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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96(星网锐捷)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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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396 星网锐捷 更新日期:2025-06-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5-22 17:37 │星网锐捷(002396):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5-20 19:09 │星网锐捷(002396):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5-20 19:09 │星网锐捷(002396):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 ├─────────┼──────────────────────────────────────────────┤ │2025-05-15 15:53 │星网锐捷(002396):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4-28 16:36 │星网锐捷(002396):2025年一季度报告 │ ├─────────┼──────────────────────────────────────────────┤ │2025-04-28 16:36 │星网锐捷(002396):董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4-28 16:35 │星网锐捷(002396):监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4-28 16:34 │星网锐捷(002396):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4-28 16:34 │星网锐捷(002396):星网锐捷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4月) │ ├─────────┼──────────────────────────────────────────────┤ │2025-04-28 15:58 │星网锐捷(002396):关于参加2025年福建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 ─────────┬──────────────────────────────────────────────── 2025-05-22 17:37│星网锐捷(002396):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588,609,418股扣除回购专户2,830,849股后剩余股份数585,778,569股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 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585,77 8,569股×0.25元/股=146,444,642.25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因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 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折算后,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 记日的总股本=146,444,642.25元÷588,609,418股,即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为2.487976元,每股现金红利(含税)为0.2487976 元(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时保留小数点后七位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3.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本次权益 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2487 976元/股。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 额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 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以2024年12月31日股份总数588,609,418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2,830,849股后的585,778,56 9股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为146,444,642.25元(含税)。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 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分红金额相应调整; 2、本次实施的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830,849.00股后的585,778,56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2.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3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5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75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22日至登记日:2025年5月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福州市高新区新港大道33号星网锐捷科技园三期A幢23层 咨询联系人:李怀宇,潘媛媛 咨询电话:0591-83057977,83087009 传真电话:0591-83057088 七、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二)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的决议; (三)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2/a986ee05-e59a-478a-9703-9f5570f40fea.PDF ─────────┬──────────────────────────────────────────────── 2025-05-20 19:09│星网锐捷(002396):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关于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闽理非诉字〔2025〕第 096号 致: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委托,指派王新颖、蒋 慧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星网锐捷 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具法律意见。 对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 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公司应当对其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本次会议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决议及公告、第 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及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及公告、《关于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股 权登记日的公司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等)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3.对于出席现场会议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时向公司出示的身份证件、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 等资料,其真实性、有效性应当由出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行负责,本所律师的责任是核对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持股数额与 公司股东名册中登记的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持股数额是否一致。 4.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行为均视为股东自己的行为 ,股东应当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 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5.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所律师在本法律意见书中仅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并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事实或数 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发表意见。 6.本所律师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会议的决议一并公告。基于上述声明,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第六条 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决议,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4月 29日分别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2025年 5月 16日,公司董事会分别在上述报刊和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下午在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区 新港大道 33 号星网锐捷科技园三期 A栋一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阮加勇先生主持。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5月 20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5月 20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二)关于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 282人,代表股份 211,202,313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588,609,418 股)的比例为 35.8816%。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4 人,代表股份 154,785,1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比例为 26.2968%;(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共278人,代表股份 56,417,16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5848%。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 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批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208,344,4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 68%;反对1,834,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86%;弃权1,023,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4846%。 (二)审议批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 208,350,5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 6497%;反对 1,827,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54%;弃权 1,024,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848%。 (三)审议批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 207,995,3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8 16%;反对 1,790,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76%;弃权 1,416,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709%。 (四)审议批准《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210,107,7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 4817%;反对 807,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23%;弃权 287,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359%。 (五)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为:同意 208,255,9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0 49%;反对 1,759,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31%;弃权 1,186,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619%。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88,709,2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500%;反对22,202,0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122%;弃权291,000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信贷使用及票据池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187,510,0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7822%;反对 23,422,8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902%;弃权269,400 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76%。 (八)在关联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154,551,950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的情况 下,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 为:同意55,490,163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520%;反对48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 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54%;弃权67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26%。 (九)审议通过《2024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207,376,23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1884%;反对1,869,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50%;弃权1,956,9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66%。 本所律师认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经本所盖章及本所负责人、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叁份,副本若干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致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e0039295-a54a-48f5-822d-13ef1d5ec56d.PDF ─────────┬──────────────────────────────────────────────── 2025-05-20 19:09│星网锐捷(002396):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9:25,9 :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二)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82人,代表股份211,202,3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5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4人,代表股份154,785,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23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8人,代表股份56,417,163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1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1人,代表股份56,650,3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233,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8人,代表股份56,417,163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11%。 6.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王新颖律师、蒋慧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阮加勇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344,4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68%;反对 1,83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8686%;弃权 1,02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46%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792,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552%;反对1,83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81%;弃权1,0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8067%。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8,350,5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97%;反对1,82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8654%;弃权1,0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798,5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660%;反对1,82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65%;弃权1,0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8076%。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995,3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16%;反对1,79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8476%;弃权1,41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443,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390%;反对1,79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99%;弃权1,41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5011%。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107,7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17%;反对80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3823%;弃权28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555,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678%;反对80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54%;弃权28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5068%。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8,255,9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49%;反对1,75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8331%;弃权1,18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703,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990%;反对1,75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61%;弃权1,18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0950%。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8,709,2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500%;反对22,202,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5122%;弃权29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157,3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950%;反对22,202,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914%;弃权29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5137%。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信贷使用及票据池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510,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822%;反对23,422,8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1.0902%;弃权26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58,101股,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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