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29 兆驰股份 更新日期:2025-09-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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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7:35 │兆驰股份(002429):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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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6:20 │兆驰股份(002429):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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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8:45 │兆驰股份(002429):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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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07:42 │兆驰股份(002429):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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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1:22 │兆驰股份(00242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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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8:23 │兆驰股份(002429):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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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8:23 │兆驰股份(002429):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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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8:22 │兆驰股份(002429):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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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8:22 │兆驰股份(002429):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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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20:20 │兆驰股份(002429):关于出售处置资产的进展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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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7:35│兆驰股份(002429):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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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年 4月 15日、2025年 5月 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
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为下属子
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等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2025 年度预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772,000万元、美元 1,000万元的担保,具体担保
金额、方式、范围、期限等以相关合同约定为准,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17日、2025年 5月 8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
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湖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
下属子公司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半导体”)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将保证合同的
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湖支行
3、债务人: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
4、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38,000.00万元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56,694.97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2
.45%,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4/a3471b03-a06d-4c57-bcb7-ba32adff97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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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6:20│兆驰股份(002429):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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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年 4月 15日、2025年 5月 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
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为下属子
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等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2025 年度预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772,000万元、美元 1,000万元的担保,具体担保
金额、方式、范围、期限等以相关合同约定为准,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17日、2025年 5月 8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
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分别为下
属子公司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半导体”)、深圳市兆驰光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光元”)、中山市
兆驰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光电”)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将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兆驰半导体)》:
1、保证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债务人: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
4、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2,000.00万元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
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深圳光元)》:
1、保证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债务人:深圳市兆驰光元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2,832.60万元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
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中山光电)》:
1、保证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债务人:中山市兆驰光电有限公司
4、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2,000.00万元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
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50,333.56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2
.05%,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兆驰半导体)》;
2、《最高额保证合同(深圳光元)》;
3、《最高额保证合同(中山光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c9403ac1-84ca-46d2-a522-8cac1d3770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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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8:45│兆驰股份(002429):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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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年 4月 15日、2025年 5月 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
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为下属子
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等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2025 年度预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772,000万元、美元 1,000万元的担保,具体担保
金额、方式、范围、期限等以相关合同约定为准,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17日、2025年 5月 8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
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公司为
下属子公司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半导体”)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将保证合同的
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3、债务人: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
4、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20,000.00万元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等)和其他相关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91,743.3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8
.37%,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4/a7cc886e-0101-4d84-8a2f-1e80622283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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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07:42│兆驰股份(002429):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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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年 4月 15日、2025年 5月 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
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为下属子
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等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2025 年度预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772,000万元、美元 1,000万元的担保,具体担保
金额、方式、范围、期限等以相关合同约定为准,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17日、2025年 5月 8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
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下
属子公司深圳市兆驰光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光元”)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将保证合同的
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
3、债务人:深圳市兆驰光元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7,553.60万元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98,304.97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8
.78%,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1/779c7173-6ab2-4ab5-99e5-7cab20404d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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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1:22│兆驰股份(00242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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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份冻结事项系因持股 5%以上股东南昌兆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昌兆投”)对他人提起诉讼。为
防止对方在诉讼过程中转移财产等,南昌兆投向法院申请对对方财产进行查封、冻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
三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法院要求,南昌兆投需提供相应数额的财产担保,本次被冻结的股票即为南昌兆投为查封、冻结对方财产提
供的担保措施。
2、本次股份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
股份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南昌兆投的通知,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其所持公司的部分股
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冻结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起始日 到期日 冻结申请人 原因
股东或第一 份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大股东及其 比例 比例 售股
一致行动人
南昌兆投 是(第一大股 300,000,000 24.02% 6.63% 否 2025 年 8 2028年 8月 广东省深圳 司法冻结
东,非控股股 月 22 日 21 日 市中级人民
东) 法院
合计 -- 300,000,000 24.02% 6.63% -- --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 累计被冻结数 累计被标 合计占其 合计占公
比例 量(股) 记数量 所持股份 司总股本
(股) 比例 比例
南昌兆投 1,249,084,227 27.59% 300,000,000 0 24.02% 6.63%
顾伟 3,475,286 0.08% - 0 0.00% 0.00%
刘桂萍 12,218,100 0.27% - 0 0.00% 0.00%
合计 1,264,777,613 27.94% 300,000,000 0 23.72% 6.63%
注:除上述情形外,南昌兆投已将其持有的 758,017,600 股公司股份质押给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2 年 9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三、其他说明
1、经公司核查确认,上述股份冻结事项系因南昌兆投对他人提起诉讼。为防止对方在诉讼过程中转移财产等,南昌兆投向法院
申请对对方财产进行查封、冻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法院要求,南昌兆投需提供
相应数额的财产担保,本次被冻结的股票即为南昌兆投为查封、冻结对方财产提供的担保措施。
2、本次股份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
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南昌兆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8e6481dc-e8ef-406a-9277-f43d764eb6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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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8:23│兆驰股份(002429):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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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驰股份(002429):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22365f4f-5b3d-4fcf-9b06-7494df381c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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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8:23│兆驰股份(002429):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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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驰股份(002429):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bccdbc0c-067f-43f0-98c9-5555ef257b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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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8:22│兆驰股份(002429):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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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驰股份(002429):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a88d7456-24ad-4ef3-a2fa-f492c5e7ba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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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8:22│兆驰股份(002429):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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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驰股份(002429):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fb7d2a97-2f51-4403-928a-bf0cd306fc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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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20:20│兆驰股份(002429):关于出售处置资产的进展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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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驰股份(002429):关于出售处置资产的进展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7/65e54f82-d480-4476-a494-2ce5cc5929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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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20:19│兆驰股份(00242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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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之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兆驰股份”)委托,就
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2023)》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
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
和验证,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
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
责任。
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且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是否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
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
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一)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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