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18 康盛股份 更新日期:2025-02-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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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 19:13 │康盛股份(00241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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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5 18:39 │康盛股份(00241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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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5 18:39 │康盛股份(00241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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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 18:18 │康盛股份(00241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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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20:30 │康盛股份(002418):关于2025年度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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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20:29 │康盛股份(00241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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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20:28 │康盛股份(002418):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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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20:26 │康盛股份(002418):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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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8 18:23 │康盛股份(00241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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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1 15:37 │康盛股份(00241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司法标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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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 19:13│康盛股份(00241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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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盛股份(00241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3/0ba51d74-8994-4233-af6c-081e5f92ca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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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5 18:39│康盛股份(00241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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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2月5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2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5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5日上午9:15至2025
年2月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亚骏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08人,代表股份268,884,5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66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
代表股份257,18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63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06人,代表股份11,704,5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3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06 人,代表股份 11,704,51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3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
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06 人,代表股份11,704,512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1.0300%。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提案 1.00《关于 2025 年度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为265,696,2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142%;反对2,56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9556%;弃权6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01%。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为8,516,2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7601%;反对2,56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21.9531%;弃权6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869%。
本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胡建雄律师和张杭律师现场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
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情
形;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6/97a2ae72-9603-4519-bddb-a70a694c77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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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5 18:39│康盛股份(00241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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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胡建雄律师、张
杭律师列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2月 5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
业规则(试行)》等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其它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中国法律法规”)及《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公司章程》;
2、 公司 2025 年 1 月 20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3、 公司 2025 年 1 月 21 日刊登于指定媒体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 2025 年度公司担保额度预
计的公告》及《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4、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5、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本所律师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的事实及对该事实的了解和
对法律的理解,并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文件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非经本所律师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基于上述,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
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发布
的公告载明了如下内容:1、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1)股东大会届次,(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5)会议的召开方式,(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7)出席对象,(8)会议地点;2、会议审议事项
;3、会议登记等事项;4、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5、备查文件。通知的刊登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业已超过十五
日。本次股东大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 月 22 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不多于 7 个工作日。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确认,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2月 5日
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2 月 5 日
上午 9:15 至 2025 年 2 月 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上述网络投票时间符合公告内容。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5 日下午 14:30 在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 268 号公司会议室
召开,由董事长王亚骏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通知内容。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董事会具备股东大会召集资格;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2 人,代表股份 257,18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2.6311%。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股东均为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 月 22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并拥有公司股票的股东,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也均已得到有效授权。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统计并经公司核查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计 906 人,代表股份 11
,704,5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00%。
3、出席及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除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外,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其中部分董事通过通讯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前述人员均具备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资
格。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与会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及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
根据股东大会通知和现场审议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5,696,2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42%;反对 2,56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56%;弃权 61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3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516,2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7601%;反对 2,569,50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531%;弃权 61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869%。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和审议事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与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事项一致,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生股东提出临时议案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进行投票。
经本所律师验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就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按中国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为股东提供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
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统计数据。
经本所律师验证,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根据统计后的表决结果,参
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08 人,代表股份 268,884,5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3.6611%。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906 人,代表股份 11,704,512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00%。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表决议案为普通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会议记录及决议由出席
会议的公司董事签名。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结论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中国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6/5604dc1a-c8d2-4029-95ad-a6594ba2bf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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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 18:18│康盛股份(00241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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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康盛股份,证券代码:002418)交易价格连续三个
交易日(1 月 17 日、1 月 20日、1 月 21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3.5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自查及书面函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
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预计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披露《2024 年年度报告》,并已于 2025 年1 月 21 日披露了《2024 年度业绩预告》(公
告编号:2025-005),相关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
需要修正 2024 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
2、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向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核查函及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2/3af599c3-cebd-49aa-bae9-9228ad7fe7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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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20:30│康盛股份(002418):关于2025年度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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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盛股份(002418):关于2025年度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1/a98cfb13-fa36-4eda-b94f-549416f805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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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20:29│康盛股份(00241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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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2 月 5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2 月 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2 月 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2 月 5
日上午 9:15 至 2025 年 2 月 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 月 22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1 月 22 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普通股
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
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 268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5 年度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特别说明:
1、上述提案业经公司 2025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3、议案 1 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或信函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
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
2、登记时间:2025 年 2 月 4 日(星期二)8:30-11:30 和 13:30-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 268 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胡明珠、王佳雯
(2)联系电话:0571-64837208、0571-64836953(传真)
(3)联系地址: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 268 号
(4)邮政编码:311700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1/fb14fde7-64e1-4af3-a533-c87717d087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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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20:28│康盛股份(002418):2024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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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盛股份(002418):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1/9d2da9e7-6094-4070-923b-63a0defc8f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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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20:26│康盛股份(002418):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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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康盛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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