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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26(胜利精密)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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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426 胜利精密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11-10 15:38│胜利精密(00242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利精密”或“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胜利精密,证券代码:002426)于 2024年 11月 6日、11月 7日和 11 月 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 核实,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已披露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9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 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64.6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0.60%;总资产73.1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 3.01亿元。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主营业务为消费电子和汽车零部件业务,为3C消费电子行业客户提供精密结构件及模组等产品,同 时也为新能源车企和传统车企提供车载中控屏、车载结构件等产品;此外,公司复合集流体项目仍处于研发、试产、送样阶段,项目 正在有序推进中。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 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8/a2f168b4-45c9-41c1-9784-5fa921f5dfd8.PDF ─────────┬──────────────────────────────────────────────── 2024-10-31 00:00│胜利精密(002426):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A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数量不低于 1,500万股(含)且不超过 2,500万股(含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9 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6日、5月 9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2024-030)。 一、本次股份回购的实施情况 1、2024 年 7 月 9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首 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回购期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4人、7 月 4 日、8 月 3 日、9 月 4 日和 10 月 10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2024-035、2024-039 、2024-046 和 2024-048)。 2、截至 2024 年 10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5,000,000 股,约占公司 总股本(即 3,402,625,916 股)的 0.44%,最高成交价为 2.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7,341,387 元( 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数量的下限,未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数量的上限,本次回购方案 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回购股份数量、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及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4、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情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 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二、本次股份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核查,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本次回购回购前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回购前(2024 年 4月 30日) 本次回购后(2024 年 10月 29日)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5,739,222 0.756% 26,025 0.00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410,078,944 100.219% 3,402,599,891 99.999%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 15,000,000 0.441% 总股本 3,435,818,166 100.975% 3,402,625,916 100.000% 注:1、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完成了王汉仓所持的公司12,949,600股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其中5,470,547股为有限售条件的股 份。 2、公司于2024年9月完成了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中20,242,65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 和质押等相关权利。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 后三年内用于前述用途,尚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后续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 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回购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e3e52e05-bef8-441d-a039-291928702cd5.PDF ─────────┬──────────────────────────────────────────────── 2024-10-31 00:00│胜利精密(002426):2024年三季度报告 ─────────┴──────────────────────────────────────────────── 胜利精密(002426):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658a05ef-e171-49e4-a7a4-dfb22d643ab5.PDF ─────────┬──────────────────────────────────────────────── 2024-10-16 00:00│胜利精密(002426):关于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辞职及补选公司董事、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 胜利精密(002426):关于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辞职及补选公司董事、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5/7a775e17-543b-47d0-bb30-dfb618103bc2.PDF ─────────┬──────────────────────────────────────────────── 2024-10-16 00:00│胜利精密(002426):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年 10 月 9日以电子邮件、专 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董事张俊杰先生、 独立董事张雪芬女士和王静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应到董事 6 名,实到董事 6 名。会议由董事长徐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高玉根先生提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董事会 同意聘任刘妮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辞职及补选公司董事、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2024-051)。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董事 会同意聘任刘妮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辞职及补选公司董事、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2024-051)。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5/672d53b3-cc34-4028-bebd-d4aa2f5ab514.PDF ─────────┬──────────────────────────────────────────────── 2024-10-16 00:00│胜利精密(002426):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胜利精密(002426):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6/ea0ce53d-d9bc-4813-9287-d15b87ff60fd.PDF ─────────┬──────────────────────────────────────────────── 2024-10-10 00:00│胜利精密(00242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A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数量不低于 1,500万股(含)且不超过 2,500万股(含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9 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6日、5月 9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2024-03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 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9 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8,803,8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即 3,402,625,916 股)的0.26%,最高成交价为 1.7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4,487,982 元(不含交 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回购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09/7cd40a3f-6f90-4159-a737-c1d7bfb9d257.PDF ─────────┬──────────────────────────────────────────────── 2024-10-08 00:00│胜利精密(002426):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的 │公告 ─────────┴──────────────────────────────────────────────── 特别提示: 1、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胜利精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 销 542 名激励对象授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11,420,361 份,并注销回购 45 名激励对象授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0,242,650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3,422,868,566 股)的 0.59%,回购金额为 61,132,803.00元,并支付了股息 607,279.50元、利息 1,985,775.78元。 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3,422,868,566 股变更为 3,402,625,916 股。 一、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时监事会对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黄鹏先生就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18年 1月 1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并于 2018年 1 月 9 日起在公司内部网站发布了《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 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9 日起至 2018 年 1月 18日止,截止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针对激励对象提出的任 何异议。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于 2018 年 1 月 19日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4、2018年 1月 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 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人数及其所获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进行调整,同时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5、2018 年 1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 6、2018年 3月 19日,公司完成了向 45名激励对象授予 20,242,650 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18年 3 月 20日;2018年 3月 20 日,公司完成了向 54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1,420,361 份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胜利 JLC2,期权代码:037768。 7、2019年 1月 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预留部分 股权激励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关于取消授予预留部分股权激励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上 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19年 7月 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9、2019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10、2019年 11月 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注销 542 名激励对象授予但未行权的股权期权 111,420,361 份,注 销回购 45 名激励对象授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0,242,650股。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 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1、2019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 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 2019年 11月 30 日在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公告》。 二、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 1、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2019年 11月,综合考虑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继续实施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已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经公司审慎研 究后,决定终止实施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由于公司与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被激励对象之一王汉仓存在诉讼 纠纷,且王汉仓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被司法冻结导致无法注销,相关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注销事项整体延期办理。 近日,王汉仓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已经解除司法冻结,本次拟注销 542 名激励对象授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11,420,361 份, 并注销回购 45 名激励对象授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0,242,650股。 2、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 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回购总价款为限制性股 票回购金额加上股息、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由于公司 2018年 6月实施了 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当时总股本 3,441,517 ,7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3元人民币现金),因此授予价格由 3.05 元/股调整为 3.02元/股。回购金额为 61,132,80 3 元(3.02元/股*20,242,650 股),并支付了股息 607,279.50 元、利息 1,985,775.78 元。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均 为公司自有资金。 3、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完成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4)00077号”《 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上述股票期权注销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 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后续公司将根据本次回购注销的情况进行公司章程的修改、工商变更 登记及备案手续的办理等相关程序。 三、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3,422,868,566 股变更为3,402,625,916 股,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 次 变 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20,268,675 0.592% -20,242,650 26,025 0.001% 其中:首发后限售股 - 0.000% - - 0.000% 首发前限售股 - 0.000% - - 0.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20,242,650 0.591% -20,242,650 - 0.000% 高管锁定股 26,025 0.001% - 26,025 0.00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402,599,891 99.408% - 3,402,599,891 99.999% 三、总股本 3,422,868,566 100.000% -20,242,650 3,402,625,916 100.000% 四、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及 上市地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 履行自己的职责,努力为广大股东创造价值。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30/1f528e91-b8b6-462a-b1e5-76d7dbee4eb6.PDF ─────────┬──────────────────────────────────────────────── 2024-09-04 00:00│胜利精密(00242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A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数量不低于 1,500万股(含)且不超过 2,500万股(含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9 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6日、5 月 9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2024-03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 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8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6,084,8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即 3,422,868,566 股)的0.18%,最高成交价为 1.6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918,753元(不含交易 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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