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06 远东传动 更新日期:2026-06-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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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26 │远东传动(002406):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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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24 │远东传动(002406):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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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24 │远东传动(00240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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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24 │远东传动(002406):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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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24 │远东传动(002406):独立董事制度(20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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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24 │远东传动(002406):公司章程(20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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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24 │远东传动(002406):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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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24 │远东传动(00240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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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22 │远东传动(002406):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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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 │远东传动(002406):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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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26│远东传动(002406):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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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6年 6月 11日,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6月 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与会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
的董事 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名(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 0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9名),缺席会议的董事 0名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刘硕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意对《公司章
程》及其附件《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公司董
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议案二:《关于修订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同意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相关制度进行同步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关制度。
本议案中关于《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修订,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中关于《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修订,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议案三:《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年 6月 29日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6-032)。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eab058cc-f1d3-45c4-9116-486aeb5334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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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24│远东传动(002406):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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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完善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与考核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
、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二名独立董事和一名非独立董事
组成。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可以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
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规定选举和补足委员人数。
第六条 董事会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规定履行职务。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董事会秘书和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组成。董事会秘书专门负责提供公
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负责提供与薪酬相关的资料
。董事会秘书和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按各自分工分别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 责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
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
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
司董事的薪酬标准经董事会批准,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予以披露后,方可实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标准经董事会批准后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后实施。
第四章 工作规程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的工作小组负责做好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有关书面材料:
(一)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提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四)提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创
利能力的经营绩效情况;(五)提供按公司业绩拟订公司薪酬分配标准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程序: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述职并做自我评价;(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
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三)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标准提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数额和奖励
方式,表决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三天之前通知全体委员。情况紧急的,可以随时通知全体委
员召开会议,但主任委员(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应委托其他一名委员
(应为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
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每位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
员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二人或二人以上代为行使表决权的,该项委托无效。每位委员至多可以接受一名委员的委托,接受两名以上
委员的委托,除第一名委托之外的委托均视为无效委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相关会议。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
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责,公司董事会可以撤销其委员职务。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可以采取现场会议、电视电话会议或
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第十五条 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要求,工作小组成员可列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第十六条 如认为必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
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讨论有关委员会成员个人的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第十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
序、表决方式和形成的薪酬政策和分配方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第十九条 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交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
第二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第二十一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
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或
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对细则作出相应修订后报董
事会审议。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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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24│远东传动(00240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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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6月 29日 09: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29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2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6月 1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6月 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
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以书面形式委托的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魏武大道北段 169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3、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1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18日上午 9:00-12:00,下午 2:00-5:00
(二)登记地点: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魏武大道北段 1699号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
代表的身份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或传真件进行登记,需在 2026年 6月 18日下午 5点前送达至公司证券部(请注明“股东会
”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张鹏
联系电话:0374-5650017
电子邮箱:sec@yodonchina.com
联系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魏武大道北段 1699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461111
(五)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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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24│远东传动(002406):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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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传动(002406):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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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24│远东传动(002406):独立董事制度(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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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传动(002406):独立董事制度(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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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24│远东传动(002406):公司章程(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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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传动(002406):公司章程(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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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24│远东传动(002406):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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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
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可以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委员
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即自
行解除、缺额应按本细则规定进行及时补选。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董事候选人是否符合任职资格进行审核
。公司在披露董事候选人情况时,应当同步披露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评估发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及时向董事会提出解任的建议。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
披露。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
第四章 议事和决策程序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每年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召开临时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会议由召集人召集和主持。
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提名委员会临时会议的,可以不受前述通知期限
限制,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
的过半数通过。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如有必要,提名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
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
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第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第十五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和列席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十六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
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充分考虑董事会的人员构成、专业结构等因素。提名委员会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并遵照实
施。
第十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提名委员会可在本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广泛搜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三)搜集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四)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五)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和新聘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建议和相关材料;(七)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后续工
作。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或经
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对细则作出相应修订后报董事
会审议。
第十九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7e16bc0c-2f2b-4f9d-90f2-6fddd64e68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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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24│远东传动(00240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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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
励与约束机制,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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