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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03(爱仕达)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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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403 爱仕达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12 18:54 │爱仕达(00240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9-12 18:54 │爱仕达(00240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9-11 18:37 │爱仕达(002403):关于补缴税款的公告 │ ├─────────┼──────────────────────────────────────────────┤ │2025-09-03 19:05 │爱仕达(002403):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设备采购框架合作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 ├─────────┼──────────────────────────────────────────────┤ │2025-08-27 22:22 │爱仕达(002403):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5-08-27 22:22 │爱仕达(002403):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 │2025-08-27 22:22 │爱仕达(002403):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 │2025-08-27 22:22 │爱仕达(002403):关于修订、废止及新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 ├─────────┼──────────────────────────────────────────────┤ │2025-08-27 22:22 │爱仕达(002403):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 │2025-08-27 22:22 │爱仕达(002403):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 ─────────┬──────────────────────────────────────────────── 2025-09-12 18:54│爱仕达(00240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14:00(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月 1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岭市经济开发区科技路 2号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合林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7、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24 名,代表股份 184,070,6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0369%。其中,参 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5名,代表股份 183,617,6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3.9039%。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 219 名,代表股份 453,0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1330%。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219 名,代表股份 453,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1330%。其中:通过 现场投票的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9 名,代表股份 453,05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1330%。 公司全体董事、部分监事及高管出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名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提案,并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83,994,2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5%;反对6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38%;弃权1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7%。 此提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83,996,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5%;反对6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32%;弃权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 此提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83,996,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5%;反对6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32%;弃权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 此提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183,995,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9%;反对6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38%;弃权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83,996,2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6%;反对6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32%;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同意183,996,2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6%;反对6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32%;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83,995,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0%;反对6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37%;弃权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83,994,8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8%;反对6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40%;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83,994,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7%;反对6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29%;弃权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控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83,994,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7%;反对6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29%;弃权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83,996,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5%;反对6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33%;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 1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83,996,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9%;反对6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29%;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周冰、沈高妍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会议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bb529460-7cf2-47d7-8733-48ae93b344e7.PDF ─────────┬──────────────────────────────────────────────── 2025-09-12 18:54│爱仕达(00240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5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 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 核查和验证,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 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 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5年 8月 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 会。 公司已于 2025年 8月 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前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召开日期和时间(包括现场会议日期、时间和网络投票日期、时间)、召开 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现场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 式。其中,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15日。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12日下午 14:00在浙江省温岭市经济开发区科技路 2号如期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5 年 9 月 12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 025年 9月 12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2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84,070,684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54.0369%,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的相关材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共 5名,均为截至 2025 年 9月 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该等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183,617,6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3.9039%。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21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 53,0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330%。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3、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21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53,0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330%。 (注:中小投资者股东,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 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 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经对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统计,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3,994,2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5%;反对 62,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8%;弃权 1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7%。本议案通过。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3,996,1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5%;反对 61,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弃权 13,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本议案通过。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3,996,1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5%;反对 61,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弃权 13,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本议案通过。 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3,995,0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9%;反对 62,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8%;弃权 13,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本议案通过。 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3,996,2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6%;反对 61,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弃权 13,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本议案通过。 6、《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3,996,2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6%;反对 61,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弃权 13,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本议案通过。 7、《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3,995,1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0%;反对 62,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7%;弃权 13,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本议案通过。 8、《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3,994,8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8%;反对 62,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 13,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本议案通过。 9、《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3,994,6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7%;反对 60,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9%;弃权 15,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本议案通过。 10、《关于修订<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控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3,994,6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7%;反对 60,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9%;弃权 15,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本议案通过。 11、《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3,996,0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5%;反对 61,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弃权 13,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本议案通过。 12、《关于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3,996,7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9%;反对 60,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9%;弃权 13,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本议案通过。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 ,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经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b383b975-92f3-400b-9e98-192dcb7d3db5.PDF ─────────┬──────────────────────────────────────────────── 2025-09-11 18:37│爱仕达(002403):关于补缴税款的公告 ─────────┴────────────────────────────────────────────────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企业自查情况,需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共计约 510.05 万元。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自查,公司及子公司需补缴税款 385.85 万元,滞纳金 124.20 万元,合计510.05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缴纳 385.85 万元税款及 124.20 万元滞纳金。目前,公司已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完毕,本次补缴不涉及行政处罚。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 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公司及子公司补缴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将计入 2025 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影响公司 2025 年度净 利润 510.05 万元,最终以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本事项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59979689-22da-457a-90dc-84b5c6750adb.PDF ─────────┬──────────────────────────────────────────────── 2025-09-03 19:05│爱仕达(002403):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设备采购框架合作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确立了双方的战略合作关系,并约定了未来一年的采购计划。协议的后续履行以 具体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2、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但合作项目的实施对公司工业机器人业务的发展及经 营业绩的提升将产生积极作用。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钱江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江机器人”,“供方”) 与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路钢构”,“需方”,含子公司,下同)双方经友好协商签署《设备采购框 架合作协议》,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进行设备采购合作。 协议约定,鸿路钢构指定钱江机器人作为其长期合作的机器人等装备的制造基地,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钱江机器人优先采购优惠 。钱江机器人确保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需方订单要求,并给予需方采购装备、设备价格优惠、优先保证供货。双方承诺,将在机器 人焊接、喷涂等装备领域的技术研发等方面开展多方位合作,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相互支持,并积极探索其他可能的合作领域,增 强双方的核心竞争力。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框架合作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的进展情况依规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军民 注册资本:69001.0824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 结构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建筑材料销售;门窗制造加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门窗销售;建筑用 金属配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通用零部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 接设备销售;金属制品研发;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新材料技术推 广服务;工业设计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 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 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双凤工业区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鸿路钢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最近三年公司与鸿路钢构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年度 交易内容 交易金额(万元) 占同类业务比例(%) 2024 年度 设备采购 4,894.80 18.00 2023 年度 54.60 0.23 (三)履约能力分析 鸿路钢构系国内领先的钢结构制造企业,A股主板上市公司,钢构产能达 500万吨以上,2024 年位列安徽民营制造业百强企业第 14 位,属于中国民营制造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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