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002440(闰土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2440 闰土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10 18:22 │闰土股份(002440):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 │2025-05-23 19:33 │闰土股份(002440):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5-23 19:29 │闰土股份(002440):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5-08 16:37 │闰土股份(002440):关于参加2025年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 │公告 │ ├─────────┼──────────────────────────────────────────────┤ │2025-04-28 18:57 │闰土股份(002440):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 │2025-04-28 18:57 │闰土股份(00244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 │2025-04-28 18:57 │闰土股份(002440):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 │2025-04-28 18:57 │闰土股份(002440):证券投资专项说明 │ ├─────────┼──────────────────────────────────────────────┤ │2025-04-28 18:57 │闰土股份(002440):2025-019-估值提升计划 │ ├─────────┼──────────────────────────────────────────────┤ │2025-04-28 18:57 │闰土股份(002440):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 ─────────┬──────────────────────────────────────────────── 2025-06-10 18:22│闰土股份(002440):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5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123,999,905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 30,000,016 股后的1,093,999,889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共计164,099,983.35 元。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 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 10 股现金红利应以1.459964 元计算(保留 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每 10 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10,即 1.459964 元=164,099,983.35 元÷1,123,999,905 股×10。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1459964 元/股(保留七位小数)=164,099,983.35 元÷1, 123,999,905 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59964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年度 进行利润分配,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1,123,999,905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 30,000,016 股后的1,093,999,889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共计164,099,983.35 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年度报告披露日至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 、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公司未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的股份总数扣除公司已回 购股份数后的股数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元(含税),即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调整的原则进行分配。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5 年 5 月 24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1,123,999,905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 30,000,016 股后 的 1,093,999,88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 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 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月 18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姓名 1 00*****731 张爱娟 2 01*****605 阮静波 3 02*****925 阮静波 4 01*****530 阮加春 5 01*****827 阮靖淅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9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月 1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1,123,999,905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30,000,016 股后的 1,093,999,889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元(含税),共计 164,099,983.35 元。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 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 10 股现金红利应以1.459964 元计算(保留 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每 10 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10,即 1.459964 元=164,099,983.35 元÷1,123,999,905 股×10。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1459964 元/股(保留七位小数)=164,099,983.35 元÷1, 123,999,905 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59964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 1009 号财富广场 1 号楼闰土大厦 25 楼证券投资部 咨询电话:0575-8251 9278 咨询传真:0575-8204 5165 咨询联系人:焦大伟 八、备查文件 1、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0/f87f20b3-d35a-4793-8433-369e764d71e1.PDF ─────────┬──────────────────────────────────────────────── 2025-05-23 19:33│闰土股份(002440):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也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5月 23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5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月 23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 1009号财富广场 1号楼闰土大厦1902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阮静波女士。 6、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 2024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其股东代理人合计 188 名(代表股东 190 名),代表股份数 538,973,895 股,占 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9.2664%(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经剔除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股票的股份 30,000,016 股,下同),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3 名(代表股东 15 名),代表股份 523,710,702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总股份的 47.87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5人,代表股份 15,263,19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3952%。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除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18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5,513,16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160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监事、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538,256,74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669%;反对 564,6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 0.1048%;弃权 152,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283%。 2、审议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538,256,59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669%;反对 564,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 0.1048%;弃权 152,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283%。 3、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538,297,69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745%;反对 517,5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 0.0960%;弃权 158,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294%。 4、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 538,375,49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890%;反对 445,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 0.0827%;弃权 152,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283%。 5、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38,332,64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810%;反对 614,6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 0.1140%;弃权 26,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49%。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 44,871,9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8.5911%;反对 6 14,6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3505%;弃权 2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584%。 6、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38,248,39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654%;反对 687,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 0.1276%;弃权 37,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70%。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 44,787,66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8.4060%;反对 6 8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5114%;弃权 3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826%。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38,216,38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595%;反对 614,609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 0.1140%;弃权 142,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265%。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 44,755,6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8.3356%;反对 6 14,6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3504%;弃权 142,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3140%。 8、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33,451,302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9754%;反对 5,485,59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178%;弃权 37,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69%。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 39,990,5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87.8659%;反对 5 ,485,5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0528%;弃权 3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813%。 9、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31,131,98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5450%;反对 1,049,4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1947%;弃权 6,792,46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603%。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 37,671,2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82.7700%;反对 1 ,049,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058%;弃权 6,792,4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4.9242% 。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33,475,66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9799%;反对 5,433,33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81%;弃权 64,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20%。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33,458,71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9767%;反对 5,485,58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178%;弃权 29,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55%。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33,443,86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9740%;反对 5,485,73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178%;弃权 44,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82%。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33,450,81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9753%;反对 5,485,48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178%;弃权 37,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70%。 上述议案中第十、第十一、第十二项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作了 2024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712043d2-21dd-4a53-a02c-1a06143990ac.PDF ─────────┬──────────────────────────────────────────────── 2025-05-23 19:29│闰土股份(002440):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闰土股份(002440):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4/f71f7a34-4cc5-4f75-b1e9-3b61e164e8e0.PDF ─────────┬──────────────────────────────────────────────── 2025-05-08 16:37│闰土股份(002440):关于参加2025年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提升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星期二)15:00-17:00参加“2025 年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投资者朋友可登录全景网“全 景路演”(https://rs.p5w.net)参与本次交流。届时,公司董事长阮静波女士、财务总监周成余先生、董事会秘书刘波平先生、独 立董事沃健先生,将通过互动平台就公司 2024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网络 沟通和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为提高互动交流的效率,现提前向所有关心公司的投资者公开征集交流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一)17:00 前访问 http://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提交您所关心的问题。公司将在活动上 ,对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进行认真且详实的回答。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8/5e4e5691-e4ae-4d05-ba51-5f9912ae3996.PDF ─────────┬──────────────────────────────────────────────── 2025-04-28 18:57│闰土股份(002440):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闰土股份(002440):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386e90da-d60c-49dd-a5f4-b44bdabb3727.PDF ─────────┬──────────────────────────────────────────────── 2025-04-28 18:57│闰土股份(00244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闰土股份(00244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3d7f5d7b-aae8-4521-a8f8-fef4be5fe95c.PDF ─────────┬──────────────────────────────────────────────── 2025-04-28 18:57│闰土股份(002440):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4 年 度中国会计准则审计师。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在审 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具备执业资质,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 一、资质条件 1、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 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的成员所,长期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 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总数 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 743名。 3、业务信息 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4 年度立信为 693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54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 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43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 员 131名。 二、执业记录 1、人员信息 姓名 注册会计 开始从事上市公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执业时间 司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签 朱作武 2011年 2009年 2012年 2024年 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 黄传飞 2017年 2014年 2017年 2022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陈小金 2010年 2008年 2010年 2021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姓名:朱作武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2年-2024 年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2-23 年)、签字合伙人(24年) 2022年-2024 年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2-23 年)、签字合伙人(24年) 2024年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2年-2023 年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2年-2023 年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2年-2024 年 宁波德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3年-2024 年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3年-2024 年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黄传飞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姓名:黄传飞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2-2024年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 2022年-2024年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 2023年-2024年 宁波亚茂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 2023年-2024年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 2024年 江苏宇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