定当选者时,则应在下次股东会另行选举。若由此导致董事会成员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三分之二以上时,则应在
该次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对缺额董事进行选举。
第十六条 若在股东会上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但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时,则缺额
在下次股东会上选举填补。若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人数,且不足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时,
则应对未当选董事候选人进行再次选举。若经再次选举仍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时,则应在
本次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对缺额董事进行选举。
第五章 累积投票制的特别操作程序
第十七条 公司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应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予以特别说明。
第十八条 在股东会选举董事前,应向股东发放或公布由公司制定并经股东会通过的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