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93 力生制药 更新日期:2026-07-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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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43 │力生制药(002393):力生制药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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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5:47 │力生制药(002393):关于药品硝苯地平控释片通过上市许可申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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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6:00 │力生制药(00239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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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5:57 │力生制药(002393):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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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7:19 │力生制药(002393):力生制药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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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7:19 │力生制药(00239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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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5:48 │力生制药(002393):关于药品格列吡嗪控释片通过上市许可申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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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41 │力生制药(00239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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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41 │力生制药(002393):关于调整2022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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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41 │力生制药(00239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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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43│力生制药(002393):力生制药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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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2026年6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为区间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盈利:7300-8300万元 盈利:34292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75.80%-78.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盈利:6100-7100万元 盈利:10423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31.9%-41.5%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23-0.28元/股 盈利:1.11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受上年度天士力集团分红影响,加之集采及产品降价因素,致使公司销售收入及利润下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降
幅较大。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76056586-c740-4792-8bd7-f3a6819bd2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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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5:47│力生制药(002393):关于药品硝苯地平控释片通过上市许可申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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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近日,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关于硝苯地平控释片(以下简称“该
药品”)30mg规格的《药品注册证书》(批件号:2026S02466),该药品通过上市许可申请。
二、该药品的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硝苯地平控释片 剂型:片剂
规格:30m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药品生产企业: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原药品批准文号:无
申请内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上市许可
受理号:CYHS2500572
审批结论:通过上市许可申请。
三、该药品的相关信息
硝苯地平控释片适应症:
1.高血压
2.冠心病
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劳累性心绞痛)。
四、对本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该药品通过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上市许可,有利于提升该药品市场竞争力。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硝苯地平控释片按化学药品4
类批准生产,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由于医药产品的行业特点,各类产品/药品的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
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66a35573-be5e-4aa0-aaf1-895ab777ac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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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6:00│力生制药(00239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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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生制药(00239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976b0a99-7e27-402f-bc89-3de0509b30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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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5:57│力生制药(002393):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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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6年4月15日召开2025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情
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74亿元及后续产生的利息、收益总额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期
限不超过股东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滚动使用。针对上述事项,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
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及《渤海证券关于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受托人名称 产品 金额(万元) 起始日 到期日 年化收 产品收益
益率 (万元)
兴业银行 结构性存款 8,500 2025年 12月 24日 2026年 6月 25日 1.60% 67.8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赎回,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以募集资金共计13,000万元人民币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购买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
如下:
产品名称: 结构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
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
风险等级: R1-(低风险) R1-(低风险)
单产品期限: 约 172天(上下浮动不超过 10天) 约 172天(上下浮动不超过 10天)
认购金额(万元): 12,000 1000
产品购买日: 2026年 6月 25 日 2026年 6月 25日
预计年化收益率: 1.00%-1.60%(具体以实际到期收益 1.00%-1.60%(具体以实际到期收益
率为准) 率为准)
公司与兴业银行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提示及控制措施
(一)主要风险揭示
1.认购风险:如出现市场剧烈波动、相关法规政策变化等可能影响结构性存款正常运作的情况,银行有权停止发售相关产品,公
司将无法在约定认购期内购买相关产品。
2.政策风险:结构性存款是根据当前的政策、法律法规设计的。如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结构性存款的认
购、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
3.市场风险:结构性存款挂钩特定标的,涉及汇率、利率风险等多种市场风险,可能导致公司仅获得预期收益率下限收益。
4.流动性风险:除非产品说明书有特殊约定,结构性存款在到期日前不可赎回。公司须持有产品至到期,可能面临存续期间不能
提前赎回的流动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
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将定期对公司所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情况;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
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
定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含本次公告所涉及的现金管理情况)
单位:万元
序 受托人名称 产品 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关联 是否到
号 关系 期赎回
1 兴业银行 结构性存款 3,500 2025年 5月 29日 2025年 12月 4日 否 是
2 兴业银行 结构性存款 5,000 2025年 6月 11日 2025年 12月 15日 否 是
3 兴业银行 结构性存款 7,000 2025年 9月 10日 2026年 3月 11日 否 是
4 兴业银行 结构性存款 8,500 2025年 12月 24日 2026年 6月 25日 否 是
5 兴业银行 结构性存款 7,000 2026年 4月 16日 2026年 7月 17日 否 否
6 兴业银行 结构性存款 12,000 2026年 6月 25日 2026年 12月 15日 否 否
7 兴业银行 结构性存款 1,000 2026年 6月 25日 2026年 12月 15日 否 否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产品总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审议通过的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范围和使用期限。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10843320-9d50-4818-9804-422a608d49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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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7:19│力生制药(002393):力生制药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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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6月24日(星期三)下午3:00开始
(2)网络投票:2026年6月24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北一道16号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张平董事长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分类 人数 代表股数(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总体出席情况 135 169,352,569 54.9375
其中: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4 162,933,474 52.8551
网络投票情况 131 6,419,095 2.0823
1.1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134 11,918,748 3.8664
其中: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3 5,499,653 1.7841
网络投票情况 131 6,419,095 2.0823
备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308,964,215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为699,980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
,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本数为308,264,235股。
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管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提案,表决结果如下:
序号 提案名称 分类 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表决意见 表决结
同意 反对 弃权 果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提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出席会议所有 169,171,09 99.8928 123,53 0.0729 57,940 0.0342 通过
1 激 有 3 % 6 % %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表决权股东
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其中:中小股 11,737,272 98.4774 123,53 1.0365 57,940 0.4861
的 东 % 6 % %
提案》 表决情况
提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 出席会议所有 169,144,38 99.8771 122,49 0.0723 85,688 0.0506 通过
2 程> 有 5 % 6 % %
的提案》 表决权股东
其中:中小股 11,710,564 98.2533 122,49 1.0278 85,688 0.7189
东 % 6 % %
表决情况
提案 《关于制定<天津力 出席会议所有 169,097,94 99.8496 125,54 0.0741 129,08 0.0762 通过
3 生 有 5 % 4 % 0 %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 表决权股东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其中:中小股 11,664,124 97.8637 125,54 1.0533 129,08 1.0830
酬 东 % 4 % 0 %
管理办法>的提案》 表决情况
上述提案1、2属于特别决议提案,已经获得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三、律
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璎、吴宇凡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人数符合法定条件,本次股东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8bc9ed5d-2526-44a0-ad04-3770eb4f55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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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7:19│力生制药(00239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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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
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就公司召开 2
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的
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本次股东会相关的文件、资料,并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和有效表决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在本所律师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核查的过程中,本所假设:提供予本所之
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所述的
全部事实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提供予本所之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
权;所有提交给本所的复印件是同原件一致的,并且这些文件的原件均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事先书面同意,公司及其他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或个人不得为任何
其他目的而依赖、使用或引用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资料一起向社会公众披露,并
依法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所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
决程序和有效表决等事项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如下意见:
Email: sfjh@join-highlaw.com Website:www.join-highlaw.com Tel:022-27305678 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 103 号峰汇广场 A
座 4层
关于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正 文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2026 年 6 月 9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对公司 2026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方式、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登记方法、投票方式等事项予以通知、公告。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下午 3:00 在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北一道 16 号天津力生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如期举行。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与公司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的内容一致。
(三)本 次 股 东 会 采 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
进行网络投票。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与公司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的内容一致。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
格
(一)根据公司本次股东会通知公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二)根据股东及其授权代表提供的授权委托文件,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62,933,474 股,占公司总股份
数的 52.855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统计,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共 131 名,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6,419,095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2.0823%。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34 名,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11,918,748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3.866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5,499,653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1 人,代表股份6,419,0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23%。Email:
sfjh@join-highlaw.com Website:www.join-highlaw.com Tel:022-27305678 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 103 号峰汇广场 A座 4层
关于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三)公司部分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
提案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提案》提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
提案 3:《关于制定<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提案》
五、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公司按《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对现场投票进行了计票和监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未对现场投
票结果提出异议。网络投票结果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及互联网投票平台在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
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根据有关规则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提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69,171,0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28%;反对 123,5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29%;弃权 57,9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737,27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774%;反对 123,536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365%;弃权 57,9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6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9,144,3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
71%;反对122,4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3%;弃权85,6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6%。其中,中
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710,5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533%;反对122,4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0278%;弃权85,6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189%。(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提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69,097,9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6%;
反对 125,5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41%;弃权 129,0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62%。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664,124 股,占出席会议的Email: sfjh@join-highlaw.com Website:www.join-highlaw.com Tel:022
-27305678 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 103 号峰汇广场 A座 4层
关于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637%;反对 125,544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533%;弃权 129,0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30%。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与公司公告的《会议资料》中列明事项相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表决的情形。本次股东会提案 1和提案 2属于特别决议提案,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经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
效、人数符合法定条件,且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人数符合法定条件,本次股东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壹式叁份,经本所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cb73eb4c-9c87-4913-941e-5caddc58c2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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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5:48│力生制药(002393):关于药品格列吡嗪控释片通过上市许可申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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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近日,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关于格列吡嗪控释片5mg规格的《药
品注册证书》(批件编号:2026S01900),上述药品通过药品上市许可申请。
二、该药品的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 格列吡嗪控释片
剂 型 片剂(控释片)
规 格 5mg
注册分类 化学药品
药品生产企业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原药品批准文号 无
申请内容 上市许可申请
受理号 CYHS2500833
审批结论 通过上市许可申请
三、该药品的相关信息
格列吡嗪控释片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作为饮食和运动治疗的辅助措施,以改善 2型糖尿病成人患者的血糖控制。
四、对本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该药品通过上市许可申请,将进一步丰富公司内分泌系统药物产品线,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格列吡嗪控释
片按化学药品4类批准生产,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由于医药产品的行业特点,各类产品/药品的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变化
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c195cb19-e6ea-450d-91f4-4d3eca3ac1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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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41│力生制药(00239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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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由于 2022 年及 2024 年股权激励计
划 18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职务变动,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71,146 股限制性股票进
行回购注销。有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规定回购 671,146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上述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
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次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
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资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
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北一道 16 号
2、申报时间:2026 年 6 月 10 日起 45 天内(9:00-12:00,13:0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4、联系电话:022-27641760
5、邮箱:lisheng@lishengpharma.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e2148a9e-b545-49bc-9a7b-a31715ae8d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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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41│力生制药(002393):关于调整2022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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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2022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及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2022年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部分)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2022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8.76元/股调整为6.55元/股,预
留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由8.14元/股调整为6.03元/股;2024年授予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部分)的回购价格由10.24元/股调整为7.78元
/股。2022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可回购数量由600,712股调整为720,854股;预留部分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可回
购数量由228,872股调整为274,646股;2024年限制性股票尚未解除限售的可回购数量(含预留部分)由6,450,000股调整为7,740,000
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调整的原因
公司于2026年2月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和2026年4月15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
度利润分配的提案》及《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提案》。鉴于公司上述权益分派及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已实施
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相关规定,需对2022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部分)的回购价格及尚未解除限售的可回购数量
进行相应调整。
二、调整方法
(一)回购价格的调整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五章 三、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P为本次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本次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后的P仍需大于1;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
因此,调整后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8.76-0.30-0.60)÷(1+0.2)=6.55元 /股;
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8.14-0.30-0.60)÷(1+0.2)=6.03元/股;调整后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含预留部分)的回购价格=(10.24-0.30-0.60)÷(1+0.2)=7.78元/股。(二)股权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可回购数
量的调整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五章 二、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
: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
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因此,调整后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解除限售的可回购数量=600,712*(1+0.2)=720,854股;
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尚未解除限售的可回购数量=228,872*(1+0.2)=274,646股;调整后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部分)尚未解除限售的可回购数量=6,450,000*(1+0.2)=7,740,000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2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部分)回购价格及尚未解除限售的可回购数量的调整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股份回购价格及数量调整、回购注销的依据、数量、价格、资金来源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五、法律意见
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1、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尚需就回购注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回购注销履行相应
的信息披露义务。因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
的减资程序;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数量以及原因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49ffed22-cb96-47c0-989c-dc23656c38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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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41│力生制药(00239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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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生制药(00239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0f6bd0ca-bd0e-4064-8b1c-5c48cf510a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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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41│力生制药(002393):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对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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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天津力生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的委员三名
,实际参加的委员三名。全体委员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就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发表审查意见如下: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含预留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部分)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
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对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671,146股进行回购注销,
其中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6.55元/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6.03元/股;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含预留部分)的回购价格为7.78元/股。
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
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事项。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魏东芝 段 爽 张 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7078ecfd-9ecb-4947-af44-0b4f2d2ca7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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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41│力生制药(002393):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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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6月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
通知,会议于2026年6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2年及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定于2026年6月24日下午3: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a40a1389-467d-4fd1-aaa3-5a06787d15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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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40│力生制药(002393):调整2022年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暨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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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生制药(002393):调整2022年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暨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fd5fa7a2-5119-4240-b24b-e47af3fd6a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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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40│力生制药(002393):调整2022年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暨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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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生制药(002393):调整2022年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暨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941e3f47-c8e6-4c28-b13f-4cd44a4261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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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39│力生制药(002393):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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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有关事宜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集、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4日(星期三)下午3: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上午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7日(星期三)
6、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北一道16号
7、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
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8、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止2026年6月17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
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9、参加会议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表决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议案 √
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
提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 √
3.00 《关于制定<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
办法>的提案》
上述提案1、2属于特别决议提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述提案已经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2026年6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
证券时报》。上述提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本次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6年6月18日、2026年6月22日至6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
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北一道16号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300385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北一道16号
邮政编码:300385
联系人:刘子珑
联系电话:(022)27641760
联系传真:(022)2764176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七、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e987e4b3-c440-4df7-b675-fc5ac4ffc2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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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39│力生制药(002393):力生制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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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保障公司与股东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天津力生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规模、行业特点与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公司应当科学分
配工资总额,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
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
董事、职工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第四条 薪酬管理原则
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薪酬水平既要与经营责任、经营风险相适应,更要与经营业绩密切挂钩。
坚持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兼顾,建立健全年薪制,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坚持薪酬增长与公司发展相协调,促进形成公司合理
的工资收入分配关系。坚持依法合规与公开透明,严格履行决策程序,规范信息披露。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
1.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履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2.拟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薪酬方案,明确确定依据与构成;
3.监督薪酬制度执行,开展绩效评价,提出薪酬调整、专项奖惩、止付追索建议;
4.向董事会报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绩效评价结果与薪酬情况;
5.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薪酬管理事项。
第六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
、评价董事个人薪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报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披露。
第七条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
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第八条 公司组织人事、财务、审计以及相关部门需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薪酬核算、绩效考核、审计监督等工作。
第三章 薪酬构成与调整
第九条 公司对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
职责(如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60%。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公司每年根据市场调研数据、公司盈利状况对薪酬标准进行审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政策调整。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公司盈利状况;
(三)组织结构调整;
(四)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四章 薪酬的支付
第十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决议之日起每年视情况决定具体发放次数。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
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根据考核结果按考核周期发放。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第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保费用等事项后,剩余
部分发放给个人。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考核结果计算
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六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在年度报告披露和考核评价后支付,具体以当年实
际情况为准。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五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对财务报告追溯重述的,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
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
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
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办法如与国家日
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订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a32384f5-3053-4e17-8108-cf8c3df4ec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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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39│力生制药(002393):公司章程(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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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生制药(002393):公司章程(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395ec8d6-6cdc-4a6e-81da-d907562a9a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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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20:11│力生制药(002393):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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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郭晓燕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24,3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02%;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
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0.0403%)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郭晓燕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2,042股,拟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0072%。
公司于近日收到高级管理人员郭晓燕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申请表》,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姓名 担任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占公司剔除回购 其中持有无限售
比例(%) 专用账户股份数 股份数量(股)
量后总股本比例
(%)
郭晓燕 副总经理 124,320 0.0402 0.0403 22,04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
1、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使用需求;
2、拟减持股份来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郭晓燕女士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2,042股,拟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
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0072%;
4、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5、拟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拟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晓燕女士严格遵
守了上述规定,未发生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郭晓燕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郭晓燕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继续关注
本次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督促郭晓燕女士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郭晓燕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申请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3aedb507-09a7-4d42-869a-8434b8fb6d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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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5:52│力生制药(002393):关于药品醋酸地塞米松片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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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近日,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关于醋酸地塞米松片(以下简称“该
药品”)0.75mg规格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批件号:2026B02486),该药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二、该药品的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醋酸地塞米松片 剂型:片剂
规格:0.75m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药品生产企业: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2020122
申请内容: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受理号:CYHB2550213
审批结论: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三、该药品的相关信息
醋酸地塞米松片适应症: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如结缔组织病,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炎等过敏性疾病,溃疡性结肠炎,急性白血病
,恶性淋巴瘤等。此外,本药还用于某些肾上腺皮质疾病的诊断-地塞米松抑制试验。
四、对本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该药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利于提升该药品市场竞争力。由于医药产品的行业特点,各类产品/药品的具
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fac48fc-89ec-42fd-a983-93e6060c64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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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52│力生制药(002393):关于举办2025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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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定于2026年05月08日(周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
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张平先生、独立董事张梅女士、财务总监王家颖先生、董事会秘书马霏霏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
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05月07日(周四)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敬请广
大投资者通过全景网系统提交您所关注的问题,便于公司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提升此次业绩说明会的
针对性。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陆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973566d-7ad6-4993-9234-37503567f8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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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6│力生制药(002393):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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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生制药(00239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038c04a-3515-4b60-9b1c-a25adfe704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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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力生制药(002393):力生制药关于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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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699,980股,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该部分股票不参与本次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257,586,843股扣除已回购库存股 699,980股后的256,886,86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6.00元人民币(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转增后总股本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股份登记结
果为准,不送红股。
2.因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不参与 2025年度权益分派及资本公积金转增,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 *分
配比例,即 256,886,863 股 *6.00 元÷10 股=154,132,117.80 元人民币;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 10 股现金红
利应以5.983695 元计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股,即154,132,117.80元÷257,586,843股*1
0股=5.983695元,计算结果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本次实际转增总股数=实际参与转增的总股本*2÷10股,即 256,886,86
3股*2÷10股=51,377,372股,转增后总股本为 308,964,215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股份登记结果为准)。按总股本(含回
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转增股数=转增股份总额/总股本×10股=51,377,372股÷257,586,843股×10股=1.994565股。在保证本次权益
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度权益分派及资本公积金转增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5.983695元÷10股)
÷(1+1.994565÷10股)。
本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及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已获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
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提案》,该方案为:
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00元人民币(
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除上述现金分红及转增外,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送红股。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
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2.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转增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转增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57,586,843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699,980股,即以256,886,863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6.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5.4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次权益分派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54,132,117.80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送红股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2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6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7日;除权除息日:2026年4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4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
其资金账户。
2.本次所转增股份于2026年4月2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
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84 天津金浩医药有限公司
2 08*****408 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3 08*****153 培宏有限公司
4.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持有的股权激励限售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发放。根据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
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红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锁时向激励对象支付;若该部分股份不能解锁,则公司
不再发放此部分现金红利,由公司收回。根据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
与其他股东同步分配,在涉及回购注销或其他调整事项时按该计划相关章节规定进行调整。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4月17日至登记日:2026年4月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年4月28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资本公积转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增股本(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288,976 2.83 1,457,795 8,746,771 2.83
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 7,279,584 2.83 1,455,917 8,735,501 2.83
高管锁定股 9,392 0.00 1,878 11,27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50,297,867 97.17 49,919,577 300,217,444 97.17
其中:库存股 699,980 0.27 0 699,980 0.23
三、总股本 257,586,843 100.00 51,377,372 308,964,215 100.00
八、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鉴于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不参与 2025年度权益分派及资本公积金转增,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
分配比例,即 256,886,863 股*6.00 元÷10 股=154,132,117.80 元人民币;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 10 股现金红
利应以5.983695 元计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股,即154,132,117.80 元÷257,586,843 股
*10 股=5.983695 元,计算结果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本次实际转增总股数=实际参与转增的总股本*2÷10股,即 256,88
6,863股*2÷10股=51,377,372股,转增后总股本为 308,964,215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股份登记结果为准)。按总股本(
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转增股数=转增股份总额/总股本×10股=51,377,372股÷257,586,843股×10股=1.994565股。在保证本次
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度权益分派及资本公积金转增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5.983695元÷10股
)÷(1+1.994565÷10股)。
2.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308,964,215股摊薄计算,2025年每股净收益为 1.35元。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北一道16号
咨询联系人:刘子珑
咨询电话:022-27641760
传真电话:022-27364239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e22d6e4c-d696-49d8-9f93-335c23141a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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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5:47│力生制药(002393):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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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6年4月15日召开2025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情
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74亿元及后续产生的利息、收益总额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期
限不超过股东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滚动使用。针对上述事项,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
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及《渤海证券关于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以募集资金共计7,000万元人民币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购买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
如下:
产品名称: 结构性存款
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
风险等级: R1-(低风险)
单产品期限: 约 91天(上下浮动不超过 10天)
认购金额(万元): 7,000
产品购买日: 2026年 4月 16日
预计年化收益率: 1.00%-1.60%(具体以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公司与兴业银行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提示及控制措施
(一)主要风险揭示
1.认购风险:如出现市场剧烈波动、相关法规政策变化等可能影响结构性存款正常运作的情况,银行有权停止发售相关产品,公
司将无法在约定认购期内购买相关产品。
2.政策风险:结构性存款是根据当前的政策、法律法规设计的。如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结构性存款的认
购、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
3.市场风险:结构性存款挂钩特定标的,涉及汇率、利率风险等多种市场风险,可能导致公司仅获得预期收益率下限收益。
4.流动性风险:除非产品说明书有特殊约定,结构性存款在到期日前不可赎回。公司须持有产品至到期,可能面临存续期间不能
提前赎回的流动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
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将定期对公司所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情况;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
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
定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含本次公告所涉及的现金管理情况)
单位:万元
序 受托人名称 产品 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关联关
号 系
1 兴业银行 结构性存款 3,500 2025年 5月 29日 2025年 12月 4日 否
2 兴业银行 结构性存款 5,000 2025年 6月 11日 2025年 12月 15日 否
3 兴业银行 结构性存款 7,000 2025年 9月 10日 2026年 3月 11日 否
4 兴业银行 结构性存款 8,500 2025年 12月 24日 2026年 6月 25日 否
5 兴业银行 结构性存款 7,000 2026年 4月 16日 2026年 7月 17日 否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产品总金额为人民币15,5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审议通过的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范围和使用期限。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a22b861a-651f-4a87-bbfb-a781f2a5ef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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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7:44│力生制药(002393):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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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生制药(002393):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df5f7859-15af-4d1c-b3b8-abf7ccfd3f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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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7:44│力生制药(002393):力生制药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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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生制药(002393):力生制药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8aa11d0e-b866-4837-bbed-ee22e745a9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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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7:39│力生制药(002393):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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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生制药(002393):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8f97b040-6436-4294-a2a2-83361640ab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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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00:31│力生制药(002393):力生制药2025年度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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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生制药(002393):力生制药2025年度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3abbdaa2-7a95-44cf-8a5c-7f581e840c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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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20:07│力生制药(00239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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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生制药(00239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80a46c86-8d94-4daf-b07b-19874c75d9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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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20:07│力生制药(00239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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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生制药(00239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ef53421c-2104-47d6-8605-c1dac8735d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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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20:07│力生制药(002393):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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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
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
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公司董事薪酬情况
2025年度,公司按照年度津贴标准8万元(税前)向独立董事实际发放津贴;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共2人(不含兼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其薪酬根据所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与绩效考核结果确定,2025年度实际发放薪酬总额为154.42万元(税前),包
含2025年度基本薪酬及2024年度绩效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公司未向其发放任何薪酬和津贴。具体
薪酬发放情况请详见公司于 2026年3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四、3、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相关内容。
二、2026年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拟定
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公司任职的全体董事(含职工董事)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2025年度津贴标准为8万元整(税前)/人,按月平均发放。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
事)
在公司任职的不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其中绩效年薪占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不再另行领
取其他津贴。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其考核按照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规定执行,以高级管理人员身份领取薪酬,不再领取董事薪
酬。
3、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
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
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3、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
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如涉及相关补偿情况,公司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4、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以及与履行董事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因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81e44b5b-7308-4843-b0d5-0728505095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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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20:07│力生制药(002393):力生制药关于收购江西青春康源制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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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收购方”)于 2023 年 12 月与江西青春康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康源集团”)、江西青春康源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源中药”,与康源集团并称“出售方”)、刘木生(实际控制人)、
江西青春康源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源制药”、“标的公司”或“目标公司”)签署了《关于江西青春康源制药有限公司之股
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股权收购协议”)。
一、 基本情况
本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现金方式收购青春康源 65%股权。公司向标的公司原股东康源集团收购康源制药 40%股权,向标的公司原
股东康源中药收购康源制药 25%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 65%的股权。以《评估报告》所载目标公司经评估截
至基准日的评估值为依据确定的交易价格为 13,699.1855 万元。
二、 业绩承诺内容
(一) 承诺业绩条件
根据《关于江西青春康源制药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10.1 款,在本次收购中,保证方(目标公司及其不时持有或控制的子
公司与出售方、实际控制人一起合称为“保证方”)承诺,业绩承诺期间,目标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目
标公司合并净利润应不低于 1,133.22 万元;业绩承诺期间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目标公司合并净利润的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 1
0%(根据上述方式计算的业绩承诺期间最低净利润到 2026 年合并净利润金额为 1,473.186 万元称为“承诺净利润”)。
保证方进一步承诺,无论如何,目标公司业绩承诺期间任一财年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目标公司合并净利润较上一
财年不得下降,如目标公司业绩承诺期间任一财年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目标公司合并净利润较上一财年有下降,则收
购方有权在业绩承诺期间随时提前启动业绩承诺补偿机制,要求全部或任意保证方以现金或股权款进行补偿。
(二) 补偿方式
根据《关于江西青春康源制药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10.2 款,当承诺方未能完成承诺业绩,本公司有权要求全部或任意保
证方按照下述方式予以现金补偿:
应补偿金额=目标股权价格×(承诺净利润-业绩承诺期间经审计净利润)÷承诺净利润。
如保证方未能按照上述约定支付现金补偿款或现金补偿款仍不足补偿的,则收购方有权以 1 元的名义价格按如下计算方式取得
出售方届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
股权数量=(应补偿金额-收购方已收到实际补偿金额(包括冲抵金额))÷收购方发出书面通知时目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
元注册资本对应净资产价格。
若出售方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不足以支付上述补偿的,收购方有权要求出售方和实际控制人以其届时持有的其他资产或各方届时
另行商定的方式对不足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 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康源制药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如下:
江西青春康源制药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业绩承诺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承诺业绩(万元) 实际业绩(万元) 完成率(%)
2023 年
2024 年 1,153.60
1,256.17 1,440.22 114.65
说明:康源制药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2acc3ba6-1bfe-426e-8699-922dccd44b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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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20:07│力生制药(00239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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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 2月 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号院 7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华所合伙人150人,注册会计师88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人。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10,734.12万元(含合并数,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189,880.7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0,472.37万元。
审计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12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审计收费12,475.47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1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5年12月22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
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任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12月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
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及审计需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
(二)2025年12月3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前沟通,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时间计划等事项进
行了沟通。
(三)2026年3月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目标、审计方法、步骤、审计工作进度等进行了沟通。
(四)2026年3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
关规定,充分发挥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
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
素质,能按时完成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6cc54241-6ff0-4eb3-a5ef-02d7cc0597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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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20:07│力生制药(002393):力生制药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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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生制药(002393):力生制药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31d83375-f547-4d06-a3d3-339cfbe9a0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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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20:07│力生制药(00239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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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生制药(00239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f41033d7-bdcb-4c1d-aa11-795527d916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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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20:07│力生制药(002393):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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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5年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共6人(含兼任公司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根据所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与绩效考核结
果确定。2025年度实际发放薪酬总额为351.13万元(税前),包含2025年度基本薪酬及2024年度绩效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具体
薪酬发放情况请详见公司于 2026年3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四、3、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相关内容。
二、2026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拟定
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含兼任公司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原则上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组成,其中绩效年薪占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不
再另行领取其他津贴。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
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如涉及相关
补偿情况,公司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
4、高级管理人员参加或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以及与履行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22a4dc15-ed23-4309-9514-1783240d08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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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20:07│力生制药(002393):力生制药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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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天
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
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
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
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全资子
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
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全面预算、资金管理、投资管理、采购管理、合
同管理、法律事务、资产管理、销售管理、生产管理、研究与开发、担保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行政事务、信息披露和信
息系统等。其中,公司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投资管理、资金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合同管理、资产管理、研究与开
发、财务报告、关联交易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
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认定标准如下: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1.定量 利润总 错报≥利润总额的10% 利润总额的5%≤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的
标准 额潜在 <利润总额的10% 5%
错报
资产总 错报≥资产总额的5% 资产总额的0.5%≤错 错报<资产总额的
额潜在 报<资产总额的5% 0.5%
错报
2.定性 ①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①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①公司决策程序效率
标准 舞弊并给公司造成损 员舞弊,但未给公司 不高;
失; 造成损失; ②公司人员违反内部
②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 ②未依照公认会计准 规章,但未形成损
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 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 失;
错报更正; 策; ③公司一般岗位业务
③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 ③未建立反舞弊程序 人员流失严重;
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 和控制措施; ④媒体出现负面新
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 ④对于非常规或特殊 闻,但影响不大,未
错报; 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 造成股价异动;
④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 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 ⑤公司一般业务制度
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 或没有实施; 或系统存在缺陷;
部控制监督无效; ⑤对于期末财务报告 ⑥公司一般缺陷未得
⑤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 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 到整改;
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 ⑦公司存在除上述之
或否定意见; 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 外的其他缺陷。
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内 表达到真实、准确的
部控制无法表示意见的 目标。
鉴证报告。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认定标准如下: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1.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 损失≥利润总额的10% 利润总额的5%≤损 损失<利润总
损失金额 失<利润总额的 额的5%
10%
2.定性标准 ①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 ①公司民主决策程 ①公司决策程
序; 序存在但不够完 序效率不高;
②公司决策程序不当导 善; ②公司人员违
致重大失误; ②公司决策程序不 反内部规章,
③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 当导致出现一般失 但未形成损
规并受到重大处罚; 误; 失;
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③公司重要业务制 ③公司一般岗
人员及主要技术人员发 度或系统存在缺 位业务人员流
生非正常重大变化; 陷; 失严重;
⑤媒体频现恶性负面新 ④公司违反国家法 ④媒体出现负
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 律法规并受到较大 面新闻,但影
响一直未能消除,或者 处罚; 响不大,未造
负面新闻虽然只波及局 ⑤公司关键岗位业 成股价异动;
部区域但已对股票价格 务人员流失严重; ⑤公司一般业
造成异动; ⑥媒体出现负面新 务制度或系统
⑥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 闻,波及局部区 存在缺陷;
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 域,影响较大但未 ⑥公司一般缺
效; 造成股价异动; 陷未得到整
⑦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 ⑦公司遭受证券交 改;
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易所通报批评; ⑦公司存在除
⑧公司遭受证监会行政 ⑧公司内部控制重 上述之外的其
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 要或一般缺陷未得 他缺陷。
谴责。 到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2025年度,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7922d15e-8aa2-4aff-8a17-d5897524ac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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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20:07│力生制药(002393):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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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生制药(002393):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24a5282a-98dd-4bad-a3ab-79dec6893c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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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20:07│力生制药(002393):力生制药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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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生制药(002393):力生制药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5696da74-a60a-4c94-be4c-6dce65d077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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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20:06│力生制药(002393):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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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03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
通知,会议于2026年03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董事长张平先生主持了会议,部
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均同意该项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力生制药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95,633,147.48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25年度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563,314.75元,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267,378,547.78元,2025年已实施2024年度的
分配方案和2025年前三季度分配方案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66,758,815.55元,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1,186,689,564.96元。
公司拟以本次董事会日2026年3月24日总股本257,586,843股扣除库存股699,980股后的256,886,86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股利6.00元(含税),实际分配利润154,132,117.80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16,283,339.38元的37
.03%,余额滚存至下一年度。
公司拟以本次董事会日2026年3月24日总股本257,586,843股扣除库存股699,980股后的256,886,863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转增股本51,377,373股,转增后总股本为308,964,216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股份登记结果为准)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股本总数发生变动,以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所确定的分红派息、转增股本股
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分配比例不变,按重新调整后的股本总数进行分配。
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及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及委员均同意该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均同意该项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年报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出具了《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均同意该项议案。
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发表了意见。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及委员均同意该
项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天津 力 生 制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 。 具 体 公 告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滕飞先生、段爽女士和卢小曼女士对以上关联交易进行了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公
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及委员均同意
该项议案。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
本 议 案 尚 需 提 交 公 司 2025 年 度 股 东 会 审 议 , 具 体 公 告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中
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本议案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均同意该项议案。1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本 议 案 尚 需 提 交 公 司 2025 年 度 股 东 会 审 议 , 具 体 公 告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中
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及委员均同意该
项议案。
1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关联董事滕飞先生和段爽女士对以上关联交易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 议 案 尚 需 提 交 公 司 2025 年 度 股 东 会 审 议 。 具 体 公 告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中
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及委员均同意该
项议案。
1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
本议案经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均同意该项议案。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
13、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该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14、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福军先生对以上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本
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均同意该议案。
15、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
16、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具体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01cbb19c-b977-40a6-b57a-0decb8edcc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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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20:06│力生制药(00239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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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生制药(00239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37cba16d-4991-41ae-8255-e4b1dad4e0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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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20:06│力生制药(002393):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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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生制药(002393):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150967ad-243e-48aa-b857-fcd89cae3d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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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20:05│力生制药(002393):关于收购江西青春康源制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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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核报告 1-2
二、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江西青 1-2
春康源制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
明
关 于 收 购 江 西 青 春 康 源 制 药 限 公 司 业 绩
承 诺 实 现 情 况 说 明 的审 核 报 告
大华核字【2026】0011002915 号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生制药公司)编制的《关于收购江西青春康源制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
实现情况的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监管指引规定,编制《关于收购江西青春康源制药有限
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力生制药公司管理层的
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力生制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收购江西青春康源制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
说明》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
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关于收购江西青春康源制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是否不
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
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力生制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收购江西青春康源制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江西青春康源制药限公司实际盈利数与业绩承诺数的差异情况。
本审核报告仅供力生制药公司 202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相繁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闫新志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江西青春康源制药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收购方”)于 2023 年 12 月与江西青春康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康源集团”)、江西青春康源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源中药”,与康源集团并称“出售方”)、刘木生(实际控制人)、
江西青春康源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源制药”、“标的公司”或“目标公司”)签署了《关于江西青春康源制药有限公司之股
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股权收购协议”)。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现金方式收购青春康源 65%股权。公司向标的公司原股东康源集团收购康源制药 40%股权,向标的公司原
股东康源中药收购康源制药 25%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 65%的股权。以《评估报告》所载目标公司经评估截
至基准日的评估值为依据确定的交易价格为 13,699.1855 万元。
二、业绩承诺内容
(一)承诺业绩条件
根据《关于江西青春康源制药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10.1 款,在本次收购中,保证方(目标公司及其不时持有或控制的子
公司与出售方、实际控制人一起合称为“保证方”)承诺,业绩承诺期间,目标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目
标公司合并净利润应不低于 1,133.22 万元;业绩承诺期间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目标公司合并净利润的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 1
0%(根据上述方式计算的业绩承诺期间最低净利润到 2026 年合并净利润金额为 1,473.186 万元称为“承诺净利润”)。
保证方进一步承诺,无论如何,目标公司业绩承诺期间任一财年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目标公司合并净利润较上一
财年不得下降,如目标公司业绩承诺期间任一财年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目标公司合并净利润较上一财年有下降,则收
购方有权在业绩承诺期间随时提前启动业绩承诺补偿机制,要求全部或任意保证方以现金或股权款进行补偿。
(二)补偿方式
根据《关于江西青春康源制药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10.2 款,当承诺方未能完成承诺业绩,本公司有权要求全部或任意保
证方按照下述方式予以现金补偿:
应补偿金额=目标股权价格×(承诺净利润-业绩承诺期间经审计净利润)÷承诺净利润。
如保证方未能按照上述约定支付现金补偿款或现金补偿款仍不足补偿的,则收购方有权以 1 元的名义价格按如下计算方式取得
出售方届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
股权数量=(应补偿金额-收购方已收到实际补偿金额(包括冲抵金额))÷收购方发出书面通知时目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
元注册资本对应净资产价格。
若出售方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不足以支付上述补偿的,收购方有权要求出售方和实际控制人以其届时持有的其他资产或各方届时
另行商定的方式对不足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康源制药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如下:
江西青春康源制药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业绩承诺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承诺业绩(万元) 实际业绩(万元) 完成率(%)
2023 年
2024 年 1,153.60
1,256.17 1,440.22 114.65
说明:康源制药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a923a745-a367-4aa3-a2eb-070307ffa8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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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20:05│力生制药(002393):力生制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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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www.dahua-cpa.com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大华内字【2026】0011000065 号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
生制药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力生制药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五、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在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我们认为,力生制药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
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本段内容不影响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的审计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相繁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闫新志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f45aea98-147e-4c9c-8ab5-e2f7eaa4c4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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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20:05│力生制药(00239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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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生制药(00239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8e2f4cee-fb82-411e-83f8-6514610a5b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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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20:05│力生制药(00239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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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生制药(00239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b6c9dda3-4ee1-478f-9c17-c21d2c5b8a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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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20:05│力生制药(00239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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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生制药(00239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372b8889-b614-4689-8ae7-8949e9c253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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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20:05│力生制药(002393):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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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生制药(002393):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6b3cdc74-9b0c-479d-80a4-f4f026e979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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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20:05│力生制药(002393):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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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生制药(002393):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71ddc97b-4278-4ba1-85c8-1c0988e748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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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20:04│力生制药(00239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雷 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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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生制药(00239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雷 英)。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ffe3a0d9-c02c-4773-8697-fba40babba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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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20:04│力生制药(00239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 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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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生制药(00239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 梅)。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4a1fe52b-2196-44bc-a10b-46616136412c.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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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力生制药: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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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588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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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力生制药: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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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25/12250289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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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力生制药: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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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4/12247269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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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力生制药: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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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2/12245328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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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力生制药: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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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力生制药: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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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21/12228576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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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力生制药: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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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57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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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力生制药: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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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3/12209504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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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力生制药: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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