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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18(康盛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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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418 康盛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0 19:57 │康盛股份(002418):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 ├─────────┼──────────────────────────────────────────────┤ │2026-05-26 18:43 │康盛股份(00241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6 18:43 │康盛股份(002418):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1 19:07 │康盛股份(002418):关于参加2026年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 │公告 │ ├─────────┼──────────────────────────────────────────────┤ │2026-04-28 23:49 │康盛股份(002418):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4-28 23:41 │康盛股份(00241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 │2026-04-28 23:41 │康盛股份(002418):2025年年度报告 │ ├─────────┼──────────────────────────────────────────────┤ │2026-04-28 23:36 │康盛股份(00241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8 23:36 │康盛股份(002418):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28 23:35 │康盛股份(00241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 ─────────┬──────────────────────────────────────────────── 2026-07-10 19:57│康盛股份(002418):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 一、董事离任情况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9 日收到荆磊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荆磊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 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其原定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荆磊先生辞去上述董事会职务后,仍将继续在 公司任职,担任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云创智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及公司法务总监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荆磊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战略落地及业务连续性造成任何不利影响。按照相关规则,其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荆磊先生 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荆磊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治理优化、合规体系建设及战略规划推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备查文件 1.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dd68d1ac-20bc-431e-a81f-ca3871384867.PDF ─────────┬──────────────────────────────────────────────── 2026-05-26 18:43│康盛股份(00241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上午9:1 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9:15—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胡明珠女士 6.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68人,代表股份270,533,5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06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257,831,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88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63人,代表股份12,701,803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77%。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66人,代表股份 13,353,5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651,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63人,代表股份 12,701, 8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77%。 3.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提案 1.0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为263,554,8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204%;反对6,59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70%;弃权38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426%。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6,374,8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388%;反对6,592,9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721%;弃权38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91%。 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2.00《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63,932,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599%;反对6,2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83%;弃权38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7% 。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6,752,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658%;反对6,217,8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631%;弃权38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12%。 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3.00《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3,101,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527%;反对7,24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76%;弃权18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8% 。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5,921,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3404%;反对7,243,8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2464%;弃权18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31%。 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4.00《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3,439,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778%;反对6,87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22%;弃权2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0 %。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6,259,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754%;反对6,877,6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5041%;弃权2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05%。 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5.00《关于确认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3,423,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717%;反对6,90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33%;弃权20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0 %。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6,243,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7525%;反对6,907,6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7287%;弃权20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87%。 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6.00《关于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3,425,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725%;反对6,80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150%;弃权30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5 %。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6,245,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7675%;反对6,804,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529%;弃权30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96%。 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7.00《关于 2026年度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3,451,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823%;反对6,81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02%;弃权26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5 %。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6,271,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667%;反对6,817,9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570%;弃权26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63%。 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8.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3,790,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074%;反对6,48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65%;弃权2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1 %。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6,610,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009%;反对6,483,4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521%;弃权2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71%。 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9.00《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263,995,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834%;反对6,15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64%;弃权37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2 %。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6,815,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406%;反对6,158,4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1182%;弃权37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12%。 本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方冰清律师和胡建雄律师现场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未发生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会 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ff87e5b9-3e39-4c6e-9fc6-014a19e69c5f.PDF ─────────┬──────────────────────────────────────────────── 2026-05-26 18:43│康盛股份(002418):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康盛股份(002418):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4198e900-f972-4964-bd7d-4f4f7180e942.PDF ─────────┬──────────────────────────────────────────────── 2026-05-11 19:07│康盛股份(002418):关于参加2026年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浙江证监局指导,浙江上市公司协会 主办,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承办的“浙江辖区上市公司 2026 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3 日(周三)15:00-17:00。届时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亚 骏先生、副总经理乔世峰先生、 财务总监都巍先生、董事会秘书胡明珠女士、独立董事张敏先生、独立董事姚以林先生、独立董事 刘国清先生将在线就公司 2025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和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提前向所有关心公司的投资者公开征集交流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 资者可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周二)15:00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提交您 所关心的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互动交流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e1dfed0a-aa34-489a-9aa2-e58504092eb8.PDF ─────────┬──────────────────────────────────────────────── 2026-04-28 23:49│康盛股份(002418):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同意召 开 2025年度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6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2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26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26日上午 9:15至 2026年 5月 26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19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 权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 26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3.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 议案》 5.00 《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董事薪酬 √ 方案的议案》 6.00 《关于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6年度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 9.00 《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 2.上述提案业经公司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提案 3.00、6.00、7.00和 8.00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 行利润分配的公告》(2026-015);《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2026-018);《关于 2026 年度公司担保额度 预计的公告》(2026-01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2026-020)。 3. 本次股东会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4.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或信函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 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 2.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25 日(星期一)8:30-11:30 和 13:30-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 268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胡明珠、王佳雯 (2)联系电话:0571-64837208、0571-64836953(传真) (3)联系地址: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 268号 (4)邮政编码:311700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4e872e0-704c-4df6-b7f1-5324dbbe1edc.PDF ─────────┬──────────────────────────────────────────────── 2026-04-28 23:41│康盛股份(00241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康盛股份(00241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3ddc057-44cb-4dae-b79c-d10f842213c0.PDF ─────────┬──────────────────────────────────────────────── 2026-04-28 23:41│康盛股份(002418):2025年年度报告 ─────────┴──────────────────────────────────────────────── 康盛股份(00241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39979ad-aefd-4c6a-8324-8d2fc59bd4b7.PDF ─────────┬──────────────────────────────────────────────── 2026-04-28 23:36│康盛股份(00241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康盛股份(00241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9cc44ba-8595-4195-96e6-9480a77c8425.PDF ─────────┬──────────────────────────────────────────────── 2026-04-28 23:36│康盛股份(002418):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康盛股份(002418):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f60dfde-61f7-46dd-8ea5-4252e25af217.PDF ─────────┬──────────────────────────────────────────────── 2026-04-28 23:35│康盛股份(00241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康盛股份(00241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4dab363-0314-4c83-82de-ea0faf9abac8.PDF ─────────┬──────────────────────────────────────────────── 2026-04-28 23:35│康盛股份(002418):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康盛股份(002418):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be671b8-2218-43a2-ab36-a79b267115c2.PDF ─────────┬──────────────────────────────────────────────── 2026-04-28 23:35│康盛股份(002418):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江苏康盛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 康盛”)、合肥康盛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康盛”)拟分别与关联法人中植汽车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安徽”)就 关联租赁事项签订相关协议。中植安徽系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如 下: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1. 关联租赁事项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江苏康盛、合肥康盛分别与关联法人中植安徽就租赁生产厂房及宿舍签订了相 关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面积 租赁用途 租赁地点 年租金 号 (平方米) (万元) 1 中植汽车安徽有 江苏康盛管业 72,091.29 生产厂房 江苏省 476.61 限公司 有限公司 及住宿 睢宁县 2 中植汽车安徽有 合肥康盛管业 22,873.11 生产厂房 安徽省 232.52 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及住宿 合肥市 合计 94,964.40 — — 709.13 2. 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且独立董事全体 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中植汽车安徽有限公司 (1)公司住所:六安市集中示范园区 (2)法定代表人:方爱微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5872万元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02093346317A (6)经营范围:电动汽车、场(厂)内专用电动车、航空设备、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及 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中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持股 100% (8)实际控制人:陈汉康先生 (9)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800,755.94万元,净资产-161,562.81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 659.95万元,净利润-425.4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关联关系说明:中植安徽系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11)经查询,中植安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中植汽车安徽有限公司分别位于江苏省睢宁县、安徽省合肥市的物业,相关房屋的权属清晰。本次租赁的房 屋建筑面积总计为94,964.40平方米,其中江苏省睢宁县物业租赁面积72,091.29平方米,安徽省合肥市物业租赁面积22,873.11平方 米,租赁用途均为生产厂房及住宿用房。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租赁价格系公司结合当地市场平均租赁价格与中植安徽协商确定,本次关联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符合交易公平原则。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就上述交易事项签署相关具体协议。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上述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 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七、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2026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子公司)与中植安徽及其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241.78万元,无关 联方资金拆借。 八、备查文件 1.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4506367-1779-48ef-8bc4-822f17ae47de.PDF ─────────┬──────────────────────────────────────────────── 2026-04-28 23:35│康盛股份(002418):关于2026年度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康盛股份(002418):关于2026年度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fad68f5-3af8-49d2-bd46-74f97f754317.PDF ─────────┬──────────────────────────────────────────────── 2026-04-28 23:34│康盛股份(00241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于良耀) ─────────┴──────────────────────────────────────────────── 2025 年,本人担任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康盛股份”)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至 2025年 9月 17日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积极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 业委员会相关会议,对审议议案进行审慎表决并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于良耀,2019 年 07 月 16 日至 2025 年 9月 17 日期间担任康盛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清华大学博士,博士生导 师。1999 年 8月至今,在清华大学车辆与运载学院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曾任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北摩 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元丰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未在康盛股份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康盛股份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康盛股份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2025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 查,确认已满足适用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康盛股份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 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符合担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和投票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结合本人专业所长以谨慎的态度行使 表决权,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在本人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4次,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会议期间,本人事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会议审 议事项取得充分沟通,认真核阅相关材料,并对会议中的各项议案进行审慎表决,对提交至董事会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了同 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3次,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出席会议,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 现有董事会的平衡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确定所需的技能和经验,保证公司董事具备所需的专业知识。 作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 的规定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参与研讨公司重 大决策安排,对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4、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 本人在上述会议召开前,认真审核会议资料,必要时与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经营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对拟审议 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资料或进一步说明、提出意见建议等,均得到及时反馈。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的事项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履职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 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情形;涉及披露事项的,公司均及时披露。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 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等情况。 2025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 具体情况如下: 1、关联交易情况 在本人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时 ,双方可随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财务报告、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披露情况 2025年,公司按要求编制并披露了 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 2025年一季度、半年度报告。本人及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会成员共同对上述公告的相 关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在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本人积极进行沟通指导,听取公司经营管理层、财务工作负责人和审计机构关于公司 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审计情况的汇报。在任期内,本人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2024年年度报告以及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 报告,针对报告中表述不准确的地方提出修订要求;为投资者能够更深入、顺畅的解读报告和行业情况,提出了完善建议。 3、其他情况 除上述事项外,本人在 2025 年度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利润分配等事项亦进行了监督。同时,2025 年就公司提 交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事项及报告,本人结合自身专业所长及时与公司进行意见沟通,针对公司布局的新能源商用车动力电池后 市场服务业务,本人重点关注,并结合自身专业,围绕不同品牌新能源动力电池换芯换电可行性以及相关电池检测、维修保养、梯次 电池综合再利用等事项提出了专业的指导建议。 三、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本人利用自身在行业、技术、学术等方面的专业优势,通过现场沟通、微信、邮件、电话、视频会议、实地考察等方式,与公司 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例如, 赴公司总部进行现场调研,期间听取了管理层对 2024 年度的经营情况的汇报及 2025年度展望,及时了解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及 生产经营情况;重点了解了公司拓展的液冷热管理、铜合金等新业务,调研走访了液冷机房、总部厂区。同时,本人通过电话、邮件 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必要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 验为公司提供有效建议,提醒公司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所在行业的影响,防范相关风险,并监督公司规范经营运作。 四、通过多种方式履职、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1、监督公司合法合规进行信息披露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对公司信息披 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 2025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正、公平。 2、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例如,本人 2025年 5月 13日参加了公司的网上业绩说明会,与中小投资者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并在日常主动关注监管部门、 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 3、参加培训和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注册会计师协会、监管机构以及会所、律师、券 商等机构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按时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强化自身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规章制度的认识 与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加强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自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积极承担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职责,在公司各项重大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专长,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建言献 策,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做出了应有贡献。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签字)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e9c9867-a5ee-4ae1-ab0b-422a9f3b8908.PDF ─────────┬──────────────────────────────────────────────── 2026-04-28 23:34│康盛股份(00241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 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 条本制度的适用对象包括: (一)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及独立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薪酬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同时适当参考外部薪酬水平。(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 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结果、奖惩挂钩及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 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 露。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协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第七条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与其承担的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津贴的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度报告 中进行披露。 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应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二)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不另行发放薪酬。 (三)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 在公司的岗位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相关董事不领取额外的董事津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代发薪水。 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基本薪酬应根据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市场薪资行情、能力等因 素确定,为月度或年度的基本报酬;绩效薪酬应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标准达成情况以及经营业绩等绩效进行综合考评后确定,其中绩 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固定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四)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可以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国 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第八条 董事参加规定的培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法规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第九条 如公司亏损的,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 求。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条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当期经营情况、个人实际绩效 考核结果发放。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度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实际绩效等情况计算薪酬并予以 发放。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其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违法违规行为等,给公司造成损 失的,应当根据造成损失的程度,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 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包括目前有效及经修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包括经修订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本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时亦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27718db-4d95-4579-be21-78d81d7c97b1.PDF ─────────┬──────────────────────────────────────────────── 2026-04-28 23:34│康盛股份(00241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在军) ─────────┴──────────────────────────────────────────────── 2025 年,本人担任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康盛股份”)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至 2025年 9月 17日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积极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 业委员会相关会议,对审议议案进行审慎表决并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在军,2019 年 07 月 16 日至 2025 年 9月 17 日期间担任康盛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曾任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前程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现任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未在康盛股份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康盛股份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康盛股份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2025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 查,确认已满足适用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康盛股份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 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符合担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和投票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结合本人专业所长以谨慎的态度行使 表决权,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在本人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4次,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会议期间,本人事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会议审 议事项取得充分沟通,认真核阅相关材料,并对会议中的各项议案进行审慎表决,对提交至董事会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了同 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3次,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出席会议,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 作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 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定期报告 、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忠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现有董事会的 平衡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确定所需的技能和经验,保证公司董事具备所需的专业知识。 4、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 本人在上述会议召开前,认真审核会议资料,必要时与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经营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对拟审议 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资料或进一步说明、提出意见建议等,均得到及时反馈。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的事项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履职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 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情形;涉及披露事项的,公司均及时披露。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 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等情况。 2025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 具体情况如下: 1、关联交易情况 在本人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时 ,双方可随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财务报告、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披露情况 2025年,公司按要求编制并披露了 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 2025年一季度、半年度报告。本人及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其他董事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起对上述公告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在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本人积极进行沟通指导,听取公司经营管理层、 财务工作负责人和审计机构关于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审计情况的汇报。在任期内,本人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2024年年度报告 以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针对报告中表述不准确的地方提出修订要求;为投资者能够更深入、顺畅的解读报告和公司 治理情况,提出了完善建议。 3、其他情况 除上述事项外,本人在 2025 年度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利润分配等事项亦进行了监督。同时,2025 年就公司提 交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事项及报告,本人结合自身专业所长及时与公司进行意见沟通,例如,2025年 8月,针对公司董事会修订 《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本人在条款合规性审查、治理结构优化、信息披露规范 等方面积极投入,提供了专业、细致的指导,确保相关修订在法律框架内严谨、规范,为公司各项决策和运营活动提供坚实的法律保 障。 三、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本人利用自身在法律实务、企业管理、公司治理等方面的专业优势,通过现场沟通、微信、邮件、电话、视频会议、实地考察等 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 情况。例如,赴公司总部进行现场调研,期间听取了管理层对 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的汇报及 2025年度展望,及时了解公司各重大事 项的进展及生产经营情况;重点了解了公司拓展的液冷热管理、铜合金等新业务,调研走访了液冷机房、总部厂区。同时,本人通过 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必要时利用自身的专 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有效建议,提醒公司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防范相关风险,并监督公司规范经营运作。 四、通过多种方式履职、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1、监督公司合法合规进行信息披露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对公司信息披 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 2025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正、公平。 2、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例如,本人 2025年 5月 13日参加了公司的网上业绩说明会,与中小投资者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并在日常主动关注监管部门、 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 3、参加培训和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注册会计师协会、监管机构以及会所、律师、券 商等机构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按时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强化自身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规章制度的认识 与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加强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自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积极承担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职责,在公司各项重大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专长,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建言献 策,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做出了应有贡献。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签字)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ca2cb66-4b4c-4c1f-92b1-9e9ab486f731.PDF ─────────┬──────────────────────────────────────────────── 2026-04-28 23:34│康盛股份(00241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敏) ─────────┴──────────────────────────────────────────────── 本人自 2025 年 9 月 17 日起担任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康盛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积极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相关 会议,对审议议案进行审慎表决并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敏,自 2025 年 9 月起担任康盛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共党员,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1984 年至 2014 年, 先后任浙江省湖州市邮电局主任,浙江省德清县邮电局党委书记、局长,浙江省邮电管理局物资工业处副处长,浙江省衢州市电信局 党委书记、局长,浙江省电信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浙江省宁波市电信局党委书记、局长,湖南省电信公司副总经理、纪检 组长;2014年至 2018 年,任江苏省铁塔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19 年至今,任中工经联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在 2025 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康盛股份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康盛股份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康盛股份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经 自查,本人已满足适用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康盛股份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 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符合担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和投票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结合本人专业所长以谨慎的态度行使 表决权,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在本人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2 次,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且均为现场出席。会议期间,本人事先与公司 经营管理层就会议审议事项取得充分沟通,认真核阅相关材料,并对会议中的各项议案进行审慎表决,对提交至董事会的议案进行了 认真审议,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1 次,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出席会议,勤勉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担任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作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 现有董事会的平衡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确定所需的技能和经验,保证公司董事具备所需的专业知识。 作为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 的规定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作为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参与研讨公司重 大决策安排,对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4、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 本人在上述会议召开前,认真审核会议资料,必要时与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经营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对拟审议 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资料或进一步说明、提出意见建议等,均得到及时反馈。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的事项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履职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 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情形;涉及披露事项的,公司均及时披露。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 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等情况。 2025 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 ,具体情况如下: 1、关联交易情况 在本人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时 ,双方可随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财务报告、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披露情况 在本人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 5 年年度报告》,本人积极参与公司季度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的审议准备工作,结合经营管理与产业经验,对报告期内经营成果 、业务布局、战略落地、未来发展规划等内容进行全面关注与审慎判断,确保年报信息真实完整反映公司经营状况。上述报告均经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3、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 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料及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在查 阅其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 要求,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等多项议案,选举王亚骏、都巍、高博、荆磊、胡明珠为第七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张敏、姚以林、刘国清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本人自此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于 2 025 年 9月 1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 理、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王亚骏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乔世峰 、王辉良、孟光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都巍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胡明珠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独立董 事,认真审阅了高管候选人个人履历,认为其符合相关任职资格,能够胜任公司高管的职责,且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5、制度修订情况 本人从公司治理、战略管理、内控运行、经营决策效率等角度,对《公司章程》及各项治理制度、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修订进 行审议,确保制度体系契合监管要求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治理规范化水平。 6、重大担保情况 本人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植一客提供的担保事项进行审慎审议,重点关注担保用途、经营必要性、整体经营风险与偿债保障, 确认相关事项基于公司整体业务布局,审议程序合规,风险可控。 7、套期保值情况 本人对公司开展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审议,重点关注业务开展的经营必要性、风险控制机制及对公司稳健经营的保障作用, 认为相关安排有利于平滑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 三、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本人多次赴公司开展现场调研,2025 年度现场工作时间为 18 日。任职期间,本人结合通信行业与新基建领域经验,先后赴千 岛湖、杭州办公室、北京等地参与现场调研、董事会、智算中心落成、行业论坛及业务交流活动,2026 年初继续在杭州办公室开展 现场工作,通过实地走访、专题沟通、业务研讨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液冷热管理业务落地、项目建设进展及未来发展规 划。 依托在通信与算力配套产业理解,本人重点就液冷业务发展趋势、行业竞争格局、规模化运营、产品布局、中长期战略等方向提 供专业参考,助力公司把握新基建与数据中心产业机遇。同时持续跟踪公司经营状况、治理运行、内控建设,以资深管理视角为公司 战略落地、规范运营、团队建设提供务实支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立足资深产业管理与战略决策经验,坚守独立董事职责,独立审慎参与各项决策,重点在团队建 设、治理规范、战略方向、新业务发展等方面发挥专业价值,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勤勉尽责精神,持续发挥通信与新基建行业优势,深度聚焦公司战略转型、液冷业务拓展、经营质量 提升、治理结构优化,以产业视野与管理经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更具针对性的建议,助力公司抓住行业机遇、实现高质量可持续 发展。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d76f3da-7f60-47ee-8ef1-db49309cfbbe.PDF ─────────┬──────────────────────────────────────────────── 2026-04-28 23:34│康盛股份(00241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国清) ─────────┴──────────────────────────────────────────────── 本人自 2025 年 9 月 17 日起担任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康盛股份”)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积极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相 关会议,对审议议案进行审慎表决并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国清,自 2025 年 9 月起担任康盛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共党员,西安工业大学经济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 ,税务师。2012 年 2 月起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 伙人。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在 2025 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康盛股份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康盛股份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康盛股份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经 自查,本人已满足适用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康盛股份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 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符合担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和投票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结合本人专业所长以谨慎的态度行使 表决权,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在本人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2 次,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且均为现场出席。会议期间,本人事先与公司 经营管理层就会议审议事项取得充分沟通,认真核阅相关材料,并对会议中的各项议案进行审慎表决,对提交至董事会的议案进行了 认真审议,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1 次,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出席会议,勤勉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担任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作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报 告期内,本人召集并主持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对公司第三季度报告、聘任财务总监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忠实履 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作为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 的规定履行职责,对公司第七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审议。 作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第七届董事会 的平衡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确定所需的技能和经验,保证公司董事具备所需的专业知识。 4、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 本人在上述会议召开前,认真审核会议资料,必要时与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经营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对拟审议 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资料或进一步说明、提出意见建议等,均得到及时反馈。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的事项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履职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 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情形;涉及披露事项的,公司均及时披露。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 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等情况。 2025 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 ,具体情况如下: 1、关联交易情况 在本人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时 ,双方可随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财务报告、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披露情况 在本人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 5 年年度报告》,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全程牵头组织 2025 年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的事前预审工作,对财务数据、审计调 整事项、关键会计判断、收入确认、资产减值、关联方往来等重点内容进行逐项核查,督促审计机构严格执行审计程序,确保年度报 告真实、准确、完整,为公司正式披露年报奠定合规基础。 3、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 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料及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在查 阅其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 要求,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等多项议案,选举王亚骏、都巍、高博、荆磊、胡明珠为第七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张敏、姚以林、刘国清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本人自此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于 2 025 年 9月 1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 理、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王亚骏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乔世峰 、王辉良、孟光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都巍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胡明珠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 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高管候选人个人履历,认为其符合相关任职资格,能够胜任公司高管的职责,且提名及审议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制度修订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重点从财务合规、内控管理、信息披露、治理规范等角度,对公司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多项治理制度进行专业审核,确保制度条款符合最新监管要求与 财务内控逻辑,助力公司健全财务管控与规范运作体系。 6、重大担保情况 本人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植一客成都汽车有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事项,从财务风险、偿债能力、担保合理性、内控审批流程 等方面进行专项核查,确认担保用于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业务周转,担保额度、风控措施、审议程序符合监管及公司制度要求,整 体财务风险可控。 7、套期保值情况 本人对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制度、额度、操作方案进行审慎审议,重点关注套期保值目的、风险对冲效果、财务 核算方式、内控风控机制,确认公司开展套期保值旨在对冲铜、铝、钢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不以投机为目的,财务处理规范 、风控体系健全,符合上市公司财务管理要求。 三、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资深注册会计师,我始终聚焦财务真实性、内控有效性、风险可控性开展现场履职。2025 年度现场 工作时间为 15 日。任职期间多次赴公司现场,与财务团队、管理层进行专项沟通,重点核查会计政策执行、账务处理规范、资金管 理、成本归集、税务合规等关键环节,深入了解公司财务运行状况与内控落地效果。结合液冷热管理、铜合金等新业务布局,针对性 关注项目核算、收入确认、存货管理、经营效益等实务问题,从专业角度提出优化财务流程、强化内控节点、提升财务透明度、防范 财税风险等具体建议。同时通过常态化沟通持续跟踪财务数据质量与重大事项进展,以专业视角为公司完善财务治理、稳健经营发展 提供务实支撑。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项提交审议的议案,能够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 正地行使表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以审计监督与财务合规为核心履职方向 ,坚持独立判断、专业审慎,有效完成各项审议与监督工作,为公司财务信息真实可靠、治理运作规范提供了专业保障。 2026 年,本人将进一步聚焦新业务财务管控、内控体系完善、审计质量提升,持续发挥专业优势,强化关键风险点监督,以更 精准的专业履职守护公司与中小股东长远利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国清 http://disc.stat ─────────┬──────────────────────────────────────────────── 2026-04-28 23:34│康盛股份(00241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俞波) ─────────┴──────────────────────────────────────────────── 康盛股份(00241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俞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d626d72-bda2-4b15-a983-1b20af3bf024.PDF ─────────┬──────────────────────────────────────────────── 2026-04-28 23:34│康盛股份(00241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姚以林) ─────────┴──────────────────────────────────────────────── 本人自 2025 年 9 月 17 日起担任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康盛股份”)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积极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相 关会议,对审议议案进行审慎表决并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姚以林,自 2025 年 9 月起担任康盛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九三学社社员,北京大学民商法学硕士。曾任北京市邦 盛律师事务所、安理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市观远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在 2025 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康盛股份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康盛股份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康盛股份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经 严格自查与董事会评估,本人完全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履职过程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预。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和投票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结合本人专业所长以谨慎的态度行使 表决权,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在本人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2 次,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且均为现场出席,会议期间,本人事先与公司 经营管理层就会议审议事项取得充分沟通,认真核阅相关材料,并对会议中的各项议案进行审慎表决,对提交至董事会的议案进行了 认真审议,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1 次,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出席会议,勤勉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担任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作为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 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牵头规范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与执行监督。 作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定期报告 、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忠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作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现有董事会的 平衡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确定所需的技能和经验,保证公司董事具备所需的专业知识。 4、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 本人在上述会议召开前,认真审核会议资料,必要时与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经营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对拟审议 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资料或进一步说明、提出意见建议等,均得到及时反馈。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的事项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履职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 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情形;涉及披露事项的,公司均及时披露。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 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等情况。 2025 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 ,具体情况如下: 1、关联交易情况 在本人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时 ,双方可随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财务报告、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披露情况 在本人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 5 年年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3、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 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料及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在查 阅其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 要求,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等多项议案,选举王亚骏、都巍、高博、荆磊、胡明珠为第七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张敏、姚以林、刘国清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本人自此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于 2 025 年 9月 1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 理、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王亚骏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乔世峰 、王辉良、孟光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都巍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胡明珠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 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第七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所担任的具体职务及其与公司签署的《劳 动合同》,按公司薪酬管理规定与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领取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 5、制度修订情况 本人对公司《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多项治理制度的修订与制定进行 审慎审议,从法律合规与公司治理角度提出专业意见,确保制度符合最新监管要求,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 6、担保情况 本人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植一客成都汽车有限公司相关融资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严格审查,重点关注担保用途、额度、风险控制 措施及决策程序,确认担保事项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风险总体可控,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7、套期保值情况 本人对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制度及方案进行审议,重点关注业务目的、额度、风险管控及合规性,确认公司开展 套期保值旨在对冲钢、铝、铜等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不以投机为目的,相关制度健全、风控措施到位。 三、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任职以来,本人多次赴公司现场调研,与管理层、财务、法务及董事会秘书保持常态化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规范 、内控建设及业务布局。重点调研公司液冷热管理、铜合金等核心业务,实地查看生产运营场景,结合法律与治理经验,对公司合规 运营、风险防范、治理完善提出专业建议,提醒公司密切关注行业政策与市场变化,健全合规管理体系,保障公司持续规范运作。20 25年度现场工作时间为 15 日。 同时,本人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必要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有效建议,并监督公司规范经营运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项提交审议的议案,能够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 正地行使表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始终以法律专业能力和独立董事勤勉义务双重标准履职,独立审慎参与决策,严 格监督合规运作,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助力公司提升治理水平。同时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规范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能力。 2026 年,本人将继续坚守独立立场,持续深耕证券监管规则与公司治理要求,以法律专业为抓手、以中小股东保护为核心,更 深度参与董事会决策,在合规风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内控建设等方面强化监督与专业支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与全体股东 合法权益,推动公司高质量、规范化发展。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姚以林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009338f-d6c8-48af-9097-1b062f90fdf7.PDF ─────────┬──────────────────────────────────────────────── 2026-04-28 23:32│康盛股份(002418):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 2.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均认为:公司 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 目前经营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均同意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 2,507.63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37.64万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3,0 67.50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7,576.36万元。 由于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存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 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 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同时为促进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公司拟定的 2 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公司 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如下: 项 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5,076,347.70 -98,308,495.51 21,771,298.33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230,674,991.46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75,763,606.87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7,153,616.4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0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公司 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 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合 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 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 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力市场拓展和技术攻关,进一步巩固提升各板块业务,切实提升盈利能力,在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的前提下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五、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审计报告。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453fd52-a31f-4604-8d36-17abe7d61ba9.PDF ─────────┬──────────────────────────────────────────────── 2026-04-28 23:32│康盛股份(00241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要求,对会计政策做出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 年 12 月,财政部印发了《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 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 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目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权益工具的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解释,并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 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 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 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1dd6fb3-0e0f-40e6-b7c8-3308e26ac987.PDF ─────────┬──────────────────────────────────────────────── 2026-04-28 23:32│康盛股份(002418):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并于 2026 年 4月 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相关董事回避表决。其中《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公 司所处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 2026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1. 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 适用期限: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2026 年度高管薪酬方案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二)薪酬方案的具体内容 1. 董事薪酬标准 (1)2026年度,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 。 (2)2026年度,在公司非高级管理人员岗位任职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薪酬由基本 薪酬及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占总薪酬原则上不超过 50%,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综合考虑岗位职责、工作经验、从业 年限、个人贡献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原则上绩效薪酬占总薪酬至少 50%:包括组织绩效薪酬和岗位绩效薪酬,其中组织绩效薪酬 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挂钩,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岗位绩效薪酬与个人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挂钩,按月、 季度考核分次或汇总发放,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评价后支付。 (3)2026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10万元人民币/年,独立董事津贴实行年薪制,按月平均发放。独立董事出席现场董事会 、股东会的交通费、食宿费以及履行职务时发生的其他必要费用均按公司标准,据实报销。 2.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2026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占总薪酬原则上不超过 50%,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 薪酬标准,综合考虑岗位职责、工作经验、从业年限、个人贡献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原则上绩效薪酬占总薪酬至少 50%:包括组 织绩效薪酬和岗位绩效薪酬,其中组织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挂钩,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岗位 绩效薪酬与个人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挂钩,按月、季度考核分次或汇总发放;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评价后支付。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2056530-2f6a-4e26-8266-8f40b052d73d.PDF ─────────┬──────────────────────────────────────────────── 2026-04-28 23:32│康盛股份(00241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康盛股份(00241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730cecb-826e-4895-aa20-01f310e86bf1.PDF ─────────┬──────────────────────────────────────────────── 2026-04-28 23:32│康盛股份(00241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 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向具备业务资质的机构申请办理融资总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业务期限自保理合同签订之日起 12个月,具体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授 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董事会批准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保 理业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1. 业务概述:公司及子公司将在经营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 该机构根据受让合格的应收账款向公司及子公司支付保理预付款。 2. 合作机构: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 3. 业务期限:自保理合同签订之日起 12个月内。 4. 保理融资额度:在上述时间期限内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 5. 保理融资利息:不超过年化 5%,具体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开展保理业务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将缩短应收账款的回笼时间,提高资金周转效率,改善公司及子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及 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健康、稳健发展,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合作机构、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开展的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签署或授权子公司相关负责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 2.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含指导子公司具体实施),及时分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进展 ,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 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上市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c3ebaf6-1b91-4daf-82eb-05490f5145fa.PDF ─────────┬──────────────────────────────────────────────── 2026-04-28 23:32│康盛股份(002418):康盛股份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康盛股份(002418):康盛股份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07f4553-dc15-47e5-803d-a1334c6db6df.PDF ─────────┬──────────────────────────────────────────────── 2026-04-28 23:32│康盛股份(002418):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责任保险具体方案 1. 投保人: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 被保险人:公司和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 3. 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万元 4. 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 5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 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相关授权事宜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 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 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审批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公司全体董事作为董高责任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故对该议案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 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f82d70d-4a8a-4fad-8879-37f52ba06acb.PDF ─────────┬──────────────────────────────────────────────── 2026-04-28 23:32│康盛股份(002418):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5 年度 历任独立董事俞波、于良耀、李在军及在任独立董事张敏、姚以林、刘国清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历任独立董事俞波、于良耀、李在军及现任独立董事张敏、姚以林、刘国清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 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 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7f95c31-c68f-46e5-9b06-c56c7ae03d02.PDF ─────────┬──────────────────────────────────────────────── 2026-04-28 23:32│康盛股份(00241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浙江康盛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或“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13年 10月 31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 1-1-2205-1 首席合伙人:邓超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立信中联总计合伙人 52人,注册会计师 2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46人。 立信中联 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1,810.8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546.9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9,596.51万元。 立信中联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4家,审计收费 3,382.90万元,涉及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1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6,000万元,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 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4次、行政监管措施 5次、自律监管措施 3次、纪律处分 2次。 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3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9次、行政监管措施 9次、自律监管措施 3次、纪 律处分 3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 10月 2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中联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 2025年 10月 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3.股东会 2025年 11月 18日,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由立信中联会计 师事务所继续担任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中联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其他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独立执行审计工作。在审计 过程中,立信中联与公司就其自身及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重点审计领域、风险判断和 审计意见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经审计,立信中联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5年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立信中联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此外,立信中联 还对 2025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出具了专项 说明。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 10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诚信记录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综合的审查 评判,一致认为立信中联具有执行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业务的专业资质和丰富经验,能够满足上市公司审 计工作要求。同时,立信中联在担任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较好地完成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职责。因此 ,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 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日常工作职责,并积极推进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在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召开专门会议听取汇报,对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等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并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1.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年审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认真听取、审阅了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计 划安排,就审计计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重点审计领域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对审计风险事项进行分析并提出 具体意见和要求。 2.在立信中联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听取了立信中联关于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情况的汇报,就所 关注的事项与之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和交流。 3.在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会计师保持良好沟通,督促其高质量完成年报审计工作,要求其严格按照审计工作 时间安排,有序完成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确保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审计报告。 4.2026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 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执业能力和审计团队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 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维 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中联在公司 2025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 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c0c38f9-5284-4d8e-8529-217145d6ca31.PDF ─────────┬──────────────────────────────────────────────── 2026-04-28 23:32│康盛股份(002418):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康盛股份(002418):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f27ff62-4f70-4608-a834-97f31ec390c3.PDF ─────────┬──────────────────────────────────────────────── 2026-04-28 23:32│康盛股份(002418):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保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转发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 司治理制度的规定,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股东回报规划”或“本规划”)。 一、本规划制定的主要考虑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 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发展所处阶段、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规模、现金流量状况、经营资金需求和银 行信贷及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效兼顾对投 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本规划制定的原则 1. 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政策确定后,不得随意调整而降低对股东的回 报水平。 2. 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盈利状况和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结合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 境等因素制定利润分配方案。 3.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公司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以偿还其所占用的资金。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1. 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包括股票、现金、股票与现金相结合三种方式。 2. 利润分配的条件 (1)现金分红条件:在年度盈利的情况下,若满足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如 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等事项,公司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占当期实现的可分配利润比例应不低于10%。 (2)股票股利分配条件:公司快速增长时,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实施股票股利分配。股票股利 分配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结合现金分红同时实施。 3. 现金分红的比例 (1)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现金分红占当期实现的可分配利润比例应不低于10%。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最近三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 下列情况,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1.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利润分配方案应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独立董事 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利润分配政策或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和决策程序进行监 督。公司董事会制定与修订利润分配政策,应当通过各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 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应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会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 东可以向上市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会的投票权。 2. 确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分红政策或股东回报规划的,由董事会 提交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股东会进行表决,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调整后的利润分 配政策应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充分 听取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董事会提出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独立董事应 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3. 若公司年度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的原因、未用于现金 利润分配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披露。公司在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未提 出现金分配的利润分配议案时除提供现场会议外,应同时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股东回报规划调整机制 1.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需确保每三年制定一次股东回报规划,就未来 三年的分红政策进行规划。 2. 分红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报股东会批准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六、本规划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七、本规划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00e2df2-c286-4ea6-a9f1-ed612d956f44.PDF ─────────┬──────────────────────────────────────────────── 2026-04-28 23:32│康盛股份(002418):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 康盛股份(002418):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15b0157-f2bc-403c-a3ab-fbca58cf6e79.PDF ─────────┬──────────────────────────────────────────────── 2026-04-28 23:32│康盛股份(002418):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浙江康盛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或“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13年 10月 31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 1-1-2205-1 首席合伙人:邓超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立信中联总计合伙人 52人,注册会计师 2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46人。 立信中联 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1,810.8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546.9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9,596.51万元。 立信中联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4家,审计收费 3,382.90万元,涉及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1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6,000万元,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 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4次、行政监管措施 5次、自律监管措施 3次、纪律处分 2次。 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3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9次、行政监管措施 9次、自律监管措施 3次、纪 律处分 3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 10月 2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中联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 2025年 10月 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3.股东会 2025年 11月 18日,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由立信中联会计 师事务所继续担任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中联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其他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独立执行审计工作。在审计 过程中,立信中联与公司就其自身及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重点审计领域、风险判断和 审计意见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经审计,立信中联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5年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立信中联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此外,立信中联 还对 2025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出具了专项 说明。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 10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诚信记录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综合的审查 评判,一致认为立信中联具有执行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业务的专业资质和丰富经验,能够满足上市公司审 计工作要求。同时,立信中联在担任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较好地完成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职责。因此 ,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 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日常工作职责,并积极推进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在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召开专门会议听取汇报,对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等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并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1.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年审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认真听取、审阅了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计 划安排,就审计计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重点审计领域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对审计风险事项进行分析并提出 具体意见和要求。 2.在立信中联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听取了立信中联关于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情况的汇报,就所 关注的事项与之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和交流。 3.在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会计师保持良好沟通,督促其高质量完成年报审计工作,要求其严格按照审计工作 时间安排,有序完成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确保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审计报告。 4.2026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秉持公允、客观的态度,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展现出了良好的 职业操守和业务素养,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 时。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会 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 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 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0b4ef16-9cd2-4057-9d8b-417a25024578.PDF ─────────┬──────────────────────────────────────────────── 2026-04-20 19:28│康盛股份(00241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1. 公司液冷业务仍处于市场拓展阶段,经财务部门初步核算,2025年公司液冷业务营业收入约 2,762 万元,仅占公司整体营业 收入的 1%左右,业务基数与业务占比极低。且目前液冷业务毛利率水平偏低,总体处于亏损状态,难以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产生重 大影响。其中,冷板制造业务相关产品在 2026年第一季度未形成营业收入,亦未取得海外客户订单或代工订单,未来订单获取存在 不确定性。截至目前,公司整体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2. 公司目前业务不涉及微通道冷板相关产品,该类产品无任何在手订单,公司该类产品未取得任何厂商认证、未进入任何供应 商体系,亦未与任何海外客户开展相关商业洽谈及合作。 3. 公司所属行业分类“制造业”最新平均动态市盈率为 46.58倍;公司最新动态市盈率为 419.59 倍,估值指标已严重偏离行 业正常区间。公司股价短期上涨幅度较大,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题材炒作、估值泡沫化风险,随时存在快速回调、大幅波动的可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康盛股份,证券代码:002418)交易价格连续三个 交易日(4 月 16 日、4 月 17日、4月 20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9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 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自查及书面函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 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近日,公司关注到部分媒体报道了公司的液冷业务,相关业务取得较快增长。但公司液冷业务仍处于市场拓展阶段,业务基 数与业务占比极低。且目前液冷业务毛利率水平偏低,总体处于亏损状态,难以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其中,冷板制造 业务相关产品在 2026年第一季度未形成营业收入,亦未取得海外客户订单或代工订单,未来订单获取存在不确定性。截至目前,公 司整体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2. 公司近日关注到网络上流传关于公司的一些不实言论,对此,公司澄清并郑重声明如下: 公司目前业务不涉及微通道冷板相关产品,该类产品无任何在手订单,公司该类产品未取得任何厂商认证、未进入任何供应商体 系,亦未与任何海外客户开展相关商业洽谈及合作。 3.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主营业务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未发生重大变化。经财务部门初步核算 ,2025 年公司液冷业务营业收入约 2,762万元,公司液冷业务仅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的 1%左右。 4.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通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6年 4月 10日裁定受理其实质合并破产清算 申请,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进入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相关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上述事项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影响,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公司、控股股东及其破产管理人,未就公 司控制权变更事项与意向方签署相关意向、协议或安排,亦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司 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6.除前述重大事项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 事项; 7.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判断、理性决策。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预计于 2026年 4月 29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并已于 2026年1月 30日披露《2025年度业绩预告》,目前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正在开展中,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5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需要修正 2025年度业绩预告 的情况。 2.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向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核查函及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2f643bff-a151-4fc5-ac26-281cbed70748.PDF ─────────┬──────────────────────────────────────────────── 2026-04-13 22:12│康盛股份(002418):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相关进展公告 ─────────┴────────────────────────────────────────────────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相关进展公告 股东常州星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拓洋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6月 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被申请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近日,公司接到控股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通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6年 4月 10日裁定受理其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申请。该事项可能对公司股权 结构产生影响,但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 均严格保持相互独立,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公司将持续关注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相关信息请以上述媒体刊登内容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a0f0dc4b-e65e-43a5-9663-9ef4dcacc42e.PDF ─────────┬──────────────────────────────────────────────── 2026-04-13 22:08│康盛股份(00241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康盛股份(00241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3478c34f-bc51-4468-8925-7b536f8bcbef.PDF ─────────┬──────────────────────────────────────────────── 2026-04-08 19:19│康盛股份(00241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8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8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8日9:15—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胡明珠女士 6.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816人,代表股份273,21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417%。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257,180,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63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13人 ,代表股份16,03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06%。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14人,代表股份 16,03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13人,代表股份16,030,20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06%%。 3.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提案 1.00《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为269,31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760%;反对1,4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90%;弃权2,47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05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2,13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303%;反对1,418,0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57%;弃权2,47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239%。 本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方冰清律师和胡建雄律师现场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 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未发生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本 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e2e9bd46-9f98-46f4-a60b-796f38e4d38a.PDF ─────────┬──────────────────────────────────────────────── 2026-04-08 19:19│康盛股份(00241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致: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方冰清律师、胡 建雄律师列席了公司于 2026年 4月 8日召开的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 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其它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中国法律法规”)及《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章程》; 2、公司 2026年 3月 20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3、公司 2026年 3月 21 日刊登于指定媒体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 公告》及《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4、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5、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文件。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 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文件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非经本所律师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基于上述,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 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公司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于 2026年 3月 21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司发布的公 告载明了如下内容:1、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1)股东会届次,(2)股东会的召集人,(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4)会 议召开的日期、时间,(5)会议的召开方式,(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7)出席对象,(8)会议地点;2、会议审议事项;3、会 议登记等事项;4、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5、备查文件。通知的刊登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业已超过十五日。本次股 东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2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不多于 7个工作日。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确认,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 8日 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月 8日上 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上述网络投票时间符合公告内容。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4月 8日下午 14:30 在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 26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由过半数与会董事推举董事胡明珠女士主持会议,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通知内容。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董事会具备股东会召集资格;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资格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3人,代表股份 257,18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2.6311%。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股东均为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月 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并拥有公司股票的股东,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代理人也均已得到有效授权。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统计并经公司核查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计 813人,代表股份 16, 03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06%。 3、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除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外,列席会议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公司聘请的律师,其中部分董事通过通讯方式列席本次股东会。前述人员均具备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与会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及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未发生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会的审议事项 根据股东会通知和现场审议情况,本次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269,31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760%;反对1,4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90%;弃权 2,47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 0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2,13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7303%;反对 1,41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57%;弃权 2,47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239%。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和审议事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与股东会会议通知的事项一致,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生股东提出临时议案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进行投票。 经本所律师验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按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为股东提供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 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统计数据。 经本所律师验证,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根据统计后的表决结果,参加 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16人,代表股份 273,21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4.0417%。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814人,代表股份 16,03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4106%。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表决议案为普通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会议记录及决议由出席会议 的公司董事签名。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结论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中国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未发生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a700ae2c-1e65-4216-bfaa-98c1775e277a.PDF ─────────┬──────────────────────────────────────────────── 2026-03-20 18:30│康盛股份(002418):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 康盛股份(002418):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a522207b-0681-4cb5-87b9-4a955339514c.PDF ─────────┬──────────────────────────────────────────────── 2026-03-20 18:30│康盛股份(002418):关于中植一客成都汽车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进展公告(三) ─────────┴──────────────────────────────────────────────── 康盛股份(002418):关于中植一客成都汽车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进展公告(三)。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4aecfd46-5a7c-4d28-ab82-e9c8ea59efd1.PDF ─────────┬──────────────────────────────────────────────── 2026-03-20 18:28│康盛股份(00241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同意召 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4月 8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4月 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 8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 8日上午 9:1 5至 2026年 4月 8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2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4月 2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 26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2.上述提案业经公司 2026年 3月 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3.本次股东会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或信函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 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 2.登记时间:2026年 4月 7日(星期二)8:30-11:30和 13:30-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 268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胡明珠、王佳雯 (2)联系电话:0571-64837208、0571-64836953(传真) (3)联系地址: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 268号 (4)邮政编码:311700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8cc68c47-035b-48ae-b00c-57f2ae7a0aba.PDF ─────────┬──────────────────────────────────────────────── 2026-03-20 18:26│康盛股份(002418):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19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 知,会议于 2026年 3月 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亚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 ,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植一客成都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一客”)因新能源商用车生产项目的新厂区建设需要,拟向以建设 银行为首的多家银行申请银团贷款,贷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贷款利率为 3%,贷款期限为 8年,还款方式按照与银行约定的 还款计划逐期偿还。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植一客的控股股东,拟为中植一客在上述银团贷款合同项下应承担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及质押 。具体担保安排如下: 1.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 45%的担保比例,为中植一客上述银团贷款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应付款项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 2.股权质押:以中植一客之股东犀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郑州绿港商贸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中植一客 55%股权作为质押标的, 为中植一客上述银团贷款提供质押。鉴于前述质押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尚未完成,公司将配合相关方办理本次股权质押登记 事宜。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系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厂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有助于中植一客新厂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整 体利益。中植一客自引入战略投资者以来,生产经营状况得到有效改善,销售规模实现大幅度增长,企业态势全面向好,具备相应的 偿债能力。中植一客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日常经营管理及财务风险实施有效控制。 除上市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外,本次银团贷款增信措施还包括中植一客股东犀重汽车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及吴项林先生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新厂区所在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抵押、项目建成后追加建筑物及设备抵押以及犀重汽车11.82%股权质押,可足额 覆盖贷款额度。 此外,本次还设置了犀重汽车及其实际控制人吴项林先生为上市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犀重汽车 500 万股股权质押、河南犀 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2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5,000万股)质押等反担保措施,本次担保风险整体可控。 综上,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 项,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并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该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6年 4月 8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26-008)。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bd5a676c-8fa1-4a16-807c-e2bf5008dcd9.PDF ─────────┬──────────────────────────────────────────────── 2026-02-10 00:00│康盛股份(002418):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为有效防范和降低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风险,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 资金对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钢、铝、铜等主要原材料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2026 年度预计投入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 过人民币 3,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2亿元,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 (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均不得超过上述额度。交易场所包括场内和场外,场内交易场所为境内依法设立的商品 期货交易所,采用交易所制定的标准化合约进行交易,场外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有期货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境内外大型券 商、银行和大型期货公司。 2.本事项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获取投机性收益为目的,亦不存在偏离主营业务、从事高风险金融投资的情形,但交易本身仍存在 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套保操作,敬请投资者充分关 注投资风险。 一、套期保值情况概述 1. 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系基于主营业务生产经营和风险控制的需要,围绕现货库存、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销售、合 同订单签订等环节实际面临的风险敞口进行。公司拟选择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钢、铝、铜等期货、期权品种,对冲原材料价格上涨 形成的风险敞口。公司将根据现货业务规模、采购及销售计划,合理确定套期保值交易的品种、期限和规模,以达到降低大宗商品价 格波动对生产成本产生影响,及提升经营稳定的目标。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获取投机性收益为目的,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偏离主营业务、从 事高风险金融投资的情形。相关交易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业务周期及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2. 交易金额 2026 年度,公司因开展商品期货保值业务拟投入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任一交易日的最高合 约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 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均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3. 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商品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为钢、铝、铜等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大宗商品期货及相关衍生品,用于对冲原材 料采购及产品销售过程中形成的价格波动风险。 (2)交易工具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主要采用期货、期权、远期等相关衍生品工具。 (3)交易场所 商品期货、期权场内交易场所:境内依法设立的商品期货交易所,采用交易所制定的标准化合约进行交易。 商品期货场外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有期货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境内外大型券商、银行和大型期货公司。 (4)场外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产品定价模式复杂,公司与下游客户签订的购销合同包括固定价格与浮动价格合同,因场外交易具有定制化、灵活性、多样 性等优势,因此公司拟开展场外衍生品交易。 4. 交易期限 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授权期限内,公司在审议通过的交易额度 范围内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和风险敞口情况,分期、分批开展商品期货、期权等套期保值交易,如前述期限内发生的单笔交易的存 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授权期限届满或实际使用金额超出权限后,如公司拟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将重新履行相应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 。 5. 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银行信贷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2月 4日、2月 9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 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及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严格以对冲原材料成本上升的风险敞口为目的,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公司已结合业务特 点和监管要求,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识别和评估,并制定了《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 系,具体情况如下: 1. 交易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大宗商品价格、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损失。 (2)平仓风险:期货交易采取的是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行情急剧变化,可能被强行平仓而带来损失风险 。 (3)操作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交易系统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或人为操作失误造成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可能存在无法及时成交的风险。 (5)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公司存在场外交易,若交易对手违约,或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割,存在一定的履约风险,可能给公司 造成损失。 2. 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措施 为加强与规范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公司对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及内部管理、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风险管理 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建立了审核评估、内部监督等管理措施,完善内部控制,以有效应对上述风险: (1)制度保障与决策授权。公司制定了《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将严格实行内部审批和授权制度,设立套期保值工 作小组,招聘专业交易人员,严格分离交易、风控和结算岗位,交易系统实行权限分级管理,所有关键操作需经有效决策并保留痕迹 。公司于 2014年 3月制定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2014年 3月)》同时废止。 (2)账户及资金管理。公司对套期保值业务实行专户管理,严格区分交易账户与其他资金账户,明确保证金、权利金及相关资 金的使用审批权限和流程交易资金使用严格控制在已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确保资金安全和可追溯性。定期测算保证金占用、可用 资金及追保金额,提前预警。 (3)风险监控与报告制度。公司建立持续的风险监控机制,对市场行情、持仓情况、盈亏变动、保证金比例、风险敞口匹配情 况等进行动态监测,定期测试极端价格波动对整体头寸的影响,评估资金承受能力。定期向管理层报告套期保值业务执行情况、风险 状况及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在出现重大异常或触及风险预警指标时,及时启动应急处置机制。 (4)合约准入与规模控制。限制交易范围,优先选择流动性充足、市场深度高的合约品种,明确准入标准。设定单日交易量上 限,防止单日交易量过大对市场造成过度冲击或因市场流动性突然变化而无法完成预期交易量,控制因交易规模过大引发的流动性风 险。提前规划当目标合约流动性严重不足时的替代方案,可切换至替代合约或调整交易策略。 (5)筛选机制与审查追踪。建立交易对手准入门槛,优先选择信用记录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的机构进行交易,定期审查信用评 级和财务状况。对于场外交易,优先选择具有国资背景、信誉良好的机构,签署标准化主协议,明确违约条款。加强公司合同执行追 踪管理,严格落实风险预警和异常报告机制,及时应对潜在违约情形。 四、交易相关的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不确定影响,有利于稳定公司生产成本。鉴于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具有 一定的风险,对公司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 展相关业务,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开展以套期保 值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符合公司经营发 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制定《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 审批权限、业务流程管理及风险管控、信息隔离措施、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严格控制交易风险。因此,同意公司在授权额度及 期限内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 关于 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 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0/5990a1e0-4881-4cf2-8ccd-9f14b4012a52.PDF ─────────┬──────────────────────────────────────────────── 2026-02-10 00:00│康盛股份(002418):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资产抵押的公告 ─────────┴──────────────────────────────────────────────── 康盛股份(002418):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资产抵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0/23d320f6-1200-4c7c-9711-8be53d3ddc48.PDF ─────────┬──────────────────────────────────────────────── 2026-02-10 00:00│康盛股份(002418):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康盛股份(002418):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0/bd3e4da2-34da-4bc7-9bf3-70ad72b677fa.PDF ─────────┬──────────────────────────────────────────────── 2026-02-10 00:00│康盛股份(002418):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康盛股份(002418):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0/f6981e84-c418-47a7-87f0-3e4654023767.PDF ─────────┬──────────────────────────────────────────────── 2026-02-10 00:00│康盛股份(002418):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6年2月) ─────────┴──────────────────────────────────────────────── 康盛股份(002418):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6年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0/17bff806-4a8d-48b9-880e-acd02a207fda.PDF ─────────┬──────────────────────────────────────────────── 2026-01-30 00:00│康盛股份(002418):2025年度业绩预告 ─────────┴──────────────────────────────────────────────── 康盛股份(002418):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8d0baec4-5c13-4b19-8669-1e785972d79a.PDF ─────────┬──────────────────────────────────────────────── 2025-12-10 00:00│康盛股份(002418):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的公告 ─────────┴──────────────────────────────────────────────── 一、基本情况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2025年9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和《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并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 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2025年9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 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32)。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 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 2025年 11月 19日 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5-033)、《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二、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工商变更备案工作,并取得了浙江省市 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一)《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 名称: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4507862XQ 注册资本:壹拾壹亿叁仟陆佰肆拾万元整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2002年11月26日 法定代表人:王亚骏 住所: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 经营范围:钢压延加工;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轴承钢材产品生产;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高性能有 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制冷、 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储能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云计算设 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 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 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蓄电池租 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园区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创业空 间服务;物业管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 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变更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登记事项 经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 经营范围变更前后情况如下: 调整前公司经营范围 调整后公司经营范围 内螺纹钢管、精密铜 钢压延加工;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轴承钢材产品生产; 管、钢管、铝管、冷 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 轧钢带、铜带、冰箱、 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 冷柜、空调金属管路 品制造;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制冷、空调设备 配件的加工、销售; 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 经营进出口业务。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 能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 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数据处 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外 围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 销售;网络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 服务;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 造);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 蓄电池租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 危险废物经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园区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 理;创业空间服务;物业管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 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 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备案)事项 变更(备案)事项 原登记(备案)信息 登记变更(备案)后信息 董事备案 王亚骏、乔世峰、王辉良、都巍 王亚骏、都巍、高博、荆磊、胡明珠 高博、俞波、于良耀、李在军 徐斌、张敏、姚以林、刘国清 监事备案 徐斌、胡海琴、余伟平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王亚骏、乔世峰、王辉良、 王亚骏、乔世峰、王辉良、孟光、 都巍、胡明珠 都巍、胡明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0/c92df94c-2887-4937-8211-7a502f513c15.PDF ─────────┬──────────────────────────────────────────────── 2025-12-10 00:00│康盛股份(002418):康盛股份章程(2025年12月) ─────────┴──────────────────────────────────────────────── 康盛股份(002418):康盛股份章程(2025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0/b121890e-de40-4f3c-ac95-503ad82d564d.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9│康盛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6161.PDF ─────────┬──────────────────────────────────────────────── 2026-04-29│康盛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6169.PDF ─────────┬──────────────────────────────────────────────── 2025-10-29│康盛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6667.PDF ─────────┬──────────────────────────────────────────────── 2025-08-28│康盛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7205.PDF ─────────┬──────────────────────────────────────────────── 2025-04-25│康盛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87166.PDF ─────────┬──────────────────────────────────────────────── 2025-04-25│康盛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87157.PDF ─────────┬──────────────────────────────────────────────── 2024-10-26│康盛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23104.PDF ─────────┬──────────────────────────────────────────────── 2024-08-29│康盛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34042.PDF ─────────┬──────────────────────────────────────────────── 2024-04-26│康盛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42768.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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