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21 达实智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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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22 │达实智能(002421):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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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20 │达实智能(002421):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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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6:57 │达实智能(002421):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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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49 │达实智能(002421):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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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 │达实智能(002421):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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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52 │达实智能(002421):关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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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7:55 │达实智能(002421):关于在沙特阿拉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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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4 15:32 │达实智能(002421):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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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53 │达实智能(002421):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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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32 │达实智能(002421):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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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22│达实智能(002421):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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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达实智能”)于 2026 年 7月 22 日收到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出具的《关于更换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报告》。中金公司系达实智能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于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
4 年 12 月 31 日止。截至目前,持续督导期已满,因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尚有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中金公司将对该事项继
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中金公司原委派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辜冰涛先生、胡安举先生,现因胡安举先生工作变动,不再继续担任达实智能持续督导
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金公司委派黄浩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胡安举先生继续担任达实智能的持续督
导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辜冰涛先生、黄浩先生。
公司对胡安举先生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0de060b1-ecd6-4295-ba05-543d2c3724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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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20│达实智能(002421):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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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因业务发展需要,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智能”或“公司”)全资孙公司江苏达实久信数字医疗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信数字医疗”)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常州分行”)申请 1000 万元综
合授信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达实久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信医疗”)向江苏银行常州分行出具了《最高额连带责
任保证书》(编号:BZ061226000271)(以下简称“保证书”),为上述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已经久信医疗内部履行审议程序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
事会、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久信医疗为久信数字医疗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可以解决其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保障其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久信数
字医疗为公司孙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江苏达实久信数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 注册时间:2009 年 12 月 11 日。
3. 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西路 103 号。
4.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5. 法定代表人:朱瑶。
6. 股权结构: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100%
江苏达实久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00%
江苏达实久信数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7. 经营范围:二类 6870 软件的生产;医疗信息管理系统软件与硬件开发、销售、技术服务;医疗器械(除三类)的销售与技
术服务;医疗设备安装工程、楼宇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数字化手术室系统软件的研发、销售、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8.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6 年 3月 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2,240,708.67 133,632,968.10
负债总额 65,318,651.86 59,895,515.50
净资产 76,922,056.81 73,737,452.60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6 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0,726,527.05 5,236,077.24
利润总额 -35,420,266.62 -3,081,515.38
净利润 -29,248,481.90 -3,184,604.21
9. 经核查,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 保证人:江苏达实久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 债务人:江苏达实久信数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3. 主合同:保证书之主合同为江苏银行常州分行与债务人之间自 2026 年07 月 21 日起至 2027 年 01 月 20 日止办理贷款、
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贸易融资、银行保函、保理(含反向保理)及其他授信业务所对应的单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
订或补充。
4. 主债权:江苏银行常州分行在保证书约定期限内为债务人办理授信业务所发生的全部债权。本保证书担保的每笔授信业务的
种类、金额、利率、期限等内容以主合同约定为准。在本保证书约定的主债权确定期间和担保最高债权额内,发放授信无须逐笔办理
担保手续。
5. 担保最高债权额: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壹仟万元整以及前述本金对应利息、费用等全部债权之和。
6. 保证范围:保证人在本保证书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江苏银行常州分行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
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江苏银行常州分行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
7.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 保证期间:本保证书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9. 久信医疗持有久信数字医疗 100%股权,此次银行综合授信由久信医疗提供全额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四、 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80,372.00 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
保总余额为 72,292.25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26.46%;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
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五、 备查文件
《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2e4a9c12-b30c-4814-b335-a63578fb02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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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6:57│达实智能(002421):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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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智能”或“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对新增诉讼、仲裁事项进行统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新增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人民
币 31,413.36 万元,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达到披露标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自前次于 2025 年 8月 12日披露《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过的
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新增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人民币 31,413.3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1.50%。所有涉案金额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原告的案件金额占比 64.3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被告的案件
金额占比 35.5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第三人的案件金额占比 0.07%。
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且绝
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 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 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将
通过积极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加强经营活动中相关款项的回收工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
、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减少损失,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出具裁决结果,部分案件已经司法机关裁决尚有待执行等情况,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
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上述案件,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按照监管要求履行相应的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2b05ac49-881d-4634-a9aa-3165bbbdfe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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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49│达实智能(002421):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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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 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2. 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00 ~ -1,500 -8,876.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700 ~ -2,700 -11,605.1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18 ~ -0.0071 -0.0419
二、 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亏损幅度收窄,主要原因为:2025 年公司处置的项目公司洪泽湖达实在上年同期为亏损状态,本报
告期洪泽湖达实不再并表。此外,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同时加强费用管控,期间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所致。
四、 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acbfc8a1-a438-4864-a4f3-533e1d0155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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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达实智能(002421):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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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实智能(002421):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e8b23096-efc9-4d14-94b3-07a96f7e0c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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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52│达实智能(002421):关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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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38 号)核准
,公司向 15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0,210,21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99.30 元,扣除与各
项发行有关的费用计人民币 9,073,916.41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0,926,082.89 元。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已于 2023年 2月 23 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勤信验字[2023]第 0007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
使用。
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
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开户人 募集资金用途 账号 开户银行 账户
状态
深圳达实智 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 20000025221400 北京银行深圳前 本次
能股份有限 集成项目 113450944 海支行 销户
公司 补充流动资金 33819010010019 兴业银行软件园 销户
8251 支行
达实 AIoT 智能物联网 44250100000709 中国建设银行深 本次
管控平台与低碳节能等 002421 圳华侨城支行 销户
深圳达实物 应用系统升级研发及产 44250100000700 中国建设银行深 本次
联网技术有 业化项目 005962 圳华侨城支行 销户
限公司 达实 C3-IoT 身份识别 15557188999998 平安银行深圳南 本次
与管控平台与智能终端 头支行 销户
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三、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6 年 05 月 18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5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近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剩余募集资金 11,600.09 万元(含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及扣减的手续费等)全部转
出。为便于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机构、
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 备查文件
1. 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8aa0b452-2391-4ffe-9c7f-1415350484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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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7:55│达实智能(002421):关于在沙特阿拉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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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智能”或“公司”)于 2025 年 6月 6 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沙特阿拉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 2000 万元人民币在沙特阿拉伯投
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子公司成立后将从事智慧能源与智慧空间产品、解决方案及技术服务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6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在沙特阿拉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二、 对外投资的进展
近日,海外子公司已完成商业注册证书办理、税务总局登记、银行开户等全部注册流程,相关情况如下:
1. 公司中文名称:达实智能阿拉伯有限公司
2. 公司英文名称:DAS INTELLITECH ARABIA Company
3. 注册编号:7051602816
4.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 股权结构:达实智能 100%持股
6. 营业范围:互联网、云计算软件与平台服务;物联网系统研发与应用服务;能源监测与节能服务;机电总承包服务;新能源
技术开发和咨询设计服务;智能交通含轨道交通信号监控系统开发、技术咨询设计、销售与集成服务;智能建筑系统开发与集成、技
术咨询设计;智能卡、智能管控、安防监控等终端设备与软件的研发、销售及应用服务;电力销售业务;电力网络增量配电网投资建
设服务;相关领域境内及境外工程设计、安装及技术咨询。
三、 备查文件
DAS INTELLITECH ARABIA Company 商业注册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b0d11f09-1fdf-460c-bff4-e65f32be93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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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4 15:32│达实智能(002421):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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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昌都市达实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昌都达实”)及实际控制人刘磅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质押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第一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大股东及一 押股数 份比例 股本比例
致行动人
昌都达实 是 8,710,000 3.21% 0.41% 2026/3/30 2026/6/11 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
刘磅 是 22,000,000 24.11% 1.04% 2025/6/4 2026/6/11 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
合计 -- 30,710,000 8.48% 1.45% - - -
2.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解除质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例 押前质押股 押后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份数量 份数量 比例 比例 已质 占已 未质 占未
押股 质押 押股 质押
份限 股份 份限 股份
售和 比例 售和 比例
冻结 冻结
数量 数量
昌都 270,966,881 12.78% 64,010,000 55,300,000 20.41% 2.61% 0 0% 0 0%
达实
刘磅 91,242,910 4.30% 39,000,000 17,000,000 18.63% 0.80% 0 0% 0 0%
合计 362,209,791 17.08% 103,010,000 72,300,000 19.96% 3.41% 0 0% 0 0%
二、 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c38ac27e-e4f8-4f6f-b72b-3ac483fbbf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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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53│达实智能(002421):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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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达实智能,股票代码:002421)股票于 2026 年 6月 10 日、6月
11日、6 月 12 日连续 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
形。
二、 关注及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
明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且未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 经核查,除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
重大事项;
5.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均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6. 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0 日晚间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公司控股股东昌
都市达实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磅先生,董事、总经理苏俊锋先生,董事、副总经理程朋胜先生计划以
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86,626,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4.09%。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三个月内,即 2026 年 7月 3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 2日。
三、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
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 风险提示
1. 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8c1a1731-01c1-4c16-a51a-f369605143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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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32│达实智能(002421):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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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270,966,8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78%)控股股东昌都市达实企
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都达实”),持有公司股份 91,242,9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0%)的公司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刘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229,3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4%)的董事、副总经理程朋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858,8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2%)的董事、总经理苏俊锋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
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6,62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9%)。
近日,公司收到昌都达实、刘磅先生、程朋胜先生、苏俊锋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资金使用需求,拟以
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姓名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昌都达实 270,966,881 12.78%
刘磅 91,242,910 4.30%
程朋胜 9,229,378 0.44%
苏俊锋 6,858,898 0.32%
合计 378,298,067 17.84%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原因:资金使用需求。
2. 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的方式。
3. 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未来三个月内(即从2026 年 7月 3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 日,在此期间
如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4. 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在减持过程中,股东将结合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综合决策交易时点,尽量减
少对二级市场的影响。
5. 拟减持股份来源、数量及比例:
姓名 拟减持股数(股) 占公司总 股份来源
股本比例
昌都达实 63,617,400 3.0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以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获得的股份
刘磅 18,986,600 0.90% 非公开发行股份、二级市场增持股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以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获得的股份
程朋胜 2,307,300 0.11% 非公开发行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以资本公积转增
苏俊锋 1,714,700 0.08% 股本获得的股份
合计 86,626,000 4.09% ——
在昌都达实拟减持股份中,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 21,205,816股(占总股本比例 1%),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不超过 42,411,632 股(占总股本比例 2%)。
若减持计划期间因公司有送红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上述股东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6. 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及公司上市后所作出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承诺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主体 履行
来源 情况
资产 股份限售 公司本次向其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 刘磅 已履
重组 承诺 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苏俊锋 行完
程朋胜 毕
股东一致 在达实智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久信医疗 100% 昌都达实 已履
行动承诺 股权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完成后 12 个月内, 刘磅 行完
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达实 毕
智能股份,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
过协议方式转让该等股份,也不由达实智能回购该等
股份。如因该等股份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12 个月内由
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对于增加
的公司股份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12 个月内,本人亦遵
守上述承诺。若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
要求的锁定期长于上述承诺的锁定期的,本人保证将
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规定进行
相应调整。
再融 股份限售 所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 刘磅 已履
资 承诺 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行完
毕
首次 股份限售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 苏俊锋 已履
公开 承诺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 程朋胜 行完
发行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毕
关于同业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经营 昌都达实 正常
竞争、关 范围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 刘磅 履行
联交易、 苏俊锋 中
资金占用 程朋胜
方面的承 关于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占用公司 昌都达实 正常
诺 的资产和资源,不以任何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从事损 刘磅 履行
害或可能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中
其他承诺 关于公司可能由于住房公积金政策变化而导致的处 昌都达实 正常
罚或损失的承诺:将对该等处罚或损失承担连带赔偿 刘磅 履行
责任,以确保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中
其他 股份限售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 刘磅 正常
承诺 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 苏俊锋 履行
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 中
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
持有本公司股票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一直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
7. 本次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
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 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二级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
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及数量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3. 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 30%,也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有关情形。
4.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5.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四、 备查文件
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99a4871e-2a4b-4809-84f2-8ee1b762d6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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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58│达实智能(002421):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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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达实智能,股票代码:002421)股票自 2026 年 5月 15 日至
今,已 4次(含本次)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累计涨幅达 96.23%,明显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短期
累计涨幅较大,存在市场情绪过热及非理性交易风险。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因素,理性投资。
2. 经核查,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且未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2025 年公司 AIoT 平台及 AI 应用签
约金额 7,847.14 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比重较低,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 公司未开展液冷、智能机器人、半导体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及制造业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 半导体产业主要涵盖半导体材料、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主营业务不涉及该范畴,仅为少量半导体企业提供门禁类
智能终端产品及配套智能化服务,2025 年该部分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低,对整体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
研判、审慎决策,留意投资风险。
5.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 2026 年 6月 8日,公司市净率 4.47,显著高于所属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行业对应的市净率3.39,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6. 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
收入 20.25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3 亿元。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经营业绩情况,注意投资风险。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达实智能,股票代码:002421)股票于 2026 年 6月 5日、2026
年 6月 8日连续 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 关注及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
明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且未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 经核查,除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
重大事项;
5.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均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上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 风险提示
1. 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b0ea5e96-1fe1-4be0-b466-adbd3e8e37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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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7:08│达实智能(002421):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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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达实智能,股票代码:002421)股票自 2026 年 5月 15 日至
今涨幅明显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短期累计涨幅较大,存在市场情绪过热及非理性交易风险。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
市场风险因素,理性投资。
2. 经核查,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且未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目前市场热议的 AIoT、液冷、智能机
器人等概念对应的相关业务,尚不足以对公司经营情况构成重大影响。其中,2025 年 AIoT 平台及 AI 应用签约金额为 7,847.14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比例较小。此外,公司不涉及液冷及机器人相关元器件的生产、制造等。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
、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 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
收入 20.25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3 亿元。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经营业绩情况,注意投资风险。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达实智能,股票代码:002421)股票于 2026 年 6月 1日、2026
年 6月 2日连续 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 关注及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
明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且未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 经核查,除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
重大事项;
5.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均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上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 风险提示
1. 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82788af9-a433-4e59-9d74-24318ea31d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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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6:27│达实智能(002421):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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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昌都市达实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昌都达实”)及实际控制人刘磅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第一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大股东及一 押股数 份比例 股本比例
致行动人
昌都达实 是 5,000,000 1.85% 0.24% 2026/1/5 2026/5/29 深圳市高
2,500,000 0.92% 0.12% 2026/1/5 2026/5/29 新投融资
刘磅 是 11,140,000 12.21% 0.53% 2025/5/23 2026/5/29 担保有限
5,570,000 6.10% 0.26% 2025/5/21 2026/5/29 公司
合计 -- 24,210,000 6.68% 1.14% - - -
2.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数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用途
第一大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东及其一 押
致行动人
昌都 是 24,500,000 9.04% 1.16% 否 否 2026/5/29 2028/6/3 渤海国 偿还
达实 际信托 债务
股份有
限公司
合计 -- 24,500,000 9.04% 1.16% - - - - - -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量 量 比例 比例 已质 占已 未质 占未
押股 质押 押股 质押
份限 股份 份限 股份
售和 比例 售和 比例
冻结 冻结
数量 数量
昌都 270,966,881 12.78% 47,010,000 64,010,000 23.62% 3.02% 0 0% 0 0%
达实
刘磅 91,242,910 4.30% 55,710,000 39,000,000 42.74% 1.84% 0 0% 0 0%
合计 362,209,791 17.08% 102,720,000 103,010,000 28.44% 4.86% 0 0% 0 0%
(二)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 本次股份质押融资未用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 公司控股股东昌都达实及一致行动人刘磅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47,710,000股,占所持股份比例13.17%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25%,对应融资余额 5,000 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51,510,000股,占所持股份比例 14
.2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43%,对应融资余额 6,000万元,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投资分红、资产处置、其他收入等多种方式
获取的资金,具有足够的资金偿付能力。
3. 上述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
理等不会产生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二、 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70ef019e-f24f-4322-8a32-a32e0f06f8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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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58│达实智能(002421):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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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达实智能,股票代码:002421)股票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
2026 年 5 月 18 日、2026 年 5月 19 日、2026 年 5 月 20 日连续四个交易日出现两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涨幅明显高于同行业
平均水平。短期累计涨幅较大,存在市场情绪过热及非理性交易风险。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因素,理性投
资。
2. 经核查,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且未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目前市场热议的 AIoT、液冷、智
能机器人等概念中,公司与之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 2025 年度的营收比例低,且 2025 年 AIoT 平台及 AI应用签约金额为 7,847.
14 万元,尚不足以对公司 2026 年度收入和利润造成重大影响。此外,公司不涉及液冷及机器人相关元器件的生产、制造等。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 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
收入 2,024,694,186.26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3,222,584.05 元。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经营业绩情况
,注意投资风险。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达实智能,股票代码:002421)股票于 2026 年 5月 19 日、2026
年 5月 20 日连续 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
二、 关注及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
明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且未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 经核查,除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
重大事项;
5.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均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上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 风险提示
1. 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c1ca1808-ceb5-457b-866e-4c3791398c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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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56│达实智能(00242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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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
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于2026 年 5月 18 日下午采取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
,会议由董事长刘磅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 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人,其中沈冰、吴申军、刘磊、张繁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战略及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张繁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ES
G)委员会委员,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与第九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4810c854-e12b-42ee-860e-bce9eca1db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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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54│达实智能(00242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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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无临时增加、修改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8 日 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5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月 1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一路 28号达实大厦 43 楼大会议室。
3.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磅先生。
6.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86 人,代表股份413,972,9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2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379,246,6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8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7
6 人,代表股份 34,726,2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7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79 人,代表股份 35,594,7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
678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人,代表股份 890,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
东 675 人,代表股份 34,703,8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65%。
2. 公司部分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
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提案做出表决:
1. 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411,755,7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44%;反对 1,71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145%;弃权50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
1%。
2. 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意 411,727,3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4575%;反对 1,82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15%;弃权41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10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9%。
3. 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同意 411,680,3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62%;反对 1,62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924%;弃权66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
14%。
4. 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410,881,4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32%;反对 2,38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5756%;弃权70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1
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503,2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147%;反对 2,38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940%;弃权 70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13%。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 411,809,3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74%;反对 1,73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199%;弃权42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
27%。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409,366,3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72%;反对 4,159,3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47%;弃权44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
81%。
7.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并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32,708,7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340%;反对 2,19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1740%;弃权70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20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686,2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289%;反对 2,19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779%;弃权 70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33%。
有董事身份的股东刘磅、程朋胜、苏俊锋、张琳和股东刘磅的关联方昌都市达实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8.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 32,610,0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1.6148%;反对 2,17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186%;弃权80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14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666%。
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身份的股东刘磅、程朋胜、苏俊锋、张琳、易鸿、单成保和股东刘磅的关联方昌都市达实企业管理(集团
)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9.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411,444,4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92%;反对 1,93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665%;弃权59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
4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066,2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964%;反对 1,93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252%;弃权 59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83%。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411,599,3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66%;反对 1,92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653%;弃权44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
8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221,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316%;反对 1,92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117%;弃权 44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66%。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做了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韩雯律师及饶依依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
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df14a25e-30e7-4869-87e8-e45c31f74eb9.PDF
─────────┬────────────────────────────────────────────────
2026-05-18 18:54│达实智能(002421):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了贵
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信达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
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
2026年4月25日,贵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
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2026年5月18日下午14:30时,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依照前述公告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
区科技南一路28号达实大厦43楼大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
委托代理人就会议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并现场行使表决权;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
26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1
5:00。
经信达律师审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 10 名,持有贵公司股份 379,246,667 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7.8841 %。
经信达律师验证,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的资格合法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 676 名,
持有贵公司股份 34,726,290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76 %。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验证其身份。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为贵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信达律师。
信达律师认为,上述人员均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
3、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经信达律师验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信达律师验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并按《股东会规则》与《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
、监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向贵公司提供的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资料,贵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当场公
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411,755,7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44 %;反对 1,71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145 %;弃权 50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1 %。
2.《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 411,727,3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75 %;反对 1,827,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415 %;弃权 41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9 %。
3.《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同意 411,680,3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62 %;反对 1,624,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924 %;弃权 66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4 %。
4.《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410,881,4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32 %;反对 2,382,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5756 %;弃权 70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12 %。
5.《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 411,809,3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74 %;反对 1,738,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199 %;弃权 42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7 %。
6.《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409,366,33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72 %;反对 4,159,32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47 %;弃权 44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1 %。
7.《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并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32,708,7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340 %;反对2,199,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740 %;弃权 709,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20 %。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8.《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32,610,0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6148 %;反对2,177,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186 %;弃权 80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666 %。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9.《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411,444,4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92 %;反对 1,93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665 %;弃权 59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3 %。
1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411,599,3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66 %;反对 1,926,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653 %;弃权 44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1 %。
本次股东会记录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和会议主持人签名,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没有对表决结果
提出异议。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5e296ade-0c6b-4e36-8d15-2b37cff515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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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53│达实智能(002421):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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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达实智能,股票代码:002421)股票于 2026 年 5月 15 日、2026
年 5月 18 日连续 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1.7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
形。
二、 关注及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
明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且未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 经核查,除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
重大事项;
5.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均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上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 风险提示
1. 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e4091847-717e-4258-ac2b-ae337facd0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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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27│达实智能(002421):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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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昌都市达实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昌都达实”)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数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起始日 到期日 用途
第一大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东及其一 押
致行动人
昌都 是 27,000,000 9.96% 1.27% 否 否 2026/5/15 2028/5/21 渤海国际信 偿还
达实 托股份有限 债务
公司
合计 -- 27,000,000 9.96% 1.27% - - - - - -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量 量 比例 比例 已质 占已 未质 占未
押股 质押 押股 质押
份限 股份 份限 股份
售和 比例 售和 比例
冻结 冻结
数量 数量
昌都 270,966,881 12.78% 20,010,000 47,010,000 17.35% 2.22% 0 0% 0 0%
达实
刘磅 91,242,910 4.30% 55,710,000 55,710,000 61.06% 2.63% 0 0% 0 0%
合计 362,209,791 17.08% 75,720,000 102,720,000 28.36% 4.84% 0 0% 0 0%
(二)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 本次股份质押融资未用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 公司控股股东昌都达实及一致行动人刘磅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71,920,000股,占所持股份比例19.86%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39%,对应融资余额 8,000 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75,720,000股,占所持股份比例 20
.9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57%,对应融资余额 9,000万元,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投资分红、资产处置、其他收入等多种方式
获取的资金,具有足够的资金偿付能力。
3. 上述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
理等不会产生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二、 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4f8f965a-f119-44af-8664-379e66d4b9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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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达实智能(002421):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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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实智能(00242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0f191014-55ad-48d5-9e40-7d82009953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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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 00:38│达实智能(002421):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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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实智能(002421):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1cee0da-f4e7-49e4-9b1b-fafd177208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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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12│达实智能(002421):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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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
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积极响应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入开展深市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
”专项行动的倡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不断提升公司质量,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深圳达实智能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智能”或“公司”)结合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主要内容如下:
一、 深耕智慧空间服务,积极改善盈利能力
公司以“万物智联,心心相通”为经营使命,基于自主研发的 AIoT 智能物联网管控平台,聚合模块化的空间场景应用,为用户
提供全生命周期的智慧服务。公司的产品及解决方案广泛应用于企业园区、医院、城市轨道交通、数据及算力中心等多个领域的智慧
空间,帮助用户营造节能低碳、高效智慧、安全温暖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公司将继续夯实业务基础、构筑核心能力、调整业务结构,使业务中心从依赖行业智能化集成业务,逐步转向以自主核心产品为
内核能力的可持续演进的解决方案业务。
同时,公司将强化项目全周期管理,提升交付效率与回款质量,推进高质量资产优化,剥离低效资产,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
抗风险能力。
二、 强化 AIoT 技术创新,培育新质发展动能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未来,公司将在核心产品及技术创新方面持续投入,以 AIoT 平台为核心打造一批自主创新的产品及解
决方案,首先选择企业总部、产业园区等细分市场,成熟后再推向相邻垂直行业。公司还将进一步打造核心产品解决方案竞争力,抓
住信创风口,全力打造全产品线的信创适配生态。
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研发人才激励机制,稳定核心技术团队,提升技术创新竞争力。
三、 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压实关键少数责任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股东会、董事会、
经理层权责清晰、各司其职、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持续提升治理运行效能。同时,根据监管要求动态修订内部核心
制度,持续优化内部管理体系与业务流程,保障公司运营规范高效,全面提升治理体系的规范性与执行效能。
未来,公司将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强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能,保障独立董事独立履职、勤勉尽责,深化内
控与风险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治理质效。
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压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义务,完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约束机制,切
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参与权与表决权,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四、 优化股东回报机制,增强长期投资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回报,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发展规划及行业特性
,合理制定分红方案,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自 2010 年上市以来,公司累计实施现金分红 12 次,现金分红金额累计达 5
.4 亿元,以实际行动回馈全体股东。
未来,公司将持续践行回报股东理念,结合盈利状况、现金流及发展需求,优化分红政策,在保障公司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灵活
提高现金分红比例,切实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合理优化分红比例与股息率,实现公司与股东的共赢发展。
五、 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构建高效沟通桥梁
自 2010 年上市以来,公司始终将投资者关系管理作为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秉持“透明、真诚、高效”的沟通理念,将构
建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视为核心责任,不断完善投关管理体系,提升价值传递效能,助力投资者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哲
学、核心技术优势及未来发展战略,实现公司与投资者的共赢发展。
未来,公司将继续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助力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认知企业价值。此外,公司还将进
一步拓展投资者交流形式、拓宽沟通渠道,提升沟通效率与效果,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
六、 其他说明
公司将以开展“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为重要契机,深入贯彻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企业实现质的有效提升与量的合理增长
,致力为投资者创造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为员工搭建价值实现与成长发展平台,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贡献社会价值。
本方案基于公司当前外部环境与经营实际制定,其中涉及的发展规划、战略目标等内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未来或将随
市场环境、行业趋势及政策调整等因素发生变化,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6b5f727-fcd8-4582-a6c1-a116538c2e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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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11│达实智能(002421):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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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实智能(00242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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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11│达实智能(00242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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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实智能(00242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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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11│达实智能(00242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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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实智能(00242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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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10│达实智能(00242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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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智能”
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达实智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38号)核准,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210,210,21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3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99,999,999.3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
用7,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692,999,999.3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金公司于 2023年 2月 2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承销和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共计 9,073,916.41 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9
0,926,082.89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勤信验字[2023]第 000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
(二)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达实 AIoT智能物联网管控平台与低碳节 19,000.00 19,000.00
能等应用系统升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 达实 C3-IoT身份识别与管控平台与智能 12,000.00 12,000.00
终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3 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集成项目 18,000.00 18,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0,092.61 20,174.67
合计 69,092.61 69,174.67
注: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大于承诺投资金额,主要系增加的银行利息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
使用。
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
管协议。
三、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公司拟结项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及使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专户余
额
1 达实 AIoT智能物联网管控平台与 19,000.00 13,026.81 6,441.11
低碳节能等应用系统升级研发及产
业化项目
2 达实 C3-IoT身份识别与管控平台与 12,000.00 10,605.31 1,643.21
智能终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3 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集成项目 18,000.00 14,887.19 3,510.87
合计 49,000.00 38,519.31 11,595.19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并结合市场需求情况合理优化
配置,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基于合理、有效、审慎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
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成本。
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此外,节余资金包含了部分合同余款、质保金等,此部分款项支付周期较长,尚未支付。
综上,公司募集资金产生了部分的节余。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拟结项募投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其节余募集资金合
计 11,595.1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处理,募投项目需支付的尾款、质保金等后续将全部由自有资金
支付。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为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与灵活性,降低管理成本,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以更好地支持主营业务发展及日常运营需求。该决策符合公司现阶段实际经营需要,有助于提升财务结构的灵活性,增强应对
市场变化的敏捷能力,并为未来战略的动态调整提供有效资金支持。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相关
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生产经
营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合法、
合规,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
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的
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办法》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1ecc2d8-c739-4a8d-b672-c9ba0a0753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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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10│达实智能(002421):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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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西直门外大街 112 号阳光大厦 10 层
电话:(86-10)68360123
传真:(86-10)68360123-3000
邮编:100044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勤信审字【2026】第 2239 号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
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6f0febe-0d9b-42d7-9c1d-f70ee46b30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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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10│达实智能(002421):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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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3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西直门外大街 112 号阳光大厦 10 层
电话:(86-10)68360123
传真:(86-10)68360123-3000
邮编:100044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专项审核报告勤信专字【2026】第 1006 号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并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勤信审字【2026】第 2238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审核了贵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
一、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2 号——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编制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
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
贵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核对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
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0c408f0-ff6b-4ba0-848d-b90af75930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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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10│达实智能(00242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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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实智能(00242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4e7e56e-933b-4cff-a371-9ed9685362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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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10│达实智能(00242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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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实智能(00242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1e4a629-7c2d-4b0a-8d72-fb150dbd26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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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10│达实智能(00242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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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种类:商业银行或依法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 1年以内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2. 投资金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在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经济形势、金融市场及经营计划资金使用的变化在上
述额度内适时适量地实施,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
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1. 投资目的:因公司运营中资金收入、支付过程不均衡,部分时间段存在自有资金沉淀,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以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
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公司资金使用合理。
2. 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
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
3. 投资范围: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1年以内)低风险理财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或
依法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投资品种不包括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4.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
5. 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并授权财务总监负责具体实施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
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 投资风险
(1)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金融市场及经营计划资金使用的变化在上述额度内适时适量地实施,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
期。
(3) 相关人员的操作风险。
2. 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以下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要求开
展相关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投资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1) 在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投资
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2) 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流动资金需
求的情况时,将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核实;
(4)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及时掌握理财资金的使用情况,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5)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授权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不会对公司主营
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短期低风险理财投资,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高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使用
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财政部《企业会
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与指南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967ed19-374f-4f36-bbff-a724e63d6d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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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9│达实智能(002421):《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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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实智能(002421):《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dc23a76-b712-4719-a973-6407c7f341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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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9│达实智能(00242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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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
本人王东,作为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公正、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
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王东先生,1967 年 3月出生,天津师范大学物理系学士,天津财经大学硕士,南开大学博士,清华大学博士后,主要研究领域
为气候变化与低碳经济、战略管理、跨国公司与国际投资、区域经济等。曾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法国巴黎第九大学、荷兰
代尔夫特理工大学访问教授,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特约研究员,广东省体制改革研究院特约研究员,深圳市软科学专家,深圳市碳
排放权交易专家委员会委员,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
气候变化与低碳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深圳市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主任,深圳市国际低碳发展研究院院长。
(二)独立性说明
在本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除担任独立董事,战略及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委员以外,未在公司其他岗位任职,
也不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兼任任何职务。本人与公司、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联,亦不存在其
他可能干扰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确保了独立性不受影响。
经自查,本人持续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 7次董事会议、3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职责,不存在缺席
、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
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 通讯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
7 3 4 0 0 3 1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各项议案不存
在异议。
2.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战略及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委员,2025 年参加了 3 次战略及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会议,对公司 2025 年度
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在沙特阿拉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终止洪泽区人民医院 PPP 项目合作、转让子公司股权及债
务重组的事项进行审核,并提出指导意见。
3.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年度,本人既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也未就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未曾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协助工作,亦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年度,本人始终将公司内部审计体系的有效运作,视作独立董事履职的关键一环,本人对公司制定的内审计划进行了细致审阅
,从计划目标、审计范围,到执行步骤等方面,逐一评估,确保计划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协作方面,本人始终
保持着密切沟通,不定期地跟进定期报告的编制进度以及年度审计的整体进程,从源头把控审计质量,为保障审计结果的公正性和客
观性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四)现场工作情况
本年度,本人通过多种方式,扎实开展对公司的监督与指导工作。积极借助参与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契机,实地考察公司的运营
状况,本人主动与公司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通过面谈、电话会议以及查阅公司资料等方式,及时掌握公司的日常经营
动态,跟踪重大事项的推进进度。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围绕公司战略规划、业务拓展、风险管理等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针对
性的意见和建议。本年度,本人现场履职时间累计达 15 天,切实保障了监督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为公司的稳健发展贡献了重要力量
。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始终将提升专业素养作为保护公司与投资者利益的基石。通过持续学习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不断强化自身专业能力,在思想层面筑牢自觉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
本年度,在参与董事会会议时,本人认真审阅每一项议案以及相关文件,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从独立、客观、审慎的角
度进行分析,并对议案发表专业意见,确保议案内容合理合规,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的权益。对于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本人仔细核
查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完整性以及及时性,督促公司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保障社会公众股东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
公司信息。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保障工作,从资源支持、信息交互、培训赋能等多个维度,为本人创造了极为有利的履职
环境。公司不仅为本人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施,还安排了专业工作人员,协助本人开展调研、资料收集等工作,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
享有同等的知情权,和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保持信息畅通。在信息沟通上,公司建立了高效的信息传递机制。每次董事会及其
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公司都会及时发送会议通知,同步提供详细的议案文件等资料,为本人预留充足的时间,以便对议案进行深
入研究。面对本人的问询,公司相关部门总能迅速响应,及时、准确地给出回复,确保本人对公司各项事务的了解清晰、全面。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内部控制情况
本年度,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内部控制监管要求,持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推动内部控制制度落地实施。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
业务和事项,覆盖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公司采用科学的评价方法,按照合规的评价流程,得出的评价结果真实客
观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实际情况。经公司自查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在财务和非财务内部控制方面,未发现重要及重
大缺陷。
(二)对外担保情况
本年度,公司所有对外担保行为,均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公司在执行担保过程中,严格遵循
审批授权要求,未出现违规担保行为,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法人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利润分配情况
2025 年 5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利润分配相关议案。该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紧密契合公司经
营与财务实际,充分考量了公司业绩成长性以及稳健发展需求,兼顾股东普遍诉求。此方案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所需现金流造成冲击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严格落实股东大会决议,在规定的两个月期限内,高效完成利润分
配实施方案。
(四)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决定继续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经本人审查,中勤万信具备高
度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审计工作。在审议聘用该事务所的过程中,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五)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以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等聘任。经审查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情况,本次聘任或选举的相关人员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审议和表决程序合
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本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及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
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交易动态,确保公司合规经营。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年度,本人始终将法律法规、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作为行动指引,全方位践行忠实与勤勉义务。一方面,聚焦公司整体
利益的维护,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确保公司运营符合市场规律与发展战略;另一方面,时刻关注中小股东的权益保障,为
他们的合理诉求发声,通过独立、专业且客观的履职方式,筑牢公司治理的坚实防线。
展望 2026 年度,本人将秉持初心,持续以高标准要求自己,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凭借专业知识与行业经验,围绕
公司的战略规划、业务拓展、风险管理等核心议题,提出更多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与全体股东合法权
益的基础上,强化对公司运营的监督,助力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运作流程,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4cdc9d7-af2c-4900-9ae7-e9ed10af03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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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9│达实智能(00242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孔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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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实智能(00242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孔祥云。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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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9│达实智能(00242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陈以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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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
本人陈以增,自 2019 年 9月至 2025 年 9月担任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
本人持续认真学习《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秉着严谨认真、勤勉尽责、诚实独立的原则履行独
立董事的相关职责,通过积极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核公司提交的各项议案、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展现场工作等方式忠实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以增,男,1971 年 9月出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东北大学博士,香港理工大学博士后,长期从事工业工程与金融
系统工程方面的教学、科研工作,入选中国高被引学者。曾任上海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系主任、副院长,上海市 MBA
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质量协会学术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上海质量协会常务理事,上海运筹协会理事。曾任公司第七届、第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说明
在本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本人独
立性的情况。
经自查,本人持续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在本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 5次董事会议、3次股东大会。本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通过参加会议有效履行职
责,不存在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
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 通讯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
5 3 2 0 0 3 2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各项议案不存
在异议。
2.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了 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严格遵守《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认真审阅公司内部
审计部门工作计划及总结,对定期财务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
查,同时,在 2024 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的经营情况汇报,积极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确保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组织召开了 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情况
进行审核。
3.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年度,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有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
询机构的情况,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年度,本人积极关注公司内审相关事务,审阅公司内审计划,检查审计结果,督促和指导公司内审部门开展内审工作,与审计
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不定期了解定期报告编制与年度审计进度,确保审计结果公正客观。
(四)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时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财务等情况,并在日常保持与公司
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的沟通,通过面谈、电话、查阅资料等形式,主动获悉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并站在本人专业
的角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并采纳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使本人更加积极有效地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2025 年度本人现
场工作的时间 15 天。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本年度,本人及时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认真审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及相关文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
慎行使表决权;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公司信息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
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公司及时向本人发出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
通知和议案文件等资料,及时回复本人的问询,组织本人参加相关培训,没有限制或妨碍本人正常履职的情形。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相关的议案,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
公司经营及财务情况,与公司业绩成长性及稳健发展的需求相匹配,并充分考虑了股东的普遍诉求,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所需现金流
造成影响,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利润分配实施方案在股东大会召开后的两个月内实施完毕。
(二)对外担保情况
本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均已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并严格根据审批授权予以执行,管理台账清晰,未发生违规
担保情况,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担保等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继续聘任中勤万信为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经审查,本人充分认为,该事务所具有足够的
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审计工作,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四)换届选举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对拟任董事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从业经历及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审慎核查,相关
人员均具备所需任职资格;选举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生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本年度,本人关注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与薪酬发放情况。经核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严格按照公司
薪酬管理制度执行,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内部控制情况
本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建立并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推动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实施。公司本年度纳入评价范围
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评价方法科学,评价流程合规,评价结果真实客
观的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经公司自查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在财务和非财务内部控制方面未发现重要及重大
缺陷。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年度,本人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独立、专业、客观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积极承担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各项职责,为公司治理优化、董事
会建设等事项作出应有贡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b3906e1-72c1-47c2-905c-d9ed6442c4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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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9│达实智能(002421):《总经理工作细则》(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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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实智能(002421):《总经理工作细则》(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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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9│达实智能(00242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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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
本人刘磊,自 2025 年 9月起担任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
循《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秉
持独立、客观、审慎、勤勉的履职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义务,通过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议案、现场调研、
专项沟通等方式,切实维护公司利益与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磊,1988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投资学硕士,中共党员。曾任广州兴森快捷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工程师,深圳市广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兴业银行深圳天安支行对公客户经理,兴业银行深圳分行投资银行部固定
收益负责人。曾任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北京九五智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独立性说明
在本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本人独
立性的情况。
经自查,本人持续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在本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 2次董事会议。本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职责,不存在缺席、委托他人出
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
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董事会 股东会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 通讯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
2 1 1 0 0 0 0
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各项议案不存在异议。
2.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了 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依据《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对三季度财务报告、财务总监及内审负
责人聘任、离任董事高管审计等事项进行严格审查,充分履行审核与监督职能。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或咨询机构、未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各项职权行使规范有序。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认真审阅内审计划、核查审计结果,督促内审部门规范开展工作,并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充分
、高效沟通,保障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审计流程合规。
(四)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通过董事会会议、专项调研等契机开展现场工作,累计现场工作 4天,实地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业务进展;日常
通过面谈、电话、文件查阅等方式,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与经营动态,结合专业视角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有效发挥监督与指导作
用。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充分沟通,保障独立董事履职高效顺畅。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意识;严格审慎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独立行使表决权;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
作,确保披露及时、真实、完整,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充分的工作条件、信息支持与人员保障,确保知情权、参与权充分落实,及时送达会
议资料、回复履职问询,并组织相关专业培训,不存在限制、妨碍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形。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利润分配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
(二)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三)对外担保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对外担保均已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并严格根据审批授权予以执行,管理台账清晰,未发
生违规担保情况,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担保等情况。
(四)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五)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后的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工作。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经对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及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审慎核查,本次聘
任人员均具备拟任职务的任职资格,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内部控制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建立并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内控评价范围全面、流程规范、结果客观;经自
查与会计师审计,公司财务及非财务内部控制未出现重要及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年度,本人严格恪守忠实、勤勉义务,独立、专业、客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工作,为完善公司
治理、规范董事会运作、保护股东权益发挥了应有作用。
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坚守独立董事履职原则,持续提升专业能力,更加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结合行业经验与专业优势为公
司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全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与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持续规范、健康、高质量发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0bf97b9-47a6-4e79-8c9e-9edacb5b60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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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9│达实智能(002421):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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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实智能(002421):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3bc113a-f18b-41ef-9651-f93a9c90c5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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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9│达实智能(00242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吴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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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
本人吴申军,自 2025 年 9月起任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循《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与内部制度,恪守独立公正、诚信
勤勉的履职原则,坚持独立判断、审慎决策,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独立监督职能,在保障公司合规运营的基础上,切实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重点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助力公司构建规范、稳健、可持续的发展生态。
现将我 2025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吴申军,1968 年 6月生,博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北京中博财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安越企
业管理咨询公司合伙人,埃森哲中国税务总监,重庆南方教育集团财务总监,安永华明北京转让定价经理,普华永道北京税务经理,
毕马威上海税务部经理,哈尔滨市国家税务局科长,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赛宸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法人、执行董事
、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深圳财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人、执行董事、总经理,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融智通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2025 年度,本人仅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同时兼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未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本人与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
,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联关系。经自查,本人持续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各项规定,独立性认定真实、有效
。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在本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 2次董事会议。我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职责,不存在缺席、委托他人出席
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形。
我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 通讯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
2 1 1 0 0 0 0
公司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我对公司各项议案不存在异议。
2.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职期间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2 次,严格依据《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审核监督职责,对
公司财务报告、财务总监及内审负责人聘任、离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等重要事项进行审慎审查,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规范推进。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任职期间组织召开提名
委员会会议 1 次,对公司换届后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进行审议,通过简历核查、资格验证等方式,确认相关人员具备《公司法》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拥有丰富企业管理及专业从业经验,能够胜任相应岗位。
3.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参与公司决策,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未向董
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认真审阅内部审计计划、核查审计结果,督促指导内部审计部门有序开展工作;与外部审计机
构保持充分、高效沟通,确保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公正开展,保障公司财务信息真实准确。
(四)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积极利用董事会会议等契机实地考察公司经营状况,与公司管理层、各业务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通过面谈、电话、线
上会议等多种方式,动态掌握公司日常运营情况。结合专业知识与行业经验,围绕公司战略规划、业务拓展、风险管控等方面提出合
理化建议。本年度现场履职累计 5 天,监督工作更趋深入全面,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升专业履职能力;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时,秉持独立、客观、审慎原则,全面研
读议案材料,深入分析决策影响,提出专业、可行的意见建议,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同时,督促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保障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充分维护股东知情权,确保公司运作公开透明。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工作,在信息提供、沟通协调、资源支持等方面为本人履职创造良好条件。会议召开前,公司均
按规定及时送达会议通知及完整议案材料,确保本人有充足时间研究审议;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提出问询时,相关部门均及时、专业
、准确予以回复,保障本人充分行使知情权、监督权,为独立履职提供坚实支撑。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内部控制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证券法》及深交所相关监管要求,持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推
动内控制度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覆盖全部重要子公司、核心业务流程及高风险领域,无重大遗漏;评价程序规范、方法科学
,评价结果真实反映公司治理与内控管理实际。经公司自查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财务及非财务内部控制未出现重要缺陷及重大
缺陷。
(二)利润分配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后的高管聘任工作。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
务总监等人员。经核查,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从业经历及职业素养均符合任职要求,聘任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担保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对外担保均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严格按照授权权限执行,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形,亦不存在为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法人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担保的行为。
(六)关联交易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年度,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结合市场形势与
公司战略提出专业意见,全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展望 2026 年,本人将继续坚守履职初心,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持续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高
质量发展提供专业支撑,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助力公司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e78357e-c9ad-4fed-818f-0537bc07da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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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9│达实智能(00242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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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实智能(00242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5ecdb7b-be7e-4cd6-b788-493b7f5c89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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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7│达实智能(00242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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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度
股东会审议。
二、 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 分配基准:2025 年度。
2.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653,222,584.05 元 ,
其 中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415,746,550.86 元。本年提取法定公积金 0.00 元,提取任意公积金 0.00 元,弥补亏损 0.00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合并报表中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9,846,231.54 元,经审计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
润为158,712,187.96 元。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为 2,120,581,639 股。
3. 考虑到公司 2025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为保障公司未来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本年度不分配现金红利、不转增、不送红股。留存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三、 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单位:元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10,602,908.2 42,411,632.78
回购注销总额(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0-653,222,584.05 025,881,175.35 0114,777,861.74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99,846,231.54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58,712,187.96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3,014,540.98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70,854,515.65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3,014,540.98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是 ?否
则》第 9.8.1 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在 2025 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的情况下,公司 2023 至 2025 年度累计派发现金分红金额达 53,014,540.98 元,满足公司最近
三年以现金分红形式累积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净利润的 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修正)《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生产经
营的持续稳定运行和主营业务的发展,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等政策,具备合理性
。
四、 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e66ea46-ad8e-487b-a15b-893db27199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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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7│达实智能(002421):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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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独立董事辞任情况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智能”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王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东先生
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的相应
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王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由于王东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
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王东先生的辞任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王东先生将按照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王东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
感谢!
二、 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张繁先生为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繁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张繁先生已承诺将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
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张繁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
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9c65a9d-e6fb-4ec1-be50-447f72baa3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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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7│达实智能(00242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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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实智能(00242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359667c-37fc-460a-a96a-20a6b212cc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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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7│达实智能(002421):2025年度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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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孔祥云、陈以增、王东、
吴申军、刘磊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孔祥云、陈以增、王东、吴申军、刘磊的背景信息、任职
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在公司控股
股东或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8ee16a6-dcfb-4fdb-9ed8-1e630a9d96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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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7│达实智能(00242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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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实智能(00242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2f0beaf-3c07-4952-9d83-8189457548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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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7│达实智能(002421):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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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
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
止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我们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5 年,公司通过定期自查、现场检查、加强缺陷整改与考核等多种形式开展内部控制工作,遵循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管理,切实防范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深圳达实智
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达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达实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深圳达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遵义达实绿色智慧发展
有限公司,珠海达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苏达实久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淮南达实智慧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仁怀达实绿色智慧
发展有限公司,雄安达实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洪泽湖达实智慧医养有限公司,达实智能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深圳市小鹿暖暖
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桃江达实智慧医养有限公司,淮南达实智慧医疗有限公司,平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岛达实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沧洱实业有限公司,深圳达实云技术有限公司,宿州达实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保定达实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达实智能
马来西亚有限公司,石家庄智慧达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达实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合并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
和事项包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关实施细则中公司层面控制所涉及的发展战略、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等各项
流程,业务层面控制中涉及的资金运营、投资、融资、采购、销售、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工程项目、研发、担保、财务报告
、合同管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关联方交易、突发事件、内部信息传递和信息系统等各类流程和高风险领域。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资产总额 错报金额≥资产总 资产总额的 3%≤错报金额<资产 错报金额<资产总
额的 5% 总额的 5% 额的 3%
营业收入 错报金额≥营业收 营业收入总额的 3%≤错报金额< 错报金额<营业收
入总额的 5% 营业收入总额的 5% 入总额的 3%
净利润 错报金额≥净利润 净利润的3%≤错报金额<净利润 错报金额<净利润
的 5% 的 5% 的 3%
(2)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控制环境无效。
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
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⑤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认定等级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重大负面影响
重大缺陷 损失>1000万元 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并以公告形式对外披露
重要缺陷 100万元<损失≤1000万元 受到省级以上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
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 损失≤100万元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
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2)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②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③重要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性失效;
④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
⑤安全、环保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⑥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②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及时整改;
③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迹象包括:
①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②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一般缺陷未及时整改。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针对公司在开展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所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已采取了相应的整
改措施并进行了完善。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刘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55264bd-fc2d-4bdb-8463-8ce141e151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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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7│达实智能(002421):关于对达实智能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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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1-2
二、附表 3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西直门外大街 112号阳光大厦 10层
电话:(86-10)68360123
传真:(86-10)68360123-3000
邮编:100044
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的专项说明
勤信专字【2026】第 0999号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合并及母公司
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年 4月 23日签发了勤信审字【2026】第 2238号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
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2023 年修订)》的规定,就贵
公司编制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贵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除了对贵公
司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仅供贵公司 2025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
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7118a30-a013-475b-afc9-1fe74c90ab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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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7│达实智能(002421):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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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智能”或“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实 AIoT 智能物联网管控平台与低碳节能等应用系统升级研发及产业
化项目”“达实 C3-IoT 身份识别与管控平台与智能终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集成项目”(以下统称为
“拟结项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决定将上
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上述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11,595.19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最终金额以资
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并注销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亦终止。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财务部办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相关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38 号)核准
,公司向 15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0,210,21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99.30 元,扣除与各
项发行有关的费用计人民币 9,073,916.41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0,926,082.89 元。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已于 2023年 2月 23 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勤信验字[2023]第 0007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6 年 3月 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58,693.98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1,595.19 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
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二、 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
使用。
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
管协议。
三、 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公司拟结项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及使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投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总 累计投入金 募集资金专
号 额 额 户余额
1 达实 AIoT 智能物联网管控平台与低碳节 19,000.00 13,026.81 6,441.11
能等应用系统升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 达实 C3-IoT 身份识别与管控平台与智能 12,000.00 10,605.31 1,643.21
终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3 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集成项目 18,000.00 14,887.19 3,510.87
合计 49,000.00 38,519.31 11,595.19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并结合市场需求情况合理优化
配置,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基于合理、有效、审慎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
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成本。
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此外,节余资金包含了部分合同余款、质保金等,此部分款项支付周期较长,尚未支付。
综上,公司募集资金产生了部分的节余。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拟结项募投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其节余募集资金合
计 11,595.19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处理,募投项目需支付的尾款、质保金等后续将全部由自有资
金支付。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为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与灵活性,降低管理成本,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以更好地支持主营业务发展及日常运营需求。该决策符合公司现阶段实际经营需要,有助于提升财务结构的灵活性,增强应对
市场变化的敏捷能力,并为未来战略的动态调整提供有效资金支持。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相关
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生产经
营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合法、
合规,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 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月 23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
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
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办法》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
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69d5c08-0c42-4f07-a4c4-708e712116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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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7│达实智能(002421):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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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深圳达
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
2.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3 日
3.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12 号十层 1001
5. 首席合伙人:胡柏和
6. 截至 2025 年末,中勤万信共有合伙人79人、注册会计师总人数 40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
42 人。
7. 中勤万信 2025 年的收入总额(经审计)为 48,597.23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41,916.0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
审计)12,211.51 万元。2025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 35 家,审计收费总额 3,711.00 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勤
万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与中勤万信签订了 2025 年度审计业务约定书(以下简称“业务约定书”)。中勤万信已经根据业
务约定书,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执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执行了鉴证工作,出具了鉴证报告
;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执行了相关的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勤万信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具备独立性,运用职业判断,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
、时间安排和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三、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中勤万信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报告如下:
1. 审计委员会对中勤万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评价,认为其
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其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能够满足本公司审
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8月 13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
议续聘中勤万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 2025 年 12 月 15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本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中勤万信签字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就
2025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方案、时间表、独立性、审计团队架构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 2026 年 4 月 10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本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中勤万信签字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就
2025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方案的执行情况汇总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4. 2026 年 4月 23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表、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 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
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
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勤万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
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cb3a4f0-3b9d-4673-bc8c-e7d1a9ffc8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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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7│达实智能(00242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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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 号)的规定。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智能”或“公司”)于 2026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
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
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中勤万信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中勤万信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
为 118 万元人民币。
二、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1)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3 日
(3)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12 号十层 1001
(5) 首席合伙人:胡柏和
(6) 截至 2025 年末,中勤万信共有合伙人 79 人、注册会计师总人数 40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42 人。
(7) 中勤万信 2025 年的收入总额(经审计)为 48,597.23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41,916.0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经审计)12,211.51 万元。2025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 35 家,审计收费总额 3,711.00 万元,挂牌公司审计家数 86 家,审计
收费总额 1,210.70 万元。
(8)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行业大类
I6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M74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C35 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C26 制造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C27 制造业 医药制造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9) 公司审计业务由中勤万信深圳分所(以下简称“深圳分所”)具体承办。深圳分所负责人:兰滔,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
粤海街道滨海社区海天二路 19 号盈峰中心 818,深圳分所成立于 2014 年 2 月 13 日,持有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南
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末,中勤万信共有职业风险基金余额 5,447.17 万元,未发生过使用职业风险金的情况。此外,中勤万信每年购买
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万元的职业责任保险,未发生过赔偿事项。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需在相关民事诉讼中
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中勤万信 2023 年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一份,2 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1 次。2025 年收到证券监管部门
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一份,3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1 次。2026 年 1 月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一份,7名从业人
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1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潘忠民,1993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至今为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
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199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凤,2015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2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至今参与过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从 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王猛,注册会计师。2006 年加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
专业服务工作,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为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安图生物工
程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复核服务,近
三年为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质量控制复核。
2. 诚信记录
2026 年 1 月 21 日,证监会深圳专员办对项目合伙人潘忠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凤、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王猛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 独立性
中勤万信及项目合伙人潘忠民、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凤、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王猛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中勤万信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为 118 万元,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中勤万信为公司 2026 年度审
计机构,审计费用为 118 万元人民币,其中年度报告审计费用 92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6 万元。
三、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勤万信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
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勤万信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
机构。
2. 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中勤万信为公司 2026 年度
审计机构。
3. 生效日期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77f447e-651f-4c35-883b-99c33887ee55.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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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达实智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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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536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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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达实智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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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843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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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达实智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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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580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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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达实智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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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15/12244856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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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达实智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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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077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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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达实智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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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927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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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达实智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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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73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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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达实智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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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4/12209611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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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达实智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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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16598.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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