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19 天虹股份 更新日期:2026-10-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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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18:06 │天虹股份(00241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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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18:24 │天虹股份(00241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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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18:24 │天虹股份(002419):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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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 │天虹股份(002419):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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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 │天虹股份(002419):全资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资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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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 │天虹股份(002419)::厦门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拟转让厦门市思明区湖滨西路9号厦门天虹商场(大西 │
│ │洋店)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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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 │天虹股份(002419):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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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17:20 │天虹股份(002419):租赁项目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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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7:57 │天虹股份(002419):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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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7:57 │天虹股份(002419):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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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18:06│天虹股份(00241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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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 5%以上股东五龙贸易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6 日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6-033)》,五龙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龙公司
”)持有公司股份 58,449,01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12%,计划自 2026 年 7月 20 日起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4,237,696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
公司现已收到五龙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并实施完毕。现将五龙公司上述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
(元/股) (万股) 总股本比例
五龙贸易有 集中竞价 2026 年 8 月 4 日 4.59-4.95 1,141.25 1.0000%
限公司 -2026 年 10月 19 日
大宗交易 2026 年 8月 27日 4.28 1,000.00 0.8762%
2026 年 9 月 4 日 4.43 1,280.00 1.1216%
合 计 3,421.25 2.9978%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五龙贸易有限 合计持有股份其中:无限售 5,844.90115,844. 5.1215%5.12 2,423.65112,423. 2.1237%2.12
公司 条件股份 9011 15% 6511 37%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五龙公司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 2026 年 10 月19 日,五龙公司本次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
中约定的减持股数,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五龙公司已不是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
3.五龙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曾承诺:除公司既有的约定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其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在股份锁定期内减持公司股份
的情形。
4.五龙公司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21/cbfe6cc6-766d-4ef5-98a8-30933ad8ce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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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18:24│天虹股份(00241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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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14:30。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6 年 10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0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10 月 15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深圳湾段)3019 号天虹大厦 18 楼 2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26 年 10 月 8日。
5.会议召集人: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黄国军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情况 总体出席情况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 占有表决权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 占有表决权 人 代表公司有表 占有表决权
数 权的股份(股) 股份总数的 数 权的股份(股) 股份总数的 数 决权的股份 股份总数的
比例 比例 (股) 比例
2 554,148,311 48.5560% 159 16,750,708 1.4677% 161 570,899,019 50.0237%
其中,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如下: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情况 总体出席情况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 占有表决权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 占有表决权 人 代表公司有表 占有表决权
数 权的股份(股) 股份总数的 数 权的股份(股) 股份总数的 数 决权的股份 股份总数的
比例 比例 (股) 比例
1 33,262,811 2.9146% 159 16,750,708 1.4677% 160 50,013,519 4.3823%
注:上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及视频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的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资产的议案》,同意公
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天虹”)通过产权交易所挂牌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厦门大西洋天虹门店物业资
产,挂牌转让价格为 17,600 万元(含增值税),并授权经理层办理本次资产转让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开挂牌程序、签署
相关协议、办理资产过户手续等。
该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
情况如下:
议案 议案名称 表决结果
序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1.00 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 570,594,419 99.9466% 259,500 0.0455% 45,100 0.0079%
资产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如下:
议案 议案名称 表决结果
序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1.00 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 49,708,919 99.3910% 259,500 0.5189% 45,100 0.0902%
资产的议案
注:上述表格内比例是指该表决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各表决项占比均保留四位小数并经四舍五
入处理。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王璟律师、陈家旺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
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6/745f2c32-b7d4-4516-b6ab-8e32e546c0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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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18:24│天虹股份(002419):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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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天虹股份”)的委托,指派
律师对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
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下称“《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下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会的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列席了本
次股东会。公司承诺其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中国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
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合法性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用做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相关事实进
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通知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本所律师认为,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二)本次股东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9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
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下称“《股东会通知》”),以公告形式通知召开本次股东会。
《股东会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议案、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事项等内容。公司已按照
有关规定对议案内容进行了披露。
本所律师认为,与本次股东会相关的通知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
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10月 15日(星期四)下午 14:30在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深圳湾段)3019号天虹大厦 18楼
2号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黄国军先生主持。
2.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10月 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0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10月 15日
9:15-15:00。
公司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内容与《股东会通知》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6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570,899,0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的 50.0237%。其中,根据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股东的会议登记册,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名。参与现场投票的 2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54,148,3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48.5560%。经
验证,上述通过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在有效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5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6,750,7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4677%。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
核查,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二)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有关中介机构人员,前述人员具备出席或
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根据《股东会通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1. 《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资产的议案》。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与《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相符,不存在对原有议案进行修改、提出新提案
或对《股东会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的情形。
(二)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履行了全部议程并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按《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进行计票和监票;网络投票按照会议通知确定的时段,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后的投票结果显示,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获得有效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前述第 1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570,594,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6%;反对 259,5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5%;弃权 4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7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9,708,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10%;反对 25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89%;弃权 4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2%。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
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
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6/e69d7b00-ae2e-47b2-a2c1-ef63f30e0d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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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天虹股份(002419):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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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的议案》,将于2026年10月15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日期、时间:2026年10月15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6年10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9:15
-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9:15-15:00。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深圳湾段)3019号天虹大厦18楼2号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截至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
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8日。
8.出席会议对象:
(1)2026年10月8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秘书;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仅审议一项议案,不设置总议案。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资产的议案 √
2.议案披露情况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9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资产的公告》(2026-046)。
3.该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
2026 年 10 月 9日、10 月 10 日、10 月 12 日至 10 月 14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10 月 15 日上午 9:00
-12:00。
2.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
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委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括上述资料及联系方式,并在登记时间内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资本运营部
。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3.登记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深圳湾段)3019 号天虹大厦 19楼资本运营部。如采用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会”
字样。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卓、罗曾琪
联系电话:0755-23651888
联系传真:0755-23652166
电子邮箱:ir@rainbowcn.com
邮政编码:518052
5.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
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e6550453-8e8d-4101-b2e0-3405020323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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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天虹股份(002419):全资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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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天虹”)拟通过产权
交易所挂牌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厦门大西洋天虹门店物业资产,挂牌转让价格为 17,600 万元(含增值税),最终价格以实际成交价格
为准。
2.本次交易将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及网络竞价方式转让资产,交易能否达成及最终成交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
根据本次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天虹拟通过产权交易所挂牌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厦门大西洋天虹门店物业资产,挂牌转让价格为 17,600 万
元(含增值税),最终价格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该交易事项已经公司 2026 年 9月 29 日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经理层办理本次资产转让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开挂牌程序、签署相关协议、办理
资产过户手续等。
2.本次交易已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审批程序,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厦门天虹将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及
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对方和交易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本次交易标的为厦门天虹持有的厦门大西洋天虹门店物业资产,目前由厦门天虹经营。有关标的资产情况如下:
(1)商业不动产,即位于厦门市思明区湖滨西路 9号厦门天虹商场(大西洋店)地面一层至五层的合计建筑面积 19,488.08 平
方米的房屋,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土地批准使用期限至 2033 年 1月,厦门天虹于 2006 年
8月购买取得;
(2)停车位不动产,即位于厦门市思明区湖滨西路 9号厦门天虹商场(大西洋店)地下一层的合计 131 个停车位,土地用途为
住宅,土地批准使用期限至2063 年 1月,厦门天虹于 2006 年 8月购买取得;
(3)与商业不动产以及停车位不动产相关的 42 台附属设备设施,主要包括自动扶梯、货梯、客梯、中央空调等与不动产不可
分割的设备及附属设施,其中部分为厦门天虹于 2006 年随同房屋建筑物一同购置、部分为厦门天虹对商场后期装修改造时购置。
2.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标的资产账面原值 12,505.19 万元,已计提的折旧、摊销 8,841.34 万元,账面净值 3,663.85
万元,账面价值 3,663.85 万元。3.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
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标的资产涉及的商业不动产和停车位不动产均已取得相关土地房屋权证。
(二)交易标的评估及定价情况
1.评估情况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标的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出具了《厦门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拟转让厦门市思明区湖
滨西路 9号厦门天虹商场(大西洋店)1-5 层商业、地下车位及附属设备设施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6)第 03212
5 号),主要内容如下:
(1)评估基准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2)评估方法:市场比较法。
评估方法的选择: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估值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市场法数据直接来源于市场,它具有评
估角度和评估途径直接、评估过程直观的特点;评估方法以市场为导向,评估结果说服力较强;参考评估对象与可比案例的价值影响
因素趋同,影响价值的因素和价值结论之间具有紧密联系,其关系可以运用一定方法获得,相关资料可以搜集,从上述市场法的特点
可以看出,确定价值或检验价值最好的地方就是市场。根据对当地房地产市场的调查,周边同类物业可比案例较多,有可供比较的案
例,因此本次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
评估方法简介:市场比较法是将被评估的房地产和市场近期已销售的相同或相类似的房地产相比较,找出评估对象与每个参照物
之间的房地产价值影响诸因素方面的差异,并据此对参照物的交易价格进行比较调整,从而得出多个参考值,再通过综合分析,调整
确定被评估房地产的评估值。
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价值=P×A×B×C×D×E
式中:A—交易情况修正系数;
B—交易日期修正系数;
C—区位状况修正系数;
D—实物状况修正系数;
E—权益状况修正系数。
(3)评估假设:
A.一般假设
①交易假设:假设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资产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②公开市场假设:假设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
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
B.特殊假设
①本次评估以本资产评估报告所列明的特定评估目的为基本假设前提;
②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利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外部经济环境不会发生
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
③本次评估假设委估资产目前办公和公寓用途为最高最佳使用原则,假设委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
境等情况继续使用;
④本次评估假设本次交易为不可拆分的整体转让,以不考虑单独分层出售、拆分转让部分区域等其他处置方式为前提。
⑤委托人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⑥本次评估结论未考虑在交易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
(4)评估结论:标的资产账面价值为 3,663.85 万元,含税评估价值为17,415.21 万元(增值税税率 5%),评估增值 13,751.
36 万元,增值率 375.33%。
(5)评估结论与账面价值相比变动较大的主要原因:厦门天虹取得标的资产的时间较早,取得成本相对较低,标的资产账面原
值为原始购置价,经财务折旧后账面净值较低;截至估值基准日,厦门市房地产市场价格水平显著高于原始购置时点市场水平,故导
致评估增值较高。
2.定价依据
本次标的资产将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参考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值,挂牌转让价格为 17,600 万元
(含增值税)。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将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及网络竞价方式转让资产,交易对方尚不确定。公司将根据厦门天虹挂牌转让交易结
果,及时披露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将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及网络竞价方式转让资产,公司将根据厦门天虹挂牌转让交易结果,按照相关规定签
署交易协议,最终协议的交易金额、支付方式、履约安排、生效时间及条件等主要内容将与最终受让方确定。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债务重组等情况;交易完成后,厦门天虹将通过向交易对方租赁标的资产的方式,继续经营厦门大西
洋天虹。
六、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旨在推进公司轻资产发展战略,优化资产结构与资源配置,提升资产运营效率,通过盘活存量资产,进一步支持核心
业务高质量发展。
2.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如果标的资产转让成功,预计在完成交
割当年对公司利润会有一定的积极影响,具体将根据实际成交情况确定。
七、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将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及网络竞价方式转让资产,交易能否达成及最终成交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
据本次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厦门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拟转让厦门市思明区湖滨西路 9号厦门天虹商场(大西洋店)
1-5 层商业、地下车位及附属设备设施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69be260d-9782-4376-9977-007502f970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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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天虹股份(002419)::厦门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拟转让厦门市思明区湖滨西路9号厦门天虹商场(大西洋店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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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股份(002419)::厦门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拟转让厦门市思明区湖滨西路9号厦门天虹商场(大西洋店)1-5...。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14066329-8877-447e-a277-9ff6478646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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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天虹股份(002419):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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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9月29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
年9月2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秘书。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注销浙江天虹百货有限公司的议案》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天虹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天虹”)已无实际业务,为更好地整合公司内部资源,董事会同意公
司注销浙江天虹,并授权经理层办理该子公司的清算、注销等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资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天虹”)通过产权交易所挂牌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厦门大西洋天虹
门店物业资产,挂牌转让价格为 17,600 万元(含增值税),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经理层办理本次资产转让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
理公开挂牌程序、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资产过户手续等。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资产的公
告》(2026-046)。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的通知》(2026-047)。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f19b2bfc-c12b-45be-90d0-7322ac46ab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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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17:20│天虹股份(002419):租赁项目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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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娄底市天虹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娄底天虹”)与湘潭市盘龙
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龙置业集团”)、湖南盘龙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龙商务公司”)于2026年9月20日就湖南
省湘潭市国际金融中心部分物业的租赁项目签订补充协议,因盘龙置业集团、盘龙商务公司处于实质合并破产重整阶段,该协议虽已
取得法庭书面认可生效,但协议内容仍需经过盘龙置业集团及盘龙商务公司债权人大会表决通过后方可有效执行,该协议的履行尚存
在不确定性。
一、项目概况
1.2013 年 9月 26 日,公司下属子公司长沙市天虹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天虹”)与盘龙置业集团签署了相关房屋租
赁合同及其附件(以下统称“租赁合同”),租赁湖南省湘潭市福星国际金融中心部分物业,用于开设商场,租赁期限 20 年。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签订租赁合同公告》(2013-054)。根
据租赁合同,长沙天虹向盘龙置业集团承租福星国际金融中心部分物业,盘龙置业集团委托盘龙商务公司向长沙天虹提供相应商业物
业服务,并对盘龙商务公司向长沙天虹提供服务事宜承担连带责任。
2.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下属子公司娄底天虹与长沙天虹、盘龙置业集团、盘龙商务公司签署了《合同转让协议书》,将
租赁合同中长沙天虹的权利与义务全部转让给娄底天虹。
二、项目进展情况
(一)交易进展概况
1.经友好协商,娄底天虹与交易对方将变更租赁合同,缩短租赁期限、调整固定租金和商业物业服务费标准。根据变更后的租赁
合同和企业会计准则,该事项预计影响公司 2026 年利润总额增加约 2,002 万元(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据为准),主要为租
赁变更事项依照会计准则确认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
2.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向总经理办公会授权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事项属于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权限,无需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一
公司名称:湘潭市盘龙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红旗农村盘龙新路 199 号 38 栋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凌海科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凭有效资质经营);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不含硅铜胶)的销售;房屋租赁服务。
股东情况:凌海科持股 96.77%、谭利持股 2.58%、凌峰持股 0.65%。
关联关系说明:湘潭市盘龙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其他情况:湘潭市盘龙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处于破产重整阶段。
2.交易对方二
公司名称:湖南盘龙商务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红旗农场盘龙新路 199 号 38 栋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凌海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业;商务服务;物业管理;家政服务;房屋租赁服务;建材、针、纺织品及日用品的销售;停
车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凌峰持股 64%、凌姿持股 26%、阳专伟持股 10%。
关联关系说明:湖南盘龙商务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其他情况:湖南盘龙商务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处于破产重整阶段。
(三)签署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三方
甲方:湘潭市盘龙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娄底市天虹百货有限公司
丙方:湖南盘龙商务有限公司
2.主要变更内容:租赁合同到期日由 2036 年 1月 15 日变更为 2031 年 7月31 日,固定租金和商业物业服务费标准自 2026
年 8月 1日起按调整后的条件执行。
3.生效条件: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破产重整管理人将本协议呈报法院并取得法院或法庭书面认可后生效。
4.签署日期:2026 年 9月 20 日。
具体以最终签署的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租赁合同变更事项预计影响公司 2026年利润总额增加约 2,002 万元(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数据为准),主要为租赁变更事项依照会计准则确认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该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的商业行为,符合目前市场实际
运作情况以及公司业务拓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亦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补充协议虽已取得法庭书面认可生效,但协议内容仍需经过盘龙置业集团及盘龙商务公司债权人大会表决通过后方可
有效执行,该协议的履行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2/b9ac843c-9b95-4b53-bfee-dc153f8c12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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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7:57│天虹股份(002419):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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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股份(002419):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824adbe2-9744-4549-9c4a-8837a53e80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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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7:57│天虹股份(002419):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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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股份(002419):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82379bcf-2d14-4ef2-aa3b-a6d1c1b807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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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7:57│天虹股份(002419):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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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股份(002419):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6bf80edd-4de7-4d68-8bdf-c5662ddbad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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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7:57│天虹股份(00241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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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股份(00241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ae6f5c9c-1cb9-43c9-a154-6865441eff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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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7:57│天虹股份(002419):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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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股份(002419):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262dbecf-60f7-4bd2-bd70-6f4a09ff6d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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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7:57│天虹股份(002419):关于高级管理人员退休离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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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股份(002419):关于高级管理人员退休离任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d67b1b9f-bf68-4304-a341-c850e15a2d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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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7:56│天虹股份(002419):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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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8月24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深圳湾段)3
019号天虹大厦20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8月1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公司20
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6-041)》。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同意公司以 2026 年 6
月 30日为基准日,对已计提减值准备且确认为事实损失的资产进行财务核销,核销资产账面余额与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为 2,587,743.
20 元。鉴于公司已于前期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本次资产减值准备核销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胡敏女士、郭高航先生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款的风险
持续评估报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2e389fa2-37d8-4cdc-b205-cf9853a73c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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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3 19:29│天虹股份(00241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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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股份(00241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4/10fb2f5d-e0a8-4b86-86bb-e7a1f96f3b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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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3 19:24│天虹股份(002419):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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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天虹股份”)的委托,指派
律师对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
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下称“《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下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会的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列席了本
次股东会。公司承诺其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中国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
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合法性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用做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相关事实进
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通知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本所律师认为,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二)本次股东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7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
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下称“《股东会通知》”),以公告形式通知召开本次股东会。
《股东会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议案、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事项等内容。公司已按照
有关规定对议案内容进行了披露。
本所律师认为,与本次股东会相关的通知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
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13 日(星期四)下午 14:30在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深圳湾段)3019号天虹大厦 18
楼 2号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黄国军先生主持。
2.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8月 1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8
月 13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8月 13日 9:1
5-15:00。
公司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内容与《股东会通知》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0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597,396,9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的 52.345547%。其中,根据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股东的会议登记册,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名。参与现场投票的 2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77,948,3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50.641400%
。经验证,上述通过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在有效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0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9,448,6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704146%。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
行核查,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二)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请的有关中介机构人员,前述人
员具备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根据《股东会通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与《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相符,不存在对原有议案进行修改、提出新提案
或对《股东会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的情形。
(二)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履行了全部议程并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按《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进行计票和监票;网络投票按照会议通知确定的时段,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后的投票结果显示,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上述全部议案获得有效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 前述第 1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595,050,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7256%;反对 2,302,84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5479%;弃权 4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6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74,165,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33480%;反对 2,30
2,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9796%;弃权 4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724%。
2. 前述第 2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595,000,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8820%;反对 2,325,24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9229%;弃权 7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9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74,114,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67608%;反对 2,32
5,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9073%;弃权 7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319%。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
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
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
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4/0cdbf274-7ac7-4edd-a2ad-d461fed950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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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 18:01│天虹股份(00241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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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股份(00241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6/5c850835-831c-48a7-9b29-b79043d6b2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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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 18:01│天虹股份(00241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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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股份(00241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6/0a532e6c-2df4-40cd-b791-c56b453937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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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8:54│天虹股份(00241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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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的议案》,将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日期、时间:2026年8月13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6年8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13日9:15-9
: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13日9:15-15:00。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深圳湾段)3019号天虹大厦18楼2号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截至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
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6日。
8.出席会议对象:
(1)2026年8月6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议案披露情况
第 1-2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3. 第1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2项议案为普通表
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
2026年 8月7日、8月10日至8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8 月 13 日上午 9:00-12:00。
2.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
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委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括上述资料及联系方式,并在登记时间内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资本运营部
。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3.登记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深圳湾段)3019 号天虹大厦 19楼资本运营部。如采用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会”
字样。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卓、罗曾琪
联系电话:0755-23651888
联系传真:0755-23652166
电子邮箱:ir@rainbowcn.com
邮政编码:518052
5.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
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8a6bbea1-039e-42bf-bb9a-f08bff2042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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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8:52│天虹股份(002419):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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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68,847,75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41,256,572
元。 元。
第十六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日用百 第十六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日用
货、纺织品、服装、化妆品、食品、食盐、饮料、保 百货、纺织品、服装、化妆品、食品、食盐、饮料
健食品、农副产品、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文化、体 保健食品、农副产品、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文化
育用品及器材、建材及化工产品、机械设备、五金、 体育用品及器材、建材及化工产品、机械设备、五
家具、玩具、工艺美术品等商品的批发、零售及相关 金、家具、玩具、工艺美术品等商品的批发、零售
配套服务;酒类的批发和零售;金银珠宝首饰零售业 及相关配套服务;酒类的批发和零售;金银珠宝首
务;国内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的零售业务;停车场 饰零售业务;国内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的零售业
的机动车辆停放业务;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 务;停车场的机动车辆停放业务;以特许经营方式
自有物业出租经营;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 从事商业活动;自有物业出租经营;在线数据处理
汽车清洗服务;经营体育场馆;儿童娱乐场所(依法 与交易处理业务;汽车清洗服务;经营体育场馆;
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儿童娱乐场所(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动);休闲健身活动策划;体育项目策划及经营;从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休闲健身活动策划;
事餐饮服务及管理;饮料及冷饮服务;消防器材零售 体育项目策划及经营;从事餐饮服务及管理;饮料
医疗器械(二类)零售;从事广告业务;市场营销策 及冷饮服务;消防器材零售;医疗器械(二类)零
划;宠物服务;企业会员积分管理服务;特殊医学用 售;从事广告业务;市场营销策划;宠物服务;企
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 业会员积分管理服务;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
食品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 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第二
肥料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 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肥料销售;农
子);园艺产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非居住房地产 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园艺
租赁;电动自行车销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 产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电
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日用品销售;移动终端设备 动自行车销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智能无 机动车充电销售;日用品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
人飞行器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服务消费机 通信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智能无人飞
器人销售;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销售;票务代理服务; 行器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服务消费机器
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 人销售;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销售;票务代理服务;
出版物零售。(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
出版物零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机
械设备租赁;低温冷藏专用车辆租赁;租赁服务(不
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
准)。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168,847,750 股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141,256,572
全部为普通股。 股,全部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c4eefdaf-2da2-4619-9449-345ffd6b6b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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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8:52│天虹股份(002419):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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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 号)的规定。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能力,
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地提供高质量审计服务。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首席合伙人:刘维
人员、业务收入及服务客户等情况: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
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5 年度收入总额为 291,008.4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63,719.56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39,069.64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57 家上市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57,550.23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其中
,涉及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 年 9月 21 日,北京金
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
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 2011 年 3月 17 日(含)之后
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
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件尚处于二审诉讼程序中。
2026 年 3月 16 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相股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
25)闽 02 民初 735 号、(2025)闽 02 民初 736 号]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原告(红相股份投资者)主张损失中的合理部分,由红
相股份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 25%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书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
前,本案尚处于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 1次。
10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5次(共 3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
、纪律处分 10 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蔡如笑,201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许国静,202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刘润,200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蔡如笑、签字注册会计师许国静、项目质量复核人刘润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财务报表
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是结合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
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综合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总额为 140 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持平,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 113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
用为 27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资质、经验和专业能力,并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诚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公司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总额为 14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 11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费用为 27 万元。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1f812adb-2633-482c-be48-5e9c9e1b57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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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8:51│天虹股份(002419):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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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7月28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
年7月2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回购股份注销情况,同意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减少公司总股本,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章程》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6-035)。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生效。本次审计费用合计为 14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 113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7 万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6
-036)。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的通知》(2026-037)。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1ebac8af-106b-4a63-973e-0bb13c6cc0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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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8:49│天虹股份(002419):章程(2026年7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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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股份(002419):章程(2026年7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1fd02dbd-1a2f-45d2-8e9f-9e87610753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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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20:06│天虹股份(00241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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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 5%以上的股东五龙贸易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五龙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龙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58,449,01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12%,计划自 202
6 年 7 月 20 日起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4,237,696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
公司于今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五龙公司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五龙贸易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五龙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58,449,01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1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拟减持的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及比例: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34,237,696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不超过 11,412,565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22,825,131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
。
5.拟减持的期间:自 2026 年 7 月 20 日起的 3个月内,并遵从相关合规要求。
6.拟减持的价格:根据二级市场价格情况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五龙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曾承诺:除公司既有的约定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其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在股份锁定期内减持公司股份的
情形。
(三)五龙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
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五龙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实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敦促五龙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关于拟减持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de9fadb3-5ce2-47ca-abb9-2ee560faae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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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9:22│天虹股份(002419):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触及5%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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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 27,591,178 股,占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总
股本比例的 2.3605%;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168,847,750 股变更为 1,141,256,572股。公司已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
2.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中航科创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未发生变化,但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
由 44.5640%被动增加至45.6414%,触及 5%的整数倍。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审批及实施情况
1.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4日和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
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5亿元(含)且不超过2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7.54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 日 、 7 月 19 日 、 7 月 25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00,000股。截至2026年6月18日,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7,591,1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605%;本次回
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5.69元/股,最低成交价4.88元/股,成交均价5.4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50,002,959.15元(不含交易费用)。
3.回购公司股份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并在回购股份实
施完毕时披露了股份回购的实施结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5日、9月4日、10月11日、11月3日、12月2日和2026年1月6日、
2月3日、3月3日、4月2日、5月7日、6月2日、6月18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27,591,178股,占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总股本比例的2.3605%,注销的股份数量与公司实际
回购的股份数量一致。
公司已于2026年6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
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注销完成后,总股本由1,168,847,750股变更为1,141,256,572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回购股份注销前 回购股份注销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875 0.0014% 16,875 0.0015%
无限售条件股份 1,168,830,875 99.9986% 1,141,239,697 99.9985%
股份总数 1,168,847,750 100.0000% 1,141,256,572 100.0000%
四、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导致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航科创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未发生变化,但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44
.5640%被动增加至45.6414%,触及5%的整数倍。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回购股份注销前 回购股份注销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中航科创有限公司 520,885,500 44.5640% 520,885,500 45.6414%
五龙贸易有限公司 58,449,011 5.0006% 58,449,011 5.1215%
五、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相关条款的内容,并
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七、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注销股份结果报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1a43adb4-0d56-448e-a343-a44fc0ab4c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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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7:21│天虹股份(002419):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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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资
金总额不低于1.5亿元(含)且不超过2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7.54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7月19日、7月2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
关公告。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
171%;本次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5.40元/股,最低成交价5.3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79,400元(不含交易费用)。
2.回购公司股份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7,591,178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2.3605%;本次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5.69元/股,最低成交价4.8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50,002,959.15元(不含交易
费用)。
三、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回购期限等,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四、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
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副总经理郑蔓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共青城奥轩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减持公司股份58,000股。除此之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
次回购股份提议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预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依法予以注销后,预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回购股份注销前 回购股份注销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875 0.0014% 16,875 0.0015%
无限售条件股份 1,168,830,875 99.9986% 1,141,239,697 99.9985%
股份总数 1,168,847,750 100.0000% 1,141,256,572 100.0000%
注:具体变动情况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的回购股份注销结果为准。
七、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
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八、已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1.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
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回购股份注销,并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3.公司将根据后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25b2e9a5-a3b9-46c2-8547-68a5478619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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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6:56│天虹股份(00241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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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资
金总额不低于1.5亿元(含)且不超过2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7.54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7月19日、7月2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
关公告。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
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7,591,1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605%;本次回购
股份最高成交价为5.69元/股,最低成交价4.8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50,002,959.15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
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02b1f303-0897-47d2-9137-1a6bb348f5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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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22│天虹股份(002419):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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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量 23,784,3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68,847,75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量23,784,300 股后的 1,1
45,063,4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0.70 元(含税)人民币现金,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80,154,441.50 元(含税)
。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量)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
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80,154,441.50÷1,168,847,750×10=0.685756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
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685756 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4月 9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为: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 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也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果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因发生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2.公司股本总额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68,847,75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量 23,784,300
股后的 1,145,063,4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7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
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63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2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92 中航科创有限公司
2 08*****162 五龙贸易有限公司
3 08*****623 共青城奥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 年 5月 11 日至登记日 2026 年 5月1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即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量23,784,3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68,847,75
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量23,784,300 股后的 1,145,063,4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70 元(含税
)人民币现金,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80,154,441.50(含税)。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
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
量)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80,154,441.50÷1,168,847,750×10=0.685756 元(保留六位小
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
登记日收盘价-0.0685756 元/股。
七、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资本运营部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深圳湾段)3019 号天虹大厦 19 楼
咨询联系人:陈卓、罗曾琪
咨询电话:0755-23651888
传真电话:0755-23652166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93be83b6-6d2b-4068-8b73-465304003f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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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9:36│天虹股份(00241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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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资
金总额不低于1.5亿元(含)且不超过2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7.54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7月19日、7月2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
关公告。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
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1,40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313%;本次回购
股份最高成交价为5.69元/股,最低成交价5.1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18,011,828.93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
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1882cb1e-e340-4afa-b821-f630913f3f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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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17:06│天虹股份(00241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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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 5%以上股东五龙贸易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月 8日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6-002)》,五龙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龙公司”
)持有公司股份 85,879,553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注 1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数)比例 7.39% ,计划自 2026
年 1 月 30 日起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4,842,061 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剔除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数)的 3.00%。
公司现已收到五龙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并实施完毕。现将五龙公司上述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注 1:公司总股本为 1,168,847,750股,剔除公司当时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数 7,445,700股后的股本为1,161,402,05
0股。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当前
间 (万股) 占总股本 总股本剔除回购
(元/股) 比例 专用证券账户持
有股份数量比例
五龙贸易有限公司 集中竞价 2026 年 4月 7日 5.44-5.86 966.3542 0.8268% 0.8422%
-2026 年 4月 29 日
大宗交易 2026 年 3月 19 日 5.27 1,776.7000 1.5200% 1.5484%
合 计 2,743.0542 2.3468% 注 2
2.3906%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 占当时总股 股数(万股) 占总股 占当前总股本
本比例 本剔除回购 本比例 剔除回购专用
专用证券账 证券账户持有
户持有股份 股份数量比例
数量比例
五龙贸易 合计持有股份 8,587.9553 7.3474% 7.3945% 5,844.9011 5.0006% 5.0939%
有限公司 其中:无限售条 8,587.9553 7.3474% 7.3945% 5,844.9011 5.0006% 5.0939%
件股份
有限售条 0 0 0 0 0 0
件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五龙公司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 2026 年 4月 29日,五龙公司本次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
约定的减持股数,本次减持计注 2:公司总股本为 1,168,847,750股,剔除公司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
份 21,405,600股后的当前股本为 1,147,442,150股。
划已实施完毕。
3.五龙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曾承诺:除公司既有的约定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其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在股份锁定期内减持公司股份
的情形。
4.五龙公司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f95c5166-ac7c-4e19-8480-f9633fbe02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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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51│天虹股份(002419):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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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股份(00241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74cf3e8-2bc6-4117-aba7-a297df3181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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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51│天虹股份(002419):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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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股份(002419):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5c27016-af2c-4fb9-aaa0-92d98a6f56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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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50│天虹股份(002419):下属子公司拟签订《资产转让意向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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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股份(002419):下属子公司拟签订《资产转让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54046df-a5c3-4463-aa30-35056772a3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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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35│天虹股份(002419):租赁项目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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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与深圳市福民合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民合建”)签署租
赁合同,租赁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澜汇花园(一期)商业裙楼地下一层至地上二层的部分面积,用于开设购物中心。该项目租赁面积
约 7.1 万平方米,其中包含福民合建向深圳市宝安区观澜供销社(以下简称“产权人”)租赁的物业面积 0.97 万平方米。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租赁广东省深圳市合正观澜汇项目开设
购物中心的公告》(2018-058)。
二、项目进展情况
1.经友好协商,公司于 2026 年 2月 11 日与福民合建签署补充协议,约定解除双方之间关于福民合建向产权人租赁的 0.97 万
平方米物业面积的租赁关系,同时,公司与产权人签署协议书,临时使用该部分物业至 2026 年 4月 16 日,并支付相应房屋使用费
。2026 年 4月 17 日,公司与产权人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租赁该部分 0.97 万平方米的物业,租赁期限 3年。
2.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向总经理办公会授权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事项属于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权限,无需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该租赁合同变更事项预计影响公司 2026年利润总额增加约 1,706 万元(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数据为准),主要为租赁变更事项依照会计准则确认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该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的商业行为,符合目前市场实际运
作情况以及公司业务拓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亦不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2b6755d0-737b-4768-8aa9-1ddb1b460c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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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天虹股份(002419):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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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股份(002419):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4943ab86-f6b5-49d4-8fdb-919373e2e0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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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天虹股份(00241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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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股份(00241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4cd22b53-8357-4a29-b71e-7e768cec8d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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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7:45│天虹股份(002419):租赁项目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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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2020 年至 2021 年期间,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与深圳龙坪天虹购物中心的五名业主签署了租
赁合同,租赁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和社区龙坪路与兰竹西路交汇处东南侧财富城1栋集中商业地上1至 4层用于开设购物中心,面
积约 3.52 万平方米,公司向其中一名业主方深圳市财富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富城公司”)租赁的面积约 1.45 万平方米
。
二、项目进展情况
1.公司向财富城公司租赁的面积中包含个人产权人授权委托经营面积 0.47万平方米,经友好协商,公司于 2026 年 3月 19 日
与财富城公司签署协议,解除双方之间关于财富城公司受托经营个人产权人持有的 0.47 万平方米物业面积的租赁关系。公司于 202
6 年 4月 7日与财富城公司签署补充协议,将剩余租赁面积的租赁合同到期日缩短至 2034 年 12 月 31 日;同时,公司与个人产权
人签署租赁合同,租赁其持有的 0.47 万平方米物业,租赁合同到期日为 2034 年 12 月31 日。
2.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向总经理办公会授权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事项属于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权限,无需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该租赁合同变更事项预计影响公司 2026年利润总额增加约 1,384 万元(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数据为准),主要为租赁变更事项依照会计准则确认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该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的商业行为,符合目前市场实际运
作情况以及公司业务拓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亦不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d3624836-5173-4c84-8a2d-b8d48add28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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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6:57│天虹股份(002419):关于撤回公募REITs申报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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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23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开展消费
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下属全资子公司苏州市天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苏州相城
天虹购物中心(以下简称“相城天虹”)为底层资产,申请发行公募 REITs。本公募 REITs 申报材料已于 2025 年 7月 28 日获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正式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 2024-009、2025-035 号公告。
为切实维护投资人利益,进一步整合项目资源,优化运营管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撤回公募 R
EITs 申报的议案》,同意撤回本公募 REITs 的申报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刊登的 2026-017 号公告。
本公募 REITs 的基金管理人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已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提交撤回
申请。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募 REITs 在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申报流程已终止。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f666e7fc-46cf-4d94-9f36-f8381cf181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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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6:56│天虹股份(00241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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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股份(00241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9aa24529-0b82-455a-a2ed-c9fef9496a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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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8:16│天虹股份(00241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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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股份(00241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5d4ee42f-6cbd-4ef0-b969-e43ffadb44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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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天虹股份(002419):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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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股份(002419):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08bf1221-371b-43c9-9a50-1122ff1462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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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17:22│天虹股份(002419):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并征集相关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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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股份(002419):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并征集相关问题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9/491fdeae-6b9c-4c54-a96d-1192579ab9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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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00:30│天虹股份(002419):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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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股份(002419):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3/9a274559-09b2-4626-8313-7c9a1d5ce9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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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 19:32│天虹股份(00241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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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股份(00241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3/a5d22b32-f27c-42da-8eb4-4c5ddfef60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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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 19:32│天虹股份(002419):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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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股份(002419):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3/14f09eaf-2d9b-4807-96cc-e229d609bc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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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 19:32│天虹股份(00241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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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股份(00241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3/2da11561-88b2-4262-9e47-f3323f9c32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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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 19:32│天虹股份(002419):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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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股份(002419):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3/a08119d6-a368-418a-a80d-20b1c65604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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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 19:32│天虹股份(00241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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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股份(00241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3/c1a30320-1f5f-46ad-949d-27e688eded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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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 19:32│天虹股份(002419):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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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股份(002419):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3/16fc0160-630c-4810-a160-b540f1485d5f.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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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天虹股份: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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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6/12255037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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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天虹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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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784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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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天虹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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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13/1225006983.PDF
─────────┬────────────────────────────────────────────────
2025-10-29│天虹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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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06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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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天虹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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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3/12245581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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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天虹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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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69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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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5│天虹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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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15/12228054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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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天虹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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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216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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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天虹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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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40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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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天虹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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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54304.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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