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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12(汉森制药)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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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412 汉森制药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27 21:18 │汉森制药(00241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 │2026-04-27 21:17 │汉森制药(00241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 │2026-04-27 21:17 │汉森制药(00241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 │2026-04-27 21:17 │汉森制药(00241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琛) │ ├─────────┼──────────────────────────────────────────────┤ │2026-04-27 21:17 │汉森制药(00241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6-04-27 21:17 │汉森制药(00241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沈凌芳) │ ├─────────┼──────────────────────────────────────────────┤ │2026-04-27 21:17 │汉森制药(00241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 │2026-04-27 21:17 │汉森制药(002412):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2026-04-27 21:17 │汉森制药(002412):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2026-04-27 21:17 │汉森制药(00241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琛) │ └─────────┴──────────────────────────────────────────────┘ ─────────┬──────────────────────────────────────────────── 2026-04-27 21:18│汉森制药(00241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汉森制药(00241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3ca369a-1552-489d-8771-f8485859962e.PDF ─────────┬──────────────────────────────────────────────── 2026-04-27 21:17│汉森制药(00241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会委员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及《公司章程》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同意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现有及未来投资资金需求、经营资金周转等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6)1100057号),公司 2025年 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98,120,448.74元,未分配利润 1,430,778,869.64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 118,805,029 .22元,未分配利润 1,350,532,131.70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分配: 1.按公司净利润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1,880,502.92元。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剩余利润 106,924,526.3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243,607,605.40 元,报告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350,532,131.70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的 30%。 3.根据公司 2025年实际经营情况,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前景,为了让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 果,拟以 2025年 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503,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 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 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合计 150,960,000.00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 1,199,572,131.70元转入下一年度。 4.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 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50,960,000.00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98,120,448.74 220,244,409.11 205,014,883.78 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1,430,778,869.64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1,350,532,131.70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50,960,000.00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207,793,247.21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50,960,000.00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 否 规则》第 9.8.1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盈利水平、股东回报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所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以及合理性 。 四、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原因 公司结合上述情况及指标,并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不涉及该规则第 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6年第二次会议的书面审核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eb0622b-2975-4057-91b6-3a29e87a52ff.PDF ─────────┬──────────────────────────────────────────────── 2026-04-27 21:17│汉森制药(00241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2026 年 4 月 24 日 ,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正清先生、刘冰洋先生、敖凌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提名曾建国先生、沈凌芳女士、陈琛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沈凌芳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 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曾建国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沈凌芳女士、陈琛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 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会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公司股东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股东会选举的六名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 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 总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的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06d9563-247d-42f6-8914-a3d84b0afdec.PDF ─────────┬──────────────────────────────────────────────── 2026-04-27 21:17│汉森制药(00241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琛) ─────────┴──────────────────────────────────────────────── 汉森制药(00241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42021ce-8e5d-4b21-b6c3-faba34b596fe.PDF ─────────┬──────────────────────────────────────────────── 2026-04-27 21:17│汉森制药(00241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汉森制药(00241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d9c4839-e16c-45a3-917c-d1fd962f5510.PDF ─────────┬──────────────────────────────────────────────── 2026-04-27 21:17│汉森制药(00241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沈凌芳) ─────────┴──────────────────────────────────────────────── 汉森制药(00241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沈凌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338503a-8248-433b-819b-29be46087a88.PDF ─────────┬──────────────────────────────────────────────── 2026-04-27 21:17│汉森制药(00241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 报如下: 一、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初始成立于 1987年,2013年 11月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层,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截至2025年 12 月 31 日,中审众环共有合伙人 237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306 人,其中 72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众环对公 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众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目标及范围、审计时间、审计小组的人员构 成以及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其具备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审计委员会在 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 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审众环关 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 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和专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和评估,在 2025年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fb47d05-4122-414a-b31a-647de77262d2.PDF ─────────┬──────────────────────────────────────────────── 2026-04-27 21:17│汉森制药(002412):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汉森制药(002412):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613223b-2b2e-4de0-88f2-890785dfc002.PDF ─────────┬──────────────────────────────────────────────── 2026-04-27 21:17│汉森制药(002412):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永孜堂制药有限公司、湖南汉森医药研究有限公司、汉森健康 产业(湖南)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 业收入总额的100.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中涉及公司层面控制的各项要素,业务层 面控制中涉及组织结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生产活动、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 与开发、工程项目、安全与环保、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关联方交易、税务管理、产品质量管理、信息资源管理、信息系 统、信息披露等各类内控流程。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业务、生产活动、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 合同管理、产品质量管理等内控流程。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本年度,公司不存在 法定豁免。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程度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1)净利润潜在错报≥净利润的 5%; (2)资产总额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 1%; (3)销售收入潜在错报≥销售收入总额的 1%。 重要缺陷 (1)净利润的 2%≤净利润潜在错报<净利润的 5%; (2)资产总额的 0.5%≤资产总额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 1%; (3)销售收入总额的 0.5%≤销售收入潜在错报<销售收入总额的 1%。 一般缺陷 (1)净利润潜在错报<净利润的 2%; (2)资产总额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3)销售收入潜在错报<销售收入总额的 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程度 定 性 标 准 重大缺陷 (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3)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 该错报; (4)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 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 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程度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1)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1000 万元以上; (2)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并以公告形式对外披露。 重要缺陷 (1)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500 万元-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 (2)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 (1)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500 万元以下; (2)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程度 定 性 标 准 重大缺陷 (1)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2)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3)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4)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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