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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23(中粮资本)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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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423 中粮资本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23 18:32 │中粮资本(002423):中粮资本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 │2026-04-23 18:32 │中粮资本(002423):中粮资本关于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 ├─────────┼──────────────────────────────────────────────┤ │2026-04-23 18:32 │中粮资本(002423):中粮资本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 │2026-04-23 18:32 │中粮资本(002423):中粮资本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 │2026-04-23 18:32 │中粮资本(002423):中粮资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 │2026-04-23 18:32 │中粮资本(002423):中粮资本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 │2026-04-23 18:32 │中粮资本(002423):中粮资本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 │2026-04-23 18:32 │中粮资本(002423):中粮资本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026-04-23 18:32 │中粮资本(002423):中粮资本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 ├─────────┼──────────────────────────────────────────────┤ │2026-04-23 18:32 │中粮资本(002423):中粮资本关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2025年12月31日) │ └─────────┴──────────────────────────────────────────────┘ ─────────┬──────────────────────────────────────────────── 2026-04-23 18:32│中粮资本(002423):中粮资本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一)公司 2025 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32,767,734.56元。 (二)公司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 431,430,619.43 元,减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 43,143,061.94元后,年末母公司未分配 利润为 569,852,787.08元。 为认真履行上市公司分红责任,积极回报投资者,并且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兼顾公司未 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定的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 2,304,105,5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 1.4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41,007,625.10元。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至 2026年度。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保持不变。 除上述年度分红外,公司 2025 年度未进行过其他分红,亦未进行过股份回购。公司 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 2025年度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0.10%。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41,007,625.10 364,048,680.85 306,446,041.48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132,767,734.56 1,209,897,986.23 1,020,578,385.22 东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 8,462,128,996.12 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 569,852,787.08 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1,011,502,347.43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0 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1,121,081,368.67 平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1,011,502,347.43 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 否 规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如上述表格指标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有关规定,公司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经营状况、盈利水平、未来发展资金 需要以及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 性。 (三)其他说明 为顺利实施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包括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结算等手续。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7bc28dc-0792-4154-aa2f-e279f4d0b1c7.PDF ─────────┬──────────────────────────────────────────────── 2026-04-23 18:32│中粮资本(002423):中粮资本关于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等文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后,于 2026年 4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 司将于 2026年 4月 30日召开 2025年度暨 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 一、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1、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30日(周四)下午 15:00至 17:00 2、召开方式:网络平台文字互动 3、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孙彦敏先生、董事兼总经理王希先生,财务负责人张扬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蹇侠先生,独立 董事李宏先生。 4、网络互动参与方式: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在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 取 网 络 远 程 的 方 式 举 行 , 投 资 者 可 以 登 录 “ 价 值 在 线 ” 平 台(https://eseb.cn/1xemtUT4v84)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 二、征集问题事项 为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依规将在 2025年度暨 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大投资者可在 2026年 4月 30日(周四)中午 12:00前发送至公司投关专属邮箱:zlzbdb@cofco.com。 公司将对收到的问题进行整理,并在公司 2025年度暨 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投资者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10-85017079 联系邮箱:zlzbdb@cofco.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2d16c65-579a-4872-aae3-589795a542cf.PDF ─────────┬──────────────────────────────────────────────── 2026-04-23 18:32│中粮资本(002423):中粮资本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 26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 2026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在审议《关于 2026 年度公 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时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薪酬方案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内部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按照其所任职务对应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 和激励方案执行,其董事职务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等薪酬。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标准执行。 2、外部董事: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任何薪酬,但经股东会另行批准的除外。 3、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领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 20 万元/年(税前),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领取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 酬总额的 60%,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相挂钩,根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应年度考核结果核定。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内部董事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经审批后按规定发放。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或薪酬决议之日起的 次月执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经审批后按规定发放。以上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 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中扣除(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公积金、企业年金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履行职务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按本制度发放。 4、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2e04a16-fa4a-4153-a631-56f199bcc02d.PDF ─────────┬──────────────────────────────────────────────── 2026-04-23 18:32│中粮资本(002423):中粮资本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政策的要求,拟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出具了专项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25 年 7月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该问答规定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 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 利润的惯例,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的规定进行会计处 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 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时间 公司自 2025 年 1月 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有关规定,并对 2024年度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实施问答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减少公司 2024年度营业收入 3.91亿元、减少营业成本 3.82亿元、增加投资收益 0.09亿元,对公司 2024年 度净资产、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无影响。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追溯调整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 。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及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cb49bdd-10b8-4546-b5b0-848574d08ae8.PDF ─────────┬──────────────────────────────────────────────── 2026-04-23 18:32│中粮资本(002423):中粮资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人员信息: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后该议案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经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 二、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进行核对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 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 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6 月,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1 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了信永中和关于中粮资本 2025 年度报告审计计划,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内容、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4 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了信永中和关于公司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同时审议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 四、整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98dbd8e-6e42-462e-8bab-0c12409deb43.PDF ─────────┬──────────────────────────────────────────────── 2026-04-23 18:32│中粮资本(002423):中粮资本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 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就公司在 任独立董事张新民先生、刘晓蕾女士、李宏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张新民先生、刘晓蕾女士、李宏先生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均未在公司 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d7ca514-b68b-4090-8c13-33de0c6a89bb.PDF ─────────┬──────────────────────────────────────────────── 2026-04-23 18:32│中粮资本(002423):中粮资本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对所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永中和”)2025 年审计过程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 为信永中和资质健全,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基本信息 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执业资格: 1.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2.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备案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格; 3.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资格。 (二)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三)业务信息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20 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 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 二、执业记录 (一)项目成员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崔巍巍女士,200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 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5 家。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田娟女士,199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 执业,2024 年开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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