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29 兆驰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23 21:20 │兆驰股份(00242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6-04-23 21:20 │兆驰股份(002429):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6-04-23 21:20 │兆驰股份(002429):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
│2026-04-23 21:20 │兆驰股份(002429):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2026-04-23 21:19 │兆驰股份(00242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4-23 21:19 │兆驰股份(00242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
│2026-04-23 21:19 │兆驰股份(002429):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
│2026-04-23 21:19 │兆驰股份(002429):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
│2026-04-23 21:19 │兆驰股份(002429):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
│2026-04-23 21:19 │兆驰股份(00242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傅冠强) │
└─────────┴──────────────────────────────────────────────┘
─────────┬────────────────────────────────────────────────
2026-04-23 21:20│兆驰股份(00242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兆驰股份(00242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572d15a-5d9f-43fe-8960-66d78bb62cfc.PDF
─────────┬────────────────────────────────────────────────
2026-04-23 21:20│兆驰股份(002429):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
兆驰股份(002429):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e713560-8800-4cd9-a779-0601d4324b1b.PDF
─────────┬────────────────────────────────────────────────
2026-04-23 21:20│兆驰股份(002429):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兆驰股份(002429):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945fc51-2632-461a-ac31-d874acd70cc4.PDF
─────────┬────────────────────────────────────────────────
2026-04-23 21:20│兆驰股份(002429):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兆驰股份(002429):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ae43e23-daeb-4fe0-825a-3a3819d98a35.PDF
─────────┬────────────────────────────────────────────────
2026-04-23 21:19│兆驰股份(00242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2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22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5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 128 号兆驰集团大厦 B座 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4)
7.01 《关于修订<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2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3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4 《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2025 年度任职的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其他说明
(1)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提案 7.00 需
要逐项表决。
(2)南昌兆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昌兆投)及其一致行动人顾伟先生于 2022 年 5月 26 日签署《关于不
可撤销的放弃表决权承诺函》。在公司现有实际控制人控制期间,南昌兆投、顾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仅保留公司 5.00%的表决
权(如未来总持股比例小于 5.00%,则以届时实际持股比例享有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的相关公告,以上表决权放弃并不影响其接受他人委托进行投票。
(3)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会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中不包含累积投票提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
东会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 年 05 月 16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二)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
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
书。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用书面信函、邮件等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三)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 128 号兆驰集团大厦 B 座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会”
字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单华锦
电话号码:0755-33614068
电子邮箱:LS@szmtc.com.cn
邮政编码:518000
(五)会议费用:与会人员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授
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113c9e6-258b-4724-982f-7d58ff5bd9df.PDF
─────────┬────────────────────────────────────────────────
2026-04-23 21:19│兆驰股份(00242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维护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有序,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括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及其他导致实际离职的情形。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
中应说明辞职原因。董事辞职的,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
第五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董事职务,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辞职将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
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四)职工代表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中缺少职工代表董事。
第六条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后 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相关情况,并说明原因及影响。涉及独立董事辞
职的,公司应当对离职的原因及关注事项予以披露。董事辞职的,公司应当在 60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 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的,公司将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
股东会可在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届满前解除其职务,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向股东会提出解除董事职务的提案方,应提供解除
董事职务的理由或依据。股东会审议解除董事职务的提案时,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职工代表董事需要
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程序解任,相关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董事会可以在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解除
其职务,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第九条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 2个交易日内,应委托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其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
户、离职时间等个人信息。
第三章 离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基于诚信原
则、以确保公司运营不受影响为前提,完成工作交接,明确保障承诺履行、配合未尽事宜的后续安排。第十二条 董事离职的,应同
时辞去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职务(如有)并及时完成工作交接,以确保公司运营不受影响。
第十三条 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时尚未履行完毕公开承诺,不因离职而导致履行承诺的前提条件变动的,应继续履行。离
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前提交书面说明,明确未履行完毕承诺的具体事项、预计完成时间及后续履行计划,公司在必要时采
取相应措施督促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承诺。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干扰公司正常
经营,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公司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承担的忠实义务,在其离职之日起后 5年内仍然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其对公
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持续有效,直到该秘密依法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
,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确定。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职而免除或者终止。
第十五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全力配合公司对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后续核查,不得拒绝提供必要文件及说明。
第十六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若擅自离职导致公司遭受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前述赔偿责任不因其离职而免除。
第四章 离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管理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熟知《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
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变动
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
式减持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
(三)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份的转让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严格履行承
诺。
第二十一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变动情况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监督,如有需要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
行;本制度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2b412ea-e984-456d-88c1-a52f1b31a2b6.PDF
─────────┬────────────────────────────────────────────────
2026-04-23 21:19│兆驰股份(002429):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兆驰股份(002429):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a3a7041-a21b-464e-8c73-707cad55acfe.PDF
─────────┬────────────────────────────────────────────────
2026-04-23 21:19│兆驰股份(002429):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使用
人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对外报送公司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依照统计、税收征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或其他外部单位报送年度统计报
表等资料,或公司在进行申请授信、贷款、融资、商务谈判、申报产品专利项目及申请相关资质等事项时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向对方
提供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的。
第三条 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工作及使用信息的日常备案工作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控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
露流程。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投
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二章 外部信息知情人的管理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外部信息知情人是指因法定原因或其它特殊原因在公司进行信息披露前得到尚未公开信息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投资或者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
第七条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在公司信息尚未公开披露前,应将信息知情范围控制到最小。
第八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等报送要求,公司应拒绝报送。
第九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报送的,需要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具体登记制度依
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向外部单位报送年报相关信息的,提供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业绩快报的披露时间,业绩快报的披露内容
不得少于向外部单位提供的信息内容。
第三章 外部单位信息使用的要求
第十一条 公司应将报送的相关信息作为内幕信息,并提醒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
第十二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漏依据法律法规报送的本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本公司证
券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第十三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及其工作人员因保密不当致使前述重大信息被泄露,应立即通知公司,公
司应在第一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第十四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在相关文件中不得使用公司报送的未公开重大信息,除非
与公司同时披露该信息。
第十五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应该严守上述条款,如违反本制度及相关规定使用本公司报送信息,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
司将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如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的,本公司将依法收回其所得
的收益;如涉嫌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39e95f8-5931-4ac3-bdd1-f8a6b568a387.PDF
─────────┬────────────────────────────────────────────────
2026-04-23 21:19│兆驰股份(002429):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兆驰股份(002429):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60a86fd-38f3-49be-8e4e-93e892a35851.PDF
─────────┬────────────────────────────────────────────────
2026-04-23 21:19│兆驰股份(00242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傅冠强)
─────────┴────────────────────────────────────────────────
兆驰股份(00242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傅冠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72b2e31-4874-439f-8c67-12a2c6243f29.PDF
─────────┬────────────────────────────────────────────────
2026-04-23 21:19│兆驰股份(002429):总经理工作细则(2026年4月)
─────────┴────────────────────────────────────────────────
兆驰股份(002429):总经理工作细则(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756e4e2-ef1b-4ca2-b1d9-74f3570e0ed9.PDF
─────────┬────────────────────────────────────────────────
2026-04-23 21:19│兆驰股份(00242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增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