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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98(垒知集团)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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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398 垒知集团 更新日期:2024-05-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5-08 00:00│垒知集团(002398):垒知集团: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垒知集团(002398):垒知集团: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5-08/2a647625-cf3a-4ec6-9d44-5946a397f655.PDF ─────────┬──────────────────────────────────────────────── 2024-05-08 00:00│垒知集团(002398):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垒知集团(002398):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5-07/803408c6-cbaf-40c5-ac65-3ce429a30a53.PDF ─────────┬──────────────────────────────────────────────── 2024-05-07 00:00│垒知集团(002398):关于参加厦门辖区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厦门证监局、厦门上市公司协会 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厦门辖区上市公司 2023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周四) 14:00-17:00。届时公司董事长蔡永太先生、 董事会秘书林祥毅先生及财务部部长刘静颖女士将在线就公司 2023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 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5-06/278b1e5a-92da-4ba0-99cf-7605af6a7f21.PDF ─────────┬──────────────────────────────────────────────── 2024-05-07 00:00│垒知集团(002398):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暨回购股份达到2%的进展公告 ─────────┴────────────────────────────────────────────────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3月5日召开了20 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10元/股(未超过董 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均价的150%),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及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其中 ,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回购总量的50%,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数量不高于回购总量的50%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及数量以回购事项完成时实际 回购的金额及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及 2024 年 3 月 6 日刊载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 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以及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 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98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95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26元/股,最低价为3.77元/股,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383,313.98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截至2024年5月6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63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05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29元/股,最低价为3.77元/股,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167,999.98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5.10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5-06/afa1a15b-f4ea-4bd1-8266-300d9358aaec.PDF ─────────┬──────────────────────────────────────────────── 2024-04-29 00:00│垒知集团(002398):2024年一季度报告 ─────────┴──────────────────────────────────────────────── 垒知集团(002398):2024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9/8972d346-c2c5-46af-ae96-b91831e903ca.PDF ─────────┬──────────────────────────────────────────────── 2024-04-17 00:00│垒知集团(00239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3月5日召开了20 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10元/股(未超过董 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均价的150%),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及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其中 ,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回购总量的50%,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数量不高于回购总量的50%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及数量以回购事项完成时实际 回购的金额及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及 2024 年 3 月 6 日刊载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4月15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39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03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26元/股,最低价为3.89元/股,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230,849.0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5.10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6/7c2e5c91-c6f6-4b6f-92f7-ce8ac51d2b3f.PDF ─────────┬──────────────────────────────────────────────── 2024-04-17 00:00│垒知集团(002398):国泰君安关于垒知集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409 号《关于核准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 准,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垒知集团”、“发行人”、或“公司”)获准发行 3,963,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6,3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5,839,448.12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390,460,551.88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361Z0027 号《验资报告》 验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履行持 续督导职责期间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目前,上述持续督导期已届满,国泰君安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朱健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陈圳寅、陈金科 项目联系人:陈圳寅 是否更换保荐人或其他情况:否 三、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98 注册资本:71,362.9157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 62 号 主要办公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 62 号 法定代表人:蔡永太 实际控制人:蔡永太 联系人:万樱红 联系电话:0592-2273752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2022 年 5 月 20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垒知集团的保荐工作始于垒知集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之日 2022 年 5 月 20 日 ,结束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保荐机构对垒知集团持续督导期已经届满。 保荐机构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恪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最 终顺利完成对公司的保荐工作。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垒知集团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 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垒知集团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 监会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并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 和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发行相关文件;取得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提交推荐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阶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垒知集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公司 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主要包括: 1、督导公司规范运作,有效执行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防止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部控制制度; 3、督导公司有效执行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4、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募投项目实施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5、持续关注公司重大业务活动的合规性; 6、持续关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 7、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年度保荐工作报告等 材料; 8、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持续督导培训; 9、督导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机构处理的情况。 六、对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一)尽职推荐阶段 垒知集团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及时向保荐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提供尽职调查所需材料,并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推荐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 便利。 (二)持续督导阶段 垒知集团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对于持续督导期间的重要事项, 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根据保荐机构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为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保荐机构尽职推荐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专业意见,并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 调和核查工作。在保荐机构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根据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出具有关专业意见。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履职期间,保荐人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核查, 公司已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公告。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法违 规情形。 十、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垒知集团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本保荐机构将对尚未使用完毕的 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十一、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7/10f0fe83-4b18-4909-84bc-e478fd299675.PDF ─────────┬──────────────────────────────────────────────── 2024-04-16 00:00│垒知集团(00239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 垒知集团(00239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6/3d8f3e34-c507-4c29-af35-7f8fc5cbdbb9.PDF ─────────┬──────────────────────────────────────────────── 2024-04-16 00:00│垒知集团(002398):国泰君安关于垒知集团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垒知集团(002398):国泰君安关于垒知集团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6/77f5ffb9-b658-4a85-89a0-79bf50253e0c.PDF ─────────┬──────────────────────────────────────────────── 2024-04-16 00:00│垒知集团(002398):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垒知集团(002398):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6/734d3032-c7f3-4cda-b52e-898829ac5181.PDF ─────────┬──────────────────────────────────────────────── 2024-04-16 00:00│垒知集团(00239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7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7 日(周二)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5 月 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7 日上午 0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 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 62 号建设科技大厦 13 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将首先听取三位独立董事分别所作的述职报告,其次将逐项审议以下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4.00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 √ 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含本数)控 √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 √ 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10.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 的议案》 1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特别说明: (1)根据《公司法》规定,上述第 8、9、11 项提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提案将以普通表决方式通过。 (2)上述提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内容 详 见 2024 年 4 月 16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6 日(星期一)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4:30至 17:30。 2、登记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 62 号建设科技大厦 11 楼垒知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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