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34 万里扬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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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00:00 │万里扬(00243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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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15:57 │万里扬(002434):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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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20:35 │万里扬(002434):关于控股股东获得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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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5:50 │万里扬(002434):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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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6:41 │万里扬(002434):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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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00:00 │万里扬(00243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愿承诺延长不减持公司股份期限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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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 │万里扬(002434):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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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00:00 │万里扬(002434):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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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00:00 │万里扬(002434):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万里扬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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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 00:00 │万里扬(002434):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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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00:00│万里扬(00243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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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
24-059),公司控股股东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扬集团”)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增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
近日,公司收到万里扬集团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的时间
过半,万里扬集团因自身资金安排等原因,尚未增持公司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
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2、计划增持主体已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万里扬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股) 的比例(%)
1 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384,075,744 29.26
2 金华市众成投资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的 52,785,000 4.02
一致行动人
3 吴月华 实际控制人 1,231,600 0.09
合 计 438,092,344 33.37
3、本次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的 12 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计划增持主体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增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和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得增
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股份的锁定安排:本次增持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
9、本次增持主体万里扬集团承诺:在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
股份。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
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里扬集团因自身资金安排等原因,尚未增持公司股份。万里扬集团将继续按照本次增持计划,在实施期限
内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0/dc9f3219-0eaa-4c91-b55e-26de7bcf1a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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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15:57│万里扬(002434):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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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012)。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的说明函》,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变更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尹志彬先生、黄杨先生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弋
守川先生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因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尹志彬先生不再担任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弋守川先生不再担
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现委派孙敏先生作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振先生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后的项目签字注册会计
师为孙敏先生、黄杨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王振先生。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孙敏,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3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天成自控、松原股份、世茂能源、九洲集团等。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振,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百达精工、明新旭腾、圣龙股份等。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孙敏先生和王振先生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和监督管理
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孙敏先生和王振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的说明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1/44fcd6e2-da10-412e-b2f0-4369a062bc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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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20:35│万里扬(002434):关于控股股东获得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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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
24-059),公司控股股东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扬集团”)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 2024 年 11 月19日起 6个月内,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增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的指导意见,万里扬集
团符合主要股东增持股票的基本条件。公司于近日收到万里扬集团的通知,万里扬集团取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以
下简称“光大银行”)出具的股票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光大银行承诺就万里扬集团股票增持专项贷款项目向万里扬集团提供不超过
人民币 18,000 万元的股票增持专项贷款,贷款期限 3 年。具体内容以万里扬集团和光大银行正式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除上述贷
款外,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万里扬集团自有资金。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公
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7/f91255a3-4fd4-4b45-9e2a-225d8e2da1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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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5:50│万里扬(002434):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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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概述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为保证下属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同意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非银行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公司可以在担保总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实际需要互相之间调整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
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万里扬新能源驱动有限公司的经营需要,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于2024年11月19日签
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浙江万里扬新能源驱动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的最高本金额度为人民币20,000万
元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期自2024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0日。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万里扬新能源驱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4月 2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顾勇亭
注册资本:人民币 6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驱动总成、电机、汽车电子装置、传动部件、汽车变速器、汽车零部件与配件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万里扬变速器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浙江万里扬新能源驱动有限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312,980.67
负债总额 236,027.55
净资产 76,953.12
2023年度
营业收入 294,435.07
利润总额 21,847.18
净利润 20,832.98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于 2024年 11月 19日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为:
1、被担保的最高本金额度:人民币 20,000 万元。
2、有效期自 2024 年 11月 20日至 2025年 11月 20日。
3、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本金、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
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等。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不含本次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3,100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
产的比例为 34.46%。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77,200 万元,公司为控股股东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余额为人民币 25,900万元。
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75ee6cbf-774e-435b-b197-d458f9155f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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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6:41│万里扬(002434):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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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
里扬集团”)的通知,万里扬集团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增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不
超过人民币 2亿元(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
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2、计划增持主体已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万里扬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股) 的比例(%)
1 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384,075,744 29.26
2 金华市众成投资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的 52,785,000 4.02
一致行动人
3 吴月华 实际控制人 1,231,600 0.09
合 计 438,092,344 33.37
3、本次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的 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4、本次公告前 6个月内,计划增持主体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增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和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得增持的期
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股份的锁定安排:本次增持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
9、本次增持主体万里扬集团承诺:在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
股份。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
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464c2e3e-e12c-4422-883f-71245b6d06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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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00:00│万里扬(00243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愿承诺延长不减持公司股份期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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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月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金华市众成投资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
23年10月28日披露了《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愿承诺延长不减持公司股份期限的
公告》(2023-040),公司控股股东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月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金华市众成投资有限公司自愿承诺
自2023年11月1日起12个月内(2023年11月1日 — 2024年10月31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股东之间直接或间
接股份转让及上述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份转让除外),包括承诺期间前述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
增发等事项新增的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则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月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金华市众成投资有限公司
出具的《关于延长不减持公司股份期限的承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主体及持股情况
1、承诺主体
公司控股股东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月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金华市众成投资有限公司。
2、承诺主体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股) 的比例(%)
1 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384,075,744 29.26
2 金华市众成投资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的 52,785,000 4.02
一致行动人
3 吴月华 实际控制人 1,231,600 0.09
合 计 438,092,344 33.37
二、承诺期限
2024年11月1日 — 2025年10月31日
三、承诺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了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公司控股股东万里扬集团
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月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金华市众成投资有限公司自愿承诺延长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期限,自2024年11月1日
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股东之间直接或间接股份转让及上述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份转让除
外),包括承诺期间前述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新增的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则减持公司股
份所得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承诺主体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ff8bebba-f4f7-43c2-a4a1-e1da0023af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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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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