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20 毅昌科技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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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6:07 │毅昌科技(002420):关于参加2026年广东辖区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辖区上市公司中报业绩说明会活动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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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3 18:02 │毅昌科技(002420):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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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7:05 │毅昌科技(002420):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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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8:41 │毅昌科技(002420):关于追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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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8:37 │毅昌科技(002420):关于举行2026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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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8:37 │毅昌科技(002420):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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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8:37 │毅昌科技(002420):2026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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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8:37 │毅昌科技(002420):2026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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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8:37 │毅昌科技(002420):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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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8:37 │毅昌科技(002420):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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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6:07│毅昌科技(002420):关于参加2026年广东辖区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辖区上市公司中报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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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
管局及广东上市公司协会主办,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协办的“2026年广东辖区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辖区上市公司中报业绩说明会
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
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
活动时间为 2026年 9月 15日(周二)15:3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 2026 半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
营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9月 15 日(周二)14:00 前访问 http://ir.p5w.net/zj/进入问
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本次集体接待日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b108ba49-f71d-443d-be3f-92ad94de25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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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3 18:02│毅昌科技(002420):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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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349,000股,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8%,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为1,102,840元。
2.截至2026年9月2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公司股份总数由411,290,000股减少为410,941,000股。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二)2023年12月27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5日,公司在公司公示栏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
了公示。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1月1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
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并于同日披露了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四)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五)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
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六)2024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激励
对象)192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336.40万股,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3.16元,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4月26日,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4年5月22日。
(七)2025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授予对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
(八)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24日,公司在公司公示栏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对象的姓名、职务。截至公示期满,公
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5年3月2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九)2025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十)2025年5月6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人数(激励对
象)91人,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266万股,预留授予价格为每股3.16元,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4月3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
市日期为2025年5月8日。
(十一)2025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鉴于公司《激
励计划(草案)》中的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0,000股进
行回购注销。本次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87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61,600股。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
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十二)2025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
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涉及激励对象187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5,261,600股,2025年5月23日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十三)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
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其中,《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已于2026年5月19日经公
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的形式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因激励对象中10名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49,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共计244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5,101,700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十四)2026年5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
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股
份涉及激励对象244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101,700股,2026年5月29日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
”规定,鉴于首次授予部分与预留部分的10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按照《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49,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16元/股。
(三)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为1,102,840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验资及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7月28日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6]33872号),经审验,认为:截至
2026年6月10日止,公司减资前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411,290,00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410,941,000.00元。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于2026年9月2日完成。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411,290,000股减少为410,941,000股,本次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情况
股份数量 比例 变动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7,422,300 1.80% -349,000 7,073,300 1.72%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03,867,700 98.20% - 403,867,700 98.28%
总股本 411,290,000 100.00% -349,000 410,941,000 100.00%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
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股权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事项不影响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而失效的权益数量将根据授予日
确定的公允价值进行年度费用摊销的调整;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六、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修改《公司章程》等相关的工商登
记变更及备案手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4/f1ce5e26-839c-4f7c-b53f-3399e4c51463.P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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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7:05│毅昌科技(002420):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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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被担保人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1
9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租赁公司等
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含分离式)、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等融资担保、采购及其他日
常经营所需,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9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14.5亿元,为资产负债
率高于 70%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4.5亿元。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但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担
保情形包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有效期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
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5日和 2026年 5月 20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8)。
二、公司为子公司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概述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子公司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授信额度 1,000万元,公司
为子公司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前述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具体的担保约定以保证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 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人与被 债权人 担保金 保证期 担保类型
担保人的关 额(万 间
系 元)
广州毅昌 芜湖汇展 被担保人为 中国银行 1,000 三年 连带责任
科技股份 新能源科 担保人控股 股份有限 保证
有限公司 技有限公 子公司 公司芜湖
司 分行
(二)被担保方的情况
1. 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王文
(4)注册资本:5,238.2857万元人民币
(5)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二坝经济开发区 5#厂房(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7MA2RU6UT3H(7)成立时间:2018年
06月 25日
(8)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其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新能源领域内技术咨询与转让;机电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0.75%的股权。
2.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6 年 6 月 30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437,782,835.99 465,143,760.93
负债总额 318,974,448.03 366,583,431.58
净资产 118,808,387.96 98,560,329.35
项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57,481,670.53 603,450,732.52
利润总额 22,049,032.46 17,561,714.14
净利润 19,901,738.29 15,439,426.29
(三)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订的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的《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2. 担保人(保证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被担保人(债务人):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 担保金额:人民币 1,000万元
6. 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
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四)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担保方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也不设置反担保。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
公司,公司能够及时掌握其资信和财务状况。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对其担保不会
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构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8,241.62万元,占公司 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经审计
)的 36.58%;子公司未为母公司担保;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余额 124.01万元,占公司 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经审计
)的 0.1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
四、备查文件
(一)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保证合同》(被担保人: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cba94615-c56c-481f-9c23-64cfb8d711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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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8:41│毅昌科技(002420):关于追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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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6年4月23日,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已于2026年5月19日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其中预计2026年度拟与金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金发科技”)发生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7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2026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表决情况
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关联董事宁红涛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
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追加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2026 年度 本次追 追加后预 截至披露 2026 年 1-6
类别 人 内容 定价原则 原预计金额 加金额 计金额 日已发生 月发生关联
金额 交易金额
向关联人 金发 销售商品 市场原则 700 2,000 2,700 959.18 796.49
销售商品 科技
注:1.上表中的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2.上表中的2026年1-6月数据、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三)本次追加关联交易发生额的主要原因
因公司2026年度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金发科技销售商品的业务较原预计有所增长。为满足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对2026年度向
金发科技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追加2,000万元。本次追加额度后,公司2026年度向金发科技销售商品的预计金额由700万
元调整为2,700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2,636,612,697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 33号
法定代表人:陈平绪
公司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
脂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
医用包装材料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包装材料及制品销
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海绵制品制造;海绵制品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
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
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日用化工
专用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金属制品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
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物业管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计量技术服务;数字技术服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
制造;机械设备销售;装卸搬运;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酒店管理;信息技术咨询
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工程管
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餐饮服务。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65,448,000,815.74 64,068,073,339.21
净资产 19,728,330,969.70 19,470,985,904.00
项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589,692,270.51 65,396,217,598.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05,137,598.84 1,149,875,189.68
净利润
2.关联关系
熊海涛女士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宁红涛先生任公司董事长,为公司关联自然人。熊海涛女士及其一致行动
人持有金发科技 5%以上股份,宁红涛先生为金发科技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金发科技为公司关联法
人,公司与金发科技及其控制的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金发科技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结合实际成本等因
素确定价格,并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交易公平合理,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有利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及时签署具体合同。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是在正常的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有利于公
司进一步拓展销售范围,降低采购成本,保持双方优势互补,同时将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经营,确保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公司日常
的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到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
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五、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意见
《关于追加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
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 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商业交易行为,本次追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实际生产
经营需要,审议程序符合规定。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
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390c5ba1-73ef-49f5-8a28-0721e2b714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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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8:37│毅昌科技(002420):关于举行2026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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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已于 2026年 8月 22日披露,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
了解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和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将于 2026 年 8 月25日(星期二)下午 16:00-17:00在全景网提供的网上平
台举行公司2026 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出席公司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宁红涛先生、独立董事胡彬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叶昌焱先生、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陈林涛先生。
为提升交流的针对性以及业绩说明会的交流效果,公司向所有投资者提前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 2026年 8月 24日(星期一
)17:00前将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zhengquan@echom.com(邮件请注明“业绩说明会”字样),公司将在
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28ba8eb1-bd21-4d5b-b756-5598dca9aa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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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8:37│毅昌科技(002420):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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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昌科技(002420):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4235a5b6-6d11-46c5-b129-650634e8c9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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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8:37│毅昌科技(002420):2026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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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昌科技(002420):2026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809e4e4f-d7ea-4f38-89f3-bce30b7cf3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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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8:37│毅昌科技(002420):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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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昌科技(002420):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2b524fb5-7b61-4ec0-92d9-9c681c2def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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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8:37│毅昌科技(002420):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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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昌科技(002420):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73c8ba8d-50f6-40c8-b1d8-fbcf6ccab7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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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8:37│毅昌科技(002420):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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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昌科技(002420):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49c63023-b11a-4fb0-bc9b-131731e488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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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8:36│毅昌科技(002420):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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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昌科技(002420):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b7bae5ca-945a-4d25-8433-c7a8824b83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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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18:09│毅昌科技(00242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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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接受广州毅
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黄永新律师、汤晴律师出席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简称“本次股东会
”)并就相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审慎查阅了公司提供的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
文件资料,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在前述核查验证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公司的如下承诺及保证:公司向本所律师
提供的文件、资料或信息(含文件资料上记载的内容及签名或盖章)均真实、完整、有效,并无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其中提供的
文件或资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保证正本与副本、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发
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
材料,随同其他需公告的文件一并向公众披露。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职精神,对公
司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1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相关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关
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前述会议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
点、出席对象、审议的议案及相关事项。
1.2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如期于2026 年 8月 20 日在公司召开,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宁红涛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本次股东会
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审议议案与《股东会通知》披露的一致。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
根据《股东会通知》,本次股东会的出席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8月 14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股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计 138 名,代表股份数115,383,4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28.054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 8人,代表股份数 113,072,460 股;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的股东 130 人,
代表股份数 2,311,018 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6 年 8月 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议案》,公司并于 2026 年 8月 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相关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及其他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3.1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根据《股东会通知》及会议召开情况,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股东会通知
》列明的事项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逐项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计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3.2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结束后,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5,217,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63%;反对 128,7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6%;弃权 3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2%。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与《股东会通知》所载一致,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规定。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5,135,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55%;反对 164,9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29%;弃权 8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6%。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与《股东会通知》所载一致,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规定。
四、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二份,经本所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14078c3e-535f-4475-99d2-12049c7e98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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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18:09│毅昌科技(00242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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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2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8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20日9:15至2026年8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VIP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宁红涛先生
6.召开会议的通知刊登在 2026年 8月 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8人,代表股份 115,383,4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540%,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8人,代表股份 113,072,4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92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参
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30人,代表股份 2,311,0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19%。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 132人,代表股份 8,407,3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41%。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黄永新律师和汤晴律师列席本次
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5,217,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63%;反对 128,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6%;弃权 3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2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8,241,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277%;反对 128,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10%;弃权 3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41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5,135,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55%;反对 164,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29%;弃权 8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71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8,159,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559%;反对 164,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16%;弃权 8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9825%。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黄永新律师和汤晴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e190f0b0-2c81-4ced-bd94-8243e0150b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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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3 19:09│毅昌科技(002420):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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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昌科技(002420):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4/934bb345-fad7-4ac4-93c2-6947ab670d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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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3 19:07│毅昌科技(00242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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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
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及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切实履行
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
务,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6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14人,其中合伙人182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人数超过500人。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6.5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4.1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4.83亿元。2025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8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08.93亿元,收费总额2.77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审计收费2.77亿元。本公司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本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581.5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
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0次、监督管理措施 16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和纪律处分 9
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5次、监督管理措施 34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25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 姓名 注册会计师执 开始从事上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业时间 市公司审计 执业时间 审计服务时间
时间
项目合伙人 何政 2002年 2002年 2003年 2022年
签字注册会计 王鹏信 2025年 2013年 2015年 2023年
师
项目质量控制 刘先利 2000年 2015年 2015年 2025年
复核人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3-2025年年报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2025年年报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5年年报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 项目合伙人
限公司
2025年年报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5年年报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5年年报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3年年报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
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
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年度审计费用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
收费标准确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及审计工作量来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
和诚信记录后,认可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
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的具体审
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6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三)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4/4d24814d-79c8-4aca-84a9-d1ddb605ef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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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3 19:07│毅昌科技(00242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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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昌科技(00242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4/b6d581ab-451d-41c3-854e-962f979e65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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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3 19:06│毅昌科技(002420):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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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昌科技(002420):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4/91737cce-fda0-4e0c-ba3f-f7285dedf6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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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3 19:04│毅昌科技(002420):公司章程(202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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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昌科技(002420):公司章程(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4/1da885ab-6365-44d3-8281-51f640affe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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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8:57│毅昌科技(002420):2026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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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26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与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6 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总收入 129,661.85 139,103.84 -6.79%
营业利润 5,373.25 4,636.45 15.89%
利润总额 5,338.56 4,676.39 14.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4,193.67 3,442.47 21.82%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3,850.01 2,672.82 44.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042 0.0869 19.9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29% 6.07% -0.78%
项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
总资产 247,618.95 266,127.89 -6.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83,444.00 77,208.16 8.08%
所有者权益
股本 41,129.00 41,129.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0561 1.9267 6.72%
每股净资产(元)
注:以上数据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 129,661.8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7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93.67万元,同
比增长21.82%,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50.01万元,同比增长 44.04%。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
产 247,618.95万元,较期初下降 6.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83,444.00万元,较期初增长 8.08%。
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主动优化业务及产品结构,盈利质量显著提升。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6.79%,主要系公司主动实施产品结构优化
战略,陆续压缩并退出低附加值、低毛利的零部件业务订单所致。
2.在收入规模适度回调的同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44.04%,这得益于高附加值业务
占比的持续提升。新能源业务收入和毛利同比均有增长,公司主营业务结构持续优化,业务转型成效逐步显现。
(二)指标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主要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44.04%,且已连续多期实现正向增长,主营业务
盈利基础不断夯实。主要原因在于:
1.公司对产品结构持续优化,以“高质量发展家电结构件业务、提质发展汽车结构件业务、加快发展新能源及精密结构件业务”
为战略主线,叠加全链条成本压控的协同效应,实现业务升级与降本增效并举,进而推动整体毛利率稳步提升。
2.深化期间费用精细管理,期间费用同比下降,费用管控成效显著。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前,公司未披露过 2026年半年度的业绩预告。
四、备查文件
(一)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
润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da4a5cdd-11e7-40a8-a24f-95a3cc7eaa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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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7:50│毅昌科技(002420):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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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被担保人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1
9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租赁公司等
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含分离式)、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等融资担保、采购及其他日
常经营所需,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9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14.5亿元,为资产负债
率高于 70%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4.5亿元。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但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担
保情形包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有效期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
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5日和 2026年 5月 20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8)。
二、公司为子公司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概述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子公司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授信额度 8,000万元,公司
为子公司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前述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具体的担保约定以保证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 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人与被 债权人 担保金 保证期 担保类型
担保人的关 额(万 间
系 元)
广州毅昌 芜湖汇展 被担保人为 交通银行 8,000 三年 连带责任
科技股份 新能源科 担保人控股 股份有限 保证
有限公司 技有限公 子公司 公司芜湖
司 分行
(二)被担保方的情况
1. 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王文
(4)注册资本:5,238.2857万元人民币
(5)地址:芜湖市鸠江区二坝经济开发区 5#厂房(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7MA2RU6UT3H(7)成立时间:2018年 06月
25日
(8)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其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新能源领域内技术咨询与转让;机电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0.75%的股权。
2.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349,370,611.82 465,143,760.93
负债总额 240,391,203.55 366,583,431.58
净资产 108,979,408.27 98,560,329.35
项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8,980,280.26 603,450,732.52
利润总额 13,064,213.97 17,561,714.14
净利润 10,175,591.15 15,439,426.29
(三)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订的担保金额为8,000万元的《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2. 担保人(保证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被担保人(债务人):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 担保金额:人民币 8,000万元
6.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
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
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
,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
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
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四)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担保方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也不设置反担保。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
公司,公司能够及时掌握其资信和财务状况。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对其担保不会
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3,786.78万元,占公司 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经审计
)的 43.76%;子公司未为母公司担保;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余额 124.01万元,占公司 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经审计
)的 0.1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保证合同》(被担保人: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20064529-876f-437d-bd4f-4acc4fb4e4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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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毅昌科技(00242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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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9日9:15至2026年7月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VIP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宁红涛先生
6.召开会议的通知刊登在 2026年 6月 2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8人,代表股份 113,909,3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956%,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9人,代表股份 113,084,5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95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参
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9人,代表股份 824,8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05%。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 42人,代表股份 6,933,2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57%。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周鹏程律师和韦维律师列席本次
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经逐项表决,选举宁红涛先生、任雪峰先生、刘文生先生、李进先生、刘期纪先生为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宁红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13,178,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6,201,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45%。
宁红涛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任雪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13,127,7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6,151,6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73%。
任雪峰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刘文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13,121,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6,145,6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64%。
刘文生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李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13,111,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6,135,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50%。
李进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刘期纪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13,111,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6,135,5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9%。
刘期纪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经逐项表决,选举胡彬先生、何和智先生、任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胡彬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13,121,9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6,145,8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64%。
胡彬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何和智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13,111,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6,135,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50%。
何和智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任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13,111,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6,135,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50%。
任力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周鹏程律师和韦维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8357030a-9898-482e-aa69-07bd204d04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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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毅昌科技(00242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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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接受广州毅
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周鹏程律师、韦维律师出席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简称“本次股东会
”)并就相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审慎查阅了公司提供的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
文件资料,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在前述核查验证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公司的如下承诺及保证:公司向本所律师
提供的文件、资料或信息(含文件资料上记载的内容及签名或盖章)均真实、完整、有效,并无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其中提供的
文件或资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保证正本与副本、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发
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
材料,随同其他需公告的文件一并向公众披露。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职精神,对公
司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1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相关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关
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前述会议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
点、出席对象、审议的议案及相关事项。
1.2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如期于2026 年 7月 9日在公司召开,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宁红涛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本次股东会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会议召开的时
间、地点及审议议案与《股东会通知》披露的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
根据《股东会通知》,本次股东会的出席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 月 3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股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计 48 名,代表股份数113,909,3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2
7.695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 9 人,代表股份数 113,084,560 股;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的股东 39 人,
代表股份数 824,818 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6 年 6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并于 2026 年 6月 22 日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相关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及其他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3.1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根据《股东会通知》及会议召开情况,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股东会通知
》列明的事项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逐项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计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3.2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结束后,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1)逐项审议通过了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各项子议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01 《选举宁红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13,178,0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1.02 《选举任雪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13,127,7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1.03 《选举刘文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13,121,7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1.04 《选举李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13,111,7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1.05 《选举刘期纪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13,111,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2)逐项审议通过了 2.00《关于董事会
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各项子议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2.01 《选举胡彬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13,121,9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2.02 《选举何和智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13,111,8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2.03 《选举任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13,111,9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与《
股东会通知》所载一致,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二份,经本所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16107551-54de-4a78-9cac-addbf57e8d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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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毅昌科技(002420):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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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7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形式在公司二楼
VIP会议室召开,在公司同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
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9日以现场告知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
名。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1名,为独立董事何和智先生。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宁红涛先生主
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宁红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任雪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
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推选,同意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具体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 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 胡彬、何和智、刘期纪 胡彬(会计专业人士)
提名委员会 何和智、任力、宁红涛 何和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胡彬、何和智、宁红涛 胡彬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余求玉先生为公司经理;经公司经理提名,聘任刘文生先生、叶昌焱先生、陈娟女士、吴强先生、陈林
涛先生为公司副经理,聘任陈林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叶昌焱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对候选人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聘任余求玉先生为公司经理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聘任刘文生先生为公司副经理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聘任叶昌焱先生为公司副经理、董事会秘书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四)聘任陈娟女士为公司副经理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五)聘任吴强先生为公司副经理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六)聘任陈林涛先生为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子议案聘任陈林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过。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已换届选举,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意聘任王建钧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已换届选举,为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同意聘任郑小芹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七、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6年第二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三)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6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aee313c8-8583-4a6a-9f52-f259d8549c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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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毅昌科技(002420):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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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非
职工代表董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王建钧先生共同组成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
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第七届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宁红涛
副董事长:任雪峰
其他非独立董事:刘文生、王建钧(职工董事)、李进、刘期纪独立董事:胡彬(会计专业人士)、何和智、任力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担任岗位职责的要求。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
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 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 胡彬、何和智、刘期纪 胡彬
提名委员会 何和智、任力、宁红涛 何和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胡彬、何和智、宁红涛 胡彬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胡彬为会计专
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相
同。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情况经理(总经理):余求玉
副经理(副总经理):刘文生、叶昌焱、陈娟、吴强、陈林涛董事会秘书:叶昌焱
财务负责人:陈林涛
内部审计负责人:王建钧
证券事务代表:郑小芹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任职资格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已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三、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 29号
信箱:zhengquan@echom.com
联系电话:020-32200889
传真号码:020-32200850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 2026年第二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三)公司 2026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四)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五)工会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73e7707f-0565-4a93-9025-9afa935059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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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7:22│毅昌科技(002420):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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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鉴于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已经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6年 6月26日召开,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选举王建钧先生为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本次选举结果已于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王建钧先生
将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王建钧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王建钧先生当选公
司职工代表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备查文件
(一)工会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409f0621-d374-4bcc-9c6e-159e4c2655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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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9│毅昌科技(00242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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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7月9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召开股东会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6年7月9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9日9:15至2026年7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3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7月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出席会议的股东
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VIP会议室。
二、股东会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累积投票 提案 1、2为等额选举
提案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 应选人数(5)人
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宁红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任雪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刘文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李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刘期纪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应选人数(3)人
事的议案
2.01 选举胡彬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何和智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任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由 2026年 6月 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强调事项
(1)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中涉及董事选举的提案 1至提案 2,股东投票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提案中涉及的独立董事
选举事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 5人、独立董事 3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
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 7月 8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
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股东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股东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
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6年7月8日17:00前到达本
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
邮政编码:510663
联系电话:020-32200889
指定传真:020-32200850
电子邮箱:zhengquan@echom.com
联系人:郑小芹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eb40b37d-95ca-4a31-b474-66366677f1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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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7│毅昌科技(00242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何和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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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昌科技(00242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何和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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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7│毅昌科技(00242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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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在征得其本人同意后,经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宁红涛先生、任雪峰先生、刘文生先生、李进先生、刘期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提名胡彬先生、何和智先生、任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胡彬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
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会选举,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
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将另行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
分之一。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任独立董事时间未超
过六年。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会将采取累积投
票制的表决方式。
二、其他说明
为保证公司正常运作,第六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将在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继续担任董事职务,并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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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7│毅昌科技(00242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胡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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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昌科技(00242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胡彬)。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6ee97ea9-db50-439c-bd34-647d65ee99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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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7│毅昌科技(00242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胡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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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昌科技(00242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胡彬)。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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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7│毅昌科技(00242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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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昌科技(00242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任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9b695372-7db9-4681-82bc-a7bd0fab9a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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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7│毅昌科技(00242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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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昌科技(00242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任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e123e4c7-d18f-473c-85f0-e3d2d3ad66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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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6│毅昌科技(002420):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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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15日以邮件、微信和电话等形
式发给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6年6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形式在公司二楼VIP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
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3名,为独立董事胡彬先生、何和智先生、
任力先生。会议由董事长宁红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征得其本人同意后,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宁红涛先生、
任雪峰先生、刘文生先生、李进先生、刘期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宁红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任雪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刘文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名李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提名刘期纪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6-034)。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征得其本人同意后,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胡彬先生(会
计专业人士)、何和智先生、任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
年。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胡彬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何和智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任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
行表决。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34)。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6-035)。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6年第一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7dd0603c-ff58-4717-bdfa-ec7b78f259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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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2│毅昌科技(00242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何和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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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昌科技(00242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何和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c2817644-4696-4fc6-8b46-30c5ef70ed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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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2│毅昌科技(002420):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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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提名委员会对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审查意见如
下:
一、经审查,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经审查,本次被提名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
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
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中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
要求,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宁红涛先生、任雪峰先生、刘文生先生、李进先生、刘期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胡彬先生(会计专业人士)、何和智先生、任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
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df95b15e-4723-4ffe-addd-21aea694c9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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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6:33│毅昌科技(002420):关于协议转让风险提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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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12月 2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
拟发生变更和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金集团”)与滁州蔚然科技发展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蔚然合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取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审查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及完成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可能涉及的其他批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满足申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意见的相关条件。上述事项能否最终
实施完成及实施完成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谨慎
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和权益变动的提示
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高金集团与蔚然合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蔚然合伙拟协议收购高金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中的 104,198
,900 股股份,拟收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25.3347%。公司现就相关风险,郑重提示如下:
1.2025年 12月 25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高金集团的通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高金集团与蔚然合伙于 2025 年 12月 23日签署了
《股份转让协议》。蔚然合伙拟受让高金集团持有的公司 104,198,9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3347%,股份转让对价为 85,0
00.00万元人民币。蔚然合伙已按《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向共管账户支付股份转让价款总额 30%的资金,即第一期共管资金金额 25,5
00万元。2026年 1月 8日,公司收到蔚然合伙的通知,滁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滁州市城市投资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协议收购毅昌科技控制权的批复》。2026 年 2 月 5 日,公司收到蔚然合伙转发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
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2026年 1月 2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高金集团的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熊海涛女士被相关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2
026年 4月 2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高金集团转发的由相关监察委员会签发的《解除留置通知书》,相关监察委员会已解除对熊海涛
女士的留置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虽已解除留置,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留置相关事项的影响是否已消除,本次权益变动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完成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审查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
登记手续,以及完成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涉及的其他批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满足申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意见
的相关条件。上述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完成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除上述事项外,近期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因素,并注意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做出投资决策。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2c22bee6-3642-4a37-a068-9b3b978188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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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7:45│毅昌科技(002420):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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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1
9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租赁公司等
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含分离式)、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等融资担保、采购及其他日
常经营所需,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9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14.5亿元,为资产负债
率高于 70%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4.5亿元。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但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担
保情形包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有效期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
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5日和 2026年 5月 20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8)。
二、公司为子公司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概述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子公司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 2,000万元,公
司为子公司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前述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具体的担保约定以保证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 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人与被 债权人 担保金 保证期 担保类型
担保人的关 额(万 间
系 元)
广州毅昌 安徽毅昌 被担保人为 上海浦东 2,000 三年 连带责任
科技股份 科技有限 担保人全资 发展银行 保证
有限公司 公司 子公司 股份有限
公司合肥
分行
(二)被担保方的情况
1. 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杨江源
(4)注册资本:16,307万元人民币
(5)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尔配套工业园(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3001499XX
(7)成立时间:2001年 07月 16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
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光伏设
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储能技术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
;喷涂加工;塑胶表面处理;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日用品制造;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模具
制造;模具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企业管理咨询;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进
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
的项目)。
(9)主要股东: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2.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512,441,278.88 571,936,696.22
负债总额 267,706,795.14 329,121,140.92
净资产 244,734,483.74 242,815,555.30
项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7,273,055.86 510,833,584.54
利润总额 2,285,635.48 14,712,724.68
净利润 1,454,478.07 14,059,979.22
(三)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的担保金额为 2,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2. 担保人(保证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被担保人(债务人):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4.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 担保金额:人民币 2,000万元
6.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
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担保方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8576.02万元,占公司 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经审计
)的 49.96%;子公司未为母公司担保;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余额 284.21万元,占公司 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经审计
)的 0.3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被担保人:安徽毅昌科技有
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b7fed845-82cd-4ff7-808f-122c4e0052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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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7:42│毅昌科技(002420)::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除
│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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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昌科技(002420)::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76b11d75-eb1e-4c37-bb13-b1d5c75de7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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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毅昌科技(00242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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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昌科技(00242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82b2a2d6-e118-4cc7-baf4-b0031134b9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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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毅昌科技(00242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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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昌科技(00242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109f47cd-7414-496c-b083-88e5dd43e4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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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毅昌科技(00242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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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
分与预留部分的 10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49,000股进
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2026年 5月 19日,前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11,290,000 股变为 410,941,000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411,290,0
00元变为 410,941,000元。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
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
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
继续履行。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
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
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一)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45天内,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二)申报登记地点: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小芹
联系电话:020-32200889
邮政编码:510000
联系邮箱:zhengquan@echom.com
(三)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需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
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c9ecbaad-bb3b-4d27-95bb-1bcf267b1a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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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5│毅昌科技(00242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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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
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最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变更相关的会计政策。
公司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
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9 号”),规定“
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
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 年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9 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的日期
根据财政部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财务报表无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
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6 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a985bfa-10e8-4770-b56d-5eb6a4805a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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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5│毅昌科技(002420):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对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胡彬(独立董事)、何和智(独立董事)和任雪峰组成,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
胡彬担任。
二、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会议,议案均审议通过,具体如下:
会议 召开日期 审议议题 决议情
况
2025 年第一 2025 年 3 1.审议《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一致通
次审计委员会 月 10 日 2.审议《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过所有
3.审议《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
4.审议《关于<2024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4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提名任雪峰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8.审议《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
2025 年第二 2025 年 4 1.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一致通
次审计委员会 月 21 日 2.审议《关于<2025 年第一季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过所有
议案
2025 年第三 2025 年 8 1.审议《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一致通
次审计委员会 月 8 日 2.审议《关于<2025 年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过所有
议案
2025 年第四 2025 年 1.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一致通
次审计委员会 10 月 16 2.审议《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过所有
日 议案
2025 年第五 2025 年 1.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一致通
次审计委员会 12月 4日 过所有
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与评估,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圆满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
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提出了指导性建议,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
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核算与报告体系完备,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
况,亦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职能和作用,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等规定,积极推
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有关规定,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公司及
股东的权益得到了保障;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履职规范及要求,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积极组织协调公司管理层、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
门及相关业务部门与审计机构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法等方面进行沟通协商,及时关注审计工作进展,协助公司顺利开展审
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和监督作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
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1cc8df8-2ff1-4768-8ec2-4599e2b8a8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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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5│毅昌科技(002420):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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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
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
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业资质,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5年,2012年 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号22层 2206。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
经验。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
计机构的资格。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8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053人,其中超过 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为 15.7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4.05亿元
。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21家(含 H股),审计收费 2.82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46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何政,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近三年签字的上市公司共 3家,自 2022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鹏信,202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近三年签字的上市公司共 2家,自 2023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肖霞,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家,自 2023年开始担任公司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二、执业记录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0次、监督管理措施 16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和纪律处分 9
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5次、监督管理措施 34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25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最近三年,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
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年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
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ac2842f-ae31-4a4e-8afc-8b259cf35a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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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5│毅昌科技(002420):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解除留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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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昌科技(002420):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解除留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1ca74c5-2d5b-4e08-8753-17e660fb5a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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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5│毅昌科技(002420):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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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股东会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至2026年5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出席会议的股东
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VIP会议室。
二、股东会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5.00 《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6.00 《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8.00 《关于 2026年度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
案》
9.00 《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坏账及核 √
销负债的议案》
10.00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
11.00 《关于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 √
议案》
12.00 《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
议案》
13.00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 √
酬方案的议案》
14.00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 √
15.00 《关于回购注销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 √
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由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强调事项
(1)提案 6、提案 11、提案 13涉及关联事项,该事项的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2)提案 15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胡彬、何和智、任力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 2026年 4月 25日的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
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股东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股东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
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6年5月18日17:00前到达
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
邮政编码:510663
联系电话:020-32200889
指定传真:020-32200850
电子邮箱:zhengquan@echom.com
联系人:郑小芹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0302172-88a3-4a38-acb1-5e4040ad80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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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4│毅昌科技(00242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和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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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昌科技(00242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和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f288339-16da-4b0b-ac69-81f8e1f4da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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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4│毅昌科技(00242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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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昌科技(00242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3501f25-2c40-47db-93e8-3bf93c9c9d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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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4│毅昌科技(002420):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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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匹配;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结果、奖惩机制、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
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会履行职责的
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在董事会决
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与发放
第七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构成与发放:
(一)独立董事的薪酬实行年度津贴制,津贴的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的津贴以现金形式按月发放
。
(二)非独立董事:
1.董事长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的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的津贴以现金形式按月
发放。
2.未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其行使董事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3.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按照其担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岗位的薪酬方案执行
。
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与发放: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其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岗位工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
激励收入,绩效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与发放。
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目标完成情况和个人年度经营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挂钩,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
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第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可以通过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对包括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内的核心员工实施中长期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长期激励收入是其薪酬的组成部分,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发放
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
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辞职、解聘等原因离职的,按照其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四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二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的依据:
(一)同行业的薪资水平: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结合公司人才策略,参考同行业的薪资数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保持在合理水平;
(三)公司盈利状况:包括盈利能力、资产规模、资产质量等指标;
(四)组织架构调整;
(五)岗位调整或者职责变化。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十四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批准,可以临时性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五章 薪酬追索扣回
第十五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发放或者追回已发放的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一)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者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失职、渎职,导致公司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责任事故、重大财务舞弊、重大风险事件等,给
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者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发生前条规定情形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遭受的经济损失情况、重大不良影响的严重程度以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弥补措施的主动性及有效性等综合因素,评估确定是否需要针对相关责任人员的薪酬发起追索扣回程序以及具体追
索扣回的金额及比例。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2b6a750-4e54-491e-a05e-053ee9f370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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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4│毅昌科技(00242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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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昌科技(00242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彬)。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2dc4eec-5c9f-4110-9253-d54b7414f4e5.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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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2│毅昌科技: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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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2/12254916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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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毅昌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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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86994.PDF
─────────┬────────────────────────────────────────────────
2026-04-25│毅昌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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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870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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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毅昌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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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2/12247229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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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毅昌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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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2/12245334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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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毅昌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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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84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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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2│毅昌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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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22/12228689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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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毅昌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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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6│毅昌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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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毅昌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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