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30 杭氧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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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21 │杭氧股份(002430):杭氧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付息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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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19 │杭氧股份(002430):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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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34 │杭氧股份(002430):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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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32 │杭氧股份(002430):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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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31 │杭氧股份(00243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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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31 │杭氧股份(002430):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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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6:32 │杭氧股份(002430):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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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6:32 │杭氧股份(002430):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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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6:31 │杭氧股份(002430):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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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 00:32 │杭氧股份(002430):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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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21│杭氧股份(002430):杭氧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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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杭氧转债”将于2026年5月19日按面值支付第四年利息,每10张“杭氧转债”(面值1,000元)利息为15.00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
3、除息日: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
4、付息日: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
5、“杭氧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6、凡在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2026年5月18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6年5月18日卖出
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6年5月19日;
8、下一付息期利率:利率为1.80%。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公开发行了1,137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杭氧转债”,
债券代码“127064”,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根据《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和《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等有关条
款规定,在“杭氧转债”计息期间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杭氧转债”2025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18日期间的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杭氧转债”基本情况
1、本次可转债中文简称:杭氧转债
2、本次可转债代码:127064
3、本次可转债发行量:11.37亿元(1,137万张)
4、本次可转债上市量:11.37亿元(1,137万张)
5、本次可转债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本次可转债上市时间:2022年7月5日
7、本次可转债存续的起止日期:2022年5月19日至2028年5月18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8、本次可转债转股的起止日期:2022年11月25日至2028年5月18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9、本次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10、本次可转债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计算公式为:
I=B×i
其中,I为年利息额,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
金额,i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可转债每年付息一次,计息起始日为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付息日为本次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
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
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当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1、本次可转债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1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本次可转债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14、本次可转债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公司聘请上海新
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信用评级。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20
21)010799号《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2022)100939号《2022年杭氧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23)100048号《2022年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
级报告》、(2024)100017号《2022年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定期跟踪评级报告》、(2025)100027号《20
22年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项
信用等级为AA+。
二、“杭氧转债”基本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期为“杭氧转债”第四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5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18日,票面利率为1.50%
,每10张“杭氧转债”(单张面值100元,10张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15.00元(含税)。对于持有“杭氧转债”的个人
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
0张派发利息为:12.00元;对于持有“杭氧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
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10张派发
利息15.00元;对于持有“杭氧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10张派发利息15.00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
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三、债券付息权益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等有关条款的规定,本次可转债付息的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如下:
1、债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
2、除息日:2026年 5月 19日(星期二);
3、付息日:2026年 5月 19日(星期二)。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18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杭氧转债”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杭氧转债”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
库。
2、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自 2018年 11月 7日起
至 2021年 11月 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
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 34号),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
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5 年 12月 31日。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
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6年第 5号),自 2026年 1月 1日起至2027 年 12 月 31日止
,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对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
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
、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 799号
咨询联系人:金茜茜、刘思涵
咨询电话:0571-85869388
传真电话:0571-85869076
八、备查文件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3fbd8769-9e54-4c18-a4c4-d6deeac273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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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19│杭氧股份(002430):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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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8)。现就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作如下提示性公
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
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9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
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799号杭氧股份临安制造基地行政楼A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的提案 √
2.00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 √
3.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提案 √
4.00 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提案 √
5.00 关于 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提案 √
6.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提案 √
7.00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提案 √
8.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 √
9.00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的提案 √
10.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提案 √
提案1.00-8.00的详细情况请见2026年4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
司公告;提案9.00的详细情况请见2026年3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公告;提案10.00的详细情况请见2026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要求,出于谨慎原则考虑,上述提案中提
案1.00-10.00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算并披露
。提案7.00、8.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票的2/3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上作2025年度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须持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3)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
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4)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
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6年5月14日、2026年5月15日、2026年5月18日的8:15-16:15。(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
湖街道相府路799号杭氧股份临安制造基地行政楼A楼证券部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电话:0571-85869388
传真:0571-85869076
联系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799号杭氧股份临安制造基地行政楼A楼证券部办公室。
邮编:311305
联系人:金茜茜、刘思涵
(五)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3、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9ff3a9c9-eee9-4702-a3c4-5000d8ac53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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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34│杭氧股份(002430):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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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
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9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
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799号杭氧股份临安制造基地行政楼A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的提案 √
2.00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 √
3.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提案 √
4.00 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提案 √
5.00 关于 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提案 √
6.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提案 √
7.00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提案 √
8.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 √
9.00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的提案 √
10.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提案 √
提案1.00-8.00的详细情况请见2026年4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
司公告;提案9.00的详细情况请见2026年3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公告;提案10.00的详细情况请见2026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上作2025年度述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要求,出于谨慎原则考虑,上述提案中提
案1.00-10.00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算并披露
。提案7.00、8.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票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须持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3)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
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4)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
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6年5月14日、2026年5月15日、2026年5月18日的8:15-16:15。(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
湖街道相府路799号杭氧股份临安制造基地行政楼A楼证券部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电话:0571-85869388
传真:0571-85869076
联系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799号杭氧股份临安制造基地行政楼A楼证券部办公室。
邮编:311305
联系人:金茜茜、刘思涵
(五)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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