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19 天虹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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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22 │天虹股份(002419):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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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9:36 │天虹股份(00241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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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17:06 │天虹股份(00241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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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51 │天虹股份(00241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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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51 │天虹股份(002419):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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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50 │天虹股份(002419):下属子公司拟签订《资产转让意向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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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35 │天虹股份(002419):租赁项目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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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天虹股份(002419):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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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天虹股份(00241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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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7:45 │天虹股份(002419):租赁项目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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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22│天虹股份(002419):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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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量 23,784,3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68,847,75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量23,784,300 股后的 1,1
45,063,4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0.70 元(含税)人民币现金,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80,154,441.50 元(含税)
。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量)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
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80,154,441.50÷1,168,847,750×10=0.685756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
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685756 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4月 9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为: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 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也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果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因发生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2.公司股本总额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68,847,75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量 23,784,300
股后的 1,145,063,4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7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
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63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2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92 中航科创有限公司
2 08*****162 五龙贸易有限公司
3 08*****623 共青城奥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 年 5月 11 日至登记日 2026 年 5月1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即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量23,784,3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68,847,75
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量23,784,300 股后的 1,145,063,4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70 元(含税
)人民币现金,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80,154,441.50(含税)。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
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
量)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80,154,441.50÷1,168,847,750×10=0.685756 元(保留六位小
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
登记日收盘价-0.0685756 元/股。
七、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资本运营部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深圳湾段)3019 号天虹大厦 19 楼
咨询联系人:陈卓、罗曾琪
咨询电话:0755-23651888
传真电话:0755-23652166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93be83b6-6d2b-4068-8b73-465304003f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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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9:36│天虹股份(00241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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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资
金总额不低于1.5亿元(含)且不超过2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7.54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7月19日、7月2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
关公告。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
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1,40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313%;本次回购
股份最高成交价为5.69元/股,最低成交价5.1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18,011,828.93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
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1882cb1e-e340-4afa-b821-f630913f3f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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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17:06│天虹股份(00241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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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 5%以上股东五龙贸易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月 8日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6-002)》,五龙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龙公司”
)持有公司股份 85,879,553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注 1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数)比例 7.39% ,计划自 2026
年 1 月 30 日起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4,842,061 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剔除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数)的 3.00%。
公司现已收到五龙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并实施完毕。现将五龙公司上述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注 1:公司总股本为 1,168,847,750股,剔除公司当时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数 7,445,700股后的股本为1,161,402,05
0股。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当前
间 (万股) 占总股本 总股本剔除回购
(元/股) 比例 专用证券账户持
有股份数量比例
五龙贸易有限公司 集中竞价 2026 年 4月 7日 5.44-5.86 966.3542 0.8268% 0.8422%
-2026 年 4月 29 日
大宗交易 2026 年 3月 19 日 5.27 1,776.7000 1.5200% 1.5484%
合 计 2,743.0542 2.3468% 注 2
2.3906%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 占当时总股 股数(万股) 占总股 占当前总股本
本比例 本剔除回购 本比例 剔除回购专用
专用证券账 证券账户持有
户持有股份 股份数量比例
数量比例
五龙贸易 合计持有股份 8,587.9553 7.3474% 7.3945% 5,844.9011 5.0006% 5.0939%
有限公司 其中:无限售条 8,587.9553 7.3474% 7.3945% 5,844.9011 5.0006% 5.0939%
件股份
有限售条 0 0 0 0 0 0
件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五龙公司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 2026 年 4月 29日,五龙公司本次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
约定的减持股数,本次减持计注 2:公司总股本为 1,168,847,750股,剔除公司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
份 21,405,600股后的当前股本为 1,147,442,150股。
划已实施完毕。
3.五龙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曾承诺:除公司既有的约定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其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在股份锁定期内减持公司股份
的情形。
4.五龙公司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f95c5166-ac7c-4e19-8480-f9633fbe02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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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51│天虹股份(002419):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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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股份(00241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74cf3e8-2bc6-4117-aba7-a297df3181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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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51│天虹股份(002419):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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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股份(002419):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5c27016-af2c-4fb9-aaa0-92d98a6f56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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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50│天虹股份(002419):下属子公司拟签订《资产转让意向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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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股份(002419):下属子公司拟签订《资产转让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54046df-a5c3-4463-aa30-35056772a3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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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35│天虹股份(002419):租赁项目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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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与深圳市福民合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民合建”)签署租
赁合同,租赁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澜汇花园(一期)商业裙楼地下一层至地上二层的部分面积,用于开设购物中心。该项目租赁面积
约 7.1 万平方米,其中包含福民合建向深圳市宝安区观澜供销社(以下简称“产权人”)租赁的物业面积 0.97 万平方米。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租赁广东省深圳市合正观澜汇项目开设
购物中心的公告》(2018-058)。
二、项目进展情况
1.经友好协商,公司于 2026 年 2月 11 日与福民合建签署补充协议,约定解除双方之间关于福民合建向产权人租赁的 0.97 万
平方米物业面积的租赁关系,同时,公司与产权人签署协议书,临时使用该部分物业至 2026 年 4月 16 日,并支付相应房屋使用费
。2026 年 4月 17 日,公司与产权人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租赁该部分 0.97 万平方米的物业,租赁期限 3年。
2.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向总经理办公会授权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事项属于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权限,无需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该租赁合同变更事项预计影响公司 2026年利润总额增加约 1,706 万元(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数据为准),主要为租赁变更事项依照会计准则确认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该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的商业行为,符合目前市场实际运
作情况以及公司业务拓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亦不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2b6755d0-737b-4768-8aa9-1ddb1b460c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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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天虹股份(002419):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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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股份(002419):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4943ab86-f6b5-49d4-8fdb-919373e2e0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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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天虹股份(00241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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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股份(00241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4cd22b53-8357-4a29-b71e-7e768cec8d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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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7:45│天虹股份(002419):租赁项目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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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2020 年至 2021 年期间,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与深圳龙坪天虹购物中心的五名业主签署了租
赁合同,租赁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和社区龙坪路与兰竹西路交汇处东南侧财富城1栋集中商业地上1至 4层用于开设购物中心,面
积约 3.52 万平方米,公司向其中一名业主方深圳市财富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富城公司”)租赁的面积约 1.45 万平方米
。
二、项目进展情况
1.公司向财富城公司租赁的面积中包含个人产权人授权委托经营面积 0.47万平方米,经友好协商,公司于 2026 年 3月 19 日
与财富城公司签署协议,解除双方之间关于财富城公司受托经营个人产权人持有的 0.47 万平方米物业面积的租赁关系。公司于 202
6 年 4月 7日与财富城公司签署补充协议,将剩余租赁面积的租赁合同到期日缩短至 2034 年 12 月 31 日;同时,公司与个人产权
人签署租赁合同,租赁其持有的 0.47 万平方米物业,租赁合同到期日为 2034 年 12 月31 日。
2.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向总经理办公会授权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事项属于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权限,无需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该租赁合同变更事项预计影响公司 2026年利润总额增加约 1,384 万元(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数据为准),主要为租赁变更事项依照会计准则确认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该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的商业行为,符合目前市场实际运
作情况以及公司业务拓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亦不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d3624836-5173-4c84-8a2d-b8d48add28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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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6:57│天虹股份(002419):关于撤回公募REITs申报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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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23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开展消费
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下属全资子公司苏州市天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苏州相城
天虹购物中心(以下简称“相城天虹”)为底层资产,申请发行公募 REITs。本公募 REITs 申报材料已于 2025 年 7月 28 日获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正式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 2024-009、2025-035 号公告。
为切实维护投资人利益,进一步整合项目资源,优化运营管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撤回公募 R
EITs 申报的议案》,同意撤回本公募 REITs 的申报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刊登的 2026-017 号公告。
本公募 REITs 的基金管理人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已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提交撤回
申请。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募 REITs 在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申报流程已终止。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f666e7fc-46cf-4d94-9f36-f8381cf181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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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6:56│天虹股份(00241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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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股份(00241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9aa24529-0b82-455a-a2ed-c9fef9496a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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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8:16│天虹股份(00241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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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股份(00241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5d4ee42f-6cbd-4ef0-b969-e43ffadb44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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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天虹股份(002419):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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