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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02(和而泰)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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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402 和而泰 更新日期:2026-10-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9-30 00:00 │和而泰(002402):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9-30 00:00 │和而泰(002402):关于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 ├─────────┼──────────────────────────────────────────────┤ │2026-09-30 00:00 │和而泰(00240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6-09-30 00:00 │和而泰(002402):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9-27 15:39 │和而泰(00240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9-21 15:57 │和而泰(002402):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 │2026-09-10 00:00 │和而泰(002402):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 │2026-09-01 17:32 │和而泰(002402):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6-08-25 18:22 │和而泰(002402):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 │2026-08-18 18:14 │和而泰(002402):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 2026-09-30 00:00│和而泰(002402):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24日以专人和电子邮件的方 式送达给各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6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表决董事9名(董 事秦宏武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罗珊珊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 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建伟先生主持,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形 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挂牌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7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 面清单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经对照自查,公司的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盈利能力具 有可持续性、财务状况良好、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不属于失信责 任主体,公司符合前述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科技创 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赞成公司非公开发行科技创 新可交换公司债券方案,具体如下:(1)发行债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的债券种类为可交换公司所持有的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铖昌科技”)A股股票(股票代码:001270 )的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规模 本次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含22亿元),具体发行额度以深圳证券交易所批文为准。可一次 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和期次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与主承 销商在上述范围内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具体债券期限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 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次发行的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 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和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担保措施 本次债券采用股票担保及信托登记形式,公司将合法拥有的部分铖昌科技A股股票及其孳息(包括送转股、红利等)作为担保及 信托财产并依法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手续,以保障本次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本次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有关担保的 具体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存续期间的初始担保比例、维持担保和追加担保机制等,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士)在本次债券发行时根据市场情况决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换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债券到期日前一交易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换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 本次债券的初始换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披露日前1个交易日标的股票收盘价及前20个交易日标的股票收盘价的均价(若在该2 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的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且本次债券的初始换股价格(向后复权)不低于标的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票发行价格以及标的股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或者最近一 期财务报告期末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具体初始换股价格、换股价格的调整机制、换股价格的修正条款等由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含22亿元),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 后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其他条款 本次发行的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其他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债券赎回条款、债券回售条款、换股价格修正条款、违约处置机制等 ,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承销商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自本次债券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深交所对本次债券出具挂牌转让无异议函后届满24个月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详见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有关本次非公开发 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关于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要求,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高效、有序地进行,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 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债券的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 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对象、具体发 行规模、债券利率、发行时间、初始换股价格和换股期限、担保措施、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募集资金专户、偿债保障措施、交易流通 安排、赎回及回售机制、换股价格调整及修正机制、违约处置等与发行条款相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为本次债券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监管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律师事务所及评级机构等相 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3)负责具体实施本次债券发行申请、备案、挂牌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制作、补充、报送、执行与本次债券发行、 备案、挂牌转让相关的一切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担保及信托合同等),并办理预备用于交换的铖昌科技A股股票的信托担保、换股手续,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申请文件,办理 发行完成后债券转让交易事宜,根据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4)根据 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5)根据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发行文件的约定,具体办理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信 息披露、还本付息、补充担保、换股价格调整及修正实施、赎回及回售实施等事宜。 (6)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于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证券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本次发 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修改、调整或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延期实施或继续开展。 (7)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债券发行申请、备案、挂牌转让有关的其他事项。 (8)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高级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为本次债券的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会确定的授权范 围、时效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具体处理与本次债券有关的事务。 (9)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9)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 ─────────┬──────────────────────────────────────────────── 2026-09-30 00:00│和而泰(002402):关于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符合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为增强公司长期发展后 劲,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优化资本结构,在充分考虑公司的发展战略并结合公司实际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对融资环境、 监管政策、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规划、资金需求状况等情况进行了谨慎、充分的分析论证,拟以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可交债”)的方式募集资金,本次债券的发行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7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的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财务状况良好、财务会计文件 无虚假记载、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公司符合前述法律、法规关于非公 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二、本次发行方案 (1)发行债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的债券种类为可交换公司所持有的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铖昌科技”)A股股票(股票代码:001270 )的公司债券。 (2)发行规模 本次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含22亿元),具体发行额度以深圳证券交易所批文为准。可一次 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和期次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与主承 销商在上述范围内协商确定。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具体债券期限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 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次发行的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 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和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 (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7)担保措施 本次债券采用股票担保及信托登记形式,公司将合法拥有的部分铖昌科技A股股票及其孳息(包括送转股、红利等)作为担保及 信托财产并依法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手续,以保障本次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本次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有关担保的 具体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存续期间的初始担保比例、维持担保和追加担保机制等,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士)在本次债券发行时根据市场情况决定。 (8)换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债券到期日前一交易日止。 (9)换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 本次债券的初始换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披露日前1个交易日标的股票收盘价及前20个交易日标的股票收盘价的均价(若在该2 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的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且本次债券的初始换股价格(向后复权)不低于标的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票发行价格以及标的股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或者最近一 期财务报告期末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具体初始换股价格、换股价格的调整机制、换股价格的修正条款等由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承销商协商确定。 (10)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含22亿元),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 后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11)其他条款 本次发行的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其他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债券赎回条款、债券回售条款、换股价格修正条款、违约处置机制等 ,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承销商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12)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自本次债券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深交所对本次债券出具挂牌转让无异议函后届满24个月之日止。 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相关的授权事宜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关于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要求,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高效、有序地进行,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 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债券的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 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对象、具体发 行规模、债券利率、发行时间、初始换股价格和换股期限、担保措施、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募集资金专户、偿债保障措施、交易流通 安排、赎回及回售机制、换股价格调整及修正机制、违约处置等与发行条款相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为本次债券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监管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律师事务所及评级机构等相 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3)负责具体实施本次债券发行申请、备案、挂牌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制作、补充、报送、执行与本次债券发行、 备案、挂牌转让相关的一切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担保及信托合同等),并办理预备用于交换的铖昌科技A股股票的信托担保、换股手续,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申请文件,办理 发行完成后债券转让交易事宜,根据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4)根据 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5)根据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发行文件的约定,具体办理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信 息披露、还本付息、补充担保、换股价格调整及修正实施、赎回及回售实施等事宜。 (6)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于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证券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本次发 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修改、调整或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延期实施或继续开展。 (7)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债券发行申请、备案、挂牌转让有关的其他事项。 (8)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高级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为本次债券的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会确定的授权范 围、时效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具体处理与本次债券有关的事务。 (9)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be086366-f84f-4bc4-8870-edcc19e68468.PDF ─────────┬──────────────────────────────────────────────── 2026-09-30 00:00│和而泰(00240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审批通过的有效担保总额度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更好的推动公司子公司的快速发展,提高其资金流动性,增强盈利能力,确保公司的利益最大化,公司于 2026年 9月 29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青岛和而泰智能控制技术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和而泰”)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 。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等。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担保额度在授权期 限内可循环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次预计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 被担保方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 担保额度占上 是否 方 持股比 最近一期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市公司最近一 关联 例 资产负债 (万元) (万元) 期净资产比例 担保 率 公司 青岛和而泰 100% 77.54% 28,000 20,000 2.98% 否 以上担保计划是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青岛和而泰担保的初步预案,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名称:青岛和而泰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 12月 30日 注册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丹山工业聚集区湘潭路 2号甲 法定代表人:刘建伟 注册资本:14,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集成电路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 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集成电路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国内贸易代理;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照明器具销售;照明器具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 危险货物);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股 100%。 2、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2026年 6月 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7,144.42 69,616.61 负债总额 52,062.97 55,477.76 净资产 15,081.45 14,138.85 2025年 1-12月(经审计) 2026年 1-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71,264.80 44,041.07 利润总额 502.02 -882.11 净利润 477.60 -942.60 经核查,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的担保方式、期限、金额等条款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在有效期内,上述担 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而且被担保方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 力,此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青岛和而泰提供担保,有助于其解决业务发展所需资 金和满足其持续经营需求,能够为公司带来合理的回报,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 为全资子公司青岛和而泰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经审批的有效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64,800万元人民币和 10,000万美元。其中,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200,850 万元人民币和 256.23 万美元,约占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日经审计合并报表归 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30.18%,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 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3447039d-5c07-400c-ab02-2dfdc69a1b56.PDF ─────────┬──────────────────────────────────────────────── 2026-09-30 00:00│和而泰(002402):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10月 15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10月 15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0月 1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10月 8日 7、出席对象: (1)于 2026年 10月 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 10楼和而泰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 象的子议案 数(12) 2.01 发行债券的种类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 发行规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4 债券期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5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6 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7 担保措施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8 换股期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9 换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10 募集资金用途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11 其他条款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12 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有关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次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4.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本次会议审议的以上议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程序 合法,资料完备,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相关内容详见 2026年 9月 3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会的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10月 9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30-17: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 10楼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 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2)法人股东的 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 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4、股东可以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其中,以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 司。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 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邮件方式以 2026年 10月 9日 17:30前到 达本公司为准。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 6号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 D座 10楼,公司董事会 秘书办公室,邮编:518057,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采用邮件方式登记的,公司邮箱地址为:het@szhittech.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人:罗珊珊、艾雯 联系电话:(0755)26727721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8df46b70-e166-4a28-9c5b-373bf9fc6336.PDF ─────────┬──────────────────────────────────────────────── 2026-09-27 15:39│和而泰(00240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6 年 5月 18 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和 而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开立信用证、银 行承兑汇票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等。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等。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新材料 向中国银行申请的人民币 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新材料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向公司提供反 担保。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新材料的 5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 被担保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已审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本次使 本次担保额度 剩余 是否 方 方 持股比 近一期经审 批额 (已提供且尚在担保 用担保 占上市公司最 可用 关联 例 计资产负债 度 期限内的担保余额) 额度 近一期经审计 担保 担保 率 净资产比例 额度 公司 新材料 75% 192.59% 3,000 1,500 500 0.07% 1,000 否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新材料的担保余额为 1,5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新材料的担保余额为 2,000万元,剩余可担保余额为 1,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和而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8月26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薯田埔社区第三工业区雅华公司厂房二栋101法定代表人:秦宏武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股75%;惠州市厚发电器有限公司持股5%;自然人股东赵伟男、艾旺生、孙晓玲、江东明分别持股8.50%、 4.50%、3.50%、3.50%。 股东赵伟男、艾旺生、孙晓玲、江东明和惠州市厚发电器有限公司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117.45 11,669.56 负债总额 15,633.43 19,573.40 净资产 -7,515.98 -7,903.84 2025年1-12月(经审计) 2026年1-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591.10 4,931.35 利润总额 -2,715.82 -525.66 净利润 -2,759.21 -580.62 经核查,新材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 2、保证人: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3、主债权: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 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4、保证方式: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为控制担保风险,公司控股子公司新材料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8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经审批的有效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44,800万元人民币和 10,000万美元。其中,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200,850 万元人民币和 256.23 万美元,约占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合并报表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30.18%,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 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8/01bb32c9-1b5b-449c-805b-ce715fefb16f.PDF ─────────┬──────────────────────────────────────────────── 2026-09-21 15:57│和而泰(002402):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6年5月18日召开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由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不再 符合激励条件,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0万股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同时,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三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当期限售股的80%,剩余未解除限售的20%,即123.68万 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24,638,285股减少至923,389,485股,公司注册资本由924,638,285元减 少至923,389,485元。 鉴于上述变动,公司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就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备案登记。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上述事项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登记通知书》,具体变更登记事项如下 : 变更(备案)类别 变更前 变更后 投资人 限售流通股:11102.0381(万元) 限售流通股:10491.0894(万元) 无限售流通股:81361.7904(万元) 无限售流通股:81847.8591(万元) 注册资本(万元) 92463.8285人民币 92338.9485人民币 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2025-11-12 2026-05-18 通过日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2/8b2c616f-fdcf-42b6-8bdb-a97113efdb84.PDF ─────────┬──────────────────────────────────────────────── 2026-09-10 00:00│和而泰(002402):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和而泰(002402):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0/a67bf6d1-7dde-43bd-9934-dc6bde2f42da.PDF ─────────┬──────────────────────────────────────────────── 2026-09-01 17:32│和而泰(002402):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刘建伟先生的通知,获悉刘建伟先生所持有的公司 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的业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股东或第一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大股东及其 (股) (%) (%) 一致行动人 刘建伟 是 18,518,519 15.39 2.01 2025年 9 2026年 9月 五矿证券有限公 月 22日 1日 司 刘建伟 是 2,589,600 2.15 0.28 2025年 8 2026年 9月 广州银行股份有 月 22日 1日 限公司 合计 21,180,119 17.54 2.29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刘建伟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业 本次业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称 (股) 例(%) 务办理 务办理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前累计 后累计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质押股 质押股 (%) (%)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份数量 份数量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股) (股) 结、标记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数量 (%) (股) (% (股) ) 刘建伟 120,344,5 13.03 77,858,1 56,750,0 47.16 6.15 56,750,0 100.0 47,321,5 74.41 09 19 00 00 0 75 合计 120,344,5 13.03 77,858,1 56,750,0 47.16 6.15 56,750,0 100.0 47,321,5 74.41 09 19 00 00 0 75 注:刘建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中104,071,575股为高管锁定股。上述持股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可能导致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之 和存在尾数不符的情况。 三、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刘建伟先生股份质押融资不是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刘建伟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5,65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6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1%,对应融 资余额5,774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56,75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7.1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15%,对应 融资余额50,774万元。刘建伟先生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筹资金或其他融资。 3、刘建伟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其最近一年又一期与公司不存在资金往来、关联 交易、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刘建伟先生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5、刘建伟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上述质押行 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五矿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委托单; 2、解除证券质押登记申请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2/b95d2e8c-8cf9-41e3-840c-9e2fe128a639.PDF ─────────┬──────────────────────────────────────────────── 2026-08-25 18:22│和而泰(002402):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和而泰(002402):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55344692-0cdb-420f-9e63-c37119c55d1b.PDF ─────────┬──────────────────────────────────────────────── 2026-08-18 18:14│和而泰(002402):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和而泰(002402):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6e752217-bb9f-46b2-98fc-c4ef3d6f551d.PDF ─────────┬──────────────────────────────────────────────── 2026-08-18 18:12│和而泰(002402):2026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和而泰(002402):2026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c256586f-99af-487a-800f-f1d41e5c6df8.PDF ─────────┬──────────────────────────────────────────────── 2026-08-18 18:08│和而泰(002402):2026年半年度报告 ─────────┴──────────────────────────────────────────────── 和而泰(002402):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81a5f805-15fd-496d-8fa2-23c0dabd07d5.PDF ─────────┬──────────────────────────────────────────────── 2026-08-14 19:30│和而泰(002402):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一、投资概况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和而泰智能控制国际有限公司(H&T Intelligent Control In ternational CO., Limited,以下简称“和而泰国际”)于近日与Dream'ee (Hong Kong) Open-Ended Fund Company(以下简称“ OFC”)及其子基金Dream'ee JuneBeast Fund(以下简称“标的基金”、“子基金”)签署了《认购申请表》,由和而泰国际出资2, 500万港币(折合人民币约2,162.50万元)认购标的基金L类股60.98%的基金份额。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专业投资机构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Dream’ee (Hong Kong) Capital Limited(君宜(香港)资本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24年2月9日 注册地:中国香港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兰坤 经营范围:提供资产管理 主要投资领域:参与香港或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基石投资、锚定投资、首次公开发行(IPO)投资及相关战略配售。 备案登记情况:已获得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颁发的相关牌照,牌照编码为BUU936。 2、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Dream'ee (Hong Kong) Open-Ended Fund Company 组织形式:开放式基金型公司 成立时间:2025年8月18日 注册地:中国香港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兰坤 主要投资领域:参与香港或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基石投资、锚定投资、首次公开发行(IPO)投资及相关战略配售。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上述专业投资机构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 三、投资基金的具体情况及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1、基金名称:Dream'ee JuneBeast Fund 2、基金规模:本次认购标的基金L类股总规模4,100万港币(折合人民币约3,546.50万元),实际资金募集规模以实缴出资为准 。(L类股,是指归属于本子基金的,享有本补充发售备忘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权利、特权和限制的L类不可赎回参与股。) 3、出资方式:以货币方式出资。 4、出资进度:认购金额须以结算资金汇入认购申请表所载本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并由子基金于初始认购日前两(2)个营业日下 午5时(香港时间)前,或董事会另行决定的较早或较后日期及时间前全数收讫。 5、存续期限:自初始认购日起一(1)年("初始期限")。在该期限届满前,董事经咨询管理公司后,可将初始期限延长一(1)年 ("延长期限",与初始期限合称"期限")。为变现归属于L类股类别账户的投资,经持有当时已发行L类股过半数的L类股股东同意, 董事会可将L类股的期限延长至董事会合理决定的期间。 6、退出机制: (1)份额赎回:根据发售备忘录、本补充发售备忘录及章程的条文,L类股不可由L类股股东选择赎回。董事会可根据上文条款 强制赎回任何L类股股东持有的全部或部分L类股。 (2)转让限制:L类股可通过以惯常形式或董事会批准的任何其他形式的转让文书(由转让人及受让人或其各自代表签署)进行 转让。在不限制董事拒绝登记股份转让的一般酌情权的情况下,董事会可基于公司章程所载的理由拒绝将受让人的姓名载入股东名册 ,包括有关转让将导致(i)转让人或受让人持有低于最低持股金额的L类股,或(ii)违反任何适用法律或法规或公司章程,或(iii)产 生与发售备忘录及本补充发售备忘录条文不一致的结果。在此情况下,转让人或受让人可要求提供拒绝理由的书面陈述,而转让文书 必须退还给递交文书的转让人或受让人,但董事会怀疑可能涉及欺诈的拟议转让除外。 7、投资方向:主要参与基石投资、锚定投资、首次公开招股(IPO)投资及在香港或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相关战略配售投 资。 8、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管理和决策机制 君宜(香港)资本有限公司已获委聘根据投资管理协议及与子基金有关的加入协议向子基金提供投资管理服务。管理公司将识别 、监测及管理子基金和L类股类别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并确保子基金投资的流动性状况有助于子基金履行变现投资及向L类股股东作出 分配的义务。 (2)投资限制 在遵守发售备忘录及本补充发售相关条款的前提下,归属于L类股类别账户的本子基金所作投资不受任何投资限制。董事会保留 不时就L类股施加投资限制,以及修改、变更或取消任何施加于本子基金的投资限制的权利。 (3)管理费:管理公司将就每一L类股收取一次性管理费(“管理费”),金额等于该L类股初始认购价格的百分之一(1%)。 (4)各投资人权利义务 (a) 信息权:本公司必须在每一财政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发布年度报告(包含财务报表和核数师报告),并应要求免费向任何 L类股股东提供一份报告副本,除非得到香港证监会的豁免。 (b) 保密义务:每名L类股股东确认并承诺对其从本公司及管理公司收到的任何及所有信息及文件(“保密信息”)保密。每名L 类股股东承诺,未经本公司及/或管理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披露其收到的任何保密信息(使用与其保护自身保密信息相同的谨慎 程度) (5)收益分配机制 某一类别的类别账户内的资产将专属分配及分派予相关类别(或其子类别)的参与股东。受限于本条所载的余下规定,L类股类 别账户的资产分配将按逐股基准进行。归属于L类股类别账户的投资而由子基金归属并收取的所有收入及收益,在扣除或预留子基金 分配至L类股的开支及负债(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金额后,将按以下方式及优先次序分配予L类股持有人,并作为表现费支付予管理 公司:首先,100%按平等基准分配予L类股,直至每份L类股的累计分配额等于其初始认购价格扣除适用于该L类股的管理费后的金额 ;及然后,余额的70%按平等基准分配予L类股,30%作为表现费支付给管理公司。 9、其他:本次基金份额认购申请表及发售备忘录以英文书就,如有任何不一致之处,以英文为准。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的目的 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可以通过利用专业投资机构在股权投资领域的平台优势、专业团队优势和项目资 源优势,拓展公司的投资渠道,助力公司围绕主营业务进行上下游的产业协同,并提高公司资本运作效益,进一步推动公司产业的长 远布局和稳健发展,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和盈利能力。 2、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投资存在的主要风险 (1)本次共同投资事项目前尚处于筹备阶段,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基金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投资回收期较长,且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产业政策、市 场环境、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等风险。 公司将及时了解基金的运作情况,密切关注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也不在投资基金中 任职。 2、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3、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4、公司对基金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对基金不具有控制权,不具有共同控制,不具有重大影响,对基金拟投资标的无一票否决 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规定,公司不将该基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及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处理方式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1、《认购申请表》及其翻译; 2、《补充发售备忘录》及其翻译。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5/2ccebf45-39fd-4386-b1fa-075ded609f90.PDF ─────────┬──────────────────────────────────────────────── 2026-08-12 17:40│和而泰(00240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6年 5月 18日 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和而泰小家电智能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家电”)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以 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等。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等。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一年内,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全资子公 司小家电向浦发银行申请的人民币 2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小家电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 保 被 担 保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已 审 批 截至目前担保 本 次 使 本次担保额度 剩余可 是 否 方 方 持股比 最近一期 额度 余额(已提供 用 担 保 占上市公司最 用担保 关 联 例 经审计资 且尚在担保期 额度 近一期经审计 额度 担保 产负债率 限内的担保余 净资产比例 额) 公司 小家电 100% 66.16% 60,000 30,000 20,000 2.98% 10,000 否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小家电的担保余额为 30,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小家电的担保余额为 50,000万元,剩余可担保余额 为 10,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被担保 成立 注册地点 法定代 注册 经营范围 产权 人名称 日期 表人 资本 关系 深圳和 2016 深圳市光 刘建伟 人民 一般经营项目是:智能家电、家用电器、计算机、 公司 而泰小 年1月 明新区公 币 光机电一体化产品、汽车电子产品、机械电子器具、 持股 家电智 21日 明街道模 2,00 净水处理设备、压缩机、电机、个人护理设备及其 100% 能科技 具基地根 0万 控制器的软硬件的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销 有限公 玉路和而 元 售;电子元器件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 司 泰工业园 口。许可经营项目是:医疗电子产品的软硬件设计、 研发楼3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生产及销售;智能家电、家 层 用电器、计算机、光机电一体化产品、汽车电子产 品、机械电子器具、净水处理设备、压缩机、电机、 个人护理产品及其控制器的硬件的生产。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5,582.32 132,392.80 负债总额 83,087.56 86,797.33 净资产 42,494.76 45,595.47 2025年1-12月(经审计) 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4,056.22 39,120.78 利润总额 16,058.85 3,476.64 净利润 13,995.18 3,100.71 经核查,小家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保证人: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即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保证人确认,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债权人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保 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债权人均有权先要求本合同项下任一保证人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无须先要求 其他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 2、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3、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 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经审批的有效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64,800 万元人民币和 10,000 万美元。其中,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200,350 万元人民币和 256.23 万美元,约占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日经审计合并报表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30.11%,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 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3/12d8ab04-2594-415e-9841-f32f8695f2d4.PDF ─────────┬──────────────────────────────────────────────── 2026-08-05 16:25│和而泰(00240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和而泰(00240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6/20ef47c1-c0be-41cf-94e1-8f60204de7dd.PDF ─────────┬──────────────────────────────────────────────── 2026-07-30 18:02│和而泰(002402):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刘建伟先生的通知,获悉刘建伟先生所持有的公司 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的业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股 占其所 占公 是否为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份数量(股) 持股份 司总 限售股 为补 始日 期日 用途 第一大股 比例 股本 (如是, 充质 东及其一 (%) 比例 注明限 押 致行动人 (%) 售类型) 刘建伟 是 22,120,000 18.38 2.40 高管锁定 否 2026年 2027年 华创证券 偿还 股 7月 27 7月 9 有限责任 债务 日 日 公司 合计 - 22,120,000 18.38 2.40 - - - - - - 本次股份质押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建伟先生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进行的,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股东或第一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大股东及其 (股) (%) (%) 一致行动人 刘建伟 是 17,900,000 14.87 1.94 2025年 8 2026年 7月 兴业国际信托有 月 27日 30 日 限公司 合计 17,900,000 14.87 1.94 - - -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刘建伟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业 本次业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称 (股) 例(%) 务办理 务办理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前累计 后累计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质押股 质押股 (%) (%)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份数量 份数量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股) (股) 结、标记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数量 (%) (股) (% (股) ) 刘建伟 120,344,5 13.03 49,558,1 53,778,1 44.69 5.82 47,019,5 87.43 57,052,0 73.29 09 19 19 00 75 合计 120,344,5 13.03 49,558,1 53,778,1 44.69 5.82 47,019,5 87.43 57,052,0 73.29 09 19 19 00 75 注:刘建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中104,071,575股为高管锁定股。上述持股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可能导致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之 和存在尾数不符的情况。 四、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刘建伟先生股份质押融资不是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刘建伟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6,758,119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2.2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0%,对应 融资余额31,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53,778,119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4.6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82%, 对应融资余额56,000万元。刘建伟先生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筹资金或其他融资。 3、刘建伟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其最近一年又一期与公司不存在资金往来、关联 交易、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刘建伟先生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5、刘建伟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上述质押行 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2、解除证券质押登记申请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ad03652f-ebbe-41fa-bec4-c8d6abf9260d.PDF ─────────┬──────────────────────────────────────────────── 2026-07-08 16:45│和而泰(00240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6年 5月 18日 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和而泰小家电智能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家电”)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以 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等。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等。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一年内,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小家电 向兴业银行申请的人民币2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小家电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 保 被 担 保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已 审 批 截至目前担保 本 次 使 本次担保额度 剩余可 是 否 方 方 持股比 最近一期 额度 余额(已提供 用 担 保 占上市公司最 用担保 关 联 例 经审计资 且尚在担保期 额度 近一期经审计 额度 担保 产负债率 限内的担保余 净资产比例 额) 公司 小家电 100% 66.16% 60,000 10,000 20,000 2.98% 30,000 否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小家电的担保余额为 10,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小家电的担保余额为 30,000万元,剩余可担保余额 为 30,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被担保 成立 注册地点 法定代 注册 经营范围 产权 人名称 日期 表人 资本 关系 深圳和 2016 深圳市光 刘建伟 人民 一般经营项目是:智能家电、家用电器、计算机、 公司 而泰小 年1月 明新区公 币 光机电一体化产品、汽车电子产品、机械电子器具、 持股 家电智 21日 明街道模 2,00 净水处理设备、压缩机、电机、个人护理设备及其 100% 能科技 具基地根 0万 控制器的软硬件的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销 有限公 玉路和而 元 售;电子元器件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 司 泰工业园 口。许可经营项目是:医疗电子产品的软硬件设计、 研发楼3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生产及销售;智能家电、家 层 用电器、计算机、光机电一体化产品、汽车电子产 品、机械电子器具、净水处理设备、压缩机、电机、 个人护理产品及其控制器的硬件的生产。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5,582.32 132,392.80 负债总额 83,087.56 86,797.33 净资产 42,494.76 45,595.47 2025年1-12月(经审计) 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4,056.22 39,120.78 利润总额 16,058.85 3,476.64 净利润 13,995.18 3,100.71 经核查,小家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即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保证范围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 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保证期间为: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 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经审批的有效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64,800 万元人民币和 10,000 万美元。其中,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179,850 万元人民币和 256.23 万美元,约占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日经审计合并报表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7.05%,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 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fa2fcdf5-9c5a-4a51-b8d2-6c11452f6332.PDF ─────────┬──────────────────────────────────────────────── 2026-06-25 16:41│和而泰(002402):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22日以专人和电子邮件的方 式送达给各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6年6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刘建伟先生主持,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经公司总裁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竟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关于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辞职暨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cf226c82-2e3e-4b89-a5db-aa96acf812b3.PDF ─────────┬──────────────────────────────────────────────── 2026-06-25 16:37│和而泰(002402):关于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辞职暨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冯非唐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冯非唐先生因个人家庭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 财务负责人职务,其原定任期为截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冯非唐先生辞去 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职务的申请自书面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冯非唐先生已按 照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做好工作交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非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董事会对冯非唐先生担任副总裁 、财务负责人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二、聘任财务负责人情况 经公司总裁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查通过,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公司现任财务共享部总监李竟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08d3dcf2-12a8-42c1-83d5-33900f42714b.PDF ─────────┬──────────────────────────────────────────────── 2026-06-23 17:42│和而泰(002402):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刘建伟先生的通知,获悉刘建伟先生所持有的公司 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的业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股 占其所 占公 是否为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份数量(股) 持股份 司总 限售股 为补 始日 期日 用途 第一大股 比例 股本 (如是, 充质 东及其一 (%) 比例 注明限 押 致行动人 (%) 售类型) 刘建伟 是 4,900,000 4.0716 0.5307 高管锁定 否 2026年 2027年 招商证券 偿还 股 6月 16 6月 16 股份有限 债务 日 日 公司 合计 - 4,900,000 4.0716 0.5307 - - - - - - 本次股份质押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建伟先生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进行的,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股东或第一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大股东及其 (股) (%) (%) 一致行动人 刘建伟 是 4,800,000 3.9885 0.5198 2025年 6 2026年 6月 深圳担保集团有 月 17日 17 日 限公司 合计 4,800,000 3.9885 0.5198 - - -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刘建伟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业 本次业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称 (股) 例(%) 务办理 务办理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前累计 后累计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质押股 质押股 (%) (%)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份数量 份数量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股) (股) 结、标记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数量 (%) (股) (% (股) ) 刘建伟 120,344,5 13.0329 49,458,1 49,558,1 41.1802 5.3670 42,799,5 86.36 61,272,0 86.55 09 19 19 00 22 75 91 合计 120,344,5 13.0329 49,458,1 49,558,1 41.1802 5.3670 42,799,5 86.36 61,272,0 86.55 09 19 19 00 22 75 91 注:刘建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中104,071,575股为高管锁定股。 四、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刘建伟先生股份质押融资不是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刘建伟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44,658,119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7.108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8363%, 对应融资余额51,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49,558,119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1.180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 3670%,对应融资余额56,000万元。刘建伟先生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筹资金或其他融资。 3、刘建伟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其最近一年又一期与公司不存在资金往来、关联 交易、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刘建伟先生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5、刘建伟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上述质押行 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解除证券质押登记申请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cbf7b1b4-f2a9-4e58-8b75-a0d57c350848.PDF ─────────┬──────────────────────────────────────────────── 2026-06-03 19:50│和而泰(002402):关于受让合伙企业份额暨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和而泰(002402):关于受让合伙企业份额暨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b445d46a-15af-4168-9fca-1d0688d1edab.PDF ─────────┬──────────────────────────────────────────────── 2026-06-03 19:21│和而泰(002402):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和而泰(002402):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48a1431d-a14a-490a-a24e-de654f207447.PDF ─────────┬──────────────────────────────────────────────── 2026-05-20 18:47│和而泰(00240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 有的公司股份3,746,700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24,638,285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 份3,746,700股后的920,891,5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84,178,317元(含税), 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且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 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10股现金红利应以1.991895元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1991895元/股计 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1991895元/股=184,178,317元÷924,638,285股,结果直接截取小数点后七位,不四 舍五入)。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 ,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91895元/股。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1、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924,638,285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 3,746,700 股后的 920,891,585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00 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184,178,317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分配总额保持不变。如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746,700.00股后的 920,891,585.00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股派 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 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4000 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内的股份不参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5月 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499 刘建伟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19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 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将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调整方法进行调整。 2、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内的股份不参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后 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 10股现金红 利应以 1.991895元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1991895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1991895 元 /股=1 84,178,317 元÷924,638,285股,结果直接截取小数点后七位,不四舍五入)。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 1991895元/股。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科技南十路 6号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 D座 10楼 1010-1011 咨询联系人:罗珊珊、艾雯 咨询电话:0755-26727721 电子邮箱:het@szhittech.com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业务办理确认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3d3e41b5-436a-4a56-b597-9469300d0353.PDF ─────────┬──────────────────────────────────────────────── 2026-05-18 18:31│和而泰(00240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6年5月18日召 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和《关 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共计1.20万股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同时,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 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当期限售股的80%,剩余未解除限售的20%,即123.68万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8)。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924,638,285元减少至923,389,485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924,638,285股减至923,389,4 85股。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鉴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 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 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科技南十路 6号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 D座 10楼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6年 5月 19日起 45天内 3、联系人:罗珊珊、艾雯 4、联系电话:0755-2672772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c019e0f6-8a5d-420a-ac27-ca751c377e3a.PDF ─────────┬──────────────────────────────────────────────── 2026-05-18 18:24│和而泰(00240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和而泰一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建伟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267人,代表股份138,308,37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190%。 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6人,代表股份120,597,311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957%。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261人,代表股份17,711,062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33%。 中小投资者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266人,代表股份17,963,864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07%。 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列席了会议。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37,377,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68%;反对669,5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41%;弃权26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1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032,7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166%;反对669,531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71%;弃权26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63%。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37,352,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92%;反对691,6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5001%;弃权26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008,4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814%;反对691,631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01%;弃权26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85%。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6,972,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42%;反对1,073,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61%;弃权26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6%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628,1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643%;反对1,073,431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755%;弃权26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02%。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6,859,1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22%;反对1,181,1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40%;弃权268,11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514,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325%;反对1,181,131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750%;弃权268,1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25%。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461,2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352%;反对1,232,9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34%;弃权269,7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14%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461,2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352%;反对1,232,931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34%;弃权269,7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14%。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6,581,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12%;反对1,445,6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52%;弃权28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6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236,6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850%;反对1,445,631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474%;弃权28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76%。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6,459,3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31%;反对1,558,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68%;弃权29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1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114,8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069%;反对1,558,441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54%;弃权29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77%。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7,343,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27%;反对678,7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4907%;弃权28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6%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999,4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313%;反对678,731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83%;弃权28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04%。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7,309,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80%;反对718,7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5197%;弃权27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3%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965,3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414%;反对718,731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10%;弃权27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76%。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张晚、陈璐瑶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 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 2026年 5月 19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2、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 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621e738d-8a64-4e2b-97d5-64ed3a0eae7e.PDF ─────────┬──────────────────────────────────────────────── 2026-05-18 18:24│和而泰(002402):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和而泰(002402):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dd85d429-fd20-46f6-9699-42758c168d5c.PDF ─────────┬──────────────────────────────────────────────── 2026-05-11 20:45│和而泰(002402):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和而泰(002402):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11b5a92f-c82b-45f2-aabe-caaaf661d662.PDF ─────────┬──────────────────────────────────────────────── 2026-05-10 15:32│和而泰(002402):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和而泰(002402):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bfe3d7f5-1940-4f90-b9ec-cbf618f3a18c.PDF ─────────┬──────────────────────────────────────────────── 2026-05-10 15:32│和而泰(002402):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的法律意见书 ─────────┴──────────────────────────────────────────────── 和而泰(002402):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405086a7-77d5-49c8-9c6d-d19112cbccb3.PDF ─────────┬──────────────────────────────────────────────── 2026-05-06 17:40│和而泰(00240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 2025年 5月 14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和而泰智能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科技”)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开立信用证、履约担保、银行 承兑汇票等。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等。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担保额 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3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近日,为保障智能科技的基建项目工程推进,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署了 《出具保函协议》,委托建设银行开具以智能科技为被保证人基于数智产研科技园项目主体工程(基础事项或基础合同)的付款保函 ,付款保函保证金额为 2,050万元。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智能科技开具付款保函的金额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 保 被 担 保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已 审 批 截至目前担保 本 次 使 本次担保额度 剩余可 是 否 方 方 持股比 最近一期 额度 余额(已提供 用 担 保 占上市公司最 用担保 关 联 例 经审计资 且尚在担保期 额度 近一期经审计 额度 担保 产负债率 限内的担保余 净资产比例 额) 公司 智 能 科 100% 9.08% 258,800 118,800 2,050 0.31% 137,95 否 技 0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智能科技的担保余额为 118,8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智能科技的担保余额为 120,850万元,剩余可担 保余额为 137,95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 成立 注册地点 法定代 注册 经营范围 产权 名称 日期 表人 资本 关系 深圳和而 2020 深圳市光 刘建伟 人民 一般经营项目是: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 公司 泰智能科 年10 明区玉塘 币 报),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 持股 技有限公 月28 街道田寮 28,000 目是:计算机、光机电一体化产品、家用电器、 100% 司 日 社区宝山 万元 LED产品、医疗电子产品、汽车电子产品、玩具 路18号和 类产品、人体健康运动器材类电子产品、人体健 而泰二厂 康运动检测类电子产品,美容美妆及皮肤护理仪 201 器、设备、装备,机械电子器具及其控制器的软 硬件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生产、销售; 普通货运;全部二类医疗器械的研发与销售。(第 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后方可销售)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0,076.46 29,247.59 负债总额 2,732.20 1,914.15 净资产 27,344.2 27,333.44 2025年1-12月(经审计) 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249.78 -10.82 净利润 -249.78 -10.82 经核查,智能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建设银行签订的《出具保函协议》及《反担保(保证金质押)合同》主要内容: 1、委托人(甲方):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受托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3、被保证人:深圳和而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4、受益人:中建八局深圳发展建设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5、保证金额:人民币 2,050万元(贰仟零伍拾万元整) 6、保证方式:甲方以反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金专户中的保证金(即贰仟零伍拾万元整)提供质押担保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 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保函申请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8、保证期间:本保函有效期至 2027年 8月 5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4月 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经审批的有效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64,800 万元人民币和 10,000 万美元。其中,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180,850 万元人民币和 256.23 万美元,约占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日经审计合并报表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7.20%,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 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出具保函协议》; 2、《反担保(保证金质押)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c76b084c-3151-4d05-b82f-94f4d1e38342.PDF ─────────┬──────────────────────────────────────────────── 2026-04-27 20:07│和而泰(00240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 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4,419,255.62元,提取任意公积金 0 元,报告期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金额为 2,013,737,747.41元。 3、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 2025年度利 润分配,具体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924,638,28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3,746,700股后的920,891,585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送红股 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84,1 78,317元。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920,891,585股为基数确定分配比例和相应的分配总额,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 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 配比例可能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4、其他说明:(1)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184,178,317元;(2)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 份回购金额为 0元;(3)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 184,178,31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27.76% 。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84,178,317.00 92,133,358.50 139,523,937.75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70,043,301.91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63,431,525.52 364,288,849.01 331,428,465.58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2,816,515,070.33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2,013,737,747.41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415,835,613.25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70,043,301.91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453,049,613.37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485,878,915.16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是?否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不少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具体原因 公司所处智能控制器行业为中游企业,受上下游影响整体行业毛利率普遍不高;当前正值 AI技术快速迭代、行业竞争加剧的关 键期,公司处于成长转型的战略投入阶段,需持续加大内部管理提升、研发投入和市场开拓力度,增强抗风险能力和经营韧性,保持 领先地位。因此,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状况、外部融资环境及对投资者的回报等因素,并 统筹股东当期回报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平衡,制定了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 (2025-2027)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后续日常经营、市场开拓、研发投入等资金需求,确保公司持续聚焦核心业务, 持续开展研发投入与技术创新,从而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3、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公司建立了多渠道的投资者交流机制,中小股东可以通过热线电话、邮箱、互动易平台、业绩说明会等多渠道提供对现金分红政 策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表决,为中小股 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4、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持续聚焦主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以业绩增长驱动长期回报。一方面,持续加大研发与市场开拓,巩固智能 控制器领域的技术领先地位,推动营收与利润稳健增长,通过公司内在价值的提升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另一方面,公司将严格履行 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根据所处行业特点和宏观趋势,统筹考虑公司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持续制定科学合理的股东回 报计划,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 公司 2024年度及 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 额分别为人民币 10.14亿元、人民币 28.52亿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8.47%、19.45%,均低于 50%。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43d4c6a-826d-495c-99d1-ad67429e5eac.PDF ─────────┬──────────────────────────────────────────────── 2026-04-27 20:07│和而泰(002402):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 和而泰(002402):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c4ac8b3-d39d-4b80-a2aa-42a344f7397f.PDF ─────────┬──────────────────────────────────────────────── 2026-04-27 20:07│和而泰(002402):关于变更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徐光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徐光阳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 人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光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及董事会对徐光阳先生担任内部审计负责人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凤山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c041ca8-81d0-49e3-83f9-c53aeb208db5.PDF ─────────┬──────────────────────────────────────────────── 2026-04-27 20:07│和而泰(002402):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深圳和而泰智能 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成立日期:1993年成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截至2025年年末,该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注册会计师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532人。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有169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 矿业等行业。审计收费2.20亿元;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6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6年1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后该议案于2026年2月14日经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兴华所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 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兴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兴华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中兴华所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专业、客观、公正的 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 (二)2026年2月9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负责人召开第一次审计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 作进行初步审计沟通,包括审计责任和审计的主要工作、审计目的与范围、审计的时间及人员总体安排、审计策略、初步审计重要事 项沟通等。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听取了中兴华所的相关汇报,并重点关注了中兴华所初步评估的关于公司重要审计事项及拟采取的应 对措施,并对相关审计事项提出建议。 (三)2026年4月10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负责人召开第二次审计沟通会议,对已识别的重要 审计事项的审计完成情况进行沟通,认真听取了中兴华所对各个重要审计事项所实施的审计程序及相关审计意见。 (四)2026年4月23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负责人召开第三次审计沟通会议,认真听取了中兴 华所对公司年审工作总结及意见。 (五)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 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 、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2451785-e37b-4dde-85ad-5df677ea25d6.PDF ─────────┬──────────────────────────────────────────────── 2026-04-27 20:07│和而泰(002402):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业务具体情况及其可行性 分析如下: 一、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目的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口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50%以上,主要采用美元、欧元、 港币、越南盾、列伊进行结算。在人民币对外币汇率浮动的背景下,公司面临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通过合理的人民币远期外汇交易,有效降低汇兑损失风险。通过远期外汇交易,公司可有效规避汇率风险,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 或收益,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 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概述 1、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结合公司原料采购及产品出口相关计划开展,公司预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开展远期外 汇交易业务,总额不超过等值 40,000万美元(其他外币全部折算为美元),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港币、越南盾、列伊,开展交割期 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交易业务。 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 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外汇期权业务:公司与银行签订外汇期权合约,在规定的期间按照合约约定的执行汇率和其他约定条件,买入或者卖出外汇的选 择权进行交易。 掉期(包括利率和汇率掉期等):通过利率或者汇率互换,将利率固定或者汇率锁定。 交易对手: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对手方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 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交易期限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有效期限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交易之日起 12个月内。 4、资金来源 公司外汇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围绕公司业务来进行的,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有 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公司已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并完 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同时,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保证金将使用自有资金,不 涉及募集资金。因此,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能有效地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 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并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其他相关规定与指南,对拟开展 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远期外汇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 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因开展远期外汇交易涉及的资金占用或判断失误对公司经营现金流带来的不利影响。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原材料直接对外采购,采用外币交易直接支付外汇,以减少外币结汇量,从而降低汇兑损益。 2、公司采用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若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当远 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3、公司已制定专门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 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以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4、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六、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是围绕公司实际经营业务进行的,以正常业务背景为依托,以规避汇率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 利交易,是出于公司稳定经营的迫切需求。公司已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管 理及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专 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管理制度,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 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公司通过开展远期外汇交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和防范汇率风 险,根据公司具体经营、投资业务需求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收益;平衡公司外币资产与负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2a1702f-e4de-4d14-b182-e86b44bd69d4.PDF ─────────┬──────────────────────────────────────────────── 2026-04-27 20:07│和而泰(00240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审核 │意见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审核意见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发表如下审核 意见。 公司202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经届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 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进行了考核,并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均符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本次解除限售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e56952b-765f-4d5f-86df-8524d65c8793.PDF ─────────┬──────────────────────────────────────────────── 2026-04-27 20:07│和而泰(00240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 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 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合并 报表范围内所有下属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 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工厂 管理、质量管理、生产管理、合同管理、套期保值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信息披露、子公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全面预算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管理、销售业务、子公司管理、工程项目、工厂管理、库存管理、资产管理、套期 保值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 重要程度项目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 5% 重要缺陷 利润总额的 2%≤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 5% 一般缺陷 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 2%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下列特征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由于政策变化或其他客观因素变化导致的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外 ); 3)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以下 特征的,认定为重要缺陷: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认定标准。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1)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损失; 2)严重违反法律、法规; 3)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4)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5)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重要的经济业务虽有内控制度,但没有有效的运行; 6)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7)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1)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重大失误; 2)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3)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4)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5)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在合理期间内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与公司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刘建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c0f9dd6-bb16-4ad9-af71-6c55e89f9734.PDF ─────────┬──────────────────────────────────────────────── 2026-04-27 20:07│和而泰(002402):2025年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而泰”)于 2000年 1月 12日在深圳注册成立,于 2010年 5月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自上市以来,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积极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完 善内部治理结构、及时充分地进行信息披露、促进公司在多种渠道与投资沟通和互动等方面做出了不懈努力,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5 年度,在推进投资者保护工作方面,公司重点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回报投资者情况 1、公司成长性分析 2025年度,全球宏观环境错综复杂,经济环境在多重压力下展现出“脆弱的韧性”,且呈现出显著的分化态势和深刻的结构性变 化。但放眼中国,在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中国经济到了结构调整与动能转换的关键阶段,展现出强大的韧性及活力。在全球科 技创新领域,人工智能、通用模型等技术加速爆发及迅速迭代的进程中,行业竞争进一步深化,呈现出价格压力与结构性升级并存的 局面。在这一背景下,公司积极应对外部挑战,主动把握技术变革与产业升级机遇,通过持续的内部能力建设与战略聚焦,实现了经 营业绩的稳健增长,各业务板块均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同时,公司凭借扎实的产品力、可靠的交付能力和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体系, 持续获得下游头部客户的高度认可,获评伊莱克斯“全球年度最佳供应商”、“全球卓越供应商奖”,博世“全球供应商奖”及海信 集团“优秀供应商奖”等多项荣誉,品牌影响力与客户合作关系进一步巩固。 报告期内,为持续提升经营质量与发展韧性,公司坚持大客户战略,积极开拓新领域、新客户,推动优势产品线规模化上量与技 术迭代;系统推进降本增效,通过供应链整合、精益制造及管理流程,提升全链条运营效率;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完善模块化、平台 化研发体系,同步推动全面数字化转型与信息化系统升级;强化供应链韧性建设,优化全球产能布局,推进智能制造与质量体系升级 ;并根据战略需要进行组织调整与流程再造,提升组织协同效率和战略执行力。未来,公司将持续通过系统性能力建设夯实发展基础 ,致力于在变革中把握机遇,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增长,打造大变局时代的好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7.22亿元,同比增长 11.00%;其中,控制器业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 103.18亿元,同比增长 9. 21%。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63亿元,同比增长 82.12%,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 6.36亿元, 同比增长 85.82%;其中,控制器业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09亿元,同比增长 60.75%,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净利润为 5.88亿元,同比增长 62.13%。 2、公司分红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主要分红情况如下: (1)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 931,720,68 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71 元(含税),送红股 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 925,080,2 8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3,746,700股后的 921,333,5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 ,送红股 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 924,638,285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3,746,700股后的 920,891,58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元(含税), 送红股 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3-2025年分红情况表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及回购金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 额(含税)(元) 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 净利润(元) 的净利润的比率 2025年 184,178,317 663,431,525.52 27.76% 2024年 162,176,660.41 364,288,849.01 44.52% 2023年 139,523,937.75 331,428,465.58 42.10% 二、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 为了提高投资者服务质量,2025 年公司持续通过多种渠道不断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 1、公司设立了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邮箱和传真,专人接待来电、来访的投资者,并认真答复投资者咨询。 2、公司安排专人负责维护互动易平台,确保投资者反馈的信息能够及时传递给公司,2025 年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问 题数 261 条,积极与投资者互动交流。 3、与投资者保持了密切的沟通,公司不定期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或电话会议调研,2025年度接待机构投资者调研并发布调研活 动记录 17次,举办定期报告业绩网上说明会 1次,参与 2025年深圳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1次。 4、公司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有效地拓宽了沟通渠道,通过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对投资者发布合规的公司动态信息。 5、公司积极参加专业投资管理单位组织的策略会、行业发展等方面的研讨会,增加投资者对公司发展、业务及经营管理情况的 了解。 6、公司全面执行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会政策,提供网络投票参会渠道,鼓励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和重大决策 ,增强股东参加股东会的便利性。同时在股东会会议流程中设置了投资者交流环节,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参与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和正当诉求。 三、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规定,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过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充分保护每位投资者的知情 权。2025 年公司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共计对外发布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上网文件共计 175份。 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构建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体系,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信息披露委员会在《信息披 露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指导下,继续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与管理,致力于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投资者保护中的重要作用 公司独立董事能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成员中的占比达到三分之一,其中包括经济、金融、法律、会计、技 术方面的专家。2025 年度,独立董事勤勉履职,按时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等各项会议,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通过邮件、微信、现场查阅及时审阅核查公司公告的董事会决议等相关内容,主动关注有关公司的报道及信息并及时反馈 ,使管理层充分了解市场关注和中小投资者的要求,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和投资者服务的成效。 公司将继续贯彻落实各项保护投资者要求,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贯宗旨,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维护 投资者切身利益,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坚持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2b1ba45-a82c-4c55-85b3-c4d7b4c6b1ba.PDF ─────────┬──────────────────────────────────────────────── 2026-04-27 20:07│和而泰(00240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0万股由公 司进行回购注销;同时,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 有的当期限售股的80%,剩余未解除限售的20%,即123.68万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28)。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924,638,285元减少至923,389,485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924,638,285股减至923,389,4 85股。 鉴于上述变动,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24,638,285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23,389,485 元。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925,638,285股,均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923,389,485股,均 为人民币普通股。 为人民币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上述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核准 变更登记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42e1f45-45d9-44f1-a52e-6c3344a7a81e.PDF ─────────┬──────────────────────────────────────────────── 2026-04-27 20:07│和而泰(002402):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种类: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种类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掉期业务; 2、交易金额:公司预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总额不超过等值40,000万美元(其他外币全 部折算为美元),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场所: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对手方为银行等金融机构。 4、审议程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5、交易目的及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为了更好地应对汇率风险,锁定交易成本,降低经营风险,增 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但同时也会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客户违约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 风险控制措施,防范相关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需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 一、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 公司出口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50%以上,主要采用美元、欧元、港币、越南盾、列伊进行结算。在人民币兑外币汇率 浮动的背景下,公司面临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通过合理的人民币远期外汇交易,有效降低汇兑损失 风险。通过远期外汇交易,公司可有效规避汇率风险,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 2、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结合公司原料采购及产品出口相关计划开展,公司预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开展远期外 汇交易业务,总额不超过等值40,000万美元(其他外币全部折算为美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港币、越南盾、列伊,开展交割 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交易业务。 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 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外汇期权业务:公司与银行签订外汇期权合约,在规定的期间按照合约约定的执行汇率和其他约定条件,买入或者卖出外汇的选 择权进行交易。 掉期(包括利率和汇率掉期等):通过利率或者汇率互换,将利率固定或者汇率锁定。 交易对手: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对手方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 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交易期限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有效期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 5、资金来源 公司外汇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个月内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总额不超过等值 40,000万美元(其他外币全部折算为美元),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 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并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其他相关规定与指南,对拟开展的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1、风险分析 远期外汇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 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因开展远期外汇交易涉及的资金占用或判断失误对公司经营现金流带来的不利影响。 2、风险控制 (1)公司原材料直接对外采购,采用外币交易直接支付外汇,以减少外币结汇量,从而降低汇兑损益。 (2)公司采用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若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当 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3)公司已制定专门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 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以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4)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 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b024fc2-8f8d-48b5-818c-8e1aeb217bad.PDF ─────────┬──────────────────────────────────────────────── 2026-04-27 20:07│和而泰(00240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 及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如下 审核意见: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对本次拟回购注销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认为: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 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共计 1.20 万股予以回购注销;同时,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数量为当期限售股的 80%,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剩余未解除限售的 20%,即 123.68 万股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注销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事宜。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7842ecb-b281-4267-b06c-075f461ff993.PDF ─────────┬──────────────────────────────────────────────── 2026-04-27 20:07│和而泰(00240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和而泰(00240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0aaf4e1-ed66-4156-b970-95d9f86b75e0.PDF ─────────┬──────────────────────────────────────────────── 2026-04-27 20:07│和而泰(002402):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公司在报告期内 届满离任独立董事黄纲先生、孙中亮先生,以及时任独立董事孙进山先生、吕晓明先生、李俊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 专项意见:经核查报告期内届满离任独立董事黄纲先生、孙中亮先生,以及时任独立董事孙进山先生、吕晓明先生、李俊女士的任职 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 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e6b1d39-7eb3-4ea4-a6b4-d333c1ddbf01.PDF ─────────┬──────────────────────────────────────────────── 2026-04-27 20:07│和而泰(00240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和而泰(00240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54d9bfe-e1bf-4b95-bdeb-0792d68b217a.PDF ─────────┬──────────────────────────────────────────────── 2026-04-27 20:07│和而泰(002402):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中兴华所2025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兴华所在资质 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3年成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截至2025年年末,该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注册会计师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532人。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有169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 矿业等行业。审计收费2.20亿元;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6家。 二、执业记录 2025年年报审计项目组基本信息如下: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洋,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于 2026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 7家。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2年 华扬联众 项目合伙人 2022年-2023年 青鸟消防 项目合伙人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 2023年-2024年 兆易创新、国网信通、京沪高铁 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 项目合伙人 2024年 项目合伙人 高华科技、广电网络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 册会计师 册会计师 2022年 华扬联众 2022年-2023年 青鸟消防 项目合伙人 项目合伙人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 2023年-2024年 兆易创新、国网信通、京沪高铁 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 2024年 高华科技、广电网络 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强,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 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6 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6家,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誉辰智能、朱老六、金运激光、澄天伟业、 2023年 项目合伙人 康冠科技 2024年 项目合伙人 誉辰智能、康冠科技、银宝山新 项目合伙人 项目合伙人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武晓景,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于 2 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目前任职中兴华所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 及并购重组审计、IPO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华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中兴华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 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华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 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中兴华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 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4、项目质量检查 中兴华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中兴华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 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 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兴华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中兴华所 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华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华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应收账款的减值成本核算、存货的减值、海外公司审计、对外投资 。 中兴华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中兴华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 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兴华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 人均由管理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审计业务约定书中》明确约定了中兴华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对其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公司信息予以保密。同 时,中兴华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 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中兴华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年末,中兴华所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 10,450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认为中兴华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 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能够独立、客观、 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f5c3329-39da-4dcd-ad2a-0b282b48c33f.PDF ─────────┬──────────────────────────────────────────────── 2026-04-27 20:07│和而泰(002402):关于财务负责人辞职暨聘任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务负责人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负责人罗珊珊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罗珊珊女士因个人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 务,其原定任期为截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罗珊珊女士辞去公司财务负责 人职务的申请自书面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等职务。罗珊珊女 士已按照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做好工作交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珊珊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99,125股,承诺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份管理相关规定,不存在应 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罗珊珊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忠于职守,为公司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罗珊珊女 士担任财务负责人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情况 经公司总裁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查通过,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冯非唐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e85fd8b-a134-4ad1-bf4c-88f6de0bf072.PDF ─────────┬──────────────────────────────────────────────── 2026-04-27 20:07│和而泰(002402):关于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和而泰(002402):关于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a328487-2ae9-4963-b94d-c8c7a3c48914.PDF ─────────┬──────────────────────────────────────────────── 2026-04-27 20:07│和而泰(00240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说明 ─────────┴──────────────────────────────────────────────── 和而泰(00240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d94f63b-1a02-4abe-8703-7d4fbd2c4f05.PDF ─────────┬──────────────────────────────────────────────── 2026-04-27 20:06│和而泰(00240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和而泰(00240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73a16de-e1dd-4ebc-85c5-75e9e31984bb.PDF ─────────┬──────────────────────────────────────────────── 2026-04-27 20:06│和而泰(002402):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和而泰(002402):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5ec31c7-6a09-435b-bf94-785ebd959efb.PDF 【2.财报链接】 ─────────┬──────────────────────────────────────────────── 2026-08-19│和而泰: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19/1225479705.PDF ─────────┬──────────────────────────────────────────────── 2026-04-28│和而泰: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9728.PDF ─────────┬──────────────────────────────────────────────── 2026-04-28│和而泰: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9738.PDF ─────────┬──────────────────────────────────────────────── 2025-10-23│和而泰: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3/1224726064.PDF ─────────┬──────────────────────────────────────────────── 2025-08-15│和而泰: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15/1224486931.PDF ─────────┬──────────────────────────────────────────────── 2025-04-23│和而泰: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3/1223218799.PDF ─────────┬──────────────────────────────────────────────── 2025-04-23│和而泰: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3/1223218825.PDF ─────────┬──────────────────────────────────────────────── 2024-10-29│和而泰: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42713.PDF ─────────┬──────────────────────────────────────────────── 2024-08-23│和而泰: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3/1220951861.PDF ─────────┬──────────────────────────────────────────────── 2024-04-20│和而泰: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0/121969528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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