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09 雅克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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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7:10│雅克科技(002409):关于对外投资购买资产完成交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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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2023 年 9 月 12 日,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克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江苏雅克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克半导体”或“买方”)与 SK enpu
lse Co., Ltd.(以下简称“SK enpulse 公司”或“卖方”)签署《股权收购协议》,约定雅克半导体以不超过 500 亿韩元的价格(
以 2023 年 9 月 12 日韩元汇率中间价 1 元人民币对韩元 182.3154 元为基准,约合人民币 27,425.00 万元)购买SK enpulse 公
司持有的 SKC-ENF Electronic Materials Limited(以下简称“SKC-ENF公司”或“标的公司”)75.1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详见公司于 2023年 9 月 13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媒体的《关于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二、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接到雅克半导体的通知,其已与 SK enpulse 公司签署了《交割协议》,已经按《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完成本次交
易的交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收购,公司可以通过雅克半导体间接持有 SKC-ENF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爱思开希(南通)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南通公司”)75.10%的股权。南通公司主要从事半导体湿化学品显影液、蚀刻液和稀释剂的生产和销售,产品质量在行业内处
于领先水平。本次交易交割完成,将使公司在现有产品的基础上,拓展半导体配套湿化学品业务,进一步丰富电子材料业务板块的产
品种类,有利于拓宽向核心客户提供服务的范围,提升公司的产品技术水平和持续盈利能力,增强公司业务的规模效应和整体竞争力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3/02a95372-e4c1-47fd-a179-edbc2e341c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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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7:10│雅克科技(002409):关于对外投资参股沈阳亦创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并购买资产完成交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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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克科技(002409):关于对外投资参股沈阳亦创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并购买资产完成交割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3/6794c859-c5da-4091-9f8d-b6519f2bf1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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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6:59│雅克科技(002409):雅克科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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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二)下
午 13:30 在江苏省宜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荆溪北路 88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
司的委托,指派林琳律师、耿晨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会议并见证。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
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和表决程序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必备法律文件予以存档,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
担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及证言进行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已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即2024 年 10 月 28 日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公司发
布的通知载明了股东大会的届次、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时间和方式、股权登记日、会议出席对象、现场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现场会议登记事项、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会议联系方式等。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在江苏省宜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荆溪北路 88 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与会议通知一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按照公告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综上,经验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8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14,436,84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0566%。
经验证,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出席及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会议人员除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外,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经验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出席及列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3、参加网络投票股东
根据公司提供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 705 名,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 52,229,222 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9742%。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4、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验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投票方式就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并于
网络投票截止后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就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告。
综合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经验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通过的表决票数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3/eede0beb-b413-4716-95b1-614c4d53fa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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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6:59│雅克科技(002409):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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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克科技(002409):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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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雅克科技(002409):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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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克科技(002409):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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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雅克科技(002409):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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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克科技(002409):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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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雅克科技(002409):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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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谨对以下事项发表意见: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经核查,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该聘任事项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袁丽娜
李锦春
吴毅雄
陈良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778acbd4-966a-4a39-ad3b-f63b43a7a5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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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雅克科技(002409):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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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克科技(002409):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28b5c778-5156-4f1d-85de-606ae04b81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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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雅克科技(002409):关于变更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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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克科技(002409):关于变更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d14e2ff0-985a-4816-88e2-9fcc238a21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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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雅克科技(002409):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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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克科技(002409):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96e4cd72-1f5b-40c6-9b34-fc4c8f04c7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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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雅克科技(002409):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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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克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以邮件的
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董事沈馥先生、张昊玳女士、袁丽娜女士、李锦春先生、吴毅雄先生、陈良华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沈
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2、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沈琦先生、沈馥先生及沈锡强先生回避表决。
2023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参股沈阳亦创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并购买资产的
议案》。公司与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先进”)共同投资沈阳亦创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亦
创”),并在后续自行或通过成立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雅克锡创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克锡创”)与沈阳先进成
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沈阳先进投资方”)共同增资沈阳亦创(“本次投资”),由沈阳亦创与 SK enpulse Co., Ltd.(以
下简称“SK enpulse 公司”)签署《收购协议》,购买其持有的 SKC solmics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SSHK”)90%的股权
(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收购事项”)。通过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沈阳亦创将通过 SSHK 间接持有其下属全资子公司爱思开希半导体材
料(无锡)有限公司 90%的股权。截止目前,本次股权收购事项的相关交割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公司于 2024年 4月 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
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5 月 7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同意公司为沈阳亦创向金
融机构申请的项目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119.4720 万元的担保。
近日,金融机构已通过沈阳亦创的贷款申请,银行授予其 12,080 万元信贷总额。公司子公司雅克锡创目前持有沈阳亦创 33.33
%的股权,公司拟按雅克锡创的持股比例就沈阳亦创前述贷款提供的担保进行额度调整,担保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3,119.4720 万元
,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026.67 万元。
公司本次变更为沈阳亦创向金融机构申请的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额度,主要是为了保证沈阳亦创股权收购事项的顺利推进,满足
交易后沈阳亦创下属二级控股子公司爱思开希半导体材料(无锡)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本次变更后拟提供的担保
未超过子公司雅克锡创的持股比例,沈阳亦创的股东沈阳先进、法定代表人郑广文控股的北京亦盛精密半导体有限公司分别就沈阳亦
创的前述贷款提供全额担保,并且沈阳亦创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担保方式公平、对等,本次担保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沈琦先生担任沈阳亦创的董事,因此沈阳亦创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3、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4、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4 年 11 月 12日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30565d88-41d2-4946-af93-98bb6f5b1e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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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雅克科技(002409):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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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4年 10 月 22 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通
知,并通过电话的方式进行确认,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4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4名。经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由陈良华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董事会秘
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独立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为沈阳亦创向金融机构申请的项目贷款提供相应担保的额度,主要是为了保证沈阳亦
创股权收购事项的顺利推进,满足交易后沈阳亦创下属二级控股子公司爱思开希半导体材料(无锡)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
求。公司本次变更后拟提供的担保未超过下属子公司雅克锡创的持股比例,沈阳亦创的股东沈阳先进、法定代表人郑广文控股的北京
亦盛精密半导体有限公司分别就沈阳亦创的前述贷款提供全额担保,并且沈阳亦创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担保方式公平、对等。公司
审议关联交易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就沈阳亦创在金融机构的项目贷款提供的担保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3,119.472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026.67
万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特此决议。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袁丽娜
李锦春
吴毅雄
陈良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40b25ed5-a3f0-4fd5-8d22-38da9bdd3a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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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雅克科技(002409):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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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拟更换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拟聘请中
兴华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职国际及中兴华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确认,并就本
次变更事宜协商一致。公司对天职国际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4、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克科技”)于 2024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为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拟聘任中兴华担任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聘期为一年。公司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兴华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相关事宜。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
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189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968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489 人。
2023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185,828.77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0,091.3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2,039.59 万元;2023 年
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24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15,791.12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8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1,468.42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
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青岛
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4 次。近三年中兴华所 42 名从
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8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7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8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广鹏,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翼和潘跃天,项目质量复核人刘锦英,其从业经历如下:
姓 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 签字注册会计 质量控制复核
名 王广鹏 师张翼 师潘跃天 人
项 目 刘锦英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1 2019 2023 2001
何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2 2019 2020 2006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2005 2024 2024 2001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2024 2024 2024 2024
计服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如下:
项目合伙人王广鹏,近三年签署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家;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翼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家;签字注册会计师潘跃天,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家;质量控制复核人刘锦英,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聘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
4、审计费用
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
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
单位:万元
年 度 2023 年度收费 2024 年度收费 费用变动幅度超过
项 目 20%的说明
年报审计 - 130 -
内控审计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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