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02 和而泰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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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20:45 │和而泰(002402):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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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0 15:32 │和而泰(002402):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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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0 15:32 │和而泰(002402):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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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40 │和而泰(00240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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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7 │和而泰(00240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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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7 │和而泰(002402):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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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7 │和而泰(002402):关于变更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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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7 │和而泰(002402):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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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7 │和而泰(002402):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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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7 │和而泰(00240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 │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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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20:45│和而泰(002402):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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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而泰(002402):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11b5a92f-c82b-45f2-aabe-caaaf661d6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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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0 15:32│和而泰(002402):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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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而泰(002402):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bfe3d7f5-1940-4f90-b9ec-cbf618f3a1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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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0 15:32│和而泰(002402):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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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而泰(002402):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405086a7-77d5-49c8-9c6d-d19112cbcc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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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40│和而泰(00240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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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 2025年 5月
14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和而泰智能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科技”)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开立信用证、履约担保、银行
承兑汇票等。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等。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担保额
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3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近日,为保障智能科技的基建项目工程推进,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署了
《出具保函协议》,委托建设银行开具以智能科技为被保证人基于数智产研科技园项目主体工程(基础事项或基础合同)的付款保函
,付款保函保证金额为 2,050万元。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智能科技开具付款保函的金额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 保 被 担 保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已 审 批 截至目前担保 本 次 使 本次担保额度 剩余可 是 否
方 方 持股比 最近一期 额度 余额(已提供 用 担 保 占上市公司最 用担保 关 联
例 经审计资 且尚在担保期 额度 近一期经审计 额度 担保
产负债率 限内的担保余 净资产比例
额)
公司 智 能 科 100% 9.08% 258,800 118,800 2,050 0.31% 137,95 否
技 0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智能科技的担保余额为 118,8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智能科技的担保余额为 120,850万元,剩余可担
保余额为 137,95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 成立 注册地点 法定代 注册 经营范围 产权
名称 日期 表人 资本 关系
深圳和而 2020 深圳市光 刘建伟 人民 一般经营项目是: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 公司
泰智能科 年10 明区玉塘 币 报),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 持股
技有限公 月28 街道田寮 28,000 目是:计算机、光机电一体化产品、家用电器、 100%
司 日 社区宝山 万元 LED产品、医疗电子产品、汽车电子产品、玩具
路18号和 类产品、人体健康运动器材类电子产品、人体健
而泰二厂 康运动检测类电子产品,美容美妆及皮肤护理仪
201 器、设备、装备,机械电子器具及其控制器的软
硬件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生产、销售;
普通货运;全部二类医疗器械的研发与销售。(第
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后方可销售)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0,076.46 29,247.59
负债总额 2,732.20 1,914.15
净资产 27,344.2 27,333.44
2025年1-12月(经审计) 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249.78 -10.82
净利润 -249.78 -10.82
经核查,智能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建设银行签订的《出具保函协议》及《反担保(保证金质押)合同》主要内容:
1、委托人(甲方):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受托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3、被保证人:深圳和而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4、受益人:中建八局深圳发展建设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5、保证金额:人民币 2,050万元(贰仟零伍拾万元整)
6、保证方式:甲方以反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金专户中的保证金(即贰仟零伍拾万元整)提供质押担保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
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保函申请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8、保证期间:本保函有效期至 2027年 8月 5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4月 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经审批的有效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64,800 万元人民币和 10,000 万美元。其中,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180,850 万元人民币和 256.23 万美元,约占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日经审计合并报表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7.20%,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
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出具保函协议》;
2、《反担保(保证金质押)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c76b084c-3151-4d05-b82f-94f4d1e383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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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7│和而泰(00240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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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
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4,419,255.62元,提取任意公积金 0
元,报告期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金额为 2,013,737,747.41元。
3、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 2025年度利
润分配,具体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924,638,28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3,746,700股后的920,891,585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送红股 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84,1
78,317元。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920,891,585股为基数确定分配比例和相应的分配总额,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
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
配比例可能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4、其他说明:(1)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184,178,317元;(2)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
份回购金额为 0元;(3)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 184,178,31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27.76%
。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84,178,317.00 92,133,358.50 139,523,937.75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70,043,301.91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63,431,525.52 364,288,849.01 331,428,465.58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2,816,515,070.33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2,013,737,747.41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415,835,613.25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70,043,301.91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453,049,613.37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485,878,915.16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是?否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不少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具体原因
公司所处智能控制器行业为中游企业,受上下游影响整体行业毛利率普遍不高;当前正值 AI技术快速迭代、行业竞争加剧的关
键期,公司处于成长转型的战略投入阶段,需持续加大内部管理提升、研发投入和市场开拓力度,增强抗风险能力和经营韧性,保持
领先地位。因此,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状况、外部融资环境及对投资者的回报等因素,并
统筹股东当期回报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平衡,制定了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
(2025-2027)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后续日常经营、市场开拓、研发投入等资金需求,确保公司持续聚焦核心业务,
持续开展研发投入与技术创新,从而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3、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公司建立了多渠道的投资者交流机制,中小股东可以通过热线电话、邮箱、互动易平台、业绩说明会等多渠道提供对现金分红政
策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表决,为中小股
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4、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持续聚焦主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以业绩增长驱动长期回报。一方面,持续加大研发与市场开拓,巩固智能
控制器领域的技术领先地位,推动营收与利润稳健增长,通过公司内在价值的提升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另一方面,公司将严格履行
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根据所处行业特点和宏观趋势,统筹考虑公司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持续制定科学合理的股东回
报计划,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
公司 2024年度及 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
额分别为人民币 10.14亿元、人民币 28.52亿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8.47%、19.45%,均低于 50%。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43d4c6a-826d-495c-99d1-ad67429e5e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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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7│和而泰(002402):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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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而泰(002402):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c4ac8b3-d39d-4b80-a2aa-42a344f739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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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7│和而泰(002402):关于变更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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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徐光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徐光阳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
人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光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及董事会对徐光阳先生担任内部审计负责人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凤山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c041ca8-81d0-49e3-83f9-c53aeb208d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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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7│和而泰(002402):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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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深圳和而泰智能
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成立日期:1993年成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截至2025年年末,该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注册会计师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532人。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有169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
矿业等行业。审计收费2.20亿元;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6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6年1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后该议案于2026年2月14日经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兴华所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
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兴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兴华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中兴华所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专业、客观、公正的
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
(二)2026年2月9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负责人召开第一次审计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
作进行初步审计沟通,包括审计责任和审计的主要工作、审计目的与范围、审计的时间及人员总体安排、审计策略、初步审计重要事
项沟通等。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听取了中兴华所的相关汇报,并重点关注了中兴华所初步评估的关于公司重要审计事项及拟采取的应
对措施,并对相关审计事项提出建议。
(三)2026年4月10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负责人召开第二次审计沟通会议,对已识别的重要
审计事项的审计完成情况进行沟通,认真听取了中兴华所对各个重要审计事项所实施的审计程序及相关审计意见。
(四)2026年4月23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负责人召开第三次审计沟通会议,认真听取了中兴
华所对公司年审工作总结及意见。
(五)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
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
、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2451785-e37b-4dde-85ad-5df677ea25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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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7│和而泰(002402):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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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和而泰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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