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28 云南锗业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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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05 │云南锗业(00242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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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04 │云南锗业(002428):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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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04 │云南锗业(00242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龙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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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04 │云南锗业(00242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方自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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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04 │云南锗业(00242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黄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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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02 │云南锗业(00242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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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02 │云南锗业(002428):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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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02 │云南锗业(00242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 │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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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02 │云南锗业(00242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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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02 │云南锗业(002428):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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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05│云南锗业(00242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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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锗业(00242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b55c53b-8ae7-4432-bc1a-bc0f831c7d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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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04│云南锗业(002428):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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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1 日
7、出席对象:
(1)凡 2026 年 5月 11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
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新区马金铺电力装备园魁星街 666 号公司综合实验大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聘请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还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及要求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 2)、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2026 年 5月 14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
为准, 信函请注明“2025 年年度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
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12 日至 14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
3、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新区马金铺电力装备园魁星街 666 号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张鑫昌 张艺藏
电话:0871-65955312 0871-65955973
传真:0871-63635956
邮编:650503
电子邮箱:zhangxinchang@sino-ge.com
5、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12afe10-3d24-4748-abc8-f867a5489a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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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04│云南锗业(00242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龙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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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锗业(00242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龙超)。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8ec0d22-0b66-449d-a273-09f1e50bc0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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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04│云南锗业(00242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方自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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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锗业(00242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方自维)。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5bd2c9a-9900-45a5-afd1-8699fa70ec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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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04│云南锗业(00242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黄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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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锗业(00242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黄松)。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cf4a74a-45fd-48c9-b14c-f595b6478a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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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02│云南锗业(00242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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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202
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17 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
事会提出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方案综合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13,573,380.00 元,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加
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424,758,145.57元,扣除已实际分配的 2024 年度现金红利 19,593,600.00 元,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日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 391,591,165.57 元。
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制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总股本 653,12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6,531,200 元人民币(
含税),不送红股。考虑到公司总股本与目前的经营规模相适应,本年度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含本次拟实施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6,531,200 元,占本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2.42%。若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该预案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
变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6,531,200 19,593,600 13,062,4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0,145,995.69 53,095,554.71 6,974,539.03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382,098,652.24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391,591,165.57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39,187,20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26,738,696.476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39,187,200.00
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是 ?否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上表中的本年度的“现金分红总额”为预计数,包含拟实施的 2025年度现金分红(分红方案尚待股东会审议)。
2.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2023 年— 2025 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39,187,200.00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年均净利润
的 30%,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当前资金状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下制
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fcd6364-be93-4514-aaa8-954ee35f80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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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02│云南锗业(002428):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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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信永中和在2025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
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
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
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
2.诚信记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
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
3.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程序
2025年3月14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合计100万元(其中财
务报告审计费用7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8万元)。后该议案于2025年4月25日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20
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信永中和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审计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客观评价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
同时,信永中和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确认公司无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
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
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b56b78a-3d37-4e43-a7e2-ae130c04e9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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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02│云南锗业(00242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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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云南临沧鑫圆锗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
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
二、 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20
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
项报告。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
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该议案后经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合计1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8万元)。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并一致通过。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年3月1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通过监督与评价信永中和以往在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同时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能恪尽职守,遵循诚信、客观、公正、独立的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
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年报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就2025年年报审计事项进行了计划阶段、审计阶段、完成阶段的沟通。包括审计工
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风险分析及应对、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的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并对2025年
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2026年4月1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等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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