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98 垒知集团 更新日期:2024-11-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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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8:34│垒知集团(002398):垒知集团: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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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有关事宜,指派张明锋、林钰蓥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2023 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修订)》(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事项: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
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公司应当对其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本次会议资料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会决议及公告、本次会议股权登记
日的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等)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3、对于出席现场会议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时向公司出示的身份证件、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
、股票账户卡等材料,其真实性、有效性应当由出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行负责,本所律师的责任是核对股东姓名(或名称)及
其持股数额与股东名册中登记的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持股数额是否一致。
4、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行为均视为股东自己的行为
,股东应当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5、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所律师仅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并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
确性、合法性发表意见。
6、本所律师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会议决议一并公告。
基于上述声明,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
律师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决议,并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下午 15:00 在厦门市湖滨
南路 62 号建设科技大厦 13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并由公司董事长蔡永太先生主持。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11:30,下午 13:00 至 15:00;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 本次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二)关于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 185 人,代表股份 166,729,257 股,占扣除股份回购专用
账户持股数量后的公司股份总数
(688,257,167 股,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4.2248%。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6 人,代表股份 15
5,968,21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2.6613%;(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
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79人,代表股份 10,761,0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5635%;(3)通过现场和网络
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177
人,代表股份 8,522,00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382%。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
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2、公司董事、监事和总裁、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573,0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065%;反对871,6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228%
;弃权 284,59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0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7,365,7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4322%;反对871,65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22
83%;弃权 284,59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5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395%。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778,6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298%;反对890,6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42%
;弃权 6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7,571,3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8452%;反对890,61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45
07%;弃权 6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041%。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
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叁份,副本若干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致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4/902441cd-58b5-4aa7-9504-b9bc5693ad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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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8:34│垒知集团(002398):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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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通知、召开和出席情况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载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上。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周三)下午 15: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3 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11月 13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13 日上午 0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蔡永太先生
4、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 62 号建设科技大厦 13 楼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185 人,代表股份 166,729,257 股,占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账户持
股数量后的公司股份总数(688,257,167 股,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4.2248%。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共 6 人,代表股份 155,968,2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6613%;(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大会网络投
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79 人,代表股份10,761,0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
.5635%。
公司董事、监事和总裁、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各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5,573,0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65%;反对 871,6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28%;弃权 284,59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70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365,7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322%
;反对 871,6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283%;弃权 284,59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
,8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9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5,778,6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98%;反对 890,6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42%;弃权 6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36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571,3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8452%
;反对 890,6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507%;弃权 6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
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41%。
上述第 1 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此次股东大会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其余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
表决同意的股数超过此次股东大会所持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因此前述议案均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发表意见如下: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
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3/0796fd27-ec81-43e0-85ce-cf19deb2fb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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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垒知集团(002398):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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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在厦门市湖滨南路 62 号建设科技
大厦 11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以 OA 邮件、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给各位独立董事。本次会
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会议由独立董事肖虹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与会独立董事
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
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宜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特此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f5a62057-f8e1-4a7b-8f1a-182bf0b57d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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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垒知集团(00239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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垒知集团(00239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23c055ab-4bf5-4a7a-b143-0a5e79e960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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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垒知集团(002398):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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垒知集团(002398):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9e1a2e62-aec3-4135-9a4a-5c43571dae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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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垒知集团(002398):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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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周三)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
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6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11 月 6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 62 号建设科技大厦 13 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将逐项审议以下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部分募集资金 √
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根据《公司法》规定,上述第 1 项提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提案将以普通表决方式通过。
(2)上述提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0 月 29 日刊
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二)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4:30至 17:30。
2、登记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 62 号建设科技大厦 11 楼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
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
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樱红 联系电话:0592-2273752
传真:0592-2273752 邮政编码:361004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6efacb5f-3c4a-4098-b144-25d60442cb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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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垒知集团(002398):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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垒知集团(002398):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a6c4c31d-e18f-4544-bab5-329ad91255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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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垒知集团(002398):《垒知集团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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垒知集团(002398):《垒知集团章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119e17a0-6e64-4fa3-955e-57babe8f6f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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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垒知集团(002398):国泰君安关于垒知集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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垒知集团(002398):国泰君安关于垒知集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24f3e8c1-399a-47a5-a626-757ea13718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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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垒知集团(002398):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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垒知集团(002398):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2d57246e-fc9f-46f7-9be4-af76cafb8c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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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垒知集团(002398):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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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情况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上午 9 点在厦门市湖滨南路62 号建设科技大厦 11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永太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
已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以 OA 邮件、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
实到董事 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决议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议案,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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