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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37(誉衡药业)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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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437 誉衡药业 更新日期:2026-01-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1-20 16:53 │誉衡药业(002437):2025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 ├─────────┼──────────────────────────────────────────────┤ │2026-01-20 00:00 │誉衡药业(002437):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增持的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 │ ├─────────┼──────────────────────────────────────────────┤ │2026-01-14 19:22 │誉衡药业(002437):关于诉讼进展暨终结执行的公告 │ ├─────────┼──────────────────────────────────────────────┤ │2026-01-14 18:34 │誉衡药业(00243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1-14 18:32 │誉衡药业(002437):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 │2026-01-14 18:31 │誉衡药业(002437):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 │2026-01-14 18:30 │誉衡药业(00243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12-30 00:00 │誉衡药业(002437):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12-30 00:00 │誉衡药业(002437):回购并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 │2025-12-30 00:00 │誉衡药业(002437):关于回购并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 ─────────┬──────────────────────────────────────────────── 2026-01-20 16:53│誉衡药业(002437):2025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 2、预计的业绩: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 50%以上情形 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盈利:35,000.00万元~42,000.00 万元 盈利:23,275.95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50.37%~80.4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盈利:18,500.00万元~22,000.00 万元 盈利:18,330.89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0.92%~20.02%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1597 元/股~0.1917元/股 盈利:0.1059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方面不存 在分歧。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部分核心产品如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氯化钾缓释片、安脑丸/片、鹿瓜多肽注射液(松梅乐)等产品的销量实现了 大幅/稳健增长。此外,西格列汀二甲双胍缓释片、氟比洛芬酯注射液、注射用盐酸罂粟碱等产品贡献增量。 2、公司继续加强内部管理,降本增效工作取得明显成果,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均有所下降。 3、2025 年 12 月,公司收到了出售广州誉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尾款及利息 1.32亿元,上述款项计入到公司 2025年投资 收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四、风险提示 1、上述数据为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2、《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1/86cf699a-36b5-4bdb-8c48-0bcbb26596ca.PDF ─────────┬──────────────────────────────────────────────── 2026-01-20 00:00│誉衡药业(002437):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增持的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 ─────────┴──────────────────────────────────────────────── 誉衡药业(002437):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增持的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0/452248c1-e02a-4e8d-8b4a-c82b2aacf8d7.PDF ─────────┬──────────────────────────────────────────────── 2026-01-14 19:22│誉衡药业(002437):关于诉讼进展暨终结执行的公告 ─────────┴──────────────────────────────────────────────── 誉衡药业(002437):关于诉讼进展暨终结执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5/c14c0538-9766-4b24-b582-34fd2fc3cfab.PDF ─────────┬──────────────────────────────────────────────── 2026-01-14 18:34│誉衡药业(00243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1月 14日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开发区 B区裕华路融慧园 28 号楼一层会议室; 3、会议方式:全体股东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臻宇女士;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1月 5日;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方式 股东人数 股份总数 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现场参会 0 0 0 网络参会 717 328,371,708 14.7118% 合计 717 328,371,708 14.7118%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70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96,092,9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052%。 8、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北京市京轩律师事务所王龙海律师、方洪全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均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 1、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股) 326,685,508 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9.4865% 反对股数(股) 1,203,200 反对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3664% 弃权股数(股) 483,000 弃权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1471% 2、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徐宇虹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股) 326,631,708 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9.4701% 反对股数(股) 1,223,900 反对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3727% 弃权股数(股) 516,100 弃权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1572% 中小股东表 同意股数(股) 94,352,933 决情况 同意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8.1893% 反对股数(股) 1,223,900 反对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1.2737% 弃权股数(股) 516,100 弃权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5371% 3、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股) 327,315,508 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9.6784% 反对股数(股) 676,200 反对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2059% 弃权股数(股) 380,000 弃权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1157% 中小股东表 同意股数(股) 95,036,733 决情况 同意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8.9009% 反对股数(股) 676,200 反对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7037% 弃权股数(股) 380,000 弃权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395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京轩律师事务所王龙海律师、方洪全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合法,由此做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按有关规定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京轩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5/3f65d616-f319-4be2-ad96-6efb354d46dc.PDF ─────────┬──────────────────────────────────────────────── 2026-01-14 18:32│誉衡药业(002437):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根据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职工代表董事 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鉴于上述,公司于 2026年 1月 14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宋宇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职工 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宋宇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职工代表董事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5/2b50c2bc-3507-4e9b-a573-f1ee864b2d88.PDF ─────────┬──────────────────────────────────────────────── 2026-01-14 18:31│誉衡药业(002437):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 2026 年 1月 14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 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3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2,160,000股限制性股票。上述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 2,16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 2,16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12月 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并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有权凭 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的, 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 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 年 1 月 15 日-2026 年 2 月 28 日(工作日 9:00-12:00、13:00-17:00);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 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地点及申报方式 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开发区 B区裕华路融慧园 28号楼; 联系人:刘月寅、白雪龙; 联系电话:010-80479607、010-68002437-8018; 传真号码:010-68002438-607; 邮政编码:101318; 联系邮箱地址:irm@gloria.cc。 4、其他 以现场递交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相关资料为准;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 明“申报债权”字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传真、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文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5/4d88d58f-3854-4036-9f31-0b865c8b4c7d.PDF ─────────┬──────────────────────────────────────────────── 2026-01-14 18:30│誉衡药业(00243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哈尔滨誉衡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京轩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哈尔滨誉衡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了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就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列席了公司本次股东会并审查了公司提供的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资料。本所律师 声明如下: 1、公司应当对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本次股东会会议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决议、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公 告、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等)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2、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 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发表意 见。 3、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合法性的目的使用,不用于其它任何目的或用途。 本所律师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 经查验,公司本次股东会系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召开此次临时股东会的决议,并于2025 年12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股东会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 、表决方式、召集人、出席对象、审议议案、登记办法、联系人、注意事项、备查文件以及网络投票工操作流程等相关事项。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临时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沈臻宇女士主持。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会议方式、审议事项 与《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会议方式、审议事项一致。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根据本所律师核查:现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的股东本人和股东代理人共0名,代表公司有代表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0%;参加网络投票股东共717名,代表公司有代表权的股份328,371,70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7118%。 2、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电子邮件传来的表明截止2026年1月5日下午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 后在册的公司股东名称和姓名的股东名册,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根据本所律师核查,现场 无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均具有投票资格。 3、根据本所律师核查,公司部分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认为, 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 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 根据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及《股东会通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审议事项 本次临时股东会共审议3项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徐宇虹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回购并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临时股东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中所载明的议案完全一致。 五、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 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会议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无股东出席本次 股东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按照网络投票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了投票表决。工作人员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 行计票、监票, 并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1、本所律师见证,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列入议事日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案,需由现场出席本次股 东会的股东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能通过。 经过计票和监票人员对会议表决及网络投票结果所做的清点,本次临时股东会最终通过该议案,具体的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股) 326,685,508 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9.4865% 反对股数(股) 1,203,200 反对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3664% 弃权股数(股) 483,000 弃权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1471% 2、本所律师见证,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列入议事日程的议案《关于选举徐宇虹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为一般决议案, 需由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 经过计票和监票人员对会议表决及网络投票结果所做的清点,本次临时股东会最终通过该议案,具体的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股) 326,631,708 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9.4701% 反对股数(股) 1,223,900 反对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3727% 弃权股数(股) 516,100 弃权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1572% 中小股东表 同意股数(股) 94,352,933 决情况 同意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8.1893% 反对股数(股) 1,223,900 反对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1.2737% 弃权股数(股) 516,100 弃权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5371% 3、本所律师见证,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列入议事日程的议案《关于回购并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为特别决议案,需由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能通过。 经过计票和监票人员对会议表决及网络投票结果所做的清点,本次临时股东会最终通过该议案,具体的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股) 327,315,508 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9.6784% 反对股数(股) 676,200 反对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2059% 弃权股数(股) 380,000 弃权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1157% 中小股东表 同意股数(股) 95,036,733 决情况 同意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8.9009% 反对股数(股) 676,200 反对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7037% 弃权股数(股) 380,000 弃权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3955% 六、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合法,由此做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按有关规定公告。 北京市京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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