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21 达实智能 更新日期:2025-06-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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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6:47 │达实智能(002421):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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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20:37 │达实智能(002421):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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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20:36 │达实智能(002421):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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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12 │达实智能(002421):关于零碳智慧工厂高效机房及水蓄冷项目签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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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8:54 │达实智能(00242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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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8:54 │达实智能(002421):达实智能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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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8:52 │达实智能(002421):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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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7:37 │达实智能(002421):关于智慧医院项目签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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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5:47 │达实智能(002421):关于深圳机场至大亚湾城际客票系统项目签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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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达实智能(002421):中金公司关于达实智能2024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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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6:47│达实智能(002421):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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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磅先生的通知,
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质押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开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控股股 数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期
东或第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一大股 押
东及其
一致行
动人
刘磅 是 5,570,000 4.58% 0.26% 否 否 2025/5/21 2026/5/22 深圳市高 偿还
新投融资 债务
担保有限
公司
刘磅 是 11,140,000 9.16% 0.53% 否 否 2025/5/23 2026/5/27 深圳市高 偿还
新投融资 债务
担保有限
公司
合计 -- 16,710,000 13.74% 0.79% -- -- -- -- -- --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昌都市达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都达实”)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质 本次质押后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例 押股份数量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比例 比例 已质 占已 未质 占未
押股 质押 押股 质押
份限 股份 份限 股份
售和 比例 售和 比例
冻结 冻结
数量 数量
昌都 270,966,881 12.78% 77,070,000 77,070,000 28.44% 3.63% 0 0% 0 0%
达实
刘磅 121,657,031 5.74% 42,000,000 58,710,000 48.26% 2.77% 0 0% 0 0%
合计 392,623,912 18.51% 119,070,000 135,780,000 34.58% 6.40% 0 0% 0 0%
(二)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 本次股份质押融资未用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 公司控股股东昌都达实及一致行动人刘磅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42,000,000 股,占所持股份比例 10.7
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8%,对应融资余额 5,000 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24,640,000 股,占所持股份比例
31.7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88%,对应融资余额 15,000 万元,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投资分红、资产处置、其他收入等多
种方式获取的资金,具有足够的资金偿付能力。
3. 上述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
理等不会产生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二、 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6/35b4b2a8-09f3-41e8-a545-3ee45a2706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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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20:37│达实智能(002421):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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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 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拟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05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本年度不转增,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股本发生变动
的,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2. 自本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120,581,639 股为基数,则共计派发现金 1
0,602,908.2 元。
3.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120,581,6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05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45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0.01
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05000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6 月 3 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5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 年 6 月 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92 昌都市达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 00*****066 刘磅
3 01*****485 程朋胜
4 01*****204 吕枫
5 01*****146 苏俊锋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23 日至登记日:2025年 5 月 3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 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一路 28 号达实大厦。
咨询联系人:李硕。
咨询电话:0755-26525166。
七、 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e3e5ca85-dae5-4d4e-b980-f891f1c62c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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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20:36│达实智能(002421):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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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程朋胜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吕枫先生,董事、副总经
理苏俊锋先生,财务总监黄天朗先生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合计不超过 7,543,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6%)。
近日,公司收到程朋胜先生、吕枫先生、苏俊锋先生、黄天朗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结合市
场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上述人员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截至 2025 年 5 月 23 日,上述人员未减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 2025 年 5 月 23 日,程朋胜先生、吕枫先生、苏俊锋先生、黄天朗先生均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规定。
2. 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情况与
此前预披露的上述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等违规的情形。
3. 本次提前终止减持计划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 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5aa0ad7b-0eb5-4dc8-9453-defbc058bd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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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12│达实智能(002421):关于零碳智慧工厂高效机房及水蓄冷项目签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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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合同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项目顺利实施后,将有利于公司在建筑节能领域持续打造项目标杆,以创新驱动为建筑节能行业赋能,也将对公司未来业绩
产生有利影响。
一、 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就惠州亿纬西坑零碳智慧工厂高效机房及
水蓄冷项目有关事项协商一致,正式签署了项目合同,合同金额 1150 万元。
二、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惠州亿纬西坑零碳智慧工厂高效机房及水蓄冷项目。
2. 项目背景:亿纬西坑零碳智慧工厂属于亿纬锂能锂电池项目,项目总规划建设 1 栋零碳智慧工厂、1 栋挤锂车间、1 栋动力
站、1 栋厂房(二期)、1栋垃圾房,地上最高 6 层,总建筑面积 46696.38 平方米。本项目总装机量12450RT,配置一座容积 1225
0m3的蓄冷水罐,高效制冷机房系统全年综合运行能效预计达到 5.65。
3. 合同金额:11,500,000.00 元。
4. 项目地点:广东省惠州仲恺高新区惠环西坑片区 ZKA-090-02-01-01地块。
5. 项目内容:公司将依托自主研发的核心节能解决方案产品 EMC007 中央空调节能控制系统以及 EMC008 中央空调水蓄冷系统
,为该项目提供高效制冷机房建设及能效保障服务。通过能效仿真模拟测算,项目投入运行后预计全年综合运行能效达到 5.65,基
于当地峰谷电价政策,水蓄冷系统每年可节约 287万元。
6. 合同工期:从开工之日起计不超过 118 日历天。
7. 付款方式:项目将依照合同约定按进度支付相应款项。
8. 合同生效:双方盖章后本合同成立并生效。
9. 合同中对违约、争议的解决、索赔等细节均进行了约定。
三、 交易对手方情况
1. 公司名称: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刘金成。
3. 注册资本:204572.1497 万元。
4. 主营业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
;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
;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金属切削加工服务;机械设备租赁;
物业管理;合同能源管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等。
5. 住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 38 号。
6.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上述交易对手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与其发生业务往来。交易对方资信情况良
好,不存在履约能力、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等方面的风险。
四、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聚焦公司战略,持续深度合作
公司以“智慧百万空间、温暖亿万用户”为企业愿景,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智慧空间服务商,基于自主研发的 AIoT 智能物联
网管控平台,聚合模块化的空间场景应用,在企业园区、医院、城市轨道交通、数据及算力中心等多个市场领域,为用户提供全生命
周期的智慧空间服务。在建筑节能领域,公司通过融合人工智能和物联网技术,研发了中央空调节能控制系统,基于 AI 算法,实现
了冷负荷预测和全局优化控制,大幅提升了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目前已为 400多个客户、500 多个企业园区智慧空间提供节能解决
方案,累计为社会节省电能约 15.3 亿度,减少约 53.2 万吨碳排放。公司将在本项目中依托核心节能解决方案,助力亿纬锂能建设
绿色、低碳、智慧园区。
2. 响应国家政策,市场前景广阔
在全球气候变化加剧和“双碳”目标的战略背景下,国际社会对低碳发展的关注度持续攀升,在国内,“双碳”战略已深度融入
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到 2025年全国新增绿色建筑面积
占比超 70%,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 3.5 亿平方米。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
作方案》中提出:支持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零碳等建筑新一代技术研发,推动可靠技术工艺及产品设备集成应用。到 2027
年,超低能耗建筑实现规模化发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进一步推进,建筑用能结构更加优化,建成一批绿色低碳高品质建筑,建筑领
域节能降碳取得显著成效。在全球碳中和进程中,达实智能正从“技术服务商”向“低碳生态构建者”转型,公司将积极响应国家政
策,持续加大节能降碳领域研发投入,通过复制达实大厦的零碳经验,拓展至企业园区、数据中心、算力中心等场景,促进建筑节能
产业高质量发展。
3. 巩固订单积累,提升公司业绩
项目金额为人民币115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0.36%,合同实施虽不会对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但对公司在企业
园区节能领域的市场占有率提升有积极影响,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 风险提示
虽然合同已就违约和争议等事项进行了约定,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受不可抗力等因素带来的影响,仍存在协议部分内容或全部内
容无法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65a197be-db64-4c09-9254-c8ec81b65b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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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8:54│达实智能(00242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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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临时增加、修改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3 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9:15-15: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一路 28号达实大厦 43 楼大会议室。
3.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磅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48 人,代表股份429,278,4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24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403,644,0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34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4
0 人,代表股份 25,634,4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8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41 人,代表股份 25,634,6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
208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40
人,代表股份 25,634,4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88%。
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
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做出表决:
1. 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423,311,7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101%;反对 5,529,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81%;弃权 43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018%。
2. 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423,274,6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14%;反对 5,539,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05%;弃权 46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081%。
3. 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423,529,7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08%;反对 5,292,3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28%;弃权 45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063%。
4. 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 423,751,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124%;反对 5,067,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05%;弃权 45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070%。
5. 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同意 424,312,9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33%;反对 4,450,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67%;弃权 51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200%。
6. 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423,599,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70%;反对 5,248,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26%;弃权 43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00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955,4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455%;反对 5,248,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743%;弃权 43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01%。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422,200,3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12%;反对 6,423,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64%;弃权 65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524%。
8.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 23,178,327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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