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92 北京利尔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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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16:46 │北京利尔(00239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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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 16:01 │北京利尔(002392):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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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 16:00 │北京利尔(002392):关于拟收购包钢利尔20%股权暨与包钢股份签署《合资合作暨股权转让意向协议》 │
│ │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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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7:07 │北京利尔(002392):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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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6:36 │北京利尔(00239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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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 │北京利尔(002392):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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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 │北京利尔(002392):关于收到《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暨获得回购公司股份融资支持的自愿性信息披露│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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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00:00 │北京利尔(00239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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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 00:00 │北京利尔(002392):关于回购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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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 00:00 │北京利尔(002392):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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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16:46│北京利尔(00239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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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00239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4/a5a03ba5-a8a1-4647-af73-1f72f5c68e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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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 16:01│北京利尔(002392):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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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002392):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5/038ba852-a639-4921-8743-f8ee7ccf3f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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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 16:00│北京利尔(002392):关于拟收购包钢利尔20%股权暨与包钢股份签署《合资合作暨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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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 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与包钢股份签署〈合资合作暨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与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本文中简称“包钢股份”或“甲方”)经良好协商,拟加深相关业务合作,进一步优化资
源配置,提升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本文中简称“包钢利尔”)专业化管理水平,结合包钢利尔实际经营情况,包钢股
份拟通过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包钢利尔20%股权。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受让包钢利尔 20%股权。公司与包钢股份就合
作与股权转让事宜签署《合资合作暨股权转让意向协议》,双方约定在相关业务方面加深合作,并同意自协议生效后的当月末之日起
,由公司全面负责包钢利尔经营管理。目前,包钢利尔已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并形成决议,自 2024 年 11 月 30日起,由公司负责
包钢利尔经营管理工作。
《关于与包钢股份签署〈合资合作暨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议案》已经 2024年 11月 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
若上述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则公司将持有包钢利尔 70%股权,包钢利尔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张昭
注册资本: 4540494.2248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0007014649754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制造;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销售;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
含特种设备制造);炼焦;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
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采购代理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业机器人安装、维
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发电技术服务;铁路运输辅助活
动;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仪器仪表修理;衡器制造;软件开发;计量技术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
(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选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
;国内贸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消防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热力生产和供应;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
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检验检测服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 包钢股份控股股东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包钢股份 55.24%股权;实际控制人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
府。
上述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
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上述交易对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交易标的为包钢利尔 20%股权。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91575696424Y
4、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陈荣
6、成立日期:2011-06-28
7、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希望园区
8、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耐火材料及冶金辅料的开发、生产、销售、施工及维护;耐火材料的检化验
;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二)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50%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50%
(三)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审计报告数据 2024年 10月 31 日财务报表
资产总额 33154.16 31710.82
负债总额 19069.86 17021.72
净资产 14084.29 14689.10
营业收入 34270.03 27186.77
营业利润 -125.64 503.25
净利润 89.20 553.88
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4)第230C018773号《审计报告》。
(四)标的股权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股权评估情况
目前标的股权的审计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完成后将启动标的股权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公开挂牌交易程序。
2、标的股权定价原则及依据
标的股权挂牌价格为标的股权的评估价格,如果挂牌期间出现第三方竞价,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标的股权
最终由公司摘牌取得,具体价格届时以双方签署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产权交易合同》为准。
(五)若本次交易完成,则包钢利尔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包钢利尔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
务资助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交易对手方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时间:2024 年 11月 22日
1、标的股权的作价与支付
①标的股权的作价:
甲乙双方同意,鉴于甲方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需要履行审计、评估并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公开
挂牌交易,挂牌价格为甲方持有的标的股权的评估价格,如果挂牌期间出现第三方竞价,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如果最终由乙方摘牌,具体价格届时以双方签署的交易中心出具的《产权交易合同》为准。
②交易对价的支付:
双方同意,在本次交易中,乙方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对价。
2、标的股权的交割
甲乙双方同意,在乙方成功摘牌标的股权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完成股东名册变更;1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办理完毕标的股权转
让的变更登记手续。
3、管理权安排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之日召开标的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按决策层级审议以下议题形成有效决议:将标的公司管理权由甲
方变为乙方,届时标的公司由乙方全面负责经营管理工作,甲方不再参与标的公司管理工作。管理权交接日即为本协议生效的当月末
。
4、协议的生效、变更、补充、终止或解除
本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5、违约责任
①本协议签署后,除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保
证、承诺或责任,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②如某一方违反本协议中任一或多项条款的约定,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双方失去合作的基础与必要,守约方可选择
:由违约方以标的公司届时股权评估值为对价收购守约方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或启动标的公司解散清算程序。如选择收购股权方式
,违约方应在守约方发出书面通知后 80 个工作日内将收购款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给守约方。
五、涉及本次受让股权事宜的其他安排
本次拟受让包钢利尔股权事宜不涉及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受让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六、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包钢利尔由公司与包钢股份合资成立,近年来由包钢股份单方管理,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包钢利尔专业化管理水平,包
钢股份拟以公开挂牌形式转让其持有的包钢利尔 20%股权,公司亦希望通过本次交易,成为包钢利尔控股股东,并依托自身专业化优
势,进一步提升包钢利尔运营效率与经营效益,使其为股东双方创造更大价值。
若本次交易完成,则包钢利尔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将发生变化。未来包钢利尔将通过业务拓展及运营效率改善
实现经营业绩的提升,预计将会对公司业绩带来较大的积极影响。
七、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需通过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方式完成,交易结果尚存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本事项的进展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6/540c1d13-237e-4374-a16e-2afcf1af19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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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7:07│北京利尔(002392):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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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利尔”、“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存续期将于2025年5月27日届满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6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北京利尔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利尔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
划的设立、变更等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员工持股计划部
分要素进行了变更及调整。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
ttp://www.cninfo.com.cn)。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北京利尔 A 股普通股股票。2021 年 5 月 2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23,60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
本的 1.98%)已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非交易过户至“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关
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具体内容详见 2021年 5 月 28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于 2023年 3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在 2023 年 5月 27 日到期的基础上延长一年,至 2024年 5月 27日止。
公司于 2024年 3月 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在 2024年 5月 27 日到期的基础上延长一年,至 2025年 5月 27日止。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 23,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8%。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存续期将于2025年5月27日届满,届满前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于存续期内择机出售相应
的标的股票,由持有人会议决定是否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对应的收益进行分配,如决定分配,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
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交易出售取得现金或有取得
其他可分配的收益时,员工持股计划每个会计年度均可进行分配,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及计划应付款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
份额占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存续期为24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在2023年5月27日到期
的基础上延长一年,至2024年5月27日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
案》,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在2024年5月27日到期的基础上延长一年,至2025年5月27日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2/7e34f5b8-2a44-4431-88c2-4e53a70c48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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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6:36│北京利尔(00239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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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00239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1/4dbc21ef-9e71-47db-91b3-6806cff33e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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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北京利尔(002392):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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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002392):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23b50a10-7fe6-478b-bb56-6f68e3b76f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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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北京利尔(002392):关于收到《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暨获得回购公司股份融资支持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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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收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
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出具的《中国光大银行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将为公司提供不超过1.2亿元的贷款,专项
用于支持公司回购股票。
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在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
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68元/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
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收到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出具的《中国光大银行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光大银行北京分行拟按照市
场化、法治化原则,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向公司提供贷款,专项用于支持公司回购股票。
2、光大银行北京分行承诺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期限壹年,可视情况展期。
《中国光大银行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获得可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
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中国光大银行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d7762493-2730-4e8c-8375-cfd69b4bc4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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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00:00│北京利尔(00239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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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00239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08/b49c1d21-1573-4b19-96c2-8b9527ff0a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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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 00:00│北京利尔(002392):关于回购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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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详见 2024 年 9 月 28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披露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
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4 年9月 27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现将上述股东情况
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
1 赵继增 287,183,872 24.12
2 牛俊高 41,831,918 3.51
3 张广智 29,745,776 2.50
4 李苗春 26,659,686 2.24
5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 23,600,000 1.98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6 赵世杰 17,619,024 1.48
7 郝不景 15,626,136 1.31
8 程国安 12,340,000 1.04
9 汪正峰 11,588,396 0.97
10 张建超 9,142,776 0.77
注:以上股东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无限售
条件股份总额
的比例
1 张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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