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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94(联发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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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394 联发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23 20:05 │联发股份(00239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2026-04-23 20:04 │联发股份(002394):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郁崇文) │ ├─────────┼──────────────────────────────────────────────┤ │2026-04-23 20:04 │联发股份(002394):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高卫东 届满离任) │ ├─────────┼──────────────────────────────────────────────┤ │2026-04-23 20:04 │联发股份(002394):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2026年4月) │ ├─────────┼──────────────────────────────────────────────┤ │2026-04-23 20:04 │联发股份(002394):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赵曙明 届满离任) │ ├─────────┼──────────────────────────────────────────────┤ │2026-04-23 20:04 │联发股份(002394):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陈丽花) │ ├─────────┼──────────────────────────────────────────────┤ │2026-04-23 20:04 │联发股份(002394):公司章程(2026年4月) │ ├─────────┼──────────────────────────────────────────────┤ │2026-04-23 20:04 │联发股份(002394):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毛志平) │ ├─────────┼──────────────────────────────────────────────┤ │2026-04-23 20:02 │联发股份(00239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 │2026-04-23 20:02 │联发股份(002394):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 2026-04-23 20:05│联发股份(00239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100Z0213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6]100Z0213 号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 发股份公司”)2025 年 12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联发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联发股份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4b86406-6156-4ebb-b4fe-4559f898cce2.PDF ─────────┬──────────────────────────────────────────────── 2026-04-23 20:04│联发股份(002394):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郁崇文)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等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 25年度(2025年9月25日-12月31日,下同)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郁崇文,中国国籍,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纺织大学纺织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国家级教学名师,中组部万人计 划领军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纺织类研究专家,著有《纺纱学》等书籍。现任东华大学纺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自2025年 9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证券监管规则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5年度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1、出席股东会、董事会的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董事会会议6次、股东会3次。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 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出席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年度应参加 现场/通讯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郁崇文 2 2 0 0 0 1 2025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5年任期内公 司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弃权情形。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报告期内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及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专门委员会就公司 相关事项召开会议,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本人作为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参加了3次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环保新能源公司3#4#钢结构煤库重建项目、环保新能源公司除盐水蓄热项目等事项;本人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和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人任期间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 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履职期间,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探讨和交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向公司经营管理层了 解主要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合规情况予以关注;年报审计期间,听取年审会计师有关年审的进度汇报,就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 、审计过程中的关键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跟进审计进度,维护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 年,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同时,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及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 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2025 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导,保持与公司沟通交流 ;对公司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低于4日,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 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重点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并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在日 常工作中,本人充分借助电话、微信和电子邮件等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维持紧密联系,确保能及时准确 地掌握公司运行动态,有效履行监督职责。认真审阅公司的定期报告并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充分保障了本人的知情权,本人了解经营情况的途径多样,与其他董事、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了有 效沟通,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全面支持。 (六)参加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5年,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注重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了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 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 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财务会计报告事项:2025年度履职期间,作为独立董事审核通过了《2025年三季度报告》,认为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 规定,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展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自 身专业优势,诚实、勤勉、独立履行职责,推动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保持独立客观的立场,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规则的学习,及时了解市场动态和监管精神,不 断提高自己的履职水平。在维护好广大投资者利益的同时,积极与公司董事及经营管理层沟通,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五、联系方式 姓名:郁崇文 电子邮箱:yucw@dhu.edu.cn 独立董事:郁崇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1a86f54-a0ea-4bd5-afb9-63e2d46cca96.PDF ─────────┬──────────────────────────────────────────────── 2026-04-23 20:04│联发股份(002394):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高卫东 届满离任)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等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 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高卫东,中国国籍,1959年9月出生,博士学历,现任江南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导,自2020年5月至2025年9月任 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9月因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 他职务。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2025年度,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5年度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1、出席股东会、董事会的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董事会会议6次、股东会3次。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 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出席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年度应参加 现场/通讯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高卫东 4 4 0 0 0 2 2025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5年任期内公 司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弃权情形。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参加了全部会议,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积极开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工作:审议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2025年度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审阅《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对公司激励基金计提与实施分配方案进行审核。 (2)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2025年度独立董事任期内,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本人作为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 资项目进行了调研和审核,对公司研发方向、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审阅了江苏仁正纺织科技有限公司8万锭设备 更新改造、江苏天翔家纺有限公司新增碱回收装置等项目。 (3)提名委员会 2025年度,提名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积极有效的履行自己的 职责。审议了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高管任命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2025 年公司独立董事召开 1次专门会议,重点针对公司利润分配、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等事项审慎评估,确保相关事 项契合公司发展经营实际需要,以充分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子公司担保情况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发表专业 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2025 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无独立 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 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同时,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及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 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 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五)现场工作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低于12日,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 、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形式,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工作进行审查、了解。 在日常工作中,本人充分借助电话、微信和电子邮件等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维持紧密联系,确保能及时 准确地掌握公司运行动态,有效履行监督职责。此外,本人时刻关注行业形势以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并利用本人 所掌握专业知识,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经营提供合理化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5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提供本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所必须的有 利条件,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有效保障和大力支持。 (六)参加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5年,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注重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了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 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 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 营情况。上述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 情况。 (二)聘任第七届董事事项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对拟聘任的第七届董事在 相关资格、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审查,符合相关监管规则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履职期间,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参加各项培训,按规定出席公司的相关 会议,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已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 。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全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五、联系方式 姓名:高卫东 电子邮箱:gaowd3@163.com 独立董事:高卫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5b9f58d-aa26-465c-a9df-544cea0718a7.PDF ─────────┬──────────────────────────────────────────────── 2026-04-23 20:04│联发股份(002394):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2026年4月) ─────────┴────────────────────────────────────────────────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 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业务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薪酬与岗位职责匹配; (二)薪酬构成统一,薪酬总量控制,薪酬增幅合理; (三)薪酬应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充分体现个人价值。 第四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 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履行以下职权: (一)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二)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措施等; (三)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与调整 第八条 公司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和工作性质等,确定不同的年度薪酬标准: (一)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 (二)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根据其所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按照对应薪酬制度执行、发放 ,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所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按照对应薪酬制度执行、发放,不再另外领取工作津 贴。 第九条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其它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的占比原则上不 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一)基本薪酬指岗位固定工资,主要依据任职岗位价值、经营规模、管理难度、行业水平等综合确定。 (二)绩效薪酬包括月度绩效工资、年度绩效工资。月度绩效工资主要评价过程的管理水平;年度绩效工资主要评价年度经营业 绩。 (三)其它激励收入指根据公司制度的奖励及津贴。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结合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通胀水平、公司的资产规模和盈利状况以及公司组织结构调整 等多种因素进行调整。 第四章 薪酬发放、止付追索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为税前收入,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以及国家或 公司规定的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考核周期发放;独立 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公司开展年度绩效考核,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和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认定情况,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 报告披露和绩效考核后支付。第十三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 酬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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