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21 达实智能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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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7:16 │达实智能(00242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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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6:12 │达实智能(002421):关于参加2024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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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6:12 │达实智能(002421):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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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6:12 │达实智能(002421):关于新能源产业园高效机房项目签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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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7:12 │达实智能(002421):关于深圳机场教育基地智能化项目签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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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20:24 │达实智能(00242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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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8:44 │达实智能(00242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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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8:44 │达实智能(002421):达实智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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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6:47 │达实智能(002421):关于上海市常熟路8号智能化项目签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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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17:47 │达实智能(002421):关于深圳市轨道交通地下空间智能化项目签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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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7:16│达实智能(00242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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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
送至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下午采取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为公司会议室,会议由董事长刘磅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其中,苏俊锋、刘昂、沈冰、陈以增
、孔祥云、王东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贷款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与江苏洪泽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合资设立了江苏洪泽湖达实智慧医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洪泽湖达实”),因业务需要,洪泽湖达实于 2019 年 9 月 10 日与银行签订了《洪泽湖医养融合体项目人民币[1100000000]元固
定资产银团贷款合同》(合同编号:0111000013-2019(洪泽)字 00128 号)(以下简称“原银团贷款合同”)。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洪泽湖达实基于原银团贷款合同与银行签署了补充协议,对还款方式进行调整。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月 19 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号)。截至目前,洪泽湖达
实已累计归还贷款本息额 42,362 万元,贷款余额人民币 81,791 万元。
现洪泽湖达实拟向银行申请对银团贷款合同相关条款进行调整,签署《银团贷款补充协议》。约定自 2024 年 12 月 20 日开始
,由原约定的按季还本付息方式,调整为前 5 个还款期,洪泽湖达实仅需归还贷款利息,无需归还本金,上述本金调整到剩余 11
期平均归还,最后一期还款日维持 2028 年 9 月 20 日不变。
调整后贷款利率仍按原贷款合同执行,贷款的担保责任仍按原银团担保合同的约定执行。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984285ee-b2fb-42e6-8f6c-fc859e7aaf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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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6:12│达实智能(002421):关于参加2024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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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深圳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指
导、深圳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4 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2 日(周四)14:30-17:00。届时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磅
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吕枫先生、财务总监黄天朗先生、独立董事陈以增先生将在线就公司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
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7/14bd9028-98a9-423c-abee-c5a0ca3281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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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6:12│达实智能(002421):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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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昌都市达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昌都达实”)及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磅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前期融资质押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
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第一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大股东及一 押股数 股份比例 总股本
致行动人 比例
昌都达实 是 6,340,000 2.34% 0.30% 2024/1/4 2024/12/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刘磅 是 15,000,000 12.33% 0.71% 2024/5/24 2024/12/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
合计 -- 21,340,000 5.44% 1.01% -- -- --
2.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解除质押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例 前质押股份数 后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量(股) 量(股) 比例 比例 已质 占已 未质 占未
押股 质押 押股 质押
份限 股份 份限 股份
售和 比例 售和 比例
冻结 冻结
数量 数量
昌都 270,966,881 12.78% 115,280,000 108,940,000 40.20% 5.14% 0 0% 0 0%
达实
刘磅 121,657,031 5.74% 57,000,000 42,000,000 34.52% 1.98% 0 0% 0 0%
合计 392,623,912 18.51% 172,280,000 150,940,000 38.44% 7.12% 0 0% 0 0%
二、 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6/25e9e8ab-fd88-4a71-a16e-b52ceb2b0c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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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6:12│达实智能(002421):关于新能源产业园高效机房项目签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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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合同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项目顺利实施后,将有利于公司在建筑节能领域持续打造项目标杆,以创新驱动为建筑节能行业赋能,也将对公司未来业绩
产生有利影响。
一、 合同签署情况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新能源产业园高效机房项目中标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4-071),近日,公司与陕西建工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就铜川新能源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高效机房项目有关事项协商
一致,正式签署了合同,合同金额 5200.24 万元。
二、 交易对手方情况
1. 公司名称:陕西建工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罗宝利。
3. 注册资本:154,970.86 万元人民币。
4. 主营业务:市政、机电、房建、化工石油、冶炼、矿山、水利、公路、港口、电力、通讯、环保、消防设施、建筑智能化、
钢结构、城轨、机场、装饰装修、园林绿化、核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及工程咨询;新能源类发电设备及新能源类充电装置的设计
、销售、施工、维修、改造;系统内部职工培训等。
5.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朱雀大街北段 158 号。
6. 陕西建工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曾采购公司物联网产品,2023 年交易金额2.82 万元,除此以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与上述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对方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等方面的风险。
三、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铜川新能源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 项目概况:铜川新能源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位于陕西省铜川市铜川新材料产业园区,由电池车间、固废及危废仓、动力
站、化学品库房、硅烷站、笑气氨气站、成品仓库、制氮站共计 9 个单体工程组成,总建筑面积约 21 万平方米。预计工程建成年
产 12GW高效单晶电池,全部达产后年产值超 100亿元,对铜川光伏产业的全面升级具有很强的推动和示范意义。
3. 合同金额:52,002,421.88 元。
4. 项目地点:陕西省铜川市铜川新材料产业园区。
5. 项目内容:本高效机房项目总装机容量为 39260RT,公司将依托自主研发的核心节能解决方案产品 EMC007 中央空调节能控
制系统,基于按需供冷和全局寻优两大核心技术,打造年综合运行能效≥6.0 的高效制冷机房系统。
6. 合同工期:设备到货后 88 天。
7. 付款方式:项目将依照合同约定按进度支付相应款项。
8. 合同生效:经双方签名且盖章之日起生效。
9. 合同中对违约、争议的解决、索赔等细节均进行了约定。
四、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聚焦公司战略,持续深度合作
公司以“智慧百万空间、温暖亿万用户”为企业愿景,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智慧空间服务商,基于自主研发的 AIoT 智能物联
网管控平台,聚合模块化的空间场景应用,在企业总部及园区、医院、城市轨道交通、数据中心等多个市场领域,为用户提供全生命
周期的智慧空间服务。在建筑节能领域,公司通过融合人工智能和物联网技术,研发了中央空调节能控制系统,基于 AI 算法,实现
了冷负荷预测和全局优化控制,大幅提升了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目前已服务 300多个客户,为 500 多个建筑及园区提供了建筑节
能的相关解决方案。在新能源领域,公司已先后为宁德时代、亿纬锂能、欣旺达、晶澳科技、晶科能源等企业提供节能降碳服务。本
项目与前期中标的光伏新能源产业园项目的最终用户为同一公司,印证了用户方对公司综合实力的认可,公司将依托核心节能解决方
案,将本项目打造为新能源行业绿色、低碳标杆项目。
2. 响应国家政策,市场前景广阔
建筑领域是我国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主要领域之一,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意义重
大。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中提出:到 2025 年,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制度
体系更加健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面积比 2023 年增长 0.2 亿平方米以上,完成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比 2023 年增长 2 亿平方米以上,到 2027 年,超低能耗建筑实现规模化发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进一步推
进,建筑用能结构更加优化,建成一批绿色低碳高品质建筑,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取得显著成效。公司将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持续加大
节能降碳领域研发投入,促进建筑领域高质量发展。
3. 巩固订单积累,提升公司业绩
项目金额为人民币 5200.24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36%,合同实施虽不会对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但对公司
在企业园区节能领域的市场占有率提升有积极影响,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 风险提示
虽然合同已就违约和争议等事项进行了约定,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受不可抗力等因素带来的影响,仍存在协议部分内容或全部内
容无法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6/f93fb82c-bb20-4ac0-bf3e-5d7bfb2712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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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7:12│达实智能(002421):关于深圳机场教育基地智能化项目签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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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合同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项目顺利实施后,将有利于公司以创新驱动为智慧建筑行业赋能,也将对公司在智慧楼宇及园区领域的市场占有率提升有积
极影响。
一、 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与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
公司就深圳机场教育基地项目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在深圳市宝安区正式签署了合同,合同金额 5089.98 万元。
二、 交易对手方情况
1. 公司名称: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舒毓民。
3. 注册资本:1,265,000 万元人民币。
4. 主营业务:通讯及通讯导航器材;售票大楼及机场宾馆、餐厅、商场(需另办执照)的综合服务及旅游业务;航空机务维修
基地及航空器材;经营指定地段的房地产业务(需建设局认可);机场建筑物资及航空器材、保税仓储业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
(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等。
5.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机场道 1011 号。
6.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上述交易对手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与其发生业务往来。交易对方资信情况良
好,不存在履约能力、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等方面的风险。
三、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深圳机场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1、2 栋精装修及智能化项目。
2. 项目概况:深圳机场教育基地项目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毗邻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占地面积 5 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1.6 万
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 61.8米,属于大型高层公共建筑。该项目建成后将服务于民航系统,承接民航系统、国资系统相关单位的教
育、管理培训,将作为航空产业研究平台促进职业技能发展。
3. 合同金额:人民币 50,899,803.40 元。
4. 项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机场五道以南、宝安大道以东、金兴路以北。
5. 服务内容:达实智能将依托多年来在智慧楼宇及园区领域积累的丰富经验,通过创新驱动提升综合技术实力,聚合面向高层
公共建筑的多种创新性应用,为该项目提供涵盖信息设施系统、智能卡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
制系统、停车场管理及车位引导系统等多个子系统的智慧空间整体解决方案。
6.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304 天。
7. 付款方式:项目将依照合同约定按进度支付相应款项。
8. 合同生效: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成立并生效。
9. 合同中对违约、争议的解决、索赔等细节均进行了约定。
四、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聚焦公司战略,持续创新突破
公司以“智慧百万空间、温暖亿万用户”为企业愿景,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智慧空间服务商,基于自主研发的 AIoT 智能物联
网管控平台,聚合模块化的空间场景应用,在建筑楼宇及园区、医院、城市轨道交通、数据中心等多个市场领域,为用户提供全生命
周期的智慧空间服务。在建筑楼宇及园区领域,公司率先推出并实施基于“物联网+云架构”的智慧建筑解决方案,致力于推动新型
“AI自学习型”智慧建筑的模型研究与建设发展,在智慧建筑行业应用已覆盖全国30 个省级行政区、200 多个城市、3000 多个项目
,在深圳公共建筑领域承接了深圳市民中心、深圳湾科技生态园、深圳大学西丽校区、深圳市创新创业无障碍服务中心等多个标杆案
例,公司将依托本项目助力民航产业发展。
2. 响应国家政策,市场前景广阔
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与创新发展的高地,深圳市始终走在智慧城市建设的前列。在智慧建筑领域,深圳以雄厚的科技实力、
前瞻性的政策引导及活跃的市场环境,为智慧建筑行业的蓬勃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深圳市推动现代工程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
计划(2024—2026年)》提出,促进现代工程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协同、融合、一体化加快推进“五个中心”建设,加快推进服
务业实现量的快速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公司将积极把握政策红利,助力深圳公共建筑智能化行业高质量发展。
3. 巩固订单积累,提升公司业绩
项目金额为人民币 5089.98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33%,合同实施虽不会对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但对公司
在细分市场领域的市场占有率提升有积极影响,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 风险提示
虽然合同已就违约和争议等事项进行了约定,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受不可抗力等因素带来的影响,仍存在协议部分内容或全部内
容无法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d5c1dada-5d54-4ed4-83c8-0077dc5f1d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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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20:24│达实智能(00242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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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临时增加、修改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11月 15日(星期五)下午 2:30。(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5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5 日9:15-15: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一路 28号达实大厦 43楼大会议室。
3.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磅先生因公未能参加并主持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吕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52 人,代表股份400,405,6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8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370,924,2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91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42 人,代表股份 29,481,4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0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44人,代表股份 29,481,7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
9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42人,代表股份 29,481,4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03%。
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做出表决:
1.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396,786,87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62%;反对 2,942,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7348%;弃权67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862,96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253%;反对 2,942,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1%;弃权 67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2946%。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396,699,17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43%;反对 3,114,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7778%;弃权59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79%。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2/3以上审议通过。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396,707,97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65%;反对 3,113,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7776%;弃权58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59%。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韩雯律师及饶依依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6/f142c081-1214-4fb1-91c2-669d01f622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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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8:44│达实智能(00242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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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临时增加、修改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二)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5 日 9:15-9:25,9:30-11:3
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5 日9:15-15: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一路 28号达实大厦 43 楼大会议室。
3. 会议的召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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