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40 闰土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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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37 │闰土股份(002440):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第二次分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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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36 │闰土股份(002440):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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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32 │闰土股份(002440):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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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8:53 │闰土股份(002440):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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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9:47 │闰土股份(002440):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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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32 │闰土股份(002440):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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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 │闰土股份(002440):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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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 │闰土股份(00244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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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闰土股份(002440):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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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40 │闰土股份(002440):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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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37│闰土股份(002440):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第二次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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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
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第二次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第二
次分配方案。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
定,本次预留份额第二次分配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一)公司于 2025年 7月 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 2025年 7月 18日召开了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
(二)2025年 8月 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11,356,250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5年 8月 8日过户至“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
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 1.0103%。
(三)公司于 2025年 8月 1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第一次
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预留份额第一次分配方案,并于 2025年 9月 12日非交易过户完毕。
(四)公司于 2026年 7月 1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第二
次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第二次分配方案。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第二次分配情况
为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本员工持股计划拟预留 358.125万股作为预留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
划份额总数的 23.875%。鉴于首次授予部分出现员工放弃认购情形,放弃数量为 6.25 万股,公司决定将该部分权益计入预留份额,
因此预留可分配额度为 364.375万股,其中预留第一次分配已过户 130.00万股,剩余 234.375万股待分配。
根据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分配本次预留份额的议案,同意预
留份额(第二次)不超过36.00万股由符合条件的不超过 4名员工进行认购,本次预留份额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拟持有股数 拟持有份额数 占员工持股计划
(万股) (万份) 的比例
陈兴跃 董事会秘书 20.00 84.00 1.33%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 16.00 67.20 1.07%
(不超过 3人)
合计 36.00 151.20 2.40%
本次预留部分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将剩余 198.375万股预留份额暂未分配,具体以实际非交易过户情况为准。如本次预留授予部
分出现员工放弃认购情形,公司可将该部分权益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员工或计入预留未分配份额。
预留份额认购时间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 1年内,如未完全分配的,剩余预留份额失效,与之相关的标
的股票由公司另行处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者注销。
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第二次)的购买价格与首次授予部分的购买价格一致,为 4.20元/股。
三、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次)的锁定期及考核要求
(一)锁定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次)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次)最后一
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50%、50%,具体如下:
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次)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12 个月,解
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次)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50%。
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次)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24 个月,解
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次)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50%。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将相应标的股票全部或部分过
户至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或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并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出售所得现金资产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
中的其他现金资产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票拆细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
定安排。
(二)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次)的考核年度为 2026-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
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 年度净利润累计增长率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解 以 2024 年扣非净 以 2024 年扣非净 以 2024 年扣非净 以 2024 年扣非净
锁期 利润为基数,2026 利润为基数,2026 利 润 为 基 数 , 利 润 为 基 数 ,
年扣非净利润增 年扣非净利润增 2025-2026 年两年 2025-2026 年扣非
长率不低于 40% 长率不低于 32% 扣非净利润累计 净利润累计增长
值增长率不低于 率不低于 148%
160%
第二个解 以 2024 年扣非净 以 2024 年扣非净 以 2024 年扣非净 以 2024 年扣非净
锁期 利润为基数,2027 利润为基数,2027 利 润 为 基 数 , 利 润 为 基 数 ,
年扣非净利润增 年扣非净利润增 2025-2027 年三年 2025-2027 年三年
长率不低于 60% 长率不低于 48% 扣非净利润累计 扣非净利润累计
值增长率不低于 增 长 率 不 低 于
320% 296%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
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考核指标 考核目标完成情况 对应系数(M1,M2)
年度净利润实际增长率(A) A≥Am M1=100%
An≤A<Am M1=80%+(A-An)/(Am-An)*20%
A<An M1=0%
年度净利润累计实际增长率 B≥Bm M2=100%
(B) Bn≤B<Bm M2=80%+(B-Bn)/(Bm-Bn)*20%
B<Bn M2=0%
公司层面解锁比例(X) X=MAX(M1,M2),即取M1、M2的孰高值
若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目标值要求,则当期对应的相关权益不得解锁,不得解锁的部分由管理委员会收回(收回的持股计
划权益和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根据董事会授权对收回的相关权益进行处置,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二级市场售出、提请公司董事会回
购注销该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的股票),公司以处置该份额股票所获资金与所对应的原始出资
金额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收益(如有)返还公司。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依据个人绩效结果确定持有人最终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
具体如下:
个人绩效结果 A B C D E
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100% 100% 80% 60% 0%
持有人只有在达到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和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前提下,才可解锁。持有人当期实际解锁标的股票权益
数量=持有人当期计划解锁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公司层面解锁比例×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持有人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锁的额度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锁的份额不得递延,由管理委员会收回。若持有人实际解锁
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小于当期其可解锁的权益数量,管理委员会有权决定将未达到解锁条件的份额进行收回并分配至其他持有人或符
合条件的其他员工,该新持有人应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标准,收回价格为持有人原始出资金额;若此份额在本员工持股计划
存续期内未完成分配,管理委员会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对收回的相关权益进行处置,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二级市场售出、提请公司
董事会回购注销该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的股票,并以处置该份额股票所获资金与原始出资金额
孰低值归还持有人,剩余收益(如有)返还公司。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关于预留份额的其他规定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执行。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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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36│闰土股份(002440):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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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 7月 15日在闰土大厦 1902会议室采用现场结
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6年 7月 9日以书面、电话和邮件等通讯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阮静波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 3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兴跃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第二次分配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的需要,同意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预留份额第二次分配方案。本员工持
股计划预留可分配数量为234.375万股,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和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
的预留份额第二次分配给符合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不超过 4人,分配数量不超过 36万股,预留授予部
分(第二次)授予价格为 4.20元/股。
《关于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第二次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81f77359-5fe4-418b-9015-f5b2e16ccb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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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32│闰土股份(002440):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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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兴跃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
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兴跃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从业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熟悉上市公司
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具备任职董事会秘书的能力,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兴跃先生尚未取得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目前已报名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培训,承诺将尽快
完成培训,取得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
陈兴跃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5-82519278
传真:0575-82045165
电子信箱:rtgf002@163.com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 1009号财富广场 1号楼闰土大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79f8170a-698b-4e96-a739-290009d16a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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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8:53│闰土股份(002440):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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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53,000 ~ 65,000 14,970.55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254.03% ~ 334.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38,000 ~ 50,000 13,335.12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184.96% ~ 274.9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7 ~ 0.58 0.13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业绩预告
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本报告期内,公司染料业务经营利润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导致公司2026年上半年度经营业绩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
2、本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投资基金持有的投资项目产生的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对公司本期税前利润的影响金额预计为
1.5亿左右。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核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后续披露的 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f38d01a5-2bf0-4824-a997-82ad109a05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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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9:47│闰土股份(002440):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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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29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1,123,999,905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 17,343,766股后的 1,106,656,1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共计 221,331,227.80元。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
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 10 股现金红利应以1.969139元计算(保留六
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每 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 10,即 1.969139 元=221,331,227.80 元
÷1,123,999,905 股×10。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1969139 元/股(保留七位小数)=221,331,227.80元÷1,123
,999,905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
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69139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年度进
行利润分配,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1,123,999,905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 17,343,766 股后的1,106,656,139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共计 221,331,227.8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年度报告披露日至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
、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公司未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的股份总数扣除公司已回
购股份数后的股数为基数,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即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调整的原则进行分配。
股东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6年 5月 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1,123,999,905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 17,343,766 股后的
1,106,656,13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
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18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姓名
1 00*****731 张爱娟
2 01*****605 阮静波
3 02*****925 阮静波
4 01*****530 阮加春
5 01*****827 阮靖淅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6月 9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月 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1,123,999,905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17,343,766股后的 1,106,656,1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共计 221,331,227.80元。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
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 10 股现金红利应以1.969139元计算(保留六
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每 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 10,即 1.969139 元=221,331,227.80 元
÷1,123,999,905 股×10。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1969139 元/股(保留七位小数)=221,331,227.80元÷1,123
,999,905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
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69139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 1009号财富广场 1号楼闰土大厦 25楼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焦大伟
咨询电话:0575-8251 9278
咨询传真:0575-8204 5165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4c24268e-4081-4071-953a-cfc2d10d77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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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32│闰土股份(002440):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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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波平先生的辞职报告。刘波平先生
因个人职业规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刘波平先生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
事会正常运作,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波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刘波平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其 22 年来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
示衷心感谢!
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暂由公司董事长阮静波女士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董事会将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并及时发
布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adf9b670-3674-4a59-84f8-fec6191a22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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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闰土股份(002440):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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闰土股份(002440):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a0d313eb-d935-4465-8a77-ea864cbd03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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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闰土股份(00244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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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也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29日(星期五)下午 14: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
时间为 2026年 5 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9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 1009 号财富广场 1号楼闰土大厦1902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阮静波女士。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其股东代理人合计 355 名(代表股东 358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560,408,3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6398%(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经剔除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股票的股份 17,343,766 股
,下同)。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0 名(代表股东 1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511,173,2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6.190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45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9,235,0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490%。
3、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外的其他股东)35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6,950,6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98%。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57,186,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50%;反对 3,032,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12%;弃权18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8%。2、审议通过《2025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57,253,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70%;反对 2,966,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93%;弃权18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7%。3、审议通过《2025 年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557,330,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08%;反对 2,889,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56%;弃权18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6%。4、审议通过《2025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557,427,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81%;反对 2,868,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18%;弃权1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3,969,6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475%;反对 2,868,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40%;弃权 11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5%。
5、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5,637,3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506%;反对 4,291,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295%;弃权 8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8%。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2,575,2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648%;反对 4,291,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099%;弃权 8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3%。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55,802,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81%;反对 4,468,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74%;弃权13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5%。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2,344,4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1201%;反对 4,468,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750%;弃权 13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49%。
7、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31,594,0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584%;反对 28,675,1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68%;弃权13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8%。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136,3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9620%;反对 28,675,1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302%;弃权 13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78%。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31,765,7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890%;反对 28,502,8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61%;弃权13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9%。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57,253,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71%;反对 3,021,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92%;弃权13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1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57,157,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99%;反对 3,128,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82%;弃权12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1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57,196,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69%;反对 3,130,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85%;弃权 8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5%。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5,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
张爱娟、阮静波、阮加春、阮靖淅、丁兴成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会作了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朱爽、谢昕辰
3、律师见证结论意见: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7f3c2ac2-ee55-4838-9488-4d7b1f6800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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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闰土股份(002440):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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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拟投资标的名称:嘉兴嘉禾智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拟投资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 风险提示:投资可能受到外部因素影响,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同时,投资基金对外投资过程中将受政策、经济周期
、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亦可能面临投资失败及亏损等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闰土股份”)拟以自有资金投资专项基金——嘉兴嘉禾智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2,000万元。嘉兴嘉禾智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其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为谷
雨嘉禾私募基金管理(绍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谷雨嘉禾”)。该基金目标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5,01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
及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专业投资机构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谷雨嘉禾私募基金管理(绍兴)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MA7C2E1142
机构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21-11-16
法定代表人:李伟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惠普广场A座21楼2107号
主要投资领域(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
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备案情况:谷雨嘉禾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履行登记备案程序,私募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73339。
关联关系说明:无关联关系
是否为失信执行人:否
三、拟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名称:嘉兴嘉禾智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三)基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10万元
(四)基金管理人:谷雨嘉禾私募基金管理(绍兴)有限公司
(五)出资方式:全体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现金出资
(六)出资进度: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具的出资通知书缴纳出资额
(七)合伙人及其拟认缴出资情况(最终以工商登记实缴出资额为准):普通合伙人谷雨嘉禾拟认缴出资10万元占0.20%;有限
合伙人中闰土股份拟认缴出资2,000万元占39.92%,其他有限合伙人拟认缴出资3,000万元占59.88%。
(八)存续期限:自本合伙企业首次交割日起满七年之日止,其中五年投资期,两年退出期。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将本合伙
企业的合伙期限延长一次,延长期限不超过三年。
(九)管理费:前五年投资期内,合伙企业每年应支付的管理费以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额为基准计提,管理费费率为2%/年。合
伙企业前五年的管理费以首次交割日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额总和为基准,于首次交割日一次性计提,并于首次交割日后十个工作日内
支付。退出期不再支付管理费。
(十)投资方向:主要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
(十一)投资决策:执行事务合伙人应组建投资决策委员会,对投资的立项、投资及退出进行专业决策。
(十二)收益分配:首先向全体合伙人返还实缴资本,直至全体合伙人累计分配的总额达到其届时缴付至有限合伙的全部实缴出
资额为止。(1)如有余额,但不满足业绩报酬(年化8%单利)计提基准,全部余额按分配日实缴出资比例分配;(2)如有余额,满
足业绩报酬计提基准,先按照【该合伙人实缴金额×(N/365)×8%】给所有合伙人分配收益,分配完收益的剩余资金再由基金管理
人提取20%作为业绩报酬,其余部分向全体合伙人按其初始实缴金额比例进行分配。
四、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投资基金中任职。
2、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3、公司在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4、公司对基金的会计核算方式:公司本次基金投资将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科目对其进行会计核算。
5、公司对该基金拟投资标的不具有一票否决权。
五、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本次拟投资嘉兴嘉禾智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有效利用公司闲置资金,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使公司获得较高
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的基金尚处于募集阶段,后续募集、投资进展及完成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基金主要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标的容易受所处行业的市场情况变化、行业政策
监管、市场竞争格局等各因素影响,进而影响基金投资价值,甚至面临投资失败及亏损风险;
(3)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谷雨嘉禾负责执行合伙事务,进行合伙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对于可能存在的内部管理风险,公司
作为有限合伙人将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实施监督、建议等权利来防范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基金募集、运作、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进展情况,防范、降低相关投资风险。
3、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1387abc6-84a1-49d2-b3b6-68ce589fa8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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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40│闰土股份(002440):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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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拟投资标的名称:扬州启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拟投资金额:人民币3,090万元
? 风险提示:投资可能受到外部因素影响,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同时,投资基金对外投资过程中将受政策、经济周期
、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亦可能面临投资失败及亏损等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公司合计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浙江迪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邦化
工”)以自有资金投资专项基金——扬州启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90万元。扬州启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其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为西安龙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鼎投资”)。该基金目标规模
为不超过人民币13,43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
及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专业投资机构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西安龙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311041379N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10-30
法定代表人:吴叶楠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2号迈科商业中心2906单元
主要投资领域(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和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上经营范围除国家规定的专控及许可项目)。
登记备案情况:龙鼎投资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履行登记备案程序,私募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60453。
关联关系说明:无关联关系
是否为失信执行人:否
三、拟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名称:扬州启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三)基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3,430万元
(四)基金管理人:西安龙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五)出资方式:全体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现金出资
(六)出资进度: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具的出资通知书缴纳出资额
(七)合伙人及其拟认缴出资情况(最终以工商登记实缴出资额为准):普通合伙人龙鼎投资拟认缴出资10万元占0.07%;有限
合伙人中迪邦化工拟认缴出资3,090万元占23.01%,其他有限合伙人拟认缴出资10,330万元占76.92%。
(八)存续期限:自本合伙企业首次交割日起满五年之日止,其中自首次交割日至首次交割日起满三年之日(含)为投资期;自
投资期届满的次日至投资期届满二年之日为退出期。存续期届满合伙企业未实现投资项目全部退出的,合伙企业存续期自动延期,延
期期限为一年,后续如继续延长需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决议通过。
(九)管理费:管理费按年度计算,投资期内管理费费率为实缴金额的1%/年,退出期、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本合伙企业按年
(365 天)计提管理费,在首次交割日一次性计提三年管理费,前三个运营年度年管理费率为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额总和的 1%。于
计提日之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十)投资方向:主要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
(十一)投资决策:执行事务合伙人组建投资决策委员会,对投资的立项、投资及退出进行专业决策。
(十二)收益分配: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入应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分配(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每一分配顺序中在各参与对应分配
的合伙人之间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划分,前一顺序未获得足额分配的不得向后一顺序进行分配):(1)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
各合伙人获得的收益分配金额等于该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金额;(2)如有剩余,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全体合伙人获得相当于
其实缴出资额年化(单利)8%(含)的投资收益,其中,年按 365 天计,下同;(3)如有剩余,剩余可分配财产年化(单利)超过
8%(不含)部分,首先按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其中属于有限合伙人的部分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按照 8:2 的比
例再次分配,向普通合伙人再次分配的部分作为业绩报酬。上述收益率的计算,均为含税收入,计算期限自资金到达托管账户之日起
至合伙人收回实缴出资额之日止,分批收回出资额的,分段计算。
四、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投资基金中任职。
2、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3、公司在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4、公司对基金的会计核算方式:公司本次基金投资将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科目对其进行会计核算。
5、公司对该基金拟投资标的不具有一票否决权。
五、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本次拟投资扬州启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有效利用公司闲置资金,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使公司获得较高收益
,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的基金尚处于募集阶段,后续募集、投资进展及完成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基金主要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标的容易受所处行业的市场情况变化、行业政策
监管、市场竞争格局等各种因素影响,进而影响基金投资价值,甚至面临投资失败及亏损风险;
(3)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龙鼎投资负责执行合伙事务,进行合伙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对于可能存在的内部管理风险,公司
作为有限合伙人将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实施监督、建议等权利来防范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基金募集、运作、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进展情况,防范、降低相关投资风险。
3、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52bf41ca-46ec-47d5-8822-1e3fa002ef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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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0│闰土股份(002440):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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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拟投资标的名称:深圳睿泽拾叁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拟投资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 风险提示:投资可能受到外部因素影响,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同时,投资基金对外投资过程中将受政策、经济周期
、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亦可能面临投资失败及亏损等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闰土股份”)拟以自有资金投资专项基金——深圳睿泽拾叁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3,000万元。深圳睿泽拾叁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其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
为湖南睿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睿泽”)。该基金目标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1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
及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专业投资机构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湖南睿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4MA4T30CC1K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21-01-25
法定代表人:廖衡勇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滨江路188号湘江基金小镇2#栋2层204-60房
主要投资领域(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
可从事经营活动);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备案情况:湖南睿泽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履行登记备案程序,私募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71924。
关联关系说明:无关联关系
是否为失信执行人:否
三、拟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名称:深圳睿泽拾叁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三)基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001万元
(四)基金管理人:湖南睿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五)出资方式:全体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现金出资
(六)出资进度: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具的出资通知书缴纳出资额
(七)合伙人及其拟认缴出资情况(最终以工商登记实缴出资额为准):普通合伙人湖南睿泽拟认缴出资5,001万元占50.0050%
;有限合伙人中闰土股份拟认缴出资3,000万元占29.9970%,其他有限合伙人拟认缴出资2,000万元占19.9980%。
(八)存续期限:自基金成立之日起至七周年之日止,其中投资期五年,管理及退出期两年,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存续期限届
满后,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基金的存续期限可延长两年。
(九)管理费:合伙企业存续期内合计按所有的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之和的 5%一次性向基金管理公司支付管理费,其中合伙
企业存续期有限合伙人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的管理费分别为实缴出资额的 2%,2%,1%,其余存续期限管理公司不再收取管理费
。
(十)投资方向:主要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
(十一)投资决策:执行事务合伙人组建投资决策委员会,对投资的立项、投资及退出进行专业决策。
(十二)收益分配:(1)除非合伙协议另有规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间从所投项目取得的可分配现金一般不用于再投资,应于合
伙企业取得可分配现金之日的三十日内进行分配,分配前须召开合伙人会议并作出决议;但可分配现金不足50万元的,可累计至50万
元后进行分配。(2)来源于投资项目所得的项目投资收入应在所有合伙人间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3)在所有合伙人累计从
合伙企业获得的分配金额达到其实缴出资金额后,基金管理人有权获得合伙企业投资收益的20%作为其业绩报酬,剩下80%由有限合伙
人按照实缴比例分配。
四、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投资基金中任职。
2、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3、公司在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4、公司对基金的会计核算方式:公司本次基金投资将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科目对其进行会计核算。
5、公司对该基金拟投资标的不具有一票否决权。
五、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本次拟投资深圳睿泽拾叁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有效利用公司闲置资金,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使公司获得较
高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的基金尚处于募集阶段,后续募集、投资进展及完成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基金主要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标的容易受所处行业的市场情况变化、行业政策
监管、市场竞争格局等各因素影响,进而影响基金投资价值,甚至面临投资失败及亏损风险;
(3)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湖南睿泽负责执行合伙事务,进行合伙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对于可能存在的内部管理风险,公司
作为有限合伙人将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实施监督、建议等权利来防范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基金募集、运作、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进展情况,防范、降低相关投资风险。
3、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11eaf120-3d3a-4f6c-94d7-9ce271e943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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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10│闰土股份(002440):关于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及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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闰土股份(002440):关于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及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f8f5f173-cfc5-4e2f-b690-21673dc12d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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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6:07│闰土股份(002440):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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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周三)15:00-17:00
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 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朋友可登录全景网“全景路演”(https
://rs.p5w.net),参与本次互动交流。
届时,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周杰文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刘波平先生、财务总监周成余先生、独立董事沃健先生,将在线就
公司 2025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04d3e5d0-bb4e-4c06-86b3-e51e11533d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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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5│闰土股份(00244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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闰土股份(00244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df56a2a-fdda-4d4f-b6af-995e4f3362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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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4│闰土股份(002440):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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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29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22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5 月 22 日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 1009 号财富广场 1 号楼闰土大厦1902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确认公司 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1.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议案 4.00、5.00、6.00、7.00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
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就 2025 年度工作进行述职,此议程不作 为 议 案 进 行 审 议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文件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
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附件 2)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
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 2)、《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26 日(星期二)(9:30-11:30,13:30-17:30);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绍兴市上虞区市
民大道 1009号财富广场1号楼闰土大厦 2510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焦大伟
联系电话:0575-8251 9278
传真号码:0575-8204 5165
电子邮箱:rtgfzqb@163.com
联系地址: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 1009号财富广场 1号楼闰土大厦 2510室
邮政编码:312300
5、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的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1dc390a-5766-4ce1-b543-0b466345d3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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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4│闰土股份(00244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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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保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
法履行职权,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且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竞争力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规模、业绩匹配,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岗位价值、责任义务匹配;
(三)短期薪酬与长期激励相结合原则,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拟订、监督与实施。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第六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
,该董事应当回避。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七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
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的50%。
第八条 基本薪酬,一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项目奖金及公司其它福利组成。根据公司非独立董事与高级管理人
员的价值贡献、个人能力及工作胜任情况等,结合公司的工资体系授权董事长在该标准内进行核定,按月发放。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九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终奖励与公司利润完成情况及其他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挂钩,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奖
、优秀奖、年终奖、特别贡献奖,具体考核参照分管业务部门的考核规则、责任书及项目完成情况予以执行。第十条 公司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激励需要,可以通过限制性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对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核心员工实施中长期激
励。
公司的激励机制,应当有利于增强公司创新发展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得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公司
董事会和股东会等)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非独立董事不另行发放津贴,其薪酬根据在公司任职的具体职务与岗位职责确定。
第四章 薪酬的支付
第十二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发放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三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四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五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十七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的任何条款,如
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订时亦同。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2d5b1bd-a9d4-48dc-85de-bd90a6a880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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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4│闰土股份(00244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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闰土股份(00244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东方)。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717e3b1-f92a-4444-9e36-847ac57b63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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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4│闰土股份(002440):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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闰土股份(002440):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fa64da7-b334-4ed6-b343-c751846ae3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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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4│闰土股份(002440):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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闰土股份(002440):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6ce1089-bda1-4880-b5e5-9388713c33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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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4│闰土股份(002440):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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闰土股份(002440):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595216c-5f61-4847-bf7e-407032f8fd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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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4│闰土股份(002440):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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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浙
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现任独立董事赵万一先生、沃健先生、马东方先生对照相关监管规定中关于
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进行了逐项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 2025 年度独立性自查表。经自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确
认其已满足公司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
经核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及其提交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
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4337873-e567-4ea4-b01b-547ac9a074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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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4│闰土股份(00244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沃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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闰土股份(00244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沃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a076943-c313-4ef9-a65e-279d9996bd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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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4│闰土股份(00244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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闰土股份(00244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万一)。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9a40b06-e573-4967-b9b4-7561edf979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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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2│闰土股份(00244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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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分配依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母公司)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 244,996,577.45 元,加
年初未分配利润3,800,220,149.16元,减 2025年内已实施 2024年度分配利润 164,099,983.35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母公
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3,881,116,743.26元。
3、分配方案:公司本年度拟以目前总股本 1,123,999,905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 17,343,766股后的 1,106,656,1
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221,331,227.80元,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4、年度现金分红说明:如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 221,331,227.80元,占 2025年度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3.07%。
(二)年度报告披露日至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
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公司未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的股份总数扣除公司
已回购股份数后的股数为基数,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即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调整的原则进行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 221,331,227.80 164,099,983.35 168,599,985.75
回购注销总额 0.00 255,010,529.99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69,361,046.96 213,487,437.36 45,771,490.1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7,180,811,738.88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3,881,116,743.26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554,031,196.9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255,010,529.9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309,539,991.503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809,041,726.89
购注销总额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否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
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
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
偿债能力、资金需求和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审计报告;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668cbe7-dac5-4377-84b2-b0215674b7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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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2│闰土股份(00244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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闰土股份(00244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7d90d77-2bef-4f48-b303-e97b5e4eda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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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2│闰土股份(002440):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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闰土股份(002440):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50fac4d-a3bc-461d-baaa-951baed23b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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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2│闰土股份(00244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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闰土股份(00244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248299d-f9a6-454d-add2-bad461054d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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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2│闰土股份(002440):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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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5年
度中国会计准则审计师。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在审
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具备执业资质,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
一、资质条件
1、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
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
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名、注册会计师 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 802名。
3、业务信息
立信 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 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
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7次、监督管理措施 42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和纪律处分 3次,涉及从业人
员 151名。
二、执业记录
1、人员信息
姓名 注册会计 开始从事上市公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执业时间 司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签字 朱作武 2011年 2009年 2012年 2024年
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 黄传飞 2017年 2014年 2017年 2022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杨金晓 2009年 2009年 2009年 2026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姓名:朱作武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3-2025年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2023年)、
签字合伙人(2024-2025年)
2023-2024年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2023年)、
签字合伙人(2024年)
2024-2025年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4-2025年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5年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5年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3-2025年 宁波德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3-2025年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3-2025年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5年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姓名:黄传飞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3-2025年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
2023-2025年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
2023-2025年 宁波亚茂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
2023-2025年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
2024-2025年 江苏宇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姓名:杨金晓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3年 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3年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3-2025年 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4-2025年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4-2025年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4-2025年 浙江宏业农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5年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5年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5年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负责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专业胜
任能力。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公司财务管理部及相关业务部门及时进行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
审计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立信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公司财务部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
要咨询公司财务部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就公司的所有重大
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立信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
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
的重点包括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4、项目质量检查
立信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立信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
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
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立信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立信完整、全
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就审计工作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与审计委员会及公司独立董
事进行了沟通,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
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货币资金、商誉等。
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与审计委员会及公司独立董事进行初审后沟通,对 2025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
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立信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立信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
均由管理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
六、信息安全管理
立信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
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累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
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
件的相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bb9ec84-ce9f-40c7-9657-40e3f05f56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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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2│闰土股份(00244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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闰土股份(00244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6194f6a-4462-4150-bde6-947fa07fee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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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2│闰土股份(00244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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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
,2025 年,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恪尽职守,审慎履行对会计
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
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
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 802 名。
3、业务信息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6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
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7次、监督管理措施 42 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和纪律处分 3次,涉及从业人
员 151 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 4月 26日和 2025年 5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供审计及相关服务。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查阅了立信关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相关资料,认为其能够满足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审计工作开始前与会计师事务所讨论审计性质及服务范围;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的时间安排及审计计划,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定期财务报告审计、审阅
和商定程序执行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规及《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闰
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委员会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
,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
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
素养,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相关工作,并出具了客观、完整、准确的审计报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6de251a-9f98-4965-bb5f-7eb5413520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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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2│闰土股份(002440):估值提升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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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自 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已连续 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10号——市值管理》,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估值提升计划
。
2、估值提升计划概述:公司将通过深化主业经营与产业升级、重视股东回报、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优化信息披露质量、实施
中长期激励、加强关键少数责任等举措,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3、风险提示: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
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触及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股票连续 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
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以下简称长期破净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
自 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股票处于低位波动,已连续12 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即 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4月 25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 2023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
8.18元),2025年 4月 29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 2024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8.33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
计划的情形。
2023.12.31 2024.12.31 2025.3.31 2025.6.30 2025.9.30 2025.12.31
每股净资产 8.18 8.33 8.37 8.33 8.45 8.84
是否经审计 是 是 否 否 否 是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根据国资委《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制定本估值提升计划。
(二)审议程序
2026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与会董事以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了《估值提升计划》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估值提升计划具体方案
2026年度,为实现公司投资价值提升,提高股东回报能力,公司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深化主业经营与产业升级,巩固高质量发展基本盘
2026年,公司继续坚持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锚定“内控+创新”的总体方针,深化主业经营与产业升级
,巩固高质量发展。通过全面提升安全环保水平,夯实安全绿色发展基石;全面提升市场运营水平,打造高效能经营体系;全面提升
人才管理水平,构建人才强企发展新格局;坚持技术创新,打造自主可控新优势;深化管理创新,实现运营质效新突破;推动赛道创
新,开辟高质量发展新路径。
2、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公司始终将股东利益放在首位,一直以来实施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通过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在兼顾自身长远发展的
同时,确保股东能够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 2025年度已派发 2024年度现金红利人民币 164,099,983.35元(含税),公司自 2010
年上市以来,每年均制定并实施了高比例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案,在已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 4,877,572,839
.26元(含支付 2 次股份回购金额 432,929,960.41 元,其中股份回购注销金额255,010,529.99元),通过高比例的现金分红,积极
回报投资者。未来,公司将继续优化分红机制,不断提升盈利能力与股东回报能力来回馈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共同推动公司实
现高质量发展。
3、以投资者为本,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进一步丰富沟通交流渠道,建立了多维度、多层次的投资者沟通渠道,强化企业价值传递。通过
投资者调研、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业绩说明会、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热线等沟通渠道与投资者保持良好互动,树立良好的上
市公司形象。持续积极主动对接资本市场,扎实有效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保持与投资者、分析师深入有效的沟通交流,不断提升公
司资本市场价值。
4、优化信息披露质量,及时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的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同时以投资者需求为导
向,不断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与透明度。公司将结合行业政策、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投资者关注焦点,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强化公司可持续信息披露能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为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和价值判断提供更充分的依据;同时高度关注行业产
业市场情况、相关市场舆情,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公司将审慎分析研判可能原因,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相关公告,确保公司投资价值能够真实反映公司质量,避免市场误解或误导
性信息对投资者造成不利影响。2026 年,公司将通过优化信息披露机制、健全舆情监测机制等措施,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
5、持续实施中长期激励,提升团队凝聚力
公司实施了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目前按照既定计划实施中。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
制,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结合
业务发展和战略规划,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设置科学合理的激励考核指标,强化各方的责任意识,全身心投入到提升公司价值的
工作中,充分激发管理层和核心员工提升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公司与股东利益深度融合,为公司在未来市场竞争中赢得
优势、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6、加强关键少数责任,严控合规风险
公司高度重视对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工作,将其作为公司治理的核心环节之一
。为确保“关键少数”能够依法依规履职,公司将积极组织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
机构组织的专项培训,确保其及时掌握最新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同时,公司内部将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学习活动,通过
政策解读、案例分析和经验分享等多种形式,帮助“关键少数”深入理解监管要求,全面提升其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切实防范潜在
风险,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评估安排
公司属于长期破净情形时,每年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经董事会审议后进行披露。
公司触发长期破净情形所在会计年度,如日平均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值的,公司将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
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充分考虑了公司战略、财务状况、投资需求、市场环境、监
管政策等因素,注重长期价值创造和投资者利益,稳定投资者回报预期,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共享企业价值成长,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和增强投资者回报。
五、风险提示
1、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
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本估值提升计划中的相关措施,系基于公司对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条件和对未来相关情况的合
理预期所制定。若未来因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导致本计划不再具备实施基础,则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修正或者终止。敬请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518f473-5313-4b91-b282-9cd71fbe86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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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1│闰土股份(002440):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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闰土股份(00244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5621063-6337-4e13-b31d-d618a59333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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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1│闰土股份(00244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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闰土股份(00244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ba7f5a5-af1e-4542-b4d1-7485d3e5ce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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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1│闰土股份(002440):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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闰土股份(002440):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f8965c4-99df-4243-8293-d13ecccbb9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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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1│闰土股份(002440):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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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 4月 27日在闰土大厦 1902会议室采用现场会
议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16日以书面、电话和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阮静波女士主持
,会议应参加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全体董事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年报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730,031,085.00元,同比增长 0.61%;实现营业利润 809,682,718.98元,同比增加 109.06%;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69,361,046.96元,同比增长 213.54%;实现基本每股收益 0.61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2025 年 年 度 报 告 》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2025年年度
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0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本年度进行利润分配,拟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1,123,999,905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 17,343,766 股后的 1,10
6,656,13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共计 221,331,227.8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
红股。
年度报告披露日至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
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公司未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的股份总数扣除公司已回购
股份数后的股数为基数,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即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调整的原则进行分配。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
基于谨慎性原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
直接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调研评价,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相关
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并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 1年,并提议该续聘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
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
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于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关联董事阮静波、茹恒、阮加春、丁兴成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原《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相应
废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原《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相应废止
。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估值提升计划》(公告编号:2026-01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6年 5月 29日(星期五)下午 14:00在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 1009号财富广场 1号楼闰土大厦 1902会议室
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
《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与会董事还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自查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29029bd-a158-4a7d-b8b2-8a3b0e79df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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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0│闰土股份(002440):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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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闰土股份”)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闰土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闰土股份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作武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黄传飞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d0138d0-845b-4295-a5c7-4165e6977b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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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0│闰土股份(002440):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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闰土股份(002440):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71f53a7-4997-4e73-b258-05b05a0262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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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0│闰土股份(00244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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闰土股份(00244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4df9f28-9f1c-42ae-b524-e1202aef40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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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0│闰土股份(00244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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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在确保正常
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及资金流动性、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含合伙企业)及控股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
15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短期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
公司收益,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2、购买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含合伙企业)及控股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 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性投资产品。投资品种包括委托银行、信托、基金、保险资产管理机构、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的证券投资品种和衍生品交易品种。
4、资金来源: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含合伙企业)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5、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如单笔投资的存续期超过
了决议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本次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性投资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审批的购买额度进行相关理财产品的交易;
3、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委托理财进行管理,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相关产品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
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考核部负责对所购买理财产品进行审计监督,对所投产品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并在每个季度末对
各项投资进行全面审查;
5、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所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
的日常经营活动。
2、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其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提升公司短期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股东
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ba5f9ea-d92b-45fb-a1ca-c475a928e3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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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9:05│闰土股份(002440):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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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拟投资标的名称:嘉兴嘉禾芯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拟投资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 风险提示:投资可能受到外部因素影响,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同时,投资基金对外投资过程中将受政策、经济周期
、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亦可能面临投资失败及亏损等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闰土股份”)拟以自有资金投资专项基金——嘉兴嘉禾芯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2,000万元。嘉兴嘉禾芯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其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为谷
雨嘉禾私募基金管理(绍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谷雨嘉禾”)。该基金目标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5,01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
及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专业投资机构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谷雨嘉禾私募基金管理(绍兴)有限公司
机构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MA7C2E1142
成立日期:2021-11-16
法定代表人:李伟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惠普广场A座21楼2107号
主要投资领域(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
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备案情况:谷雨嘉禾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履行登记备案程序,私募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73339。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谷雨嘉禾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拟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名称:嘉兴嘉禾芯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三)基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10万元
(四)基金管理人:谷雨嘉禾私募基金管理(绍兴)有限公司
(五)出资方式:全体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现金出资
(六)出资进度: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具的出资通知书缴纳出资额
(七)合伙人及其拟认缴出资情况(最终以工商登记实缴出资额为准):普通合伙人谷雨嘉禾拟认缴出资10万元占0.20%;有限
合伙人中闰土股份拟认缴出资2,000万元占39.92%,其他有限合伙人拟认缴出资3,000万占59.88%。
(八)存续期限:自本合伙企业首次交割日起满七年之日止,其中五年投资期,两年退出期。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将本合伙
企业的合伙期限延长一次,延长期限不超过三年。
(九)管理费:前五年投资期内,合伙企业每年应支付的管理费以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额为基准计提,管理费费率为2%/年。合
伙企业前五年的管理费以首次交割日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额总和为基准,于首次交割日一次性计提,并于首次交割日后十个工作日内
支付。退出期不再支付管理费。
(十)投资方向:主要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
(十一)投资决策:执行事务合伙人应组建投资决策委员会,对投资的立项、投资及退出进行专业决策。
(十二)收益分配:首先向全体合伙人返还实缴资本,直至全体合伙人累计分配的总额达到其届时缴付至有限合伙的全部实缴出
资额为止。(1)如有余额,但不满足业绩报酬(年化8%单利)计提基准,全部余额按分配日实缴出资比例分配;(2)如有余额,满
足业绩报酬计提基准,先按照【该合伙人实缴金额×(N/365)×8%】给所有合伙人分配收益,分配完收益的剩余资金再由基金管理
人提取20%作为业绩报酬,其余部分向全体合伙人按其初始实缴金额比例进行分配。
四、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投资基金中任职。
2、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3、公司在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4、公司对基金的会计核算方式:公司本次基金投资将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科目对其进行会计核算。
5、公司对该基金拟投资标的不具有一票否决权。
五、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本次拟投资嘉兴嘉禾芯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有效利用公司闲置资金,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使公司获得较高
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的基金尚处于募集阶段,后续募集、投资进展及完成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基金主要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标的容易受所处行业的市场情况变化、行业政策
监管、市场竞争格局等各因素影响,进而影响基金投资价值,甚至面临投资失败及亏损风险;
(3)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谷雨嘉禾负责执行合伙事务,进行合伙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对于可能存在的内部管理风险,公司
作为有限合伙人将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实施监督、建议等权利来防范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基金募集、运作、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进展情况,防范、降低相关投资风险。
3、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c021d84d-395c-4004-b889-5844ed6abd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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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17:42│闰土股份(002440):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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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闰土股份,证券代码:002440)于 2026 年 2 月 6日、2026 年
2月 9 日、2026 年 2月 1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
的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分散染料是公司的主要产品之一,还原物是分散染料较重要的中间体之一。因受还原物价格上涨因素影响,公司分散染料的市场
报价近期几次小幅上调,预计将对公司 2026 年业绩产生正面影响。但由于分散染料价格波动的可持续性具有不确定性,暂时无法预
计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程度,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数据正在核算中,并于 2025 年 1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5 年度
业绩预告》。公司已披露的《2025年度业绩预告》,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4e99c31b-b7f1-43c0-b8df-7382a44a4e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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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闰土股份(002440):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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闰土股份(002440):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20d4b58e-c61c-4bdf-b964-31e2dcc96c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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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 18:18│闰土股份(002440):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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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 50%以上情形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60,000 万元~70,000 万元 盈利:21,348.74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81.05%~227.8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盈利:27,000 万元~37,000 万元 盈利:21,301.39 万元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26.75%~73.70%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53 元/股~0.62 元/股 盈利:0.19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
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本报告期内,公司活性染料及基础化学品经营利润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导致公司 2025 年经营业绩较去年同期有所好转。
2、本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专项投资基金持有的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和其他专项投资基金持有的投资项目进
行公允价值评估,产生的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对公司本期税前利润的影响金额预计为 3.3 亿元左右。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公司2025 年度的具体财务数据以 2025 年度报告披露的数
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3/20ebf714-1cc1-4c7a-bdd9-2c07da5e01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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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1 16:32│闰土股份(002440):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及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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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丁兴成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丁兴成先生提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丁兴成先生将继续在公司任职。根据《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丁兴成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丁兴成先生的
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兴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0 股,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事项。丁兴成先生将继续严格按照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其所持股份。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1月 10 日召开2026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并形成决议,经与会
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与民主选举,一致同意选举丁兴成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其他现任董事共同
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丁兴成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2/64c8afeb-f60b-4b27-bec9-1702144775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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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1 16:31│闰土股份(002440):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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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 1月 10日在闰土大厦 190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6年 1月 5日以书面、电话和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阮静波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 3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执行事务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阮静波女士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审计委员会成员及推选召集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同意选举沃健先生、赵万一先生、阮静波女士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沃健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沃健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同意补选丁兴成先生为战略委员会成员,与阮
静波女士、茹恒先生、周杰文先生、阮加春先生、阮光栋先生、马东方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同意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公司制
度进行修订、制定。
修订、制定后的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修订《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修订《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修订《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修订《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修订《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修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制定《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中,修订《内部审计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2/a7d35c59-c0df-4406-b087-cb6c61a31c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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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1 16:29│闰土股份(002440):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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闰土股份(002440):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1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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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1 16:29│闰土股份(002440):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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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促进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
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负责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三)根据深交所的要求,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或具备任职能力的其他证明。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
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 36 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最近 36 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次以上通报批评;
(六)深交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遵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
(二)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
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
(五)关注有关公司的传闻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等有关主体及时回复深交所问询;
(六)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深交所规定要求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
(七)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向深交所报告;
(八)负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的管理事务等;
(九)法律法规、深交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助公司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包括:
(一)组织筹备并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
(二)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三)积极推动公司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事项;
(四)积极推动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五)积极推动公司承担社会责任。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完善公司投资者的沟通、接待和服务工作机制。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包括:
(一)保管公司股东持股资料;
(二)办理公司限售股相关事项;
(三)督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遵守公司股份买卖相关规定;
(四)其他公司股权管理事项。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协助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资本市场发展战略,协助筹划或者实施公司资本市场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事
务。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规范运作培训事务,组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
规范性文件的培训。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提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如知悉前述人员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做出或可能做出相关决策时,应当予以警示,并立即向深交所报告。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
第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相关文件,并要求公
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公司董事会报告重大事件的,应当同时通报董事会秘书。
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以及其他涉及公司重大事项的会议,应及时告知董事会秘书列席,并提供会议资料。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深交所报告。
第四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免及工作细则
第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十六条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
,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条件原则上参照本细则第三条、第五条执行。第十七条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后应当及时公
告,并向深交所提交下列资料:
(一)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聘任书或者相关董事会决议、聘任说明文件,包括符合本规则任职条件、职务、工作表现及个
人品德等;
(二)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复印件);
(三)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件信箱地址等。
上述有关通讯方式的资料发生变更时,公司应当及时向深交所提交变更后的资料。
第十八条 董事会秘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自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其解聘:
(一)本细则第五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连续 3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三)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者疏漏,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四)违反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或《公司章程》,给公司、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第十九条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
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时,公司应当及时向深交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
的情况,向深交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第二十条 公司原则上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 3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公告,同时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
人选。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 3个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并在代行后的六个月内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的任何条款,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
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2/943e27a3-857b-47f9-88f5-2f630fa262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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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1 16:29│闰土股份(002440):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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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提高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
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
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年报其他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足以影响财务报表使
用者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做出正确判断的;
(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等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的相关要求,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三)年报其他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号——年度报告的
内容与格式》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指引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
的规定,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四)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五)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和指标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的情形。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内部负责年报数据提供
的部门负责人及直接经办人、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工作人员。
第五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责必问、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
等原则。
第二章 年报重大差错的认定程序及责任追究
第六条 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时,公司审计部应收集、汇总相关资料,调查责任原因,出具责任认定的初步意见
,并拟定处罚意见和整改措施。
公司审计部应与公司证券投资部形成书面材料详细说明会计差错的内容、会计差错的性质及产生原因、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会计师事务所重新审计的情况、重大会计差错责任认定的初步意见。之后,提交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
第七条 对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的,由公司证券投资部收集、汇总相
关资料,调查责任原因,并形成书面材料,详细说明相关差错的性质及产生原因、责任认定的初步意见、拟定的处罚意见和整改措施
等,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八条 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均由董事会做出。在对责任人做出处理前,应当听取责任人的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
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
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违反《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
(四)未按照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
(一)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确系个人主观因素所致的;
(二)打击、报复、陷害调查人或干扰、阻挠责任追究调查的;
(三)不执行董事会作出的处理决定的;
(四)董事会认为其它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的情形的。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
(一)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
(二)主动纠正和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损失的;
(三)确因意外和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的;
(四)董事会认为其他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的情形的。
第三章 追究责任的形式
第十二条 追究责任的形式:
(一)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二)通报批评;
(三)调离岗位、降薪、停职、降职、撤职;
(四)赔偿损失;
(五)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现上述责任追究范围事件时,触犯法律的,还应该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季度报告、半年报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的任何条款,如
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公司原《年报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自本制度执行之日起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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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1 16:29│闰土股份(002440):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202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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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股东和其
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闰
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的负责人,具体负责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
机构的沟通工作,统一负责与投资者、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以及服务工作。
第五条 证券投资部是公司信息披露的专门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或董事会秘书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
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重大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重大信息及信
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或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都应做好重大信息的内部保密工作。
第七条 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重大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重大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含义与范围
第八条 重大信息是指为内部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
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秘书、证券投资部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的
事项。
第九条 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 30%,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
、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 30%;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的董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六)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七)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
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八)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九)公司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十)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十一)公司出现股东权益为负值;
(十二)公司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或者进入破产程序,公司对相应债权未提取足额坏账准备;
(十三)新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十四)公司开展股权激励、回购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资产分拆上市或者挂牌;
(十五)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 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
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等,或者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
(十六)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或者冻结;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
(十七)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者发生大幅变动;
(十八)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十九)获得对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二十)聘任或者解聘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十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重大自主变更;
(二十二)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二十三)公司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受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其他有权机关重大行政处罚;
(二十四)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或者职务犯罪被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且
影响其履行职责;
(二十五)除董事长或者经理外的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身体、工作安排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到或者预计达到 3
个月以上,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且影响其履行职责;
(二十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十七)以上事项未曾列出,但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判定可能会对公司股票或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
件。
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事件的发生、进展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将其知悉的有关情况书面告知公司,并配合
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章 内部人员的含义与范围
第十条 内部人员是指任何由于持有公司的股票,或者公司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由于其管理地位、监督地位和职业
地位,或者作为公司职工,能够接触或者获取重大信息的人员。
第十一条 内部人员的范围: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内部参与重大事项筹划、论证、决策等环节的人员;由于所任公司职务而知悉重大信息的财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
信息披露事务工作人员等;
(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相关事项的提案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有);
(五)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七)公司从事证券、文秘、机要、档案、财务、统计、审计、新闻、电脑(信息化)、打字、文印工作的人员;
(八)能够接触或者获取重大信息的公司其他人员。
第四章 保密制度
第十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尚未公布前,内部人员对其知悉的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报道、传送
公司的有关信息。第十三条 内部人员在获得重大信息后至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买卖公司证券,也不得推荐他人买卖公司证券或通
过其他方式牟取非法利益。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在公司的重大信息公开披露前,应将信息知情范围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第十五条 公司应保证第一时间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或网站披露信息。在其他公共传播媒体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中国证监会
指定报刊或网站。第十六条 公司存在或正在筹划收购、出售资产、关联交易或其他重大事件时,应当遵循分阶段披露的原则,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七条 公司做好媒体信息的监控及敏感信息的排查,如果公司重大信息泄露(如出现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等),公司除追究
泄露信息的内部人员责任外,应立即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说明情况,并采取立即公开披露的方式予以补救,将该信息向所有投资者
迅速传递。
第十八条 非内部人员应自觉做到不打听重大信息。非内部人员自知悉重大信息后即成为内部人员,受本制度约束。
第十九条 内部人员应将载有重大信息的文件、软(磁)盘、光盘、录音(像)带、会议记录、决议等资料妥善保管,不准借给
他人阅读、复制,更不准交由他人代为携带、保管。
第二十条 由于工作原因,经常从事有关重大信息的证券、财务等岗位及其相关人员,在有利于重大信息的保密和方便工作的前
提下,应具备独立的办公场所和专用办公设备。
第二十一条 工作人员在打印有关重大信息内容的文字材料时,应设立警示标识,无关人员不得滞留现场。
第二十二条 工作人员应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电脑储存的有关重大信息资料不被调阅、拷贝。
第二十三条 工作人员印制有关文件、资料时,要严格按照批示的数量印制,不得擅自多印或少印。印制文件、资料中,损坏的
资料由监印人当场销毁。第二十四条 重大信息公布之前,机要、档案工作人员不得将载有重大信息的文件、软(磁)盘、光盘、录
音(像)带、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等文件、资料外借。
第二十五条 定期报告公布之前,财务、审计工作人员不得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报表及有关数据向外界泄露和报送。在正
式公告之前,前述重大信息不得在公司内部网站上以任何形式进行传播和粘贴。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六条 内部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制度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根据情节轻
重,对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通报批评、罚款、降职降薪、解聘或其他依据公司内部制度应给予的处分方式,并且
可以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内部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构成犯罪的,将送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的任何条款,
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2/a3cb89cf-d43e-4d83-a14a-fa6af6beec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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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1 16:29│闰土股份(002440):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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闰土股份(002440):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6年1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2/d4bb6840-3cdb-4d93-9b78-790d32369e50.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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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闰土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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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85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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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闰土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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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85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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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闰土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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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482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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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闰土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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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31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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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闰土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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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07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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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闰土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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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08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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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闰土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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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693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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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闰土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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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1/12210789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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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闰土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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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09039.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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