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04 嘉欣丝绸 更新日期:2025-02-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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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 17:42 │嘉欣丝绸(002404):关于收到首期征收补偿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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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6 15:45 │嘉欣丝绸(002404):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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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5 18:07 │嘉欣丝绸(002404):关于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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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8:02 │嘉欣丝绸(002404):关于孙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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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7:52 │嘉欣丝绸(002404):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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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7:25 │嘉欣丝绸(002404):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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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8:12 │嘉欣丝绸(002404):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份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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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8:16 │嘉欣丝绸(002404):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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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6:51 │嘉欣丝绸(002404):关于股权投资基金减资暨重新签署合伙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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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 │嘉欣丝绸(002404):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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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 17:42│嘉欣丝绸(002404):关于收到首期征收补偿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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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5日与嘉兴市南湖区万通新农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
, 公司位于嘉兴市南湖区曹庄集镇西首曹庄茧站范围内土地、房屋、装修、附属设施等由政府征收,征收补偿金额合计为人民币916.
0008万元。详见2025年2月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订征收补偿协
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1)。
2025年2月11日,公司收到嘉兴市南湖区万通新农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支付的第一期征收补偿款人民币550万元。
预计本次资产处置事项将增加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 911.32万元,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对上述补偿款进行会计处理,具体的会计处理和对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剩余征收补偿款的到位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2/2d531262-5e92-4cb7-9ce8-ee34e64594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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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6 15:45│嘉欣丝绸(002404):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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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担保的审议情况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8日和2024年4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3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浙江金蚕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四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浙
江银茂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茂进出口”)及茧丝绸供应链企业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7亿元。在上述额度
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期间内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7亿元。有效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和2024年5月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
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 担保的进展情况
2025年2月5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银嘉
企金三高保<2025>005号),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嘉欣金三塔丝绸服饰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借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
连带责任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债务人:浙江嘉欣金三塔丝绸服饰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额:人民币1,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5日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
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77,000万元,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6,175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9%,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25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
不存在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6/61404501-9f48-477e-a40c-b820da0c15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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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5 18:07│嘉欣丝绸(002404):关于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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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收补偿情况概述
2025年2月5日,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嘉兴市南湖区万通新农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甲方”)签订《协议书》, 公司位于嘉兴市南湖区曹庄集镇西首曹庄茧站范围内土地、房屋、装修、附属设施等(以下简称
“标的资产”)由甲方征收,征收补偿金额合计为916.0008万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本次资产处置事项在总经理决策
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述标的资产征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嘉兴市南湖区万通新农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由拳路309号紫御大厦3楼301室
4.法定代表人:蔡夏栋
5.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78881130XM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一般项目: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城乡市容管理;园区管理服务等。
8.控股股东:嘉兴科技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9.实际控制人:嘉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其他说明:交易对方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
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情形。
三、本次资产处置的基本情况
本次资产处置涉及的土地和房屋位于嘉兴市南湖区曹庄集镇西首,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3,448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合计3,9
13.3平方米,上述土地和房屋不存在抵押、质押情况,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截至公告日,上述标的资产的账面原值为1,582,442元,累计折旧或摊销为1,535,675.7元,账面净值为46,766.30元。资产处置
价格以浙江和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和诚(2025)估字第CP2025000001号”为定价依据。
四、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一)搬迁范围
乙方位于嘉兴市南湖区曹庄集镇西首宗地范围内土地、房屋(包含其他房屋、棚)、装修、附属设施等相关不动产。
(二)搬迁补偿价款
补偿价款包括搬迁范围内的土地、房屋(包含其他房屋、棚)、装修、附属设施等不动产价款及企业搬迁的各项奖励,补偿费用
合计9,160,008元,大写:人民币玖佰壹拾陆万零捌元整。
(三)支付条件与时间
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相关产权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第一期补偿款5,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
佰伍拾万元整)。
2.乙方将土地、房屋等相关不动产(含钥匙)移交给甲方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剩余补偿款3,660,008元(大写:人民币叁
佰陆拾陆万零捌元整)。
(四)搬迁交付及期限
乙方须在协议生效后,于2025年2月28日前腾空(含出租区域)交付甲方。
(五)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将不动产依照上述约定交付给甲方或未在约定期限内配合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每逾期一
天,以搬迁补偿价款总额为基数,参照LPR的1.5倍/360天计算承担违约金。
2.若甲方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以搬迁补偿款总额为基数,参照LPR的1.5倍/360天计算承担违约金。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被征收的房屋为茧站库房,随着城市化进程和“东桑西移”产业政策的不断推进,该区域蚕茧收烘量萎缩,茧站库房已经不
作生产经营用途,前期用于临时对外出租或闲置,因此本次征收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征收有利于公司盘活闲置资产,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并增加现金流。预计该事项将增加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 911.32万
元,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资产处置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6/47ca7566-7365-4cca-b7aa-454e64053d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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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8:02│嘉欣丝绸(002404):关于孙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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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欣丝绸(002404):关于孙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7/a0572a6e-8920-4087-94ff-c0f7b436e9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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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7:52│嘉欣丝绸(002404):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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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近日收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关于变更浙江嘉欣
丝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说明》。东兴证券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人,对公司履行
持续督导职责,持续督导期至2019年12月31日,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结,东兴证券仍需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东兴证券原委派保荐代表人罗书洋先生、张帅先生履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职责。现因罗书洋先生工作变动,为
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东兴证券委派蒋卓征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罗书洋先生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
,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罗书洋先生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4/7f26a208-bd55-4ae2-8a13-2ca8819924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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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7:25│嘉欣丝绸(002404):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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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欣丝绸(002404):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3/0d223302-2fb4-4a23-bf09-8a3294e40d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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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8:12│嘉欣丝绸(002404):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份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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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9月24日和2022年10月11日刊载干《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于2024年12月5日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2022年12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浙江嘉欣
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8,953,904股股票(占登记日公司总股本的1.55%。)已于2022年12月5日非交易过
户至“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48个月,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
之日起分别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后分三期解锁,对应每期解锁比例依次为40%、30%、3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
司业绩考核和持有人绩效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截至2024年12月5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可解锁股份数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
,共计2,686,1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份锁定期考核情况及后续安排
1、公司业绩考核
第二批次解锁的业绩考核指标:以2019-2021年的平均值为基数,2023年度营业收入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
0%。(注:上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指标以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前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作为
计算依据;上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0749号),公司2023年度实现
营业收入为4,291,479,122.34元,较2019-2021年的平均值增长32.23%,公司2023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扣除股份支
付费用前)为174,385,722.92元,较2019-2021年的平均值增长79.12%。上述指标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指标达到考核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份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成。
2、个人绩效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持有人最终解锁的持股计划份额
所涉标的股票数量。个人绩效考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在本计划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下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考核一次,具体如下
:
考核等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考核结果(S) S≥80 80>S≥70 70>S≥60 S<60
解锁系数 100% 80% 60% 0%
个人当期解锁标的股票权益数量=目标解锁数量×解锁系数。
员工因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或部分达标导致其持有份额无法解锁的部分,由公司以对应的出资额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与售
出收益孰低值返还持有人。
3、后续安排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份锁定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已达成,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后续将由管理委员会在存续期内择机出售第二批股份,再将变现资金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
相关分配原则和考核情况进行分配。
4、交易限制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
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存续期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
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二)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
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5/d4ffb20d-975d-4c47-860c-933a8cbeab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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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8:16│嘉欣丝绸(002404):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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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国建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浙江晟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嘉欣丝绸”)于 2024年 9月 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超过1%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国建先生的一
致行动人浙江晟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晟欣实业”)在2024年 7月 18日至 2024年 8月 30日期间增持公司股份 7,502,500股
的基础上,计划自 2024 年 9 月 2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等)继续增持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晟欣实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股份 3,885,955股(不包括增持计划披露前晟欣实业增持的 7,50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9%,增持金额 2,190.88万元(不
含交易费用),增持股份的金额已达到增持计划金额的下限。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收到晟欣实业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告知函》。股份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如
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浙江晟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国建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周国建先
生持有嘉欣丝绸113,644,6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0.29%),晟欣实业持有嘉欣丝绸18,188,1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3.25%),周
国建先生及晟欣实业合计持有公司131,832,7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3.54%)。
2.告知函出具日前12个月,增持主体未披露增持计划。
3.告知函出具日前6个月,增持主体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通过增持股份提振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促进公
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拟增持股份的数量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3.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前提
本次增持计划未设置价格区间,晟欣实业将根据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2024年9月2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进行增持。
6.增持股份资金来源
晟欣实业自有资金。
具体增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超过1%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函出具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晟欣实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
885,955股(不包括增持计划披露前晟欣实业增持的7,50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9%,增持金额2,190.8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增持股份的金额已达到增持计划金额的下限。
截至本函出具日,晟欣实业持有公司股份22,074,0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4%,周国建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晟欣实业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135,718,6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23%。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
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晟欣实业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和交易所规则,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 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2/f4c283e9-17ce-4b9e-8dd3-19dca49f79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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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6:51│嘉欣丝绸(002404):关于股权投资基金减资暨重新签署合伙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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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欣丝绸(002404):关于股权投资基金减资暨重新签署合伙协议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3/fcea1a5f-0bc1-4787-b110-f195b6031c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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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嘉欣丝绸(002404):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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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欣丝绸(002404):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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