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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95(双象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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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395 双象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25 16:22 │双象股份(002395):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6-06 15:57 │双象股份(002395):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 │2025-05-10 00:00 │双象股份(002395):2024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5-05-10 00:00 │双象股份(002395):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4-24 18:11 │双象股份(002395):2025年一季度报告 │ ├─────────┼──────────────────────────────────────────────┤ │2025-04-14 16:46 │双象股份(002395):2024年年度报告 │ ├─────────┼──────────────────────────────────────────────┤ │2025-04-14 16:46 │双象股份(002395):董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4-14 16:46 │双象股份(002395):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 ├─────────┼──────────────────────────────────────────────┤ │2025-04-14 16:45 │双象股份(00239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2025-04-14 16:45 │双象股份(002395):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 └─────────┴──────────────────────────────────────────────┘ ─────────┬──────────────────────────────────────────────── 2025-06-25 16:22│双象股份(002395):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当前总股本268,209,000股为基数,向截至分红派息公告确定的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40,231,3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2024年度利润分配将按分配总额固定的方式实施,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68,209,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 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7 月 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7 月 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7 月 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7 月 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55 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 6月 24日至登记日:2025年 7 月 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后宅中路 156 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沈铭、桑平 咨询电话:0510-88587333 传真电话:0510-88997333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5/5795e5ae-3bb4-4408-b016-b34c788829d0.PDF ─────────┬──────────────────────────────────────────────── 2025-06-06 15:57│双象股份(002395):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 月 12 日、2025年 5 月 9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月 15 日和 2025 年 5 月 10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经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无锡市数据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工商变更相 关情况如下: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住所 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 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 道后宅中路188号 道后宅中路135号 除以上变更外,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其他登记事项不变。变更后,营业执照内容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743938892R 名称: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连伟 注册资本:26820.9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02日 住所: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后宅中路135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超纤材料,PVC、PU人造革,胶膜,塑胶制品(涉及专项审批的项目经批准后方可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 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 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ade9a049-a2f9-42f4-b651-56c0f62ccf34.PDF ─────────┬──────────────────────────────────────────────── 2025-05-10 00:00│双象股份(002395):2024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双象股份(002395):2024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0/98cccb4e-656a-4fa2-9bfd-f0336176f289.PDF ─────────┬──────────────────────────────────────────────── 2025-05-10 00:00│双象股份(002395):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双象股份(002395):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0/c5f10da4-01bd-416d-a2c8-5120950513f2.PDF ─────────┬──────────────────────────────────────────────── 2025-04-24 18:11│双象股份(002395):2025年一季度报告 ─────────┴──────────────────────────────────────────────── 双象股份(002395):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fa5dfb2f-b7de-4b26-8104-29e37383a493.PDF ─────────┬──────────────────────────────────────────────── 2025-04-14 16:46│双象股份(002395):2024年年度报告 ─────────┴──────────────────────────────────────────────── 双象股份(002395):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5/58634d86-1c14-4c11-b085-87d5002af5bc.PDF ─────────┬──────────────────────────────────────────────── 2025-04-14 16:46│双象股份(002395):董事会决议公告 ─────────┴──────────────────────────────────────────────── 双象股份(002395):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5/3d6e5d57-fc46-4a56-bfd6-74898012942f.PDF ─────────┬──────────────────────────────────────────────── 2025-04-14 16:46│双象股份(002395):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 双象股份(002395):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4/bcaf5e68-ef5f-400d-88c4-f5a8aa011630.PDF ─────────┬──────────────────────────────────────────────── 2025-04-14 16:45│双象股份(00239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5)第 4920 号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5/587d0026-dbab-456a-83f5-6985a0204c3f.PDF ─────────┬──────────────────────────────────────────────── 2025-04-14 16:45│双象股份(002395):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 专项审核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5)第 4922 号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4 年度的 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12 日出具了审计报告(报告书编号为:上会师报字(2025)第 49 18 号)。在此基础上,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编制和披露后附的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 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所 载资料与贵公司 2024 年度已审的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的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的理解贵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 2024 年度财务报表一并 阅读。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贵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相关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 2024 年度年报披露之用,不得用作其他 目的。 附件: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上海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5/35270860-99ca-47fa-acff-d3095775d467.PDF ─────────┬──────────────────────────────────────────────── 2025-04-14 16:45│双象股份(002395):关于关联方委托公司全资子公司加工产品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关联方无锡双象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象新材料”、“委托方”)委托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重庆双象超纤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超纤”、“受托方”)加工鞋用聚氨酯树脂产品,协议期间委托加 工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200万元。 双象新材料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25年4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 联方委托公司全资子公司加工产品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顾希红、刘连伟回避了表决,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该 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无锡双象新材料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无锡市新区鸿山镇后宅西 4、法定代表人:叶雪刚 5、注册资本:3000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01年12月13日 7、营业期限:2001年12月13日至永久 8、经营范围: 普通货运,聚氨酯树脂(不含危险化学品)、增塑剂(不含危险化学品)的制造、加工;化工原料及产品的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 品及技术的出口和本企业所需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双象新材料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双象新材料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0、履约能力分析:双象新材料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双象新材料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0,220.59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162.54万元;2024年1 -12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4,301.34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2.70万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双象新材料委托重庆超纤加工鞋用聚氨酯树脂产品,协议期间合计委托加工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2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委托加工费以产品加工成本为基础确定,加工成本包括重庆超纤提供的人工、检验、仓储及制造费用等,所有原辅材料由双象新 材料提供。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双方将根据日常经营的需要签订加工合同,遵循平等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 (一)委托加工产品及加工费 双象新材料委托重庆超纤加工鞋用聚氨酯树脂产品,协议期间加工费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200万元,委托加工结算单价以双方 日常经营签订的协议价格为准。 具体委托加工产品、产量、规格、标准、交货时间等以《委托加工订单》信息为准。 (二)加工事项 1、在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内,委托方将以不定期、多批次向受托方签派《委托加工订单》的形式委托受托方进行具体产品的加 工。 2、《委托加工订单》内容为双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委托方向受托方签发的具体、详细的产品委托加工需求信息,经双方盖章确认 后,订单生效。 3、委托加工产品的具体名称、型号、数量、价格、产品技术(参数)等信息由双方签派/确认的《委托加工订单》予以明确。 4、受托方应在收到委托方签派的《委托加工订单》之日起 5 日内,明确回复是否接受订单。 (三)付款方式 委托方先向受托方支付人民币 30万元协议执行保证金。加工费支付方式为:当月加工费于次月 15日前结清。 (四)合作期间 本委托加工协议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二年。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重庆超纤具备聚氨酯树脂的生产能力,且有较大产能富余。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重庆超纤的产能利用率,降低固定运营成本 ,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重庆双象超纤与双象新材料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98.67万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025年 3 月 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委托公司全资子 公司加工产品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超纤具备聚氨酯树脂的生产能力,且有较大产能富余。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重庆超纤的产能利用率,降 低固定运营成本,增强公司盈利能力。重庆超纤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4/3d95f428-21a5-4b0c-9d4e-ae1749bb8a01.PDF ─────────┬──────────────────────────────────────────────── 2025-04-14 16:45│双象股份(002395):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于2025年 4月12日在无锡双象大酒店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叶雪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会议的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24 年 度 监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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