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30 杭氧股份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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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 18:17 │杭氧股份(002430):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首次授予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
│ │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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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18:22 │杭氧股份(002430):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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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18:21 │杭氧股份(002430):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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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18:20 │杭氧股份(002430):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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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18:20 │杭氧股份(002430):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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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18:20 │杭氧股份(002430):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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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18:20 │杭氧股份(002430):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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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18:45 │杭氧股份(002430):关于收购杭州新世纪混合气体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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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18:45 │杭氧股份(002430):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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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18:41 │杭氧股份(002430):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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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 18:17│杭氧股份(002430):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首次授予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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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氧股份(002430):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首次授予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3/57860278-4347-43e7-9bc7-aeb1d16c41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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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18:22│杭氧股份(002430):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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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氧股份(002430):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7/cafaa0d1-6d88-4aab-a492-3d04332ea5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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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18:21│杭氧股份(002430):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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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氧股份(002430):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7/bd6da577-e26d-41db-bbc3-da43c99053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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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18:20│杭氧股份(002430):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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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氧股份(002430):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8/035a7a3c-47e5-466a-981a-c5f04f124b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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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18:20│杭氧股份(002430):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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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氧股份(002430):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8/da8565ea-7ff0-4c1f-b60b-8243049a98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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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18:20│杭氧股份(002430):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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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氧股份(002430):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7/572147bf-1480-4ecb-829e-6fe88b0b71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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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18:20│杭氧股份(002430):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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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氧股份(002430):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7/c8190bf7-cfb5-4b15-9686-da5696fb1c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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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18:45│杭氧股份(002430):关于收购杭州新世纪混合气体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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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收购杭州新世纪混合气体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3,438.50万元收购杭州新世纪混合气体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新世纪”)51%的股权,其中,收购沈建林持有的杭州新世纪41%股权,交易金额为10,803.50万元;收购贾
叶华持有的杭州新世纪10%股权,交易金额为2,635.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杭州新世纪51%股权,杭州新世纪将成为公
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姓名:沈建林
证件号码:330**********0036
2、姓名:贾叶华
证件号码:330**********0020
3、关联关系:公司与沈建林、贾叶华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4、经查询,沈建林、贾叶华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杭州新世纪51%股权,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杭州新世纪混合气体有限公司
2、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东风村岳山组
3、法定代表人:沈建林
4、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药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食品添加剂
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生态环境材料制造;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气
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包装服务;计量技术服务;标准化服务;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自然人沈建林持有杭州新世纪90%股权;自然人贾叶华持有杭州新世纪10%股权。
8、关联关系:公司与杭州新世纪不存在关联关系。
9、本次交易完成前后标的公司股权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出资额 持股比例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612 51%
沈建林 1080 90% 588 49%
贾叶华 120 10% - -
合计 1200 100% 1200 100%
10、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杭州新世纪经审计资产总额5,912.11万元,负债总额1,335.45万元,净资产4,
576.66万元;2023年全年经审计实现营业收入5,633.72万元,净利润621.12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杭州新世纪经审计资产总额6,2
42.50万元,负债总额804.17万元,净资产5,438.33万元;2024年1-6月经审计实现营业收入2,731.52万元,净利润835.83万元。
11、经查询,杭州新世纪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和定价依据
1、资金来源: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定价依据:根据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24]第680042号),在
评估基准日2024年6月30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了评估,经综合分析,选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资产评估的评估结
果,杭州新世纪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6,650.00万元。参考以上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经交易各方协商,最终确
定本次标的公司51%股权估值为人民币13,438.50万元。
五、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受让方):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乙方一:沈建林;乙方二:贾叶华
(乙方一、乙方二以下合称“乙方”)
1、股权转让
乙方向甲方转让目标公司杭州新世纪混合气体有限公司51%股权(下称“目标股权”,对应注册资本612.00万元人民币)及其附带的
所有权利、利益和义务,乙方保证该等目标股权上没有任何权益负担。其中沈建林转让标的公司41%股权,对应注册资本492.00万元;
贾叶华转让目标公司1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20.00万元。
2、转让对价
甲乙双方同意目标公司基于2024年6月30日(下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6,350万元人民币。乙方和甲方确定,甲方受
让 51%股权应向乙方支付的转让价款为13,438.50万元人民币;其中:向乙方一沈建林支付转让价款为10,803.50万元,向乙方二贾叶华
支付转让价款为2,635.00万元。
3、业绩承诺及补偿
(1)乙方向甲方承诺,杭州新世纪混合气体有限公司2024年7月-12月、2025年财务年度、2026年财务年度及2027年1月-6月合计
36个月期间(下称“业绩承诺期间”)合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6,788万元(目标公司在此期间取得的各项科技成果类的政府奖励、补助
纳入利润统计,拆迁补偿款不纳入利润统计范围)(下称“承诺业绩”)。
(2)如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的实际净利润之和(下称“实际业绩”)未达到承诺业绩的,则乙方以现金的形式对甲方进行补
偿,业绩承诺期间现金补偿计算公式:业绩承诺期间应向甲方补偿金额=承诺业绩-实际业绩
乙方应在收到实际业绩的审计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现金补偿款。
(3)若乙方未能按约定的期限内支付现金补偿金额,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补偿金额的万分之二作为违约金。如乙
方逾期三个月未支付现金补偿款,乙方除按前述约定承担逾期违约金外,甲方有权选择要求股权补偿,股权补偿计算公式如下:业绩承
诺期间应向甲方补偿的股权比例P1=(业绩承诺期间应向甲方补偿金额+逾期付款违约金)/本次股权转让中目标公司的转让价
(4)乙方对在上述(2)、(3)条项下对甲方所负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表述担保期限均为债务发生之日起的3年。
(5)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实际业绩的金额由甲方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避免歧义,该实际业绩是指业绩承诺期间的
根据本协议原则确定的业绩总和。
4、其他约定事项
各方确认:股权转让后,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予以确认。
五、本次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杭州新世纪深耕标准气体领域数十年,在标准气资质、研发能力、混配技术、下游客户等方面积攒了丰富的经验。本次交易事项
完成后,通过一系列整合、赋能,有助于实现交易双方在技术、市场及供应链等方面的深度协同,能够为公司气体板块标气业务发展
注入新动能,进一步延伸公司气体板块的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同时也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公司已对本次交易进
行充分分析及风险管控,但考虑到标的公司经营情况可能会受宏观经济、相关政策法规、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变化、经营管理变
动等因素的影响,本次收购事项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将关注标的公司的发展,积极沟通和推进,也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股权转让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4/4d8636e2-39d5-4be9-b577-488fe62719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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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18:45│杭氧股份(002430):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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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氧股份(002430):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4/cf17b324-b417-4715-9ca2-985c91a573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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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18:41│杭氧股份(002430):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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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年 1月 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5年 1 月 9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伟先生主持,应参加
会议的董事 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了列入议程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杭州新世纪混合气体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13,438.50 万元收购杭州新世纪混合气体有限公司 51%股权,其中,收购自然人股东沈建林持有的杭州
新世纪 41%股权,收购自然人股东贾叶华持有的杭州新世纪 10%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杭州新世纪混合气体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转让前持股比例 转让后持股比例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1%
沈建林 90% 49%
贾叶华 10% ——
合计 100% 100%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 100%。《关于收购杭州新世纪混合气体有限公司部
分股权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江西制氧机有限公司以资产抵押及信用贷款形式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21,000万元的项目贷款,贷款期限及利率均
以实际协议为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 100%。《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的公告》具
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4/ee3da7a1-28de-44a9-8678-dc9b052753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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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18:40│杭氧股份(002430):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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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1月 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5年 1月 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董吉琴女士主持,
应参加会议的监事 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 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了列入议程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以书面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杭州新世纪混合气体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13,438.50 万元收购杭州新世纪混合气体有限公司 51%股权,其中,收购自然人股东沈建林持有的杭州
新世纪 41%股权,收购自然人股东贾叶华持有的杭州新世纪 10%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杭州新世纪混合气体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转让前持股比例 转让后持股比例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1%
沈建林 90% 49%
贾叶华 10% ——
合计 100% 10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 100%。《关于收购杭州新世纪混合气体有限公司部分股
权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抵押贷款事项符合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有助于推进子公司后续发展。江西制氧机有限公司作为公司
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本次事项整体风险可控。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江西制氧机有限公司以资产抵押及信用贷款形式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21,000 万元的项目贷
款,贷款期限及利率均以实际协议为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 100%。《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的公告》具体内
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4/64c7cd04-49a8-46c4-b170-09369310fd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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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8 16:46│杭氧股份(002430):关于不向下修正“杭氧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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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 2025 年 1 月 8 日,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触发“杭氧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2、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杭氧转债”转股价格,且在未来四个月内(
即 2025 年 1 月 9 日至 2025年 5 月 8 日),如再次触发“杭氧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
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5 年 5 月 9 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杭氧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将按照相
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决定是否行使“杭氧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杭氧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概况
(一)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08号
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公开发行了1,137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
发行总额为11.37亿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
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1.37亿元的部分(含中签投资者放弃缴款认购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包销。
(二)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2]616号”文同意,公司11.37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7月5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转债简称“杭氧
转债”,转债代码“127064”。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2年11月25日至2028年5月18日,初始转股价为28.69元/股。
(三)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2022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因公司进行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批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公司总股本增加需调整转股价格,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杭氧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8.69 元/股调整为 28.68 元/股,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12 月 2 日起生效。
2、根据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 2023 年 5 月实施 2022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本次权益分配实施后,根据《募集
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杭氧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8.68 元/股调整为 27.88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5 月 8 日起生效。
3、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 2023 年 9 月实施了2023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配实施后,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杭氧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7.88 元/股调整为 27.6
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9 月 26 日起生效。
4、2024 年 4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因公司回购注销上述 2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48,300股。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杭氧转债的转
股价格由 27.68 元/股调整为 27.6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4 月 9 日开始生效。
5、根据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 2023 年 5 月实施了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配实施后,根据《募集说
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杭氧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7.69 元/股调整为26.89 元/股,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5 月 15 日起生效。
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一)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三十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表决
时,持有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
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
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自 2024 年 10 月 17 日至 2025 年 1 月 8 日,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的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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