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12 汉森制药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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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03 │汉森制药(002412):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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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 │汉森制药(002412):关于公司产品入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26年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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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7:42 │汉森制药(002412):关于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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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32 │汉森制药(00241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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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16 │汉森制药(00241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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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15 │汉森制药(002412):关于参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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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42 │汉森制药(002412):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内部审计│
│ │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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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41 │汉森制药(002412):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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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汉森制药(002412):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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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汉森制药(00241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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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03│汉森制药(002412):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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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以下简称“报告期内”)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10300.00万元—11600.00万元 盈利:6853.84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50.28%—69.25%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9730.00万元—11000.00万元 盈利:6476.95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50.23%—69.83%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2047元/股—0.2305元/股 盈利:0.1362元/股
注:上年同期数据为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数据。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 2026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是本报告期按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投资收益较上
年同期增加 6000 多万元,增幅为140%—150%。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
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e1ae3309-9712-4ecc-99e9-5834860aea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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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汉森制药(002412):关于公司产品入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26年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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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26年版)》,该目录将于 2026年 9月 1日正
式实施。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增纳入三个品种,其中四磨汤口服液为独家品种。具体情况如下:
一、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26年版)》品种
序 品种名称 药品分类 目录 剂型、规格 是否
号 序号 新增
1 四磨汤口服液 中成药 163 合剂:每 1ml相当于饮片 0.15g 是
2 右美沙芬 化学药品和 213 颗粒剂:15mg 是
生物制品
3 恩格列净 化学药品和 323 片剂:10mg、25mg 是
生物制品
除上述新增纳入品种外,公司原《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纳入的缩泉胶囊(独家剂型)、藿香正气水、碘海醇注射液
、卡托普利片、碳酸氢钠片等产品,全资子公司云南永孜堂制药有限公司感冒清热颗粒等产品继续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26年
版)》。
二、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产品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26 年版)》将有利于公司拓展市场、扩大销售,但产品未来销售情况可能受政策、市场
环境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2aaa597d-b652-4585-97c9-e08ffd6a35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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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7:42│汉森制药(002412):关于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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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完成了《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
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主要涉及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的变更,其他内容不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许可证编号:湘 20150132
社会信用代码:91430900MA4L101B51
分类码:Ahz
注册地址:益阳市赫山区银城大道 2688号
法定代表人:刘正清
企业负责人:戴江洪
质量负责人:杨华
质量受权人:杨华
生产负责人:刘志军
有效期至:2030年 11月 06日
生产地址和生产范围:益阳市赫山区银城大道 2688号: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糖浆剂、酊
剂、合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煎膏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第二类精神药品(氢溴酸右美沙芬颗粒)***
二、对公司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是基于人员岗位调整,对公司现有生产结构不会造成影响,新证的取得确保了公司的正常生产要求
,对公司业绩无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湘 2015013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c0c11946-a63c-414d-9311-3d35ffd25d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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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32│汉森制药(00241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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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9日召开了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一)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具体为:以 2025年 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503,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 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总金额合计 150,960,000元。
(二)本利润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仍为503,200,000股。
(三)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四)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03,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股派 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6000
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1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35 海南汉森控股(有限合伙)
2 01*****052 刘正清
3 01*****442 何三星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4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1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银城大道 2688 号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唐丽凤、陈曼辉
咨询电话:0737-6351486
传真电话:0737-6351067
七、备查文件
(一)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5ffb93d9-d600-4419-8b5e-e55c3d2670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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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16│汉森制药(00241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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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1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通讯会议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正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5月 29日以专人递送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 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参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16)。
关联董事刘冰洋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2b75d3d6-7c79-42f8-ae7f-beb34e1e42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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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15│汉森制药(002412):关于参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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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
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事项
2018年 12月 28日,公司与长沙三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银地产”)其他各股东签订了《关于长沙三银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 6,320万元参股三银地产,持有 15.80%股权。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18年 12月 29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
根据三银地产股东会决定,将三银地产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40,000 万元减少至1,000万元,全体股东按各自持有比例进行等比例
减资,公司认缴出资额将由人民币6,320万元减少至 158万元,持股比例仍为 15.80%。
(二)关联交易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令安先生任三银地产董事,公司副董事长刘冰洋先生任三银地产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三银地产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减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刘冰洋先生回避表决。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长沙三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4MA4LN0EH7A
3.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滨江路 53号楷林国际大厦D座102号
4.成立日期:2017年 5月 11日
5.注册资本:人民币 40,000万元
6.法定代表人:钟卫华
7.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年 12 月 31日(已经审计) 2026年 3月 31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68,182.49 66,570.62
总负债 11,312.63 9,122.81
净资产 56,869.86 57,447.81
项目 2025 年年度(已经审计)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886.61 0
净利润 -2,914.97 104.72
9.目前三银地产不存在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二)本次减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减资前后股权结构不变。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股东名称 减资前 减资后
号 认缴出资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 出资比例
1 三一集团有限公司 20,700 51.75% 517.5 51.75%
2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6,320 15.80% 158 15.80%
3 湖南省中欣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4,120 10.30% 103 10.30%
4 湖南安电工程技术服务合伙企业 4,120 10.30% 103 10.30%
(有限合伙)
5 长沙澄海实业有限公司 2,960 7.40% 74 7.40%
6 海南汉森控股(有限合伙) 1,780 4.45% 44.5 4.45%
合计 40,000 100% 1,000 100%
三、交易定价依据
基于三银地产的经营情况,其全体股东同意按照认缴比例同比例减资,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40,000万元减少至 1,000万元。
本次减资对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以及平等自愿的基本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长沙三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一)减资及债权债务安排
本次减资前,甲方持有乙方 15.8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6,320万元;本次减资 6,162万元,减资后保留注册资本 158万元,持
股比例保持 15.80%不变。本次减资对应金额的债权债务自协议生效抵冲完成之日起自动结清,各方不再就该部分往来款项互相追索
、主张权利。
(二)减资法定程序办理
1.协议生效后,乙方负责在规定期限内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依法向债权人履行通知义务,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办理减资登报公示,公告期不少于法定 45日。
2.公告期间如发生债权人提出偿债、担保相关诉求,由乙方负责协调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3.公告期满无异议后,乙方全权负责办理注册资本减资、公司章程修订、工商变更登记等全部手续,甲方配合提供签字、盖章及
全部所需资料。
4.工商变更核准之日起,甲方按减资后出资额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三)税费承担
因本次减资所产生的各项税费(含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相关税费),由甲方自行独立承担,乙方依法履行代扣代缴、
申报备案等法定义务。
(四)权利与义务
1.各方保证所持股权合法真实、无权属纠纷、无权利限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
2.甲方需配合乙方完成减资相关的公告、工商变更、税务办理、档案备案等全部配套工作。
3.乙方严格按协议约定办理款项支付及各项法定程序,保障甲方合法权益。
4.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单方变更协议约定,不得无故拒绝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五)争议解决
因协议签订、履行、解释产生的一切争议,各方优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六)生效及其他约定
1.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成立,自乙方本次减资股东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正式生效。
2.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乙方本次减资股东会决议为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参股公司进行减资系基于战略及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升资金利用率。本
次减资完成后,公司持有三银地产股权比例不变,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上述关联交易之外,2026年 1月 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三银地产未发生任何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三
银地产认缴出资额将由人民币 6,320万元减少至 158万元,持股比例仍为 15.80%,原有股东权益不受影响。一致同意本次参股公司
同比例减资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长沙三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减资及利润分配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26a1055e-3dd0-4ea8-a46e-86fd181257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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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42│汉森制药(002412):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内部审计负责
│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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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选举非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选举非独立董事》,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董事;2026
年 5月 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2026年 5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内部审计负责
人、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名,独立董事 3名,具体成员如下:
1.董事长:刘正清先生
2.副董事长:刘冰洋先生
3.非独立董事:刘正清先生、刘冰洋先生、敖凌松先生、郭志蓉女士(职工代表董事)
4.独立董事:曾建国先生、沈凌芳女士、陈琛女士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无异议。
上述董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 2026 年 4月 28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具体
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刘正清先生(召集人)、曾建国先生、敖凌松先生
2.审计委员会:沈凌芳女士(召集人)、刘冰洋先生、陈琛女士
3.提名委员会:陈琛女士(召集人)、刘冰洋先生、沈凌芳女士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琛女士(召集人)、沈凌芳女士、郭志蓉女士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上述委员
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一)总裁:戴江洪先生
(二)副总裁:敖凌松先生、杨华先生、刘志军先生、胡琼女士
(三)财务总监:戴江洪先生
(四)董事会秘书:严秋元女士
(五)内部审计负责人:杨波女士
(六)证券事务代表:唐丽凤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对上述相关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上述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均符合职务要求,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其中,公司董事会秘书严秋元女士、证
券事务代表唐丽凤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及相关培训证明。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姓名 严秋元 唐丽凤
职务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联系地址 益阳市赫山区银城大道 2688号 益阳市赫山区银城大道 2688号
电话 0737-6351486 0737-6351486
传真 0737-6351067 0737-6351067
电子信箱 447101139@qq.com 2261426566@qq.com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简历详见公告附件。
三、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刘正清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长,不再担任高管职务;傅建军先生不再担任董事、高管职务,亦不在公
司任职;戴江洪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任公司高管职务;胡琼女士不再担任职工代表董事,任公司高管职务;刘爱华女士不再担
任公司高管职务,仍在公司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正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1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2 %;上述其他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上述人员任
职变更后,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9f01e09a-5ee1-4514-9738-254a130492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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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41│汉森制药(002412):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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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25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正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5月 20 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 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刘正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刘冰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刘正清先生(召集人)、曾建国先生、敖凌松先生
2.审计委员会:沈凌芳女士(召集人)、刘冰洋先生、陈琛女士
3.提名委员会:陈琛女士(召集人)、刘冰洋先生、沈凌芳女士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琛女士(召集人)、沈凌芳女士、郭志蓉女士以上委员的任期与其董事会董事职务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戴江洪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敖凌松先生、杨华先生、刘志军先生、胡琼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戴江洪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严秋元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杨波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唐丽凤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以上九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
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46487630-75af-4c7d-a52d-65ebd1eaad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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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汉森制药(002412):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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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于2026年5月19日在公司一楼大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同意选举郭志蓉女士为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郭志蓉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郭志蓉女士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fde3d094-45e2-4a00-a1b7-d975f0f8ca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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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汉森制药(00241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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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森制药(00241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dec8f7f0-f5d1-46d5-ad95-6956586cf6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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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汉森制药(002412):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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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
司 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现场律师见证,并发表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
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是基于公司已承诺所有提供给本所律师的文件的正本以及经本所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副本
均为真实、完整、可靠,无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
(三)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就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等事项进行核查和见证后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议案的内容以及在议案中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等问题发表意见。
(四)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做任何解释或说明。有鉴于此,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2026 年 4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提请召
开 2025年度股东会。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
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集人、时间、
地点、议案、出席人员和会议登记办法等内容,确定股权登记日为 2025年 5月 14日。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9日 14:30在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银城大道 2688 号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会议
时间、地点、议案与《股东会通知》一致,会议由董事长刘正清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9 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一)现场会议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名,均为公司董事会确
定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合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2
19,146,1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3.5505%。
经查验,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外,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还有部分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
师,该等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出席/列席会议资格。
(二)网络投票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合计 3,270,757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6500%。
(三)会议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现场会议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推举了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出
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列入本次股东会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及表决,其中选举六位董事采取累积投票;部分议案涉及特别决议
及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结束后,由会议推举的股东代表与本所律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二)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
(三)表决结果
在本律师的见证下,公司股东代表在合并统计每项议案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的基础上,确定了每项议案最终表决结果
;其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所涉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六位候选董事均当选;关于影响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重大事项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进行了单独统计。除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以外,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合并
统计结果,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其他全部议案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以上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贰份,公司与本所各留存壹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6cee23ee-21cb-4885-8da7-4a9928bdb2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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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8│汉森制药(00241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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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森制药(00241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3ca369a-1552-489d-8771-f848585996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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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7│汉森制药(00241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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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会委员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及《公司章程》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同意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现有及未来投资资金需求、经营资金周转等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6)1100057号),公司 2025年
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98,120,448.74元,未分配利润 1,430,778,869.64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 118,805,029
.22元,未分配利润 1,350,532,131.70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分配:
1.按公司净利润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1,880,502.92元。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剩余利润 106,924,526.3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243,607,605.40 元,报告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350,532,131.70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的 30%。
3.根据公司 2025年实际经营情况,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前景,为了让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
果,拟以 2025年 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503,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 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
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合计 150,960,000.00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 1,199,572,131.70元转入下一年度。
4.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
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50,960,000.00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98,120,448.74 220,244,409.11 205,014,883.78
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1,430,778,869.64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1,350,532,131.70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50,960,000.00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207,793,247.21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50,960,000.00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 否
规则》第 9.8.1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盈利水平、股东回报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所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以及合理性
。
四、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原因
公司结合上述情况及指标,并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不涉及该规则第 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6年第二次会议的书面审核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eb0622b-2975-4057-91b6-3a29e87a52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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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7│汉森制药(00241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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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2026 年 4 月 24 日
,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正清先生、刘冰洋先生、敖凌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提名曾建国先生、沈凌芳女士、陈琛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沈凌芳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
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曾建国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沈凌芳女士、陈琛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
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会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公司股东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股东会选举的六名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
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
总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的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06d9563-247d-42f6-8914-a3d84b0afd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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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7│汉森制药(00241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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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森制药(00241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42021ce-8e5d-4b21-b6c3-faba34b596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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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7│汉森制药(00241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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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森制药(00241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d9c4839-e16c-45a3-917c-d1fd962f55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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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7│汉森制药(00241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沈凌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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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森制药(00241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沈凌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338503a-8248-433b-819b-29be46087a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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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7│汉森制药(00241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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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
报如下:
一、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初始成立于 1987年,2013年 11月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层,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截至2025年 12 月 31 日,中审众环共有合伙人 237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306 人,其中 72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众环对公
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众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目标及范围、审计时间、审计小组的人员构
成以及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其具备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审计委员会在 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
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审众环关
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
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和专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和评估,在 2025年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fb47d05-4122-414a-b31a-647de77262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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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7│汉森制药(002412):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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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森制药(002412):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613223b-2b2e-4de0-88f2-890785dfc0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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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7│汉森制药(002412):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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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永孜堂制药有限公司、湖南汉森医药研究有限公司、汉森健康
产业(湖南)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
业收入总额的100.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中涉及公司层面控制的各项要素,业务层
面控制中涉及组织结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生产活动、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
与开发、工程项目、安全与环保、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关联方交易、税务管理、产品质量管理、信息资源管理、信息系
统、信息披露等各类内控流程。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业务、生产活动、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
合同管理、产品质量管理等内控流程。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本年度,公司不存在
法定豁免。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程度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1)净利润潜在错报≥净利润的 5%;
(2)资产总额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 1%;
(3)销售收入潜在错报≥销售收入总额的 1%。
重要缺陷 (1)净利润的 2%≤净利润潜在错报<净利润的 5%;
(2)资产总额的 0.5%≤资产总额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 1%;
(3)销售收入总额的 0.5%≤销售收入潜在错报<销售收入总额的 1%。
一般缺陷 (1)净利润潜在错报<净利润的 2%;
(2)资产总额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3)销售收入潜在错报<销售收入总额的 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程度 定 性 标 准
重大缺陷 (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3)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
该错报;
(4)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
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
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程度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1)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1000 万元以上;
(2)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并以公告形式对外披露。
重要缺陷 (1)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500 万元-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
(2)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 (1)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500 万元以下;
(2)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程度 定 性 标 准
重大缺陷 (1)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2)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3)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4)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5)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
重要缺陷 (1)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2)公司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3)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4)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5)公司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 (1)公司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
(2)公司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3)公司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4)公司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5)公司存在其他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65e2d06-17fa-428c-b50a-21008bf854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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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7│汉森制药(00241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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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森制药(00241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93de392-5b5e-440d-a34d-7f5d9bb969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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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7│汉森制药(00241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曾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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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森制药(00241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曾建国)。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944562b-bc34-4512-9955-0b83b13c60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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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7│汉森制药(00241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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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5 年 12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
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的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
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aba1da7-3364-441e-96e6-74f9907bfe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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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7│汉森制药(002412):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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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詹萍、胡高云、夏
劲松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詹萍、胡高云、夏劲松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
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8007209-e1f2-416d-90ad-3f1bed5be1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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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7│汉森制药(002412):关于公司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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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规定。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
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时间: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
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 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 石文先 合伙人数量 237人
2025年末从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1,306 人
类别及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23人
(6)业务规模
最近一年业务情况 经审计总收入 221,574.80万元
(2025年) 审计业务收入 184,341.73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56,912.18万元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53家
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 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审计业务经验 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
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3,868.63万元,制造业同行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亿元,目前尚未使
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近 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 5次,监督管理措施 11次。
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 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 0次,44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13人次、纪律
处分 14人次、监管措施 4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审众环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高寄胜,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年
签署 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2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峰,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年签署 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蔡素华,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年复核 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蔡素华和项目合伙人高寄胜、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峰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
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高寄胜、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蔡素华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审众环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
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与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2026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 8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服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 20万元),较上
一期审计费用相比,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在为
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职,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约定认真完成对公司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等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作为公司年
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中审众环在从事2025年度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
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
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的书面审核意见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证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437bd18-8c33-4ba8-ab8c-12f265bb0a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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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7│汉森制药(00241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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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森制药(00241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c99a35e-51a5-4933-a462-acc342db93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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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7│汉森制药(00241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沈凌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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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森制药(00241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沈凌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6199de7-89ae-49c9-8798-a2303872cc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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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7│汉森制药(002412):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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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森制药(002412):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1d3d303-6cbe-4df3-8b97-ce0d92bf6a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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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7│汉森制药(002412):关于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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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森制药(002412):关于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9a26769-bb2e-4366-b6d9-ff32f2e445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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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7│汉森制药(00241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曾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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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森制药(00241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曾建国)。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4eaccc4-77a9-4884-affc-b768256fb7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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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7│汉森制药(002412):2025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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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否进行减值测试
?是 □否
二、是否在减值测试中取得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报告
?是 □否
资产组名称 评估机构 评估师 评估报告编号 评估价值类型 评估结果
云南永孜堂制药 北京亚超资产评 胡兵、齐兴宏 北京亚超评报字 可收回金额 云南永孜堂制药
有限公司资产组 估有限公司 (2026)第 A087 号 有限公司资产组
(含商誉)可回
收金额 54376.89
万元。
云南康佰佳医药 北京亚超资产评 胡兵、齐兴宏 北京亚超评报字 可收回金额 云南康佰佳医药
有限公司资产组 估有限公司 (2026)第 A087 号 有限公司资产组
(含商誉)可收
回金额 11.06 万
元。
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资产组名称 是否存在减值 备注 是否计提减值 备注 减值依据 备注
迹象
云南永孜堂制 不存在减值迹 否 专项评估报告
药有限公司资 象
产组
云南康佰佳医 存在减值迹象 是 专项评估报告
药有限公司资
产组
四、商誉分摊情况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资产组或资产组 资产组或资产组 资产组或资产组 商誉分摊方法 分摊商誉原值
组合的构成 组合的确定方法 组合的账面金额
云南永孜堂制药 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组能否独立 144,090,400.00 按资产组账面价 204,982,700.00
有限公司资产组 资产 产生现金流入 值所占比例分摊
云南康佰佳医药 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组能否独立 89,100.00 按资产组账面价 160,000.00
有限公司资产组 资产 产生现金流入 值所占比例分摊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确定方法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差异
□是 ?否
五、商誉减值测试过程
1、重要假设及其理由
(1)基本假设
①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
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②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
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③资产持续使用假设
资产持续经营假设是指评估时需根据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
变的基础上使用,相应确定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④企业持续经营的假设
企业持续经营的假设是指 CGU 产权持有单位将保持持续经营,并在经营方式上与现时保持一致。(2)一般假设
①CGU 产权持有单位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国家及 CGU 产权持有单位所处地区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无重大变化
;
②假设委托人和 CGU 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可靠,不存在应提供而未提供、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履行必要评估
程序仍无法获知的其他可能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或有事项等;③假设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影响 CGU 产权持有单位经营的不可
抗拒、不可预见事件;④除评估基准日政府已经颁布和已经颁布尚未实施的影响 CGU 产权持有单位经营的法律、法规外,假设收益
期内与 CGU 产权持有单位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发生重大变化;
⑤假设评估基准日后 CGU 产权持有单位经营所涉及的利率、税赋及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变化不对其收益期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
⑥假设未来收益期内 CGU 产权持有单位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评估基准日在重大方面保持一致,具有连续性和可比性;
⑦假设 CGU 产权持有单位经营者是负责的,且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责任,在未来收益期内 CGU 产权持有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和技
术人员基于评估基准日状况,不发生影响其经营变动的重大变更,管理团队稳定发展,管理制度不发生影响其经营的重大变动;
⑧假设 CGU 产权持有单位未来收益期不发生对其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抵押、担保等事项;
⑨无其它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⑵本次评估假设
①CGU 产权持有单位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管理模式等在保持一贯性的基础上,能随着市场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进行适时调整和
创新;
②CGU 产权持有单位所申报的资产不存在产权纠纷及其他经济纠纷事项;③CGU 产权持有单位的生产经营及与生产经营相关的经
济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④未来的贷款利率、增值税和附加税率等不发重大变化;
⑤本次评估不考虑评估基准日后 CGU 产权持有单位发生的对外股权投资项目对其价值的影响;⑥CGU 产权持有单位未来研发、
支出来源及成本不会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⑦除评估基准日有确切证据表明期后生产能力将发生变动的固定资产投资外,假设 C
GU 产权持有单位未来收益期不进行影响其经营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活动,企业产品生产能力以评估基准日状况进行估算;
⑧假设 CGU 产权持有单位未来收益期保持与历史年度相近的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周转情况,不发生与历史年度出现重大差异的
拖欠货款情况;
⑨假设 CGU 产权持有单位未来收益期经营现金流入、现金流出为均匀发生,不会出现年度某一时点集中确认收入的情形。
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我们认定这些假设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评估报告日后评估假设发生较大变化时,我们将不承担由
于评估假设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fd9cd25-2358-4794-8ccc-35f7bd526e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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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6│汉森制药(00241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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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森制药(00241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6426c08-828f-4d70-9e2c-502ea0052d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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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6│汉森制药(002412):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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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森制药(002412):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3712107-5fc7-446b-aeab-fdace8c266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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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6│汉森制药(002412):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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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森制药(00241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b75304b-4593-46f7-ba0a-9c5778383d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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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5│汉森制药(00241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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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森制药(00241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5970c81-12a6-4a04-a2cf-1a75672279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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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5│汉森制药(002412):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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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森制药(002412):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65c7aa8-9c5e-4a7b-b66d-235cef2210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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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5│汉森制药(00241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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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森制药公司”)2025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
表,2025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
的《上市公司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汉森制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
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我们独立于汉森制药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同时遵循了适用于公众利益实体的独立性要求。我们计划
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
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
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汉森制药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
读。
本审核报告仅供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7ce7a4d-394e-4ee4-bcca-f16e481de5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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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5│汉森制药(00241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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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益,在不影响正
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风险性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者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现金管理
,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
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及范围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者结构性存款,严
禁进行二级市场股票投资,不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风险投资的
投资范围。投资品种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
手段,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投资期限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决策及实施方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额度范围内,授权
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二)针对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者结构性存款,
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物的理财产品,不得购买风险投资规定的品种。
2.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
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审计部对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不会影
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f3bf162-b634-4ddd-9e02-7f6aac4165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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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5│汉森制药(002412):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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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森制药(002412):汉森制药因编制财务报告需要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云南永孜堂制药有限公司、云南康佰佳医药有限公司
资产组(含商誉)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c19b1e9-c6d3-436b-9112-6f5c7e18a8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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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4│汉森制药(002412):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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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公司 2025年度股东
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9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4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 2026年 5月 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
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及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银城大道 268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00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4.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关于授权经理班子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拟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 √
议案
8.00 关于制定 2026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累积投票
提 案
9.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选举非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
(3)人
9.01 选举刘正清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
9.02 选举刘冰洋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
9.03 选举敖凌松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
10.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选举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
(3)人
10.01 选举曾建国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
10.02 选举沈凌芳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
10.03 选举陈琛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作 2025年度述职报告。
2.上述第 9、10项提案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本次会议公司将对参与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算并予以披露。
4.除第 7、8项提案因全体董事回避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外,其他提案均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
提案的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8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湖南省益阳
市赫山区银城大道 2688号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三)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
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上方式须在2026年 5月 18日 17:00前送达至公司),不接受电
话登记。
(四)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唐丽凤、陈曼辉
2.联系电话:0737-6351486
3.传真:0737-6351067
4.通讯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银城大道 2688号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5.邮编:413000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0767090-c33e-4a89-86d0-98390cddeb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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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4│汉森制药(00241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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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
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离任、辞任、被解除职务、退休以及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产生新一届董事会成员之日自动离任;职工代表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
,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职工董事之日自动离任。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获聘任的,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再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辞任报告中应说明辞任原因,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
效;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自董事会收到书面辞职报告时生效。
公司应在收到相关书面报告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第五条 除本制度第九条规定情形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
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
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
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四)职工代表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中缺少职工代表董事。
第六条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第七条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
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规定。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当依法解
除其职务: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
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
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
第(一)款至第(六)款情形或者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情形的,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由公司按相
应规定解除其职务;出现本条第(七)款至第(八)款情形的,公司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解除其职务,证券交易所另有规
定的除外。第十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非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大会可以决议解任职工代表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董事
会可以决议解任高级管理人员,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三章 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于离职生效后七个工作日或公司通知的其他期限内向董事会办理交接,包括但不限于未完结事
项的说明及处理建议、移交在公司任职期间取得的公司全部文件、印章及公司要求移交的其他资料或财产。对正在处理的公司事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向接手人员详细说明进展情况、关键节点及后续安排等,协助完成工作过渡。移交完成后,离职人员应当
签署离职交接确认文件。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开展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任审计。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作出的公开承诺,无论其离职原因如何,均应继续履行。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时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应在离职前提交书面说明,明确未履行完毕承诺的具体事项、预计完成时间及后续履行计划,公司
在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督促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承诺。
第四章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与义务
第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生效之前,以及离职生效后或者任期结束后六个月内,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并不
当然解除。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任而免除或者终止。
第十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
份的转让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 离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全力配合公司对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后续核查,不得拒绝提供必要文件及说明。对于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时存在的其他未尽事宜,如涉及法律纠纷、仲裁、重大业务遗留问题等,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公
司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第十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其对公司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其他内幕信息的保密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
至相关信息成为公开信息;基于诚信原则完成涉及公司的未尽事宜,履行与公司约定的不竞争义务。
第五章 责任追究机制
第十八条 如公司发现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未履行承诺、移交瑕疵或者违反忠实义务等情形的,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予
赔偿。董事会应召开会议审议对该等人员的具体追责方案,追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等。
第十九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公司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影响公司
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如有)。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内容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c0b4f0d-643c-4834-a692-1f0225d4fc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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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4│汉森制药(00241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夏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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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
要求,在 2025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本人在 2025年度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夏劲松,出生于 1975年 6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律师。曾任昌都市凯文华诚投资管理公司投资总监、加加食品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审负责人,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湖南汉森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在报告期内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会议并认真审议议案,未曾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也未有连续缺席
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次董事会(其中现场方式 2次,通讯方式 2次)、2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亲自出席了
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主持召开了 4次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制度修
订、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重要事项,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外部审计机构履职与评价等方面工作进行监督,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在报告期内,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委员会召开的 2次会议,审议了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及《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相
关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通讯、访谈等方式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情况进行沟通,加深对公
司财务数据、指标及其变动的理解。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遵循交易所、证监会及公司对独立董事的规定,积极参与公司事务。通过多种方式开展
现场工作,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并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股东会、实地考察调研等机会进行现场工作,现场工作时间累计为 15天。本人重点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对外投资情况等,主动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管理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和检查,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
参与讨论,并提出了专业意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重点对公司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等相关事项进行监督,关注公司的年度业绩说明会,与相关工作人员沟通中小股
东关心的问题并提出建议,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有关管理层积极与本人进行沟通交流,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
知情权,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在履职期间,本人始终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对公司议案进行严谨审议
,并深入参与决策过程。秉持公开、透明的原则,认真审议公司各类议案,积极主动投身于公司决策进程。针对各项相关问题,与公
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方展开充分交流沟通,全力推动公司实现良性发展,确保公司运营合规、规范。基于自身深厚的专业知识储备,
本人在行使表决权时,始终坚守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全方位考量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的稳
定发展与投资者的合理诉求,确保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与公正性。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对公司报告期内所涉关联交易进行了细致审查,确认这些交易均基于必要性,且定价公平合理,遵循了决策程序和法律法规,保
证了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体现了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本人出席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公司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定期报
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确认其内容真实、完整,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5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4年利润分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六)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 10月 24日,公司在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通过了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
于 11月 13日得到股东会的审议通过。续聘议案遵循了相关规定,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确保了程序的合规性。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还有《公司章
程》的具体要求,秉持忠实与勤勉的态度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审议公司的各类议案,深入公司决策过程,对关键议题进行充分讨论,
致力于推动公司发展的同时,确保规范运作。本人在行使表决权时,始终保持独立、客观和审慎的态度,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5ec8b59-a2cb-4c13-8058-2f7cf0f1e8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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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4│汉森制药(00241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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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
要求,在 2025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胡高云,出生于 1963 年 9 月,曾任湖南省卫生学校、湖南省卫生职工医学院教师,湖南医学专科学校教研室主任,湖南
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药物化学教研室主任、药学系副主任,湖南汉森医药研究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南大学湘雅药学院教授、博士
生导师,湖南省高校“创新药物研究与开发”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主任。现任晶易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药物研究院院长,湖南安生
美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会议,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报告期内公司各重大事项,本人经认真审议后
,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异议。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董事会(其中现场方式 2 次,通讯方式 2 次)、2 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亲自出
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主持召开了 2 次会议,审议《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月度绩效考核的议
案》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相关事项。
在报告期内,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委员会召开的 2 次会议,对公司年度经营管理情况进行讨论并对未来发展提出展望
,并审议《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相关事项,基于公司的实际运营状况,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相关意见。
(三)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 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遵守交易所、证监会及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相关要求,本人通过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
行沟通交流,并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实地考察调研等机会进行现场工作,现场工作时间累计为 15 天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研发情况、战略规划、财务状况、信息披露管理、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主动了解并进行检查,时刻关注公司
的发展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和
表决,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有关管理层积极与本人进行沟通交流,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
的知情权,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在履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秉持公开透明原则参与公司决策,充分沟通,维护
公司合规运营和投资者权益,以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确保决策的科学性与公正性。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在对公司报告期内所涉关联交易开展核查后发现,公司关联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制定,定价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本人出席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公司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定期
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确认其内容真实、完整,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议案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
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由审计委员会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严格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还有《公司
章程》的具体要求,秉持忠实与勤勉的态度履行职责。深入调研公司治理、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以
及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执行进度,时刻关注公司战略经营管理动态与发展走向,对所有董事会议案进行细致审查并发表独立见解,严
谨行使表决权。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
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7106daf-d3b4-4123-82a1-f4b5831857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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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4│汉森制药(002412):关于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的承诺函(沈凌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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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森制药”)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本人沈凌芳被提名为汉森制药第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截至汉森制药 2025 年度股东会会议通知发出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本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特此承诺。
承诺人:沈凌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9899041-2d00-40f5-a596-9d428eca02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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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4│汉森制药(00241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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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
要求,在 2025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詹萍,出生于 1965 年 8 月,曾任湖南求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益阳市第三届、四届、五届、六届人大代表、内务司法委
员会委员,益阳市第四届、五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第二、三届益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第四届益阳市律师协会会长,第五届益阳
市律师协会监事长,第六届湖南省律协女律师专门委员会副主任,第七届湖南省律协法律顾问委员会副主任,第九届中华全国律师协
会理事,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第六届益阳市律师协会荣誉会长,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义剑律
师事务所律师。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在报告期内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会议并认真审议议案,未曾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也未有连续缺席
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董事会(其中现场方式 2 次,通讯方式 2 次)、2 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亲自出
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主持召开了 2 次会议,审议了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及《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相关事项。
在报告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核了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制度修订、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重要事项
,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外部审计机构履职与评价等方面工作进行监督。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认真履行职责,重点关注公司董事及
高管履职情况、薪酬政策与考核标准、制度修订情况,确保公司管理层的稳定和经营管理能力的提高。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通讯、访谈等方式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情况进行沟通,加深对公
司财务数据、指标及其变动的理解。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 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遵循交易所、证监会及公司对独立董事的规定,积极参与公司事务。通过多种方式开
展现场工作,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并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股东会、实地考察调研等机会进行现场工作,现场工作时间累计为 15 天。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信息披
露管理、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主动了解并进行检查,时刻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有关管理层积极与本人进行沟通交流,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
的知情权,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在履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对公司议案进行严谨审议,并
深入参与决策过程。针对各项相关问题,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利益方进行深入的交流与沟通,力求达成共识,全力推动公司
健康发展的同时确保运营合规。在行使表决权时,始终坚守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全方位考虑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对公司报告期内所涉关联交易进行了细致审查,确认这些交易均基于必要性,且定价公平合理,遵循了决策程序和法律法规,保
证了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体现了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本人出席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公司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定期
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确认其内容真实、完整,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4 年利润分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六)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在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通过了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并于 11 月 13 日得到股东会的审议通过。续聘议案遵循了相关规定,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确保了程序的合规性。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严格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还有《公司
章程》的具体要求,秉持忠实与勤勉的态度履行职责。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并在此基础上凭
借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和规范运作。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
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e23e0c5-ef8f-4e12-b4a8-6b8a104020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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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4│汉森制药(00241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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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建立和完善有
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业绩和核心竞争能力
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
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经董事会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业绩导向:薪酬水平与公司战略目标、经营业绩挂钩。
(二)长远发展: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三)风险可控:设置绩效薪酬追索机制,防范短期行为。
(四)合规透明: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考核标准公平、程序公开、分配公正。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决定机制、结构、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独立董事的履职
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
进行评价或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回避。
第三章 薪酬管理
第五条 薪酬决定机制
(一)非独立董事: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相应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等领取薪酬,
由股东会审批,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董事津贴
。
(二)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不领取其他薪酬,不参与绩效薪酬分配,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批。
(三)职工代表董事:按照员工薪酬管理有关规定领取薪酬,由股东会审批。
(四)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由董事会审批。上述人员为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产生的合
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第六条 薪酬结构与发放
(一)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
低于薪酬总额的 50%。前述人员薪酬发放采用月度和年度相结合的结算方式,具体为:
1.月度结算:按月进行发放,包含月度绩效奖励。
2.年度结算:年度绩效奖励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进行年度兑付,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在年度末进行预发,原则上不超过年
度绩效奖励基数的 80%;二是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根据已预发的年度绩效奖励与实际应发的绩效奖励差额多退少补,绩效
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二)职工代表董事薪酬结构与发放按照公司员工薪酬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中长期激励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和需要以及相关激励制度执行。
(四)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项目,剩余部
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3.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第七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根
据公司经营状况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定期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货膨胀水平:参考通货膨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经营状况;
(四)公司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调整方案须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四章 绩效考核管理
第九条 考核周期
分为月度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应用于当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发放。
第十条 考核指标及考核系数
(一)月度考核指标
营业收入完成率 考核系数
完成率 100%及以上 1.0
完成率 90%以上但不足 100% 0.9
完成率不足 90% 0.8
发生质量事故或损失,按绩效考核制度统一标准扣分。
(二)年度考核指标
净利润计划完成率 考核系数
完成率 100%及以上 1.0
完成率 90%以上但不足 100% 0.9
完成率不足 90% 0.8
发生质量事故或损失,按绩效考核制度统一标准扣分。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
第十一条 绩效奖励的计算
个人月度绩效奖励=个人月度绩效奖励基数×考核系数
个人年度绩效奖励=个人年度绩效奖励基数×考核系数
第五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十二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
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内容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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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4│汉森制药(002412):关于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的承诺函(陈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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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森制药(002412):关于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的承诺函(陈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59435db-ceeb-4038-8271-d42b959438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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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7:42│汉森制药(002412):关于取得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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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森制药(002412):关于取得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28a332b0-c051-45c5-9042-995b057be2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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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9:27│汉森制药(002412):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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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关于新<公司法>配
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相关规定,于2025年11月13日在公司一楼大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
代表认真审议,同意选举胡琼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胡琼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胡琼女士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2ae715a9-9429-45d9-9f96-ba1ac6b275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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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9:24│汉森制药(00241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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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森制药(00241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f1560395-c448-4f7e-8527-d2504b281d31.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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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汉森制药: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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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51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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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汉森制药: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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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51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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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汉森制药: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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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14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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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汉森制药: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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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40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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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汉森制药: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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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75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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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汉森制药: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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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76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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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汉森制药: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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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408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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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4│汉森制药: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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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14/12208625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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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汉森制药: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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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634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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