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06 远东传动 更新日期:2025-04-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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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 16:38 │远东传动(00240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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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16:48 │远东传动(00240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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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 17:05 │远东传动(002406):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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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1 00:00 │远东传动(002406):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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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18:18 │远东传动(00240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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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18:18 │远东传动(002406):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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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2 20:17 │远东传动(00240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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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2 20:15 │远东传动(00240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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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18:25 │远东传动(002406):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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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18:25 │远东传动(002406):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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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 16:38│远东传动(00240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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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传动(00240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7/3ff9e7c5-3f8d-48b4-a01a-f5df2c2250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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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16:48│远东传动(00240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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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远东传动;证券代码:002406)股票连续 2 个交易日(2025
年 3 月 19 日、2025 年 3 月 20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2.0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
常波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经公司董事会调查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且未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预披露日期为 2025 年 4 月 9 日,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未公开的 2024 年业绩信息不存
在已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的情形。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0/6f9b1531-4035-450a-babe-8a83c429f1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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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 17:05│远东传动(002406):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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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基于市场国际化发展战略和海外业务扩展需要,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 20 万美元,在
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中远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并于近日完成注册登记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对外投资涉及境外投资,公司已获得境内外主管部门的备案或审批。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中文名:中远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Zhongyuan Power Technology Limited
2、注册地址:香港湾仔湾仔道 165-171 号乐基中心 4 楼 413 室(ROOM 413, 4/F LUCKY CENTRE 165-171 WAN CHAI ROAD WAN
CHAI HK)
3、注册资本:20 万美元
4、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贸易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 100%股权。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旨在充分利用香港的区位优势,加强公司与国际市场的交流与合作。通过公司汽车
零部件品牌、技术及服务优势,拓展公司在海外市场的业务发展空间。对公司长期发展和战略布局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2、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战略发展要求,但仍面临文化背景、政治环境、商业环境和法律规范等差异所带来的不确定性,
经营管理存在一定风险。公司将通过加强人员培训、引进专业经营管理人才或聘请专业机构等方式,熟悉并适应相关法律、政策及商
业规则,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控制监督机制,积极防范各项风险,维护公司权益。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公司长期发展具有积极影响。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该全资子公司设立后将被纳入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四、备查文件
1、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2、境内外主管部门的备案或审批文件;
3、中远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证明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4/b61dd6f6-9c26-4878-833f-f415331b3f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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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1 00:00│远东传动(002406):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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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马喜岭先生、监事孟
会涛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股份1,373,576 股、4,632,600 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9%、0.63%,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43,394 股、1,158,150 股,拟减持股份分别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
05%、0.16%。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马喜岭先生、监事孟会涛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份
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马喜岭 董事、副总经理 1,373,576 0.19%
孟会涛 监事 4,632,600 0.63%
合计 6,006,176 0.8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4、减持期间: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马喜岭 343,394 0.05%
孟会涛 1,158,150 0.16%
合计 1,501,544 0.21%
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 述减持数量相应进行调整。
7、上述股东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承诺: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一
致,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8、上述股东不存在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
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的减持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8/d116d94e-7847-4864-aa7c-3f8e36c822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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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18:18│远东传动(00240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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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致: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
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5)-04-099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等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查阅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进
行了必要的审查和验证。在前述审查和验证的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公司的如下承诺和保证:就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审
查的事项而言,公司已经提供了全部相关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该等资料均属真实、准确、完整及有效,有关复印
件与原件一致、副本与正本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等所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
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基于前述,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本次股东大会的
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1、2025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8 日公告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会
议通知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会议出席对象及会议登记方法、联系方式等事项。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星期一)上午 9
:00(北京时间)在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魏武大道北段 1699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刘延生先生主持。本次股东
大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股东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
票平台进行投票。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2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2 月 24 日 9:15-15:00。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1、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登记资料、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564 名,代表股份 238,912,4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176%。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均持有相关身份证明,其中委托代理人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通过网络投票系统
参加表决的股东,其身份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进行认证。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4、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律顾问
及其他相关人员。
本所认为,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人员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大会对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通知中列明的事项逐项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表
决票清点程序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票进行清点和统计。
3、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和统计数。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1 项议案,即《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6,693,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10%;反对 1,137,895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63%;弃权 1,08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52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6,013,6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473%;反对 1,137,8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77%;弃权 1,08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50%。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统计的现场及
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已合法获得通过。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它信息披露资料一并上报及公告,未经本所同意请勿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5/6c2084ef-2c8c-4615-a77a-04cbe298e4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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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18:18│远东传动(002406):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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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传动(002406):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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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2 20:17│远东传动(00240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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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传动(00240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3/8da97bb2-c0c0-4fe7-ad26-b59cc265d2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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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2 20:15│远东传动(00240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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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传动(00240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3/2e51e1af-09b4-4f4e-8c2c-51732a873a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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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18:25│远东传动(002406):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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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传动”或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远东传动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
况如下:
一、可转债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92号
)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893,7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共计893.7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893,7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5,661,25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8,038,75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
19年9月27日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大华验字[2019]000394号”《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89,37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年产200万套高端驱动轴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 95,731.97 81,370.00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8,000.00 8,000.00
合计 103,731.97 89,370.00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31日,公司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50,870.95万元,各项目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募集资金累计 投资进度 原计划项目达到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年产200万套高端驱动 81,370.00 42,851.95 52.66% 2025年2月28日
轴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8,018.99 100.24% 不适用
合计 89,370.00 50,870.95 -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投资进度=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的稳步推进,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募投项目“年产200万套高端驱动轴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的进度进行
调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本次延期后的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计划项目达到可使用状 计划项目达到可使用状
态日期(调整前) 态日期(调整后)
年产200万套高端驱动轴智能制造生产 2025年2月28日 2027年2月28日
线项目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2024年,国内汽车行业经济运行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在加深;居民消费信心不足,汽车消费内生
动力欠佳;行业竞争加剧,盈利持续承压,影响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始终以保证项目质量和未来盈利能力为前提,夯实基础,循序投入。尤其在2024年,公司抓住新能源汽
车市场快速发展的机遇,一度呈现订单快速增长趋势,为规避后续市场发展的不确定性,给公司造成新增产能无法充分利用,部分生
产设备闲置的风险,一方面,公司在现有产能基础上,通过整合人力资源,优化生产计划,挖掘设备潜能,提高生产效率,及时满足
客户的订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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