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002425(凯撒文化)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2425 ST凯文 更新日期:2025-06-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15 15:32 │ST凯文(002425):关于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 │ ├─────────┼──────────────────────────────────────────────┤ │2025-06-10 17:42 │ST凯文(002425):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 │2025-06-10 00:00 │ST凯文(002425):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 │2025-06-03 18:57 │ST凯文(002425):关于2025年员工持有计划持有人会议第一次会议的公告 │ ├─────────┼──────────────────────────────────────────────┤ │2025-06-03 18:56 │ST凯文(002425):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 ├─────────┼──────────────────────────────────────────────┤ │2025-06-02 15:37 │ST凯文(002425):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 │2025-06-02 15:37 │ST凯文(002425):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 │2025-06-02 15:36 │ST凯文(002425):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02 15:35 │ST凯文(002425):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 │2025-06-02 15:35 │ST凯文(002425):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5-06-15 15:32│ST凯文(002425):关于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ST凯文”)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5年6月11日、6月12日和 6月13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12.3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相关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 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6/a27def78-9998-4825-bc17-056d21ec9ed6.PDF ─────────┬──────────────────────────────────────────────── 2025-06-10 17:42│ST凯文(002425):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20]3290 号)核准,公司 向 28 名投资者发行 142,920,634 股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 6.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900,399,994.2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 25,483,018.71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874,916,975.49元,扣除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 4,245,969.63 元 (验资费、律师费等),募集资金净额为 870,671,005.8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2月 9日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 442C000072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汕头分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各新增设立一个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及浙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及用途如下: 序 账户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开 帐号 存储金额(元) 用途 号 户银行 1 凯撒(中国)文化 上海浦东发展银 79430078801700000820 0 补充流动资金 股份有限公司 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三、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统称“乙方”) 丙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一、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 二、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 依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 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三、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王新、刘海燕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 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 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四、乙方按月(每月 10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 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五、甲方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 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六、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 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七、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 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八、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 户之日起失效。 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 四、备查文件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af7c0f58-a67f-423c-8761-70a26eeaa6a5.PDF ─────────┬──────────────────────────────────────────────── 2025-06-10 00:00│ST凯文(002425):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20]3290 号)核准,公司 向 28 名投资者发行 142,920,634 股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 6.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900,399,994.2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 25,483,018.71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874,916,975.49元,扣除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 4,245,969.63 元 (验资费、律师费等),募集资金净额为 870,671,005.8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2月 9日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 442C000072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汕头分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各新增设立一个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近日,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以及浙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及用途如下: 序号 账户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 帐 号 存储金额(元) 用 途 银行 1 凯撒(中国)文化 广州银行汕头分行 823001088880010510 0 补充流动资金 股份有限公司 三、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以下统称“乙方”) 丙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一、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 二、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 依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 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三、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王新、刘海燕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 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 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四、乙方按月(每月 10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 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五、甲方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 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六、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 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七、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 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八、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 户之日起失效。 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 四、备查文件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0/94d2006f-c270-4965-9a1a-ebac20f462de.PDF ─────────┬──────────────────────────────────────────────── 2025-06-03 18:57│ST凯文(002425):关于2025年员工持有计划持有人会议第一次会议的公告 ─────────┴──────────────────────────────────────────────── 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在公司以 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邱明海先生召集和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共 35 人,代表公司 2025 年员 工持股计划份额11,043,328 份,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 100%。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和《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二、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持有人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1,043,328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 持有人所持有效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份额总数的 0%。 根据《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设立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 计划的日常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等职权。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的 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1,043,328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 持有人所持有效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份额总数的 0%。 持有人会议同意选举曾小俊先生、冯琴女士和林泽杰先生为本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一致。 上述管理委员会委员均未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且均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同日,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曾小俊先生为本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本持股计 划存续期间一致。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1,043,328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 持有人所持有效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份额总数的 0%。 为保证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拟提请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 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4)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5)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 (6)决策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承接以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 (7)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8)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审议确定因个人考核未达标等原因而收回的份额等的分配/再分配方案; (9)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上述事项外的特殊事项; (10)代表全体持有人签署相关文件; (11)行使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闲置资金投资于银行理财产品(仅限于保本型理财 产品)、在锁定期届满后出售公司股票进行变现或将股票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根据持有人会议的决议进行其他投资等; (12)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3)本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本授权自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 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三、备查文件 1、2025年员工持有计划持有人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dceee4b3-0eb4-4e55-a77e-c729d332804b.PDF ─────────┬──────────────────────────────────────────────── 2025-06-03 18:56│ST凯文(002425):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2025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 年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披露在《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 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公司于 2021年 8月 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全部用于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截至 2022 年 7 月 12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为 862.7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0.90%,最高成交价为 7.4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72元/股,累计成交总金额为 50,088,272元 (不含交易费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的股份数量为 862.7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90%,过户股份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过户情况 1、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478199”。 2、本员工持股计划股份认购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人数为 35 人,实际出资总额为 1,104.3328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实 际认购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为 1,104.3328 万份,实际参与人数及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持有人总人数上限及拟认购份 额上限。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 借贷等财务资助。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杠杆资金,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5】30306 号)。 3、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5年 6月 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内的 862.76 万股股票已非交易过户至“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 的 0.90%,过户价格为 1.28 元/股。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 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持 有的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3 6 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40%、30%、30%。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以上持有人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其中,董事长郑雅 珊、董事郑鸿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合明、陈玉琴的女儿、儿子,副董事长郑林海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合明的弟弟,郑林海与董事郑 紫蔓为父女关系,除上述情况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同时,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与本员 工持股计划有关的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不构成一 致行动关系。 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 数量的行为或事实。 本员工持股计划整体放弃因持有标的股票而享有的股东表决权,仅保留对应股份享有的收益权。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 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 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将以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在不考虑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下,员工持股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员工持股 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有效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7f7f42df-19c8-42d2-bcd9-e4b4dc3709d7.PDF ─────────┬──────────────────────────────────────────────── 2025-06-02 15:37│ST凯文(002425):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5月 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 亿 元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 户。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