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32 九安医疗 更新日期:2025-10-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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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7:02 │九安医疗(002432):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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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9:06 │九安医疗(002432):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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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7:56 │九安医疗(002432):回购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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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7:52 │九安医疗(002432):关于回购股份事项的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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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9:37 │九安医疗(00243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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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9:36 │九安医疗(00243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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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9:35 │九安医疗(002432):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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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9:35 │九安医疗(00243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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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9:35 │九安医疗(00243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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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九安医疗(002432):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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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7:02│九安医疗(002432):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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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2024 年
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0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委员会召集,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张飞先生主持。本次应参会持有人 822 人(含预留份额新增授予人员),实际参会持有人 685 人
,代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286,435,933 份,占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 78.3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施向健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2024 年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持有人会议同意补选马志国先生为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马志国先生未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未在公司第一大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283,400,453份,占出席会议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98.94%;反对 0份,占出席会议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00
%;弃权 3,035,480 份,占出席会议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6%。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7/eccf66b7-e072-401c-ad8f-984dd0445d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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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9:06│九安医疗(002432):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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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资金,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含
)且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53.5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
数量为准。具体回购方案详见公司2025年10月14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5年10月15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46,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20%,最高
成交价为40.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9.83元/股,成交金额37,860,778.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
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6/5b669375-489d-4af5-ab25-08f852e202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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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7:56│九安医疗(002432):回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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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安医疗(002432):回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5/ccaa80ca-25ab-4f35-94d6-85e609783e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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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7:52│九安医疗(002432):关于回购股份事项的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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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0月 14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回购方案公告前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10月1
3日)收盘后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最新总股
份比例(%)
1 石河子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6,544,519 25.07
2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35,253,634 7.58
3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 17,823,672 3.83
计划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中证医疗交易型开放 9,520,914 2.05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 6,433,800 1.38
计划
6 喻荣虎 6,392,160 1.37
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 500交易型开放 4,813,676 1.04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8 周群 3,200,000 0.69
9 晏云生 2,998,861 0.65
10 冯骏驹 2,768,000 0.60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最新无限售流
通股份比例(%)
1 石河子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6,544,519 25.10
2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35,253,634 7.59
3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 17,823,672 3.84
计划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中证医疗交易型开放 9,520,914 2.05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 6,433,800 1.39
计划
6 喻荣虎 6,392,160 1.38
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 500交易型开放 4,813,676 1.04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8 周群 3,200,000 0.69
9 晏云生 2,998,861 0.65
10 冯骏驹 2,768,000 0.60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5/a31e5e13-dbc1-4437-b812-e43059776a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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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9:37│九安医疗(00243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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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天
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在履行内部相关审批程序
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3324号)核准,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5,797,101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6.9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5,999,996.9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6,630,702.76 元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9,369,294.1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津九安医疗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141号)。
公司及子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四方
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15,999,996.9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6,630,702.76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09,3
69,294.14元。2025 年 4月 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 2025 年 4月 21 日召
开的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议案》。鉴于公司募
集资金项目“糖尿病照护服务及相关产品研发项目”之子项目“共同照护中心扩展及系统研发升级项目”已经完成结项,为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满足新增人才的扩容及办公需要和智能家用医疗器械的研发需求,以及推动持续血糖监测系统(CGMS)研发项
目的加速实施,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研发办公总部大楼建设及原厂区升级改造项目”和“糖尿病照护服务及相关产品研发项
目”之子项目“持续血糖监测系统(CGMS)研发项目”。截至 2025年 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金额(万元) (万元)
1 糖尿病照护服务及相关产品研发项目 24,490.00 20,246.96
其中:共同照护中心扩展及系统研发升级项目 11,656.73 11,656.73
持续血糖监测系统(CGMS)研发项目 12,833.27 8,590.23
2 智能化工厂改造项目 1,600.00 1,611.95
3 新一代智能测温仪项目 1,151.08 1,151.08
4 研发办公总部大楼建设及原厂区升级改造项目 6,123.64 15.42
合计 33,364.72 23,025.41
注:1、上述明细数与合计数的差额主要系四舍五入带来的尾差所致。
2、上表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高于募集资金净额,系包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利息、理财收益及扣除手续费等所致。后续账户内如
有新增利息、理财收益等收入,将全部用于“持续血糖监测系统(CGMS)研发项目”。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募集资金到位后相关支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基
于实际情况,公司存在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户
进行置换的实际需求,具体原因如下:
(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
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不符合银行相关规
定的要求。且人员薪酬费用需要按照人员工时投入分别归集于相关募投项目及其他项目,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不便于日常募集资
金管理和账户操作。
(二)公司每月缴纳的税金、社保费用、住房公积金等按照征收机关的要求,均需通过指定银行托收方式支付,若通过多个银行
账户拆分支付,操作上存在困难。
(三)为了提高经营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公司采购设备、原材料、零配件等采取集中批量统一采购的策略,因此募投项目涉及
的部分设备、原材料、零配件等不宜单独采购,以自有资金先行集中采购并统一支付更为符合公司利益,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
率,后续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进行单独归集与核算。
(四)募投项目相关支出需以外币进行支付的,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结合自有外汇情况,由外汇账户先行支付,有利于减少汇兑
费用、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因此,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投项目实施效率,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拟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相
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费用,每月统计归集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金额,并定期在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
应款项等额置换公司以自有资金已支付的款项。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公司拟在募投项目
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中的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再
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款项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
用资金。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经办部门提交付款申请,同时确认付款方式。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上的信息进行
款项支付。
(二)公司财务部门汇总统计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尚需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募投项目支出款项,并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定
期发起置换申请流程。经审批通过后,从募集资金账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以置换上述自有资金垫付
款项。上述置换事项在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完毕。
(三)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
或不定期地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核查与问
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是基于相关政策制度的要求和公司实
际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六、审议程序及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
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
等额置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募投项目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再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
应的操作流程,能够有效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
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
案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且履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
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4/ef59fda3-10f1-47a5-9f61-88fda2c57c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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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9:36│九安医疗(00243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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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10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毅先生主持,会议
应参加的董事6名,实际参加的董事6名,全体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
公司章程》规定,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3亿元人民币(含)且不超过 6亿元人民币(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53.5元/股(含
),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1,214,953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41%
;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607,477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21%。具体回购
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鉴于公司当前股价已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管理层认为当前二级市场股价不能反映公司价值。近年来公司持续通过股份回购
开展市值维护工作,并自2025 年起有序推进、实施库存股的注销工作。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维护公司市场价值与股东权益,经综
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开展新一期股份回购,以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53.5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
司在回购期间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 A股社会公众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出售。本次回购的股份,计划在披露回购
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年内出售完毕,若未在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期限内出售完毕,未出售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2、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3亿元人民币(含)且不超过 6亿元
人民币(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53.5元/股(含),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测算,预计可
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1,214,953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41%;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
数量约为 5,607,477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21%。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出售,回购股份方案在董事会
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具体回购数
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资金。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出售,回购股份方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回购的实
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
交易日及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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