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14 高德红外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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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27 │高德红外(002414):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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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27 │高德红外(002414):日常经营合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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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24 │高德红外(00241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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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24 │高德红外(00241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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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31 │高德红外(002414):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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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2 │高德红外(00241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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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2 │高德红外(002414):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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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2 │高德红外(002414):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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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2 │高德红外(00241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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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2 │高德红外(002414):关于公司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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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27│高德红外(002414):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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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于 2026年 5 月 16 日任期届满,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换届
选举工作尚在筹备中,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将适当延期,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
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将积极推进董事会换届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
现任独立董事文灏先生、张慧德女士和郭东先生的任期将于 2026 年 5 月 16 日届满,且连任时间将满六年。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
会的换届工作尚未完成,文灏先生、张慧德女士和郭东先生将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直至公司股东
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f097d372-e6a0-4d2f-9b73-15f4010812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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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27│高德红外(002414):日常经营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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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签署概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客户签订了两份型号产品订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金额合
计为 10,260万元人民币。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因合同部分信息敏感,公司根据相关对外信息披露管理规定,豁免披露销售对象的具体信息。
客户具有良好的信用,款项一般为专款,具备履约能力,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客户一
1、合同标的:某型号综合光电系统产品;
2、合同金额:7,884万元人民币;
3、合同生效条件、时间和履行期限:自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履行具体时间按约定
执行;
4、合同变更及解除:按合同约定执行;
5、其他:履约期限与交付、质量保证体系、包装、运输与交货、保密义务、合同经费监督、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合同生效、
争议解决、双方权利义务及其它合同附件清单等条款做了明确的规定。
(二)客户二
1、合同标的:某型号综合光电系统产品;
2、合同金额:2,376万元人民币;
3、合同生效条件、时间和履行期限:自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履行具体时间按约定
执行;
4、合同变更及解除:按合同约定执行;
5、其他:技术标准、供应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交(提)货地点和方式、运输费用承担、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
收和费用的负担、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方法和提出异议的期限、随机备件、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期限、结算方式与期限、违约责
任、保密条款及其它约定事项等条款做了明确的规定。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经过多年来在红外行业技术实力的不断积累,公司相关型号产品已应用在国内多个关重件配套领域,体现了公司的独占性优
势。随着采购计划延期因素的消除,本次与客户签订的两份综合光电系统产品均为公司既有型号项目的恢复性采购,公司将积极做好
排产计划,以保证既有型号产品的如期交付。
2、本次签署的合同总金额为 10,260 万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2.22%,将对公司未来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本合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公司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在法规政策、履约能力、产能等方面不存在不确定性和风险。
六、备查文件
合同文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c27856d6-b99a-44b4-a138-bff915f007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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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24│高德红外(00241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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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德红外(00241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5750039f-74d5-4404-8ed7-90dc6220a2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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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24│高德红外(00241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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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 5月 8日 14:30;
(2)网络投票:2026年 5月 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8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8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黄龙山南路 6号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29日。
6、主持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张燕女士。
7、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768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838,975,2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66.4751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共计 1,764 名,代表公司股份184,711,2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额的 4.3250%。具体如下:
1、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654,289,9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62.15
0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6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84,685,3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4.324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现场会议,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齐剑天律师和郑勇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兼总经理张燕女士主持,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做出表决: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836,490,1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25%;反对 1,418,3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500%;弃权 1,066,7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5%,审议通过。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 182,226,0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46%;
反对股份 1,418,3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79%;弃权股份 1,066,7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75%。
2、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36,211,5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27%;反对 1,492,94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526%;弃权 1,270,7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7%,审议通过。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 181,94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038%;
反对股份 1,492,9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82%;弃权股份 1,270,7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8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36,251,1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40%;反对 1,773,7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625%;弃权 950,3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5%,审议通过。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 181,987,0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252%;
反对股份 1,773,7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03%;弃权股份 950,3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45%。
经股东会同意,公司 2025年度将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36,579,7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6%;反对 1,376,3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485%;弃权 1,019,1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9%,审议通过。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 182,315,6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031%;
反对股份 1,376,3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51%;弃权股份 1,019,1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18%。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28,068,8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58%;反对 9,583,8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376%;弃权 1,322,6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6%,审议通过。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 173,804,7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954%;
反对股份 9,583,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885%;弃权股份 1,322,6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61%。
股东会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费用。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指派齐剑天律师和郑勇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认为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
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6b9964a8-cc4a-4a93-bab4-254720dcee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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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31│高德红外(002414):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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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德红外(002414):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7c01b159-12ec-42cb-9d83-60de758201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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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2│高德红外(00241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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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
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公司 2025年度未分配利润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76,853,726.37 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
配利润-187,419,376.98 元,减去2025年分配现金红利 0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64,273,103.
35元。
2、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由于公司 2025 年度母公司报表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 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59,790,145.29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86,192,530.33 -447,186,667.61 67,698,339.2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508,915,717.09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464,273,103.35
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59,790,145.29
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02,234,733.9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59,790,145.29
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否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
基于上述指标,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2025 年,母公司报表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464,273,103.35 元,合并报表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 1,508,915,717.09元。根据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
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
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二)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三)公司无重大投
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因公司在 2025年度母公司报表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不符合 20
25年度进行现金分红的条件,故公司 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四、其他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同时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正值。2025年度公司子
公司向母公司实施现金分红3亿元。公司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公司力求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尽快达到《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和加大投资
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五、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
行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
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法规、规章制度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
相关内部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禁止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66143715-34bd-479c-86ac-94788487dd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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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2│高德红外(002414):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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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
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证券时报·e
公司APP、网站”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访问网址(https://www
.egsea.com/live/detail/1778.html)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参与互动交流。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张燕女士,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黄轶芳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丽玲女士,
独立董事张慧德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公司现就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15:00前通过上述指定平台的“网友互动”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
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df02f084-fb3a-4aae-bc64-78fed879b5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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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2│高德红外(002414):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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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黄轶芳、张宇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刘蒙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经审查,黄轶芳、张宇彤、刘蒙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管理能力,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
门处罚、惩戒或其他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591838da-2f9f-4dd6-bcc1-af609cede1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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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2│高德红外(00241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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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是根据中国证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财政部联合发布《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证
监会公告[2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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