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31 棕榈股份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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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9:14 │棕榈股份(002431):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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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9:14 │棕榈股份(002431):棕榈股份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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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21:11 │棕榈股份(002431):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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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8:30 │棕榈股份(00243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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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8:29 │棕榈股份(002431):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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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8:27 │棕榈股份(00243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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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8:27 │棕榈股份(002431):关于公司下属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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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8:26 │棕榈股份(00243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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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8:25 │棕榈股份(002431):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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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8:25 │棕榈股份(002431):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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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9:14│棕榈股份(002431):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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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出现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2月 23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12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12月 23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庆亿街 3号珠光新城国际中心 B座 6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汪耿超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9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844,595,025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2186%。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3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832,453,67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539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9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12,141,3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678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计 59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36,339,8
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1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或中小股东代理人 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24,198,
5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2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92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12,141,35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88%。
3、公司全体董事、部分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41,039,42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90%;反对 2,944,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487%;弃权 61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723%。该议案获
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柴玲律师、张曹栋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3/37cd18e2-47ce-4202-88cf-bbfa18baac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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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9:14│棕榈股份(002431):棕榈股份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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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股份(002431):棕榈股份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4/3719a9f9-4ff9-44b9-906d-c0bc5a898b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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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21:11│棕榈股份(002431):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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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年 7月 1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豫资保
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资保障房”)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
日起 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 2,000万股且不高于 2,320
万股。
2024 年 12 月 18 日,公司收到豫资保障房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豫资保障房于 2024 年 7 月 1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18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8,125,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
%,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28,034,402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住所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融岛中环路 28号
豫资控股大厦 10楼东北侧
权益变动时间 2024年 7月 1日-2024 年 12月 18日
股票简称 棕榈股份 股票代码 002431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 股 增持股数(万股) 增持比例(%)
等)
A股 1,812.52 1.00
合 计 1,812.52 1.0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来源(可多选)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52,056.2233 28.72 53,868.7433 29.7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52,056.2233 28.72 53,868.7433 29.72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是√ 否□
已作出的承诺、意 豫资保障房计划自 2024年 7月 1日起 6个月内通过深
向、计划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
份,拟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 2,000 万股且不高于
2,320 万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豫资保障房已增持公
司股份 1,812.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增持情况
与此前已披露的增持计划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是□ 否√
反《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是□ 否√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
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 不适用
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
约收购的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 不适用
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8/39a82999-45d4-4d17-a463-374bdf6fc1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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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8:30│棕榈股份(00243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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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股份(00243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7/c91b81ad-65c3-4c16-9812-456a9b7af2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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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8:29│棕榈股份(002431):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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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 2024年 12月 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定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一)下午2:30 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现将会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2月 23日(星期一)下午 2:30
(五)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3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12月 23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庆亿街 3号珠光新城国际中心 B座6楼公司会议室
(七)股权登记日:2024年 12月 17日(星期二)
(八)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九)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年 12 月 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通知公
告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
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
额度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2024年12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 12月 18日 9:00-17:00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券
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
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
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 2024 年 12 月 18 日 17:00前
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31;投票简称:棕榈投票
2、表决方法:
(1)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本次股东会不设置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为:2024年 12月 23日的交易时间,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12月 23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庆亿街 3号珠光新城国际中心 B座 6楼
邮编:510627
联系电话:020-85189003
指定传真:020-85189000
联系人:梁丽芬
(二)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见附件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6/7526dc0e-f98b-457d-a525-2d133720da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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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8:27│棕榈股份(00243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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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月 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以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9亿元用于暂
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且该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 4 月 5日证监许可[2017]464 号文核准,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 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
普通股 109,988,950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9.0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5,399,997.5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
费用人民币 19,439,304.9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5,960,692.60元。截至 2017年 6月 22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
金已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年 6月 22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577 号《验
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该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畲江园区服务配套项目及梅县区城市扩容提质工程PPP项目。
截至 2024年 12 月 3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合计 820,373,232.96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190,090,626.16 元 (含利息)。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项目的开展计划及实施进度分阶段进行募集资金的投入,且该募投项目 8个子
项目基本完成施工,陆续进入竣工结算阶段,进而导致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同时公司需要大量的营运资金以满足公司
各项业务投入,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9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银行一年期贷款 LPR基准利率 3.10%来计算,预计将节约财务费用约人民
币 589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本次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截至 2024 年 12
月 3日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89,690,000.00 元,公司不存在未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
资金的情形;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 12 个月;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公司符合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同时公司承诺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将该
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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