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14 高德红外 更新日期:2025-06-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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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6:27 │高德红外(002414):关于完成经营范围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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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04 │高德红外(00241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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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04 │高德红外(00241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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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04 │高德红外(002414):公司章程(2025.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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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8:24 │高德红外(002414):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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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8:22 │高德红外(002414):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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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8:21 │高德红外(002414):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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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8:21 │高德红外(002414):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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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8:20 │高德红外(002414):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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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22:59 │高德红外(0024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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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6:27│高德红外(002414):关于完成经营范围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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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
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同步修订《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相
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月 2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近日,公司已完成经营范围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后的营业执照,具体工商登记
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64602490E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黄龙山南路 6 号
法定代表人:黄立
注册资本:肆拾贰亿柒仟零柒拾叁万陆仟壹佰零捌圆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 年 7 月 13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
业;建筑劳务分包;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
器仪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电
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
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
;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
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
体分立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
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
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机电耦合系统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机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
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可
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自
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雷达及配套设
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备零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系统
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照相机及器材制造;照相机及器材销售;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计
算器设备制造;计算器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特种设备销售
;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规划设计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67bf1f16-0b95-43da-b206-a395d251c5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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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04│高德红外(00241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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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德红外(00241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1755d6ac-ab5e-4ce8-9df6-3a594bc1e0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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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04│高德红外(00241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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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 年 5 月 20 日 14:30;
(2)网络投票:2025 年 5 月 2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黄龙山南路 6 号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14 日。
6、主持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张燕女士。
7、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1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764,728,9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64.736
6%。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共计 507 名,代表公司股份47,698,99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额的 1.1169%。具体如下:
1、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7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717,047,4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63.
620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0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7,681,4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1.116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现场会议,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齐剑天律师和郑勇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兼总经理张燕女士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做出表决:
1、审议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763,403,2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0%;反对 879,2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18%;弃权 446,41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2%,审议通过。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 46,373,2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207%;
反对股份 879,2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34%;弃权股份 446,4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59%。
2、审议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763,399,6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9%;反对 883,30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19%;弃权 445,9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1%,审议通过。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 46,369,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133%;
反对股份 883,3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18%;弃权股份 445,9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49%。
3、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2,763,399,7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9%;反对 879,2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18%;弃权 449,91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3%,审议通过。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 46,369,7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133%;
反对股份 879,2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34%;弃权股份 449,9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32%。
4、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763,322,34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1%;反对 917,7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32%;弃权 488,83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7%,审议通过。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 46,292,4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511%;
反对股份 917,7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40%;弃权股份 488,8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48%。
5、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63,342,11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8%;反对 881,42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19%;弃权 505,38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3%,审议通过。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 46,312,1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926%;
反对股份 881,4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79%;弃权股份 505,3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95%。
6、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63,537,67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9%;反对 843,46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05%;弃权 347,7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6%,审议通过。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 46,507,7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026%;
反对股份 843,4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83%;弃权股份 347,7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91%。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63,598,5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1%;反对 866,60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13%;弃权 263,77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审议通过。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 46,568,6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302%;
反对股份 866,6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68%;弃权股份 263,7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30%。
经股东大会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将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63,515,6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1%;反对 824,33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98%;弃权 388,9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1%,审议通过。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 46,485,6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563%;
反对股份 824,3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82%;弃权股份 388,9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55%。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60,917,1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21%;反对 3,384,06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224%;弃权 427,71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5%,审议通过。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 43,887,2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087%;
反对股份 3,384,0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946%;弃权股份 427,7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67%。
股东大会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费用。
10、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63,901,70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1%;反对 449,26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62%;弃权 377,95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审议通过。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 46,871,7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657%;
反对股份 449,2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19%;弃权股份 377,9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24%。
本议案作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指派齐剑天律师和郑勇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18c0793a-310e-46d1-ba60-5cf5affd5c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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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04│高德红外(002414):公司章程(202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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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德红外(002414):公司章程(2025.5.20)。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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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8:24│高德红外(002414):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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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德红外(002414):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80068384-91ff-48a2-b024-a1d6b621aa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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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8:22│高德红外(002414):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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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德红外(002414):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e4eeb6c0-f4ce-479e-b504-d15e082740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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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8:21│高德红外(002414):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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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德红外(002414):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283a9c36-a802-4904-99e0-4b4e4d6f70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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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8:21│高德红外(002414):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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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德红外(002414):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80ec9eb5-16bc-4913-a05c-cb836d0940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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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8:20│高德红外(002414):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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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德红外(002414):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5b76b458-077c-4344-8399-6d1a45e79b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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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22:59│高德红外(0024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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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德红外(0024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d68afb0b-ede0-4fff-b3d2-9cfec9344c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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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22:57│高德红外(00241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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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德红外(00241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4/76143707-105f-4381-bc08-0b3f72d68a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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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22:57│高德红外(002414):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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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未分配利润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00,884,545.97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
配利润 673,255,314.28元,减去 2024年分配现金红利 59,790,145.29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润为-187,419,376.98 元。
2、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由于公司 2024 年度母公司报表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 2024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59,790,145.29 427,073,610.86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447,186,667.61 67,698,339.24 501,954,674.49
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822,723,186.76
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187,419,376.98
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486,863,756.15
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0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40,822,115.37
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486,863,756.15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否
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
形
基于上述指标,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2024 年,母公司报表中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87,419,376.98 元,合并报表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 822,723,186.76 元。根
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
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根据《公司章程》
及《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现金分红的条件如下: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
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因公司在 2024 年度母公司报表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不符合 2024 年度进行现
金分红的条件,故公司 2024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四、其他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同时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正值。2024年度公司子
公司未向母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公司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公司力求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尽快达到《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和加大投资者回
报的角度出发,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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